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0篇)
一個好的企業,會有自己的應急預案,各位,我們看看下面的企業應急預案范文,歡迎各位閱讀哦!
企業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1、編織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盡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織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取科學的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后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必須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盡可能防止事故發生;
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主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并監督落實;
(2)通知并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并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并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并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信息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辯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范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并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系。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盡可能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向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我們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于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發布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企業應急預案 2
企業應急預案是指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或緊急情況,預先制定的一套應對措施和程序。以下是關于企業應急預案的詳細解析:
一、制定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提高應急響應能力:應急預案可以幫助企業在面臨突發事件時,迅速、有序地進行處置,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減少損失:通過制定應急預案,企業可以提前規劃和準備,從而在事故發生時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
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關于企業應急預案的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應急預案可以幫助企業滿足這些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二、應急預案的制定步驟
成立編制小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成立專門的`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負責全面協調和指導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風險評估與資源分析:對企業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和評價。同時,對現有資源進行分析,包括應急資源、救援力量、裝備設施等。
制定應急預案框架:根據風險評估和資源分析結果,制定應急預案的總體框架,明確預案的目標、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等。
編寫應急預案:在預案框架的基礎上,詳細編寫應急預案的各個部分,包括應急響應程序、救援措施、資源調配、通訊聯絡、后期處置等。
評審與修訂:組織專家或相關部門對編寫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根據評審結果,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發布與實施: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正式發布,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學習,確保預案的有效實施。
三、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事故預防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預防措施,如加強設備維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應急響應程序:明確事故發生后,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應急響應職責、程序和時間要求。
事故處理流程:詳細描述事故發生后,從報警、接警到處置、恢復等各個環節的處理流程。
人員疏散路線:制定人員疏散路線和集合點,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員。
應急資源保障:明確應急資源(如救援設備、通訊設備、醫療設備等)的儲備和管理要求。
四、應急預案的演練與評估
定期組織演練:企業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練評估與總結: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改進。
預案更新與維護:根據演練評估結果和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更新和維護,確保預案的時效性和實用性。
五、應急預案的注意事項
全員參與:確保所有員工都參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提高他們的應急意識和能力。
針對性強:應急預案應針對企業可能面臨的具體風險進行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持續改進:企業應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對預案進行持續改進和優化。
綜上所述,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對于提高企業的應急響應能力、減少損失、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企業應按照制定步驟和要求,認真編制和完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和評估,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實用性。
企業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做好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系統安全事故,能夠快速啟動事故搶險救援預案,實施事故救援工作,確保在應急情況下公司領導、各職能科室(單位)、搶險救援人員能夠各負其責、正確履行職責,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輕各種災害和事故給城區供水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優質暢通用水,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公司各職能科室(單位)要按照本科室(單位)的工作職責,明確本科室(單位)負責人、班組長和職工的相應職責,在公司統一領導下建立分級負責制。
1.2.2就地搶險。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就地負責立即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搶險工作,控制險情,嚴格按照事故響應等級進行處理,不得等、靠、延誤搶險時間和搶險時機、推諉責任。
1.2.3應急救援要遵循“預防為主、全力搶險、團結協作、快速反應,”的原則。
1.2.4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長效機制。供水工作要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積極開展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預防工作,通過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真正體現“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供水系統安全。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制定主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負責的供水區域內由于發生突發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統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公司成立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為應急預案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公司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完善工作以及負責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工作。當發生突發事件影響到供水系統安全時,指揮部為應急時期公司的最高指揮機構,負責啟動公司供水系統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公司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根據需要設置在有關科室(單位),作為遇有突發事件啟動公司供水系統應急預案時的搶險救援指揮中心。
2.1.1指揮部的組成
公司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開展公司的應急救援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吳德芳
指揮部成員:
公司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進入緊急狀態后,相應的成員立刻到位,當指揮部成員未在本地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序遞補,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經理擔任。
2.1.2指揮部辦公室的設置
指揮部設立供水系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具體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辦公室進入緊急狀態后,相應地改設在事故發生地,辦公室成員相應增加相關科室(單位)的負責同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2職責
2.2.1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部署上級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組織公司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建立健全供水系統重大事故的應急指揮管理體系;
(3)發生應急事件時,負責對事件進行調查,預判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公司供水系統應急預案;
(4)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向上級管理部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5)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供水系統恢復正常后負責關閉公司的應急處理程序;
(7)組織對公司重大供水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8)統一對外報道、發送相關信息,核發事故通報。
2.2.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公司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組織公司應急預案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制定公司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3)發生緊急事件時指導和協助開展供水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相關信息的接受、核實和上報工作;
(5)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指揮部領導成員、成員單位和專家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部的指示;
(6)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檢查指揮部決策和指令的執行情況;
(7)負責安排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根據指揮部指示協調各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協調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8)指導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9)應急響應期間負責事故的信息報道稿件和新聞發布的起草。
2.3要求
各科室(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責,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針對科室(單位)工作職責和易發事故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和通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在公司指揮部的指導下定期組織演練。出現重大供水安全事故必須及時匯報公司指揮部,并立即組織進行搶險。應急響應期間,負責事故發生地的協調工作。
3、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3.1監控機構
供水節水計劃科負責公司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水質檢驗科和抄表科負責建立城市供水水質監管體系和檢測網絡。抄表科、稽查科、供水節水計劃科、鴻達供水工程公司負責公司供輸水干管及城區輸配水管網的運行監測。
3.2檢測網絡
由水質檢驗科和抄表科人員組成水質檢測網絡,定期對公司供水水質進行檢測對用戶用水情況進行調查監測。
4、應急響應要求
4.1總體要求
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供水應急事件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根據險情相應啟動應急預案。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力量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緊急供水、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2情況報告
4.2.1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直報指揮部領導,同時報指揮部辦公室。
4.2.2報告程序
(1)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電話報公司指揮部,公司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科室(單位)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事故規模和嚴重程度;
(2)緊急事件一經確認,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指揮部負責人匯報;
(3)發生緊急事件的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寫出事故快報,送至公司指揮部辦公室;
(4)若系水源、水質、傳染性疾病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指揮部負責人應及時匯報縣委、縣政府和縣住建、環保、公安、衛生防疫等部門。
快報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②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③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④事故的簡要經過;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⑥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⑦需要公司和社會相關部門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⑧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⑨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事件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公司取水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城區大面積供水或區域供水影響嚴重;
(3)地震、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導致取水受阻,泵房淹沒,生產設備毀損造成城區大面積停水;
(4)水廠凈水設備發生凈水藥物嚴重泄漏事故;
(5)水廠、加壓站因為突然停電造成機電設備無法正常運行造成大面積停水或影響區域供水嚴重;
(6)傳染性疾病爆發;
(7)戰爭、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5.2應急響應程序
(1)重大事故發生科室(單位)接報告后啟動應急預案,并做到:
①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評估事故規模,立即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
②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組織現場搶險,防止事態擴大,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護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事故現場證據收集工作;
④服從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⑤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給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公司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單位匯報后,立即報告總指揮;指揮部領導成員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需要啟動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預案,公司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召開指揮部的首次會議,宣布啟動公司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通報事故情況,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
(3)迅速與事故發生地建立聯系,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和應急情況,及時收集匯總事故發生的情況和各科室(單位)意見,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4)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工作組會議,根據事故和應急情況提出城市供水系統的搶險、搶修、臨時供水等建議方案,討論應急工作救援措施,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指揮、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
在應急響應期內,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必須堅守崗位。
5.3應急救援
(1)指揮部派出現場工作組,由公司領導帶隊,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揮、指導事故現場的應急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
(2)公司各科室(單位)在公司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并協助公司應急指揮部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
5.3主要救援措施
(1)因供水設施損毀或水質污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專業技術人員及時進入現場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擴大化。
(2)水源污染事故,應立即停用現有水源,及時啟用備用水源。已污染水源應及時在環保、衛生部門指導下,安全清排污染物;受污染地水廠構筑物應進行清洗消毒;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對水污染事件進行調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及時供水。
(3)對于大面積停水事故,指揮部成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查明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在最短的時間完成搶修工作。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水的,在保障群眾的基本飲水需求的前提下,積極搶修供水設施、設備,盡快恢復供水。
(5)發生火災、爆炸、倒塌等事故時,按照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首先對人員進行搶救、疏散與轉移,確保人員安全;同時,按照工作分工與程序,搶險救災工作人員迅速對現場進行控制與處理。
(6)供水機電設施、設備遭受破壞而造成重大供水事故時,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維修調試,盡快恢復通水;同時,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要展開調查,查明事情的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為滿足指揮部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公司指揮部應急指揮地點必須具備及時接受、顯示和傳遞供水系統事故信息,接受、傳遞供水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的條件,必須確保與各有關部門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訊保障
通訊保障工作必須保證應急期間指揮部與公司各科室(單位)通訊聯絡的需要,必須保證隨時接收上級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信息。指揮部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7、應急終止
7.1終止程序
應急程序的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相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應急程序的終止,并負責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7.2應急終止的后期工作
7.2.1相應應急指揮機構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7.2.2有關部門和單位
(1)供水系統應急程序終止后的一個月內,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供水系統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過程、采取的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所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總結主要經驗教訓,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
(2)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對事故的性質、發生的原因進行確認,核實事故造成的損失,對事故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程序、組織、管路等工作和應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進行修改和完善。
8、培訓演習
8.1每年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演練,必須達到使公司搶險單位和人員熟知應急搶險的程序和措施的要求。根據公司的發展變化要經常性地對公司供水系統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以保證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公司供水系統應急預案涉及的各科室(單位)要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學習培訓的工作。
企業應急預案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確保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城市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二)取水水庫大壩、海水淡化取水堤壩(引橋)、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三)地震、臺風、海嘯、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四)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五)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六)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七)傳染性區域疾病;
(八)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或發生上列事件情況;
(九)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十)較大規模的聚集性事故。
第三條任何供水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突發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第四條供水企業應按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實行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供水企業的應急處理預案應當根據當地政府的要求并結合各自實際,預計到可能出現的各類嚴重情況有針對性地分類制定,預案應簡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建立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城市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嵊泗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國網嵊泗縣供電公司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分管水務的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縣自來水公司經理兼任,成員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水平的人員組成。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辦公室統一接警、分類、分級處置。
第七條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重特大突發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秩序的工作。
(三)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納入地方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四)制訂突發災害時可調動非公共供水水源預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強水質檢查和監督檢測,在完善自身結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六)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七)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第八條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做好突發事故接處警、指揮調度。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二)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接報后,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公安機關、當地政府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四)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五)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九條領導小組可根據情況在事故現場附近設定現場指揮部,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條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一)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現場指揮部可視情況設秘書、搶險、調查、通信、專家、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小組,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核定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地方政府、公安機關等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地方政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的指示。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五)完成搶險救災等工作后,制作書面報告。
第十一條現場指揮部應當設立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現場指揮長由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重點指定。
第十二條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各參與搶救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應急方案,制定具體搶救應急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并跟蹤落實。
(二)負責組織設立現場應急處置的各工作小組。
(三)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管制。
(四)負責與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當地政府的聯絡。
第三章 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三條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領導小組、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特大突發事故。
重特大突發事故一經確認,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政府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第十四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報后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四)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第十五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六條發生重特大突發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省、市、縣委和政府及當地應急、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
若系水源、水質、傳染性疾病的突發事故,還應報水利、環保、衛健等部門。
重特大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二)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三)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四)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五)事故的簡要經過。
(六)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七)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八)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或處理的有關事宜。
(九)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四章 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第十七條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一)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突發事故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及時進行救援、搶險和處理。
(二)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指令后,立即進入響應工作程序,按本部門應急預案做好救援、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突發事故報告后,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應迅速掌握事故情況,同時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理小組趕赴現場,按各自分工制定應急處理措施,進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二)現場指揮長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第十九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第二十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五章 搶險應急和救援
第二十一條在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一)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救援情況報告政府和公安機關。
(二)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作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衛健部門。
(五)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他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上報地方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網搶修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啟閉閥門,將停水范圍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搶修,盡快恢復被毀損設施。
(七)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負責人、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八)調度、營業等計算機系統毀損,在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搶修、全力確保基礎數據資料的同時,報當地政府支援。
(九)事故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故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十)事故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條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二十三條非搶險救災責任單位應當服從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六章 應急處理工作支持與反饋
第二十四條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條應急處理突發事件應當納入地方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地方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持、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第二十六條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和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條款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一)對在重特大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對在發生重特大突發事故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預案適用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全面推進安全保障和應急系統建設,落實全方位的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對不同的應急處理預案不斷進行完善和充實。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會同縣有關部門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負責管理與更新,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省水利廳備案。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措施(預案),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本預案由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應急預案 5
根據華源安全評估有限公司對公司做出的安全評價報告,確定一個危險應急救援目標:原料倉庫,倉庫內原材料環氧乙烷在操作失控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著泄露、火災、爆炸等危險。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環氧乙烷 別名:氧化乙烯
分子式:C2H4O 危規號:21039
英文名:Ethylene oxide;epoxyethane
相對分子質量:44.05 UN.No.:1040
二、理化特性
外觀性狀:常態下為氣體,在4℃以下為無色液體;易溶于水和有機溶劑;易燃,有毒,空氣中最大允許濃度5mm3/m3 熔點:-112.2℃ 臨界壓力:7.19 MPa
沸點:10.4℃ 飽和蒸汽壓:145.91kPa(20℃)
臨界溫度:195.8℃ 相對密度[水=1]:0.87
相對密度[空氣=1]:1.52 閃點:-17.8℃(開杯)
最大爆炸壓力:0.970MPa 燃燒熱:1262.8KJ/mol
最小火能:0.065mJ 引燃溫度:429℃
爆炸極限:3.0%~100%,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溫 有燃燒爆炸危險。
三、危險特性:
(1)危險性類別:2.1類易燃氣體
(2)侵入途徑:吸入、經皮吸收、眼睛接觸。
(3)健康危害: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刺激劑和原漿毒物。急性中毒:患者有劇烈的搏動性頭痛、頭暈、惡心和嘔吐、流淚、嗆咳、胸悶、呼吸困難;
重者全身肌肉顫動、言語障礙、共濟失調、出汗、神志不清,以致昏迷。還可見心肌損害和肝功能異常。搶救恢復后可有短暫精神失常,遲發性功能性失音和中樞性偏癱。皮膚接觸迅速發生紅腫,數小時后起泡,反復接觸可致過敏。液體濺入眼內,可致角膜灼傷。慢性影響:長期少量接觸,可見有神經衰弱綜合征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
(4)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
(5)燃爆危險:本品易燃,有毒,為致癌物,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四、急救措施
(1)皮膚接觸:迅速脫掉被污染的衣服并將衣服丟棄。如果溢流在皮膚上,在用水洗滌之前,使環氧乙烷揮發。用高壓水,如:軟管或強噴淋器至少洗滌20分鐘并尋求醫治。如果與液化氣體接觸,用冷淡水重新暖和被凍部位。
(2)眼睛接觸:不允許揉搓眼睛,使眼睛緊閉,輕輕地翻起眼皮并立即沖洗,并繼續用大量的室溫水至少沖洗15分鐘。如果疼痛和刺激,立即咨詢眼科醫師。
(3)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千萬不要用嘴給失去知覺或驚厥人員任何東西。與中毒控制中心聯系。不要引誘嘔吐,而應考慮用活性炭類瀉藥醫治。急救之后,在裝置內進行適當的醫務護理或社區醫療協助。
五、消防措施
(1)危險特性:其蒸氣能與空氣形成范圍廣闊的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若遇高熱可發生劇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接觸堿金屬、氫氧化物或高活性催化劑,如鐵、錫和鋁的無水氯化物及鐵和鋁的氧化物可大量放熱,并可能引起爆炸。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2)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3)滅火方法及滅火劑: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4)滅火注意事項及措施:如果有可能停止氣體流動。如果不能立即切斷流動,不要熄滅燃燒氣體。用非人工操縱的軟管架或消防泡噴嘴,從柵欄后面滅火。用水沖排放區,記住有必要用1:22(1:100如果是受限區)的環氧乙烷稀釋以使其成為非易燃物。用水噴以撞擊氣體。冷卻暴露的容器,用水切斷,防止人員受影響。躲開封閉或低凹區。不要將流出物俺火災控制方法排放到下水道、排水溝。因為火災會產生有毒熱分解產品,所以,要戴上帶有全部面罩在增壓或正壓狀態下操作的自給式呼吸器(SCBA)。戴上防護眼鏡并穿上橡膠連體工作服(包括手套)。
六、泄漏應急處理
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分布四周,危險目標附近的操作室內都配備有事故柜,根據實際情況,事故柜內有防毒面具、防護手套、防護膠鞋、空氣呼吸器、防護面罩、消防水帶、消防扳手、消防水槍等。
七、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2、組成人員
(1)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車間人員
由分管副總經理及生產、安全、設備、技術、供應等部門領導組成“指揮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辦公室管理,發生重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公司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經理任總指揮,生產安全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生產部長任副指揮,總經理和分管副總不在公司時,由生產部門負責人擔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2)現場指揮人員
總指揮:陳建平
總指揮第一接替人:
副指揮:
成 員:
(3)主要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八、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對環氧乙烷儲罐區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回檢查,由值班人員負責,發現液化氣罐區出現危險情況后立即報告,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生產區域由當班操作工負責,一旦發現環氧乙烷泄漏、著火等情況,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
2、在生產車間、救援辦公室(白天設在安全辦公室,夜間設在夜間值班室),有值班電話,對于總指揮、副總指揮、各車間、科室負責人的手機要求24小時開機。
九、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1)環氧乙烷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的性質,在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易發生泄漏、著火、爆炸事故,要做到應急處理,消除危險,減少環境污染,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2)罐區發生著火時,在崗操作工或保管員立即啟動裝置消防系統進行滅火,同時用水冷卻其它儲罐,鳴警報器,召集在場所有職工,組織好現場應急處理,立即上報。
(3)盛裝環氧乙烷的儲罐泄漏時,應及時采取卸壓、稀釋、隔絕、人工堵漏、用水降溫噴淋等基本措施控制勢態的發展,嚴禁大量環氧乙烷氣擴散,若堵
企業應急預案 6
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今年我辦防汛工作的各項措施,提高抗洪搶險的應變能力,確保轄區安全度汛,根據上級防汛工作總體要求,結合我辦轄區實際情況,特制定街道轄區防汛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統籌安排,通力合作,確保轄區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洪澇災害損失,為促進全市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奠定扎實基礎。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機構
設立辦事處防汛抗臺救災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及區防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轄區的防汛抗臺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各社區也要成立以主任為首的相應組織,明確專人,落實責任,并科學制訂防汛方案,落實好各項防汛措施及任務,做到遇有險情及時排查、及時組織搶險,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及時發放。
為確保防汛實效,街道辦事處成立防汛、抗臺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辦事處黨政辦,各社區也要成立防汛群防隊伍和搶險突擊隊,各社區要根據所分配的任務,迅速落實到人,確保防汛期間能拉得出、用得上、守得住。
(二)強化意識,落實責任
(1)各分管領導、各科室工作人員,要切實負起分片包社區責任,深入社區,督查、指導各社區做好各項防汛措施及任務的落實。
(2)各科室、各社區要立足本職,履行好街道辦事處賦予的防汛職責。
(3)各社區居委會要早排查、早發現、早處理、早防范,做好各項防汛任務的落實,確保轄區無一人死亡,人民生活才產無較大損失;社區在向街道辦事處防汛辦公室上報各種信息資料的`同時,也要分類向各責任科室、單位及時匯報,做到及時準確,統一行統。在防汛期間,各班子成員、機關及社區干部職工、責任單位負責人的通訊工具保證24小時開機,以確保聯絡暢通。
(三)職責
1、黨政辦:
(1)做好轄區防汛的全面協調、部署與落實工作。
(2)及時收集統計轄區的汛情、雨情、災情和隱患狀況,并做好上報工作。
(3)做好與轄區各單位、市防辦、區防辦的聯絡與協調工作,及時通報各種情況
(4)做好市防汛辦、區防汛辦部署的其它防汛工作
(5)做好防汛期間各類防汛信息的上通下達工作。
2、武裝部:統一指揮、調配民兵對受災社區居民進行自救和互救。
3、經濟發展科:督查、指導轄區各施工單位及工商企業、兩新組織業戶做好防汛工作。
4、綜治辦:協助公安、交警維護社會治安,做好防汛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
5、社建科:做好受災居民的疏散安置工作。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及發放工作。
6、衛生科:配合醫療部門做好受災人員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
7、城管科:配合環衛部門做好轄區的環境衛生治理。
8、宣教科:充分利用廣播、互聯網、黑板報、宣傳橫幅等宣傳方式,開展法律法規和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轄區居民的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9、社區居委會:
(1)制訂社區防汛預案。
(2)做好轄區防汛排水設施及樓院危房情況等防汛隱患的排查和上報工作。
(3)及時收集上報轄區汛情、雨情及災情狀況。
(4)做好汛期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做好轄區公共單位防汛的動員、協調、聯絡及落實工作。
(6)做好防汛群防隊伍和搶險突擊隊人員的落實與組織工作。
(7)完成街道辦事處臨時分配的其他防汛任務。
(四)防汛抗臺指揮部成員名單
三、疏散、避難場所的準備
略
四、嚴格落實獎懲
防汛無小事,事關群眾生命與財產安全,各科室、社區要服從調動,聽從指揮,決不允許拖延推諉,貽誤戰機。對在防汛搶險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企業應急預案 7
物流企業作為一個以運輸和倉儲為主要業務的企業,其建設與落實消防應急預案能夠有效降低火災事故的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企業的正常運作。本文將就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調整等方面進行分析。
一、消防預案制定
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一方面需要考慮企業特點,另一方面需要考慮國家法規與標準的要求。企業方面需要考慮較為實際的問題,例如物流企業可能國內有著不規則的倉儲和堆積物,要對此問題進行詳細論述。法規方面則是國家對各種建筑物所規定的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如國標火災事故的分類標準、消防通道的`規定等等。
二、消防預案培訓
在制定好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后,需要進行預案的培訓。預案培訓應該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例如三種滅火器的使用、滅火逃生的方法等。預案培訓也需考慮到員工對應急預案的了解程度,應該將消防應急預案中的不同部分進行有計劃的講解,對員工的培訓細節也要進行多次模擬演練,直到員工熟悉為止。
三、消防預案實施和調整
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實施和調整,應該與員工的日常工作緊密結合。一方面,需要每年進行演練一到兩次,測試員工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在演練中應當將各種火情進行全方位模擬,檢測員工不同滅火設備使用的效果和操作技巧。另一方面,應該根據企業內部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例如對不規則存儲進行更加貼近實際的規定和預案,并及時調整和更新消防應急預案中關鍵細節和裝備配置。同時,也要加強防火監控,盡可能減少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和調整都應該在保障員工安全和企業正常運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制定好的預案只是開始,關鍵在于實施和演練,讓員工能夠在火災發生的突發情況下,能夠正確進行滅火并保護自身安全。
企業應急預案 8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把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此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迅速弄清出事地點、時間、傷亡情況等第一手資料,并及時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即董事長、總經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有關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迅速派出安全專業小組和協調聯絡專業小組的有關人員及車隊長趕赴事故現場,一方面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做好傷員的送治、搶救工作。事故領導小組的負責人和有關成員要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順利、及時的解決。
二、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立即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在弄清事故情況后,馬上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運輸部的負責人、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搶救傷員、協助交警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將情況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三、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死亡),車隊長、安全員在獲情后,應將情況盡快報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安技部。
2、運輸部負責人應帶領車隊長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理,并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系,做好索賠理賠工作。
四、小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小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盡快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可委托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應將情況報安技部備案。
企業應急預案 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突發事故,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本預案所指城鎮為城關鎮及以上城鎮。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貴州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 3 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監測、預測、預警和應對準備工作,堅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縣人民政府、城鎮供水企業依法確定的應急工作職責及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處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強化企業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宣傳,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 事件分級
供水突發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 1”。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發生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②因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枯竭,水源輸送中斷,供水設施受災、受損;③供水輸配水管網系統干管斷裂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④供水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和供水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⑤恐怖活動導致供水設施損壞,供水供應中斷。
2 組織指揮機構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據應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 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由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總經理、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修文分局、縣氣象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局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2.2 指揮部職責
(1)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方針,依據我縣應急工作的原則和方案,擬定、完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部署;指導和協調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地提供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4)組織城鎮供水應急技術研究和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的重要事項。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機構、有關市(州、地)、縣(市、區)供水主管部門聯系,掌握、傳遞最新信息。
(2)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收集、整理事件發展和應對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工作,
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審核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稿件和應對情況簡報、快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5)傳達指揮部指令,指導事件發生地的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和城鎮供水企業進行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6)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縣工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縣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縣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和相關善后處理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8)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縣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和道路保暢工作。
(10)縣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業做好水質監控;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縣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市生態環境修文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縣供電局: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看、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2.5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修文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住建、氣象、衛健、民政、生態、工信、應急、消防、公安、交通、電力等方面的專家(原則為各單位高級工程師或者業務熟悉人員)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各供水企業和供水管理單位按職責負責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負責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調查、登記、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責任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報告。
3.2 預警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 2”。
3.3預警發布
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3.4響應預警
進入預警期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鎮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鎮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鎮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 應急響應
4.1 處置程序
(1)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屬地鄉鎮(街道)、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報縣水務局。
(2)縣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縣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應急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4.2 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特、重大供水突發事故,要直報縣應急局,同時報縣人民政府、上一級供水行業主管部門。
4.3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報備的有關事項。
4.4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先期處置
5.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縣政府立即成立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況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縣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請求支援。
5.2突發事故發生后,縣水務局、縣應急管理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貴陽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等單位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及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 10 分鐘內報告局長、分管副局長,并向縣政府、縣應急局電話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1 小時內,通知辦公室成員召開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啟動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1小時內,啟動與事件發生地政府部門通訊系統,接受和傳達指揮部指令,隨時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動態和應急情況;明確專家組組成人員并取得聯系;督促上報事件快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縣應急局和縣政府匯報。3小時內,指導小組召開專家組工作會議,根據事故發展和應對情況,研究提出初步的應對城鎮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搶修、應急供應等處置措施和建議方案。
(3)指導小組接報后, 24 小時內,召開指導小組全體成
員和專家組成員會議,研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4)成員單位或有關單位接到指導小組通知后,立即做好
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鎮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鎮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鎮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等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衛健部門、縣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相關單位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水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指揮部報市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縣政府負責。
5.5發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縣政府決定。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理
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縣水務局應向縣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 智慧通信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縣政府、縣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 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 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縣指揮部備案。
8 責任追究
縣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縣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9.2實施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應急預案 10
一、基本情況
xx危險品運輸公司專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擁有符合資質的大、中、小型罐車、箱柜貨車等不同類別的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xx部,能夠xx、xx、xx等危險化學品。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對應事故因果分析)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物料泄漏事故、著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合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xx副總指揮:
(二)職責
總指揮:
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集團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三)應急保障
1、應急救援隊
2、應急救援車輛
3、應急消防器材
四、應急保障系統
(一)應急分級與啟動
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著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啟動集團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啟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后,無法控制應向上級應急辦報告請求救援,向社會救助團體發布求助信息。
五、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一)公司安全科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駕駛員、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布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四)利用衛星定位監控系統對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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