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
一、什么是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與行政行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人認為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由復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
它是行政機關實施的被動行政行為,兼具行政監督等特點。
二、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精選5篇)
隨著社會在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得到合理表達。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1
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請求暫緩執行xx市xx區公安局對我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
申請理由:
我因涉嫌毆打他人被xx市xx區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但根據本案的事實情況,我認為公安機關對我的處罰不當,我已向貴局申請復議。鑒于行政拘留是一種剝奪人身自由的處罰,如果的復議期間繼續執行,那么復議結果將失去意義,給我造成的損失也將無法彌補。為此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申請在復議期間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請予批準。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2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省XX縣XX鄉X村X號。
申請請求:
請求暫緩執行XX公安局X公(大)行罰決字【20XX】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拘留決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25日XX縣公安局作出X公(大)行罰決字【20XX】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申請人行政拘留十日。現申請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向XX市公安局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請求貴局暫緩執行X公(大)行罰決字【20XX】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拘留決定,懇請貴局予以批準。
此致
XX縣公安局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3
申請人:李XX,男,19XX年7月4日出生,漢族,農民,現住湖南省XX縣XX鄉XX村XX08號。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炎公(三)決字[2015]第013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2、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XX年5月12日16日許,在XX縣XX鄉XX村征地拆遷安置區,申請人承包安置區內的房屋建設,在附近租房居住,xxx找到申請人要租房的電費時,申請人因一輛板車在xxx家被丟失,要求xxx告訴自己是誰偷的,該板車是上次偷水泥者留下的,申請人在修鐵路過程中,共丟失水泥19噸,報警后,三河派出所均沒有任何答復,雙方因此發生口角。xxx用手指向申請人說:“你眼瞎了”,申請人為了自衛,用剛喝剩的半瓶水的礦泉水瓶擋一下,水瓶脫落打在xxx左邊顴骨位置,xxx揮拳重擊了申請人嘴巴一下,事后到醫院檢查治療,xxx花去醫藥費400多元,申請人給予支付,而申請人被xxx重擊一下,經醫院治療花去醫藥費4000余元,后經神農司法鑒定所鑒定為輕微傷。在這明顯、清楚的事實下,公安局所作出的對申請人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陸佰元整。申請人在本糾紛中,是受害者,自己的人身受到嚴重損害,炎陵縣公安局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顯失公正,存在偏見,又打又罰。
綜上,我認為炎陵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是一項顯失公正,并帶有嚴重傾向性,存在嚴重偏見的違法處罰決定書,現請求復議機關查明事實,并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決定撤銷炎陵縣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決定,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4
申請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為:41042319xxxxxxxxx,住xx縣xxx鎮花園xxx號。
被申請人:xx縣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xxx,負責人
申請人不服公(城)決字【20XX】第xxxx號xx縣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申請復議。
請求目的:
請求依法撤銷xx縣公安局公(城)決字【20XX】第xxxx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事實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6月21日上午9時被xx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以申請人涉嫌猥褻案傳喚到城關派出所,20XX年x月x日x時被宣告治安拘留,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只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公(城)決字【20XX】第xxxx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認定的事實根本就不存在,但xx縣公安局確偏聽偏信,作出處罰決定,其決定顯失公正、公平。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是一項顯失公正并帶有嚴重傾向性,存在嚴重偏見的處罰決定,請求復議機關查明事實,并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決定撤銷被申請人的此項處罰。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行政拘留行政復議申請書5
申請人:白XX,男,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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