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協議書4篇
現如今,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協議書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修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修協議書 篇1
甲方(產品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維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乙方電話: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設備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設備使用地址:
乙方銷售給甲方的產品,乙方為保證甲方保修期 年 月 日內的 產品正常使用,對產品保修方的協議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為保護甲、乙、產品保修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產品保修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初次簽協議前,設備應正常運轉情況下,方可簽訂協議。
第一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協議產品出現故障的報修通知,乙方優先安排維修。在法定15個工作日內,把產品維修好。
2.在保修期內乙方在維修時不收取上門費及工時費。
3.在保修期內乙方的維修沒有次數限制。
4.在保修期內乙方維修不收取配件費,并且保證配件由產品保修方提供。
5.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產品保修方不對此部件負責。
6.如果乙方為甲方更換的部件在保修期內損壞,乙方需為甲方免費更換、維修。
7.乙方根據甲方合同產品情況制定設備維護計劃,并報之甲方。在沒有甲方報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按維護計劃,對甲方協議產品進行上門維護。每四個月一次上門維護保養服務。
8.乙方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咨詢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在協議產品出現故障后,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經乙方認可的,非原廠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則產生的設備故障,乙方不承擔責任。
3.未經乙方認可,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單位對協議產品進行維修,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和責任。
4.甲方不得對合同產品進行私自拆卸,否則由甲方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協議產品發生故障,需要更換配件時,產品保修方承擔配件費用。
6.協議產品發生轉移或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條 維修費用結算方式:乙方跟產品出售方協商,由產品保修方支付。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產品保修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修協議書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竣工后回訪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過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后,在質量保修期內,應主動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工程使用過程回訪,知曉自己所承擔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質量缺陷,便于雙方總結經驗,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決提高。
2、回訪時間為質量保修期開始后每月回訪一次,直至質量保修期屆滿。
3、回訪對象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
二、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乙方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甲方責任。
三、質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為 壹 年,實際的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四、質量保修金:本工程質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結算總價的 %計取。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質保期滿 壹 且乙方在質保期內正常履行義務后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
六、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維修、更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設備損壞,乙方負責有償維修(只收取材料
費,不收取人工費)。
2、保修期內更換的配件必須是原廠商生產的新配件,換下的配件屬于乙方的財產,更換上去的配件則成為甲方的財產。
3、在保修期內,一般情況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時內派人進行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違約賠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內補足,并補足原有的質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
(2)乙方對同一部位經兩次維修仍未修復的
5、質保期內如出現設備、材料更換情況,則所更換設備、材料的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6、在保修期內,由于乙方質量問題引發的任何安全事故問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拖延,推諉而導致業主一切損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時,而相關質保金總額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的驗收簽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訪記錄,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責任,最終以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認可為準,若無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甲方將拒付應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保修協議書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設備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身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范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咨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設備,或排除設備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_____________市內2個工作小時內上門維修,_____________市郊區8個工作小時到位維修,長途客戶雙方協定上門時間;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于________次,保證設備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
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 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范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____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________‰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保修協議書 篇4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發包人和承包人會約定質保期(一般是一年), 質保金一般是在質保期滿后支付。但是,同時法律又對建筑工程作出 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就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 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工程的保修期與質保金沒有必然的聯系。保修期可以約定,但是約定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國務院頒布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 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而工程質保金的提取及返還則是合同雙方的約定事項。合同中并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建設單位無權提取質保金。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 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由此可見,工程質保金既形成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有效約束,
1 / 6
也形成開發商應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有力保障,因此,對于開發商來講,工程質保金至關重要。
工程質保金不能想當然地與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聯系起來,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須由合同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中作出明確約定,下列要素在約定時不缺少:
第一,工程質保金的總額。一般來說,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來由建設單位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質保金的返還時間。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合格后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二年)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后,及時向建設單位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
第三,工程質保金如何直接扣減維修費用。一般來說,建設單位 應在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企業前來維修處理,施工企業逾期不處理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為開發商來講,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環節,否則,所支出的費用很難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質保金返還時是否計息應約定清楚。一般來說,工程質保金不計利息。
在建設工程的管理中,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對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后者是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其中:一、建設工程質保期。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
2 / 6
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后,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后,應于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后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后14日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后14日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3 / 6
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80 號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已于20xx年6月26日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俞正聲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質量 保 修 辦 法
第一條 為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后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
4 / 6
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第十條 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十一條 保修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限內,因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保修協議書4篇】相關文章:
安裝安全協議書_協議書02-17
保潔承包協議書_協議書02-17
房產贈予協議書_協議書02-17
代理客戶協議書-協議書02-11
常見租房協議書-協議書02-11
簡便租房協議書-協議書02-11
房產贈與協議書范本_協議書02-18
北京離婚協議書_協議書02-17
保潔用工安全協議書_協議書02-17
房屋補償協議書范本_協議書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