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稅款協議書(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稅款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稅款協議書1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為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協商于年月日簽訂如下委托代征稅款協議。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托乙方代征。
二、乙方代征稅并遵守如下規定:
1、代征范圍
2、計稅標準
3、代征期限:
4、代征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據甲方提供的完稅憑證。
三、乙方應于終了后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征稅款情況并解繳已代征的稅款(或直接將稅款繳入國庫)情況。
四、乙方在代征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納稅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必須的稅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征義務。
六、乙方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娶使用、保管、報銷有關憑證。甲方有責任對乙方
的代征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并要求終止或修改協議的責任。
七、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征稅款的情況。
八、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比照國家稅法有關扣繳義務人的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有權單
方面終止本協議。
3、因乙方責任造成稅款的損失,乙方應全額補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稅款協議書2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
地方稅務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征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并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四、甲方符合規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納稅人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五、乙方保證在辦理稅款繳納時,上述賬戶留有足夠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甲方必須保證發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簽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簽協議繼續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計量對象代碼(稅號或企業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同時到原受托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托付款授權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托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一份。對乙方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并應及時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托,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一授權。
十三、本協議甲方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務處理部門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稅款協議書3
甲方(委托單位):乙方(受托單位):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稅務登記號:
納稅人編碼:
聯系電話:(管理科電話)聯系電話:
為加強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代征稅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托乙方代扣稅款,同時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稅款的納稅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委托代扣代繳稅種:
金融保險營業稅(征收品目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
四、乙方應當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稅收票證。
五、乙方代扣代繳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法律、法規的完稅憑證。
六、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扣代繳”賬戶。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帳號。
七、乙方應按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代扣代繳稅款,并于月終了后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扣代繳稅款和解繳情況。
八、乙方在代征過程中同納稅人發生爭議或納稅人拒絕代征時,應在1日內報告稅務機關,并配合稅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繳手續費。
十、甲方應對乙方的代扣代繳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一、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扣代繳稅款的.情況。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二)乙方逾期解繳稅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稅政科、計征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稅款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納稅人)
乙方:_________(主管稅務機關)
丙方:_________(銀行)
為了方便甲方申報納稅,提高稅款征收效率和服務質量,乙方和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報稅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愿網上申報納稅,同意遵守本協議。
2、甲方使用網上申報納稅,視同向乙方申報納稅,甲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查帳征收小規模納稅人,其紙質納稅申報資料每季度終了15日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一次。
3、甲方在丙方開設帳戶,開戶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并保證在每月申報之前存入足夠繳納當月稅款的金額(存款利息記入該帳戶)。
4、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申報納稅期內通過互聯網進行申報。甲方應保證申報內容的真實,正確和完整,并確認以乙方網上申報系統計算機記錄的接受數據為準。
5、甲方若未能在申報期限內進行有效申報,需持有關資料到乙方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并承擔逾期申報責任。
6、甲乙雙方均需申請和使用電信部門的安全證書,網上報稅使用的安全證書是甲方報稅的法律認定。
7、甲方必須注意銀行帳號密碼的保密,因密碼泄露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8、由于通訊故障等因素造成甲方申報納稅有誤,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
9、甲方通過網上申報納稅,可自申報納稅之日起一年內主動到乙方辦稅服務廳或就近丙方營業網點索取完稅憑證。
10、乙方與丙方保證接受納稅人申報資料過程的正確性與唯一性,對系統接受的申報資料負責保密。
11、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稅款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丙方:
卡號或賬號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賬戶,作為繳稅指定賬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每月10日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賬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丙方的納稅賬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賬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賬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繳。
第四條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解釋責任。
第五條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賬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賬號的歷史明細。
第六條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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