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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精選5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崗位職責的重要性,崗位職責包括崗位職務范圍、實現崗位目標的責任、崗位環境、崗位任職資格及各個崗位之間的相互關系等。想學習制定崗位職責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 1
一、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1.1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類別,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預案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預案編制人員應由具備應急指揮、環境評估、環境生態恢復、生產過程控制、安全、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監測、消防、工程搶險、防化、環境風險評估等各方面專業的人員及專家組成。
1.2 基本情況調查
對企業(或事業)單位基本情況、環境風險源、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說明。1.2.1 單位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企業(或事業)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及事業單位隸屬關系、從業人數、地理位置(經緯度)、地形地貌、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邊等)、交通圖、疏散路線圖及其他情況說明。1.2.2 環境風險源基本情況調查
(1)企業(或事業)單位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名稱及日產量,主要生產原輔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貯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險物質的明細表等。
(2)企業(或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簡介,主要生產裝置說明,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產裝置及儲存設備平面布置圖,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等。
(3)企業(或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稱、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去除量及處理后廢物產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說明及主要設備、構筑物說明,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對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及堆放地,如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設施,醫療垃圾焚燒裝置及危險廢物處理場所等,還須明確納污或收集范圍及污染物主要來源。
(4)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 險廢物的委托處理手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范環境風險情況等)。
(5)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處置方式。
(6)企業(或事業)單位尾礦庫、貯灰庫、渣場的儲存量,服役期限,庫壩的建筑結構,壩堤及防滲安全情況。1.2.3 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1)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5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社會關注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的名稱、聯系方式、人數;
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
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企業的距離和方位圖。
(2)企業(或事業)單位產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干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下水(或海水)執行的環境標準。
(3)企業(或事業)單位下游水體河流、湖泊、水庫、海洋名稱、所屬水系、功能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情況,下風向空氣質量功能區說明,區域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4)企業(或事業)單位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
地下水取水情況、服務范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5)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
(6)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7)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其他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8)如調查范圍小于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圍,應擴大范圍,重新調查。
1.3 環境風險源識別與環境風險評價
企業(或事業)單位根據風險源、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的狀況,委托有資質的咨詢機構,按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的要求進行環境風險評價,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存在的環境風險源及環境風險 評價結果,應明確以下內容:(1)環境風險源識別。對生產區域內所有已建、在建和擬建項目進行環境風險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給出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列表明確給出企業生產、加工、運輸(廠內)、使用、貯存、處置等涉及危險物質的生產過程,以及其它公輔和環保工程所存在的環境風險源。
(2)最大可信事件預測結果。明確環境風險源發生事件的概率,并說明事件處理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災、爆炸、泄漏等事件狀態下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最大數量、濃度及環境影響類別(大氣、水環境或其他)。
(4)自然條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說明(汛期、地震、臺風等)。
(5)突發環境事件產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縣等)環境影響的說明。
(6)尾礦庫、貯灰庫、渣場等如發生垮壩、溢壩、壩體缺口、滲漏時,對主要河流、湖泊、水庫、地下水或海洋及飲用水源取水口的環境安全分析。
(7)可能產生的各類污染對人、動植物等危害性說明。
(8)結合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風險源工藝控制、自動監測、報警、緊急切斷、緊急停車等系統,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處理系統水平,分析突發環境事件的持續時間、可能產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數量。
(9)根據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圍和環境保護目標的距離,預測不同環境保護目標可能出現污染物的濃度值,并確定保護目標級別。
(10)結合環境風險評估和敏感保護目標調查,通過模式計算,對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污染物可能影響周邊的環境(或健康)的危害性進行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給出本單位各環境事件的危害性說明。1.4 環境應急能力評估
在總體調查、環境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現有的突發環境事件預防措施、應急裝備、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進一步需求。企業(或事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評估其現有的應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或事業)單位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包括通訊聯絡隊、搶險搶修隊、偵檢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應急消防隊、治安隊、物資供應隊和環境應急監測隊等專業救援隊伍。(2)應急救援設施(備)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儲罐圍堰、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尤其應明確企業(或事業)單位主體裝置區和危險物質或危險廢物儲存區(含罐區)圍堰設置情況,明確初期雨水收集池、環境應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統、備用調節水池、排放口與外部水體間的緊急切斷設施及清、污、雨水管網的布設等配置情況。
(3)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和預警系統設置情況,應急通信系統、電源、照明等。
(4)用于應急救援的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有條件的企業應備足、備齊,定置明確,保證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啟用;
物資儲備能力不足的企業要明確調用單位的聯系方式,且調用方便、迅速。
(5)各種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日常環境監測制度、設備儀器檢查與日常維護制度、培訓制度、演練制度等)。
(6)企業(或事業)單位還應明確外部資源及能力,包括:地方政府預案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要求等;
該地區環境應急指揮系統的狀況;
環境應急監測儀器及能力;
專家咨詢系統;
周邊企業(或事業)單位互助的方式;
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及設備(清單);
應急救援信息咨詢等。
根據有關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為應對突發事件,可以調用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人員或征用應急救援物資,并于事后給予相應補償。各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積極予以配合。1.5 應急預案編制
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的類型和影響范圍,編制應急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1.6 應急預案的評審、發布與更新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企業(或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是由上級主管部門、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環保部門、周邊公眾代表、專家等對預案進行評審。預案經評審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同時,明確實施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企業(或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如企業改、擴建項目等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發布并及時備案。
1.7 應急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準發布后,企業(或事業)單位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二、應急預案編制主要內容指南
2.1 總則
2.1.1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2.1.2 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2.1.3 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范圍,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級別。2.1.4 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2.1.5 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2.2 基本情況
主要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基本概況、環境風險源基本情況、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結果。2.3 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主要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及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圍。
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 2
(1)通信聯絡組
由公司安全部人員組成,安全部部長為組長。負責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通信聯絡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工作。發布有關信息,必要時可接受媒體采訪,開展應急救援的宣傳、教育,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警戒疏散組
負責事故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疏散、現場交通疏導等工作。
(3)搶險搶修組
負責緊急狀態下的工藝處理、設備搶修、生產恢復工作。
(4)消防滅火組
負責事故現場的消防滅火、人員救護和財產搶救等工作。
(5)交通運輸組
保障車輛調配和搶險救援物資運輸
(6)物資供應組
保障應急救援物資、器材、個體防護用品的貯備管理和緊急采購工作。運輸和應急救援人員的交通車輛安排等工作。負責在應急狀態下的保障工作。
(7)醫療救護組
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處理和轉院護送工作。負責對受傷人員及家屬進行慰問和安撫,了解傷員救護情況等工作。
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 3
為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努力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切實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防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成立九龍湖中心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1、組長職責
(1)指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2、副組長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2)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3)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組織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5)組織每月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3、成員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組長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熟悉、掌握消防法規,了解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5)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 4
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具體職責如下: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學校消防工作;將學校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學校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學校各科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學校消防宣傳教育,開設學校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師生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學校消防工作小組開展學校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學校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餐廳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教學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消防應急小組工作職責 5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消防方針、政策和規定;
2、制定消防工作規劃和消防責任制,建立和不斷完善消防規章制度。
3、及時分析消防工作動態,研究解決消防問題。
4、審議消防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
5、定期組織消防檢查,積極開展消防練兵活動;
6、主持對消防事故的調查、分析,制訂整改落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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