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陽光采購協議優秀范文
甲方(經辦機構或醫療機構):
乙方(生產企業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
1、標的及產品有效期
本協議的標的是浙江省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上的放射影像類產品。 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個產品有效期的2/3。
2、采購
采購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并在交易平臺選擇截止時間。 采購價格: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通過協商制定產品陽光采購價格。 交付地點和采購數量:以網上交易電子訂單為準。
3、付款
醫療機構向乙方指定的實際配送企業回款,回款時間為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90天內。
4、包裝
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配送
5.1乙方應在每個配送區域內委托至少1家配送企業。乙方委托多個配送企業的,醫療機構可從中自行選擇,乙方不得強行指定。
5.2乙方應保證所指定的配送企業能在確認訂單后的24小時內送達,確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告知醫療機構且最長不超過48小時,節假日照常配送。
6、質量保證及檢驗
6.1 乙方按協議交付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與申報網上陽光采購時承諾的質量相一致,以確保臨床使用安全有效。
6.2 醫療機構在接收產品時,應對產品進行驗收,對不符合協議要求或質量要求的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產品,不得影響醫療機構的臨床使用。
6.3 醫療機構對送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即視為乙方已完成協議規定的有關義務,非質量原因醫療機構不得退貨。
7、乙方履約義務
7.1 乙方應保證其所有配送企業均有足夠的備貨數量,以免產生缺貨現象。
7.2 缺貨是指配送企業未能響應網上交易電子訂單或未能按要求及時供貨的情形。
7.3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安排專人負責網上交易監督,如有多次缺貨行為,經核實后,可取消乙方所有品種的交易資格。
7.4 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如果乙方或其配送企業不能按時提供產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醫療機構和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醫療機構或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
7.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耗材集中采購人員及相關醫務人員提供賄賂。
8、甲方履約義務
8.1 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協議或終止協議。
8.2 甲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向乙方指定的實際配送企業結算價款。
8.3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其配送企業提出除本協議項以外的利益。
8.4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義的贊助或捐贈。
9、違約責任
9.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供貨,每延期一天,醫療機構可采用扣除違約產品價款5‰作為違約金的方式而不影響協議項下其它義務的履行。
9.2 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配送服務。
9.3醫療機構延期支付采購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賠付延期采購款5‰作為違約金。
9.4 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協議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協議一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協議可能造成的損失。
9.5 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10、不可抗力
10.1 甲乙雙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協議的責任。
10.2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它雙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甲乙雙方或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它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繼續履行協議。
11、爭議的解決
因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協議終止
12.1 甲乙一方在對方發生如下情形,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書,部分或全部終止協議。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
12.1.1乙方未能在協議規定的限期或醫療機構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產品。
12.1.2甲乙一方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12.1.3乙方違反本協議7.3、7.5條款的,按有關規定終止協議。
12.1.4相關主管部門認定一方協議履行中有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
12.1.5醫療機構未按約定期限或乙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支付貨款的。
12.2甲乙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13、破產終止協議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該協議終止不得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4、適用法律
本協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次網上陽光采購相關文件進行解釋。
15、協議生效
本協議條款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6、適用范圍
本協議條款適用于參加此次網上陽光采購的各方當事人。
17.其它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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