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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律師實習協議書(精選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4律師實習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律師實習協議書 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年取得法律資格證書,希望從事律師職業,現經甲方同意到該所實習,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派或乙方選擇在甲方所內挑選一名有資格的執業律師為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律師業務工作與學習。
二、乙方的實習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給乙方發放生活費用________元/月。
四、甲方應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并督促指導律師認真履行指導職責。
五、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實習所需的.辦公條件。
六、乙方原則上實行坐班制,需外出辦理相關律師業務時,應在辦公室行政主管處備案,告知外出內容及時間,其余時間按照行政人員作息時間進行考勤。
七、乙方連續無故缺勤超過七天的,甲方可以無條件辭退乙方。
八、乙方離職前一周內必須通知甲方,并辦理好相關交接工作。
九、乙方在實習期間不得以律師名義承辦案件,不得單獨執業,不得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并服從指導律師指導。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律師實習協議書 2
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性別:
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證號:
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號:
聯系電話:
實習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實習指導律師姓名:
律師執業證號:
執業年限: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的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和實習律師事務所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習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
第一條:實習人員自有管轄權的律師協會完成審核登記之日起在實習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限為一年。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實習指導律師應當按照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的《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務訓練指南》,指導實習人員進行律師業務基礎技能訓練。實習指導律師應當制定《實習計劃》,《實習計劃》可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三條:實習人員實習期間應該聽從實習指導律師的安排,虛心學習,認真完成指定任務。
三、實習紀律
第四條:實習人員必須遵守律師執業紀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維護集體榮譽,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各項制度的管理,保守實習律師事務所商業秘密。
第五條:實習人員違反實習紀律的,實習指導律師可以教育糾正,如情節嚴重,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實習。
第六條:《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間紀律規范》,作為本協議附件。
四、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權利:
1.了解對律師(含實習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實習律師事務所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2.遇到法定、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義務:
1.遵守《律師法》及律師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日常管理;
2.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指派從事實習律師、律師業務,實習律師期間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
五、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權利:
1.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對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實習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2.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具體表現,對其品行、操守及其是否適合律師職業作出初步判斷;
第十條:實習律師事務所的義務:
1.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為實習人員提供必要的實習環境和條件;
2.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表現,如實作出《實習鑒定書》;
3.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正式實習前,對實習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實習人員、律師事務所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費用
第十二條:協議雙方就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費用問題約定如下:
1.實習人員任實習律師期間,按照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考核辦法計算報酬,但不得低于麗水市最低工資的標準。
2、實習律師事務所為實習人員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八、實習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協議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實習協議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幾種方式:
1.協議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2.協議期滿,自動解除;
3.協議雙方或一方出現違反相關規定或約定的行為,本協議可以單方解除;
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協議及附件共3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實習人員1份,實習律師事務所1份,審核登記機關1份。
實習人員(簽章):
實習單位(簽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__年___月__日
簽訂地點:
律師實習協議書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共同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所的組織形式: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
第四條 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伙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伙協議、律師事務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五條 合伙人會議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
第六條 合伙人會議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推選本所和管理機構的負責人;
(三)制定本所的內部管理制度;
(四)組織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執業情況和律師執業情況);
(五)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六)決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決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財產處置;
(八)審議對本所律師的獎勵和處分;
(九)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
(十)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后的十日內。經三分之二合伙人提議,可召開合伙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合伙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伙人應當對議定事項內容進行認可并簽字,以備合伙人查閱。
第八條 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六條(六)、(九)、(十)項由與會全體合伙人及出具書面表決意見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條所列(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從合伙人中產生。每次選舉得票最多的為本所負責人人選,第二至第三名為副主任。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負責對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和內部事務進行管理,對外代表本所,依法承擔對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的管理責任。
第十條 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全面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合伙人會議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崗位津貼在年度終了時由管理合伙人根據行政主任的工作表現提出方案交合伙人會議審議,最高不超過全所全年業務收入的X%。
第十一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收益分配、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沖突審查、年度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債務承擔方式、虧損承擔
第十二條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實行收入提成制或者薪金制,具體標準為:
第十三條 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事務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該項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并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四條 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后,積余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伙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余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伙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五條 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伙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攤。分攤后的合伙人對有過錯合伙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則先由律師事務所承擔支付責任,律師事務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章 合伙人變更
第十七條 吸收新合伙人。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為合伙人,其條件為: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伙人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并履行“合伙協議”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伙資本。
符合上述條件并申請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會議討論決定,并與新合伙人簽訂書面協議,報市司法局批準,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 合伙人退伙。
(一)退伙須提前三個月向合伙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并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伙人退伙時應對合伙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占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并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原則和規定處理合伙財產:
1、退伙時合伙人會議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占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進行支付;
3、留置所退財產份額的15%,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退伙人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余利潤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對。
第十九條 對合伙人的處罰。
(一)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伙直到除名的處罰。
上述處罰并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經3名以上合伙人提議、過半數合伙人附議,合伙人會議應當對該合伙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伙人以外的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如有超過90%及以上合伙人表決確定不信任該合伙人時,合伙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伙的決議,合伙人會議無須對該合伙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伙人申辯。
(三)當合伙人會議作出“勸其退伙”決議時,該合伙人應在15天內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按退伙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書面申請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報市司法局批準,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合伙人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合伙人會議應當將其除名。
(四)經全體合伙人(除當事人外)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并:
1、按除名時合伙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現金支付;
3、應留置其可領取財產的20%,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如其行為可能對本所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合伙人會議有權增加該留置的比例和時間及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當時支付確有困難,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條 事務所因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對合伙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的,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并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伙人商定,具體列入本協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自本所批準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的解釋權歸全體合伙人會議,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機關審核批準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實習協議書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包括計算機軟件、侵權人的`相關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三、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項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并非由乙方從事本項目有關人員披露或乙方從事本項目有關人員授權披露的信息;
(3)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項目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六、如果雙方最終不能達成合作,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所有包含或反映有關評
價資料信息的書面資料。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律師實習協議書 5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聘請企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內容
1、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等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2、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在協議期限內,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漸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2、協議期限內,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合作負責人
1、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事務所聯系。
2、甲方聯系負責人: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3、律師事務所聯系電話:_______。
第五條:違約條款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服務期限雙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
2、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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