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故應急預案1
一、事故預防
1.學校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齊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標準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定期檢查,隨時保證使用。
3.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4.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隨用隨領。
5.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路電線、電器設備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嚴格校內用火、用電、用氣與鍋爐管理。對食堂、倉庫、實驗室、圖書館、宿舍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教育與管理。不得擅自拉設電線或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8.校舍的樓梯、樓道、樓門等嚴禁堆放雜物,上課時教室前后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9.向教師、學生傳授與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知識,每學期組織開展逃生演練。學校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前,要制定防火應急預案。
10.禁止學生到火場救火,禁止到燒烤場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打119報警,并同時向值班領導與單位領導報告。學校及時安排人員在路口接消防車。
2.學校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并將學校火災狀況及時向鎮聯校、鎮政府與教育局報告。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自救。
4.校舍發生火災時,當班或值班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判斷火災情況。若能沖出火災區的,應指導學生用毛巾浸水后低身有序地沿樓梯到達底層地面開闊地。下樓梯時要有秩序,不可擁擠,推搡。火災太大,一時不能出火災區的,應采取其它應急措施等待援助。
5.各救援小組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在樓梯口、拐彎口、叉道路引導學生安全撤離。搶救小組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6.救護小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并將他們安全轉移。
7.警戒小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火災撲滅后,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監控,生活用水的消毒與監測,食品衛生檢查監控和被污染環境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9.了解師生及家屬基本情況、做好受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穩定、慰問工作。需心理疏導的開展心理疏導工作。
10.盡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信息。
12.有人員受傷的及時通知保險機構。
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做好我校特大事故(險情)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校舍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汛災、火災、踩踏的事故、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同類事故。
一、指導思想
在縣局、鄉中心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方針,按照“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構,明確責任,最快速、最有效的應對一旦發生的特大事故(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由校長毛海擔任,副組長由拓朝斌擔任,辦公室設在校務處,辦公室具體工作由王永勝同志負責。
(二)按照事故(險情)類別,設立聯絡員。
1、校內外活動中引起的特大事故(險情)由各班主任負責聯絡,要求聯絡員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人員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
2、學校設施、水災、火災引起的特大事故(險情)由王耀華同志負責應急救援,并進行聯絡。
3、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設立現場指揮辦公室,指揮員由毛海校長擔任,并同時主動請求村雙委領導及時參加救援。
4、拓朝斌負責現場疏散指揮,王宜進負責車輛聯絡,王耀華負責現場救護,張太和負責聯系有關人員并載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王永勝負責報告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孔慶國負責現場疏散,王春梅負責即時救治。
5、撤退路線:各班學生按照日常路隊管理次序迅速撤至校園上院→由現場指揮負責進行組織向校外撤退→各班班主任負責護送學生撤退到安全地帶。
6、聯絡流程:
有關責任人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向上級報告同時聯系有關部門→責任人聯系學校職工并進行現場救護→指揮員現場指揮有序撤退。
三、特大事故(險情)報告及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特大事故(險情)報告。發生特大事故后,要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中心學校特大事故(險情)指揮部以及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情況緊急時可先采取補救措施和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一旦發生特大事故(險情),除迅速報告同時(10分鐘內),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和互救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學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各自負責地點。領導組成員必須在10分鐘內達到現場
四、工作要求
1、各級班主任應充分認識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加強對預案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
4、實行責任追究制,在救援工作中推諉扯皮或者懈怠造成損失的視情況分別給與相應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事故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高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緊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升級,確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實際,特修訂該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較大及以上道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部門為成員。
二、本預案運用于縣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和發生在外地屬縣道路運輸企業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四)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運輸翻車或泄漏的運輸事故;
(六)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易引發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發生以上所列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事故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或運管所應立即報告我局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道路運輸機構及有關部門。
(二)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報告。并應盡快了解詳情,及時作補報或續報。
(三)發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以上報告制度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后再補報或續報。
四、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以下簡稱《快報》),按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寫,報告的具體內容嚴格按照《快報》解釋說明進行認真填寫。
五、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
(一)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和有關部門,需要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武警、駐軍等救援的要迅速與其聯系,發出救援請求。
(二)事故處理
1、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領導、運管所和縣局主要領導得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搶險救護,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財產損失,做好必要的現場保護。
2、運管所、縣局和上級領導親臨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
3、立即啟動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幫助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預防可能發生的相關問題,通報事故信息。
六、事故調處和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要專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認定各相關責任,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單位、運管所和縣局要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一)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調查組匯報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吸取的教訓。
(二)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三)配合調查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尋找證人和目擊者并做好筆錄。
(四)協助做好群眾思想的穩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五)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死難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六)做好上級對事故處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通報有關道路運輸企業應吸取的事故教訓,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事故結案力求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對有權作出事故結論的程序及時結案,對需要有關部門作出定案決定的要協商催辦、并提供結案所需材料。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開始執行。上述組織機構人員因工作需變更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變更人的職責。
事故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及時補救施工現場的觸電事故,將事故損失降低在最低限度,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周邊環境造成的影響,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及220kV瀝沙變電站工程實際,制定現場觸電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州電力建設有限公司220kV航云變電站工程項目部和個人。
三、相關文件
1、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電氣部分)
3、工程危害辨識風險評價
4、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四、觸電事故可能性預測
針對公司從事電力建設的行業特點,特別是新建施工項目。發生觸電事故時,會使觸電者傷亡。
1、作業觸電起因:
①、帶電操作沒有按規定穿戴安全保護用品;
②、非專職電工裝、拆電氣設施。
危害:輕則損壞電氣線路、電氣設備,重則影響電網運行或人員觸電造成傷亡。
2、使用施工機具觸電原因:
①機具外殼破壞;
②機具固有絕緣嚴重降低;
③接入高于額定電壓;
④未接保護接地或接零;
⑤邊使用邊修理;
⑥未穿戴防護用品。
危害:機具損壞或工作人員觸電。
3、雷擊觸電原因:
①雷擊地區,設備接地網絕緣電阻過大或沒接地網;
②雷雨時超出防雷范圍作業;
③雷雨時進行電氣試驗;
危害:設備損壞,人員傷亡。
4、生活用電觸電原因:
①生活場所過于潮濕;
②生活電線亂拉亂接;
③生活人員粗心大意。
危害:經濟損失,人員傷亡。
五、應急處理組織機構
1、組建義務搶救隊
每一項過程必須在現場組建一支義務搶救隊。義務搶救隊必須達到“召之即來,來則能戰”的要求。義務搶救隊設正、副隊長各一名,正副隊長在任何時候至少要有一人在現場。正副隊長應具備完成搶救工作的能力,具備調配現場人員、資源的權力,并取得外界的相關信息。
正、副隊長的職責:觸電事故一旦發生,迅速組織義務搶救隊趕往事故現場,實施應急預案。
義務搶救隊隊員:主要由管理人員和從各施工班組抽調,平時在班組參與施工。如遇觸電事故則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參加救援工作。義務搶救隊還負責所在班組施工區域的警報工作,如施工班組所在區域發生觸電事故,則該班組的義務搶救隊隊員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切斷電源,向義務搶救隊的通訊員報警,巰散人員,并能采取相應的緊急救措施。
通訊員:義務搶救隊必須設一名通訊員,通訊員必須熟知各義務搶救隊隊員的通訊方法,具備各種必要的通訊器材(如廣播、電話等)。通訊員在接到警報后必須在以最快捷的方式并以最簡短、清楚的語言通知各義務搶救隊員,以及醫療救護人員,情況嚴重應及時向120請求救助。同時按事故報告程序將事故逐級上報。
2、醫療救護隊:每一項工程必須設一支醫療救護隊,醫療救護隊成員必須能正確運用現場緊急救護方法,配備必要的車輛、擔架、急救藥品等。
醫療救護隊負責尋找、營救、保護、轉移觸電事故中的受傷人員。
3、義務搶救隊:(附頁1)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六、資源條件保障
1、器材
(1)根據電力基建施工的特點,及現場的實際需要必須配備足夠的適合于搶救的通訊器材、防護器材、車輛等,并組織相關人員對各種器材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2)施工現場必須繪制平面圖,標明各種搶救器材存放的地點,并為各義務搶救隊員所熟知。
2、人員:搶救隊的組建必須本著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落實成員,并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經常調整。
七、現場搶救
1、現場操作班組的應急措施
觸電事故發生后,觸電事故發生區域的所在班組以班長為中心,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向義務搶救隊的通訊員報警。
(2)切斷電源,使用就近的搶救器材搶救,盡可能控制住事故的擴大,巰散現場人員。
2、應急預案的實施
(1)通訊與報警
義務搶救隊的通訊員接到報警后,必須立即:
①在已運行的變電所發生觸電事故,凡有可能危及運行系統的觸電事故均要向運行單位及120報警。
②以最快捷的方式召集義務搶救隊員到事發現場。
③報警通訊時,應講明是什么類型的觸電,在什么地點,什么設備等必要因素。
④逐級向上級報告觸電事故。
(2)現場搶救
對觸電事故義務搶救隊的基本任務有:
①營救、尋找、保護、轉移事故中心區的人員;
②巰散人員、轉移物資;
③現場搶救傷員;
④派人觀察是否會發生火災險情。
(3)觸電的應急處理
①觸電的電氣設備可能仍帶電,搶救時要防止人員觸電;
②進行觸電搶救時應根據觸電場所電氣裝置具體情況,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搶救時:
A、應遵照規定操作程序拉閘,切忌在忙亂中帶負荷拉刀閘。低壓停電應拉開自動開關而后再拉開刀閘開關,電動機停電應先按通知按鈕釋放接觸器或磁力起動器而后再拉開刀閘開關,以免引起孤光短路。在操作高壓開關時,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靴;操作低壓開關時,也應盡量使用絕緣工具。
B、如采取剪斷線法斷電,應用絕緣完好的電工鉗,非同相導線應在不同部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發生短路。剪斷應選擇在靠隊員方向有絕緣等級的絕緣棒支持的附近,防止被剪斷的導線落地后觸及人體或短路。
C、如無法采取剪斷線法斷電,應用絕緣完好及符合絕緣等級的絕緣棒將傷員與帶電設備分離或人為制造短路事故令開關跳閘。
(4)事故后恢復
對設備恢復、搶修,要有技術負責人在現場,由技術員編寫好施工作業指導書,并由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能實施。恢復后要對設備試驗,試驗合格并確定安全后方能送電。
八、培訓與演練
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觸電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與互救的能力。
2、對義務搶救隊員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聯系的方法。
3、對其他人員的培訓
①具有哪些外線隱患;
②防護用具的使用;
③緊急狀態下如何進行。
4、每個項目部定期組織演練。
九、預案的評價及修改
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應每年重新修編一次。
2、對公司新增裝置和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學習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十、應急部門聯系方式
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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