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維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任務分工
保安組:制止、制服在學校大門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校園管理組:負責處理校園內侵害學生的事件。
保衛科:制止、制服在校園內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三、工作內容
1、保安組要嚴把學校大門第一關。
2、若發現有可疑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時,要及時勸走、驅散。
3、若來人來訪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強行闖校門時,保安員及校園管理組成員要及時制止、制服;按響報警器、通知政教處和學校領導,撥打(110)報警。
5、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6、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7、若在校園內學生受到不法分子傷害時,校園管理組成員迅速到達出事現場制止事態發展,并報警和保護現常通知值班領導、教師要迅速到達出事現常學生受傷較重時要先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8、若發生打群架、劫持人質、犯罪案件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逐級上報,協助公安機關了解加害人情況和被害人情況。
9、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范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余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斗、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與家長聯系。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匯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保證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維護學校穩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應急預案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行兇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應急小組各負責人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應急領導小組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向公安、消防、救護、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單位求援,爭取外援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保證學校應急組織信息暢通。
8、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9、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領導或校長報告。
2、保衛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學校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衛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要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現場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當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三)、校園內群體性斗毆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制止斗毆,避免人員傷亡。
1、獲得斗毆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領導和風管領導報告,若事態已經失控或后果嚴重,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應迅速集結優勢力量(必要時攜帶防衛器械)趕到現場制止斗毆,并在斗毆現場設置警戒線,防止事態擴大。
3、若斗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斗毆器械。
4、若有校外人員參與斗毆,應設法不讓他們逃離。
5、若有學生受傷,應立即進行救治,或打120送醫院,并及時與家長聯系。
6、分離斗毆雙方,由學校領導、保衛人員、班主任等進行詢問,了解斗毆原因和過程,并做好筆錄。
7、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對外校學生,應與學生就讀的學校聯系。
9、對參加斗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10、要對斗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要防范學生在校外遭到毆打。
11、學校領導應當將斗毆事件有關情況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本預案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
學校組織的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文體教學活動和表演活動等,以及軍事演練、科普學農、春游等大型學校集體活動,這些活動人員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種類多,很容易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為防患于未然,提高學校對校內外集體活動突發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各學校須制定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一、加強安全知識健康教育,提高法制意識
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大力開展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和提高學生在發生意外事故后的自救自護能力。組織學習《未成年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如何加強防范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文件和要求,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
二、組織活動前對可能引發各種校(園)內外各種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進行預測
進行大型集體活動前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體育設備、體育器械(具)等存在安全隱患;活動場所缺乏消防設施和設備;活動場所的建筑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對以上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并根據活動性質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全程活動的監督,明確信息報告人和信息報告的程序。
三、制定或完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防范措施
各學校、幼兒園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好學生和幼兒參加的各項集體活動,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務必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一)、各學校、幼兒園在活動前要擬定詳細行動計劃,包括活動時間、地點、路線、參加人員、服裝要求,交通通信工具的準備飲食安排、活動總負責人、各部分專項工作負責人、各班級(學段、年級、小組)負責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說明,做好組織分工、配齊工作人員,并將整個活動計劃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在組織活動前,要爭取得到開展活動場所所在的當地政府、公安、交通、消防、衛生和電力等部門的支持和幫助,要派專人事先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盡量不要組織學生前往。具體內容如下;
1.1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防止火災、人群擁擠踩踏、舞臺踏陷、騷亂或溺水事件的發生
要從安全角度明確進、退場時間、地點、順序和座席區域,要給每個班規定固定的座位區域并定出互不沖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個學校參加活動規劃時要與相鄰的兄弟學校協調,以免發生沖突。會前畫展出平面圖分發到班,指揮學生排隊依次入場和退場。
1.2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明確場館內所能容納人數的最大限額。使用室內會場時,會場所有前后門邊門可以隨時開啟進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夠應急使用的情況下方可指揮入場舉行集會。檢查消防設施、安全通道、公共場所的電器及消防設施,發現并排除可能引起火災的不安全因素。
1.3確保有關器械、設備、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運動器材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2、如組織參觀活動,應在時間安排上盡量做到提前預約,避免先在參觀人數處于高峰的時間段。
3、注意選擇天氣較好的`時間,根據季節、氣象預報情況提示活動參與者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盡量避開連雨季和冰雪天氣出行,以防自然災害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異地軍訓、學農、游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地就餐的,必須在承辦單位的支持和幫助下,配合衛生部門事先調查就餐地點,查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并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后,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保活動的環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5、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公路、鐵路、衛生、公安等到部門,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落實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落實活動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安全意識
要求全體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堅守崗位,避免疏漏。一旦發生事故,則應以保證學生安全為核心,臨危不懼,沉著處理,切不可拋棄學生,臨陣逃脫。
2、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后、活動前、活動后、返校前、返校后,都要清查人數,避免走失學生。
3、乘車、乘船按核載人數乘坐,不得超員,不與司機攀談,大聲喧嘩;不得將肢體伸出窗外,不向車窗外扔廢物。
4、不允許學生攜帶危險品及不潔凈食品飲水。
5、保證各個環節上的安全責任人堅守崗位,如班主任堅持跟班,在進出口安置指揮進退場的專職人員,配備喊話筒或其他指揮用具;在場館內的疏散通道主干線、安全門、消防設施、電源等處設專人負責,并使各種安全設施處于應急準備狀態。
6、要以班級為單位,根據座次區域距入口的遠近,安排進出場順序。
7、在館室內的參觀活動應強調讓學生認識并牢記安全門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8、活動過程中保證秩序,嚴禁學生在座席內嬉戲、打鬧、大聲喧嘩。教師所處位置要盡量使自己所負責的學生在視野所及和指揮有效的范圍內,如果所負責的學生較多,要分區域讓班干部協助管理。
9、戶外集體活動,一般20-30名學生配備一名教師,并建立必要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10、對活動中使用的花環、花束、氣球、樂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標牌、旗幟、橫幅道具都要認真考慮,在設計上考慮學生的年齡,要輕便、易拿、防火,盡量沒有尖銳的棱角。制作的橫幅盡可能用紗幅底(紗不兜風,能減輕舉橫幅學生的負擔)。對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嚴格的規定。對活動中使用的有關器械要進行認真檢查。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為確保學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要求,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應急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1、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匯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二、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措施)
(1)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校園。
(2)校園內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含蠟燭等)。
(3)未經許可,嚴禁在校園使用電爐等危險電器。
(4)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5)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6)定期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7)進行學生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等演練。
2、應急預案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救火)。
(3)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及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并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組織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3)學生不得擅自開、關多媒體電源設備。
(4)利用班會課,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教育。
(5)定期檢查學校用電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2、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就近送往醫院,必要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4)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體育課及體育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要求體育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體育課、活動課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后才實施新的活動項目。
(3)按規定,學生跳箱、長跑等課程項目必須事先做好防護工作。
(4)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要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5)對不能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要區別對待,另做安排,保證學生健康安全。
2、應急預案
(1)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第一時間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并就近送醫院就診。
(2)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癥狀,第一時間將其就近送往醫院救治。
(3)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4)分析原因,及時做出處理意見。
(四)校園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走,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校園內,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攔,以免發生事故。
(3)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大掃除時,不得讓學生上高處打掃衛生,同時避免碰撞教室內的多媒體設備。
(4)定期檢查校園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傷情嚴重的立即就近送往醫院診治。
(2)如發生學生安全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五)學校治安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嚴格外人進校管理制度,控制外來無關人員進入學校。
(2)堅決制止校外有精神病癥狀的人員進入校園。
(3)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積極組織師生觀看有關防范治安光碟以及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范能力。
2、應急預案
(1)遇到治安事件,隨即撥打“110”報警電話。
(2)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學生,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3)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并通知家長或親屬。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六)控制傳染性疾病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學校要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2)由于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a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室每天要開窗通風;
b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c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
d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e學生若發生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
f學校公共活動室和食堂、小賣部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2、應急預案
(1)凡出現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時間內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不明病因的群體癥狀,急驟增多的;
(2)遇突發傳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范圍內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出血熱、肺結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報市疾控中心)。
(3)如遇傳染病事件學校應積極組織學生到醫院就診,并落實患者的隔離工作,加強密切接觸者的觀察工作以及環境消毒、飲食、飲水等有關緊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七)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預案
1、預防預案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5)禁止乘坐車船集體外出。
(6)活動前,校方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后才開展活動。
2、應急預案
(1)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家長。
(2)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要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八)交通安全預案
1、預防預案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定期組織師生學習交通法規及有關交通安全預防等方面知識。
(2)引導學生文明乘車,不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車。坐車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3)上學、放學路上靠右行走,在指定位置過馬路,橫穿馬路時做到一停(停在路邊標志線外)、二看(先看左邊再看右邊)、三通過(確認安全后)。
(4)教育學生不在馬路上玩耍、游戲、打鬧。
2、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并采取相關措施。
(2)如有傷者,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學生疏散,并加強其他學生的安全保護。
(4)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并組織上報。
(九)學生防溺水安全預案
1、預防預案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2、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組織施救。
(2)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4)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在市委、市政府指導下,廣泛發動群眾,嚴厲打擊侵害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校園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為我市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查擺學校及周邊地區的突出治安問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建立《學校及周邊地區重點人員檔案》。
(二)打擊一批侵害師生人生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堅決鏟除校園及周邊場所“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三)整頓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文化娛樂場所,堅決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錄像廳、歌舞廳、音像書刊點、無證經營攤點和非法占道經營的游商攤販,拆除校園周邊各類違章建筑。
(四)建立綜治、教育、公安和學校之間的治安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治安形勢,制定防范對策。
(五)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用車,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六)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舉辦“反侵害師生權益專題”講座。
(七)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安全校園”創建活動。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發動階段
(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專門工作班子,統一思想認識,搞好調查摸底。各派出所要對近期發生的涉及師生人身及財產的案件進行一次清理,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實施方案。同時,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深入開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
(6月1日至6月25日)
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整改治安隱患。各鎮(街道)要對學校內部(包括分校區)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校園及周邊地區經常活動的外來無業人員尤其是一些可疑人員進行排查摸底并對校園周邊地區的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員統一登記造冊。要規范兼職法制副校長職責和選聘管理工作,各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長或相關人員在整治期間作一次“反侵害師生權益”專題講座;加大對校園及周邊發生的侵害師生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依法打擊侵害師生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對校園周邊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攤點、不潔飲食攤點、歌舞廳、錄像放映室、臺球房、網吧等容易引發治安問題的經營攤點和場所進行清理和整治。規范學生接送用車管理,堅決查處超載及無證接送。
(三)總結階段
(6月26日至6月30日)。
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當前,學校及周邊的治安形勢仍然嚴峻,引發校園及周邊治安問題及不穩定因素還大量存在,侵害學校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時有發生,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是開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也是公安機關嚴密防控網絡遏制盜搶犯罪“百日攻堅戰”暨“04”二號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鎮(街道)要認真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從維護我市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把“平安”創建不斷引向深入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切實抓好學校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相關措施,確保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為加強對此次整治的領導,市綜治委已牽頭成立由市領導掛帥,市綜治委、教育局、公安局等有關單位領導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文體局、工商分局、城管辦和衛生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各鎮(街道)也要成立以政法書記為組長,文衛鎮長(主任)、派出所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班子,制定具體的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整治措施的落實,確保整治實效。學校所在地的鎮(街道)綜治辦、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要與駐地學校緊密配合,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突出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協同作戰,聯手整治,共同維護好學校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治安面貌明顯改變。
(三)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學校要對治安復雜場所和突出的治安問題進行重點整治,特別對校園治安秩序及師生人身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集中整治。各派出所要堅決依法打擊涉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擾亂學校治安秩序的案件。各鎮(街道)綜治委要組織協調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對學校周邊容易引發治安問題的經營攤點和場所進行清理和整治。
(四)落實措施,推動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建設。要在整治行動中不斷總結探索校園周邊治安管理的新思路。通過專項行動,建立起校園治安的長效管理機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對能力,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校園火災、交通事故、水面冰面溺水、擁擠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氣中毒、爆炸、危險物品泄漏污染、水電煤氣等能源供應故障,組織師生外出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以及校園周邊、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發生的突發安全事故等。
二、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及職責
1、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成員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制定各種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校級應急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演練;事故發生后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情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重大事故發生后,在組織救援時,應注意保護好現場,等待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后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2、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衛處。李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保衛處承擔。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送及工作協調,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及時收集、分析和掌握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制定應對指導意見和應急措施,為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決策和依據;督導、協調各處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等。
三、預防、預警和信息報送機制
1、預防
學校按照國家和教育廳的要求,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責任;改進學校安全管理,加強全體教職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設;做好應對事故災難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設施、設備和經費落實。
2、預警
針對省教育廳的預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學校及時做好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和安排。
3、信息報送
學校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上報事故信息。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全面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延報。
(3)直報:一般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發生特別重大事件,必要時學校可越級上報。
(4)續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學校應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及時續報。
信息報送機制
(1)初次報告
發生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應在第一時間(事發2小時內)將事件初步情況報告省教育廳和當地黨委、政府。
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必要時學校可以越級報送。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規模、破壞程度、傷亡人數、可控程度、發展趨勢、事件的初步性質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過程報告
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每天將事件發展情況報告省教育廳。較大事件(Ⅲ級)和一般事件(Ⅳ級)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及時將事件發展情況報告教育廳。
過程報告內容:事件發展狀態、控制情況、傷情變化、事故分析、性質判斷、采取措施、下一步處置安排等。
(3)結果報告
事件結束后,應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直至教育部應急處置工作組。
結果報告內容:處理結果、影響程度、責任追究、整改情況、公眾及媒體各方面的反應等。
四、事故災難等級劃分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低至高可分為Ⅳ級—Ⅰ級。
1、一般事件(Ⅳ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Ⅳ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Ⅳ級事件對待。
(1)造成3人以下師生死亡;
(2)10人以下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2、較大事件(Ⅲ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Ⅲ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Ⅲ級事件對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師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
3、重大事件(Ⅱ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Ⅱ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Ⅱ級事件對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師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
4、特別重大事件(I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Ⅰ級事件對待。
(1)造成30人以上師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4)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
五、學校常見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發生各種突發事故后,應急領導小組在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做好信息上報工作的同時,迅速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立即組織力量深入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和后續發展情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應急處置措施如下: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一旦發生火險,應在第一時間撲救。如果火勢失控,要指派專人向119、110報警,并告知發生火災的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立即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2)聽到火警后所有人員應該立即進入緊急狀態,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師生聚集場所的教師或工作人員立即組織師生進行快速有序疏散。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專人斷后清場,并確認人員全部撤出,將全體師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點并立即清點人數。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進行自救,轉移重要財務;迎候消防員,并告知火災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切斷電源、氣源;指派校醫負責現場搶救,如發現有人受傷,馬上實施常規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恢復教育教學正常秩序。
2、交通事故處置措施
(1)現場人員立即報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誤救助時間。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教育廳,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2)保護好事故現場,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3)如有傷員,應組織校醫對重傷員進行搶救,并以最快速度將全體事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發生漏診。
(4)通知家長到校(或醫院),準備好接待室,接待家長;
組織教職工做好其他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5)成立相應工作小組,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學生家長撫慰、保險理賠等工作。
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1)當得知學生發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學校要立刻撥打110和120,請求警務人員和醫務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在組織營救或撥打求助電話的同時,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報告教育廳。
(2)聯系出事學生家長,做好溺水死亡學生家長撫慰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4)進一步加強學生防溺水教育,完善應急預案,臨近湖面水面的學校,應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4、擁擠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發生后,學校要立即啟動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迅速撥打120、110,搶救受傷人員。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廳和當地政府報告。
(2)學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將學生盡快疏散到安全地點,禁止無關人員滯留現場,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氣氛,避免再次發生事故。
(3)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學校應指派專人(校醫、衛生教師)對傷員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
(4)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特別是學生傷亡的情況;清理校舍,整合學校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5)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認真接待好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撫慰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6)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學生心理的負面影
響;進一步完善教師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值班制度。
5、建筑物倒塌事故
(1)當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時,要根據災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120、119求救電話,同時向教育廳報告,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面指揮救援工作。
(2)組織教師帶領所在班級學生,在第一時間迅速有序地撤離到安全地帶;如來不及撤離,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時機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迅速采取切斷煤氣、電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發生,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組織有救援能力的教職工開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4)積極配合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保障臨時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認真接待好家長,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撫慰、保險理賠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6、煤氣中毒事故
(1)當發現有學生煤氣中毒后,立即啟動校級應急預案,同時撥打110、120求救電話,迅速向教育廳報告。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開展搶救工作。
(2)救助人員到達現場后先關閉氣源、開窗通氣。不在煤氣濃度過高的現場使用手機、開關電器,防止明火引發煤氣爆炸。救助者在進入和撤離現場時,匍匐行動更安全。
迅速將中毒者轉移到通風良好、空氣新鮮的地方。根據中毒程度現場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對輕度中毒者可將其攙扶到空氣新鮮的房間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學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暢,有條件的可以吸氧;對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時呼救;對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壓,并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3)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傷亡學生的家長安撫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人相應責任。
7、大型群體活動事故
(1)在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中,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110、119、120等求救電話,并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廳、當地政府報告,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救助。
(2)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繼發性事故發生。
(3)學校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部署,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如出現師生傷亡等情況,立即組織有救助能力人員實施現場基本救助,等待專業醫療救助人員的到來。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和撫慰工作,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及時總結,進一步完善大型群體活動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8、校園爆炸事故
(1)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后,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撥打110求救電話,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求救電話。
(2)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秩序,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安全。
(3)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4)在爆炸事故中應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對受傷者進行現場救護,并撥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排查受損建筑,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穩定家長情緒,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完善門衛制度,增強師生的防范意識和能力。
9、危險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1)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泄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設置污染區。
(2)對有明確污染源的事故,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于化學危險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應啟動學校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廳報告,由當地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不明污染源的事故,應配合有關專家、技術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況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學校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立即采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
重大污染事故,學校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3)危險或危害排除后,學校應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后續工作;做好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如實通報污染狀況,消除家長、社會的心理恐慌。
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1)發生跑水、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時,立即撥打119、110求救電話,報教育廳,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
(2)學校有關領導、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做好師生的疏散工作,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地方政府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3)學校后勤部門要對校內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等關鍵設施做進一步全面細致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
11、校園周邊安全事故
(1)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后,學校要立即向教育廳報告,同時聯系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等獲取安全保衛援助。在教育廳、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2)加強門衛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員進入校園;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員工情緒,維護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4)再次全面檢查校園周邊環境,細致排查有可能影響到師生安全的各種因素,及時向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報告,提請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及時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12、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發生了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廳報告。
(2)本著控制事態發展、積極救人、努力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保持穩定的原則處理所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3)認真做好善后工作,調查處理事故責任人;盡快恢復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4)學校和有關企事業單位根據具體生產工作情況,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本單位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13、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
(1)組織師生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并撥打110、120求救電話。
(2)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組織有能力的教師和學生積極開展自救工作。
(3)學校領導應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消除恐慌,確保學校內部穩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學生的理賠工作,慰問傷亡學生家屬;對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對師生、家長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做好師生心理安撫工作,穩定師生情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五、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故災難類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證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物資保障
學校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充足,并做到物資存放合理、通道順暢,運輸便利、安全。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正常完好。
3、資金保障
學校要嚴格保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4、人員保障
學校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應急預備隊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及時調整組成人員。學校的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和維護穩定等工作部門人員組成。
5、培訓演練保障
學校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六、附則
1、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由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及校園周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成員: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負責學校及周邊突發事件工作的組織領導、信息報送以及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處理。負責事件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現場控制、后勤保障、人員救治、宣傳和輿情控制以及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學校的安全、法制教育,對多發、易發的安全部位和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學校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各學校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重大問題及時向市請示報告。
二、工作原則
1、避免傷亡事件原則:事件處置過程中應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事件發生時由領導小組為主處理事件,其它在崗人員積極配合,通力合作。
3、快速反應原則:值班教師在事件過程中必須做到第一時間報告,學校保安及簡直保安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第一時間果斷處理。
4、疏導性原則:堅持疏導為主,防止激化矛盾,嚴格區別對待一般學生、群眾和不法分子。
5、盡可能減少損失原則。
6、各方無條件配合原則:一切聽從領導小組指揮,服從大局,絕不允許出現互相推諉、拖拉、扯皮現象。
三、預防方案的實施
1、要高度重視,把穩定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抓緊抓好,盡早制定本學校應急預案,明確分工,落實職責,確保校園平安。
2、要加強宣傳與教育引導工作,及時開展形勢政策和法制教育,根據形勢的發展和實際情況深入細致地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及時了解情況,化解矛盾。
3、要加強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值班教師除因公務出差外,原則上不能請假,并保證手機暢通。值班室要堅持一天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嚴守紀律,忠于職守,堅守崗位,及時傳遞信息,妥善處理有關事務。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學校,由學校上報縣。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學校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五、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學校立即啟動實施事故的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請派出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3、請辦公室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4、事故發生后,學校領導要親自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積極投入的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六、紀律與要求
1、各有關領導要堅守崗位,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如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疏漏和失控,按規定追究責任。
2、參加執行預案的有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守秘密。
3、對重大突發性事件和鬧事苗頭,不得掩蓋、隱瞞,必須在穩住事態,力爭把事態苗頭消滅在萌芽階段的同時及時報告。
學校要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以對人民負責的高度責任心,確保學校正常教育程序。為維護社會穩定,為確保我校的一方平安做出積極的貢獻。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長沙市教育系統校園火災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長沙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學校實際,制定我市學校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應于市教育局直管高職院校,全市公、民辦中小學校(含中職)和幼兒園,市教育局機關、教育二級機構(以下統稱“學校”);各教育培訓機構參照執行。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全面負責應對火災的處置工作,形成預防和處置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
(二)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爭把火災事故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分級負責,系統聯動。火災應急處置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教育行政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黨政“一把手”是應急處置的“第一責任人”。事故發生后,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
(四)臨危不亂,安全有序。在現場處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首先要依照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及時撥打119等求救電話;學校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親臨現場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五)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火災事故在處置過程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理念。在事件處置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要立刻開展對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當搶救生命和搶救財產問題發生沖突時,要把搶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揮救援工作時,要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二次事故;不得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搶險等活動。
(六)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章制度與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科學設置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及時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和經費支持,提高學校管理者和教職工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1.領導小組
組長:市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市教育局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置在學校安全處,日常工作由學校安全處承擔。
2.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應對火災事故災難工作責任制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
(2)在相關部門指導下,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對策、措施及應急預案。
(3)落實信息報告人,在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有關信息。
(4)嚴密監測本轄區內教育系統火災事故災難的發生情況,并根據相關部門發布的信息適時做出預警。
(5)檢查督促并落實本轄區內教育系統火災事故災難應對措施。
(6)火災事故災難發生后,及時指導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緊急應對處置工作。
(7)總結推廣本轄區教育系統成功應對火災事故災難的做法和經驗。
(8)根據火災事故的性質,配合上級和有關專業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9)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生產經營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組、善后處理組、人員協調組,工作人員由機關各處室工作人員組成。
①應急處置組:由學校安全處處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發生后的現場組織、配合消防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和原因調查、處理工作。
②災后重建組:由發展規劃處處長任組長,負責或協調災后學校、單位校舍、設施設備、場地恢復與重建處置工作。
③善后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協調災后學校恢復教育教學及師生傷害救治善后處理工作。
(二)區縣(市)教育局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參照市教育局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組及職責設置,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教育系統火災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健全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落實信息報送制度、實施預案(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災后恢復、事故調查)、預案演練及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具體職責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三)各級各類學校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1.應急工作組
組長:校長(法定代表人)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
成員:學校各安全工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2.主要職責
(1)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成員職責。
(2)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制定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
(3)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演練。
(4)事故發生后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情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5)重大事故發生后,在組織救援時,應注意保護好現場,等待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
(6)善后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六、火災事故災難等級劃分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火災等級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重大火災、較大火災和一般火災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火災(Ⅰ級):特別重大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
(2)重大火災(Ⅱ級):重大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
(3)較大火災(Ⅲ級):較大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
(4)一般火災(Ⅳ級):一般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一般影響。
七、信息報送
火災突發信息上報要快速反應,當事單位要盡快掌握情況,在15分鐘內進行向主管教育局和屬地應急局電話報告,30分鐘內傳真書面報告,1小時進行續報,后續新情況及時報,事件處置后終報。區縣(市)教育局按照相應程序和要求,將轄區內學校發生的火災突發事故向市教育局報告。
堅決杜絕漏報、瞞報、謊報、延報現象,確保緊急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信息報送執行首報、續報和終報制度。
(一)首報。發生火災事故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應急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上報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發時間、地點、簡要過程、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應急處置救援情況、負責現場指揮的部門、負責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市管學校要同步第一時間報告市教育局學校安全處(應急管理辦公室)、業務處室、宣傳統戰處,區縣(市)教育局要及時將轄區內學校發生的火災事故向市教育局報告。對情況較為緊急、基本要素暫時無法摸清的事件,速報事實、慎報原因,要在事故處置的同時,隨時上報動態進展情況。
(二)續報。市教育局視情對部分需要跟蹤的事故,督促事故處置的牽頭責任主體報告事故的后續進展情況(主要包括事發單位基本情況、事故起因、基本過程、影響范圍、發展趨勢、處置情況以及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等)。
(三)終報。較大以上的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事故處置的牽頭責任主體要以終報形式,及時匯總相關信息,按照規范格式形成書面材料報市教育局備案。
八、應急響應
(一)學校的響應。
事發學校按照本學校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同時將情況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二)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的響應。
1.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進入事發學校或事故現場,指揮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聽取、了解情況,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對事故做出判斷,共同制定、部署搶救方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3.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設備支援。監督專項資金、物資的使用情況。
4.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5.認真、如實地做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統計工作,將事故災情向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急處置工作組匯報,提供關于事故信息對外公布的口徑、時間方面的建議。
6.會同市、區縣(市)宣傳部門做好新聞報道和新聞管理工作,掌控網絡信息,有力引導輿論,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發布統一口徑的消息。
7.對于造成校內師生嚴重傷亡和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事件,在處置過程中尤其要組織力量做好師生的心理撫慰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8.總結事件的教訓,推廣事故處置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做好表彰和懲處工作。
(三)學校應急處置措施。
1.報警、報告
學校一旦發生火險,應在第一時間撲救。如果火勢失控,要指派專人向119報警,并告知發生火災的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立即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2.應對措施
(1)現場教師或工作人員的主要工作。
第一個發現起火的人是火災現場第一目擊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起火險。
在火險無法撲滅且有失控趨勢時,立即撤離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圍的人報告火警。
聽到火警后所有人員應該立即進入緊急狀態,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禮堂等師生聚集場所的教師或工作人員立即組織師生進行快速有序疏散。
聽到火警但未在師生聚集地的教師或工作人員應迅速到達通道、樓梯間、通道口等重要地點進行疏散保護。
在火災現場的負責人要統一指揮,果斷命令距離火場最近的人員首先撤離,其余人員依次疏散。
將全體師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點并立即清點人數。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專人斷后清場,并確認人員全部撤出。
(2)校領導主要工作。
組織人員進行自救: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一部分人員(學校教職工)用滅火器、消防栓滅火;另一部分人搶搬較重要的物資和檔案、材料等。當火勢無法控制且可能威脅在場人員的安全時,要果斷決定停止自行搶險救災,命令所有人員撤離火場。
指派專人迎候消防員,并告知火災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
指派專人切斷電源、氣源,關閉供油設備。如果火災發生在夜間,應堅持到人員全部撤離以后再切斷電源為宜。
指派專人(校醫、衛生教師)負責現場搶救,如發現有人受傷,馬上實施常規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九、善后與恢復
(一)教育行政部門。
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好事發單位與有關部門的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善后與恢復工作。事故嚴重破壞了教學場所,影響了教學秩序,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各種資源,通過在安全地帶臨時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異地復學等方式盡快恢復教學秩序,保障教育教學的延續性。
根據受災地區實際及災情核查、評估結果,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統一安排做好救災物款的籌措和撥付,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利用各類救災資金開展災后學校重建工作。
組織專業人員對師生進行心理干預和輔導。
對積極參加火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各級各類學校。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學校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采取多種措施,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要關注師生的心理、情緒變化,積極轉化師生的心理行為問題;總結經驗教訓,調查、總結原因,找出預防、預警和處置環節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十、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火災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暢通。
(二)物資保障。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儲備充足消防防控物資,保障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需求。
(三)資金保障。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消防應急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四)人員保障。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市、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一、附則
1.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由市教育局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切實做好學校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保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生命財產和集體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工作原則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
(三)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汕頭大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汕頭大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汕頭大學校本部及各校區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火災事故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簡稱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學校領導
副組長:保衛處處長、資源管理處處長
成員: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統戰部、學生處、研究生院、工會、保衛處、資源管理處、基建處、網絡與信息管理中心、人事處、校醫院等相關負責人及各學院黨總支書記
2.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保衛處,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處長兼任。
3.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下設八個小組:
火災救援小組:保衛處干部及校衛隊義務消防隊員
通訊小組:校園“110報警救助服務中心”、黨政辦、資源管理處、網絡中心等相關人員
疏散引導小組:保衛處有關干部及校衛隊隊員
醫療救護小組:校醫院醫務人員
后勤保障小組:資源管理處、校工會等相關人員
事故調查小組:保衛處、資源管理處、基建處等相關人員
善后工作小組:黨政辦公室、保衛處、工會、學生處、研究生院、人事處和事故所屬單位等相關人員。
(二)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或副組長要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協調指揮,若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應立即撥打“119”火災報警電話請求公安消防救援。
2.迅速對災情進行分析,視事故的類型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所發生的.意外情況采取緊急果斷措施。
3.為救援工作提供物資保障和其它有關保障條件。
4.負責信息的接收與發布,向上級領導機關及有關媒體發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災應立即向校園“110”報警救助服務中心和“119”消防部門報警。
(二)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應向接警人員講清楚以下幾個內容:
1.報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2.失火的準確地理位置;
3.能夠了解失火的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如何方便地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員的詢問;
5.到校門口等待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三)保衛處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組織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并及時通知事故發生部位的單位人員或電工切斷著火部位的電源;
2.通知相關人員迅速集結,組織疏散和撲救,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3.門衛值班人員在火災事故期間,嚴格控制出入車輛和人員。
四、應急響應
(一)校衛隊義務消防隊在接到火警后,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若接報警了解到災情嚴重,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
(二)義務消防隊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第一時間報告保衛處領導,保衛處領導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救災。
(三)如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包圍,應先救人,后救火;如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疏散引導小組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人員,其次再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身的安全。
(四)疏散后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車通道和利于火災撲救的安全地點,同時物資的放置點要留人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資形成新的火點。
(五)如起火物為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干粉滅火器、沙子等物品進行撲救,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濕,但嚴禁用水撲救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的,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應急消防隊到來。
(六)在應急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應急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七)在疏散時,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資和貴重物資;消防隊到達火場后,則應聽從應急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八)通信小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學校領導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組成員到達火災現場;將火場的具體情況及時反饋。
(九)醫療救護小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組織醫護人員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等,迅速趕赴火災現場,一旦有人受傷緊急實施搶救;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情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
(十)后勤保障小組做好火災事故疏散轉移人員的安排,制定轉移安置方案和安排食宿。
五、后期處置
(一)應急預案終止后,保衛處、資源管理處、基建處和事故所屬單位應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對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其他相關情況的處理意見,確定事故責任人和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做好各項善后處理工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盡快消除突發事件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對于造成人員傷亡的,善后工作組應積極協調并處理好相關事宜。
(三)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適當予以嘉獎。
六、保障措施
(一)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小組長的調遣。
(二)資源管理處通知值班水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三)校醫院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四)學校車隊應調集車輛,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五)資源管理處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七、附則
(一)本預案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保衛處承辦。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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