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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并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并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布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采取必要措施。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3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園制定了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凈園后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幼及家長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鎮教辦報告。
四、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鎮教辦報告);留園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4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
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并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盡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并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了解人員傷害情況,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并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5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6
為了提高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轄區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轄區周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隊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轄區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轄區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轄區應急辦視情況報告轄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實地堪查,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轄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7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3.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8
為了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和車輛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果斷、有序地進行救援,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事故發生時,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協調、指揮救援工作,單位警車臨時用作緊急救援車輛,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
2、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3、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三、應急救援的具體辦法
1、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事故現場的要點:
(1)保護好車輛制動時的拖拉痕跡;
(2)受傷害方行進、終止位置;
(3)雙方車輛的位置;
(4)車上的散落物;
(5)標明和保護好傷(亡)人員的倒位、血跡。
2、及時搶救傷者,采取急救措施。臨時變單位公務警車為緊急救援車輛,并攔截過路車輛、盡快將傷員送到就近醫院搶救(急救電話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
3、消除危險,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當發生車輛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員傷亡外,還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險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現場勘察完畢后,當事人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下,按照要求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現場。
4、緊急救援的同時,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門報案,或者撥打122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5、記錄下事故目擊證人的聯系方法,因為證人和證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據,一定要留下證人的聯系方法、防止與目擊證人失去聯系。
四、應急物資
應急車輛:發生事故時單位公務警車臨時充當應急車輛。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9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四、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搶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1、現場施救組。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五、預警機制
(一)分級指標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別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預測與預警發布
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六、應急處置
(一)預案啟動條件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報告
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四)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五)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六)善后處置
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2、向保險公司索賠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3、調查與評估
(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恢復與重建
(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5、應急保障
(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3)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4)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
(5)公司值班電話0734-。
6、監督管理
(1)宣傳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2)培訓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3)演練
a、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b、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c、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d、演練評價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責任與獎懲
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八、附則
1、預案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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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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