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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4-10-18 09:28:45 志華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9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9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部門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行業特點和部門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河北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于,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于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部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小組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部門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部門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小組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小組副組長職責

  ①協助應急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小組組長提出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④組織部門的相關人員對項目部的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⑤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⑥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后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持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臵: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信息上報

  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小組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后,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發布的信息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后,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后期處臵: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善后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后賠償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方式: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系方式: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

  后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系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后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獎懲

  1、對于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4、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5、事故處理完成后,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公司存檔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81516124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合并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采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7、附件

  (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后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后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御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后,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發布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干,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并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后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 月 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設備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20xx年 月 日 時的在 施工現場進行。

  四、演練的類型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的范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并在演練過程中盡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采取的響應行動的項目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 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程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進程情況并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志。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項目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項目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志。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后,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說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縣干線公路計有國道1條,省道4條,G104線與S315線連接線1條,總里程151.903公里,橋梁40座,總計2399.2延米。其中大橋6座,1212.16延米;中小橋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類橋梁1座。事故類型為橋面沉陷、橋板斷裂、坍塌等,其嚴重程度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交通中斷。

  本預案適用于轄區內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坍塌等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邢訓海

  副組長:趙 軍

  成 員:付立軍 林玉霞 孫寶恩 于洪霞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養護科,主任由養護科科長付立軍擔任,成員由養護科全體人員及公路站人員組成。

  2、工作職責

  橋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職責是:

  (1)負責監督、檢查公路橋梁的日常養護管理以及公路橋梁檢測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2)時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橋梁的隱患情況,視隱患嚴重程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更新、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4)統一領導、指揮搶險救援工作,綜合協調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負責緊急調用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及占用場所;

  (6)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圍,組織人員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級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搶險組

  由養護科長付立軍任組長,養護科、公路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具體負責公路橋梁事故傷員的搶救,對損壞的.橋梁進行搶修加固,盡快恢復交通。

  (2)專家組

  安全科負責組織橋梁設計、施工、維修、養護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研究分析事故的有關情況,對事故的發展提前做出判斷,對損毀橋梁的搶險恢復研究制定具體方案,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協助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專家意見。完成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

  養護科負責全縣境內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的日常巡查、檢測、維修和養護工作,對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時予以消除;為危機行車安全,一時難以消除的,應及時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匯報后,應立即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限制通行,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同時,及時派專家組和搶險組趕赴現場,對橋梁進行勘察和技術檢測,提出隱患整改方案,盡快排出險情。

  四、報警

  橋梁事故發生后,橋梁管理人員要立即向橋梁管養部門報告,按照規定,單位負責人立即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現場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縣局安全科電話:xx

  縣局養護科電話:xxx

  五、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按照公路橋梁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1)一級事故:公路橋梁坍塌導致死亡和人員失蹤的事故;超出本認為處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橋梁重大事故。

  (2)二級事故: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公路橋梁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級事故:公路橋梁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橋梁設備嚴重損壞的事故。

  2、響應程序

  一級、二級橋梁事故發生后,橋梁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級橋梁事故發生后,應啟動相應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市局報告。

  3、處置措施

  (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組長要立即啟動橋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配橋梁事故搶險所需的物資、設備、機械,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2)搶險組趕赴現場后,迅速組織成立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同時,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協助醫療救助人員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3)專家組趕赴現場后,立即勘察、檢測損毀橋梁,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搶險工作建議,并研究制定搶險救援的具體方案,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六、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根據職責范圍和應急工作需要,必須儲備足夠的應急物資與裝備,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物資和裝備應包括:警示燈、切割工具、鐵馬圍欄、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帶、伸縮梯、腳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繩、完全網、絕緣手套、絕緣鞋、開關箱、照明燈、發電機、吊車、鏟車、空壓機、風炮等。

  七、響應結束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同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八、附件

  陵縣公路局橋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聯系表(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參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xxx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臺;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干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絡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項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并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匯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系及情況匯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xxx

  成 員:xxx xxx xxx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xxx

  模擬傷員:xxx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xxx(模擬泄漏) xxx(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x月xx日x:00-xx:xx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3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4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 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 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 組織項目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 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 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 現場事故評估;

  ③ 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 控制緊急情況;

  ⑤ 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系;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 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 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 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 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 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 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 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④ 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后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

  2、 應急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擔任;

  3、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 善后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 后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 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 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 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 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 后勤供應組、由后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后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正式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5

  1、綜合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編制依據: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適用范圍: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以及事故的類型、級別。

  應急預案體系: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應急工作原則: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施工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施工單位概況:主要包括單位總體情況及生產活動特點等內容。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發布程序。

  信息報告與處置: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辦法。

  5、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結束后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信息發布:明確事故信息發布的部門,發布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通報。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6、保障措施

  通信與信息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的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應急隊伍保障: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及時到位。

  其他保障: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培訓: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獎懲: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術語和定義: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應急預案備案: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7、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制定與解釋: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應急預案實施: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8、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9、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10、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發布程序。

  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

  (1)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序;

  (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絡方式;

  (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1、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處置措施: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如煤礦瓦斯爆炸、冒頂片幫、火災、透水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與裝備數量,以及相關管理維護和使用方法等。

  12、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事故特征主要包括:

  (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應急組織與職責主要包括:

  (1)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應急處置主要包括:

  (l)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銜接的程序。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注意事項主要包括:

  (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6)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01;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

  1.3適用范圍

  1.3.1適用區域范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于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于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說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后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參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范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衛,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負責信息發布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調撥、儲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協調社會關系,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托公司信息平臺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臺、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布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布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臺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后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采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后,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并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后,項目部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盡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準,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布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

  6、信息發布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布事故信息,嚴禁夸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后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后,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盡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xxx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群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了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借故躲避,臨陣脫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

  (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

  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

  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

  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

  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

  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

  (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7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使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保證能迅速作出響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加強對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7號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后實施應急救援的內容和要求。

  1.3.1分類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3.2分級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處置時,請援外部救援力量,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和公司其他全體人員全力配合各級外部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夠處置時,由現場人員及時處置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根據我公司的經營特點,事故主要為運輸途中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由公司應急救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崗位應急措施等組成。

  1.5應急工作的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發生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盡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并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單位應急指揮組負責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大,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風險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做好物質和技術儲備工作。

  第二章事故風險描述

  2.1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地點:貴陽市陜西路37號6樓

  注冊資金:100萬元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

  主要負責人:郭林

  公司現有員工5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業務員1人,財務人員2人。設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只經營危險化學品,不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行生產。

  經營方式:貿易批發、不儲存。

  經營流程: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均是按購銷合同,向危險化學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危險化學品;由生產廠家聯系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因此,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裝卸、倉儲、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廠家提供。

  2.2事故風險種類

  公司的經營模式是貿易經營,經營場所是聯系業務和開票據的辦公場所,公司本身無任何危險源,公司經營過程中危險因素在運輸環節,由于公司和生產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由生產廠家聯系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廠家提供。公司在應急體系的角色是協助運輸單位和生產企業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應急管理,如實掌握所經營品種的物質特性,以便如實給客戶提供應急救援方法和信息。

  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公司經營的品種有:黃磷、赤磷、高錳酸鉀、磷酸。他們的物質物化性質及其危險危害特性以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如下:

  2.2.1黃磷

  (1)理化性質

  危規:GB4.2類42001。

  黃磷是無色蠟樣結晶體,有大蒜樣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對密度1.82(20℃)。熔點44.1℃。沸點280℃。蒸氣相對密度4.3。不溶于水,易溶于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室溫下,在空氣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保存。黃磷蒸氣遇濕空氣可氧化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見淡綠色熒光。

  (2)消防措施

  用霧狀水滅火,但必須注意防止飛濺,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蓋,待火熄和磷固化為止,并用濕砂覆蓋,以免復燃。消防人員必須穿戴橡膠衣、褲、膠靴,并戴防毒口罩。

  (3)儲運須知

  包裝標志:易燃固體。副標志:毒害品。包裝方法:(I)類。(a),用鐵桶裝,黃磷全浸沒在水中。(b)裝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容器(使用塑料瓶時必須再裝入金屬容器內),物品必須完全浸沒,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c)金屬容器內用惰性氣體封閉。儲運條件:最好儲存于低溫、通風的專設庫房,倉溫保持在28℃。庫內設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損壞,必須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氣體封閉。每天檢查三次,必須保證水分應高出磷塊5cm以上。發現包裝破損或水分不足,應及時處理,加足水分。與可燃物、易燃物、有機物、爆炸物、氧化劑隔離,遠離熱源與火源。工作完畢及時用肥皂、清水洗凈手、臉。儲存期限:四個月。海運積戴:艙面或艙內。消防:用水淹浸,投棄有破損的容器。對這種物品通常習慣于裝在金屬大桶內,將桶裝在深水艙中,然后用水將該艙注滿。

  (4)泄漏處理

  對泄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用濕砂土覆蓋,鏟入提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干燥,自行燒掉。

  (5)接觸機會

  接觸黃磷的工業包括:從磷酸鈣制取黃磷,由黃磷加熱制取紅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門。工業用的磷中可能夾雜少量黃磷。接觸紅磷的有毒鼠藥(磷化鋅)、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業部門。

  (6)侵入途徑

  主要以蒸氣及粉塵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消化道及灼傷的皮膚吸收。

  (7)急救處理

  立即脫離中毒環境,脫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皮膚,注意滅火及清除磷粒。無法立即用水沖洗時先用濕布復蓋創面。必要時需清創。用1%硫酸銅沖洗時需防止過量銅吸收而致銅中毒。

  經口中毒者必須徹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銅液,需防止過量吸收引起銅中毒。腐蝕癥狀明顯時洗胃需謹慎。忌服油劑。

  皮膚灼傷參見。對癥治療。

  2.2.2赤磷

  紅磷與白磷的轉化

  理化性質:紫紅色粉末,無臭,無毒。在暗處不發磷光。微溶于無水酒精,不溶于水、二硫化碳。

  危險特性:遇熱、火種、摩擦、撞擊或溴、氯氣及氧化劑都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干燥的庫房內,應專庫專儲。

  滅火劑:冒煙及初起火苗時用黃砂、干粉、石粉,大火時用水。

  2.2.3高錳酸鉀

  (1)成分/組成信息

  (2)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吸入后可引起呼吸道損害。濺落眼睛內,刺激結膜,重者致灼傷。刺激皮膚。濃溶液或結晶對皮膚有腐蝕性。口服腐蝕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口內燒灼感、上腹痛、惡心、嘔吐、口咽腫脹等。口服劑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腫脹糜爛,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最后死于循環衰竭。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4)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硫酸、銨鹽或過氧化氫能發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鉀、氧化錳。

  滅火方法:采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5)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6)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2℃,相對濕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7)運輸安全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零擔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毫米,每桶凈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并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2.4磷酸

  (1)標識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險性類別:8.1類酸性腐蝕品

  危規號81501

  UN編號1805

  濃度:商品正磷酸的濃度一般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質:純磷酸為無色結晶、無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于制藥、顏料、電鍍、防銹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膚吸收。

  健康危害:蒸氣成霧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體可引起惡J心、嘔吐、腹瀉、血便或休克,皮膚或眼接觸可引起皮膚灼傷。’熳性影響:鼻粘膜萎縮、鼻中隔穿孔。長期反復接觸可引起皮膚刺激。

  (5)燃爆危險特性、消防與泄漏應急處理

  危險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熱分解產生劇毒的氧化磷煙氣。具有腐蝕性。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用大量水滅火。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組長:

  副組長:

  當組長不在,且發生突發生安全事故時,由副組長代理組長職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人員

  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中,下設一名應急救援人員。公司人員的聯系方式及應急電話見附錄。

  3.2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發生的應急預案,每年年底公布公司應急領導成員及聯系方式,當應急指揮成員變動時應及時修訂并發布,并上報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負責組織監督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救援準備、下達啟動預案和關閉;

  (3)負責聯系、協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事故情況及善后處理情況。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設備的日常維護;

  (2)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事故發生時,負責向組長匯報情況,并在組長未到達前,代理公司組長的職責;

  (3)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后,負責配合組長完成現場的指揮工作,并幫助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員職責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李進負責通訊工作,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并將情況上報給應急組長,在完成通訊工作后,負責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和應急疏散,然后協助完成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事故的處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撲滅火源。

  第四章預警及信息報告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作為貿易公司不存在危險源,但公司有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員工能熟悉掌握。

  4.2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組長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1)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2)指令啟動相關現場處置方案,通知相關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3)指令相關人員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安全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應急組長匯報,如果事故嚴重,應立即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匯報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類型、級別、公司的24小時值班電話號碼等。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后,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并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匯報。

  4.3.2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組長報告,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應急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及其他應急救援部門)報告;同時應在1小時內采用電話、傳真等形式向云巖區及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信息。

  第五章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全面負責經營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情況指揮現場救援。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嚴重事故時,由本地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時,應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5.2響應程序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救援行動,事態得到控制則應急結束;如果事態無法控制,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護現場,申請支援。

  5.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遵循“疏散救人、劃定區域、有序處置、確保安全”的應急救援原則。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確認,宣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發布終止本預案命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應急結束后,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完成如下事項:

  (1)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地方政府報告事故發生、發展、應急救援等情況,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企業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已經采取的措施;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安全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原始資料收集工作,向應急組長遞交相關資料;得到應急組長同意后,方可開始現場回復重建工作;

  (3)安全員組織編寫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作為應急預案評審維護的重要資料,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②應急反應的及時性;

  ③應急組織的協調配合情況;

  ④應急設備的充分性;

  ⑤人員的疏散情況;

  ⑥應急醫療救護情況;

  ⑦人員傷亡情況。

  第六章信息公開

  對外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救援組長擔任;現場對外新聞發言人由副組長擔任,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第七章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1)組長組織做好災后重建、污染物清理與處理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減少事故損失,盡快恢復秩序,;

  (2)成立善后工作小組,協調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現場清理與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事項,對于應急救援期間借用物資和救援費用予以補償和支付。

  7.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組長要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對事故的評估是否準確;應急救援決策是否準確;應急救援資源調配使用是否合理;應急救援行動是否協調;通信是否暢通;應急救援效果;評估本預案的不適之處,提出修訂建議。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信暢通。確保經營場所內固定電話暢通,同時制定制度要求在經營場所外移動電話的正常使用。公司應急救援(外部、內部)聯系電話見附件。

  8.2應急隊伍保障

  本著統籌計劃、合理布點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系統,加強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利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搶險搶修、物資供應、醫療衛生、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員工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

  8.3物資裝備保障

  依據本預案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內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區域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的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調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列入年度預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第九章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為進一步明確各人員應急工作職責,使其獲得應急處置知識與技能,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應舉辦培訓班或派員參加相關應急培訓。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培訓兩種。一般培訓主要針對一般員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危險識別、報警、逃生、疏散、現場急救、個人防護等內容。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管理人員,特殊培訓內容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應該具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體確定。特殊培訓可采取自我培訓與社會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應急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識別危險;

  ②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

  ③初期火災的處理措施;

  ④各種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⑤防護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及其后果處理;

  ②報警的基本程序;

  ③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④基本防護知識;

  ⑤撤離的組織、方法和程序;

  ⑥在危險區行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⑦自救與互救的基本常識等。

  培訓可采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設備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應保存相應記錄,并作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應急培訓應具有針對性、周期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

  9.2應急預案演練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培訓完成后,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可以采取考試、現場提問、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對于關鍵應急崗位的人員,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對其單獨加強培訓或調離崗位,以確保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9.3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年度演練總結報告每年修訂一次;三年后根據生產實際狀況由發生的主要負責人授權重新組織編制。

  注意經常檢查以下內容,如有變更及時修改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人員的身份和電話;

  (2)應急物資的變化;

  (3)企業周邊環境的變化;

  (4)企業附近交通的變化;

  (5)企業應急組織的變化。

  修改后應及時上報貴陽市云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9.4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編制,并按要求報送給云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的最終解釋權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8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9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19《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有關標準,結合礦井當前實際情況和各部門應急職能與分工,由礦長組織班子成員及各部室、隊組相關人員對xxxx年..月份組織修訂的《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編號:xxxxxx)內容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及預案編制依據的有關規定變化情況;

  2、應急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部門)及其職責調整情況;

  采用資料分析、現場審核、推演論證、人員訪談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針對評估目的和評估內容,查閱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應急預案、風險評估方面的相關文件資料,梳理有關規定、要求及證據材料。

  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通過現場實地查看、設備操作檢驗的方式,準確掌握并驗證應急資源.生產運行、工藝設備方面的問題情況。

  根據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的形式,對機構設置、職責分工、響應機制、信息報告方面的問題進行推演驗證。

  采取抽樣訪談或座談研討的方式,向有關人員收集信息、了解情況、考核能力。驗證問題、溝通交流、聽取建議,進一步論證有關問題情況。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是否對應急預案作出新規定和要求。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應急響應及保障措施。

  a) 事故風險分析是否全面客觀,風險等級確定是否合理;

  d) 依據事故風險評估提出的應急資源需求是否科學。

  對本單位應急資源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極助的應急資源調查是否全面;與事故風險評估得出的實際需求是否匹配;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應急預案是否與政府、企業不同層級、救援隊伍、周邊單位與社區應急預案銜接,對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作出合理規定。

  在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中,是否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先期處置及后期處置方面的問題。

  1、預案適用性分析:依據評估出的變化情況和問題,對應急預案各個要素內容的適用性進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符合項。

  2、改進意見和建議:針對評估出的不符合項。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等文件規定,對《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xxxxxxxx)相關內容進行評估。

  《xx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xxxxxxxx)。

  為提高我礦應急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理水平,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符合要求,發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并提出修訂建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19:《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

  4)《xxxxx202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5)《x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資源調查報告》;

  1.1評估內容: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2評估內容:梳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1.3評估內容:梳理規范性文件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4評估內容:梳理上位預案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2.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機構設置、部門職能調整、應急處置關鍵崗位職責劃分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是否合適、是否需要調整。

  2.2評估內容:抽樣訪談,了解掌握生產經營單位本級、基層單位辦公室、生產、安全及其他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對本部門、本崗位的應急工作職責的意見建議。

  評估結果:聽取、記錄有關人員的意見建議后會議研討。

  2.3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和抽樣訪談的情況,結合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召集有關職能部門代表,就重要職能進行推演論證,評估值班值守、調度指揮、應急協調、信息上報、奧論溝通,善后恢復的職責劃分是否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是否匹配。

  評估結果:職責劃分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匹配。

  3.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報告,對照生產運行和工藝設備方面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面臨的主要事故風險類型及風險等級劃分情況。

  評估結果: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重點基層單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查看驗證。

  3.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代表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事故風險辨識是否準確,類型是否合理、等級確定是否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并結合風險情況提出應急資源需求。

  評估結果:事故風險辨識準確、類型合理、等級確定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應急資源充足。

  4.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對照應急資源清單、管理制度及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狀況。

  評估結果: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配備齊全、充足。

  4.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本單位及合作單位的物資儲備庫、重點場所,查看驗證應急資源的實際儲備、管理、維護情況,推演驗證應急資源運輸的路程路線及時長。

  評估結果:應急資源實際儲備充足,由專人管理并定期維護,應急資源運輸路線規劃合理。

  4.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結合風險評估得出的應急資源需求,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否滿足實際需求。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未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夠滿足實際需求。

  5.1評估內容:查閱上下級單位、有關政府部門、救援隊伍及周邊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梳理分析在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的銜接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經梳理分析,應急預案中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銜接緊密。

  5.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周邊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中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緊密。

  6.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梳理歸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6.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得出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確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預案編制符合規范要求,內容切合本礦實際,適用性強。

  7.1評估內容:查閱其他有可能影響應急預案適用性因素的文件資料,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7.2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采取人員訪談、現場審核、推演論證的方式進一步評估確認有關問題。

  評估結果:預案編制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1、該預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要求,有關規定的各項要素,內容完整。

  2、該預案對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4、按預案要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對本預案進行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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