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
知識產權的概念是,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的客體具體有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志。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精選5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甲方成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托乙方代理代辦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成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將其下屬客戶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委托乙方全權代理代辦。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每月有____元/個,其他項目結算價見附件。___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量。商標注冊規費、代理費合計為___萬元,乙方每月逐筆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注冊及代理費用;每月___日前,甲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果當月保證金余額不足支付注冊費用,甲方須及時補充保證金。
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納注冊保證金。
3、在加盟代理期內,甲方可以使用“______”商標開展業務,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義直接與客戶簽訂合同;乙方只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與甲方的責任,不承擔甲方與客戶之間約定的責任。
4、甲方須保證提供之注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5、審核期內,甲方之委托客戶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聯系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沒有及時通知乙方,導致甲方委托客戶無法收到相關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負責。
6、本協議從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專利代理、知識產權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知識產權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______________%,直至全部支付完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一、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二、合作原則
(1)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2)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3)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4)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三、合作要求
(1)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2)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3)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四、合作內容
(1)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2)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人才,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3)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范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4)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5)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6)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五、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2)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3)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六、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_____%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七、本協議一式_____份,簽署各方各執_____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
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戰略合作共識如下:
第一條服務范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圍內的知識產權及科研管理咨詢與培訓服務:
(1)為轄區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詢和建議,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著作權申請注冊,專利無效訴訟和侵權訴訟,商標異議,專利信息利用,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建設,科研項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設。
(2)定期為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研發管理培訓,逐步完善企業研發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3)定期為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科技研發,專利、商標、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各種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知識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為企業提供科研管理咨詢服務,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級科技專項立項政策咨詢輔導等。
第二條甲方責任義務
1、搜集、調研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所遇到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組織相關培訓與知識講座。
2、努力為乙方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第三條乙方責任義務
1、對園區企業所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2、及時為園區委托企業辦理專利申請,并在企業提交技術交底書和其他所需申請文件并交付申請費用的情況下,完成專利申請的申報工作。在收到《專利受理通知書》后應及時通知委托企業領取。
3、定期組織專家為園區內企業進行關于建立自主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講座,內容包括:專利法相關知識,專利申請材料的準備,如何利用專利文獻確定新產品的研發方向,專利申請的策略,如何利用專利群進行專利侵權訴訟等,具體講課內容可根據園區內企業的要求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制定年度市場開發計劃,積極利用自身優勢迅速開展工作;
(2)對需要乙方提供咨詢服務的內容,甲方應以書面指令信函(信件、傳真或者電郵)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關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開展工作,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告甲方;
(3)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服務標準開展工作,及時準確的收集傳遞客戶信息及技術資料,依法保障客戶的基本權益;
(4)乙方應安排專人負責相關事務,并應根據具體情況適時調整服務人員數量和時間;
(5)乙方應及時完成服務項目的相關事宜并保證質量,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議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為甲乙方雙方合作事項代理人,負責甲乙雙方的業務往來工作。
第五條保密責任
本合同期內,所涉及本合同條款內容、客戶技術情報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其工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盡保密責任,造成客戶專有技術等技術秘密外泄,形成企業損失,乙方在承擔責任的前提下有權追溯甲方的相關責任。
第六條費用結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義開展工作并與客戶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將客戶相關資料和費用打到指定郵箱和賬號,甲乙雙方按:比例分配代理費或相關服務費(官費除外)。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5
甲方:(以下簡稱“總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加盟代理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 總公司是在____注冊的公司,擁有豐富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和廣泛的.社會資源,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
2. 加盟代理商在當地擁有良好的社會關系和業務網絡,能夠有效地推廣總公司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
3. 雙方同意通過加盟代理商的方式,共同開拓市場,提高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的市場份額。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加盟代理商的資格和職責
1. 加盟代理商需具備一定的商業背景和業務能力,熟悉當地市場和商業環境,具有優秀的業務拓展能力和客戶服務能力。
2. 加盟代理商需遵守總公司的代理加盟政策,按照總公司的要求開展業務,維護總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聲譽。
3. 加盟代理商需負責與總公司進行業務對接,及時反饋市場信息和客戶需求,協助總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4. 加盟代理商需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不得從事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總公司的支持和義務
1. 總公司需提供完善的加盟支持,包括知識產權代理業務的培訓、技術支持、市場推廣等方面的支持。
2. 總公司需提供優質的代理服務,包括知識產權申請、維權、交易等方面的服務,滿足客戶的需求。
3. 總公司需提供必要的資源和支持,包括人力資源、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幫助加盟代理商開展業務。
4. 總公司需對加盟代理商進行定期的考核和評估,對不合格的加盟代理商及時進行調整和處理。
三、加盟費用和收益分配
1. 加盟代理商需向總公司支付加盟費用,包括加盟費、保證金等費用。具體費用標準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2. 雙方同意,加盟代理商的收益來源于總公司的代理服務費和客戶支付的服務費等收益。總公司按照約定比例向加盟代理商支付代理傭金。
3. 雙方同意,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進行收益分配。
4. 雙方同意,在收益分配時,充分考慮加盟代理商的投入和貢獻,以及總公司的支持和資源投入等因素。
四、協議期限和終止
1.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期滿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
2. 雙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按照約定處理好相關事宜。
3. 如因國家法律法規變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協議。
4. 本協議終止后,雙方應按照約定處理好相關事宜,包括財務清算、資料交接等事項。
五、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
1. 本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2.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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