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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2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xx),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x)、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xxx)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xx)。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
一、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塔機司機和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且有專機上崗證才能操作塔機,嚴禁擅離崗位或讓非本機操作人操伯塔機。嚴禁灑后操作,嚴禁從高處向下投擲物件。
2、司機上機時巡視一遍,檢查供電電壓是否達到要求,檢視各機械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根據需要加潤滑,排除發現的故障。
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的回轉半徑的起重量內。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鉤掛重物。
4、司機必須在得到起重指揮的信號后,先鳴鈴,然后再進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機必須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時,應從零位轉動動到第一級,然后逐級增速,嚴禁越級操作,在吊鉤提升及小車走近限位開關時,應降速,嚴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暫時停止工作,并須鎖緊夾鉗。
7、鋼絲纟繩扭成麻花現象時應整理后方可繼續工作,若麻磨損、斷股超過規定標準時,應更換。
8、收工時,吊鉤下不得懸掛重物,將吊鉤升上,小車駛回至塔身處。如遇大風,先將起重臂轉向順風方向,并鎖緊大鉗。
9、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關好操作室門窗,切斷地面上電源開關。
10、塔機操作人員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11、在非工作狀態時允許塔機回轉支承以上的部分隨風轉動,將吊鉤起升至最高處,并將起重小車置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位置。
12、塔機在回轉過程中不能未經塔機停穩就進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機使用時,如遇雷雨天氣,操作人員應盡可能離開塔機,回到地面上。
二、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發生后首先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馬上報告有關負責人。
2、各負責人要立即調查,如實做好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3、做以上工作的同時,應針對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及時請有關專業維修人員檢修設備,如有人員的傷亡應盡快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力爭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對違章作業、玩忽職守的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對事故性質嚴重、惡劣的或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責任人,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并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6、總結經驗,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鎮建筑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xx鎮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編制《預案》的目的
(一)減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使承擔危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明確職責,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展開。
二、《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指在xx鎮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鎮經發辦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
(二)成立xx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鎮政府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建設的領導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經發辦、社事辦、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單位負責人組成。
鎮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占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現場保護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鎮指揮部辦公室,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鎮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鎮指揮部并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鎮派出所或社事辦,請求應急分隊給予支援。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鎮建筑工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24小時值班電話:xxxx。
報警電話:xxx。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xxx。
六、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由領導確定是否上報。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其它事項
(一)鎮指揮部針對有可能發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筑建設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4
為加強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建筑施工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或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結合我市建筑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向我局及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和填寫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須在24小時內將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委會。
(三)事故發生后,在建工程必須立即全面停工,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好標志,拍照或錄像等。
二、重大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反應、積極自救、減少損失、搶險第一、大局為重的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和有關救援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確定救援方案或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搶救人員,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積極開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爭取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調查
1、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四級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牽頭、會同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除特殊情況外,1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和事故調查報告。
2、發生死亡2人的,根據臺州市建設規劃局臺建規[20xx]63號文規定,由市建工局上報臺州市建設規劃局組織調查,我局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組織技術鑒定及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明確事故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4)提出對事故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事故處罰
重大建筑施工生產事故的處罰執行臺州市建設規劃局《臺州市工程建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處罰細則》有關規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筑安裝施工(一、二級資質)企業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必須制定本企業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組織和配備人員、設備,還要定期組織演練。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
主要是指地震、臺風、工程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建筑物倒塌,在發生這類事故時,為了使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組員:各科科長校醫。
二、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辦公室
醫療救護組:教務科、學生科、校醫
警戒維護組:校園管理組成員
后勤器材組:教務科、辦公室
現場搶救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職工
三、各部門職能
(一)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救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救援行動。
(二)現場處置機構
1、信息聯絡組:及時把事故發展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2、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搶救和向臨近醫院疏散救治工作。
3、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4、后勤器材組:提供搶救用具、車輛等。
5、現場搶救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職工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進行現場搶救。
四、建筑物倒塌后應急措施
1、事發現場的教師、學生第一時間內報領導小組。在場教職工為現場指揮員,現場指揮疏散、搶救工作。
2、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內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先將重傷人員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保障救護通道。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救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確保學生安全撤離。
8、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學生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疏散,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籃球嘗操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9、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匯報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匯報人姓名。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6
一、編制目的
當洪汛到來時應急救援人員能夠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及時控制和消除施工過程中洪澇災害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設備、物質、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損害。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防汛方針,確保整個施工期安全渡汛。搶險時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實施責任區段劃分,顧全大局,團結協作,行成項目全員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標
強化汛期防護,消除或降低洪汛災害事故,確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及施工段工長
2、職責:
(1)組長:負責事故的決策和全面指揮,調動各工區的救援人員、設備、物質等資源。
(2)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指揮,組織相關人員盡快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組:接到現場報警通知以后,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匯報事故概況,并通知各組應急負責人做好應急出發準備工作。
(4)疏散引導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現場閑雜人員及疏導交通,引導救援人員、物資車輛、設備進入救援現場,保護好現場。
(5)現場技術組:制定搶險方案并進行論證,組織現場救援人員落實施救措施。
(6)物質設備車輛保障組:組織好救援物質、設備、車輛的`進場施救,協助搶險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對搶險現場進行組織、協調、指導。
(7)救護組: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撥打120急救電話,協助救援中心把受傷人員及時送到醫院搶救。
(8)外部協調組:與事故相關方面進行溝通。
(9)后勤保障組:負責救援人員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護用品的保障。
五、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現有的施工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抽水機、發電機、以及木板、鋼管、槽鋼、方木、鐵絲、麻袋、碎石、黃沙等急救物資。
(2)各種急救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六、預防措施
1、各施工段負責人在項目經理部防汛防洪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編制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配備各種應急物資、設備、人員,發現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組織人員按預案進行實施。
2、項目部負責人應時刻關注當地天氣,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預警機制,做到早預防、早預報,提前督促物資部門做好救援物質、設備人員的調配組織工作。
3、接到有關洪汛緊急警報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并組織項目經理部和工程隊人員作好抗洪準備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項應急措施,工區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好搶險器材和物質用品。
4、各工程隊按防洪防汛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停電并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七、應急響應
1、一旦發現洪汛險情,值班人員應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員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項目部防汛防洪應急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接到險情以后立即報告上級管理部門,并立即組織救援人員按照預案進行搶險。
2、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救援現場,并有序地組織施工現場的救援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救援總指揮立即組織工程隊負責人及記住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施工便道暢通、疏通道路的側溝、并對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設備、撤離施工人員、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確決定。必要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和指導,并及時向監理辦、指揮部領導報告。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復生產及應急搶救總結
1、搶險救援結束后,項目負責人寫出《災害情況分析報告》,并組織相關人員評審該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應性,部分條款不適應則予以修訂。
2、組織建立單位、業主等相關單位召開恢復生產會,對水澇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確定恢復生產應采取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施工措施。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7
根據上級的文件指示精神與統一部署,為確保我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渡汛,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旦發生汛情,能夠及時有序、科學地采取相應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險,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生命與財產損失,特制定建筑施工現場防汛應急預案。
一、適應范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我市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現場防汛工作。
二、組織機構
成立河間市建筑施工現場防汛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職責:服從河間市住建局的統一指揮與安排,負責全市建筑施工現場防汛應急搶險救災的指揮、部署、實施與督察;及時匯報搶險救災情況,妥善解決、協調搶險救災工作及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站,邢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辦公室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汛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具體負責建筑施工現場災情報告,及時通知防汛應急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傳達防汛應急領導小組關于防汛搶險救援的指示,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組、物資保障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道組。
(一)應急搶險組: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與事故現場情況制定的防汛搶險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二)物資保障組: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落實防汛搶險搶險物資、器材與車輛到位的情況,并按照防汛應急領導小組要求,對防汛搶險力量進行統一調配,確保防汛搶險物資、車輛、器材及時趕赴防汛搶險現場。
(三)專家技術組: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及專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制定防汛搶險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議,為防汛搶險救援與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醫療救護組: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協調120救護車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醫院救治。
(五)宣傳報道組: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向市住建局防汛領導小組匯報災情信息,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事跡。
三、應急預案的實施
一旦發生重大險情,企業負責人在向主管部門報告同時,要立即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搶險自救,并迅速啟動防汛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辦公室要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災情況,針對事故現場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立即啟動施工現場防汛應急預案,制定搶險救災措施。各應急小組按職責分工在最短的`時間內下達搶險救災通知,組織調動搶險隊伍與設備物資,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災。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迅速上報住建局防汛領導小組,聯系協調公安、消防、交通、醫院等部門,積極做好搶險救災與善后工作
四、保障措施
(1)辦公室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汛情與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措施。檢查指導各成員單位搶險隊伍的演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與實效性。
(2)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災機械、物資等必須時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與狀態。
(3)各成員單位要定期對搶險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與搶險演練,提高實戰能力,確保一旦發生汛情,迅速組織搶險,保證高效、有序、及時,并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時,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4)保證通信暢通,領導小組成員及有關成員單位責任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暢通的通訊聯系。通訊電話如有變化,要及時通知辦公室。
(5)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值班室設在辦公室,值班電話:。
(6)各有關單位與相關人員都必須無條件聽從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指令,服從統一指揮調度。對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擅離工作崗位,組織搶險工作不力,延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與人員傷亡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8
校(園)建筑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筑事故后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校(園)可根據本校的建筑結構特點、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實際情況制訂本校的突發建筑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預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預案適合于校內突發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校(園)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一把手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組員:校醫(保健教師)、學生處、總務處、體育組、班主任等。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筑安全健康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筑安全健康教育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筑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各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鑒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筑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校(園)要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并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后,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通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于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盡可能朝里站。
1.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后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1.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后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1.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并打120救援。
1.5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1.6及時準備車輛
2、及時報告,及時搶救,減小危害
如發生實驗室傷害事故
2.1校醫和實驗室教師應當針對事故原因立即對受傷學生實施緊急救護,必要時送醫院治療。事故現場常見的意外傷害有:誤服危險化學品,呼吸道中毒、急性皮膚吸收、割傷、燙傷和燒傷、化學燒傷、眼睛灼傷、炸傷等,各學校要在平時加強各種意外傷害的緊急救護知識培訓。
2.2學校應當保護現場,及時調查事故原因。
3、大型活動緊急疏散應急程序啟動
如突發事故災難,夜間大型活動中停電,突發自然災害等。
3.1報警和申請援救的同時,應急總指揮授權指揮發布疏散命令和確定疏路線。
3.1.1疏散廣播:“請注意,這是緊急疏散廣播,請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沿指定路線撤離。”
3.1.2疏散路線:
(1)就近撤離原則,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最短的通道撤離。
(2)疏散引導小組按就近撤離的原則引導人員分流;警戒保衛小組建立警戒區域,阻止無關人員進入。
(3)因場內騷亂等造成場內人員進出受阻的,現場指揮和疏散小組按應急預案的有關方案引導場內人員從既定路線和通道撤離現場。
3.2通道管理
3.2.1現場指揮應視情況確定現場各備用通道、備用門是否開啟。
3.2.2警戒保衛組織人員確保應急部門車輛進出暢通。
3.2.3求助小組配合外援求助部門實施救護。
五、應急預案的終止
應急指揮視情況判斷事故排除、險情結束、隱患清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終止。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由應急總指揮決定。應急預案終止后,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向上級部門出書面報告。對導致事故發生的相關人員及接到發生重大建筑事故緊急報告后,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致使造成更損失的人員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9
1 目的
為及時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發生的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保持社會穩定,維護項目部的施工環境,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結合建筑行業特點,特制訂本預案。
2 組織機構
為了便于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 項目經理
副指揮長: 項目副經理
成員: 項目部安全主任
項目部總施工
項目部施工人員
項目部材料員
2、1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組
織救援演習。
2、1、2 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1、3 在有關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2、1、4 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3、1 技術組
組長:
組員:
其主要任務是預測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發展的趨勢,及時提出救援或應急處理對策,為指揮部決策供科學的依據,并積極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專家組工作。
3、2 救援組
組長:
組員: (負責泥工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木工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鋼筋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水電班救援人員的抽調,5人)
(負責架子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機修班救援人員的抽調,4人)
以上各班組人員如有需要隨時增派。
3、3 善后處理組、事故處理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善后處理及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在指揮長的指示下合理調撥資金以保障事故處理的工作正常開展。
3、4 事故應急救援聯絡員: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負責各應急救援小組間的聯絡工作,在搶救傷員時負責交通工具、搶救醫院等的聯絡工作。
4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發生后,班組長及知情人員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及救援所需的人員和設備。
4、2 項目部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指揮長的指示啟動本應急救援方案,并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關小組都要到達現場。應急救援各小組負責人接到指揮部通知后立即組織救援隊伍、搶險設備、器材、物資到達現場,由指揮部統一指揮立即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反應迅速,工作要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組織演練,各應急救援小組平時應經常組織訓練或演練,做到調得動、拉得出、上得去,能夠保證完成搶險救援任務。
5、3 現場搶救時要分清事故類別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險因素來排除時盲目搶救,以免在搶救過程中造成搶救人員及傷員的二次傷害。
5、4 如人員觸電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方可去接觸受傷者,以免造成多人連續觸電傷亡。搶救觸電受傷人員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開展,視呼吸及心跳有無情況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在運送觸電人員時應注意受傷人員的呼吸道必須保持暢道。
5、5 當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時,指揮部首先要判斷是否有事態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并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組織力量進行保護和搶救,控制事態的發展,努力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5、6 在搶救傷員、排除險情時,還必須注意保護事故現場,為了救人可以移動現場的材料設備,但要立即恢復原狀,以便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
6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特別注意穩定職工情緒,對全體職工進行事故防范教育。對全工地進行安全防護的全面檢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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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護西安市臨潼區(以下簡稱本區)建筑工地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在發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依法規范,職責明確。反應及時,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西安臨潼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轄區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各類突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類分級
根據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事故等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Ⅱ級)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Ⅲ級)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Ⅳ級)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臨潼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由區建設局副局長主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總指揮: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區建設局、區委外宣辦、區安監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人事局、區發改委、區監察局、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電信局、區氣象局、公安臨潼分局、技監臨潼分局、質監臨潼分局、環保臨潼分局、藥監臨潼分局、供電臨潼分局等
2.2應急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
制定本區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指揮協調與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的應急聯動行動;向應急領導小組、區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應急救援情況。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監控和預防工作;負責與上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聯系工作,及時上報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協調和調動相關成員單位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相應應急工作。
2.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建設局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參與組織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行動。
區外宣辦
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區安監局
指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組織建筑工地的定期檢查;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傳教育。
區交通局
負責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現場區域交通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搶險救援車輛有序通行并協助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組織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搶險物資、器材的運輸。
區衛生局
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治、救護,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區財政局
負責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及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區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善后處置有關工作。負責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獎懲工作。
區發改委
負責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資金。
區監察局
監督檢查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各單位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及工作效能等情況,依法追究對事故的防范、發生、處置有失職、瀆職等情形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
區民政局
協調有關部門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災施工人員及周圍群眾開展臨時性生活救助,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組織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保險理賠相關工作。
區電信局
負責協調相關通信部門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暢通;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通訊設施,及時恢復通信暢通。
區氣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災情預報;為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決策保障。
公安臨潼分局
負責組織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查處工作;參與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的救援搶險行動。
技監臨潼分局
負責協調處置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
質監臨潼分局
負責組織協調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工作;定期檢查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環保臨潼分局
負責建筑施工工地及周邊環境污染的監測和實時報告;組織污染源的排查,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物等有害物質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供電臨潼分局
負責協調相關電力部門保證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電力供應;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藥監臨潼分局
組織協調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負責收集、處理建筑工地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預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主要發布途徑有電視臺、廣播、各類公共顯示屏、短信息、互聯網、內部有線和無線通信手段等。
3.2預警級別
根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將事故預警信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來表示。
3.3預警發布和解除
預警信息由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布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 Ⅳ級響應行動
一般(Ⅳ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范圍內發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接到報告后,應迅速指派相關管理人員前往事發現場調查,并報告區應急辦。建設局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分析研判,認為必要時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領導小組依據建設局報告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啟動本預案時,由建設局牽頭,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2 Ⅲ響應行動
較大(Ⅲ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組織應急處置工作。與此同時臨潼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3 Ⅱ級響應行動
重大(Ⅱ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和省應急辦,請求啟動省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1.4 Ⅰ級響應行動
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特別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省應急辦及國務院應急辦,請求啟動國家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2.3事發單位
(1)事發單位要在第一時間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組織搶救受傷或被困的人員。
(2)事發單位要隨時將事故處置情況報告區應急辦和建設局。
4.3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以下應急工作小組:
4.3.1搶險救援組
由事發單位和建設局有關人員組成。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3.2安全警戒組
由公安臨潼分局和區交通局等部門組成。組織人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3.3 專家咨詢組
由建設局邀請有關專家根據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情況對事故應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措施,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建筑工地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4.3.4信息發布組
由區委外宣辦負責組織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以新聞發布會和聽證會的形式對外發布信息。
4.3.5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關人員組成。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送入就近醫院進行治療。
4.3.6事故調查組
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市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4.3.7善后處理組
由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等項善后處置工作。
4.4安全防護
(1)搶救方案可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搶險及搶救傷員行動,并及時調查現場情況,如有施工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圍觀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及時與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中,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4.5擴大應急
根據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態發展,若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區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區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應急處置時,區應急辦應立即向市應急辦或鄰近區縣應急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緊急支援。
4.6新聞發布
區委外宣辦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當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業已完成,傷員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現場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已經消除,由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結束的指令。
5后期處置
5.1應急恢復
現場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單位人員進行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裝置和人員,為恢復生產和施工做好準備。
5.2善后處置
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物價局等單位會同事故單位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應盡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傷人員及其親屬,維護本區社會秩序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
5.3保險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結束后,區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相關保險機構及時受理受災企業和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5.4調查總結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區安監局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顧問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將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區應急辦。評估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結果;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責任認定等結論性意見;事故處理結果或初步處理意見;事故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應對措施等內容。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區應急通信網,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確保通信暢通。確保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應急隊伍成員通訊暢通,確保與省、市應急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通訊聯絡。
6.2資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按期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存儲;必須按照要求提取安全專項措施費用;必須依法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保證救援資金和對傷亡人員的經濟補償。
6.3醫療保障
由區衛生局牽頭,本區各主要醫院配合,對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提供醫療救護的相關醫療人員、醫療設備、藥品和醫療設備等。
6.4交通運輸保障
由公安臨潼分局和區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6.5宣傳、培訓和演習
區建設局、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應組織加強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不斷提高本區建筑施工人員的應急自救、互救能力。
臨潼區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建設局應組織各成員單位通過桌面(模擬)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形式,及時發現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7.4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1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建筑施工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點及事故隱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個技術復雜,隱患眾多,事故多發的行業,它有與工礦企業明顯的不同特點:
1、產品(建筑物、構筑物)形式多樣,很難實現標準化。結構、外形多變,施工方法必將隨之改變。
2、產品位置固定,生產活動都是圍繞著建筑物、構筑物來進行的,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設備和施工機具進行作業,而且各種機械設備、施工人員都要隨著施工的進展而不停的流動,作業條件隨之變換,不安全因素隨時可能出現。
3、產品點多、面廣,施工流動性大,這給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難。
4、產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業多,施工周期長;施工人員在室外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危險因素多。
5、建筑結構復雜,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每棟建筑物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生產過程也不同。而隨著工程進度的發展,施工現場的狀況和不安全因素也隨著變化。
6、手工操作為主,機械化程度低。
可見,建筑施工是一個特殊的、復雜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各種因素多變的生產過程,存在的危險因素甚多,因此,建筑業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據全國傷亡事故統計,建筑業傷亡事故率僅次于礦山行業。
通過對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進行的統計分析得知,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是建筑業最常發生的事故,占事故總數的85%以上,因此,這五種事故稱為“五大傷害”。此外,中毒和火災也是多發性事故,所以,我們在日常生產活動中要加強對以上多發性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三、組織機構的設置和分工
(一)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質安處)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電話:
(二)成立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
每個工程項目開工時,由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組成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項目經理任小組長。每個小組需配備一名經過培訓的衛生急救人員和保健醫藥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
(三)職責和分工:
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日常工作由公司生產部兼管。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公司生產部,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新軍任總指揮,主管生產、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康濤任副總指揮。如董事長、總經理不在企業時,則由副總經理任總指揮;如董事長、總經理不在企業時,則由公司XXX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事故的現場搶救和應急處置及報警工作。
(四)訓練和演習
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分公司、項目部每年(或每工程)至少進行一次模擬演習,保證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的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施工,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四、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個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觸電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達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末采用TN—S系統、不達“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末作接零保護,潮濕作業末采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設備末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2)預防措施
①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設備或鋼架觸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強行施工。
③綜合采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二道防線。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損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⑤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置,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污染介質、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濕、水濺、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⑦按照《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⑧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后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起重、吊裝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并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桿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并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⑥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后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機械傷害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環節
機械設備未按說明書安裝、未按技術性能使用;機械設備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對運行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調整,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設備帶病運作。
(2)預防措施
①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②按規范要求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機械操作工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④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⑤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采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工人食用腐爛、變質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時發生煤氣中毒。
(2)預防措施
①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嚴禁現場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二)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應急預案
1、火災事故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引起火災;電熱設備、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民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拉設不規范,有亂拉亂接現象。民工在宿舍內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2)預防措施
①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范要求。
②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范,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③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④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燈泡。
⑤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配備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⑥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1)施工現場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
施工現場的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涂料時使用明火或吸煙;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過小;
(2)預防措施
①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三)土方坍塌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環節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設備堆放離坑、槽小于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采踏邊坡;料具堆放過于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等。
(2)預防措施
①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②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基坑深度超過5m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
③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
④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暴風雨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由暴風雨引起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強風高處作業(陣風六級、風速10。8m/s);基礎土方施工由于無排(降)水措施導致土方邊坡失穩;
(2)預防措施
①基礎土方施工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六級以上大風嚴禁登高作業,塔吊、施工電梯等應按規定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五)地震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于地震導致建筑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六)水災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于水災導致建筑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五、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序和搶險措施
(一)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并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干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搶險措施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對于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2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包括兩站兩區間,“兩站”為北京地鐵10號線二期分鐘寺站和成壽寺站,“兩區間”為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分鐘寺站成壽寺站區間,其中分鐘寺站和成壽寺站均為兩層三跨明挖車站,兩個區間均采用盾構法施工。
1、成壽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環境
成壽寺站位于朝陽區小紅門鄉南旗桿村,石榴莊路(東西向)與成壽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東的規劃石榴莊路下方,呈東西走向。規劃的石榴莊路將由車站上方通過。
⑵成壽寺站概況
成壽寺站為地下二層雙柱三垮箱型框架結構,島式車站,明挖順做法施工。位于規劃石榴莊路下,車站設4個出入口和1個疏散專用出入口,成壽寺站長度204.8m,車站寬度20.9m,車站站臺有效長度113m,站臺寬度為11m,總建筑面積11604m2,主體建筑面積為8636.8m2。
⑶現況道路及交通狀況
成壽寺站位于成壽寺路與石榴莊路的丁字路口,在規劃的石榴莊路東沿位置下,成壽寺站現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壓力不大,施工期間對成壽寺路和石榴莊路沒有影響。
⑷地質及水文情況
①地質
成壽寺站開挖中穿越的土層為粉土填土①層、雜填土①1層、粉土③層、粉質粘土④層、粉土④3層、粉土⑥2層、粉質粘土⑥層。
②水文
成壽寺站近3-5年上層滯水最高水位標高在34.4m,潛水水位在22.95m。車站底板位于上層滯水、潛水之下。
2、分鐘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環境
分鐘寺站位于分鐘寺站位于朝陽區和豐臺區相交處,車站3/4位于豐臺區分鐘寺村,現狀分鐘寺大街及小紅門路路口南側,規劃龍爪樹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車站北側為朝陽區分鐘寺菜市場以及規劃的居住區,車站西側為待拆遷的規劃居住用地,東側鄰近規劃的交通樞紐。
⑵分鐘寺站概況
分鐘寺站為地下二層雙柱三跨箱型框架結構,島式車站,明挖順做法施工,位于現況龍爪樹村的平房區,車站設4個出入口和1個疏散通道;分鐘寺站長度206.4m,車站標準段寬度20.9m,車站站臺有效長度118m,站臺寬度為12m,總建筑面積11584m2,主體建筑面積為8850m2。
⑶現況道路及交通狀況
分鐘寺站坐落與分鐘寺村,站位在小紅門路東側。現況小紅門路寬度6m,寬度較窄,交通比較混雜
⑷地質及水文情況
①地質
分鐘寺站開挖中穿越的土層為粉土填土①層、粉土③層、粉質粘土③1層、粉細砂③3層、粉質粘土④層、粉細砂④3層、粉土⑥2層。
②水文
分鐘寺站水位地質情況與成壽寺站類似,潛水水位標高為22.95m。
3、成壽寺x分鐘寺站區間
分成區間主體結構全為盾構法隧道,全長807.6m。分鐘寺站成壽寺站區間穿過龍爪樹地區的大量12層破舊房屋,向西拐入規劃的石榴莊路下,在成壽寺路口東側到達成壽寺站。
本區間安排兩臺盾構機,從成壽寺始發,到達分鐘寺站后接收。區間設聯絡通道一座。
4、分鐘寺十里河站區間
十分區間主體結構全為盾構法隧道,全長1639m。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從十里河站出發,沿東三環東側綠化帶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軌、京津塘分鐘寺立交后,南行約730m后向西,拐入規劃的龍爪樹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達分鐘寺站。
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風道位于規劃龍爪樹路下。
本區間安排兩臺盾構機,從分鐘寺站始發,到達十里河站后接收。區間風井兼聯絡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獨立聯絡通道2座。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體系要求,并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防控專項方案。
本方案針對的火災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現場辦公區、現場生活區、庫房、鋼筋及木工加工廠發生的火災事故。
三、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項制度,降低系統風險,發生火災事故后正確地實施搶險救災活動,減少因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為項目部開展施工生產經營活動保駕護航。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和職責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張志剛(項目經理)
副組長:白郁明(主管經理)
祝顯學(副總工)
張國良(副經理)
組員:霍巖、段志剛、白云、劉星旺、張淑英、王文慶、劉杰、趙東華佟曾林、閆瑞生、孫孝濤、孟慶玉及工程部相關負責人。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保衛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衛部部長負責,具體工作由安全保衛部消防干事負責。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現場保衛組、滅火行動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善后處理組。
2、指揮組
項目經理張金鎖任組長。成員由項目生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安保部、工程部、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3、滅火行動組
項目經理張金鎖任組長,項目生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安保部部長任副組長,工程部、安保部、辦公室等部門人員組成。
義務消防隊由25人組成,共分2個小隊,分別由張國良、白云任隊長。
4、現場保衛組
由安保部部長白云為組長。成員由項目部安保部、辦公室人員及現場保衛人員組成。
5、醫療救護組
由項目部行政經理張國良任組長,項目部辦公室和志愿人員組成。一處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從總公司或公司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6、后勤保障組
由項目生產副經理;白云名任組長,項目部工程部、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項目部物資、機械、行政等部門人員組成。
7、事故善后處理組
項目經理張志剛任組長,行政副經理任副組長,安保部、工程部、辦公室等部門人員組成。
2、滅火指揮組:
1)發生火警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指揮部成員,制定滅火方案,指揮滅火工作。
2)根據火勢及預測后果果斷決定是否向消防機關報“火警”,并及時通知公司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以及應該通知的其他有關部門。
3)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積極組織救援,同時做好周邊人員的疏散工作。
4)組織義務消防隊滅火。消防車到達后組織現場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和起火原因的調查工作
6)統計火災損失,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3、現場保衛組
1)發生火警后迅速集結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對現場實行封閉。負責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對現場進行保護,調查起火原因,進行現場拍照取證;
3)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組織救援,指定一至數名疏散引導員安裝疏散標志,指定疏散線路,引導人員安全撤離。
4)維護現場交通,保障救援物資安全、順利到達目的地。
4、滅火行動組
1)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及有關人員趕到現場。
2)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帶領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
3)在總指揮不到位的情況下,組長代行滅火總指揮的職責,決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組織對被困人員進行救援和疏散,指揮滅火。
4)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的滅火工作,介紹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周邊環境,組織現場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醫療救護組
1)組織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的救援,組織對燒傷、窒息人員的現場急救;
2)對重傷人員聯系轉院治療,并負責轉院途中的護送工作。
3)負責對被困人員、疏散群眾、義務消防隊、火災救援人員的防火措施指導和安全監護,指導大家采取正確方法保護自己、搶救傷員。
6、后勤保障組
1)為實施救援工作提供相應的設備、設施、儀器、材料等。
2)負責處理火場區域的供電、管線、結構物安全問題。密切注視火場附近電力運行情況,隨時準備切斷火場的電力供給。關閉火場及附近區域內的然氣管道閥門。做好消防用水、用電的供應及設備的搶修工作。并就停電、停氣、停水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及附近用戶。
3)做好工程結構物的防火保護工作,以及火災后的檢查、修復、補救工作。
4)負責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食品、飲水、應急用品供應)。
5)負責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外施隊)集結待命,隨時準備增援。
7、事故善后處理組
1)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提交相應的調查和處理報告;
2)組織內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預防措施等,組織恢復生產;
3)對火災救援期間租用、借用的設施、物資、場地等進行清償和恢復;
4)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后期治療、救助;
5)對事故責任及責任人進行認定、處理,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計算,并在一定的范圍公布。
6)協助項目經理及有關部門調查因火災、滅火材料、滅火措施對周邊環境、水源、空氣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項目經理的指示,采取相應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據火勢向滅火指揮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展開滅火行動。
3)負責指揮接警。即時指定義務消防隊成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員進入火災現場滅火,介紹火情。同時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數量。
9、夜間值班人員:
1)接到“火警”報告后,應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長、項目經理,同時迅速通知保安人員、項目部在場人員迅速趕赴起火部位。
2)在領導小組人員不到位的情況下,有權根據火勢、火情決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警。
3)命令院內其他人員,堅守重要崗位,迅速進入滅火狀態,關閉空調、天然氣等,并根據火情下達部分或全部斷電命令。
4)堅守值班電話或辦公室電話,保證聯絡暢通。
10、保安、警衛人員:
1)在崗人員應忠于職守,加強戒備,聽從滅火指揮部的指揮,嚴格控制出入現場的人員,阻止其它與滅火無關人員進入滅火現場。
2)不在崗人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迅速集合,趕赴火災現場,聽從項目部的統一指揮。嚴禁擅自行動。
3)要害部位值守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戒備,沒有命令不準擅自脫崗。
4)滅火初期,協助救援人員引導被困人員從安全出口撤離至安全地域。
5)火勢較大時,嚴禁單獨進入火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時,應先報告火場指揮人員,征得同意方可進入火區。
6)滅火后,聽從指揮,保護好起火現場,配合清理火災現場,保護公物不被繼續損壞和丟失,協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財務部人員:
1)火災對財務部門無直接威脅時,所有人員應堅守崗位,保管好各種現金、票證、帳目及貴重物品。
2)火災對財務部門有直接威脅時,迅速整理好各種現金、帳目、單據、票證及貴重物品,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準備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攜帶好各自負責的物品,鎖好門窗,迅速撤離,不能帶走的文件、磁盤要統一鎖在保險柜內,并保管好鑰匙。轉移途中及轉移后要負責保管好各種物品,防止丟失。
12、其它工作人員:
1)火災對辦公區無直接威脅時,收好重要的文件、貴重物品,關閉所有電源,切斷天然氣開關,鎖好門窗。聽從滅火指揮部的指揮,參加滅火行動。
2)火災對辦公區有直接威脅時,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盤及貴重物品,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按指揮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內消防設施積極撲救,控制火勢發展,降低火災損失。
4)協助保安、警衛人員看管好物品,維護現場秩序,保證滅火通道的暢通。
5)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配合急救部門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二)針對主要火災危險源的預防措施:
1、落實消防責任制,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及相應的組織,按區域指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消防預案的落實工作。
2、對項目部本部及參加施工的單位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根據季節、重大節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動等開展消防安全活動。
3、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備。所有辦公場所、生活區、施工現場以及風險點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規定分組擺放。
4、消防設施、通道的維護。消防設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設明顯標識,任何人不準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壞。嚴禁占壓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確保消防通道、人員疏散通道的暢通。
5、缺水和遠離消防水源的場所和施工現場,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儲備消防用水。
6、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指派專人定期維護保養,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賬,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更換過期和使用過的滅火器材,維護保養要有記錄。
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一)報警程序
1、對火警的判定:
1)避免誤報
對異味、煙氣、火光的來源未得到確切證實,以及人為原因或裝置的過度敏感或失靈都可能產生誤報。發現現場有火災可疑跡象應調查清楚,得不到滿意的解釋時應加強巡視和監督,避免誤報。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可以判斷為孤立的,周圍沒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個人或幾個人用人力、滅火器或其它簡單工具能夠撲滅的;
(3)不需要動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滅火器滅火。
確信為可控制的小火時,不必撥打“119”報警。應迅速報告項目部,或現場人員當即采取措施撲滅火災。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備下述條件之一時),可由第一目擊者或機關值班員直接向“119”報警。
(1)多點報警或火源判斷不清,且周圍易燃物較多;
(2)煙、火較大,伴隨有劈啪聲響;
(3)無法控制火情。
2、報警:
1)員工及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發現火警應立即使用火場附近的電話向安保部報警。
2)對可能失控的火情,由總指揮、安保部部長或夜間值班人員決定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聲音要清楚,說明起火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圍困,火勢情況及是否正在采取撲救措施等,然后再報報警人的姓名、崗位,并傾聽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補充詢問,認真回答,經允許后方可掛斷電話。
3)報警后,及時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開關、煤氣開關及門窗。引導火場附近的人,從安全通道撤離。切勿在火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4)在消防人員未到達火場時,報警人應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撲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時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能夠正確指揮、及時有序的疏散火場內的人員,盡量避免火災對人身造成傷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損失,為消防機關提供最佳滅火時機和必要的條件。疏散時間依據燃燒物質揮發的有害氣體對人員的危害,一般為6分鐘,最晚15分鐘。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順序、疏散路線、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據火勢,滅火指揮下達疏散指令,起火處人員疏散由指揮當場宣布,并有權指揮其中身體條件好的人員協助義務消防隊參加滅火。火場周圍相關人員的疏散命令則由指揮或安保部部長下達。
進行消防廣播或喊話,聲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緊張而鎮定,不要因語氣不當而在人員中造成恐慌。
2、疏散順序:
為避免煙火對人員造成危害,疏散順序應從起火部位開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關部位。
3、疏散路線:
在疏散引導員或疏散廣播的引導下,沿疏散標志所指方向或現場決定的安全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須阻止煙火向安全出口擴散,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達后,疏散引導員應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線是否暢通,并及時引導職工沿指令方向迅速離開危險地域。
3)疏散人員應服從滅火指揮和消防機關的指揮,自覺地為撲救火災贏得有利時機。
4)疏散時嚴禁攜帶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線。
(三)滅火方案
1、壹號方案—適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動用簡單的滅火工具(滅火器、自來水、沙等)進行撲救。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盡量噴射火焰根部,同時觀察火情變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轉入貳號方案。
2)火被撲滅之后,要對現場進行堪察,必須確認全部火已被撲滅,并且引起火災的原因已經查明。
3)必要時保留現場。
4)安保部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交主管領導和經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確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發出糾正措施通知單。
2、貳號方案—適用于已形成的火災
1)首先撥打“119”報警。同時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滅火指揮部自動成立。在項目經理未達到現場時,安保部領導或現場值班員代行指揮權。根據火災事故類型,確定滅火措施及所使用的滅火器材。
2)項目部安保部在總指揮的指揮下,立即對現場進行封閉。組織受困人員沿著安全路線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并觀察現場有無人員傷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實施救援。
3)義務消防隊人員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參加滅火的人員首先要注意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則上應順風滅火。
4)接警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進行滅火或救援,義務消防隊人員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滅火、救援。
5)指揮組密切注意現場火情,及時調動救援力量組織撲救。必要時可通知體健員工增援,防范災情擴大。
6)現場救護組立即將傷員運送到安全地帶進行搶救。傷員要轉院治療時,現場救護組負責送往醫院途中的搶救和護理。
7)火災撲滅后,組織清理火場,做好火災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如實上報滅火指揮部。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清點、復位,并將使用、損壞情況上報項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時維修、更換,保證器材設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證、拍照后,方可恢復施工或放行。
六、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落實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裝備落實、教育落實、制度落實、訓練有素。具體要求:
1、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義務消防隊伍,并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
2、義務消防隊伍每年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演練,并做好拍照、記錄。
3、領導小組負責對下屬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強化消防安全意識,提高人員的救援知識和自救能力。
4、項目部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工作。
5、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查處的隱患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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