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承包協議書3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承包協議書 篇1
簽約地:市
甲方:
乙方:
為對職工食堂綜合管理,提高職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職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范圍
承包經營甲方職工食堂,負責供應甲方職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后,可根據職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煙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作其它用途。
二、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管理人員:早餐元/人;午餐元/人;晚餐元/人;夜宵餐元/人;通宵餐元/人;
普通員工:早餐元/人;午餐元/人;晚餐元/人;夜宵餐元/人;通宵餐元/人;
其它人員:早餐元/人;午餐元/人;晚餐元/人;夜宵餐元/人;通宵餐元/人;
三、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為:年。期滿后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場地使用及有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目前屬于甲方廚房所有的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破爛部分及廚房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好配齊,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3、承包期內,甲方(乙方)負責(水、電、燃料面議),其費用標準需根據本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料供應商統一標準核算,水每公噸元,電每千瓦時元,燃料每公升/斤元,隨之每年市場的價格調整收取費用。
4、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定批準。
五、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飯菜供應分類:a刷卡進餐;b憑現金進餐;c憑飯卡進餐;d憑飯卡進餐;
2、憑進餐每餐價格元,葷素兩米飯,例湯自取。
3、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戶滿意。
4、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于個(其中葷菜類不少于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于個。
5、膳食供應時間:早餐:—:;午餐:—:;
晚餐:—:;夜宵:—:;
通宵餐:—:;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溫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2、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舍棄。
3、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并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制度的建立
1、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采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
,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附件《》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后,乙方需在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
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
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出讓方):洪洞縣劉家垣鎮嶺南村民委員會 乙方(受讓方):洪洞縣劉家垣鎮嶺南村村民劉元平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
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政府蓋章:
20xx年7月1日
承包協議書 篇3
發包方(甲方):常德武陵農資大市場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訊地址:
授權代表: 職務: 身份證號:
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經營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將位于常德“武陵農資交易大市場倉儲中心”的 棟 的倉庫(以下簡稱承包經營物)租賃給乙方使用。承包經營物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平方米(共 間)。
1.2 本承包經營物功能為 ,承包給乙方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變承包經營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 本承包經營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限
2.1 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續包須于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承包經營事項重新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續包要求,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作任意處置。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三條 承包經營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經營合同生效日起 日內,甲方將承包經營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過七天,則應按乙方應交付承包金的日萬分之五給予乙方損失賠償。
第四條承包經營費用
4.1 承包經營保證金
本租賃合同的保證金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幣 元(大寫: )。 備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為平價部分 間,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議價部分 間,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承包金總額為元(¥)
第五條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幣 元,余
額元于承包經營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否則甲方取消給乙方的所有優惠,承包金的總額按人民幣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應付款項如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
取消該承包經營合同,并不予退還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無權異議;如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其他: 。
5.2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得租金、電費及因本租賃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完好無損的承包經營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七日內,甲方將向乙方退還承包保證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數乘以拖欠承包金總額的萬分之五。
第六條承包經營物的轉讓
6.1在承包經營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承包經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盡力使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將其承包的標的物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立即收回該承經營物,并不予退還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無權異議。若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七日內乙方仍占有倉庫不予退出,則倉庫內貨物視作乙方放棄,甲方任意處置。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7.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承包經營物附屬射死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承包經營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承包經營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日常檢查監督權。
7.2 乙方在承包期間對承包經營物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保管之責,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應愛護承包經營物,因依法使用不當造成承包經營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維修,甲方可自行維修,所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本倉儲中心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2 乙方應在承包經營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房屋內消防設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經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物須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并在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完成。
8.4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承包經營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合理時間內檢查承包經營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予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保險責任
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甲方負責承包經營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承包經營物內乙方自有的財產及其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罰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物業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承包經營期滿之日前或提前終止之日前將承包經營物打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承包經營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承包經營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經營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常德市法規及甲方有關承包經營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應向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付。 第十一條裝修條款
11.1 在承包經營期內如乙方須對承包經營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且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共用部門及其他相鄰用戶造成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正。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承包經營物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承包經營物的轉包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承包經營物的部分面積轉包,但轉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包戶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包而改變。
如發生轉包行為,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包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轉包承包經營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包協議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于轉包戶的轉包合同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包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關轉包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
方終止本合同時,轉包合約同時終止,轉包戶無條件遷離承包經營物。乙
方應將轉包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包協議簽訂后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甲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包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6、乙方因為轉包行為的轉包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13.1 在承包經營期內,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業管理費(如有)超過一個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繳納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全額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經營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單不限于乙方及轉包戶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業管理費(如有)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承包經營物內的財務(包括受轉包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將申請排名留置財務擁有抵償應支付的因承包經營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3.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14.1 若因政府有關承包經營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政府行為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二款執行。
14.2 若因規劃變更須拆遷倉庫,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內無條件搬遷,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補償,合同同時終止。
14.3 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起發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該向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正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包協議的,乙方應于承包合同終止之日或其經營期限屆滿之日遷離承包經營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承包經營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雙倍承包金,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承包經營物,并強行將承包經營場地內的物品搬離承包經營物,且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第十六條廣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經營物建筑物的本體上設立廣告牌,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并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
若乙方須在承包經營物建筑物的本體上設立廣告牌,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常德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
甲方做為發包人,甲方作為承包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八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出發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的電話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對方即本合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七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送達。
第十九條適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發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常德分行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1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其他條款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2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氣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發包方(甲方):常德武陵農資大市場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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