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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章程

時間:2024-05-22 18:20:18 學校章程 我要投稿

(精選)學校章程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章程的場合越來越多,章程要明確組織內部的管理機制,要對領導崗位的設置、領導者的產生辦法和任期、下設部門和分支機構等一一進行確定。想擬章程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章程,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學校章程15篇

學校章程1

  一、社團宗旨

  作為一門科學,攝影包含操作照相機及后期輸出方面的知識;作為一門藝術,攝影要能夠準確、形象地表現被攝對象的最佳瞬間。因此,學攝影能提高藝術修養、培養觀察能力、反應能力和動手能力。

  二、社團要求

  學好攝影,應做到:多看、多想、多實踐。

  1、多看:應該多看有關攝影的書籍,觀賞優秀攝影作品,開闊眼界,提高自己的藝術素養;同時,要更多地觀察自己周圍的生活,深入了解、熟悉拍攝對象。

  2、多想:無論是自己拍攝的,還是別人的作品,都要細加分析:成功或失敗的'原因是什么?題材和構圖是否有新意?用了什么技法和器材等,不斷終結經驗、吸取教訓,有利于拍出更好的作品。

  3、多實踐:攝影是一種實踐活動,光靠書本知識拍不出好作品。學理論,是為了實踐運用,通過長期反復拍攝、印放照片等一系列實踐活動,才能創作出好的作品。

  三、其他

  在活動過程中,以提高自我意識為基礎育,珍愛自己,尊重別人;充分發揮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正確處理個人與他人,個人與集體會的關系;在行為上、思想上不斷自我升華,逐步養成說話有禮貌,辦事有分寸,行為有規范的良好習慣。

  會員必須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相關活動,不得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每學期累計缺席3次以上者視為自動放棄。

學校章程2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寫清理由,并記在班級考勤表上,不作學分扣除。

  2、晚上十一點不在寢室,也要寫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長要將本宿舍學生在寢情況報給生活員趙嘉欣。

  活動考勤制度

  1每次活動由組織員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員趙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為單位進行考勤,每個宿舍每次活動滿分6分。

  2到學期末進行累加計算,分數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費在學校看一場電影或是每人獎勵15元,分數最低的宿舍請全班同學吃一次零食。

  2、農村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第二章 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1、擬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2、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3、維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4、組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5、組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素質、熟悉電教業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 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規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 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電化教育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規程有不符的,以本規程為準。

  3、農村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為了更好地管理好學校的環境衛生工作,使校園像一個溫馨整潔的“家”,體現人與環境和諧的氛圍,特制定此制度:

  一、嚴格按照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育現代化有關校園環境建設的要求,對校園環境建設作好整體規劃。有計劃實施,不斷優化育人環境,并通過各項管理措施,創建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二、配備必要的衛生用具和設施。室內要有面盆、掃帚、水桶、拖把、抹布等衛生用具;校園內設有公共廁所、垃圾箱。

  三、落實衛生包干,進一步落實“任務到班,責任到人”的清潔包干辦法,從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區由學生負責打掃保潔;專用教室由專任教師負責;食堂由炊事員負責打掃保潔;教職工辦公室由教職工分工負責打掃保潔。做到校內無雜草,墻壁無灰塵、污染,地面無果皮、紙屑、煙蒂、痰跡。廁所和垃圾由專人每天進行打掃、沖洗或清理。衛生檢查小組和值日師生堅持每天一次檢查,一周一評并總結。

  四、落實綠化管理責任制,搞好校園綠化。采取專職人員管理和師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種樹木,多栽花草。

  五、環境布置樸素美觀,體現教育性。板報和櫥窗內容定期更換,新鮮悅目。校內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健康,形式活潑。

  六、校舍設備齊全,保持清潔衛生。班級教室、專用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件安置有序。

學校章程3

  一、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勢在必行

  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組織的綱領性文件,是實現全面依法治校的關鍵,不僅應反映一般意義上的國家教育方針政策、人才培養目標、管理體制等、而且要在特定意義上體現本校所特有的辦學風格、歷史傳統及校園文化。也就是說,學校章程應該是在遵從教育目標和教育規律的共性基礎上,充分彰顯學校特色的文本結合體。從哲學的角度看,共性是指事物的普遍性質,體現著學校的普遍本質:個性是指一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屬性,體現著一所學校區別于其他學校的特定形象和具體特征。在日益強調特色辦學的背景下,保持學校的自身發展傳統、培育特有的教學文化氛圍等特色化辦學方略,成為維系學校生命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學校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將學校特色納入章程文本的組成部分,有利于發揮章程的引領作用,促進學校的特色化建設,改善千校一面的現狀。

  在我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特別是近年來受到學校合并、擴招等熱潮的沖擊,一些中小學在發展過程中忽視了本校的特色化建設,各學校無論在外部形態還是內涵特征方面都表現出高度的趨同性,加之教育行政機構的科層化管理方式,要求學校的變革發展保持步調一致、整齊劃一,嚴重影響了學校的自主發展和內涵建設。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發展的根本性文本綱領,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高度的相似性。隨著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滿足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提升學生的創造力,要求學生學有所長、全面發展,已成為我國中小學人才培養的一項重要任務。反觀當前我國中小學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嚴重忽視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需求,實行統一的規則標準,最終制約了學生的創新意識及創新能力的發揮。這些僵化的教育方法反映在學校章程上,更加劇了個性化人才培養方式的缺失,所以無論是學校的特色化建設,還是學生個性化培養方式的養成,都有必要在學校章程中著重體現,以凸顯章程對學校發展的引領作用。

  二、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小學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依據,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石,以章程特色建設為助力提升學校品質,最終實現學校的內涵發展,成為中小學校的普遍共識與一致行動。目前,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的現狀看,部分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方面存在以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對章程特色內涵認識不足

  特色是一個事物或一種事物顯著區別于其他事物的風格、形式。對于中小學校而言,章程特色這一概念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是指學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師都認為特色建設是中小學校深入貫徹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章程建設的應有之義;說陌生,是指他們對章程特色的內涵仍處于懵懂狀態,在制定章程時缺乏特色意識,將其與辦學特色、章程差異性這兩對概念混淆,對特色內涵的理解產生偏差,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章程的質量。由于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清、界定不明,各校章程的特色建設可謂五花八門。

  辦學特色是指學校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有別于其他學校的獨特辦學風格、獨到辦學理念以及在人才培養、教學研究、校園文化等方面的特色。中小學章程的特色是辦學特色在章程這類具有憲法性文本中集中而概括的反映,并且提煉每所學校在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以及內部管理實踐過程中的精華,比如在職教師繼續教育以及考核方式、家校合作方面的獨特做法。這兩對概念都蘊含著學校個性化發展的要求,但章程特色具有比辦學特色更廣的外延。

  章程的差異性是指每所中小學校的章程之間彼此區別的狀態,表現為校名、校徽、校址等校本元素的不同,體現在語言文字表達方式上的不同,存在于章程框架結構中的不同,但這些差異性只是章程特色的外在表現形式,并不能和特色畫上等號。兩者既有相同,又有區別,特色更強調獨特性,屬于章程本身的內在屬性,而不僅僅是章程差異性的呈現。并且特色不完全具有排他性,對于個案而言,差異性的落腳點在于人無我有,而特色的關鍵應是人有我優。這是各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最需要注意的一點。

  (二)共性要求與個性元素協調失衡

  共性要素與個性內容是學校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必須處理好的一對關系。共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個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個性基于共性而形成,又體現并豐富著共性。結合實際,很多中小學章程并沒有在共性與個性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規定的共性要素體現不足,區域因素、校本元素等個性特征嚴重缺失。在北京市中小學校章程制定項目組對北京市中小學章程建設情況的調研過程中,發現不少學校在章程如何與學校實際、特色相結合的問題上存在困惑,校本元素并沒有在章程中得到很好地反映,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章程作用的發揮。

  教育部門規定的共性要素是中小學章程中最基本的內容。教育發展以及人才培養的規律具有普適性,學校發展所依賴的外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具有相似性,章程必須依據的憲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規具有共同性,因此中小學章程的共性是必需的、必然的、必要的,章程制定者應始終立足于共性要素,落實并規范中小學校辦學和管理實踐方面的工作。所謂章程的特色建設是指在章程的`制定過程中,既要注意對學校特色實踐的反映和提煉,又要對校史校情、學校精神進一步傳承和創新。對于那些對學校發展幫助非常大的、經實踐證明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需要在學校章程中加以提煉和固化,以使這種做法得到保持和發揚,對學校的發展起到更大的引領作用,以個性化的章程引領學校特色化發展。 因此,盲目脫離共性特征追求標新立異。只會使章程建設失去方向,乃至形成有章不能依、有章不可依和違法違規的局面。盡管如此,章程的制定仍然存在創新空間,著眼于學校實踐經驗、在共性要素中尋求突破,體現校本元素,彰顯辦學與治校特色,給章程撕下形式化、單一化的標簽,注入生命血液,賦予其活性,增強章程指導學校工作的力度與效用。

  (三)章程特色建設拘泥于形式

  目前,許多中小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的過程中陷入一個誤區——謀求形式特色。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章程內容形同宣言書或誓詞,多是籠統、模糊的概要性條文,難以為學校改革發展以及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依據和切實保障;二是將學校辦學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匯編成冊,把已有的總體規章制度改編為細節操作型章程,內容籠統、空泛,缺乏辦學理念等頂層設計及現實的執行價值。前者側重于章程結構的順序調整以及文本內容敘述方式的不同,后者只呈現出規章制度條款,過于細化,且沒有結合學校獨特的改革實踐與經驗,導致學校章程的千篇一律、似曾相識。

  章程特色建設應涵蓋兩方面內容:一類是辦學和育人特色,緊扣學校歷史、現實、未來三個節點,在校本課程選擇、學校育人目標、發展愿景等共性要素上。體現學校獨特的教育理念:一類是管理和治校特色,符合學校在處理內部各類關系時的實際做法,尋找學校在解決共性管理問題、矛盾時的優勢,從中凝練章程特色,并不是為了特色而特色。只有立足師生需求、結合學校實際、凝練辦學精髓、固化特色實踐的中小學章程,才會真正發揮作用,以特色引領學校發展,使其成為學校發展的戰略選擇,明確方向;使其成為學校文化的沉淀與傳承,凝聚價值;使其成為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塑造品牌。

  三、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實踐路徑

  建設彰顯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有利于改變千校一面’’的狀況,有利于以章程特色引領學校的特色化發展。目前,有些學校對建設特色章程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制定的學校章程彰顯了學校特色。因此,面對當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問題,結合一些學校的實踐經驗,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切實推進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

  (一)加強培訓指導,樹立正確的特色意識

  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現狀來看,目前一些中小學制定的學校章程缺乏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足或理解偏差。要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在章程制定之前。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指導培訓工作。如北京市教委在建設中小學章程時就發揮了指導作用,不僅每年將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列為重點工作,而且專門設立了中小學章程建設與學校管理改進研究項目,將行政推動與專家指導相結合,積極邀請專家在全市開展有關章程建設的專題講座,開展與其他省市學校章程建設的經驗交流活動,實地指導學校如何根據本校實際制定章程,從而有力地推動了北京市學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由此可見。建設具有特色的學校章程,離不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牽頭指導。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采取邀請專家指導,尤其是開展章程特色建設方面的講座,出臺一些舉措鼓勵中小學開展地域之間、校際之間的章程特色建設經驗交流會等形式,使章程制定者樹立建設特色章程的正確意識,改變其錯誤的觀念,認識到僅僅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并不具有特色,真正的特色是要體現在章程文本的內容上。

  (二)遵循共性要求,凸顯特色元素

  中小學章程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體,制定學校章程需正確處理好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切不可顧此失彼。一方面,特色是共性基礎上的特色,中小學章程具有特定的共性要求和共性要素,而這些共性正好反映了中小學運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在建設章程特色時,不能回避共性,反而應堅持和遵守。20xx年教育部印發的《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對學校制定章程的程序及有關要求等進行了全面規定,因此,中小學在制定章程時必須予以遵循。

  現階段,從一些已經公布的中小學章程文本來看,大都涵蓋了規定的共性要素。如北京市海淀區、上海市虹口區、山東省東營區等地區學校制定的章程文本大都涵蓋了學校名稱、校址、辦學宗旨、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制、學校重要工作的管理、校長、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等相對固定的內容,這也為正在制定或準備制定章程的學校提供了很好的樣本。此外,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的依據,它體現著一所學校特有的歷史傳統、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如北京市的《東城區史家胡同小學章程》,其將辦學宗旨規定為三全三愛三服務,即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全方位負責;愛事業、愛學校、愛學生;為學生服務、為家長服務、為社會服務。因此,中小學在制定學校章程時,雖然要遵循必要的共性要求,但不能因此放大共性而忽視特色建設,而應著眼于在涵蓋共性要素的基礎上體現校本元素,彰顯學校特色。這就需要中小學在建設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界定共性特征的邊界,為章程特色建設留下空間,從而使章程呈現出必要的共性,充分的特色。

  (三)走出形式誤區,立足實質內容

  形式上的特色并非特色,章程特色應體現于章程的文本內容中,故而中小學在建設章程特色時,應著眼于實質內容。總的來說,章程特色建設應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辦學和育人特色,二是管理和治校特色。要章程制定者緊扣學校歷史、現在和未來。

  首先,要回顧學校歷史,梳理學校的發展脈絡,總結學校的優秀歷史文化傳統、精神理想和辦學特色,將其加以凝練并固化到章程文本之中。其次,要立足當前,分析學校的現實情況。中小學在章程文本中規定學校的辦學理念、人才培養、管理體制、治理模式等內容時,要深刻總結學校現實改革發展的成敗得失,將有利于學校發展又具有特色的實踐經驗和做法加以提煉和固化。如上海市虹口區《廣靈路小學章程》中關于教學的有關規定,堅持具有學校特點的‘活化教學目標、趣化教學過程、情化師生關系、精化練習設計、多元化評價’的‘五化’教學策略,以校本教研為抓手,優化課堂教學。最后,要面向未來,在章程中規劃學校的未來,提出改革的設想,為學校未來的特色發展預留空間,這實際上就涉及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理念關系著學校的長遠發展以及人才培養,因此,建設章程特色需要學校明確學校的辦學理念,并且根據國家的宏觀政策和自身的管理實際做出前瞻性思考,并將這些內容融入章程文本中。此外,建設章程特色需要考慮區域因素。在我國,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歷史、文化、經濟等特點,而區域特色是學校特色形成的基礎,章程特色建設應該考慮并且全面深刻地反映這一因素。

  (四)提煉既有規章制度,豐富章程特色

  我國大部分中小學是依靠既有的規章制度來保障學校的正常運轉與發展,建立章程的學校少之又少。近幾年來,由于國家政策的推動以及人們認識的提高。中小學才開始陸陸續續建設自己學校的章程,改變無章治學的現象。目前部分中小學章程的制定滯后于學校的既有規章制度,因此各學校在制定中小學章程時應妥善處理既有規章制度與中小學章程之間的關系。一所學校的規章制度是根據學校自身的特色總結而歸納形成的,有些規章制度很好地突出了學校的自身特色,因此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應積極汲取學校既有規章制度中體現出學校特色的那部分內容。然而,也要注意學校章程是學校的基本法,它不能取代規章制度,只能對一些事項做出原則性規定。而不能細化。在汲取體現學校特色的內容時,應秉持高度概括的原則,集中、準確地歸納,有所取舍地吸收消化,將既有規章制度中彰顯特色的內容融人章程文本中,充實章程的特色,使制定的章程能夠充分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引領學校發展的作用。

學校章程4

  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壯大,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英語特色得到了社會的承認,被教育部認定為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全國十三所外語學校之一。已經畢業的八屆畢業生中,很多學生考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等名牌大學。

  學校是中國教育學會教育實驗研究會基地學校,承擔教育部“九.五”、“十.五”重點教育科研課題。

  20xx年1月,經過省一級學校評估督導組的督導驗收,我校被廣東省教育廳批準為“省一級”學校。評估組在“督導驗收意見”中稱:廣外外校的“辦學水平標志著我省民辦教育的高度和水平”,并稱我校“已進入高收費、高投入、高質量、高效益的良性循環發展軌道,辦學條件已基本實現了現代化”。

  一、辦學理念

  辦學宗旨:對每個學生的終身發展負責,培養走向世界的現代人。

  教學特色:輕負荷,高質量

  育人特色:鍛煉健強體魄,塑造健全人格,提高綜合素質,突出外語特色

  二、教學特色

  輕負荷,高質量 提高課堂教學效率,開發智力,形成能力;從而保證學生有充分而自由的自我發展空間,來應對世界和未來的嚴峻挑戰。

  三、課程體系

  全面開設國家規定的所有必修課程以外,我校還開設了以下特色課程

  1、英語特色課:聘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優秀中青年教師和專職外籍教師擔任學校英語特色課的教學,開設了口語、聽力、閱讀、寫作等英語特色課程,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學生的英語語言能力。

  2、信息技術課:從小學至高三全面開設信息技術課程,并組織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項目,為學生步入信息高速公路提供全面全程的優質服務。

  3、活動課程:教師指導下的課外興趣小組為主要活動方式,讓同學們在活動中發現自己,表現自己,從而鍛煉自己,發展自己。

  4、校本課程:開設《文學欣賞課》、《文化專題課》等校本課程,以求開拓知識視野,更新思維模式,使學生擁有世界視野和現代意識。

  四、硬件系統

  幾年來,學校投資一千余萬元用于校園信息化建設,有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并以光纖專線接入中國計算機公眾網,并建有學校網站。擁有電子閱覽室1間、CAI(計算機輔助教學)課室2間、計算機教室6間,學校計算機總量達到1350臺,生機比達到3.5: 1。建有學校電視臺、校園廣播系統,學校電視臺每周制作播出校園新聞等四期自辦節目,成為校園文化的'一道風景。另外,還有課室多媒體系統188套,語音室4間,理、化、生實驗室30間。鋼琴房108間,舞蹈室3間,合唱室2間,武術訓練室1間。有400米全塑膠運動場一個,籃球場30個,還有標準游泳館、體育館等體育設施。能充分滿足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

  五、生活服務系統

  中小學分別設立生活部,每個班級都配備有專職的生活指導教師,照顧學生的起居飲食,指導和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學校設有醫務室,有專職醫護人員隨時為同學們提供醫療服務。學生飯堂保證學生飲食的營養與衛生,注意調劑膳食的花色品種。周末有校車接送學生回家和返校。學校設立保安部負責全校的安全、消防工作,保安隊24小時巡邏,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全天候運行,教學區和生活區全部配備了消防器材和安全報警設備,學校各部門均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校園文化建設

  構建具時代特色、內蘊豐富、動態開放的校園文化系統,現有下列項目:

  1、報刊:廣外外校報;School times(校報英文增刊);《星海揚帆》雜志(學生會主辦);

  2、學生社團:廣外外校藝術團;星海揚帆文學社。

  3、學生電視臺;廣播站。

  4、文化長廊:學生作品選;閱報欄;綜合知識欄。

  5、校運會,藝術節;元旦聯歡會;詩歌朗誦會;辯論賽。

  6、心理咨詢室;心語信箱;校報精神衛生講座專欄。

  7、圖書館;閱覽室;電子閱覽室。

學校章程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促法》)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依法規范本教育機構的教學活動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教育機構的名稱是:。

  第三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辦學地址是:

  第五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經xx市xx區教育局批準,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經xx市xx區民政局進行法人登記后開展教育活動。

  第六條

  本教育機構的教育業務管理機關是:xx市xx區教育局;辦學許可機關是xx市xx區教育局;學校的登記管理機關是:xx市xx區民政局。

  第七條

  本教育機構的性質:由舉辦者自愿舉辦的初、中、高等學非學歷的教育機構,屬社會公益性事業,從事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教育組織。

  第二章

  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及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教育機構的辦學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組成部分的原則;保證教育質量、信守職業道德。

  第九條

  本教育機構非學歷培訓規模為:xx人。

  第十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層次為:初、中等非學歷培訓。

  本教育機構辦學形式:業余教育。

  本教育機構招生對象:小學、初中、高中學生。

  本教育機構業務范圍為:小學、初中、高中文化課輔導,書法培訓,音樂培訓,舞蹈培訓,教師資格培訓,禮儀培訓,英語培訓

  第三章

  學校舉辦者及資產的數額、性質、來源和管理

  第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的舉辦者:xxx。屬于國家機構以外的個人。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教育機構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董事、理事);

  (三)有權查閱(董事會、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二條

  學校建校資產總額為xx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及教學儀器設備xx萬元;注冊資金xx萬元。建校資金來源:舉辦者投入:xx萬元,出資者:xxxx,金額:xxxx;出資形式:xxxx;出資比例:xxxx。性質:非國家財政經費。

  第十三條

  學校日常辦學經費來源:舉辦者出資投入資金;接受政府資助;在核準的辦學范圍內開展教學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利息收入;社會捐贈;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本教育機構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教育費用。同時向社會公示。學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各項費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五條

  本教育機構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機構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辦學資金專項專用,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辦學盈余按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凈收益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七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建立資產管理制度。教育機構存續期間,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由教育機構依法實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轉讓或用于校外投資。

  第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設立專門帳戶,設置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出納分工負責,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必須具有專業資格。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審計情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條

  本教育機構由董事會(或理事會)根據國家規定作出辦學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5日內,將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有關材料與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確定合理回報。

  第二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自覺接受辦學審批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檢查和督導。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及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財務審計。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為董事會(或理事會)。學校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由5人組成,設董事長1人,董事4人。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中舉辦者代表3人,校長1人,教職工代表1人。

  第二十四條

  學校首屆董事會(或理事會)組成人員及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以后產生辦法為:董事會(或理事會)推薦產生。董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屆滿可連選連任,并報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和在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召開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董事。董事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遇到特殊情況時經1/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實行1人1票制。董事會(或理事會)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須有2/3以上成員同意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如連續4次不能參加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作自動退出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或理事會)可決定增補新的成員。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建立出席人員簽到、會議記錄并存檔制度,每次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數、議事內容、議事結果。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選舉和罷免董事長;

  (三)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四)決定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五)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六)籌集建校資金及日常辦學經費;審核學校年度財務預、決算;確保學校資金正常運轉;

  (七)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八)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應按照審批機關對學校校長任職的標準聘任學校校長,并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三十條

  校長負責學校的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

  (二)擬訂學校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制定學校(或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報董事會(或理事會)審批;

  (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任和解聘學校副校長以下行政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簽署書面聘任文件,實施獎懲;

  (四)組織落實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五)定期召集并主持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并決定學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六)執行或組織落實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七)董事會(或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按有關規定,建立黨、團、工會等組織,負責學校的黨建、共青團、工會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及時向政府審批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報告重大事項。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其職責是: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學;

  (二)學校對外公文的簽署;

  (三)代表學校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四)維護本校受教育者、教師及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本教育機構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

  專業設置和教學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需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專業,并報教育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學校根據所設專業,聘任符合相應條件的專任教師并配置相關的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六條

  學校要求教師和研究人員,在確保完成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前提下選擇最佳方案進行課程教學;在完成基礎理論、基本技能教學前提下,有權闡明個人學術見解;對學校的各項工作,享有建議權、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辦學行為,有權批評制止直至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校學生進行管理,鼓勵學生維護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學校可以設立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表彰和獎勵制度。

  第七章

  機構變更、自行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等辦學項目,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批準。如進行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舉辦者、法定代表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四十條

  本教育機構在下列情況下自愿終止辦學,在董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由學校報審批機關批準。按照國家的規定由審批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進行財務、財產清算和結算,清償債務,處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教育機構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一)不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自愿解散的;

  (五)因不可抗力迫使學校停辦的

  (六)連續兩年未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

  第四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辦學,接受審批機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后,即為終止。終止的教育機構向審批機關交回辦學許可證和學校印章。

  第四十三條

  本教育機構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辦學審批機關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

  學校章程修改一般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換屆時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可提前修改,修改程序是:

  (一)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章程的理由、內容及相關修改條文,提交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

  (二)與會成員討論章程修改理由和相關條文,經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過,并形成書面修改決議;

  (三)修改后的學校章程應在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的30日內送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學校應將核準后的章程送審批機關備案,并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xx年04月10日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通過。本章程在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并由審批機關備案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其中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xx培訓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

學校章程6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貫徹執行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為本辦學指導思想,實現縣內一流,市內知名的辦學目標。

  第三條 本校名稱為長豐縣北城力高學校,位于長豐縣雙鳳開發區蒙城北路與金梅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處,是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基本辦學經費由地方財政撥付。

  第四條 本校由長豐縣教育體育局領導,是獨立事業法人單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并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自強不息、敢為人先,教風是團結、嚴謹、善教、創新, 學風是勤思、好學、合作、進取。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六條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國實施素質教育,堅持“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師生共同成長”的辦學思路。

  第七條 依法在普通中小學教育階段(普通高中)為受教育者學習文化科學知識、思想道德養成、發展智力和培養技能、進行科學探索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場所和設施、設備。

  第八條 初中、小學教育屬于義務教育范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

  第九條 重視和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堅持以“五愛”教青為基本內容,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為主線,以基礎道德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為基礎,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三條 致力于建立一支學歷合格、師德高尚、年齡結構合理、業務素質優良并具有奉獻和創造精神的教師隊伍。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 本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領導下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及班子成員實行面向全縣選配,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校內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長按規定有最后決策權,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領導決策機構

  (一)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職人員參加,審議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根據需要和可能,在有影響的校友和社區人員中聘任校務委員,參與學校管理。

  (二)黨組織。北城力高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對校長工作和學校整個行政工作進行監督,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三)校長辦公會。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中層正副職人員和其他有關處室、組負責人參加,討論和決定校長提交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 執行機構

  (一)校長辦公室。負責做好學校決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工作信息,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的決策。

  (三)教導處。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和教師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四)總務處。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理好財,嚴格制度,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負責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開展。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層級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副校長要起到校長參謀、助手作用;學校部門負責人是學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組織實施者,應協助副校長抓好管理,全體干部應具有現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意識。

  第十八條 監督機制

  教職工代表大會。教代會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的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數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使教代會職權。高中建立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和公眾媒體的監督,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十九條 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職工聘用(任)制和競爭上崗制度,建立起與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人事管理體制和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辦學質量效益。

  在教職工評聘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緩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條 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技術職稱評定制度。鼓勵教職工在職進修。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學校通過對教職工的工作評估推進學校內部勞動分配制度改革,堅持獎懲制度,調動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

  第二十三條 本校教職工嚴格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二十四條 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與任務:促進學生身心素質的協調發展,構建學生正確的認知結構,使學生的思想、道德、行為整合一體。

  第二十五條 德育工作:學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組,通過各種途徑確保德育工作落到實處。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學會與人相處,自覺成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為規范的模范執行者。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學校以教學為中心,抓好科學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1、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搞好科際間學科滲透,使學生獲得廣博的知識。

  2、認真搞好課程改革。

  3、更新教育觀念,切實抓好科研課題的實踐。

  4、嚴格執行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減負”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在廣泛開展體育、藝術教育的同時,增強學生自我鍛煉的意識、自覺審美的情趣,使課內、課外有機結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斷提高校園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通過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形成濃厚的教研學術氛圍和鮮明的學科教學流派。

  第二十九條 學校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是隱性課程的具體反映,是學生安靜地讀書、愉快地生活的場所,校園環境的設計和布置充滿教育意義,并達到綠化、凈化、美化、人文化要求。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三十條 本校學生享有下列合法權益: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四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校章程7

xxxx:

  章程起草組織由學校領導、中層干部、各年級組學科帶頭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會代表、退休教職工代表參加。章程起草過程中,在校內公開聽取意見;涉及到關系學校發展定位、辦學方向、培養目標、管理體制,以及與教職工、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問題,應當采取多種方式,征求意見、充分討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學校章程,其內容包含:

  一、學校管理體制;

  二、學校機構的設置;

  三、教育教學管理;

  四、學校總務管理;

  五、教師和職員管理;

  六、學生管理。

  章程草案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后,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教育管理部門審批后實施。

  x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章程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z市口京區實驗小學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完全小學校,學制六年,隸屬于z市口京區教育局。

  第二條 學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法令、政策,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國家要求和社會需求培養學生,為造就適應未來社會發展所需要的人才提供基礎教育,學校尊重教育規律,保證教育質量,堅持其公益性,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 辦學宗旨與培養目標

  第三條 學校以“尊重生命,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使口京實小成為一所提供優質教育與服務的精品學校。

  第四條 學校致力于學生享受快樂童年的同時,培養學生足夠的能力適應并生存于不斷進步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而且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追求充實、高尚而幸福的生活。

  第五條 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應形成師生共同學習的學校特征,并使師生在學校學習中共同持續發展。

  第三章 學校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 學校名稱(全稱):z市口京區實驗小學

  第七條 學校地址:z市花山路15號

  第四章 學校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學校的權利

  1.按照章程自主辦學;

  2.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3.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

  4.招收學生,對合格者頒發學業證書;

  5.聘任教師及職工,實施獎勵或處分;

  6.管理、使用本校的設施和經費;

  7.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學校的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維護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4.以適當的方式為學生及監護人了解學生的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5.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6.依法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及教育主管部門監督。

  第十條 教職工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一切權利;

  2.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科研;

  3.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5.通過教代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務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有申訴權;

  6.使用學校設施、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7.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二)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貫徹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完成工作任務;

  3.履行教師聘約;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學習、交流活動,提高自身素質;

  5.帶領學生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制止學生不良行為;

  第十一條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勵。(獲獎權)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獲得公正評價權)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出訴訟。(申訴訴訟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學校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辦學責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由z市口京區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學校黨支部保證、監督校長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民主監督。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在校長領導下建立校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德育處、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大隊部六個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六章 學校投資與校產

  第十五條 學校是政府的全額撥款單位。勤儉辦學,杜絕浪費。

  第十六條 在辦學期間,政府對學校的全部投資和校產歸學校所有,受法律保護,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資產及其設施,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第十七條 學校多方籌措辦學資金,吸引各方投資和贊助,用于學校事業發展,所籌資金全部用于學校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學校招生與辦學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依據z市口京區教育局以“劃片就近入學”為原則在劃定的學區范圍內招生。

  第十九條 學校實行標準班化教學,每班學額在45人左右;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推行小班化教學,每班學額在30人左右。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愛心基金,為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完成正常學業提供幫助。

  第二十一條 學校督促教師參加進修與培訓,為教師提供展示才華的機會和舞臺。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教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在教師中實行績效工資、獎懲制度。

  第八章 聘用合同制與學校的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規定實施全員聘用合同制,維護教職工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 學校制定各工作崗位責任制,嚴格定編定崗,依照崗位責任,從嚴治校。

  第九章 學校的課程與教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國頒課程計劃,學校有權依照學校辦學思想理念對課程進行適當調整和充實。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有權在規定的比例內開設符合學校辦學思想理念的校本課程。

  第十章 學校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按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施依法治校,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實施民主管理,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工作應在民主程序內進行。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

  第十一章 學校辦學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學校爭取家長和社會力量對學校工作的支持,主動歡迎家長和社會對學校辦學的監督。

  第三十條 學校支持和鼓勵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工會)對學校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配合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的檢查與評估。

  第三十二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力爭納入ISO9000國際質量論證體系。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呈報z市口京區教育局核準后生效執行。

  第三十四條 學校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7.《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8.《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9.《教師資格條例》

  10.《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

  11.《江蘇省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

  12.《《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13.《z市中小學教師拔尖人才培養管理暫行規定》

  14.《口京區中小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在教職工代表大會,解釋權在校長室。

學校章程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惠東縣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第三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是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第四條本單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惠東縣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及業務主管單位惠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培養人才。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事;

  (三)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萬元;舉辦者出資金額萬元,占全部出資額的%。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一)辦學范圍:【必須具體明確,與業務主管單位確認的業務范圍一致】

  (二)培訓形式:短期培訓。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條本單位實行學校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為人【須單數,(3―25人)】。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或其他產生)。每屆任期年【最長4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

  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三)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或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并、變更或終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單位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七)罷免、增補理事;

  (八)內部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一)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理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章程的修改;

  (三)制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

  (四)審核本單位預算、決算;

  (五)決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七條理事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校長由理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本單位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本單位規章制度;

  (三)擬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內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六)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七)理事會交給的其他事項。

  本單位校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

  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國內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九條本單位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會計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接受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三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七章規章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管理制度(含保險保障規定);

  (二)教學管理制度(含招生規定);

  (三)教師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規定);

  (四)學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學籍制度);

  (五)財務管理制度(含收退費制度);

  (六)其他規章制度

  第八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

  (四)連續兩年未招生;

  (五)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六)自行解散的;

  (七)發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本單位自行登記管理機關發給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

  機關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20 年月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單位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全體理事會成員簽名:

  申請人(簽名)或民非單位(簽章)

  20××年××××

學校章程10

汪清縣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我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具體指導下,于20xx年3月開始起草《汪清縣天橋嶺林業小學學校章程(試行稿)》(以下簡稱《章程》),經過多方聽取意見,反復研究推敲,多次修改,現經全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章程》對本校的`辦學宗旨、主要任務、內部體制、教職工、學生及家長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形式、章程修改程序等重大問題,依法作了明確規定,對于規范學校行政管理,加快依法治校進程,促進教育改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據此我校擬將于批準之日起實行《章程》。

  以上如無不當,請予批準施行。

  汪清縣天橋嶺林業小學

  20xx年9月21日

學校章程11

  第一條 依據和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教育法規,結合學校實際,針對市內外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的狀況,為了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職業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章程,職業技術學校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xx市五星職業技術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學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制均為三年。學校為民營單位。

  第四條 主辦單位:xx市五星教育集團。

  第五條 協辦支持單位:市內各級政府各部門及市內外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人民群眾及私營工商業者。

  第六條 主管部門:xx市教育局。

  第七條 服務范圍:面向市內外初高中應屆和往屆畢業生。

  第八條 服務宗旨:以育人培技為本,探索科學有效的職業教育教學方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懂技術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的能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第九條 校訓校風:誠實、和諧、教書、育人;務實、求真、開拓、創新。

  第十條 教風學風:敬業、愛生、求實、進取;尊師、守紀、勤學、苦練。

  第十一條 辦學方向:誠信辦校、質量立校、特色強校、科研興校。

  第十二條 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理念。

  第十三條 育人目標: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生存、學會創新。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十四條 學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設董事會,董事會由董事長和董事等若干人組成。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董事長負責制,董事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負責人。董事長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在學校董事會的監督下,在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管理下,全面負責學校工作。董事會成員協助董事長負責某一方面或有關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長應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向學校董事會通報工作,自覺接受學校董事會的監督。董事長在對學校重大問題決策前,應主動征詢董事會的意見,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聘任與解聘,應經校董事會考核、研究決定。

  2、董事長應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接受民主監督。董事長在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時,應注意聽取教代會的意見和建議,范文《職業技術學校章程》。

  3、董事長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監督和考核。

  第十六條 在學校董事會領導下,在上級群團組織部門指導下,學校設置基層工會工作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等組織。

  第十七條 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在董事會的參與協調下,學校設董事辦公室、學生工作處、教務處、團委、總務處、招生就業辦等中層機構。

  1、董事辦公室在董事長指導下處理學校日常事務工作。

  2、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行為規范的管理、學籍檔案管理、國家資助款的申報和發放、保險辦理及理賠工作,校園安全保衛及綜合治理、校園廣播室的管理、學生寢室管理、學生會等組織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3、教務處負責教學教研工作,具體負責教學計劃編制及課程安排、職業技能鑒定和技術比武、教學考試考核等工作。

  4、總務處負責食堂監管、教學用品采購及保管、衛生保潔、基建維修等工作。

  5、招生就業辦負責招生、學生頂崗實訓的安排和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

  第十八條 教研組 根據培訓工種及專業情況,分設理論教研組和實訓教研組,在教務處指導下開展教學研究工作。

  第十九條 學校設圖書資料室,主要負責圖書和教材保管以及發放工作。

  第三章 運行機制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黨和國家對職業教育的發展要求,以及業務主管部門的指示,結合新時代需要和社會實際,制定學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1、學校中期發展規劃一般為五年,可與國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規劃在時間上同步。

  2、學校長期發展規劃一般為十年,可與國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規劃同步。

  3、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為公歷自然年度,兼顧職業教育教學工作學年度的特點。

  第二十一條 學校工作規劃由學校董事會組織擬定,交學校教職工大會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備案或相應批復后,學校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學校及學校內設部門、組織工作規劃、計劃、方案等在工作實施過程中,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政策變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適當變更。變更內容需交董事會通過后予以實施。

  2、注意工作過程中相應文字、圖片實物、典型經驗、學術成果等資料的整理。

  3、規劃、計劃、方案等實施結束后必須提前做出相應的工作總結,經董事會通過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4、學校內設部門、組織等,在學校整體規劃、計劃的指導下,結合本部門、本組織的特點和政策法規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要求,結合學校整體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交董事長審閱批準后,報上級相關部門,組織備案。

學校章程12

  當前占一半的學生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學習興趣不高或沒有興趣,不少的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不強,缺乏工作激情,教學質量平平,家長滿意度不高。如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質量強校,提高家長。社會滿意度?探索中,我有困惑,但更多的是圍繞困惑思考,在探究。實踐中成長。 聆聽了中國教育學會會長 顧明遠 先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改中心教學處處長付宜 紅

  女士。北京 師范大學 博士生導士 余雅風

  女士等教育專家的講座,促使我從當前的困惑中走了出來,進一步明確了質量強校的著力點:一是學校及教師要充分保障學生受教育權,不落一個學生,教學方式方法上盡量適合全體學生,幫助每位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有效提高學習興趣;二是全力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解決教師隊伍缺乏工作激情問題。

  學習興趣不高或沒有興趣,會引起學生厭學或輟學,是當前教育中的〝真問題〞,真問題的解決,應該使學生從被動的學習中走出來,有機會主動選擇,主動學習,在知識海洋中地探索中成長,享受付出帶來的喜悅與收獲,在成就中體驗。錘煉。作為一名學科教師應在這一方面深度思考,并著力實踐。 式教學,切切實實啟迪學生思維,使課堂有效。高效。提高學習效率為學生減負,轉變學習方式是當前學生提高學業成績的主要途徑,教師一定要指導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擯棄機械重復。死記硬背的學習方式,切忌以犧牲休息時間和身體健康的辦法來提高學業成績。關注學生心理為學生心理減負,學生學習的壓力源于家庭或自己,就家庭來說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將來一定考個名牌大學,來光宗耀祖,沒有考慮孩子的實際,給孩子很大的壓力;就個性強的學生來說,生怕別的學生比自己強,總希望自己一路取勝,怕失敗,失敗后又不能正確對待,實際上在自我施加的強大的'壓力下沒有取得好的學習效果,這就要求我們教師躬下身來做學生生活中的朋友。學習上的伙伴,勤指導,常鼓勵,幫助學生及時拋掉沉重的心理負擔,輕松學習。

  四是多給學生一些關愛,讓學生感受在校如在家的溫馨。當前受打工潮流影響,農村家長都外出打工,孩子留守在家在校,缺少父愛。母愛,性格會孤僻,習慣會變差,學習會不安心,這就要求學校及教師通過多種方式演繹父母愛。像當前我縣各校建設〝留守兒童之家〞的措施就非常好,不必多大投入,就給留守孩子一個〝家〞,讓孩子們在〝家〞中上網。看電視。打親情電話。進行親情 視頻,在這里緩解思親之緒,在這里感觸教師演繹的父母愛。

  顧明遠

  先生在學術報告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教師〞。這一觀點決不是對教師的貶低,更多地強調了教師本身要豐富內涵,學校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激發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作為一名校領導,應該關注教師生存狀態,為教職工減負,喚起他們的責任心和事業感。

  一是經濟上為教師減負。建立健全教師關愛機制,結合實際擬定慰問。幫扶教師制度,關注教師家庭經濟困難,解決教師在生活的實際問題,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創勤工儉學經費提高職工福利待遇,盡量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二是心理上為教師減負。多關注教師自身的情趣和心理狀態,多開展一些教職工文體活動,通過集體活動倡導教職工心態平和,積極上進,遠離消極,扔掉煩惱,只有自己陽光,才能給學生帶來陽光。 三是工作上為教師減負。進一步夯實〝訪萬家平臺〞,讓家長明確自己就是孩子〝第一位式的教師〞。教師不是所謂的〝保姆〞,要盡到家庭對孩子的培養責任,理解。支持教師,讓教師用更多的精力提高教學質量。合理配置師資,做到學科配套,讓教師找到合適的崗位和展示的舞臺,這樣一來,他們工作起來就會得心應手。輕松愉快。

學校章程13

  開展健康促進學校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是我們學校應盡的職責和義務,為進一步確保學校各項活動的開展,促進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章程。

  一、確立完善的健康政策

  1、學校建立衛生制度,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2、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3、學校制定禁止吸煙、喝酒及影響學生生理、心理健康的制度。

  4、學校保證男、女生在利用教育資源方面的平等。

  5、學校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6、學校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時做好地方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二、維護學校衛生的物質環境

  1、學校采取措施,使環境保持安全衛生。

  2、學校提供足夠的衛生設備和安全飲水。

  3、鼓勵學生愛護學校公共設備。

  4、學校努力確保盡可能好的物質條件以盡力完善學習環境。

  三、建立和諧的學校社會環境

  1、學校努力創建一個相互關心、信任和友好的校園環境。

  2、學校努力給生活條件較差的.學生予以適當的支持和幫助。

  3、學校努力提供一個使所有學生都受到重視,所有優差學生都受到關愛的環境。

  4、學校努力關注家長的教育需求。定期召開家長會,聽取家長意見和建議。

  四、努力營造良好的社區關系

  1、在學校生活中提倡家庭和社區的參與。

  2、學校積極地與當地社區建立聯系。

  五、幫助獲得健全的健康技能

  1、學校把健康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工作之中。

  2、健康教育課程設置應充分考慮學生在理論上理解以及在實踐中的應用能力的培養問題。

  3、教師應做好足夠的準備,充分發揮健康促進學校關鍵參與者的作用。

  4、其他的有關人員(家長、管理者等)應基本掌握與健康促進學校有關的技能。

  六、提供優良的健康服務

  1、學校盡量為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務。

  2、學校盡量爭取有關部門對學校健康促進工作提供幫助。

  3、學校適時請衛生部門對教師提供技能培訓服務。

學校章程14

  第一條 家庭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教育的重要渠道。為了進一 步優化育人環境,完善學校育人體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 的教育網絡,促使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特成立家長委員會。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是我校學生家長自愿參加,配合學校年級、班級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內群眾性教育組織。

  第三條 我校家長委員會分班級家長委員會、年級家長委員會二級,一般以班級家長委員會為主,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負責組織。

  第四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由熱心教育事業、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教育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組織活動能力比較強的家長5—7人組成,由班主任推薦、全班家長會討論通過產生;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選由班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五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由本年級各班的家長委員會民主推選一位委員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級組長推薦。年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的職責: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緊密配合學校、教師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和整體素質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現狀,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經驗,創造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家庭教育環境。

  3.調查了解本班、本年級學生思想動態、行為習慣及學習。體質等情況,協助學校和班主任、年級組長對學生進行教育,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4.收集、反映家長、學生和社會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學校改進工作。

  5.支持、參與班級、年級和學校開展的各項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聯系工作。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會議,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根據實際情況,與家長委員會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學期舉行1-2次。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在協助學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績突出者,由學校整理材料,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單位,供表彰和宣傳,并通報學生家長所在單位。

學校章程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本組織的正式名稱為xxxx職業技術學院足球協會

  英文名:xxx

  第二條 性質:本協會是由xxxx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自發組織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宗旨

  一、遵守xxxx職業技術學院有關規章制度。

  二、團結我校足球愛好者,積極調動同學們對于足球運動的積極性,促進足球運動在我校的健康發展,為增強同學們的體質、豐富同學們的課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水平和為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貢獻力量。

  三、積極組織各種足球訓練及競賽活動,加強會員之間與各協會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條 精神:堅持不懈、勇于拼搏。

  第五條歸屬管理:xxxx職業技術學院足球協會接受學生處及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指導。

  第二章 業務范圍及內容

  第六條 本社團的業務范圍

  積極開展各種足球競賽活動,組織會員訓練,提高會員的足球技術和拼搏精神。

  第七條 職責

  一、搞好xxxx職業技術學院足球協會自身組織建設,廣泛聯系和團結各協會,使其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二、積極開展與其他高校的足球交流活動,增強與各個高校間的友誼。

  第三章 會員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凡是對本協會有興趣的xxxx職業技術學院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參加本社團活動的權利;

  三、有按規定優先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活動及發展方向有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對本社團及本社團組織的活動有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第十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和執行本協會章程、決議和決定的義務;

  二、自覺維護本協會的聲譽、形象及權益的義務;

  三、完成本協會分配的任務的義務;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十一條 退出xxxx職業技術學院足球協會的規定

  一、凡有要求退出本協會意愿的會員必須提出申請,并經審批后方可予以退會。

  二、會員退出后將失去會員資格及對本協會所賦予的權利。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及其產生的主席團,會員代表大會的權利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委員。

  3、決定終止事宜。

  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組織機構的設置:

  下設主席團、秘書處、競賽部、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裁判部、財務部。各部長任期為一年(如遇到特殊情況將由主席召開會員大會商討人事變動)

  一、主席團

  1、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門部長組成。

  2、主席團的職權:

  ⑴制定本學期活動計劃。

  ⑵組織協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秘書處

  1、秘書處由一名秘書和副秘書長及若干委員組成。

  2、秘書處的職責:

  ⑴負責本協會文秘工作,包括做好會議記錄,協助各部門制定各種規章制度。

  ⑵協助協會主席管理好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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