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保密協議書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第二條 保密內容
1、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
2、甲方的經營秘密和技術秘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4、關于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
第三條 保密范圍
1、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后2至3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后過了2至3 年后,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應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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