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就業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最新就業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就業協議書1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其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就業協議書是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的重要依據,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意境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系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二、就業協議書的性質和特征
從法律意義上說,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征。因此,就業協議收應是人(畢業生、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蔻關系(聘用關系),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征: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產。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大型企業集團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三、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于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鑒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于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原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再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才簽訂。
4、目的不同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發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5、適用法律不同
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分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四、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按規定的程序簽訂協議
畢業生憑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后交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此程序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5、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就業協議的解除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屬違約行為。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依據,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解除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取消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須征求學校同意。
六、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后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名畢業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學生違約,會給用人單位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管理不嚴,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違約會影響其他畢業生的就業,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
七、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步驟
1、首先由畢業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
2、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將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填寫于備注欄。
3、協議書應加蓋院辦公章。
4、畢業生所在院初審后,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納入就業計劃。
5、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用人單位、個人各留一份。
協議人:
日期:
最新就業協議書2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范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托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其他約定事項:
(如有其他約定,如雙方違約怎么處理、薪金待遇等)
畢業生簽字:xxx
用人單位簽章:(公章)
簽訂日期:
最新就業協議書3
甲方(院校):
乙方(學生):
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的原則,根據甲方有關就業規定,就甲方為乙方就業推薦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一)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乙方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時,甲方負責100%就業推薦:
(1)已經年滿16周歲,體檢合格。
(2)是甲方一年制以上專業(含一年)的學員,學習期滿,學完所有課程且成績合格。
(3)在校期間沒有違紀行為或就業前撤銷處分的。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優先進行工作推薦。
3、甲方為乙方推薦的就業地點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廣州、南京、成都以及其他新華集團兄弟院校所在地城市。
4、若乙方因技術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以用人單位出具的辭退意見書載明的原因為準),乙方可以在原專業免費重修部分課程。重修期間住宿費、生活費乙方自理。
5、若乙方十六歲周歲以下,應遞交就業申請到甲方就業指導部門,等乙方年滿十六周歲后為其就業推薦。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地方規范性文件相關規定的。
2、在校期間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并被紀律處分的。
3、經催告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清學費、實習費等費用的。
4、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到甲方提供的用人單位面試或工作的。
5、因個人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辭職(以用人單位的陳述為準)。
6、乙方已到崗就業的。
7、乙方違反承諾和保證或者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原因。
第二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就業推薦前已經全面了解學院就業推薦制度與流程,已接受就業前安全和就業注意事項教育,并承諾認真、全面按要求執行,按時辦理離校相關手續。
2、在應聘過程中向用人單位提供的推薦表所有信息和身份證、學歷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等材料都是真實的。
3、本人已經認真聽取甲方就業指導部門對就業推薦單位用人性質、就業崗位、福利待遇等招聘情況的介紹,對用人單位已經做了全面的了解,經過慎重考慮并已經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我同意到甲方推薦的單位面試和就業。
4、在前往用人單位報到前到崗后,及時與家人聯系,讓家人放心。自行負責面試以及就業推薦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事宜,在校外發生的人身和財產損失與學校無關。
5、按時到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到崗后遵守用人單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不泄漏用人單位秘密,不做有損用人單位利益和甲方聲譽的事。
6、甲方根據乙方專業技能的實際水平,按照甲方《關于設定學生就業最低薪酬標準的'通知》的要求進行就業推薦。乙方因就業推薦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上崗后在工作中如有困難需要幫助解決,應向班主任和就業指導部門(或駐外辦)反饋。如離職應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序辦理。在未進行多方溝通和妥善處理前,不得私自離崗。
8、在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應理解社會現實,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解決,通過合法程序妥善解決問題,不應有過激的行為。
第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乙方接受就業推薦并成功就業(包括試用期)后終止。
2、乙方通過用人單位面試,并上崗后即視為成功就業。
3、甲方為乙方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提供免費的居間服務。
4、當乙方接受甲方的就業推薦時,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培訓合同關系終止,乙方可以繼續在宿舍中居住7天。
5、甲方發出的通知以送達以下地址或者撥打電話視為送達。
乙方的通訊地址:
乙方聯系電話:
若乙方變更以上通訊方式,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同意將其肖像和姓名無償用于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廣告宣傳。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
最新就業協議書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上級主管單位簽章。有上級主管單位的(一定是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則簽上級主管單位的章。或者是蓋所委托的人才中心的章;或者是蓋自己所托管的人才中心的章。以上都沒有的則不蓋(視作默認回原籍)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_______年,工作地點為_______,工作崗位為_______。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于_______元(該項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合同的文書和學校編制、上報就業方案的憑據,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印制。
檔案轉入地。要先向用人單位的人事管理處咨詢清楚:單位有人事管理權且愿意接收的,究竟是何名稱,要問清楚。同時,要在協議書的上級主管單位上蓋章才有效;無人事管理權的,該單位有無委托的人才中心,有,則填該人才中心的地址,并在上級主管單位欄上加蓋人才中心的章。以上情況下填寫才有效。反之,無人事管理權又無委托人才中心的,則要自己落實,或者自己托管(要加蓋所托管人才中心的章)或者不填(默認回原籍)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大寫)<由雙方商定>_元。(畢業生因升學不能按時就業,是否屬違約,雙方可以依法商定)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社會保險和福利: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后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于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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