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精選14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精選1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預防和處置因臺風帶來的各種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防洪抗旱應急方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方案》等規定,以及市、區有關防汛防旱防臺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區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鎮(鄉)、街道、區防指成員單位是本區防臺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及時預報臺風動向及影響范圍,認真分析臺風可能帶來的危害,科學防范,合理預排預泄,保障安全。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鎮(鄉)、街道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防臺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臺風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臺風能力。
1.5工作要點
(1)組織城鄉危房、危險區域、危險地段的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漁船及時回港避風。組織避風漁港的安全管理和船員的安全轉移。
(3)水庫、海塘、水閘、圍墾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范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筑工地、廣告牌、行道樹、電線桿、天線等高層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并及時發布臺風消息。
二、組織指揮體系
2.1防臺搶險救災工作實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全區防臺搶險救災工作。當12級以上臺風正面登陸或強臺風嚴重影響我區時,區委、區政府部署防臺搶險救災工作,區防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2.2鎮(鄉)、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臺指揮機構
鎮(鄉)、街道、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旱防臺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借鑒溫州、麗水防御超強臺風的經驗教訓,修訂完善抗臺風方案。
三、影響臺風等級
按照臺風影響范圍和程度,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3.1特別重大(Ⅰ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在我區登陸并嚴重影響我區。
3.2重大(Ⅱ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臺風在我市、區登陸或強熱帶風暴、臺風在舟山、寧波、臺州等登陸或緊擦舟山北上,并嚴重影響我市、區。
3.3較大(Ⅲ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臺風影響范圍較小,在寧波或臺州以南登陸或緊挨浙江沿海北上,影響我區范圍較小。
3.4一般(Ⅳ級)
市、區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臺風在東經125度以東,或北緯24度以南轉向,對我區影響較小。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4.1氣象、海洋與漁業、水利圍墾、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地質災害的監察、預報預警,并及時向有關防指機構提供臺風、降雨、風暴潮、地質災害等的實時信息和預測結果。
4.2、水利工程巡查
各鎮(鄉)、街道應對轄區內水庫、山塘、海塘、圍墾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管制度。
4.3防臺檢查
4.3.1鎮(鄉)、街道防指機構在汛前、汛中組織開展防臺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限期處理和整改。
4.3.2建設、電力、交通、通信等部門應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臺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4.3.3區建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舟山市港務局普陀分局、沈家門海事處、市國土資源局普陀分局、區水利圍墾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漁港船只、病險水利工程等情況的調查,并登記造冊,報區三防辦備案。
4.4臺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4.1臺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氣象監察和預報,根據《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信號發布實施辦法》,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鎮(鄉)、街道及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4.4.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降雨實時監測、預報和預警。各鎮(鄉)、街道的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察,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有關防指機構報告,并通報社區、行政村,告知廣大居民。區防指接到水文信息后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警報。
4.4.3山洪災害預警
區水利圍墾、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對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區建立專業監察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察體系,落實觀察措施。在臺汛期間堅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強觀察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按照區防指“關于明確山洪災害預警責任人及崗位職責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向可能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并上報所在地防指機構或區防指機構。
4.4.4水利圍墾工程險情預警
當轄區內水利圍墾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圍墾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鄉)街道防指機構按規定權限,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有可能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鎮鄉(街道)及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群眾轉移的各項工作。
五、應急響應
5.1 Ⅰ級應急響應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12級以上臺風或超強臺風對我區構成嚴重影響的情況下,區防指召開防臺電視電話緊急會議,部署防臺各項工作,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部署抗臺工作,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根據省防指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動員部署抗臺工作。影響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區委、區政府或區防指可采取停課、停工、停業、停市等非常措施,保證人員安全。
在臺風、超強臺風嚴重影響我區時,并對沈家門中心漁港構成威脅的情況下,區防指指令迅速成立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針對沈家門漁港避風船只眾多的特點,做好漁港船只和船員的安全工作。
5.1.1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成員
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由區海洋與漁業局、舟山市港務局普陀分局、區交通局、沈家門海事處、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辦等部門領導以及相關專家組成。
5.1.2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核實回港避風船只數量、船員人數和通訊聯系方式;做好避風船只的防碰、撞工作,船員的安全轉移、運送和落實避災點安置以及海上特發事件搶險救災等工作。
5.1.3沈家門漁港船員轉移安置
當臺風、強臺風嚴重影響我區,并對沈家門中心漁港構成威脅時,按照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人員轉移指令和要求,沈家門漁港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迅速開展港內避風船員的安全轉移工作,把船員轉移到指定場所。根據《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以及就近避災、集中分散相結合的原則,由區民政部門落實臨時避災場所,臨時避災場所包括普陀中學、沈家門小學、普陀二中、沈家門中學、原職業中學、普陀三中、普陀體育館、人防隧道、嶺陀隧道,以及華晶、華銀、港城、港帆、海中州、華僑、名都、海天樓、明珠賓館等安全可靠的公共場所,同時要對這些臨時避災場所進行安全鑒定。
5.1.4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按Ⅱ級應急響應分工,做好不同階段防御臺風的各項工作。
5.2 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區防指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及有關專家分析臺風發展趨勢,風暴潮影響情況,作出雨量、風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預報,提出防御目標,防御重點和對策建議。區防指向全區部署防臺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根據省、市發布人員梯次轉移命令,按需要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部署防臺工作。區防指加強監視臺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只回港避風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抗臺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布工作。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臺風不同階段,做好如下工作:
(一)發布臺風消息階段
1、區防指、水利圍墾局、氣象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國土資源分局、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電力公司、港務分局、旅游局、教育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局、區農林局、電信公司等區防指成員單位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氣象、海洋與漁業部門及時將臺風、風暴潮和海浪預報消息報送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和區防指,并向公眾發布。
3、區防指、水利圍墾部門分析防臺形勢,明確防御重點,研究落實防臺措施,向區政府領導及上一級防指報告防臺有關情況,及時向各鎮(鄉)、街道和區防指成員單位通報臺風消息,做好防臺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臺風影響地區高水位運行水庫降低水位,防止出險。指導做好果樹、大棚養殖等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指導檢查各地在建的圍墾工程,發現隱患及時處理,落實抗臺應急防御措施。
4、區海洋與漁業部門組織做好各地出海漁船、海運船、油船、制冰船回港避風,加強避風港的管理,檢查督促各地加固深水網箱、魚排等養殖設施。區港務部門做好工程船、吸泥船、打樁船、運輸船等遠距離作業船只返航回港避風工作,加強錨地船舶的監管,提前做好轄區內船舶、設施的各項防臺準備工作。區海事部門落實航道防臺措施,以及海上應急搶險營救等各方面工作。
5、區國土資源部門密切關注臺風動向,與氣象部門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預報工作。
6、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加強公路和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運輸船舶、交通船舶、車輛做好防臺抗臺準備工作;加強對公路沿線指示標志,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
7、區建設部門要及時將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情況(等級評定)反饋給各鎮鄉(街道),同時要對市政公用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防臺各項準備工作。
8、區農林部門提供農情,提出農業、經濟林抗災、救災措施,做好災后種子調運和技術指導工作。指導落實雞、鴨、豬等畜禽養殖戶抗災救災措施工作,并做好動物防疫工作。
9、區衛生部門組織各地做好防疫救災所需藥品、血源、消毒、醫療器械、救護車輛、醫務人員等應急準備工作。
10、區城管部門加強市區巡查,對廣告牌、行道樹和施工現場腳手架的管理,做好各項防御工作。
11、區電力部門組織各地檢查加固電力設施和設備,做好防臺準備。
12、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各地船舶修造企業,做好防臺各項準備工作。
13、區供銷部門組織各地落實防臺有關物資,做好防臺準備工作。
14、區旅游部門組織各地把臺風信息通知到各旅游企業、景點管理單位及游客,消除隱患,做好各項防臺準備工作。
15、區教育部門組織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做好防臺準備工作。
(二)發布臺風警報
區防指、水利圍墾、氣象、海洋與漁業等部門加強預報,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及時將最新消息報送有關部門;水利圍墾、氣象、海洋與漁業、交通、國土資源、建設、電力、港務、海事、旅游、教育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臺風動向。區水利圍墾、國土資源、海洋與漁業、交通、建設、民政等部門派工作組到臺風影響地區指導抗臺救災工作。
區防指召開防臺分析會議,區氣象部門對臺風發展趨勢提出具體分析和預報意見;區防指提出防御重點、措施和建設;區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建設、水利圍墾、港務、海事等部門提出各自防御對策。
1、區氣象部門作出臺風路徑、影響范圍、雨量等預報,水文部門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預報和測報的各項準備;區海洋與漁業部門做好風暴潮、海浪的預報工作。
2、區防指、水利圍墾部門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特別是水庫大壩、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重要海塘巡查與監測,落實險工險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搶險隊伍、物資和設備以及臨時防臺措施。組織指導臺風影響地區的河網、水庫預泄預排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門的防臺動態,檢查督促防臺工作落實情況。同時要組織力量深入一線在建圍墾工程,分析在建圍墾工程受臺風影響可能出險地段,采取緊急補救措施。隨時撤離施工人員及附近有危險的人員,做好各項防臺工作。
3、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等部門組織指導沿海養殖人員的安全轉移,檢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業漁船、漁運船、制冰船、油船等迅速回港避風或就近避風,指導各地做好網箱等養殖的加固工作。加強風暴潮和海浪預報。區海事、港務等部門檢查搶險救災船艇、搶險應急小分隊和救災物資的落實情況,應急小分隊進入待命狀態。加強對臺風影響區域船舶的簽證管理。以區海洋與漁業局、港務分局、海事處、交通局為主體,做好對回港避風船舶船員的緊急撤離準備工作,進一步落實各項防臺措施。
4、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做好相關渡口、碼頭、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的避風防臺工作,做好人員撤離的各項準備。
5、區國土資源部門做好防臺抗災準備,組織各地加強對重點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巡查,應急小分隊處于警備狀態。
6、區建設部門組織各地做好城鄉危舊房、臨時工棚、易出險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檢查落實高空設施、建設工地、城鄉防洪排水設施、低洼易澇地帶和地下空間設施的防臺工作。城區公共場所的電視屏幕滾動播出臺風信息。
7、區城管部門組織力量,拆除廣告牌、行道樹及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危險設施,同時做好簡易工棚內人員的撤離準備。
8、區供銷部門組織各地落實有關抗臺救災物資,做好隨時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運輸工具和搶險應急人員等。
9、區民政部門做好救災應急準備工作,指導各地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后的保障工作。
10、區衛生部門組織各地建立應急指揮小組、醫療衛生機構組和防疫應急隊伍,準備應急藥物、試劑和監察儀器,做好隨時派送物資到災區的準備工作。
11、區教育部門組織各地學校、幼兒園通報臺風警報,密切關注臺風動向,檢查校舍安全,做好防臺工作。
12、區電力部門組織各地對電力設施、設備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
13、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各地檢查船舶修造企業防臺措施落實情況,對險段、險地的無動力船舶做好隨時轉移的準備工作。
14、區旅游部門督促各地組織游客回到安全地帶。
15、區級新聞單位及時播放市、區氣象臺發布的臺風警報,區防指部署的防臺工作和防臺自救知識。
移動通訊企業通過手機短信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臺風消息和預報。
(三)發布臺風緊急情報
區防指召開防臺電視電話會商會議,緊急部署防臺工作,區防指領導組織指揮防臺工作。
1、區氣象部門作出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移動路徑、臺風暴雨的量級和登陸區的預報。區海洋與漁業部門作出風暴潮和海浪預備,區水利圍墾部門根據氣象預報對水庫、山塘、河道進行洪水評估,根據降雨實況及時發布洪水預報,同時發布沿海潮位預報。
2、根據省、市指示,區防指或區政府對臺風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的鎮(鄉)、街道,結合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情況(等級評定),發出人員轉移命令(根據情況可提前發布),要求各級領導深入抗臺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抗臺救災措施。特別是組織危險區域、危險地段群眾實施梯度安全轉移。
3、區水利圍墾部門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和水庫、山塘、海塘、小流域、河網的實時情況,并及時對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險情等發出警報。對屋頂水庫、山塘根據險情采取放空等措施,對河道、水庫、水閘等進行科學調度。組織有關部門重點對在建的圍墾工程進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對施工人員及受威脅地段人員安全撤離的各項工作。
4、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公安等部門督促檢查沈家門、蝦峙等地漁港及避風港,做好防止船只互撞、撞堤、撞碼頭等工作,除必要的人員外,視情做好人員撤離;在臺風、強臺風嚴重威脅我區時,根據省、市有關人員轉移的命令,包括沿海養殖人員必須全部撤離上岸。
5、區國土資源部門(根據情況)啟動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具體部署全區防臺抗地質災害工作,對易發區域的人員實施撤離工作,督促各地加強巡查,提醒有關人員做好撤離準備,加密對地質災害氣象的預報次數。
6、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封閉相關渡口、碼頭,停止運行運輸船舶、車輛,必要地段實施交通管制,同時做好簡易工棚、危房等有關人員的緊急撤離工作。
7、區建設部門組織各鎮(鄉)、街道做好轄區內危舊房、臨時工棚、易出險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轉移工作。臺風影響我區時,停止一切在建工程施工,關閉景區,停止游樂設施,做好市政設施的搶修準備。
8、區民政部門檢查指導各地做好救災應急準備,協助各鎮(鄉)、街道做好被轉移群眾的安置和生活安排;遭遇強臺風、超強臺風并嚴重影響我區的情況下,會同區海洋與漁業部門、港務、海事、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門,妥善安置沈家門漁港安全轉移的船員。
9、區城管部門組織指導城區內廣告牌、行道樹、高空作物的安全工作以及簡易工棚內民工、外來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
10、區供銷部門做好防臺物資儲備,隨時聽候區防指的調度,做好調運調送準備。
11、區衛生部門組織做好醫療搶險準備,進入臨戰狀態,檢查急救設施、設備狀態及備用電源等情況;隨時準備派出醫務人員到各鎮(鄉)、街道進行搶救傷病員。
12、區農林部門督促檢查低洼地段種植場、養殖場的簡易居住房內的管理人員,做好各項加固工作,做好及時撤離的準備。
13、區教育部門指導各地做好臺風影響區域內中小學、幼兒園停止上課、集會等群眾性活動。會同區民政部門落實避災場所及安置沈家門漁港轉移的船員。
14、區電力部門部署電力系統防臺風、暴雨、洪水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業,及時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保證防臺救災重要用戶用電和應急供電。
15、區通信管理部門做好啟用應急通信保障方案的準備,組織協調相關電信運輸業,保證防臺救災重要信息的傳遞,檢查落實通訊設備和備用電源的保安,做好應急通訊保障。相關電信運營企業采用短信等方式向用戶通告臺風信息。
16、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督促對易出險的船舶修造企業進行再檢查,及時組織轉移人員、財產、物資等,尤其是要加強監督無動力船只的管理,落實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17、區旅游部門督查景區游客返回,確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帶。
18、普陀駐軍、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險地區的群眾轉移工作,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19、區公安部門組織做好道路、橋梁和城鎮街道的交通管制,維護地方治安,協助區海洋與漁業部門做好沈家門漁港船員撤離,通過110掌握各類遇險人員情況,及時調配警力營救,緊急情況及時向區防指和地方有關部門報告。
20、區發展和改革部門積極
協調解決搶險和救災所需的物資和資金。檢查和督促基層糧庫防汛防臺措施的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糧的發放和糧食調運供應工作以及其他器材的供應。
5.2.2搶險救災
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區期間,區防指及時部署有關搶險工作;臺風影響后,召開搶險救災工作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召開搶險救災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組織區水利圍墾、海洋與漁業、民政、建設、電力、交通、國土資源等部門到抗災一線慰問災民,指導搶險救災,并對防臺工作進行評估。各鎮(鄉)、街道、區屬各部門全力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
1、區防指及時掌握匯總各地災情,協調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區級防汛抗臺物資的調配,聯系普陀駐軍、人武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臺評估工作,做好向市防辦和區委、區政府的匯報工作,通報抗臺救災情況。
2、區氣象部門繼續跟蹤監視并做好臺風路徑、降雨預報,直到臺風完全消失、降雨停止。
3、區水利圍墾部門繼續監視水庫、山塘、小流域降雨河網的水位情況,做好水庫、河網的調度,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搶險,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安全度汛。
4、普陀駐軍、人武部負責組織基層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5、區民政部門組織向災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接受捐贈,下撥救災款;協調各鎮(鄉)、街道安置災民,做好災民救濟救助工作,收集、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匯報。
6、區衛生部門組織指導各地醫療隊到災區搶救傷員,指導衛生防疫工作。
7、區農林部門根據災情及時做好農業生產、畜牧養殖等工作的技術指導,做好動物和公共場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8、區交通部門加強對山區公路、橋梁、施工路段和高邊坡、高擋墻、高路堤路段的檢查,加強公路巡查,及時在危險地段設置警示標志,及時向公眾發布公路、水路阻段信息。組織指導水毀公路和工程修復,保障各地救災救濟物資的運輸暢通,組織遇險船舶的搜尋救助工作。
9、區建設部門組織指導災區搶修城鎮供排水等市政設施和災區的房屋重點工作。
10、區電力部門組織指導災區搶修電力設施、設備,盡快恢復災區供電。
11、區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進行災區通信設施的搶險工作,盡快恢復通信。
12、區國土資源部門及時掌握各地地質災害情況,組織專家分析提出處理意見,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13、區教育部門組織指導災區學校搶險校舍,為開學或復課創造條件。
14、區公安部門及時掌握各地治安動態,指導災區維護社會治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保障防汛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的暢通。
15、區供銷部門組織落實搶險救災物資。
16、區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做好糧食供應,確保災區糧食價格和市場供應穩定。組織協調災害重點建設工程中基礎設施的恢復。
17、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部門組織開展海上遇險船只的搜尋救助工作,指導漁船和網箱養殖的搶險救災,指導沿海養殖恢復生產。
18、區財政部門及時撥付搶險救災資金,爭取省、市財政支持。
19、區經貿部門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組織協調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供應。
20、人民銀行舟山市普陀區支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普陀支公司、太保財產保險普陀支公司等區級保險機構及時組織災情核查和理賠工作。
21、市自來水公司普陀營業所、市藍焰燃氣公司普陀銷售公司等部門及時檢查供水、供氣管道和設施的運行,做好災損管網設施的搶修,確保供水、供氣正常運行。
5.2.3防指的應急響應
臺風影響區的各鎮(鄉)、街道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一級響應,及時做好臺風及次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方案轉移危險地段群眾的安置權限,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及時將防臺情況上報上級防汛指揮機構。
5.3 Ⅲ級應急響應
5.3.1區防指辦的應急響應
區防指辦主任主持會商,防汛、水利、氣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并連線各鎮(鄉)、街道參加,提出防臺工作意見。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河水預測預報,監督指導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船只回港避風、搶險救災等情況。做好災區核查和信息發布工作。及時將防臺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副指揮,并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防指成員單位。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各地防臺工作的指導。
5.3.2鎮(鄉)、街道防指的應急響應
臺風影響我區時,各鎮(鄉)、街道防指機構啟動響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指揮機構指揮主持會商,按市、區防指要求,部署防臺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進行人員梯次轉移工作,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方案做好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利、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臺情況上報區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辦公室。
5.4 Ⅳ級應急響應
5.4.1區防指辦的應急響應
區防指辦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臺風可能影響情況。加強值班,關注國內外氣象預報成果,密切監視臺風動向,部署有關工作。掌握防臺風工作情況,及時將臺風信息上報市防指領導和區委、區政府,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區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指導各地防臺工作。
5.4.2鎮(鄉)、街道防指的應急響應
鎮(鄉)、街道防指啟動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防臺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臺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臺風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防旱防臺指揮機構可根據時間和性質、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調度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臺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6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5.6.1防臺抗災等信息,由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審核和發布;涉及洪澇災情的,由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會同區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5.6.2防臺抗災的有關新聞稿必須經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洪澇臺災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7應急結束
當臺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的人民政府或防汛防旱防臺指揮機構可視情,宣布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1)通信管理部門負責保障防臺抗災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系。
(2)防汛防旱防臺指揮機構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3)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臺抗災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短信形式發布。
6.2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臺抗災的義務。普陀駐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臺搶險的突擊力量。
區人民政府應組建專業搶險隊伍,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村應組建搶險救災小分隊。
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部應建立防汛防臺搶險專家庫。
6.3物資保障
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具體儲備要求見《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方案》的物資保障。
6.4資金保障
區財政、發改、民政、水利圍墾、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集、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和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各鎮鄉、街道、防指成員單位加快和完善防汛防旱防臺指揮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水雨情測報、洪水預報、災害預警水平。同時,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提高調度水平和救災搶險能力。
6.6治安保障
區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受災地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臺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和特發事件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本地的避災場所,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防臺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臺抗災人員、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負責渡口安全。
6.10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醫療等部門負責受災地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災害發生后,各鎮(鄉)、街道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時,由區經貿部門牽頭,區發改、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防臺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臺
抗災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防臺指揮機構應積極參加市、區培訓,同時負責組織對社區、村、學校、企業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防臺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防臺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鎮鄉、街道的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本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七、善后工作
7.1救災
臺風發生后,各鎮鄉、街道及有關單位應組織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2救濟救助
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3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區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4水毀工程修復
7.4.1對影響當年防汛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汛工程應力爭迅速修復,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7.4.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5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各鎮鄉、街道及有關單位對當年防汛搶險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6補償機制
啟用蓄滯區、水庫根據防汛調度指令攔洪超蓄淹沒造成損失,有關政府應當按規定給予補償。
7.7災后重建
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應盡快開展災后重建工作。災害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8防臺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臺風過后,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臺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臺抗災工作。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2
為能及時、高效、有序的預防臺風,保障我校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公共財產受不到損失,特制訂我校的《學校防臺風事故應急方案》。遵循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的指示,以人為本,關注生命,防范事故、確保師生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一、學校防臺風事故指揮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2、留守預防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監督:
5、防臺風搶險成員:全體教師
6、值班電話:
二、具體措施
(一)臺風過境前
1、接上級有關部門關于臺風來臨的通知后,防臺風領導小組成員集中回校安排臺風過境時領導值班,布置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人:xxx)
2、組織防臺風應急小組成員全面檢查學校的校舍、場室的安全。(負責人:xxx)
3、做好校園的排水系統的清理工作,保障學校排水系統暢通。
4、組織師生關好教室、辦公室、各教儀室、教師房間等的門窗。清理臺風過境時可能發生安全隱患的所有雜物。(負責人:xxx)
5、組織防臺風應急小組成員巡查校園,加強對學校電線、煤氣的檢查,并對上述設施做好防臺風的各項預防工作。(負責人:xxx)
(二)臺風過境時
1、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
2、組織留守教師留在學校,安定教師情緒,防止發生意外。
3、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防臺風應急小組成員加強對校園巡查,特別加強對學校水電設施、排水系統的檢查。出現突發事件活安全隱患,立即報告防臺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研究是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活組織排險。
4、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衛工作,做好防盜、防水的各項工作。
5、若建筑物在臺風中防水傾斜、開裂:
(1)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學校電源。
(2)若有人受傷,要及時進行搶救,情況緊急要及時報120送醫院。
(3)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排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情況。
6、學校把人員受傷、財產損失和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三)臺風過后
及時組織學校職工對校園進行前面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活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3
為加強我校緊急情況應急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情況處置的快速反映和協調水平,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防臺風應急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和原則:
制定本方案是為了提高危機應急反應能力,優化人、財、物等應急資源配置,建立緊急救助體系,提高行動效率,將突發公共事件給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方案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協調一致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嚴密性、程序性的方針,提高方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全體教師 職責分工:
①根據方案,在事故現場指揮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④把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上級部門報告。
⑤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職責:聽從指揮部指揮,負責組織協調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學校防臺風事故應急程序: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事故,確保人員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一、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人員與領導應到位,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小時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中心校領導報告。
二、若建筑物在臺風中發生傾斜、開裂: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所有人員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送醫院。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狀況。
三、若電線桿、樹木或其它高架物傾斜,應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支撐和加固。
四、對不牢固的空中懸掛物或屋頂材料要進行加固或拆除。
五、關閉單位所有的玻璃門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隱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
七、學校應當把人員受傷、財產損失和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4
一、演練目的
在臺風、暴雨、雷電、大風等各種惡劣天氣來襲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在來襲時,能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及時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險情,增加師生、家長的防范意識,增強師生及家長對臺風暴雨的避險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把臺風暴雨洪澇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演練對象
全體師生及部分家長
三、演練時間
20xx年4月24日上午9:10時
四、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職責
組長:朱石房(總指揮)
副組長:李錦新(副總指揮,負責督促落實應急方案各項工作)張耀輝(負責協調部門工作、具體落實應急方案各項工作)組員:
朱瑞樓(負責搶險救災以及信息報送聯絡工作)
羅必鋒(負責督促落實學生安全指引工作)
賴偉輝(負責督促落實課堂安全管理工作)
李任定(負責協助落實應急方案各項工作)
級組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年級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趙伯球(負責落實安全保衛、搶險救災以及環境整治等工作)羅必鋒(負責緊急救護以及環境整治、衛生防疫工作)
五、演練內容
防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安全方案
六、實施過程
(一)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來臨之前
1、安全辦人員必須密切留意天氣預報,關注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的動向,即時向全校師生發布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預警信息。
2、當臺風黃色預警、暴雨紅色預警生效時,朱瑞樓主任及時統一全校發校信通通知全校停課,班主任必須及時通過發短信或打電話的方式通知沒有校信通的本班學生和家長學校停課,同時逐個電話通知已到校學生的家長盡快到學校接學生,確保每個學生的安全。
(1)當臺風黃色預警、暴雨紅色預警生效時(由朱石房校長通過廣播通知演練開始9:15時)。
(2)當收到停課通知時,李錦新、張耀輝、李任定、黃伯新馬上到學校門口接待家長,做好學生安全疏散工作,具體如下:
李錦新負責接待家長
張耀輝負責通知三樓班級家長到校接的學生到校門口,做好登記;
朱瑞樓、賴偉輝負責三樓辦公室接電話后到班通知學生及指導學生到校門口。
李任定負責通知二樓班級家長到校接的學生到校門口,做好登記;趙伯球、潘建光負責二樓辦公室接電話后到班通知學生及指導學生到校門口。
黃伯新負責通知一樓班級家長到校接的學生到校門口,做好登記;范翠玲、陳志杰負責二樓辦公室接電話后到班通知學生及指導學生到校門口。
3、朱石房組織人員加強巡查校園,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班主任必須對學生加強防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常識的教育。
5、在課前課中課間時段,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到班加強本班安全管理。
6、上學時段,值日行政和護導員必須到校門口做好學生安全指引工作。
7、放學時段,值日行政和護導員必須到校門口做好學生安全疏散工作。
(二)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來臨時
1、學生必須進入室內避險,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首先,學生可遵照就近躲避的原則就近避險。其次,正副班主任和護導員必須立即到教室或其它學生避險場所維持秩序。各安全區域負責人:校門口朱石房、李錦新負責;舊教學樓羅必鋒負責;飯堂李任定負責;新教學樓一樓賴偉輝負責;二樓張耀輝負責;三樓朱瑞樓負責。
2、遇到下課或放學時,必須延遲下課或放學,由當時的任課教師負責維持班級秩序直至班主任到教室接班為止。
3、遇節假日或夜間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來襲時,值班保安員必須立即通過電話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所有行政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
4、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保安員和安全管理員必須頻繁地在校園內巡視,發現險情必須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進行應急處理。
5、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來臨的整個時段,必須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監測。分別由前后門值班保安員負責觀察,發現險情征兆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處理突發險情。
6、若建筑物或設備設施在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中出現異常情況,在場指揮人員必須立即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地帶,同時切斷建筑物或設備設施總電源。
7、若有人受傷,在場人員必須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送校醫室或醫院救治。
8、未安排任務的老師必須在辦公室待命,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9、若遇臺風來襲,安全辦必須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
10、若校園地面積水,發現有可能發生內澇跡象時,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當內澇進一步發展時,搶險人員必須馬上到位,并立即開展搶險工作。
(三)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過后
1、學校辦公室必須及時組織后勤人員進行環境整治,包括打掃衛生、環境消殺等。
2、安全辦必須組織人員巡查校園,及時排查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過后留下的安全隱患。
3、學校辦公室必須及時把防御臺風、暴雨等異常天氣的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5
為加強我校緊急情況應急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情況處置的快速反映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防汛、防臺風抗災應急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防汛、防臺風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條條保證,實行防汛、防臺風責任制,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防臺風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學校,堅持自保、自救,防大災、保安全,確保學校汛期、臺風期安全。
二、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分工:
①根據方案,在事故現場指揮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④把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校長報告。
三、防汛、防臺風應急方案內容
1.當受臺風或強熱帶風暴影響風力達8級以上,日雨量達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氣象等有關部門發布暴雨將達起始標準后,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到位,加強值班,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在汛期、臺風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和報告制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值班領導和人員遇到突發事件或災情,及時下達臨時緊急處置指令,并迅速向中心小學領導匯報。
2.當氣象臺發布暴雨、臺風警報時,汛期、臺風期搶險應急領導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向各教學點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各教學點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防臺風應急措施,組建各類防汛、防臺風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3.當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汛期、臺風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各教學點要把防汛工作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要按防汛、防臺風指揮網絡形成指揮體系,各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指揮崗位。臺風、暴雨和洪水過后,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4.遇暴雨突發生災害天氣時,各教學點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各教學點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學校有關人員到位、到崗,確保學校排澇設施全過程、滿負荷運轉,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教學點應及時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長,并立即報告鎮中心小學,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轉移和安置師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落實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要特別注意預防洪水、防臺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各校要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及誘發因素,立即對低洼地帶、操場、校舍和易發生山體滑坡地帶等地方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上課。必要時要采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臺風期間嚴禁各校組織學生外出及重大活動。各教學點要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臺風期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學校一旦發生汛情,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根據災情,聯系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做好搶救、轉移和安置受災師生工作。
四、具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防汛、防臺風抗災安全教育。要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抓好學校防汛、防臺風安全教育與宣傳工作,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學活動相結合,將安全知識滲透到相關學科進行教育。要根據地域、環境等規律,定期對學生進行防汛、防臺風、防溺水及預防其他各類安全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切實把保護學生安全,預防學生傷害的工作落到實處。
(二)防汛、防臺風重點區域和部位。學校教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實驗室等部位。
(三)制定工作方案。人員疏散和財產搬遷都要按預先制定的安全線路及場地,一旦發現災情,要確保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適時監測,安全疏散。加強對校舍及危房的適時監測,確保師生能及時安全疏散。
(五)確保信息和道路通暢。要加強防汛預警,建立值班和報告制度。及時收集和研究汛情,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防汛搶險突擊隊要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把可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五、學校防臺風事故應急程序:
①、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人員與領導應到位,安排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校長報告。
若建筑物在臺風中發生傾斜、開裂: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所有人員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送醫院。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狀況。
若電線桿、樹木或其它高架物傾斜,應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支撐和加固。
②、對不牢固的空中懸掛物或屋頂材料要進行加固或拆除。
③、關閉學校所有的玻璃門窗。
④、在所有存在事故隱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
⑤、學校應當把人員受傷、財產損失和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我市防臺風工作是我省防臺風(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下同)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消防部隊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對防臺風工作的準備,建立以軍政主官負責制為核心的消防部隊防臺風工作責任制,編制轄區內各類建筑內人員安全為重點的防臺風預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各級特別是支隊機關的司、政、后、防四部門要具體分工,靠前指揮,一級抓一級,落實好包片轄區內的行政責任人及聯絡人,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到人,工作到位。基層各單位要不斷完善搶險手段和救生措施,確保防臺風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
二、臺風的種類及臺風災害事故特點
一、臺風的種類
臺風是熱帶氣旋的一種,而熱帶氣旋是指熱帶地區形成的一種低壓。它不斷旋轉,并伴隨著大風和強降雨天氣。熱帶氣旋按其中心附近風力大小劃分為4種類型:中心風力在7級和7級以下的稱熱帶低壓,8到9級稱熱帶風暴,10到11級稱強熱帶風暴,12級和12級以上稱臺風。這4種類型熱帶氣旋在發展過程中往往會相互轉化。
二、臺風災害事故特點
(1)破壞力強,危害大。
(2)波及面廣,人員傷亡大。
(3)防范困難,救援難度大。
三、防臺風指揮部的構成及職責
一、防臺風指揮部的機構
組長:支隊長、政治委員
副組長:副支隊長、副政委
成員:各部門部門長、副參謀長、戰訓科科長、各大隊大隊長
二、指揮部的職責
①迅速了解風情、火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省消防總隊、市政府、市公安局。
②調動各種搶險救災力量。
③調動各種搶險救援保障交通工具。
④調動指揮專職、義務消防隊。
⑤調動供水、供電、急救等部門協同作戰。
⑥組織做好現場動員和宣傳報道工作。
⑦組織做好各種后勤保障。
⑧組織做好臺風及災后相關救援工作。
⑨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任務。
四、參戰力量和任務分工:
(一)參戰力量:
按指揮中心等級方案調集,三級以上的出動啟動此預案。
(二)任務分工:搶險指揮部下設作戰組、通信組、后勤保障組、政工組、宣傳組。
作戰組:由司令部戰訓科、特勤大隊指揮人員及各大隊值班領導組成,負責一線人員援救滅火和險情排除搶救人員工作。
通信組:由支隊指揮中心、信通科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指揮通信及指揮部與外界通信聯絡。
后勤保障組:由后勤處、戰勤保障大隊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所需補給物資的供應,包括救援裝備及油料保障、搶險人員食物、水等食品、飲料的供給以及組織衛生隊做好傷員急救工作。
政工組:由政治處人員組成,負責對現場消防員的思想疏導、鼓動以及穩定受災群眾及周邊人員情緒同時收集現場搶險過程的相關材料,搶險后先進人物事跡的表彰和宣傳。
宣傳組:支隊宣教中心及各大隊負責宣傳報道人員負責對防抗臺風過程中的相關信息收集、整理、報道,及時宣傳消防部隊抗臺風事跡。
五、處置程序和措施:
一、現場詢情:由第一到場中隊或特勤大隊指揮人員負責消防人員到場后詳細詢問臺風災害引起的事故現場情況以及受傷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大致位置等情況。
二、偵察檢測:由特勤大隊偵檢組負責利用生命探測器等工具,立即搜尋遇險和被困人員;利用檢測儀器檢測事故現場有毒物質或可燃氣體的濃度等。
三、設立警戒:由到場常規中隊警戒組配合公安交巡警負責封鎖事故路段的交通,隔離圍觀群眾,嚴禁無關車輛及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若事故造成化學危險品外泄,現場警戒的范圍需根據偵檢情況確定。
四、救生排險:由特勤大隊救援組、滅火組負責,常規中隊協助。
(1)迅速在現場清除障礙,開辟出空闊地和進出通道,確保現場至少擁有一個急救平臺和一條供救援車進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風災現場的圍觀群眾以及無關人員。
(3)協助供水、供電、供氣部門切斷倒災害現場的水、電、氣供應,及時組織火災撲救及救生災害處置。
(4)救援初期,使用擴張、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礙,全力搜尋遇險和被埋人員,并組織營救和疏散;對已發現但一時無法解救的幸存者,應提供飲食和藥品。
(5)被埋人員清理結束后,請求指揮部聯系大型鏟車、吊車、推土機等施工機械車輛清除風災現場廢墟。
五、現場急救:由支隊衛生隊急救小組負責協助120救護人員對事故現場搶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傷員,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初步處理后,利用救護車或現場車輛迅速轉送就近醫院救治。
六、清點人員和裝備,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六、防抗臺風要求:
一、各參戰力量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同公安、醫療救護、水、電、燃氣、交通、民政等部門合作,共同實施救援行動。
二、救援人員要加強行動安全,防止大風繼續造成建(構)筑物倒塌,不應進入建筑結構已經明顯松動的建筑內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陽臺、樓板、屋頂等部位;不準冒險鉆入非穩固支撐的建筑廢墟下面,必須在確保無再次倒塌危險時,救援人員方可進行現場救援。
三、加強對現場的監護工作,所有救援人員要加強行動安全,特別是險惡條件下,要以小組為單位,不準單獨行動。
四、注意做好針對性準備,既要做好臺風帶來強降雨引起洪澇災害的救援準備,又要做好臺風帶來強風下的救援準備,有效控制其它次生災害的發生。
五、加強風災時保障工作:政治部門要做好臺風時的政治鼓動及宣傳教育工作,保證部隊思想穩定。宣傳部門做好臺風時滅火救援宣傳工作,及時反映部隊英雄事跡,激勵部隊滅火戰斗。后勤部門組織好保障工作,提供部隊長時間連續作戰的生活補給,并組織好器材保障,儲備部隊易損壞的器材配件,組織修理人員隨時搶修損壞器材,并做好相關滅火救援物質儲備。
六、各參戰部隊要及時組織加強對通信設備進行巡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各級有線、無線通訊暢通。
七、按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七、臺風災后救援工作
臺風過后,各級消防部隊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積極參與相關救援、排險、救助工作,并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組織對地下車庫進行排水時,要防止車輛打滑、碰撞;人員在選點、收放水帶、吸水管過程中要盡量避開復雜、濕滑路段,避免人員、車輛掉入水中等意外的發生。
二、要注意加強個人防護,在狹小、通風條件差的地方救援時,救援人員應佩戴空氣呼吸器;另外,由于車輛、泵浦長時間工作過程中排出廢氣、熱量多,附近救援人員要視情佩戴空氣呼吸器,以免出現窒息中毒。
三、要組織做好救援人員的輪換休息,特別是市區有關大隊要按支隊的力量調整、調度方案,合理整編現有力量,輪流出動,確保部隊能連續作戰。
四、要注意行車安全,搶險力量到場及撤離時要向指揮中心報告,并注意加強救援過程中的請示匯報工作。
五、要服從安排,切實遵守好群眾紀律,參與救災的官兵不得接受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紅包、禮物和吃請,并避免與群眾發生摩擦、糾紛,維護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7
為確保全體教師和幼兒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體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全面做好我園對暴雨、洪水、臺風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提高防汛防臺風綜合應急處置能力。根據淄川區教育體育局文件,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應急領導小組分工職責
組長職責: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區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揮淄河中心幼兒園的搶險救災工作。
副組長職責:根據幼兒園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向中心校安全辦公室匯報,分析匯總有關災情,為組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組長的指令,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搶險。組織足夠的應急物資送達搶險學校現場。聯系醫療部門,調動醫務人員、醫療設備,組成醫療隊參加學校搶險救災工作。聯系公安部門維護學校交通秩序,組織幼兒和園內工作人員撤離和轉移。
各成員職責
1、全面掌握災情和各類動態等消息,按重要信息匯報制度在第一時間報送災情重要信息,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2、負責檢查本班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維護班級正常教學和活動秩序。
3、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園區救災工作,穩定好幼兒的情緒,使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落實汛期、臺風期間各學校負責的各項應急措施,強化防汛搶險力度。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防臺工作小組,落實必要的搶險措施,嚴格實施防汛防臺的各項工作。
2.注意收聽、記錄氣象預報,及時做好防范工作,及時關閉門窗和有關電器設備。
3.遇到險情、災情,應根據工作預案,組織開展搶險工作,并立即逐級上報。
4.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立即上崗,開展防汛防臺工作,并對積水地段架設臨時走道,要迅速自主搶險,確保幼兒安全。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防臺風、暴雨工作是關系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臺的處置能力,本著"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系電話
組長:園長
組員:后勤組長
保教主任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臺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汛情;全面部署抗臺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臺風登陸前,對陽臺、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臺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臺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家具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衛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臺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后,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臺工作進行部署,通報臺汛動態,布置防汛防臺、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9
為切實做好我鎮的防臺風、防風暴潮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市、區兩級政府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牢固樹立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臺風、大汛到來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斷,積澇不成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領導,成立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搶險的領導小組,成立應急小分隊,隊長為,在黨政辦設辦公室,為黨委副書記辦公室主任;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搶險突擊隊負責我鎮的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安排,檢查監督和上情下達,及時傳達市、區兩級防臺風、防風暴潮的指示精神,匯總上報我鎮防臺風、防風暴潮情況。
三、責任分工
(一)各管區
1、責任人:各管區書記
2、任務
(1)迅速通知各村,并做好記錄;
(2)危房戶強制遷出;
(3)叮囑臺風期間車輛停行、人員減少外出;
(4)組織村干部清除渠道雜草,迅速排凈田間積水,絕不允許溝渠洼地存水;
(5)村莊做好防潮準備;
(6)畜牧養殖村莊做好防風防雨準備;
(7)風雨后迅速統計災情并做好救助安撫工作。
(二)安全
1、責任人:鹽業辦、漁業辦
2、任務
(1)迅速書面通知轄區內養殖看護人員撤離;
(2)書面通知海參養殖等企業停止施工,撤離機械人員;
(3)通知各鹽及鹽化工企業做好防風、防潮準備;
(4)船只靠岸,所有作業人員上岸。
(三)轄區內企業
1、責任人:經濟發展辦
2、任務
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四)建筑工地
1、責任人:
2、任務
(1)高度關注鏡湖花園、中學教學樓、幼兒園、社區、市場建筑、貧困房建設工地;
(2)書面通知,注意帶電作業、高空懸掛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補
1、責任人:
2、任務
(1)搶修損毀嚴重路段;
(2)災后迅速修復;
(3)沿途廣告牌、線桿、線路排查。
(六)安居房、敬老院
1、責任人:
2、任務
(1)排查安居房、敬老院情況;
(2)災情統計與上報,要與防汛指揮部做好溝通。
(七)鎮區防澇
1、責任人:
2、任務
(1)排水疏通;
(2)廣告牌等高空懸掛物。
(八)防汛設施
1、責任人:
2、任務
(1)疏通所有排水干渠,提閘、挖壩、清草;
(2)巡查水庫堤壩;
(3)水庫、干渠分工負責,制定責任分工表。
(九)“三網”
1、責任人:,“三網”辦、林業站
2、任務
主要是災后恢復。
(十)搶險隊伍
1、責任人:
2、任務
組織兩支搶險隊伍,分若干組,每1至2名班子成員帶隊,確保人員到位。
(十一)信息暢通
1、責任人:
2、任務
(1)防汛指揮部的信息溝通;
(2)災情統計;
(3)人員、車輛調度;
(4)上傳下達。
(十二)督查
責任人:督查辦,通知武警、派出所、衛生院做好防災抗災準備。
四、全面準備,落實各項措施
各村委會、駐我鎮單位,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安排好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特別要根據防臺風、防風暴潮隱患的輕重緩急,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我鎮防臺風防風暴潮調查摸底工作。目前,我鎮排水溝渠、管道等被占壓、覆蓋、填堵的現象較多,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憂,這些都是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的重要隱患,各村委會、駐我鎮單位要做好調查摸底工作,特別是各村要重點排查,對存在的問題,立即報鎮防臺風防風暴潮領導小組。
(二)做好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方案和重點地區防臺風、防風暴潮。鎮防臺風、防風暴潮領導小組,依據市、區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實施意見,結合我鎮防臺風、防風暴潮實際,制定鎮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實施方案及重點地區防臺風、防風暴潮一級預案。
(三)加強值班、值勤制度。鎮防臺風、防風暴潮值班人員,從xx月xx日起進行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建立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報告制度,各村委會對我鎮防臺風、防風暴潮及時報鎮;鎮防臺風、防風暴潮突擊隊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一有險情立即出動。
(四)做好防汛物資準備。購置鐵锨、鎬頭、草袋、鐵絲和沙石料,作為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儲備。
五、工作要求
(一)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各單位不能掉以輕心,要堅決做到防患于未然。認真學習上級有關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指示,提高對防臺風、防風暴潮重要性的認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牢固樹立防汛、防臺風、防風暴潮意識,將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列入當前重要工作之一。
(二)加強領導,落實防臺風、防風暴潮責任制。按照市、區防臺風、防風暴潮指揮部要求,實施一把手負責制,落實防臺風、防風暴潮責任。各村委會成立防臺風、防風暴潮領導小組,村委會主任為組長,做好群眾思想、物資等準備工作,確保我鎮安全度過防臺風、防風暴潮。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臺風來臨期間,值帶班人員、車輛24小時在崗,其他待崗。
六、責任追究
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不積極作為、空崗、缺崗、飲酒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10
為了進一步落實上級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加強防臺風工作,努力減少臺風、汛潮等自然災害給漁業生產造成的損失,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組織領導和工作責任制
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加強教育宣傳,增強漁民防抗臺風意識,促進漁民自覺落實防臺風各項措施,確保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鎮成立漁業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全鎮漁業防災、救災工作。
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芬尾船管站,主任由林雄強同志兼任。
組織防臺風,搶險救災突擊隊60人,隊長由鎮人武部長林同發同志兼任,負責處理險情、突出事件,在重點養殖區成立漁業協會和“海上110”小組,完善搶險手段和救生措施。“海上110”人員由各漁業村干部及各包村工作隊組成,由各包村工作隊長負責領導。各漁業村由村主干負責組織抗風救險隊。以確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
防臺風工作重點及目標
下湖澳漁港及漁臺、漁船;錢便澳漁排、漁港及漁船;安海澳漁港、漁船;三岐澳漁船、牛赤嶺碼頭、建民海堤、華東村漁臺、洋中洋防浪堤、吉口防浪堤等為工作重點,把確保漁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力爭“不死人,少損失”。
實施辦法及措施
氣象部門發布臺風消息時,由鎮政府及時通知各漁業村,并做好宣傳防范工作,各村應迅速將臺風預報及臺風消息通知漁排業主及養殖戶和出海船只,組織群眾做好隨時撤離準備和對海上養殖設施進行加固等工作,芬尾邊防派出所、敖東行政派出所以及船舶管理站人員應做好漁排人員、船上人員的撤離準備工作,加強對轄區內的治安巡邏,維護轄區安定穩定。
氣象部門發布臺風警報時,要全鎮動員,由鎮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安排鎮干部駐村、駐點,組織群眾加固漁排,疏導漁排上的漁民上岸,督促漁船進港,禁止所有漁船出海,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務必做到人上岸、船進港。各村應深入第一線,通知本村漁船就近避風、加錨、加纜,做好漁民疏散、撤離工作,掌握漁民及漁排人員動向并及時向鎮政府匯報。邊防所、派出所、船管站應協同做好漁民群眾的撤離安置工作并加強對轄區的巡邏、值勤,確保轄區安定穩定。
鎮村干部實行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防災、救災信息網絡,及時報告情況。臺風登陸時,鎮、村干部和邊防所、派出所、船管站人員要24小時堅守防抗臺風重點漁港、海堤上,防范險情發生,動員全部力量做好抗風搶險工作。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11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策劃
(一)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圖:
圖1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圖
(二)、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預防。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及氣候條件情況,施工中可能會遇到9級或以上臺風,給工程施工帶來危害。根據以上分析,并充分考慮到施工技術難度和不利條件等,經多方討論和分析,將臺風確定為本項目的突發事件、重大風險或緊急情況。
2、突發事件及重大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1)項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氣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員防洪防臺意識,項目部定制了氣象預報短信服務。
2)施工前期和施工過程中詳細了解當地的氣候情況,并密切注意氣候變化及衛星云圖的活動跡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預防。
3)臺風處理方案
在預知臺風即將發生后,待來臨之前停止施工,將人員及有關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財產損失盡可能減到最小。
(三)、應急資源分析
1)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項目部有關部門負責人、項目部成員、業主、監理、地方政府、醫院衛生機構等。
2)應急設備、物資準備:醫療設備、救護車輛充足,藥品齊全,各施工小分隊配有對講機、及物資轉移的相關設備。
3)上級救援機構: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地方可用的主要應急資源是救護車。
三、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臺風安全事故,項目部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見網絡圖】
醫院急救電話:120
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成員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5)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6)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7)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8)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9)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10)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11)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后勤部門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主要應急物資:
①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②內部電話、對講機等聯系工具保持暢通;
③自備發電機和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④預備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導水流方向。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公司每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指導,必要時,協同項目部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4、互相協議
項目部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四、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1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司防御臺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紹興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等方案,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紹興虎彩臺風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范防臺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群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倉庫、車間、水泵房、行政樓、車棚等設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防旱指揮部
設立防風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2防指組成
防指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副指揮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企管部主任、總務主任、保安隊長擔任。防指成員部門由生產部、技術部、品管部、設備處、營銷部、財務部、企管部、人資部、采購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13
一、編制目的
為科學、高效、有序地開展防熱帶氣旋工作(簡稱防臺風),有效防御和減輕熱帶氣旋造成的災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我鎮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若干規定》、《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等。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登陸或影響我鎮的熱帶氣旋的防御和抗災救災工作。
四、應急預案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三防工作方針,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分部門負責的原則,以鎮政府為本鎮防臺風主體,實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部門責任制。遵循熱帶氣旋自然規律,依靠科學技術,制定平戰結合、軍民結合、全民參與的預案,做好防臺風工作。
五、清溪鎮現狀
我鎮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東南部,是東莞、惠州、深圳三市的交匯點,東鄰深圳及惠州,距深圳為38km,距惠州市為50km,南接鳳崗鎮,西連塘廈鎮,北毗樟木頭鎮。鎮中心地理坐標為東京1143U09′30",北緯223U01′25"。我鎮區地形為河谷盆地,三面環山,一側靠水,山清水秀。我鎮行政范圍面積143km2,其中土地面積109.90km2,國營林場33.1km2,共有21個村(居)委會,106個自然村。常住人口約3.3萬人,外來人口約40萬人。xxxx年統計生產總值130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
我鎮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長夏無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溫差振幅小,季風明顯,區域的暴雨既有鋒面雨,也有臺風雨,且多集中在每年4~9月份,鋒面雨主要出現在4~6月,降水范圍大、歷時長、強度小。7~9月為后汛期,臺風降雨活躍,降水范圍小、歷時短、強度大。臺風雨一般出現在7~9月份。一次暴雨持續時間多在三日之內,以一日為主。最大一日降雨量367.8mm,風向多為南西、南東向,平均風力8級,陣風最大10級。據東莞氣象臺多年資料統計,多年平均氣溫23.1℃,最高氣溫38℃,最低氣溫0.5℃。年平均降雨量在1700~1820毫升,年平均相對濕度86%,年平均日照時間2008小時,全年無霜期350天。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洪水、臺風的防范與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和《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發生洪水、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時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防指”),負責領導全省防洪防臺風工作,其辦事機構為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防辦”),設在省水利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有關部門、行業根據需要設立部門、行業的防洪防臺風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行業的防洪防臺風工作。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防指職責
(1)統一指揮全省防洪防臺風工作,宣布啟動、終止省防指防洪防臺風應急響應。
(2)在省人民政府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省防指成員單位和相關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評估暴雨、洪水、臺風災害,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救災應急措施。
(4)下達抗洪搶險、大型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6)組織氣象、水利、水文、海洋、國土等相關部門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
分析會商暴雨、洪水、臺風發展趨勢,提出防御部署意見。
2.2.2省防辦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關領導報告并對外發布汛情、災情。
(2)提出防洪防臺風的目標、重點和措施等建議意見,為省防指提供決策依據。及時傳達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督促各項防洪防臺風措施的落實。
(3)負責省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劑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
(4)負責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和預警信息
省氣象、水文、海洋預報部門負責對暴雨、洪水、臺風、風暴潮、海浪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省防指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自然災害信息共享機制建設。
3.2預案準備
省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應及時修訂完善城市防洪防臺風預案、漁業防臺風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危險區域人員轉移預案、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水庫洪水調度方案等各類預案方案。
3.3預防行動
省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汛前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檢查,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城市、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修訂水庫、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質災害點和山洪災害易發區的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洪防臺風搶險演練,加強防汛宣傳。
汛期,省防汛、氣象、水文、海洋與漁業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3.4響應級別
按洪水和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4、響應工作
4.1總體要求
4.1.1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省防指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4.1.2進入汛期,省防指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情、工情和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響應工作。
4.1.3省防指成員單位按照省防指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2防洪響應
4.2.1Ⅳ級響應
4.2.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省防指防洪Ⅳ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且暴雨可能對我省造成災害。
(2)根據水文預報,預計閩江、九龍江(西溪)、晉江干流控制站之一發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閩江主要一級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龍江北溪、晉江東溪、晉江西溪、汀江、木蘭溪、賽江主控制站之一發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庫出現險情。
4.2.1.2應急響應行動
(1)省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發展趨勢,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辦加強值班力量,由辦領導帶班;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現狀及發展趨勢,了解重點防洪工程運行情況,收集險情、災情;掌握發洪區相關水庫的運行情況,并對其它大型水庫的運行情況進行監視。必要時組織指導相關水庫實施防洪調度。根據會商意見,向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通報汛情,發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3)省氣象局(臺)加強降雨監測,滾動發布短歷時暴雨信息,預報發洪地區未來降雨發展趨勢,發布暴雨警報,并及時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4)省水利廳負責組織和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5)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加強洪水監測和預報,分析洪水發展趨勢,發布洪水消息或警報,及時向省防指報告暴雨、洪水實況和洪水預報。
(6)省防指相關成員單位適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反饋應急響應動態。
4.2.2Ⅲ級響應
4.2.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省防指防洪Ⅲ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省造成較大災害。
(2)根據水文預報,預計閩江、九龍江(西溪)、晉江干流控制站之一發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閩江主要一級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龍江北溪、晉江東溪、晉江西溪、汀江、木蘭溪、賽江主控制站之一發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4.2.2.2應急響應行動
(1)省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發展趨勢。根據會商意見,發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緊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組織做好發洪區相關水庫的防洪調度工作。
(2)省防辦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現狀及發展趨勢;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運行狀況,收集發洪地區的險情、災情;對發洪區大型水庫的運行情況進行嚴密監視。部署防洪工作的具體措施和要求,并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3)省氣象局(臺)加強加密暴雨監測、預報工作,發布暴雨警報,并及時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4)省水利廳督促各地加強水利工程特別是水庫大壩、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與監測,落實險工險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搶險隊伍、物資和設備。
(5)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加密對江河洪水的監測、預報,并及時向省防指及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6)根據洪水發展趨勢,省防指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防御工作要求。
(7)各類搶險隊伍按部署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級、各部門組織運送搶
險物資器材。駐閩部隊、武警部隊和公安現役部隊根據了解掌握的實時重大汛情、險情和災情,協調和部署所屬部隊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并向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省防指報告各部隊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力量及進展情況。
(8)各成員單位和相關地區指揮部要加強值班,在省防指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部署和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軍區、武警福建省總隊、省委宣傳部、省氣象局派員進駐指揮部開展工作。
4.2.3Ⅱ級響應
4.2.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省防指防洪Ⅱ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省造成較嚴重災害。
(2)根據水文預報,預計閩江、九龍江(西溪)、晉江干流控制站之一發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閩江主要一級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龍江北溪、晉江東溪、晉江西溪、汀江、木蘭溪、賽江主控制站之一發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閩江、九龍江、晉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或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發生比較嚴重內澇。
4.2.3.2應急響應行動
(1)省防指審議發布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決議,緊急部署抗洪救災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員單位的領導坐鎮省防指協同指揮,協調指揮駐閩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投入抗洪救災。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一步會商汛情,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做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工作。
(2)省防辦及時收集發洪地區險情、災情,了解成員單位和相關地區的抗洪救災動態,提出重大防洪決策建議意見,適時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3)省氣象局(臺)繼續加密做好暴雨監測、預報工作。
(4)省水利廳督促指導相關地區做好重點防洪工程、病險水庫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監視重要防洪工程、重點病險水庫和在建防洪工程的運行情況,并及時向省防指報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調度和搶險的建議意見。
(5)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逐時掌握江河洪水實況,滾動預報主要控制站洪水過程,并及時向省防指及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6)省防指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抗洪抗災的緊急會議,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搶險隊伍根據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8)省民政部門緊急安置和救助災民。衛生部門派出醫療隊赴一線開展醫療救助。
(9)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支援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受災地區防汛指揮部,在省防指的統一領導指揮下,組織開展本區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軍區、武警福建省總隊、省國土資源廳、省委宣傳部、省氣象局派員進駐指揮部開展工作。
4.2.4Ⅰ級響應
4.2.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省防指防洪Ⅰ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省造成嚴重災害。
(2)根據水文預報,預計閩江、九龍江(西溪)、晉江干流控制站之一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閩江主要一級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龍江北溪、晉江東溪、晉江西溪、汀江、木蘭溪、賽江主控制站之一發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閩江、九龍江、晉江干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或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或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發生嚴重內澇。
4.2.4.2應急響應行動
(1)省防指審議并發布緊急防汛期的命令,協調部隊、部門、設區市的抗洪搶險救災行動。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一步會商汛情,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繼續做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工作。
(2)必要時,進行全民緊急總動員,請求上級和有關方面支援。
(3)省防辦對重大防洪決策提出建議意見。反饋省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的落實情況,了解掌握重大險情、災情和由洪水引發的其它重大突發事件,并將工作情況報省政府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4)省氣象局(臺)繼續認真做好暴雨監測、預報工作。
(5)省水利廳提出重點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險工程的應急抗洪搶險技術意見。
(6)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繼續做好洪水監測、預報工作,并及時向省防指及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7)駐閩解放軍、武警部隊和公安現役部隊協調組織所屬單位部隊投入抗洪搶險救災,派出領導到省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
(8)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關抗洪搶險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據應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關成員單位派員進駐指揮部開展工作。
4.2.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省防指應視情調整防洪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省防指應視情宣布終止防洪應急響應。
4.2.6災后處置
當降雨過程結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級防汛指揮部應把抗洪工作重點轉移到救災工作上來,抓好災民安置和醫療、防疫工作,確保災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有干凈水喝,盡快修復災區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組織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支援災區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協調有關救災工作,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災情。
(2)省防辦收集災情,會同有關部門核實、匯總災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省水利廳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水毀修復,確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繼續嚴密監視并實時報告洪水動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時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論證最大降雨頻率和洪水頻率、成因及規律,并向省防指報告。
(5)省防指各成員單位要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省防指。
4.3防臺風響應
4.3.1Ⅳ級響應
4.3.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省防指防臺風Ⅳ級響應。
省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
【防臺風工作應急的預案】相關文章:
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03-20
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07-01
防臺風應急的預案05-18
防臺風的應急預案05-18
防臺風應急預案01-20
防臺風應急預案06-30
關于防臺風的應急預案06-21
防雷防臺風應急預案06-21
監理防臺風的應急預案06-21
最新防臺風的應急預案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