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合伙協議書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以購原廣西隆林縣天生橋加油站后,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二、 企業的名稱: 三、 合伙人姓名:
四、 合伙人共出資: 萬元,后期投資金額安實際情況論股出資。
五、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六、 企業經營場所:隆林縣天生橋鎮省道322線 66km+800km側。 七、 合伙目的:資源共享,互利互惠。 八、 經營范圍:成品油購銷
九、 合伙人姓名、住所、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上表出資數額為各合伙人第一期投資,后續投入資金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出資,合伙人平均承擔貸款債權義務。
十一、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
1、 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經合體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 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合伙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辦法執行。
十二、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委托合伙人 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受其領導并協助處理企業事力,繼續辦證和投資所需的費用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單個合伙人未經合伙人同意私自出資辦證的由其自行負責,與其他合伙人無關。
2、 所有合伙人均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并配合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十三、入伙、退伙
1、 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同時對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 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 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 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慶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十四、解散與清算
1、 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和不可抗力因素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 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 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根據清算職責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
十五、轉讓
1、 合伙企業轉讓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轉讓所得價款除返還現金出資人的資金,清繳所欠稅費和償還債務后,按各合伙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擔剩余利潤部分。
十六、違約責任
1、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伙企業存檔一份,各合伙人自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合伙人簽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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