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3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公司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體系,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強化預防、預警、預測機制,進一步增強應對和規范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毀損和華景污染,特制定本預案。
1.2基本情況
天津開發區大野航務有限公司系中德合資公司,在職員工130多人,主要從事國際貨運代理,報關、報檢及貨物運輸等業務。我公司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車輛為廂式貨車,載貨量分為2噸,5噸。車況良好,年檢合格,各相關證件,資質(手續)齊全。主要運輸產品、數量、目的地及行車路線需要根據客戶要求確定。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85);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191-85);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GB6833-86);
《公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基本要求和性能試驗》
1.4使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的特備重大以及重大爆炸、火災、泄漏等事故,造成人身危害、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所采取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協助其他道路道路危險貨物事故發生時的應急保障。
1.5事故類別和事故分級
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按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品名表》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人員
(1)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
總負責人:xxx聯系電話:現場指揮:xxx聯系電話:
24小時值班:xxx聯系電話:
(2)現場指揮人員
現場指揮:xxx聯系電話:
2.2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度;
(3)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4)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6)事故狀態下,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
(7)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8)接受政府指令和調動;
(9)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組織保護事故現場和數據。
3.應急措施
發生事故時駕駛員在第一時間準確的向當地消防、運管、安監及公司領導匯報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等情況,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事故應急救援運營方(預)案”總指揮通知所有應急小組起動預案。
3.1事故發生后駕、押運員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1)、駕駛員立即拉緊手制動器,固定車輪,熄滅發動機關報警。押運員根據所載貨物的性質,釆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指揮周圍車輛及無關人員迅速離幵,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防止事態擴大;
(3)、疏散事故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立即到路口設置警戒標志,并迎接救援車的到來。
3.2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駕駛員和押運員在緊急救援時,要按危險品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對周邊人員緊急撤離以及撤離方式;在當地救援部門到來后,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決定權移交給政府部門履行。
3.3危險區的隔離
事故發生后,駕押人員應對事故現場周圍實行警戒,對無關人員及車輛進行緊急疏散,駕駛員要在危險區域放置“前方危險,車輛繞行”警示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3.4檢測、搶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駕、押人員應落實危化品污染事故監測工作。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a、運輸易燃、易爆氣瓶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關閉鋼瓶閥門,如果無法擰緊閥門,迅速將車輛開至空曠無人區域任其泄露盡。車輛無法開動時應向氣瓶大時澆水,使其冷卻并移出危險區域。安全轉移氣瓶,逐個卸車,嚴禁踢、傾、摔、碰、溜放卸車,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豎放時必須穩妥。
b運輸易燃液體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輕裝容器,有滲漏現象時,應及時將滲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風處,進行粘補和更換包裝,已經泄露的物品用紗布覆蓋后掃凈,發現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流通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2
1、目的
為加強項目部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增強項目部管轄突發化學危險品事故的應急處理水平和能力,減少因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家世界項目部。
3、依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
3.1于20xx年2月18日發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2于20xx年11月23日發布實施的《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4、應急工作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4.1組織領導:會議中心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即為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各級組織的主要行政負責人為組長。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工程部、技術部、物資部、商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項目部化學危險品應急事故處理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并督促項目在事故發生時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4.2職責分工:技術部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每年對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必要的訓練演習;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經理辦公室負責事故發生時信息傳遞和通訊聯系的保持,提供必要的應急交通工具;職工醫院負責事故發生時受傷職工的救治和醫療;項目部負責事故預案的緊急啟動,并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在事故現場及時有效的落實。
5、應急計劃和準備
5.1技術部根據項目部工作的實際情況,將實際工作中設計幾率最大的化學危險品的種類界定為以下三種: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
5.2技術部根據《環境因素、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判定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性質和后果,并以書面形式及時將此信息傳遞給項目部。
5.3項目部應在辦公區域的顯著位置懸掛《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圖中要明顯標注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地點,應急用消防等器材的存放位置,以備方便獲取使用,清晰標注事故發生時人員疏散路線。
5.4項目部要指派專人(需要時應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負責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化學品領料制度》。
5.5當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項目部應組織應急人員采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沙等正確的消滅器材和方法,及時對火點進行撲救,同時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
5.6當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發生泄漏時,項目部應急人員要及時采取正確急救措施進行處置,并做好現場無關人員的疏散。
5.7事故發生時,項目部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將事故情況,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報告公司及工程部,值班電話:022-xxx。同時根據事故發生的程度及人員受傷情況,xx醫院(電話:xxx),撥打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5.8事故得到遏制后,技術部和工程部要及時對事故的原因進行詳細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3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建筑工地使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越來越多。由于施工現場使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環境條件差、危險因素多,要避免發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必須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一系列預防措施和制定一旦發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事故所采用的救援應急預案。
〈一〉、預防發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一、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
A、儲存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內的相應條例去施行。
即(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有符合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B、不符合儲存條件的嚴禁儲存,只能按規定用多少進多少。
2、實施爆破作業的必須編制爆破方案,并送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審批,批準后方能按方案的要求進行實施爆破作業。
3、進行爆破和危險化學品施工的人員必須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性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作業時必須帶安全帽、膠手套、口罩、防毒面具和穿工作鞋等,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5、操作場所必須保持通風,并設置危險警示牌,禁止其他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操作完后要保管好所用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品,并用專用的洗滌劑洗手。
〈二〉發生爆炸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并將受傷人員送醫院進行搶救。通知附近居民和其他有關人員馬上撤離該區域。
2、封鎖發生事故的危險區域,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救援人員必須按規定配戴防毒面具等的相應防護用品。
4、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對危險化學品造成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5、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6、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控、處理,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處置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險和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公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小組)和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統一領導下,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公司應急小組的安全監督職能,把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
1.3.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為主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迎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3.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部門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3.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適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3.5快速發展,協調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員工隊伍的作用,依靠群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一旦出現事故,能過快速反應,及時、果斷、妥善處理。
1.3.6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團員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把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與平時演練結合起來,為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提供救援保障。
1.3.7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和妥善有利的技術手段、方案、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以及相關科研單位、檢測機構的作用,提高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綜合素質。
1.4我公司基本情況及危險源分布情況
天津奧林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產體育健身器械的廠家,產品主要出口國外,材料以鐵件為主和一些包裝和生產輔料。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運輸、使用、貯存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一般分為4類;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存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廢氣處理場所。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公司危險和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普查情況,制訂出重點分布情況詳見編制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危險源的分布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補充、修訂,要求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種類、最大數量、危險特性、現場安全、消防設施和放防護器材,作業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及周邊環境和人員分布等情況。
對每個已確定的危險源必須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對周圍環境帶來的危害及范圍,提出廢棄物的處理辦法;預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如誤操作、設備失修、腐蝕、工藝失控、無聊不純、泄漏等;以及加強預防措施。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于公司區域內下列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之一情形的應對工作;
1.5.1造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3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1.6事故分級
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較大)Ⅳ(一般)(以下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1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以上生命安全,或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0人以上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2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5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3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4一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以外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分級響應標準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救援處置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1.7.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有必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發生各車間行政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車間領導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4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1.7.5當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和配合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
Ⅲ級及Ⅳ以上應急響應行動由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根據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成立環境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組,應急組下成立專業應急隊。成員如下:
組長:公司董事長
第一副組長:公司總經理
付組長:生產副總、安全科、環保科負責人,當日值班主管
組員:廠區內各部門負責人及環保、安全科技術人員
專業應急隊:廠區內各部門環保員、安全員。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5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后,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并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后,本單位指揮部并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后,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于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并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斗,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xxx (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xxx (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后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調度命令后,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并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置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泄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設備,包括呼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車輛熄火,并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污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志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采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于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置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濕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設備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后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盡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后,要清點人員和裝備,并進行洗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6
為在危化品突發安全事故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黃山中學危化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是學校事故處置工作的協調決策機構,事故發生后,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體局安全科電話:xxxx。
(二)搶救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xx
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同時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發生事故后對傷勢較重的人員要做好與附近醫院的聯系,并保證急救藥品和設施的齊全與良好,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要逐一了解,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要有相應的搶救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
三、善后處理調解要求
(一)事故發生后,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涉及的人員和事故的性質進行全面的調查,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呈報。
(二)動員各種力量,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穩定受傷者家人的思想情緒,會同有關方面協商確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對受傷者進行全面徹底的治療,務求對受傷者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開事故分析會,研究落實整改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學校意外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危險品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亞東
副組長:杜振慶
成員:吳艷秋、周雅平、張鳳、張勇、王曉紅、張仁芳、劉福海、錢立輝、各村小校長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6590021)。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縣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實驗老師、村小校長)。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8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9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潘南小學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并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并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準,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標志;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小學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并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核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于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10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預案》,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的確定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學校目前使用的化學品、實驗耗材、儀器和防護設備進行了辨識并綜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了下列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
1、危險目標:學校綜合樓一樓右側實驗儀器室。
2、危險種類:化學藥品泄漏,化學藥品火災,危險化學品中毒。
二、災情報告、報警程序
1、醫療急救電話:120。
2、本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科學教師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首先進行個人防護,然后按照事故不同類別分別采取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并立即報告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判斷事故等級和趨勢后采取相應的內部外部聯絡。
三、實驗室化學品泄漏處置程序
1、易燃、有毒氣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然后迅速開門窗通風,并按照危險程度通知臨近實驗室或整座建筑人員撤離至上風區,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對泄漏源進行控制處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并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蝕、有毒液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避免中毒和受到灼傷,然后使用相應物資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時在實驗室門口設置堵截圍堰后撤離,等待應急救援人員處置。
3、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學校化學廢液種類主要為各種有機溶劑。教師應嚴格控制化學試劑簽發數量,督促實驗人員進行有機溶劑回收利用。確實無法回收利用的,按類別收集于專用容器中。廢液及廢舊試劑由學校責任部門定期統一處置。當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外泄時,知情者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安全應急小組組長,立即采取措施追回外泄廢液。外泄廢液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環境破壞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知情不報者按失職論處。
4、化學品包裝物:劇毒化學品包裝物,必須交學校責任部門統一處置。普通化學試劑瓶子,集中裝于紙箱中,定期交給學校責任部門處理。
5、本單位所有實驗操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節能環保意識,實驗設計及實難過程中要充分體現綠色化學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己任。實驗工作中,要樹立高度的節能節水意識,全體教師都有杜絕一切浪費的責任。
四、實驗室化學品火災處置程序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應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后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體著火: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設施,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濕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覆蓋時動作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裝可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擴大著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體著火: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用砂土覆蓋滅火。
5、導線和電器外殼著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或覆蓋法滅火。
易燃、液化氣體類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開門窗通風,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氣體泄漏,然后使用滅火毯遮蓋撲滅,如無法控制氣體泄漏,當容器內容物儲存量低于爆炸極限時,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救,火焰消失后使用滅火器對周邊環境降溫至室溫以免氣體重新燃燒或爆炸,否則必須保持穩定燃燒,避免大量可燃氣體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后發生爆炸。
五、實驗室化學品爆炸處置程序
混合性爆炸發生后,現場和周邊實驗室人員應開門窗通風,切斷電源,熄滅所有點火源,避免發生二次爆炸,盡快通知學校消防及單位安全應急小組進行撲救,必要時電話119報警。
六、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按“火災控制與人員疏散應急預案”中的疏散、撤離程序執行。
七、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按下列方法緊急處理:
1、置神志不清的傷員于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2、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4、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5、誤服化學試劑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癥處理;必要時進行洗胃。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05]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后,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為有必要啟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啟動預案。
4.3響應程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信息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信息。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系,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主要包括現場數據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布信息、氣象信息、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庫、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信息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信息發布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網絡及維護管理網絡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信聯系與信息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信息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信息管理辦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信息。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斗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沈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通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數據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托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事故(礦山開采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12
一、裝卸
1、搬運、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等,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沒有劃定禁火區,作業人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二、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中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翻車、撞車,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危險化學品包裝不合格或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在行駛途中發生泄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混裝混運互為禁忌物料,運輸中由于貨物相互擠壓致包裝破漏,二種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料混合,會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三、撲救不當
發生火災時,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滅火方法,使用不適當的滅火器材,致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危險。
四、儲存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控制不嚴,各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煙、汽車排氣管火星、煙囪飛火等外來火種;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等,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產品變質。有些危險化學品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4、養護管理不善。倉庫建筑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5、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風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
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險品庫房建筑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濕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7、雷擊。危險品倉庫或露天的儲罐遭受雷擊,發生火災事故。
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措施
一旦化學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泄漏的危險、危害。處理泄漏根據具體情況應從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疏散有關人員,隔離泄漏區。根據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斷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時,立即停止泄漏區周圍一切可以產生明火的作業,嚴禁火種。
3、處理人員的個體防護。根據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質,選擇適當
的呼吸器、防護服、橡膠長靴、膠皮手套等防護用品進行防護。
4、堵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如堅固包裝容器桶蓋,在漏點打卡子,包裝桶底部滲漏時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圍堤火容。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圍擴大。
7、沖洗。對能溶于水或能與水混合的物質,用水大量沖洗,并收集廢水,使之流入污水處理系統或集中處理。
8、轉移回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用適當器具對泄漏物進行回火。
二、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1、火災撲救。裝卸、運輸中發生起火事故,組織現場人員根據著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適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和控制。
2、報警。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人員緊急撒離或轉移。火災發生時,組織現場人員和周圍人員向逆風向安全地帶轉移。滅火人員在火災熱輻射超過或估計超過人體的安全限度時,要采取緊急避難或人員撒離。
4、防止火災擴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況下,組織人員將火場附近的危險化學品物料,盡快運出,遠離火災現場。對無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裝物料,用水冷卻,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場上如果有液體流淌火,用黃沙、泥土等,構筑起堤壩進行堵截,阻止火勢蔓延。
6、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向消防人員介紹燃燒物料名稱、數量、危險性、有無毒性等情況,積極配合消防隊滅火。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篇13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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