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1
合伙人: , (以下簡稱甲方)男, 歲,現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簡稱乙方)男, 歲,現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簡稱丙方)男, 歲,現住址: 。
上述合伙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項目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伙期限: 本協議所列項目完成協議終止 。
第三條、本合伙出資比例為40%:30%:30%;合伙人共出資 伍拾萬元整 。其中 甲方 出資現金與設備,另以技術和經驗折合人民幣共計 叁拾萬 元入股。 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 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合伙人于 以前將資金與設備交齊。
第四條、本合伙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伙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余分配
1、因“項目方”(非本協議合伙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設備出資方,故前期盈余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設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設備成本費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伙人分配事項
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同時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決定委托 甲方 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并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后勤工作。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維護合伙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第八條、未經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權限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2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4、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a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利益共享,風險公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______。主要經營地: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比例為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提的基礎。
(二)合伙人的出資按人民幣______萬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3、清算后如有剩余,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后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議第六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
第十一條:其它
(一)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它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4
甲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伙經營理發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甲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后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后一并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乙方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方監管,在每月日核算雙方簽字后,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于雙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并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后期他人入伙,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轉讓出資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作終止后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后即為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涂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乙方為___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并轉告甲方;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制造廠征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范圍
為了便于工作,甲方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甲方備查;
由于個別船舶收取傭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甲方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傭金
甲方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傭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傭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余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后支付。
當需要由甲方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傭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對甲方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甲方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甲方的職責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秘密外泄。
7、職權范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甲方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甲方。
8、利害沖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簽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征求甲方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于甲方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后,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傭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合伙人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6
合伙人:_________
合伙人數:_________個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合伙人充分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合伙人名即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_________;
(一)合伙人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提的基礎。
(二)合伙人的出資按其承擔的出資額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二人負責合作運營資金,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以人工和技術等作為其投資。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六)債務分配: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七)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八)三個合伙人,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第六條:經營方式,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對于合伙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伙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伙人追償。
(三)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力和義務:
(一)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二)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的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十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多數服從少數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二條: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入股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應按入股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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