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志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便于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信息來源、時間、地點、范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并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后,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區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區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發地社區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一、組織機構
鎮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重、特大事故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2、負責向上級匯報和對外公布有關工作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三、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由辦公室通知轄區內的鎮分管負責干部和單位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應急分隊,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令地點,迅速組織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領導小組組長直接負責組織,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組織緊急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爭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盡可能將經濟損失和危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應急分隊,由各單位安監主任負責帶隊,統屬鎮應急領導小組指揮。
3、在有關業務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絕對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的安全。
5、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范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干部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鎮域范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于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后,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后續工作.
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后,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后,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范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