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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2-06-02 10:20:14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3.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1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波及本鎮,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2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本鎮有感時,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3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鎮境內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啟動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流程。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后,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范圍、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索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并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置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后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系,了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向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后,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盡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范圍、內容等基本信息,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辟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五、其他事項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并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2

  為了進一步搞好應急工作,使全鎮各村、各單位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地震應急機構體系

  地震災害臨震發布以后或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時,由鎮黨委、政府全面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地震應急工作,并成立鎮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室10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組織宣傳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交通運輸組、通訊聯絡組、供電保障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建設組。

  1、辦公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主任由鎮長擔任,各包村領導、包村干部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并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3)組織現場強余震監視和震情會商,負責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2、組織宣傳組主要職責:

  組織宣傳組組長由黨委宣傳委員擔任,宣傳干事和文化站長為成員。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廣播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跡與模范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4)負責地震應急機構體系的人員配置,提出對干部的獎懲及臨時任免意見。

  3、治安保衛組主要職責:

  治安保衛組組長由分鎮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為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巡防隊成員。辦公室設在綜治辦。

  (1)在地震預報發布后或地震發生后,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命線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

  (3)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4、醫療救護防疫組主要職責:

  醫療救護防疫組長由衛生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文教助理擔任。辦公室設在鎮衛生院。

  (1)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2)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3)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4)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5、交通運輸組主要職責:

  交通運輸組組長由主管交通的副鎮長擔任,農機站站長、交管所等單位為成員。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毀道路、橋梁及有關設施,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災發的疏散。

  (3)組織、協調、疏散傷病人員。

  6、通訊聯絡組主要職責:

  通訊聯絡組組長由組織委員擔任,電信支局的工作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黨建辦。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7、供電保障組主要職責:

  供電保障組組長由農電站站長擔任,辦公室設在農電站。

  (1)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2)地震發生后,供電站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8、生活物資供應組主要職責:

  生活物資供應組組長由財政所長擔任,成員為民政所長及財政所的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鎮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9、搶險救災組主要職責:

  搶險救災組組長由鎮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武裝干事擔任,各村民兵連長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人武部辦公室。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組主要職責:

  人口疏散組組長由人大主席擔任,成員:各村黨支部書記、學校校長、團委書記、婦聯主任。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3)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11、恢復建設組主要職責:

  恢復建設組組長由抓城建的副鎮長擔任。

  (1)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毀損情況。

  (2)提出重建計劃,并報鎮政府。

  (3)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二、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各村在半小時內向鎮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匯報一次,鎮每隔一小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

  三、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

  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地震為中等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在5億元以上的地震,或者發生大于6.5級地震的為嚴重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四、臨震應急反應

  (一)、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

  (二)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三)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四)保證供電的通暢。

  (五)加強全鄉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

  (一)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程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并將緊急情況及時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

  (二)平息地震謠言

  當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六、其他事項

  本預案由鎮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發布,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期間因人事變動職責由新人員自動接替。

  白寨鎮人民的政府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3

  為確保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運行,最大限度地減輕震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整體防御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提高我局的對外形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東方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2015-2020年)》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震、地震相關事件發生后,立即組織局內各股室實施本單位地震應急工作。并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要求,成立審計組對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審計。與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資源互通,協同行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應急工作全盤的安排部署、分工協調落實;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負責完成具體的工作任務。

  (一)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二)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關事件的審計信息發布制度。明確:審計信息發布的內容;及時通報準確、權威的審計信息,及時通報事件處理工作的審計數據信息。

  2.對本單位抗震救災做統一指揮,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災重大決策措施,制定和發布抗震救災的有關規定,動員和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

  4.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抗震救災情況,取得上級領導的支持。

  5.研究解決演練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組織完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任務。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國強副局長兼任。成員為局辦公室、資源環境審計股和社會保障審計股相關股室工作人員。負責完成具體的工作任務。

  三、應急準備措施

  (一)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應急工作全盤的安排部署、分工協調落實,各成員立即進入崗位,各司其職,組織各股室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地震應急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搶險救災行動方案,組織好搶險隊伍并進入待命狀態。

  (三)對供水、供電、消防等生命線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災害要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四)立即檢查搶險救災用的資金、物資準備情況,盡快做好本單位工作、生活、救災物資準備。

  四、震后應急行動

  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地震發生后立即實施緊急預案,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進行抗震救災工作。

  (一)根據實際,逐個確認局干部職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情況;對被壓和處在危險場地的干部職工,要積極聯系和協助救護,減少人員傷亡。

  (二)全面檢查和檢修水電等生命工程,加強對易燃、易爆等次生災害源的監控。

  (三)根據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應急部門的安排,參與設置醫療急救點、救災物資供應點等工作,提供醫藥、食品、飲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儲備好相關醫療藥品和器械,迅速開展傷病員的搶救護理工作。防治病毒和疫病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職工生活。

  (四)成立審計組,對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審計。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由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召開小組會議,對受災情況進行梳理,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導、安排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處理;具體善后工作根據分工妥善處置。

  (二)災害調查與評估。由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災害情況進行調查及受災情況進行匯總,由局紀檢對全過程進行檢查及評估。由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恢復辦公、重建辦公條件等情況進行謀劃梳理,向局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由局領導小組進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審計報告,必要時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審計工作結束后,出具審計報告。必要時,經市政府批示后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4

  為確保我鎮地震應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成縣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及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一)指導方針。防震減災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我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落實震前、震時、震后各項防震減災工作措施。

  (二)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進技術手段為支撐,進行科學決策;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發揮人民群眾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全鎮區域內發生的地震災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鎮黨委政府成立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調度全鎮防震減災工作。發生地震災害事件,鎮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即轉為鎮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抗震救災工作。為了做好全鎮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紙坊鎮成立了由黨委書記強萬祥、鎮長張虎林同志任組長,人大主席楊煒同志、黨委副書記李春同志、副鎮長李輝、楊星悅、郝會兵同志任副組長,各站所及派出所、醫院、供電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地震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鎮地震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以及地震應急搶險救援的各項工作。

  主要職責:

  1、第一時間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確定和宣布震后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至時間。

  3、統一領導全鎮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地震現場抗震救災人員,協調駐點部隊派遣搶險救災部隊。

  4、指導抗震救災工作,協調跨鎮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解決協調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5、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需要,向縣政府請求在災區實行和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6、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7、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

  (二)辦事機構及主要職責指揮部下設“一室七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宣傳報導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后勤保障組、督察工作組。

  1、抗震救災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黨政辦,主任由黨委副書記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黨政辦主任蘇定輝同志兼任。成員包括:黨政辦工作人員。

  主要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本鎮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后工作;

  (3)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指導各村開展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宣傳報導組

  宣傳報導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組長由蘇定輝同志兼任,成員由黨政辦成員組成。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廣播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跡與模范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3、安全保衛組

  安全保衛組辦公室設在武裝部,組長由武裝部長郝會斌同志兼任,副組長由派出所所長王小強同志兼任,成員由武裝部、派出所成員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地震應急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3)負責組織對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5)協助民政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6)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

  4、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

  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辦公室設在鎮計生辦,組長由武裝部長郝會斌同志兼任,副組長由鎮衛生院院長胡志鋒同志、計生辦主任陳海洲同志擔任,成員由衛生院、計生辦工作人員、各村黨支部書記、轄區學校校長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地震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2)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3)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4)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5)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6)負責地震傷亡醫療救治信息報告,負責組織本鎮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7)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5、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

  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辦公室設在財政所,組長由副鎮長李輝同志兼任,副組長由財政所所長蘇環春同志、民政辦主任趙衛東同志兼任,成員由財政所、民政辦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同時,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全鎮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須品的供應。

  (4)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5)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6)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組

  后勤保障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組長由副鎮長李輝同志兼任,副組長由民政辦主任趙衛東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辦、供電站及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

  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3)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4)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5)地震發生后,供電站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7、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

  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公室,組長由鎮長張虎林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財政所、機關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立即組織隊伍奔赴災區對退休工人,低保、困難人員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2)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3)提出重建計劃,并上報鎮黨委、鎮政府。

  (4)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8、督察工作組

  督察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紀檢辦公室,組長由紀檢書記李春同志兼任,成員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對各組開展的地震應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督查各工作組履行責任情況、開展救助落實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對在處置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四、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震情和災情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應急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和地震部門報告震情、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

  2、指揮協調

  (1)一般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各村、各單位在半小時內向辦公室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向辦公室匯報災情,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鎮地震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同時向縣地震應急指揮部匯報災情。

  (2)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中等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鎮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縣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3)臨震應急反應。鎮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

  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加強全鎮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3、緊急處理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

  地震現場緊急處理的主要內容。

  (1)盡快溝通、匯集和上報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

  (2)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

  (3)必要時采取緊急防御措施,及時疏散群眾,組織建筑物的安全鑒定,查明次生、衍生災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的發生;

  (4)組織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組織救援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協助上級業務部門進行災害損失調查、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

  4、應急行動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指揮部根據災害種類和分布情況,迅速組織搜救被壓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

  正常。

  (2)群眾的安全防護

  災情發生后,鎮政府應及時制定具體的群眾能夠疏散撤離方式、程序、行動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保護措施,并認真落實。

  (3)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動員非災區的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動員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對災區提供救助,根據需要開展捐款、捐物活動。

  (4)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和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應急達到以下條件: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經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鎮指揮部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申請應急結束,由縣政府批準并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后,方可終止應急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地震發生后,鎮應急指揮部必須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臨時住所和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須

  品,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社會救助

  鎮民政部門要發動社會、個人開展救助活動,并按有關規定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發放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受災群眾。

  3、調查和總結

  參與地震應急工作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各自應急工作的總結并上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縣抗震救災辦公室。

  六、應急保障

  1、通信保障

  電信部門負責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確保地震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2、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交通運輸保證,本著平震結合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工具,供地震災害應急救援使用,并建立應急交通工具動態數據庫。

  3、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應急衛生救援梯隊,及時提供現場創傷醫療救治、疫情處置的基本設備,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

  4、治安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地震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開展群防聯防。

  5、物資保障

  民政部門合理建立物資的儲備網絡,完善鎮級救災儲備管理制度,增強鎮級調控能力,必要時,可依法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資金保障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須的專項資金由鎮財政予以保障。

  7、社會動員保障鎮政府建立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災害的社會動員機制,保證在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能夠使社會各方面力量及時、主動地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鄉鎮地震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認真履行攀枝花市防震減災系統在地震應急響應中的職責,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四川省地震系統地震應急預案》和《攀枝花市地震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攀枝花防震減災系統應對和處置突發地震事件的應急活動。

  1.4工作原則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防震減災部門綜合協調、各部門積極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

  應對特別重大和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在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下,配合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省地震局積極開展地震應急活動。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事件,在市人民政府領導下,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市防震減災局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災區所在縣(區)人民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縣(區)防震減災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市防震減災局組織、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有感地震、地震謠傳等地震事件,由事發所在地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地震應急工作,所在地縣(區)防震減災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應急及避謠工作,市防震減災局負責協調、指導。

  按照市防震減災局的部署,局機關有關處室、直屬單位、在攀省局下屬單位、各縣(區)防震減災工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開展地震應急工作。視震情和災情等情況,市防震減災局組織、調配全市防震減災系統力量,開展地震現場應急工作,并對地震現場應急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2組織體系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市防震減災局立即成立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地震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攀枝花市防震減災系統地震應急工作。視情況成立市地震現場指揮部或組建市地震現場工作組。

  2.1.1市地震應急指揮部

  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局機關各處室亦是指揮部的職能部門,震害防御處、科技監測預報處、綜合處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震害防御處負責具體實施指揮部指令。

  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統一領導攀枝花市防震減災系統地震應急工作;決定是否向地震現場派出現場指揮部或現場工作組;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地震部門匯報震情和災情,提出應急工作建議;組織、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實施、協調生命搜索救援行動,視災情提出請求省或國家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援助的建議;保障地震現場指揮部或現場工作組的后勤供應;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其他職責。

  指揮長負責市地震應急指揮部的全面工作。

  2.1.2市地震現場指揮部

  市地震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其規模由地震應急指揮部根據震情和災情需要確定,可下設秘書組,震災評估及科學考察組,現場通訊及圖像傳輸組,流動測震觀測組,流動強震觀測組,流動形變觀測組,現場分析預報組,現場后勤保障組等等。

  市地震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市地震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市防震減災系統各項地震現場應急工作;組織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伍,根據《地震現場工作規定》開展工作;協助災區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災工作;協調鄰近市(州)地震工作機構開展災區地震現場應急工作;在實施地震救援行動期間,負責現場搜索救援行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指揮長負責市地震現場指揮部全面工作,參加災區縣(區)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2.1.3市地震現場工作組

  市地震現場工作組在市地震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指導市防震減災系統各項地震現場應急工作,協助災區縣(區)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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