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東協議書(通用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伙股東協議書(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股東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普通合伙)。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伙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
七、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潤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5.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伙事務的執行
1.委托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方作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伙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及合伙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經全體合伙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伙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伙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余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業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合伙股東協議書2
甲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乙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友好合作、共同發展、雙盈之目的,就數碼類產品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地點:乙方借用甲方座落在寧德市____同方電腦專賣店入口處一部分用于數碼類產品銷售,借用期半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2、合作費用:合作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場地使用費每月人民幣捌佰元整。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費。
3、合作要求: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合作地點只能作為數碼類產品銷售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賃期間不能破壞甲方專賣店整體形象。
4、付款辦法:合作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應當在當天內向中甲方交付保證金捌佰元(雙方合作期滿后,場地及設施能完好交還甲方,甲方應如數退還保證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場地的原則,場地租金每月一日交一次,首次隨同保證金交清,交納。
5、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一方承擔。
。2)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把場地轉租他人或與人對換,如有違反,甲方除有權收回場地外,乙方應按年租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逾期每一天按月租金和其它費用的2%向甲方交納滯納金,以此類推。逾期半個月未交納租金的除按上述實行外,甲方有權收回。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合伙股東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與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吧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xxx網絡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整,F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xxx網絡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xx網絡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x萬元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整。
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股東協議書4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并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為: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_5。28%_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為50765元;乙方出資25%,為29882元;丙方出資25%,為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為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后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__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后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伙股東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伙協議,并自愿就合伙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范圍: 干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準的為準)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伙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并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占50%。雙方同意僅對合伙組織的凈利潤進行分配,凈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后,該合伙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伙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凈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事務執行人
1、合伙人會議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耿XX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伙事務執行人公布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伙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X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伙事務執行人;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務執行人
1、本合伙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XX。
2、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伙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伙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本合伙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
(3)合伙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人終止后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并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伙人收取債權、清償合伙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先后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伙組織債務,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X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股東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合伙經營公司,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伙經營項目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
2、合伙期間,根據市場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經營項目以及增加投資額。
第二條、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甲乙丙三方以現金形式出資,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額的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期間的風險、負債負擔、利潤分配
1、甲乙丙三方堅持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
其中對于合伙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伙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甲乙丙三方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伙人追償。
2、合伙經營的收入在應繳納的稅費、勞務報酬等經營費用之后的利潤應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丙進行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合伙工商登記、報稅
由甲方辦理工商、稅務等證照登記事宜。
第五條、合伙經營管理
1、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均需認真負責,用心經營。
2、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聘用勞務人員等資金使用事項應須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六條、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重新調整合伙出資比例以及債務、利潤分配比例。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新入伙的合伙人對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經營的債務與其他合伙人對外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2、合伙經營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法律政策調整),經合伙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業務,假如退伙導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繼續經營,則合伙組織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繼續經營的合伙人)應共同進行合伙業務終止的清算,經清算的合伙資產應在償還合伙債務之后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盈余分配,打算繼續經營的一名合伙人應出資收購合伙資產,其收購的出資資金作為合伙人財產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應對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經營債務應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清償責任,但是對外負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比例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有權向其他應負清償義務的合伙人追償。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條款償還應承擔的合伙債務之后其出資可以退回,出資不宜退回的可以從合伙財產中折價給于補償。
第七條、合伙期限
本合伙業務經營期限暫定為五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
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八條、甲乙丙三方的特別約定
1、鑒于工商、稅務證照等均辦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丙三方特別約定,對于合伙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含罰款)均應由甲乙丙三方以合伙財產共同負擔,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賠償(含罰款)的,應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一方負擔超出自己應負擔比例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九條、合伙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情形則合伙終止:
。ㄒ唬┖匣锲跐M;
。ǘ┖匣镫p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的;
(三)合伙經營的業務重大虧損已難以繼續經營的;
。ㄋ模┖匣锶送嘶,只剩一名合伙人繼續經營的;
。ㄎ澹┢渌梢幎ǖ那闆r。
第十條、合伙清算
合伙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組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其職責包括:
(一)清理合伙財產,編制財產清單和負債表;
。ǘ┨幚砼c清算有關的合伙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ㄋ模┣謇韨鶛唷鶆;
。ㄎ澹┨幚砗匣锴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砗匣飬⒓釉V訟或者仲裁活動。
。ㄆ撸┓峙浜匣镓敭a、利潤。
上述清算事務完畢,則合伙組織自動解散,本合伙協議即失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伙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含增加的入伙人)應誠實守信、友好合作,共同處理合伙期間的問題,努力提高經營業績,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嚴重損害對方合法利益,給合伙經營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約束力。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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