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協議書通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協議書1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共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期限為20年,即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土地上面建設房產作經商、居住和普通貨物倉儲等用途,但不能用作化學危險品倉儲或有特殊氣味造成影響周邊居住人員身體健康的貨物倉儲。
乙方將出租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的報批手續。
租期滿后,乙方在承租土地所有建筑物歸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愿意接收則由乙方負責清理,恢復土地原貌。
第四條 乙方保證在承租土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方建設項目的設計圖紙提供1套給甲方,甲方協助乙方申辦報建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 土地租金按月計算,每月租金人民幣××××元(大寫:×仟元
正)。按年支付租金,第一年在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交清,以后每年第一個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當年的租金。合同期內,前10年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租金數額進行變更,從第十一年(含第十一年)甲方有權按市場價格適當增加租金。
第六條 雙方簽定合同且乙方交清第一年的租金后,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出租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出租土地,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收取租賃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 租賃期間,垃圾費、污水處理費或如遇到城市體制改革需要征收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費;土地價格使用稅費由乙方向甲方繳費,甲方代向稅務部門繳納。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水、電裝表計量按月交費,如果乙方不按規定時間交費,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 甲方應保證土地及其繳納建筑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并保證土地及建筑物外部、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使用出租土地過程中,如出租土地受到侵害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二條 乙方在使用出租土地時,要嚴格遵守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承擔土地使用期間(包括建設期)和經營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土地時;合同解除時,如果政府補償屬于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和賠償金部分,甲方按面積比例和使用年限比例計算賠付給乙方。
(三)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
第十四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叁個月;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承租土地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
第十五條 因下列情形,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甲方遲延交付出租土地壹個月以上;
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及時遷離承租土地,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承租土地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遷離承租土地,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承租土地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供應等。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且違約方還要支付違約金1.2萬元給守約方。
第十九條 乙方承諾遵守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土地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
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崇左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2
借方(甲方):天津市xx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借用方(乙方):天津xx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北辰雙青項目部乙方因北辰雙青新家園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向甲方借用辰雙青新家園4#地塊作為道路施工材料(碎石、白灰粉、煤灰、土方等)臨時堆放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無償將4#地塊借用乙方,雙方協議如下:
一、如甲方需用該地塊,乙方需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清場,予以歸還。
二、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三、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定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土地協議書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 的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共計人幣 元,承包給乙方。土地四至: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每三年結清一次,在每隔三年 月 日前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本合同有效期 年。
四、地上物的處置;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進行平整或其它治理,對原土地上的荒草雜樹可以清除,但不對予進行賠償。承包期滿后,原地是平地的,按原有面積歸還,原地是坡地的,平整后按實際平整后的'畝數進行歸還甲方。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對所承包出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乙方可對承包到的土地進行轉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合理使用該土地。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土地備案登記一份(暫由甲方保管),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_________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居委會)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經核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整治協議。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復墾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畝,旱地按_________元/畝,非耕地按_________元/畝標準收取),于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臨時用地上從事臨時簡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后,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后_________個月內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復墾標準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額的'50%。
七、若在臨時用地期滿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的。
乙方同意甲方不返還土地復墾押金,全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整治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九、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5
甲方:新化縣上梅鎮新田村11組
乙方:新化縣上梅鎮新田村11組村民劉錫奎
甲方有廢水塘一口座落在本組所轄新洋公路右側,經甲方召集本組全體村民會議協商決定,一致同意公開出售。乙方因小孩均已成家,無房居住,擬購置該宗土地建房,故參與競標,且一舉中標。現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廢水塘占地面積1323.125平方米,即沿公路長36.5米,縱深寬36.25米。具體四抵為:東抵新洋公路,南抵劉豐旺石坑,西抵劉明長稻田,北抵老塘堤。
二、水塘內的東南角有本組村民禹玉屏的一塊自有土地,占地面積47.75平方米,乙方已與禹玉屏另簽協議,另付土購置款7160元,并已列入本協議的四抵之內,甲方予以支持確認。
三、水塘土地價格為中標價,共16萬元,含所有稅費在內。另交村民禹玉屏自有地款不在中標價內。
四、水塘土地出售后,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出示有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建房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幫助乙方解決和處理好在建房中所遇到的'一切問題和周邊關系,甲方所有村民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預乙方的建設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刁難乙方施工。
五、甲方有責任和義務提供乙方在建設時所需要土石方填充,宅基地平整,圍墻建筑,水電安裝等方面的便利,但這些項目的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在簽字時,甲方在正本上需安排領導及代表簽字,在副本上本組村民均需全部簽字。簽字后的副本附在正本后面。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需雙方共同協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單方終止此協議,此協議簽字程序完成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送呈監證機關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
監證機關:
20xx年X月XX日
土地協議書6
甲方:xx,男,住xx,身份證:xxx,聯系電話xx。
乙方:xx,男,住xx,身份證:xxx,聯系電話xx。
監證人:xx,男,住xx,身份證:xxx,聯系電話xx。
茲有乙方原分責任田一塊,與甲方在分配、管種上發生糾紛,經與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土地位置,該土地位于原試量棉花廠北邊,東鄰試高鄉鎮公路沿,南鄰原生產隊小路,西鄰: 、北鄰: 、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東鄰丁軍廷宅基。西鄰 。北鄰丁新愿宅基。南鄰 。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調換,互不找補土地及財物。
四、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原生產隊分給乙方的兩塊地,即:本協議第一條標明的土地及鹿新運河北沿一塊土地三畝(東鄰、西鄰。)的.土地使用、所有權歸丁建偉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監證人: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條理》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建設____________項目,劃撥國有土地____公頃(____畝)。
二、劃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詳見附圖)。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劃撥土地包干費用____元,繳納征地管理費____元,兩項費用合計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繳付上述費用的方式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為。
五、甲方在該宗地經依法審批____天內將前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劃撥的土地用途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用途。
八、本協議劃撥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甲方有權按法律法規規定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檢察;乙方只有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九、本協議所列劃撥土地費用中已(未)包括應由乙方繳納的新
菜田開發建設基金、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補充耕地開墾費。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應按國家規定交納稅、租、費,其具體標準及繳納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除以上條款外,雙方同意分別承擔下列義務,享有下列權利:
十一、本協議按土地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土地(該土地的具體情況見附件說明)_______________畝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公歷為準)本合同期滿后,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該地的水電設施等能滿足乙方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水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盡本條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五、乙方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該建筑物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可以將本宗土地使用權轉租,但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八、本宗土地前_____年的租金為__________元/平方米,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元,前三年由乙方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元給甲方,余下的_____元由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后幾年的租金根據市場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如逾期交納租金,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加付相當于當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甲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即須確保對該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如果因為該宗土地的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相關補償或賠償金優先用于補償乙方損失,補償范圍和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雙方認同的價格評估部門確定,余下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終止后,如果雙方不再續訂合同,乙方在該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處置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受領并向乙方支付按市場價折舊后的對價。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10
征收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收單位:鄉(鎮)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項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征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征收面積及四至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積畝,其中水田畝,旱地畝,園地畝,宅基地畝,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未利用土地畝。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詳見征地勘測定界圖)
二、征地補償費項目及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征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甲方應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元。
2、安置補助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叁佰玖拾萬零貳仟肆佰陸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由青苗核實工作組負責調查種類、數量、權屬等,補償按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征地補償費共計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征收土地協議簽訂后,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行文請示撥付征地補償費,經縣財政、國土等部門核實報縣政府同意后,由縣財政將征地補償費撥付給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征地補償費轉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截留、挪用。
四、其他事項
1、征收縣城近期規劃區內和巴邱鎮規劃區內用于城市建設的集體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預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組發展生產、村內公益事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解決農民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及就業培訓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征地補償費用后7日內,乙方應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凈地交給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收繳土地。
3、甲方在告知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上搶栽、搶種、青苗和搶建建筑物、構筑物,否則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權歸國家。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及土地被征收所在地鄉(鎮)政府各持壹份,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勘測技術報告及勘測定界圖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鄉(鎮)政府代表(簽章)
鑒證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
土地協議書11
(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承包戶: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徹底改善群眾人居環境,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將大洞河橋頭二荒地塊作為建設高山易地移民居民點建房用地。經農業社與土地承包戶充分協商,本著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就土地補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地補償面積 畝,補償標準為每畝3000元。補償金額為 元(大寫: )
二、土地界畔:以界柱和丈量為準。
三、補償款付款方式:由農業社在20__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故意干撓、阻止施工,若乙方故意造成甲方施工中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違約須支付另一方違約金1000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村民代表(簽字):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土地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祝村前山土地平整復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祝村村前荒山開荒土地平整復耕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承包期限共計叁年自20____年11月30日至20____年11月30日止。
二、承包平整復耕面積為44畝,合計款項為伍拾貳萬元整。開荒平整涉及遷墳費用計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由現行政策標準執行),甲方自行遷墳,所產生別的費用乙方概不承擔。
三、復耕后土地直接承包給乙方,計50畝(多退少補),租期20xx年,每年租金17500元,租金一年一付,乙方需給村修一條路上山,路基有村提供并協調,甲方補助乙方人民幣
柒萬元整。
四、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伍萬元,甲方需100日之內遷墳結束,等遷墳結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肆拾萬元。遷墳事宜由甲方自行協調解決,如延誤工期由甲方負責。
五、開荒復耕期間涉及到現存的`青苗費用由乙方付給甲方400元/畝,下年原則是不播種,如果自行播種,不再賠償。
六、在承包復耕期間,乙方所承包荒山及土地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平整土地時所出土方、青苗及其他等歸乙方所有。
七、開荒復耕期間如發生土地所有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涉及到政府政策問題與村無關。
八、協議簽訂生效后,如乙方三年內平整工程未完成,由甲方收回,所付承包款不退,并按第三條租賃給乙方,并付租金。如甲方中途違約,按乙方付款額的雙倍賠償給乙方。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共二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承包人):
20____年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設35KV變電站-10KV變電站線路,故損壞4根在莊上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合同法》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35KV-10KV變電站占用土地。位于柳林縣曹家山村曹家山煤礦礦區外河道邊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乙雙方約定該宗土地的補償價格為捌仟伍佰元整,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小寫:9000元整)(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莊上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莊上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土地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為了很好的利用土地資源,不讓土地流失,不讓土地資源浪費放荒,甲乙雙方有各自所需的發展理念,已通過租地方的認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使用大者茶村龍岔河彎子田放荒多年(已承包給普元生)的土地換乙方的彎子田放荒多年(已承包給普元生)的土地。
二、土地互換的四至界限
1、甲方土地(東至克勒山腳,南至原李中林地邊齊,西至河方原甲方擋建過窩鋪的大石頭邊齊,北至李洪祥地腳齊)的中間所有土地為與乙方互換地面積。
2、乙方土地(東至乙方擋建過窩鋪的大樹腳,南至連接乙方土地,西至河,北至李福義地腳齊)的即;
李福義地腳的第一塊地起往下方南面到第塊土地共有塊土地為與甲方互換地面積。
三、甲乙雙方土地換后永遠不變,以本次換定的.土地為各自享有權,如:以后有土地享有權確權登記政策,雙方照本次土地互換后所得的地界面積辦理各自的相關證件,在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須互相配合協助辦理。
四、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后,乙方保證已換給甲方的土地不準讓租地方隨意開挖整合土地使用,除自然災害以外,租地方必須保持原來土地地形不變,面積不減少。并且讓租地方在本協議書上簽字認可為證。
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幣壹拾萬元¥元,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賠償違約金。
六、本土地互換協議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租地方,作證單位各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租地方:
作證單位:
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因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 市 鎮 村土地 畝,用于 等設施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土地復墾規定》等有關法律和文件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地年限:xxxx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二、乙方不得在臨時用地范圍內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并應將耕地耕作層的土壤剝離并堆放在指定地點,統一集中用于土地復墾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乙方應在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土地原貌(耕種條件),復墾的土地必須由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
四、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參照本市耕地開墾費繳納的'有關規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保證金 xxxx萬元/畝,共計 xxxxx.xx 元。
土地使用完畢并復墾后,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土地復墾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如乙方不履行義務或在規定時間內履行不及時,則由甲方負責組織復墾,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須在用地期滿之日30天前報經甲方同意后,需辦理相關續期手續。
六、本協議一經簽訂需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甲方(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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