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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精選12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1
為確保學校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xx市教育系統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在上級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由xx老師為組長,xx老師為副組長,各科任教師和班主任為成員,學校辦公室為指揮部。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電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后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指揮部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校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口哨聲或地震警報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課(或課間)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按“地震應急疏散線路圖”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教師和學生在后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離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就寢時間:
A、學生在宿管老師的組織下按離宿舍門口或樓梯口“近及遠”原則撤離,宿舍內按床位自下到上、自前到后,有序組織撤離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2
為確保我鎮地震應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成縣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及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一)指導方針。防震減災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我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落實震前、震時、震后各項防震減災工作措施。
(二)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進技術手段為支撐,進行科學決策;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發揮人民群眾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全鎮區域內發生的地震災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鎮黨委政府成立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調度全鎮防震減災工作。發生地震災害事件,鎮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即轉為鎮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抗震救災工作。為了做好全鎮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紙坊鎮成立了地震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鎮地震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以及地震應急搶險救援的各項工作。
主要職責:
1、第一時間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確定和宣布震后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至時間。
3、統一領導全鎮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地震現場抗震救災人員,協調駐點部隊派遣搶險救災部隊。
4、指導抗震救災工作,協調跨鎮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解決協調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5、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需要,向縣政府請求在災區實行和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6、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7、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
(二)辦事機構及主要職責指揮部下設“一室七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宣傳報導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后勤保障組、督察工作組。
1、抗震救災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黨政辦,主任由黨委副書記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黨政辦主任蘇定輝同志兼任。成員包括:黨政辦工作人員。
主要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本鎮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后工作;
(3)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指導各村開展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宣傳報導組
宣傳報導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組長由蘇定輝同志兼任,成員由黨政辦成員組成。
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廣播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跡與模范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3、安全保衛組
安全保衛組辦公室設在武裝部,組長由武裝部長郝會斌同志兼任,副組長由派出所所長王小強同志兼任,成員由武裝部、派出所成員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地震應急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3)負責組織對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5)協助民政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6)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
4、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
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辦公室設在鎮計生辦,組長由武裝部長郝會斌同志兼任,副組長由鎮衛生院院長胡志鋒同志、計生辦主任陳海洲同志擔任,成員由衛生院、計生辦工作人員、各村黨支部書記、轄區學校校長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地震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2)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3)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4)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5)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6)負責地震傷亡醫療救治信息報告,負責組織本鎮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7)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5、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
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辦公室設在財政所,組長由副鎮長李輝同志兼任,副組長由財政所所長蘇環春同志、民政辦主任趙衛東同志兼任,成員由財政所、民政辦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同時,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全鎮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須品的供應。
(4)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5)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6)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組
后勤保障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組長由副鎮長李輝同志兼任,副組長由民政辦主任趙衛東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辦、供電站及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3)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4)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5)地震發生后,供電站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7、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
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公室,組長由鎮長張虎林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財政所、機關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立即組織隊伍奔赴災區對退休工人,低保、困難人員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2)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3)提出重建計劃,并上報鎮黨委、鎮政府。
(4)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8、督察工作組
督察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紀檢辦公室,組長由紀檢書記李春同志兼任,成員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對各組開展的地震應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督查各工作組履行責任情況、開展救助落實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對在處置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四、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震情和災情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應急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和地震部門報告震情、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
2、指揮協調
(1)一般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各村、各單位在半小時內向辦公室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向辦公室匯報災情,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鎮地震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同時向縣地震應急指揮部匯報災情。
(2)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中等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鎮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縣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3)臨震應急反應。鎮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加強全鎮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3、緊急處理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
地震現場緊急處理的主要內容。
(1)盡快溝通、匯集和上報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
(2)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
(3)必要時采取緊急防御措施,及時疏散群眾,組織建筑物的安全鑒定,查明次生、衍生災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的發生;
(4)組織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組織救援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協助上級業務部門進行災害損失調查、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
4、應急行動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指揮部根據災害種類和分布情況,迅速組織搜救被壓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2)群眾的安全防護
災情發生后,鎮政府應及時制定具體的群眾能夠疏散撤離方式、程序、行動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保護措施,并認真落實。
(3)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動員非災區的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動員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對災區提供救助,根據需要開展捐款、捐物活動。
(4)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和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應急達到以下條件: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經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鎮指揮部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申請應急結束,由縣政府批準并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后,方可終止應急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地震發生后,鎮應急指揮部必須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臨時住所和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須品,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社會救助
鎮民政部門要發動社會、個人開展救助活動,并按有關規定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發放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受災群眾。
3、調查和總結
參與地震應急工作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各自應急工作的總結并上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縣抗震救災辦公室。
六、應急保障
1、通信保障
電信部門負責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確保地震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2、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交通運輸保證,本著平震結合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工具,供地震災害應急救援使用,并建立應急交通工具動態數據庫。
3、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應急衛生救援梯隊,及時提供現場創傷醫療救治、疫情處置的基本設備,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
4、治安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地震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開展群防聯防。
5、物資保障
民政部門合理建立物資的儲備網絡,完善鎮級救災儲備管理制度,增強鎮級調控能力,必要時,可依法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資金保障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須的專項資金由鎮財政予以保障。
7、社會動員保障鎮政府建立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災害的社會動員機制,保證在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能夠使社會各方面力量及時、主動地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和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地震及火山災害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的主體。視省級人民政府地震應急的需求,國家地震應急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組織體系
2.1國家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地震局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必要時,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織等,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3、響應機制
3.1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3.2分級響應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地震發生在邊疆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其他特殊地區,可根據需要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地震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監測報告
4.1地震監測預報
中國地震局負責收集和管理全國各類地震觀測數據,提出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機構加強震情跟蹤監測、預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及時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預報的震情決策發布地震預報,組織預報區加強應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報
地震發生后,中國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發生時間、地點、震級、震源深度等速報參數的測定,報國務院,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災情報告
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將震情、災情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民政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迅速組織開展現場災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報國務院,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公安、安全生產監管、交通、鐵道、水利、建設、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及時將收集了解的情況報國務院。
5、應急響應
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災情和抗災救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員
立即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廣大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同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調配大型吊車、起重機、千斤頂、生命探測儀等救援裝備,搶救被掩埋人員。現場救援隊伍之間加強銜接和配合,合理劃分責任區邊界,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5.2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
迅速組織協調應急醫療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受傷群眾,必要時建立戰地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特別是加大對重災區及偏遠地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及時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加強鼠疫、狂犬病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5.3安置受災群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受災村鎮、街道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保其基本生活。鼓勵采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群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5.4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機場、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設施,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5.5加強現場監測
地震局組織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實時跟蹤地震序列活動,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對震區及全國震情形勢進行研判。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范因強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滾石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水庫、水電站、堤壩、堰塞湖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下游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對核電站等核工業生產科研重點設施,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
5.7維護社會治安
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受災群眾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增強災區群眾的安全感;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8開展社會動員
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明確專門的組織機構或人員,加強志愿服務管理;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根據災區需求、交通運輸等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引導志愿者安全有序參與。
視情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活動,加強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和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環節工作。
必要時,組織非災區人民政府,通過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形式,對災區群眾生活安置、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和生產恢復等開展對口支援。
5.9加強涉外事務管理
及時向相關國家和地區駐華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協調安排國外救援隊入境救援行動,按規定辦理外事手續,分配救援任務,做好相關保障;加強境外救援物資的接受和管理,按規定做好檢驗檢疫、登記管理等工作;適時組織安排境外新聞媒體進行采訪。
5.10發布信息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地震災害信息發布工作,回應社會關切。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
5.11開展災害調查與評估
地震局開展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調查等。民政、地震、國土資源、建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災區范圍、受災人口、成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環境影響程度等,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5.12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關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指揮與協調
6.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中國地震局的信息通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做好災情航空偵察和機場、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測繪地信局、民航局、總參謀部等迅速組織協調出動飛行器開展災情航空偵察。
(2)總參謀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關機場的有序運轉,組織修復災區機場或開辟臨時機場,并實行必要的飛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3)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搶修受損通信設施,協調應急通信資源,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盡快恢復本部門受到損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
6.1.2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受災群眾安置等,組織搶修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重要目標;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后,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基層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開放應急避難場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1.3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或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實施國家地震應急Ⅰ級響應和需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國務院決定啟動Ⅰ級響應,由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群眾生活保障、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保障和生產恢復、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處置、社會治安、救災捐贈與涉外事務、涉港澳臺事務、國外救援隊伍協調事務、地震災害調查及災情損失評估、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工作組,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各類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
(2)組織跨地區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和裝備,支援災區保障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災區開展傷病員和受災群眾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跨地區大范圍轉移救治傷員,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秩序。
(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援通信、電力以及救災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的暢通。
(5)指導開展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防范次生衍生災害。對于已經受到破壞的,組織快速搶險救援。
(6)派出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隊伍,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密切監視震情發展,指導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協調加強重要目標警戒和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9)視情實施限制前往或途經災區旅游、跨省(區、市)和干線交通管制等特別管制措施。
(10)組織統一發布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指導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工作,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
(11)其他重要事項。
必要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災區抗震救災工作進展和災區需求情況,督促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工作部署。
(2)根據災區省級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調集應急物資、裝備。
(3)協調指導國家有關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參與抗震救災行動。
(4)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地方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5)協調安排災區傷病群眾轉移治療。
(6)協調相關部門支持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重大次生衍生災害。
(7)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部署的其他任務。
6.2重大地震災害
6.2.1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制訂搶險救援力量及救災物資裝備配置方案,協調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需要國務院支持的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建議。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等先期處置工作,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2.2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上報相關信息,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或者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請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議,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轉移救治傷病員,開展衛生防疫等。必要時,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組織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災物資。
(3)指導、協助搶修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
(4)根據需要派出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群眾生活、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恢復等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5)協調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6)需要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6.3較大、一般地震災害
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實際需要或下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協調派遣專業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組織調運抗震救災物資裝備,指導市(地)、縣開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根據災區需求,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地方做好地震監測、趨勢判定、房屋安全性鑒定和災害損失調查評估,以及支援物資調運、災民安置和社會穩定等工作。必要時,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赴災區開展緊急救援行動。
7、恢復重建
7.1恢復重建規劃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災區省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7.2恢復重建實施
災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災后恢復重建。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實施給予支持和指導。
8、保障措施
8.1隊伍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解放軍、武警部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公安消防、陸地搜尋與救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醫療衛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者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加強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為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鑒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關研究機構加強地震監測、地震預測、地震區劃、應急處置技術、搜索與營救、建筑物抗震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術支撐。
8.2指揮平臺保障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綜合利用自動監測、通信、計算機、遙感等技術,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地震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震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災中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8.3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醫療器械和藥品等的生產供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并通過與有關生產經營企業簽訂協議等方式,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中央財政對達到國家級災害應急響應、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8.4避難場所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保證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8.5基礎設施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工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通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在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損毀且短時間難以修復的極端情況下,立即啟動應急衛星、短波等無線通信系統和終端設備,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通信手段有效、暢通。
廣電部門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確保群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發布的權威信息。
發展改革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電力運營企業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建設,保障地震現場應急裝備的臨時供電需求和災區電力供應。
公安、交通運輸、鐵道、民航等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加強統一指揮調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
8.6宣傳、培訓與演練
宣傳、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法律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提高全社會防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加強防震減災專業人才培養,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制定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基層組織等,要結合實際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對港澳臺地震災害應急
9.1對港澳地震災害應急
香港、澳門發生地震災害后,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報告震情,向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通報情況,并組織對地震趨勢進行分析判斷。國務院根據情況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慰問電;根據特別行政區的請求,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支援。
9.2對臺灣地震災害應急
臺灣發生地震災害后,國務院臺辦向臺灣有關方面了解情況和對祖國內地的需求。根據情況,祖國內地對臺灣地震災區人民表示慰問。國務院根據臺灣有關方面的需求,協調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援助救災款物,為有關國家和地區對臺灣地震災區的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應急
10.1強有感地震事件應急
當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庫、核電站等重要設施場地及其附近地區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中國地震局加強震情趨勢研判,提出意見報告國務院,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人民政府督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聞及信息發布與宣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應急
海域地震事件發生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當地海上搜救機構、海洋主管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等通報情況。國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開展分析,預測海域地震對我國沿海可能造成海嘯災害的影響程度,并及時發布相關的海嘯災害預警信息。當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險、原油泄漏等突發事件時,交通運輸部、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海上應急救援。當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電纜中斷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搶修。當海域地震波及陸地造成災害事件時,參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相應級別實施應急。
10.3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當火山噴發或出現多種強烈臨噴異常現象,中國地震局和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中國地震局派出火山現場應急工作隊伍趕赴災區,對火山噴發或臨噴異常現象進行實時監測,判定火山災害類型和影響范圍,劃定隔離帶,視情向災區人民政府提出轉移居民的建議。必要時,國務院研究、部署火山災害應急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支援。災區人民政府組織火山災害預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轉移居民。
10.4對國外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外交部、商務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及時將了解到的受災國的災情等情況報國務院,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國際救援和援助行動。根據情況,發布信息,引導我國出境游客避免赴相關地區旅游,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協助安置或撤離我境外人員。當毗鄰國家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造成我國境內災害時,按照我國相關應急預案處置。
11、附則
11.1獎勵與責任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2預案管理與更新
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預案實施后,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訂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報上級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同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交通、鐵路、水利、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學校、醫院,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核電、礦山、危險物品等生產經營單位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1.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11.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4
為確保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運行,最大限度地減輕震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整體防御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提高我局的對外形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東方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20xx-20xx年)》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震、地震相關事件發生后,立即組織局內各股室實施本單位地震應急工作。并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要求,成立審計組對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審計。與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資源互通,協同行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應急工作全盤的安排部署、分工協調落實;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負責完成具體的工作任務。
(一)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關事件的審計信息發布制度。明確:審計信息發布的內容;及時通報準確、權威的審計信息,及時通報事件處理工作的審計數據信息。
2.對本單位抗震救災做統一指揮,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災重大決策措施,制定和發布抗震救災的有關規定,動員和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
4.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抗震救災情況,取得上級領導的支持。
5.研究解決演練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組織完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任務。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國強副局長兼任。成員為局辦公室、資源環境審計股和社會保障審計股相關股室工作人員。負責完成具體的工作任務。
三、應急準備措施
(一)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應急工作全盤的安排部署、分工協調落實,各成員立即進入崗位,各司其職,組織各股室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地震應急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搶險救災行動方案,組織好搶險隊伍并進入待命狀態。
(三)對供水、供電、消防等生命線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災害要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四)立即檢查搶險救災用的資金、物資準備情況,盡快做好本單位工作、生活、救災物資準備。
四、震后應急行動
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地震發生后立即實施緊急預案,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進行抗震救災工作。
(一)根據實際,逐個確認局干部職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情況;對被壓和處在危險場地的干部職工,要積極聯系和協助救護,減少人員傷亡。
(二)全面檢查和檢修水電等生命工程,加強對易燃、易爆等次生災害源的監控。
(三)根據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應急部門的安排,參與設置醫療急救點、救災物資供應點等工作,提供醫藥、食品、飲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儲備好相關醫療藥品和器械,迅速開展傷病員的搶救護理工作。防治病毒和疫病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職工生活。
(四)成立審計組,對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審計。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由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召開小組會議,對受災情況進行梳理,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導、安排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處理;具體善后工作根據分工妥善處置。
(二)災害調查與評估。由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災害情況進行調查及受災情況進行匯總,由局紀檢對全過程進行檢查及評估。由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恢復辦公、重建辦公條件等情況進行謀劃梳理,向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由局領導小組進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審計報告,必要時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審計工作結束后,出具審計報告。必要時,經市政府批示后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3.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1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波及本鎮,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2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本鎮有感時,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3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鎮境內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啟動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流程。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后,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范圍、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索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并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置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后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系,了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向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后,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盡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范圍、內容等基本信息,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辟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五、其他事項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并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6
為保證我校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家預防地震應急預案》和市《預防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抗震減災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一)抗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應急機構的職責
1、組長職責
地震發生后,領導地震應急工作,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抗震減災搶險的緊急救援工作。負責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直各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系。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教育局抗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及時與縣直各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系。
(2)協助市地震觀場工作組加強余震監視和震情分析會商。
(3)組織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開展地震考察、宏觀異常調查,了解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報送地震新聞宣傳報道。
(5)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抗震減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應急通信保障
(一)應急通信保障是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要條件,一旦發生地震,應急通信設備必須保持暢通無阻。
(二)要優先保證重要用戶、重點用戶以及生命工程用戶的通信。
三、對學生進行抗震常識教育
1、避震要點
震時是跑還是躲,我國多數專家認為:震時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離到安全地方,是應急避震較好的辦法。避震應選擇室內結實、能掩護身體的物體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間的地方,開間小、有支撐的地方,室處開闊、安全的地方。
2、身體應采取的姿勢: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盡量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體。保護頭頸、眼睛,掩住口鼻。避開人流,不要亂擠亂擁,不要隨便點明火,因為空氣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氣體。
3、教學樓避震
正在上課時,要在教師指揮下迅速抱頭、閉眼、躲在各自的課桌下。在操場或室外時,可原地不動蹲下,雙手保護頭部注意避開高大建筑物或危險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應當有組織地撤離。千萬不要跳樓!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陽臺上去!必要時應在室外上課。
四、校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以下工作:
1、召開校防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震情趨勢,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隨時了解、掌握地震動態并及時向學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各應急工作組通報。
3、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采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5、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布的地震動態宣布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范圍。
6、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五、震時應急反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師生疏散、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工作。
1、應急指揮。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部署、協調和開展應急救援和救護工作。保持學校與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教育部門、地震部門的通信聯系,向有關部門了解地震震級、發生時間和震中位置、震情趨勢等情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2、人員疏散。應急疏散組應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和人員疏散、轉移方案,組織師生疏散、轉移至安全區域。在疏散、轉移時,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救護措施。
3、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組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組織校區內搜救工作,對需要救治的傷病員組織現場搶救,并幫助其迅速脫離危險環境。協助專業救援隊搜救被埋人員。協助衛生醫療救護隊搶救傷病員、開展校區疾病預防和水源衛生監控等工作。
4、搶排險情。搶險救災組對震后破壞的供排水、供電、校內道路、基礎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協助公安、消防部隊撲滅火災和保護校內重點文檔資料、重要設施。
5、安全保衛。安全保衛組盡快組織人力,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校園秩序,配合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對學校公共財產、救濟物品集散點、重點實驗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學校在開展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傷病員數量、救治情況、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災損失的初步估計等情況報告市教育局。
7、應急響應終止。學校的地震災害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師生情緒穩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學校及時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經批準可宣布地震應急響應終止。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7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精神,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整治、安全第一”的原則,創建安全和諧校園。為確保學校萬一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全體師生能迅速地、有秩序地撤離教學樓,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通過地震演練,讓全校師生在發生地震時能夠采取正確的方法自救,能夠迅速、有序、安全地撤離疏散,提高師生的安全應急意識。特制定本校發生地震演練計劃。
二、防震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演練要求:
1、演練時間:20xx年6月23日上午10:00
2、全體領導小組成員和師生務必要高度重視,根據布置和安排,落實每個老師的崗位、職責和學生疏散通道、順序和集合地點(籃球場南部)。
3、地震災害發生或演練,均以廣播警報聲或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呼喊為警報信號。
4、師生聽到警報信號后,立即停止上課,關閉辦公室、教室所有用電設備,隨手關門。所有老師馬上到達指定崗位,組織學生迅速撤離教學樓。
5、演練過程必須注意安全,學生要聽從各樓層負責老師的指揮,動作迅速而又不慌不亂,應該排成兩路縱隊,有秩序地前進,不能爭先恐后、慌亂奔跑。下樓梯時必須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轉移到指定位置。如果有同學跌倒,要盡快扶起來。
6、疏散過程中,可以用雙手護頭,以防被砸傷。
7、各樓層負責指揮的老師疏散完所在年級的學生后,跟隨所在年級的學生立即撤離,路上如有學生摔倒或受傷,馬上把他們抬到指定的'集合地點,各崗位的教師迅速按指定地點分年級集合。
8、集合地點:籃球場南部。各班學生到達集中地后,要立即原地蹲下,保護頭部。集合時每班排二列縱隊,學生全體坐下,安靜,班主任在隊伍前面,副班主任在隊伍后面。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迅速清點人數,報告王校長。
四、學生自救方法、疏散樓梯安排及次序:
地震發生時,一般伴有隆隆聲、地光及地面抖動。從地震發生到房屋倒塌有幾秒到十幾秒的時間,此時要教育學生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要恐懼慌亂,更不要無目的亂跑,須在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避險。
1、地震時室內、外避險
聽到地震警報后,處于教學樓內的師生立即停止教學活動,告訴學生不要慌亂,并指揮學生將身體盡量縮成一團,迅速抱頭、閉眼、躲在各自課桌下,靠圍墻的學生盡量往里靠。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碎玻璃擊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緊桌腿。在墻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護自己,可以拿枕頭或其他保護物品遮住頭部和頸部。
在操場上的師生應該到空曠場地或疏散區去躲避,就地不動蹲下,用手保護頭部,注意避開大建筑物或危險物(如圍墻、電線桿等)。
2、緊急疏散避險
等到地震結束后,為了防止較大的余震發生,應該立即進行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如家長來校接孩子,準許家長到各班班主任處簽字接走學生。
有電時,董衛紅迅速準備話筒通過廣播發布疏散信號,停電時用喊話器或哨聲發布疏散信號,全體師生聽到疏散的信號后,立即按預定的路線有秩序地進行疏散
(1)要有順序地疏散,每班成兩路縱隊,學生分前后門走,各排一隊,教師可根據班級人數進行安排,離門最近的學生把門固定住,以免門被關上,影響逃生時間。等所有同學都撤離了,他們才跟在隊伍最后。
(2)一樓動作要快,要小跑,迅速撤完,二樓再撤,以此類推。下樓梯靠右走,樓梯上也是兩路縱隊,留出位置給搶救隊通行。不準在樓梯或走廊內互相擁擠,樓下的快一點,樓上的慢一點,避免跌倒,發生踩踏事件。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8
為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項抗震救災準備,以及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自救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復醫療工作正常開展,最大限度減少地震災害,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等,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組職機構及職責
(一)、醫院地震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召開小組會議,通報震情,部署防震減災和搶險救災工作。
2、負責保持與上級部門和地方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聯絡。掌握地震動態,隨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動態和防震減災措施。
3、根據上級指示宣布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并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決定院內群眾避震時間和范圍。
4、檢查各科室應急反應措施的落實情況。
5、強化地震應急減災知識教育,引導輿論,防止地震謠傳,穩定秩序,組織全院做好地震應急期的各項準備工作。
6、組織醫院職工迅速做好防震準備,以及病人的疏散、安置工作和搶救傷員工作。
7、組織震災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報各科室應急工作情況。
白天聯系醫院辦公室電話:
夜間直接撥打院總值班電話:
(三)其它應急工作小組:
1、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小組,由醫務處、防疫科牽頭組成。負責開展住院患者及震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并配合治安保衛小組做好人員疏散。
2、治安保衛、消防小組,由安保處牽頭組成。負責消防器材集中管理及調配、維護院內秩序等,并牽頭組織人員疏散和搶救被埋壓人員工作。
3、能源供應保障小組,由后勤處牽頭組成。負責啟動應急供電或照明設備、關閉供氣總開關、搶修院內供電供水系統。
4、物資供應小組,由后勤處牽頭組成。負責抗震救災物資的儲備、收集、調配。
5、交通運輸小組,由辦公室牽頭組成。負責調配救護車等醫院車輛。保障病人的轉運、分流。
6、通訊保障小組,由辦公室牽頭組成。負責院內各種通訊設備聯絡通暢。
7、保衛現金小組,由財務科牽頭組成。負責財務部門現金保護。
各小組組長分別由相關科室負責人擔任。
二、震后應急對策
(一)應急指揮。地震發生后,防震抗災小組及其成員立即進入指揮一線,了解震情和災情,啟動抗震救災指揮系統,以及醫院突發事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各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啟動應急方案,完成各自任務。醫院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召集會議,部署、協調和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救護工作。落實參加醫療救護工作的人員,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護送工作。立即優先確定指揮部專用車輛,保證用車。并根據需要隨時增加交通車輛。保持醫院與上級部門及地方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通信聯系,向有關部門了解地震震級、發生時間和震中位置、震情趨勢等情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組建專家組并立即開展救助活動,確定救治方案,負責咨詢建議、技術指導等。
(二)人員疏散、轉移。按照疏散路線,組織醫務人員和患者疏散和轉移。對于能夠自主行動的患者,要求按確定的路線疏散、轉移,必要時還要幫助其他患者的疏散、轉移。對于不能自主行動或者由于病情嚴重不能移動的患者,分別按應急預案和病區人員疏散、轉移方案規定要求,由醫務人員負責疏散、轉移。在疏散、轉移時,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救護措施。醫院樓前停車場為人員疏散后的集中區域。
(三)搶救和搶險。醫務人員應立即對需要救治的傷病員組織現場搶救,并幫助其迅速脫離危險環境。在專業搶險隊伍和人員未到之前,在疏散、轉移人員和搶救傷病員的同時,組織人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控制被壓埋人員險情。(四)檢傷分類。醫院要明確劃分危險區域、安全區域和搶救區域。發生地震災害后,將疏散、轉移出的'患者安置在搶救區域,其他人員安置在安全區域。醫院急救人員對搶救區域的傷病員立即組織搶救,并安排專業人員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即按輕、重、危重、死亡分類,分別以不同顏色的傷病員卡做出標志,置于傷病員的明顯部位,便于醫療救護人員辨認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五)救治與病員安置。醫院急救人員以及其它醫療救治力量,對檢傷分類的傷病員立即進行后續救治工作。醫院根據上級部門及地方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安排,及時分流病人到安置醫療機構或安置區域,或接收并救治其他醫療機構轉送的傷病員
(六)信息收集、反饋。醫院在開展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傷病員數量、分流情況、救治情況、救援力量以及本醫院建筑物倒塌、震災損失的初步估計等情況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七)應急響應終止。傷病員在醫院得到救治,醫療衛生救援及防疫工作完成后,經當地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批準,可宣布地震應急響應終止。
三、地震應急及人員疏散注意事項:
(一)地震時,做到不要驚慌,千萬不要跳樓,先采取就近避險,可選擇桌下、床下、大櫥柜旁、堅實的墻邊或洗手間,蹲下并護住頭部;
(二)強震波一過即按疏散線路撤離,下樓時盡量成一路縱隊(體弱、病重的除外)留一定的樓道,便于樓上人員撤離,以避免碰撞、擁擠、踩傷;
(三)醫務人員如遇災情,必須在崗,協助科主任、護士長及時疏散病人,不要驚慌,做好安撫和宣傳工作。在患者及家屬撤離后,就近樓梯成一路縱隊下樓,不要擁擠,避免受傷,并集中到各科室集合地點,負責保護患者及其家屬的安全,盡量不延誤危重病人的救護,并注意安全;
(四)工作日白天發生地震時,各科室科主任、護士長負責指揮醫務人員組織患者及其家屬疏散,不得擅離崗位,要有秩序地將人員帶到安全區域。醫技科室和門診科室由相關負責人組織科室人員幫助疏散就診病人;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9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為指導,本著全員參與,安全第一,疏散有序的原則,為保證我園在破壞性地震預報發布或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實施地震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防止發生人群擠壓、踩踏的事故,保障師幼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機構的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電話:
職責: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副組長:電話:
職責:協助組長實施本方案,對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突發事件要迅速了解判斷,協助組長確定應急方案,組織各組按預案進行疏散、救護、聯絡、保衛、宣傳教育等工作。
成員:各班老師、保育員、食堂人員、門衛。
三、組織落實,宣傳到位
1、加強宣傳工作,要讓學生了解地震是怎樣發生的,地震的前兆是那些,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水的變化:(天旱井冒水,無雨水變渾,噴氣又發響)動物的變化:(騾馬發驚不進圈,豬不吃食跳欄跑。貓兒躲得無蹤影,雞飛上樹狗哀嚎。魚兒浮頭躍出水,鴨不下水岸上鬧。冰天雪地蛇出動,老鼠搬家四處逃。摸清習性辨真假,發現異常要報告。綜合分析作判斷,群測群防很重要)上課期間,教學樓、辦公樓內所有樓道通道和大門都不加鎖,教室兩門都不加鎖,樓道內不堆放雜物,保證所有通道暢通。
2、地震發生時,各年級都要聽從幼兒園的統一指揮,幼兒園教師要按照幼兒園的部署到指定的方位。
3、幼兒園要建立一直思想過硬的搶險隊伍,由園長統一指揮。地震發生時,各年級都要聽從幼兒園的統一指揮,教師要按照幼兒園的部署到指定的方位。加強安全預防教育,使每一位師幼都熟悉緊急疏散的線路,學習自救自護知識,隨堂教師均要熟悉組織工作。
4、各班要訓練有素,能夠隨時以單、雙列縱隊有續快速地撤離教學區,到達操場指定的地點集中并迅速清點人數報告到負責人。
5、值班人員發現地震緊急情況,立即發出緊急情況信號,并向110報警,報警后,應根據地震險情的情況和部位,向周圍人員發出險情信號,并通知值班領導和有關部門,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接到險情的報警后,應迅速按緊急情況安全疏散應急預案,進入各自的工作部位,疏散人員。
四、制度健全,措施到位
1、幼兒園制定一套完整的防震、防災工作制度。
2、幼兒園制定防震計劃,要根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防震要求準備食品和飲料。
3、幼兒園及時檢查并消除校內防震的隱患,該加固的要加固,該拆除的.要拆除。
4、合理擺放物品,樓道要通暢,化學試驗的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要放在安全地方。
五、緊急疏散具體安排
(一)緊急避震
1、聽到警報聲,要保持鎮定,切莫驚慌失措,應盡快躲避到安全地點,千萬不要逃離教室。
2、在教室內的學生應立即就近躲避,身體采用俯臥或蹲下的方式,躲到桌下或墻角,以保護身體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異物擊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緊桌腿。在墻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護自己,并可拿課本等物遮住頭部和頸部。
4、臥倒或蹲下時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勢:臉朝下,頭近墻,兩只胳膊在額前交叉,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額枕在臂上,閉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學,也應立即選擇有利的安全地點,就近躲避,臥倒或蹲下,用雙手保護頭部,不要站在窗口邊。
6、疏散后的集結點為空曠的地方,并要用雙手抱頭,防止被砸,要避開建筑物和電線。
7、老師要按預案分工,迅速到教室檢查避震情況,發現采取不正確措施的,要及時糾正。
(二)緊急疏散
1、聽到警報后,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各班也要指定專人學生指揮)組織本班學生按照幼兒園規定的緊急疏散線路快步、有續地撤離教學樓到操場指定集合地點。
2、班級撤離順序,以小組為單位,小組長負責快速自然形成單列縱隊,快速撤離教室(切莫驚慌失措、快速奔跑,造成秩序混亂)。
3、撤離線路及集合地點:
小班和中班、大班及學前班的幼兒直接從教室的前后門口跑向活動區中央。樓上大班幼兒兵分兩路進行疏散。
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
地點:幼兒園操場
要求:各班幼兒務必走指定的樓梯和線路;疏散時不能擁擠,不能等人排隊,要自然形成單列縱隊;不能大聲喧嘩,要保證有效指揮;幼兒按要求進入運動場后,按廣播操隊形站立后雙手抱頭下蹲并由指定學生清點人數后報告到指揮處。
六、紀律要求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幼兒園指揮部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園職工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一旦啟動,全校教職工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
4、本預案從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幼兒園是人口密集場所,由于幼兒的年齡尚小,對地震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較低,所以,幼兒園往往成為受災最為嚴重的地方。根據本園的實際,結合泉州市中小學校地震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的要求編制本園的地震應急預案。
(一)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幼兒園應急指揮設立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應急指揮,應急總指揮由園長許洪虹擔任,現場應急指揮由廖淑鳳副主任擔任。在原定總指揮或者現場指揮無法到達現場時,由許珍珍保教主任來擔任指揮人員。
應急總指揮的職責: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負責發布啟動或者解除應急行動的信息;開設現場指揮機構;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
現場指揮的職責:全權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現場工作情況,保證現場行動與總指揮部的指揮工作協調;當在疏散過程中突發緊急事件,如踩壓等,立即組織救援工作開展,并通報總指揮部。
此外指揮部還下設數個工作小組(具體體現在應急演練方案里)
(二)地震應急疏散救援原則的確立
按照統一指揮、反應迅速、措施落實、疏散有序、確保安全的原則來進行在校師生的地震應急疏散救援。
(三)人員疏散和應急避難
1、當險情發生時由許洪虹園長發布疏散命令;
2、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林山水主任通知進行疏散的方法;
3、疏散人員數量全體師生及來訪人員;
4、疏散過程中應及時切斷電源,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5、科學設計疏散路線,盡量避免恐慌造成的次生災害;
6、對需要特殊照顧的群體的考慮(有殘疾的學生等)要做到周到。
7、做到讓所有在園師生熟悉關于疏散的有關信息,事先確定出通知師生疏散的方法、主要或者備用集合點、疏散路線和查點所有人員的程序。對于來園訪問人員有詳細的名單,并由幼兒園林玉王老師負責其安全。
繪制緊急撤離路線學生分流方案、指導緊急撤離的教職員工定點位置和臨時避難場所分配方案的示意圖,并設置有關標志。夜間保證照明充足,便于安全逃生。校內設置指示標志,讓師生辨識逃生方向。
(四)自救互救
1、指定林山水為醫療救助指揮人員,建立救護工作的統一指揮;確保重傷員的緊急護理及與醫院的協調工作。
2、通過任課教師的教育及開專題講座教給學生開展自救互救工作的常識。
(五)突發事件應對
1、當出現人員被困,要注意保存體力等待救援。保存體力的方法有很多,不動不叫雖然不消耗體力,也不利于體能延續。被困者長期受困在狹小的面積內,腿腳不能自如舒展,如果長時間不活動,血液流通不暢,身體會麻木失去知覺。這時,被困者應當適當活動身體,按摩或有頻率、有節奏的活動都有利于身體機能維持。竭力講話、大聲呼喊會損耗體力,被困者求救時,應當利用種種途徑發出聲響,如敲石塊、吹哨子、拍手掌等。壓在廢墟下的被困者,最好相互聊天避免睡著。因為廢墟下空氣混濁、稀少,很容易一覺不醒。
2、地震后的火災更可怕。因此,避難之際首先要關掉液化氣開關,消除火源。只要有可能的話,要設法關掉煤氣總開關。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10
一、編制依據
我市是國務院確定的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依據《沈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沈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響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機制。
2、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隸屬關系管理的原則,在市、區、縣〔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工作。
3、 本預案為我市中小學校地震應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根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4、本預案適用于有感地震事件、破壞性地震預報和發生破壞性地震后的應急階段。搶險救災工作已進行部署并開展后,經市政府批準,本預案即實施完畢。
三、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地震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級別〔Ⅳ級〕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黃色預警〔Ⅲ級〕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3〕橙色預警〔Ⅱ級〕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4〕紅色預警〔Ⅰ級〕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 6.0級地震〔Ⅳ級〕,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6.0 6.5級地震〔Ⅲ級〕,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6.5 7.0級地震〔Ⅱ級〕,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發生7級以上地震〔Ⅰ級〕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四、地震預報的發布
1、地震預報以省政府發布的為準。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地震預報由省政府發布,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消息。
2、省政府對我市發布地震短期預報后,假設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發布48小時之內的預報。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發布。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后,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
災現場指揮部。
1、市教育行政部門指揮體系:
市教育局設學校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平安處、根底教育處、職成處、財務審計處、開展規劃處、高教處、體衛藝處。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學校防震抗震應急救災及宣傳教育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匯報防震抗震救災工作情況。
成員分工職責:
秘書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其他成員單位工作,匯總綜合情況,編寫震情通報,與地震局溝通信息。
保障組:財務審計處、開展規劃處。
職責:調配、籌集救災經費,編制防震抗震工作方案。
醫療救助組:體衛藝處。
職責: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傳染病流行,指導學校衛生管理工作。
平安協調組:平安處。
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情況和治安、救災物資和學校重要部門保衛等工作。
安全教育組:根底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催促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應急響應
1、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地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上級發布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需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并作出如下應急反響: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立即召開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部署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的抗震防震準備情況。
〔3〕學校防震抗震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和地震發生后自救、互救演練,并做好隨時停課的準備。
〔5〕部署學校積極開展對師生防震、抗震知識宣傳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聽信小道消息;
〔6〕停用沒有抗震設施的建筑物。
2、上級發布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學校按照隸屬關系,在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應急與救災工作進入準備階段。
并做出應急反響:
〔1〕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開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長傳達上級有關地震震情通報。
〔3〕按照有關部門要求統一布置各學校抗震救災準備工作。
〔4〕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防震抗震工作準備情況。
〔5〕學校編制防震抗震應急疏散、震后自救、互救工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防震抗震宣傳工作。
〔6〕對沒有抗震設防的建筑物做到底數清楚,隨時做好停用準備工作。
七、震后恢復教學工作程序
〔1〕主管副局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學校救災工作;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社會各界完成救災工作。
〔3〕保持與地震局的聯系,了解震情開展情況。
〔4〕成員單位根據分工核實、統計、匯總并上報受災情況。
〔5〕根據學校受災情況組織學校對口支援,使受災學校盡快復課。
八、相關責任追究和處理
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分條例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預案規定制定本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2〕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3〕違抗抗震救災指揮部命令,拒不承當地震應急任務的;
〔4〕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陣脫逃或者玩忽職守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8〕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11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編制完善鄉(鎮)學校醫院等相關地震應急預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為切實做好防震工作,以便出現應急情況時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地進行工作,保障廣大患者、陪伴家屬及醫院工作人員的安全疏散,實施抗震救災,保護所有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達到最大限度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抗震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領導班子中四位副院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和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內設辦公室,組成八個應急工作組,即政宣工作組、通訊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緊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醫療救護組、生活保障組、紀律檢查組。
二、抗震救災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本預案,對醫院抗震救災工作實行統一指揮;
2、負責縣人民政府對地震指令的傳達,制定地震災害時本醫院有關各種條例、規定、措施等;
3、做好本醫院地震災害的損失、人員傷亡等有關情況的上報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
4、統一部署本醫院現場災情的評估和實施抗震救災工作;
5、草擬并及時向縣衛計委和縣政府匯報震情及救災工作情況;
6、統一安排、調用和分配縣政府調撥支援的資金、物資、食品、設備、器材、衣物、藥物等;
7、做好震時接待等相關工作。
三、各應急工作組的構成及職責
1、政宣工作組:組長由總支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辦公室主任擔任,人員由辦公室成員組成。職責:使用廣播、黑板報、宣傳報等多種形式宣傳黨中央的方針政策和市、縣政府的政策、法規。安撫本院患者及其家屬;鼓勵本醫院職工樹立抗震救災的信心,宣傳抗震救災知識,平息地震謠傳,穩定和維護醫院正常秩序等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通訊保障組:組長由辦公室主任擔任,人員由辦公室成員組成。職責:保證本院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應急工作組之間的通訊聯系,保證本院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與市、縣防震減災部門的通訊暢通。
3、安全保衛組: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人員由院內保安組成。職責:負責對本醫院場地進行巡查,加強安全保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嚴厲打擊“趁火打劫”者和違法犯罪行為。
4、緊急疏散組: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副組長由指定科室負責人擔任,人員由醫院工會成員、雷鋒志愿者及院醫務人員組成。職責:負責指揮、組織本醫院人員緊急疏散,確保疏散有條不紊、人心不亂、不慌、有序,按本院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安排的疏散路線、避震場所,把本院職工、患者及其家屬疏散到安全的避震場所,并負責儀器發放、衣物發放、醫療救助等工作。
5、搶險救災組:組長由院長擔任,成員由本院人員組成。職責:排險救人,搶救被壓、被埋、被困的受傷患者,搶救醫院貴重物品和重要的藥品、物資、設備,對本院內的有毒有害物品進行緊急妥善處理,搶修疏通醫院內進出道路,運送搶救危、重傷員、救災物資、器材、藥品、食品等工作。對被破壞的院內設施及時盡力搶修,對危險部位進行排險。對重點科室(手術室、急診科)的'設施進行搶修,迅速恢復醫療搶救、護理、手術。搶修通訊、供水、供電,保證院內醫療救助、生活用水、用電的通訊暢通。
6、醫療救護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業務院長擔任,人員由本院醫務人員組成,職責:做好護理、治療、處理工作。迅速組織醫務人員開展搶救工作,對傷病員實施緊急救治,根據人員的傷亡情況,建立震傷醫療救護系統,進行“現場急救—治療站(中轉站)—后方醫院”的醫療體制。開展環境污染和疾病的防疾檢查,發現流行性疾病或環境污染,及時進行治療和消毒處理工作,必要時釆取措施,進行封鎖,防止擴散傳播。加強對本院水源、食品衛生的監測管理。
7、生活保障組: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成員由本院后勤人員組成,職責:負責震后本院職工及住院患者的生活保障工作。對各避震場所人員及時供給救濟物品、食品、飲水,保障職工、患者、家屬的基本生活,并做好轉移和安置工作。
8、紀律檢查組:組長由院長擔任,成員由本院領導班子組成,職責:負責抓好本院工作人員的紀律,對在抗震救災時本院黨員、職工違紀情況的查處。
四、震災預防
1、平時組織應急工作組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和應急工作程序,適時開展地震應急疏散演練;
2、制定人員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路線,避震場所;
3、備存好搶險救災工具、器材、設備,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4、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路線的監控及巡視;
5、全體職工要樹立“災情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的觀念,當發生地震后,各應急工作組人員盡快趕到醫院,按各自職責組織搶險救災;
6、院值班室在地震發生后要立即向醫院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通知各應急工作組立即到達現場組織人力進行搶險救災;
7、平時備存地震應急包和搶險救災工具(防雨雨具、照明器材、架子車、醫療器材、藥品、鐵鍬、鎬、鉛絲、手電、鉗子等醫療設備),并在后勤庫房設立“救災物資專用架”。
五、臨震應急反應
接到縣政府關于我縣境內地震預報后,全院進入臨震應急期,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成員和全院醫務工作人員應迅速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一是召開醫院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緊急工作會議,通報震情,安排部署應急措施;
二是根據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發布的地震動態,宣布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避震疏散時間及場所;
三是檢查醫院各部門、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措施和抗震救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四是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誤傳和謠傳,穩定醫院秩序;五是排查醫院重點部位及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采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并及時檢查消防設施
六、疏散原則和措施
疏散原則:預防為主,措施得力,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患者至上,遇震不亂,減少損失,避免傷亡。
疏散措施:
1、醫院領導小組組長在本院抗震救災時行使最高領導職務,當發生地震時,立即到達指揮位置行使指揮權,確定疏散線路;
2、白天和夜間安排領導帶班,24小時安排人員值班;
3、震時各病區醫務人員堅守崗位,穩定患者情緒,讓患者遠離玻璃門窗、吊燈等頭頂上的裝飾物,保護好頭部,就近躲在床下、桌子下或墻角,關閉空調、照明電源,保護好患者,防止發生患者跳樓摔傷、電擊傷、踩傷等意外事故;
4、手術室醫務人員停止手術,堅守崗位,按急救處理原則用無菌物品保護傷口,防止感染,并將手術患者轉移至遠離玻璃門窗、頭頂無裝飾物的安全地方,保護患者體位,使用簡易呼吸器,保證患者呼吸道暢通,地震暫停時,繼續實施手術;
5、對病房監護室的重癥患者及術后患者,醫務人員應堅守崗位,穩定患者情緒,守候在患者床前,做好患者心理護理,保證患者正常呼吸,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采取治療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6、門診醫務人員立即停止各種檢查,堅守崗位,關閉各種儀器及電源,將病人就近躲避在堅固的辦公桌下、床下及墻角處防止砸傷;
7、財務人員立即將現鈔和支票鎖在保險柜內,帶好鑰匙,就近隱蔽在安全地帶;
8、電梯工就近樓層停機,將乘客就近疏散到堅固的房角處抱頭躲避;
9、職能科室人員立即關閉電源,到達指定位置,接受醫院領導小組組長的領導、調遣;
10、保衛人員加強對財務、變電室等要害部位的巡視,處理好容易引發次生災害的部位,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11、藥庫、藥房工作人員存放好麻毒等貴重藥品,防止丟失,然后躲避在安全區,震后及時檢查核對,并將情況匯報醫院領導小組組長。
七、震災應急措施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醫院地震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全院醫生、工作人員、患者開展震后搶險救災工作。要求:
1、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全力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3、根據災情,組織全院人員迅速開展自救互救,醫務人員迅速對患者實施救治;
4、醫務人員對本病區的患者逐一檢查、治療,病房主任將本院地震中受傷病人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5、搶險救災組組織相關人員對本院設備全面檢修,盡力恢復正常運轉;
7、各要害部位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災后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
8、醫護人員除對本院受傷患者實施救治外,還要承擔本縣因地震受傷的其他患者的救治工作;
9、設立本院避震場所,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10、及時上報災情和抗震救災情況,按上級相關部門和縣政府的指示開展工作,必要時請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援助。
八、震后處置
1、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看望受傷員工,根據情況安排好工作生活,盡力清理本院環境衛生;
2、調查和總結,地震應急工作基本結束后,由抗震救災領導小組配合縣政府評估地震災害損失情況,向縣政府匯報本醫院抗震救災工作情況,負責寫好本醫院抗震救災工作總結。
九、附則
1、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2、印發至本院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成員和各應急工作小組負責人,報縣地震部門備案。
3、本預案由本醫院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制定,負責解釋。
地震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12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應急活動。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落實震前、震時、震后各項防震減災工作措施。
一、組織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部署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發生有感地震或破壞性地震后,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即轉為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區抗震救災工作。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場所設在區科技局
(一)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區長;
副總指揮:副區長、區武裝部部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基本成員: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事局、區勞動保障局、區國土分局、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農發局、區外經貿局、區衛生局、區統計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安監局、區法制辦、區商貿局、區房管局、區人防辦、區市政局、區交警大隊、區黃河河務局、區科協、供電部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災情需要增加其他成員時,由總指揮隨時召集。
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全區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向市政府、市地震局和區委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請求派遣搶險救災隊伍和緊急支援;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口徑;解決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中的重大問題。
(二)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是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
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主任:區科技局局長;
成員:區武裝部、區政府辦公室、區公安分局、區發改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建委、區市政局、區交警大隊、區衛生局、供電部和重災辦鎮的負責同志。
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協調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重災辦鎮之間的應急行動;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險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負責接待上級機關慰問團和地震現場工作隊;負責組織派出區慰問團;處理國內外援助、咨詢等事宜。
(三)區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區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派出,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地震現場應急和救災工作。
1、區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
指揮:副區長;
副指揮:區武裝部、區政府辦公室、區科技局和重災辦鎮的負責同志;
成員: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發改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建委、區衛生局、供電部和重災辦鎮的負責同志。
2、區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直接組織指揮災區搶險救災;做好地震現場監測預報工作;根據震情、災情、險情提出實施特別管制、延長應急期及緊急救援的意見和建議;接待安排外來救援人員,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救援行動;控制災情擴大、救助災民、平息地震謠言、維護社會安定。
二、預警和預防機制
區科技局根據短期地震預報隨時做好應急準備,強化防御措施;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報告震情變化;發現地震謠言或誤傳事件及時平息,保持社會安定。
(一)預警級別及。
按照可能發生地震事件的嚴重性和緊迫程度,地震預警級別分為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表示。
1、地震臨震預警為Ⅰ級預警(紅色):就是對未來10日內可能發生M≥5.0級地震的區域作出預報。
2、地震短期預警為Ⅱ級預警(橙色):就是對未來3個月內可能發生M≥5.0級地震的區域作出預報。
3、地震中期預警為Ⅲ級預警(黃色):就是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M≥5.0級地震的區域作出預報。
(二)地震災害響應分級。
1、地震災害等級。
按地震災害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和“一般地震災害”四個級別。
2、地震應急響應等級。
地震應急響應分為I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
I級響應:啟動條件是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Ⅱ級響應:啟動條件是發生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Ⅲ級響應:啟動條件是發生較大地震災害事件。
Ⅳ級響應:啟動條件是發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
3、地震應急響應級別的權限。
Ⅰ級響應由省政府報國務院決定;Ⅱ級響應由省政府決定;Ⅲ級響應由市政府決定;Ⅳ級響應由區政府決定。
三、區政府地震應急響應
(一)災情報送和處理。
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市政府報告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發生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時可越級報告。
(二)指揮與協調。
當國家和省、市啟動I、Ⅱ、Ⅲ級響應時,區政府接受市、省和國務院的領導,開展本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參照Ⅳ級響應實施應急行動。
(三)區政府Ⅳ級響應內容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由區政府領導本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1、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了解震情、災情,迅速報告市政府。
2、召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通報震情、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研究、部署地震應急工作。
3、立即派出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
4、派遣公安、民兵等搶險救災隊伍和醫療救護隊伍參加應急救援,請求駐區部隊派遣搶險救災部隊。
5、請求上級機關提供緊急支援。
6、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
7、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口徑。
8、決定重大涉外事項的政策措施。
(四)地震現場緊急處置和主要內容。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
1、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人員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動進展情況。
2、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
3、采取緊急防御措施,及時疏散居民。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后果。
4、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
5、估計救災需求,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6、組織災害損失調查、評估工作。
(五)應急行動。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區武裝部負責配合部隊趕赴災區,搶救壓埋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并在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2、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區衛生局迅速組織急救隊伍趕赴災區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
3、通信保障:區科技局盡快組織力量配合通信部門恢復通信系統,優先保證抗震救災指揮部及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與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通信暢通。
4、電力保障:供電部迅速調集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送、發、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等,保證災區用電。優先搶修、恢復城市供電。對儲有可燃氣、液體的城區或廠礦企業的供電,必須堅持先檢修后供電的程序。
5、災民安置:區民政局、紅十字會調配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遇難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傷亡人數。
6、應急恢復:區建委、市政局積極協調、組織力量對災區被破壞的供排水、燃氣、熱力、道路和重要市政設施進行搶險、排險,盡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鑒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災民和抗震救災人員使用。
7、維護社會治安:區公安分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區交警大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根據震情組織實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重要目標警戒:區公安分局加強對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濟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9、消防與環保:區公安消防大隊嚴密監視和排除可能發生的火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區環保局根據環境應急預案,防止各類污染事件的發生。
10、次生災害防御與排險:區發改委、建委、環保局、市政局、國土分局、黃河河務局、供電部等有關部門對本系統災區易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排除險情,并加強監視、控制,防止災害發生、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11、地震監測預報與災害評估:區科技局加強地震現場震情監測和震情速報,及時開展地震宏觀考察等工作。區民政局、建委、發改委、統計局負責震災損失調查與評估工作。
12、呼吁與接受緊急援助:區科技局、民政局、外經貿局、商貿局等部門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呼吁社會和國內民眾團體提供援助,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額。區民政局接受并安排各地政府、民眾團體提供的緊急援助。
13、宣傳報道:區委宣傳部、區科技局依據區政府和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并做好宣傳報道工作,鼓勵、動員民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言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
14、經費保障:區財政局及時安排、撥付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區民政局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
15、其他緊急事項: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指定有關部門負責。
(六)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達到上述條件,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
四、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二)地震災害損失評定。
區政府協同市地震災害損失評審委員會對地震現場災害評估結果進行評審。
(三)保險。
駐區保險公司盡快查勘災情,為投保的受災單位和居民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區科技局協同有關部門對地震事件和應急響應工作進行全面調查和總結,上報區政府和市地震局。
(五)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結合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利用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停車場、學校操場和其他空地設立應急避難場所。
五、其他地震事件處置
(一)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震區民眾普遍感覺到的但沒有造成直接災害的地震。當發生有感地震時,視震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二)礦震速報。
當發生M≥3.0級以上礦震,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地震局。
(三)平息地震謠言。
當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區科技局視情上報區政府,并派出工作組分析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采取措施,及時平息地震謠言,并將應急情況及時報市地震局。
(四)特殊時期戒備。
在重大政治社會活動期間或根據震情需要,應進行應急戒備,強化震情值班,加密地震監測和震情會商等工作。確定統一的宣傳口徑,并將應急戒備情況適時上報區政府和市地震局。
(五)鄰近地區震災應對。
地震發生在鄰近地區,對我區造成震災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時,根據初步判定的震災損失或影響程度,啟動相應的響應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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