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外包裝卸協議書示范文本
篇一:外包裝卸協議書
裝卸外包協議書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強裝卸外包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裝卸外包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本裝卸外包協議期限為______個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提供裝卸的方式為:接甲方通知后,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指定的貨物裝卸。
四、乙方認為,根據自己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裝卸內容、方
式為甲方提供裝卸服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裝卸服務,當乙方認為自己未能獨立完成裝卸服務,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須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視為同屬于乙方,必須同時承擔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貨物分類及
總量及裝卸費用額度等。
六、乙方必須遵守以下裝卸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
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在指定裝卸服務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約定裝卸費用標準支付上月裝卸服務費用給乙方。
七、甲乙雙方確認:由于甲方將裝卸外包給乙方,乙方作為承包方與甲方不屬于勞動或雇傭關
系。因此乙方在協議期內承包甲方裝卸服務所發生的所有勞力、管理費用及利潤等(費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資、津貼、假期、保險、福利、個人所得稅、其它報酬、特別費用、稅以及依照地方或中央政府規定所應支付的其它費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為規范操作提供給乙方的寫有甲方名稱的工衣、工卡或向有關部門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為認定雙方關系的憑證,本協議是認定甲乙雙方關系的唯一憑據。
八、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 本協議期滿的;
2.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規范操作流程),使操作過程
中存在安全隱患或導致事故發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協議終止、解除后,甲方應在一周內向乙方結算裝卸費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給甲方
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十一、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甲方指定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
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證件或提供證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購買保險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超出以上意外傷害保險可理賠的部分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當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務提供者及甲方員工)的傷亡,
責任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請人員發生事故遭受損失或被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可全額向乙方追償。
十三、 依據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十四、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照該
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 本協議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
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十六、 乙方包括人員: 。
如有新增人員,以雙方書面確認文件為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裝卸服務要求及裝卸服務收費標準》
1. 裝卸貨物種類:
2. 裝卸服務要求
1)
3. 裝卸服務收費標準
1)
4. 對于臨時需要的其它裝卸服務收費標準臨時協商。
十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九、 簽約地點:廣東省東莞市。
二十、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簽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篇二:裝卸貨物承包協議書
裝卸貨物承包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需要對外實行裝卸貨物承包的勞務事項,乙方愿意承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凡是甲方公司決定照常營業,乙方必須在倉庫區等候裝卸貨物。為了確保甲方日常營運不受乙方影響,乙方需交納1000元作為保證金。
二、裝卸工應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在本人不缺席的情況下,乙方全年收入低于肆萬捌仟元由甲方補足。
三、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由乙方自己喊人頂替,產生的裝卸費由乙方支付。不與甲方發生業務往來。
四、如乙方不能及時來裝卸貨物,又未安排好接替人員代班,乙方應提前口頭或電話告知甲方安排他人完成當天任務,甲方付給第三方的費用要記入乙方的年收入中。
五、裝卸操作超過15件,由乙方對車裝貨。
六、水庫如出現貨位需要整庫挪位置,原則上不計費,超過50件以上給予相應的報酬。
七、本承包期從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正常情況下,甲乙雙方都不能單方面終止承包協議。如甲方有不可抗拒情況發生,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除此承包協議。
八、2015年3月1日起,養老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收入中扣交(代扣代交)。
九、乙方在甲方承包期間,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按GSP受理程序進行裝卸作業。如發現乙方有違法和盜偷(賣)公司貨物者,輕者除按金額賠償外,加2-3倍罰款,如觸犯刑法,則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十、乙方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病痛、工傷等由乙方自負。
十一、在裝卸過程中,乙方不小心造成甲方貨物破損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十二、本協議書簽訂后,2014年以前的協議自然終止。
十三、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想續簽,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同乙方續簽合同。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015年 月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篇三:貨物搬運卸代勞務外包合同
勞務外包合同
甲方(用工單位):乙方(外包單位):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甲方將 勞務工作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 個月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分撥中心負責貨物的搬運、裝卸、分揀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對其搬運裝卸服務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包括操作標準和流程、營運中轉制度和貨物搬運裝卸質量要求、安全培訓等。
2、甲方有權對乙方勞務人員的勞動過程實施監督和檢查,勞務工作合格和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3、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增減服務人員數量、或處理不服從管理的服務人員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應及時支付相關款項,以保持乙方業務的正常運作。
5、甲方對于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勝任工作的乙方勞務人員,有權退回乙方。退回人員的安置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調換合適勞務人員接替其工作崗位。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與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向勞務人員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提供合格的搬運裝卸服務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為
甲方提供貨物搬運裝卸等服務。
3、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對其提供的服務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包括操作標準和流程、營運中轉制度和貨物搬運裝卸質量要求、安全培訓等。
4、乙方確保其服務人員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調配,并保證甲方貨物安全、及時地搬運、裝卸至甲方指定的車輛。
5、乙方在接到甲方增減人員數量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必須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
6、乙方人員工作期間必須統一穿戴馬甲。
7、在保證甲方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勞務人員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五、服務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1、乙方人員服務時間為 ;工作時間甲方為乙方員工提供頓工作餐;最少提供人員為 人;每人每天 元;此費用包含全部結算費用,甲方不再額外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員工意外險);若因甲方生產工作需要,而產生的服務時間延長,甲方以每小時每人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時服務費。
2、甲方按雙方確認后的班次數量,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于每月日前核算應付乙方服務費總額,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開具正規“服務費”發票提供給甲方,發票稅點由甲方負責,稅點為 ;甲方于每月日前將服務費支付乙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逾期后每天按需支付金額 計算日息。
4、乙方提供以下賬號信息: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 號:
六、合同的續訂、變更與解除
1、合同期滿,甲方乙雙方視業務發展需要,決定是否續訂本合同。若決定續訂,在合同期滿前十天內辦理續訂手續。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應當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法律等發生變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條款必須作相應修改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按約定時間支付服務費;
(2)乙方及其服務人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且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合同一方單方面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在30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協商解決。因變更或解除合同,致使守約方遭受實際損失的,除按合同約定和依法可免除責任的情形以外,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5、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4、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5、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八、乙方確認的聯系方式即送達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地址:,聯系電話: 。 乙方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文件退回的視為送達;乙方變更地址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文件退回的視為送達。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當事友好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等),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2015裝卸承包合同
迅捷物流裝卸承包合同
甲方:合肥帝斯曼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迅捷物流貨物裝卸的及時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裝卸服務達成如下共識,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二、業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客戶的貨物裝卸、出入庫及庫區貨物的整庫等服務。
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權利
1、制定裝卸作業流程及標準,對裝卸工的裝卸作業時間、著裝等規范要求,并對裝卸人員進行業務能力考核;
2、負責裝卸作業服務質量的考核;
3、對不符合裝卸作業要求的裝卸人員有權建議乙方限期更換;
4、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作業裝卸量時,甲方有權調用乙方之外的裝卸隊,為此支出裝卸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迅捷物流倉庫管理人員及倉管員,有權調度和指揮裝卸班組及裝卸工;有權監督裝卸作業質量,并督促乙方裝卸人員對不符合迅捷物流貨物存儲要求的貨垛及庫位限時進行整改;
6、乙方裝卸人員違反迅捷物流裝卸要求及庫區管理規定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迅捷物流倉庫管理人員及倉管員,有權根據現場作業需求對裝卸班組進行臨時分班,以確保裝卸作業效率;
8、乙方對裝卸人員辦公及休息場所進行嚴格管理,杜絕非甲方及乙方裝卸人員以外的人員入內。
(2)乙方權利
1、在甲方的要求下有權對裝卸人員進行分班,并將每班的裝卸人員及班長名單交由甲方及迅捷物流;
2、乙方有權配合迅捷物流倉管人員監督并阻止閑雜人員進入庫內;
3、乙方有權監督迅捷物流倉管員與司機進行不正當的交易,并及時上報于迅捷物流倉庫管理人員;
4、乙方有權對入庫貨物進行檢驗、堆碼及庫位安排,有權對出庫貨物的裝卸工作提出合理建議;
5、在迅捷物流倉管員的合理安排下,對有意刁難裝卸作業的司機可對其車輛進行停裝。
(3)乙方義務
1、遵守迅捷物流的裝卸作業標準及裝卸作業時間規定,并按迅捷物流要求規范著裝;
2、服從迅捷物流倉管員的調度及安排,裝卸迅捷物流指定的貨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裝卸,并按照倉管員要求合理裝卸搬運、合理堆碼;
3、乙方原則上必須保證每天有8個固定的裝卸人員為迅捷物流進行裝卸作業,因迅捷物流后期業務增長需要增加裝卸人員時,乙方必須及時增加人員,具體合作細節雙方另行商議;
4、乙方所安排的裝卸人員年齡必須在55周歲以下;
5、配合迅捷物流倉管員檢查所卸貨物是否符合驗收要求,承擔貨物入庫后至出庫前的裝卸破損及檢驗不慎造成的包裝與貨物毀損責任及經濟損失;
6、裝卸人員對于家電產品的裝卸,必須逐臺搖動,發現異響應及時通知迅捷物流倉管員報案,否則迅捷物流發現的的機器內損,責任由乙方承擔損失;
7、乙方必須按時完成迅捷物流的裝卸作業量,確保裝卸作業不受節假日、農活忙閑的影響,保證倉庫24小時裝卸作業需求;
8、乙方必須確保每天19:00前進入庫區的干線車輛在當天將貨物裝卸完畢,否則承擔500元/車的違約金;對影響甲方及迅捷物流聲譽、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調用乙方之外的裝卸隊,就乙方不能完成的裝卸量進行作業,且超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加急或特殊情況下的裝卸,乙方在接到甲方及迅捷物流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作業現場;
10、裝卸人員必須確保安全裝卸,嚴禁野蠻裝卸,嚴禁貨物倒置,嚴禁貨物擺放超出黃線,并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乙方應與裝卸人員訂立勞動合同,為裝卸人員購買足額保險,并將相關文件交甲方及迅捷物流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派出的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入場,裝卸作業中出現的任何事故(包括人身安全)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1、裝卸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飲酒、賭博、會客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并確保裝卸運作不受影響,違者每次扣罰100元,從當月支付的裝卸費用中直接扣除;
12、裝卸人員嚴禁在倉庫內及庫區周邊吸煙,凡發現一次承擔5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將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并除名;
13、在合同簽訂10日后所有裝卸工必須統一著裝;
14、裝卸人員在迅捷物流倉管員的指揮下有義務清掃倉庫內(紙屑、浮灰等)及月臺上的衛生;
15、裝卸人員應每天清掃辦公及休息場所,確保其整潔、干凈;并嚴禁參與、容忍其他人員在其休息場所進行賭博行為,違者每次扣罰100元,情節嚴重者,將報警交由公安機關處置;
16、裝卸人員嚴禁在庫內偷竊、伙同外人竊取倉庫貨物,一旦發現承擔貨物價值5倍以上的違約金并除名(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17、裝卸人員有整理庫內堆碼零亂及破損貨物的義務,庫內整理貨物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費用,庫與庫之間移貨雙方另行商定;
18、裝卸人員有檢查、維護、保養好裝卸作業工具及裝卸作業設施的義務,并按指定位置擺放,遺失按原價賠付甲方;
19、所有裝卸人員均為本單位倉庫的義務抗洪搶險員和消防隊員,并服從倉庫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0、裝卸人員要舉止文明、不說粗話、精神飽滿、態度良好,不謾罵、毆打客戶,不得向客戶索取任何物質及現金。
四、結算標準:
1、甲方對乙方裝卸費用實行多勞多得的形式,結算標準以迅捷物流開具的裝卸費單據為準,每
月裝卸費用按①低于95萬件甲方8%,乙方67%進行核算;②達到95萬件甲方10%,乙方65%進行核算;③高于100萬件甲方12%,乙方63%進行核算。后期因業務增長需要,雙方另行商議核算標準。
2、所有發生的費用均以迅捷物流相關工作人員開據的裝卸單為準,甲乙雙方核準后,甲方發放乙方工資。
五、保密聲明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各自所知曉的對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業務量等)必須保密,只將客戶的信息用于客戶自身,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則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損失。
六、其他約定
1、合同有效期內一方若違反合同中的任何一條規定,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由此引起的損失;
2、同一庫內的貨物轉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裝卸費,庫與庫之間的貨物轉移,裝卸費率標準按照貨物單次裝卸價格的一半執行,甲方憑迅捷物流開具的裝卸作業單同乙方結算;
3、乙方員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4、新增貨物的裝卸價格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界定;
5、《裝卸隊服務質量、考核指標及違約責任》請見附件一。
七、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在實施中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增補,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因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合肥帝斯曼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月日時間: 年月日
見證方:
時間: 年月日
附件一
裝卸隊服務質量考核指標及違約標準
1、“是否野蠻盲目裝卸”指裝卸工是否按照客戶及倉管員要求進行文明合理裝卸。
2、“裝卸效率”是指在正常作業時間內完全能夠完成的作業,裝卸效率必須在不影響客戶進出貨的時間要求范圍之內。
3、“裝卸殘損率”是指人為原因造成的裝卸殘損占裝卸總量的比例區分)。
4、“服務態度良好”是指倉庫裝卸人員必須積極禮貌配合客戶進出貨工作,不許同客戶發生爭執、吵架等現象。
5、“貨物合理堆碼”是指裝卸工在貨物堆碼時必須按照倉庫管理人員要求進行堆碼。
6、“客戶投訴”是指裝卸隊在為客戶服務過程當中,人為造成客戶服務質量并嚴重影響客戶生意,由此而引起的客戶口頭及書面投訴。
7、“作業工具合理擺放”是指作業完畢后裝卸工應將作業工具擺放到指定位置。
8、“是否服從指揮” 是指裝卸工是否服從倉管員及迅捷倉儲管理人員的調度及安排。
備注:
甲方將組成評選小組對乙方裝卸質量每月考評一次,月度考評不合格,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加以改進,連續3個月經整改仍沒有進步,解除乙方合同。
委 托 書
乙方: ,身份證號碼:現委托第三方(合肥安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購買員工商業保險,保險費用20元/月·人從個人工資里扣除。
特此委托。
委托人:
日期:
篇五:裝卸承包協議
裝卸承包協議
甲方:武漢市光輝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公司所有裝卸工作,為完備手續,明確甲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完成以下承包協議,以資
雙方共同信守。
一. 為保證本協議的工作質量,進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
操作規程,按時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二. 工作任務量及報酬:根據甲方到貨發貨情況,按時完成甲方所布置的所有裝卸工作,
報酬按雙方商定執行,月酬薪為人民幣貳萬八千元整。試用期為一個月,酬薪為人民幣
貳萬陸仟元,結算方式為每次月底結算上月薪酬,抵押金為一個月的承包費。
三. 人員配置,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為每天不低于八人在現場工作,就餐時必須有人值班,
如有臨時或緊急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接受工作任務,否
則,甲方額外所產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 甲方對乙方工作質量進行全時監督管理,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
人員調度安排,如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退還抵押金。
五. 乙方在工作時要服從安排,積極主動,不得消極怠工或拒絕裝車,嚴禁與客戶爭執吵
架,嚴禁向客戶索要任何報酬。
六. 為了乙方工作的安全性,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規章,提高工作質量,降低作業
成本。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分類擺放,排列整齊,垛性穩固”的基本要求,決不允
許不同規格的產品混放,混垛。因乙方操作失誤所產生的貨損由乙方負責。
七. 工傷事故:乙方必須參加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乙方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作業,工作中若發生事故,要及時處理自救并上報公司,責任自負,費用自理。
八. 安全防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在庫內與車上嚴禁吸煙和使用一切明火。
九. 乙方在工作中須認真遵守執行甲方的內部管理和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甲方有權
解除本協議,不承擔任何補償責任。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執的,由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春節假期除外),本協議一式兩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六:裝卸外包合同
裝卸工勞務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人(甲方)
勞務分包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有關法律、行政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特點,經公司、項目部、勞務隊協商一致就本項目勞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務承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第二條: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日期: 年 月 日;總施工天數為: 天。
第三條:質量標準
工作質量:
1、 按總承包合同的有關質量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相關的企業標準;
2、 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第四條:安全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工亡事故為零,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輕傷事故控制在2‰以內。
第五條:成本目標
成本目標:實行計劃報備、限額領料,材料實際消耗量控制在項目部的計劃成本消耗量以內。
第六條:其它目標
1、 文明施工目標:強化現場科學管理,滿足現場文明要求爭創“達標文明工地”。
2、 服務目標:與項目部協同配合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創建業主滿意工程
第七條:勞務報酬
7.1、本項目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方式計算:
7.2、上述價格為確定價,不予調整。如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超過 %,經雙方協商可酌情考慮調整勞務報酬,但在協商變更的合同價款之前勞務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價格不合適為由拒絕施工,否則視為違約,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3、圖紙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勞務隊負責完成,依照實際發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統一勞務價格計酬。
7.4、本工資不含稅費
7.5、保險及生活用煤不計。
7.6、本項目評定獲得以下獎項的。以勞務總費為基數,分別作為勞務獎勵費;
a、自治區級工程“天山杯”獎 %
b、昌吉州級工程“博峰杯”獎 %
c、自治區級“文明施工工地” 獎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獎 %
第八條:工程量的確認
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量勞務報酬的,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公司質安部、經營計劃部主管簽字認可、報總工、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未經上述程序辦理的,公司將不予支付報酬。
第九條:勞務報酬的支付:
9.1、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進場后,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經項目部、設計院、監理、甲方共同驗收合格后再付總價 %(即 元)的費用。
3、第三期付款:待備案完成后支付至總價 %(即 元)的費用。
4、全部款項結算時,由公司財務將全部勞務報酬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后無質量問題另行付清;
5、勞務隊必須負責現場的的保管,保衛工作,工資由勞務隊支付。
第十條:項目經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是,職稱是。
10.2、職權:
第十一條:相關工作責任
11.1 項目部責任: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承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安全向公司負責;
1、 編制施工作業計劃,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
2、 在開工作業之前,項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須的施工機具及原材料,并保證水電供應正常,并向勞務隊進行詳細的書面及現場技術交底工作。
3、 落實安全防護用品,項目部負責提供安全帽、安全帶及安全網等防護用品,并向勞務隊盡享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 項目部指責:管理引導、技術服務、檢查驗收、落實處罰。
5、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6、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8、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承包人簽發工程量及勞務報酬;
10、 負責公司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2 勞務對工作責任:
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工期向工程總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 勞務承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時段、階段性的勞務用工計劃,經項目部批準后嚴格實施。
2、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進行施工,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嚴格按圖紙及做法說明施工。
3、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自覺接受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公司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項目部密切配合,照顧大局。
5、 按項目部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公司統一標準化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負責進場材料的轉運。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設單位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備、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因自身責任發生損壞,應承擔由此引來的一切損失。
7、 勞務承包人必須服從公司及項目部的轉發的各項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承包人應對其施工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應承擔并履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施工程序。
9、 勞務承包人因人員素質技術力量跟不上時,項目部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擔經濟責任。如公司采購部門不能滿足項目正常施工時,勞務隊有權向公司投訴,并要求承擔經濟補償,同材料、設備造成的勞務隊停工,24小時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價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質量由勞務分包人自行負全責,并承擔相關損失和罰款。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的約定
1、勞務承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本項目部提供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后,按計劃要求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如規格、型號、數量不符合要求時,應在驗收時提出,項目經理負責處理。
2、勞務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而發生丟失、損壞的勞務承包人應按數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3、勞務承包人設專人向項目部保管辦理施工材料限額領料手續。進場材料驗收,裝卸工作由勞務隊負責。
4、勞務承包人應嚴格按照項目部提供的質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現額部分,由勞務隊承擔,必須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盡,保持現場整潔,否則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5、大型工具項目部負責提供保證使用需要,勞務隊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使用,并填寫運轉記錄、領設備用時填寫,并報項目部及公司備案;大型機械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維修。
6、需用周轉、低值易耗材料填寫,具體消耗指標公司另行規定。
7、勞務機械操作手,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操作,無證上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勞務承包人承擔。第十三條:現場管理規定
1、 勞務人員要求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 勞務隊負責人對操作人員落實三級安全教育,進行遵紀守法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教育操作人員愛護公物,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及機具,如違反現場制度和有不法行為,項目部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勞務隊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操作人員要遵守施工現場制度,不允許外來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篇七:裝卸作業勞務承包協議書
裝卸作業勞務承包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部分裝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分清責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業務
乙方根據甲方業務安排,在合同期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裝卸作業勞務。 這里的裝卸作業勞務是甲方部分庫房、貨場裝卸作業,不是甲方全部裝卸作業活動;業務質量標準,除國家規定外,按照產品說明書和甲方的企業標準執行。
二、計量標準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裝卸價格表》(后附),該表做為裝卸作業勞務結算單價表,未包含的業務內容另行協商補充;裝卸作業量的計量單位,根據裝卸物品不同分為噸、件、車等(見《裝卸價格表》(后附));每個結算期的承包費用,按照裝卸作業品種和數量確定單價計算勞務費用,沒有保底數和最高限。
三、承包期限
裝卸作業承包期為:自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承包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結算周期。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為一個承包費用結算周期。
2、承包費用計算。每月20日以后,乙方提供該結算周期內的作業單據,并經甲方確認;甲方根據《裝卸價格表》和雙方確認的裝卸品種和數量計算承包費用。
3、承包費用支付。甲方財務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和結算單據后,經審核無誤
后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期承包費用。
五、作業質量和毀損保證金。
1、首次支付承包費用時,甲方扣留乙方裝卸承包費用2萬元作為作業質量和毀損保證金,用于對乙方違章損失等的考核與賠償。
2、協議期內發生作業質量和毀損,應于當月扣除,剩余作業質量和毀損保證金不足2萬元的部分,以及損失不足以賠償毀損的,從當期及以后的承包費用中扣留。
3、貨物損失計算。先由雙方同貨主協商,協商不成,乙方按照市場價格計算賠償價格,殘存部分是否有無價值均歸乙方所有。
4、在合同終止后,雙方進行清算,剩余的作業質量和毀損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導乙方人員在規定區域完成裝卸作業,監督乙方裝卸作業的完成質量。
2、有權制止乙方工人的違章行為,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按照《裝卸工管理規定》(后附)進行處罰。
3、協調乙方裝卸作業中的有關關系,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作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4、在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的裝卸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根據安全法規的要求,讓甲方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和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操作要求。
2、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裝卸作業承包費用,同時有義務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3、乙方對其作業人員有現場監督職責,包括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應保證其所聘用人員經過培訓,能勝任裝卸作業,保證所有裝卸作業的操作規程、勞動保護、安全設施等符合國家相關行業的規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標準和規定進行作業;乙方應當保證有足夠的人員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當日裝卸任務,包括節
假日以及農忙期間在內;負責清理、清掃庫房及作業區域的衛生,并保證露天貨物得到苫蓋,確保裝卸作業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因不服從指揮、作業不及時、野蠻裝卸,以及造成工器具、設備、設施損壞和丟失等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擔乙方聘請的裝卸人員工資以及其他社會保障費用,并給聘請的員工辦理人身意外保險,對于承包期內乙方人員發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傷亡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等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賠償。
5、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6、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承包業務,不得允許第三人參與承包經營。
八、合同終止
1、合同終止的幾種情形:合同到期自動終止;合同一方在合同到期30天前,沒有書面通知對方續簽合同的;在合同到期15天前,沒有續簽合同的;合同法規定的其他合同終止的情形。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如果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而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則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
3、除法律法規和以上條款外,不得隨意中止、終止、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萬元。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十、爭議解決
1、安全責任。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經濟利益。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先行協商,協商不
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月乙方(簽字蓋章)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日
篇八:裝卸承包協議書
裝卸承包協議書
甲方(發包方):洛陽德潤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趙金標 身份證號: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包甲方產品和原料(以下簡稱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工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承包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貨物出入庫裝卸工作的承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此承包協議工作的地點在甲方公司的廠區內部。
第二條 承包費用及抵押金
2.1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乙方按時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裝卸任務。
2.2因受甲方當前產量、訂單等因素的影響,產量尚不穩定,雙方商定裝車暫按:礦泉水6元(按每噸74件計)、易拉罐飲料6.2元(按每噸220件計)、易拉罐飲料 元(按每噸 件計)執行,若甲方產量增加、穩定以后,裝車價格另行協商調整,義務卸車,不予計量、計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勞務費,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上月勞務費。
2.3乙方留一個月的勞務費在甲方處作為抵押金,當雙方解除合同且無糾紛的情況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應無條件返還乙方所有
抵押金。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及發貨的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進行裝卸貨物工作。
3.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物流、天氣等情況隨時調整裝卸貨物的順序及時間。
3.3甲方根據乙方裝卸車的實際情況,有義務提供叉車、托盤等輔助機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間,甲方可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裝及簡單勞動保護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裝卸任務后,甲方有義務按月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務費用。
3.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裝卸人員提供工作餐,標準參照甲方公司內部標準。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車司機、倉庫保管員等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有權自行組織裝卸人員,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裝卸人員有義務接受甲方的裝卸貨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義務在裝卸過程中核對貨物的型號、數量等情況,如有與貨單不符,要及時通知倉儲人員。
4.4乙方裝卸人員有責任維護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認為甲方的工作安排會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乙方有權拒絕。
4.5乙方須統一為裝卸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出現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及費用。
4.6乙方裝卸人員在裝車的過程中不得損壞貨物,如有損壞必須依照貨物的價格按價賠償,賠償款從乙方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4.7乙方裝卸人員不得以非安全理由無故停工、罷工,否則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情況向乙方要求相應賠償,并在當月勞務費發放中體現。如當月勞務費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遲裝貨、消極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財物,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裝卸人員進行處罰。
4.9乙方裝卸人員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廠區范圍內吸煙及使用明火,否則每人次罰款100元。
4.10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倉庫內防火、防盜等各項工作進行協助,并按規定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5.1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及變更,形式可為合同附頁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洛陽德潤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年年 日 日 月 月
篇九:裝卸勞務承包協議
裝卸勞務承包合同
甲方:(外包方)
登記注冊地 :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
乙方:(承包方)
登記注冊地:
營業執照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甲方的 貨物裝卸 勞務工作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各庫區的貨物裝卸 服務工作。
第二條 乙方承包甲方勞務工作的具體內容為:
1、 甲方倉庫的家用電器及物料配件出入庫裝卸工作。
2、 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裝卸工作,確保貨物裝卸及時快
捷。
3、 裝卸過程發生貨物損壞、破損必須無條件賠償,賠款從裝卸費用直接
扣除。如有不足扣部分,需三天內補齊。
4、 乙方負責教導其所屬工作人員必須采取正確的作業方式。
5、 乙方對所屬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負有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 勞務承包期限為 壹年 ,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四條 勞務費用于勞務發生的次月計算上月實際裝卸數量*單價,支付方式為 銀行轉帳 。
第五條 勞務人員由乙方招聘,經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崗工作。勞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應當與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向勞務人員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八條 甲方對于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勝任工作的乙方勞務人員,有權退回乙方。退回人員的安置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調換合適勞務人員接替其工作崗位。
第九條 在保證甲方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勞務人員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第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勞務人員的勞動過程實施監督和檢查,勞務工作合格和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按照勞務費用年價款的二倍的標準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當事友好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則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篇十:專用線裝卸作業勞務外包合同
裝卸作業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JG2016011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發包裝卸勞務,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應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裝卸作業資質和承擔鐵路裝卸能力的財務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
第二條 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的***貨運中心***裝車作業及其他輔助工作以及行包裝卸作業。
第三條 承包裝卸作業的具體內容為:貨物裝卸、搬運(含機械、人力裝卸作業)、加固、機械設備維修及其它輔助工作。
第四條 承包裝卸費用清算標準:見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
一、對乙方完成的工作進行監督和驗收。
二、在工作區域內發生損壞場地、設施、車輛等事故,屬乙方責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三、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前往其他地區,完成臨時性任務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等突擊任務。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及時、足額發放其用工人員的工資及勞動保護用品。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工人員進行審查、監督,發現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調換。
六、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路風問題、綜合治理問題等,甲方可對乙方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七、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人員解除合同或予以辭退:
1.鐵路因貨場改造、發展裝卸機械化或生產任務發生變化,致使裝卸勞力過剩時;
2.偷盜鐵路運輸物資、不服從鐵路裝卸部門的指揮、嚴重違反鐵路裝卸安全要
求、嚴重違反鐵路路風要求者。
八、甲方有權對進入甲方作業區的所有機械設備監督、檢查,對違反甲方相關制
度有權進行考核。
九、對乙方裝車產生的超、欠噸有權進行考核。因超噸影響行車安全所產生的費
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欠噸按照統計數據所欠噸數的兩倍核減裝卸費。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一、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達作業任務、作業時間、作業地點。
二、向乙方提供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完成的工作數量和質量進行審核、確認。
四、負責對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種設備進行年度檢驗及起重專用吊具(不含鋼絲繩等自制吊索具)的探傷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設備定期維護保養所需的潤滑油、液壓油、濾芯。乙方
使用甲方設備臨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貨運中心裝卸機械成本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六、負責乙方使用甲方設備的大、中修項目。
七、保證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礎設施正常使用、主管線暢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設施、設備的定期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
一、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危及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的,有權拒絕作業。
二、根據完成的工作數量,按月向甲方核對、清算裝卸費。
三、在不影響甲方正常任務完成的情況下,有權承擔甲方委派(貨場)以外的裝
卸業務。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遵守鐵路規章制度,根據甲方送達的作業通知,組織人員在甲方規定
的時間內按期、按質、按量完成承包裝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雙方應做好交接驗收工作,并在記錄
中簽字確認。乙方在使用上述設備、設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貨運中心裝卸機
械成本控制管理辦法》、《***貨運中心承包裝卸企業使用路產設備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三、對用工人員必須認真審查,保證其符合甲方發包工作所需工種(崗位)用工
標準和崗位標準。上崗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職業技能培訓規范》中規定的培訓學時和培訓內容組織培訓,其中崗前資格性培訓學時不少于180學時,培訓內容按其他人員定職鐵路裝卸工初級內容組織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每年要組織開展不少于30學時的崗中適應性培訓,培訓內容按照《鐵路職業技能培訓規范》中初級工階段適應性培訓內容組織培訓。基礎培訓(包括安全責任培訓、基本技能培訓、勞動紀律培訓、法律法規培訓等)合格,持證上崗。
四、應與用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勞動者應享有的各項合法權益。乙方必須
為其用工人員繳納社保或購買足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用工人員在作業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乙方應全力施救,并負責對工
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對傷亡的用工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償。
六、接受甲方各類安全檢查及考評工作,按《***貨運中心委托裝卸一體化管理
考評辦法》執行。
七、不得私自將承包裝卸作業任務轉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設備從事甲方指定
業務之外的作業項目,不得在貨場內自行承攬裝卸業務。
八、在承包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在完成承包作業任務中發生的工具配備、維修、員工用品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基礎設施損壞,浴室、食堂內設備設施維修、
更換均由乙方負責恢復或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負責管理,達到報廢標準
的必須交由甲方處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辦法
執行,做好消防設施設備的登記上報工作;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消防設施非正常損壞,由乙方負責。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應依照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
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違約受到的實際損失。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繳納 10萬元(人民幣拾萬
元整)履約保證金,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證金。因生產或安全考核使保證金不足60%,乙方10內補足保證金金額。
三、在日常生產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對生產組織不利,造成上級部門問責
的,每次考核乙方壹萬元;發生D類及以上事故、路風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萬元,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
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承包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務過程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解除合
同。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違反法律、法規、規章,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國家鐵路總公司或烏魯木齊鐵路局文件或工
作項目(內容)調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鐵路總公司及烏魯木齊鐵路局的有關規定辦
理,任何一方對規定不明的,可向對方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雙方也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一、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從業人員的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
不負責任導致乙方人員發生違反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問題的,均由乙方負全責,并按
自治區、路局等有關文件規定接受處理。
二、在承包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自2015年1月1日到 2015年12月31日。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簽訂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年月日
【外包裝卸協議書示本】相關文章:
外包裝卸協議書07-22
外包裝卸協議書熱門05-12
裝卸外包合同06-13
裝卸外包合同模板02-01
裝卸外包合同(匯編11篇)06-16
物資采購合同示本09-08
建筑施工合同/示本/08-31
物流公司裝卸外包簡單合同(精選5篇)09-28
生態農業合作社章程示本06-01
搬運裝卸協議書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