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方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結合我校安全教育工作實際,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特制訂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守法意識政教處要充分利用班級黑板報、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廣泛的宣傳。進一步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和守法觀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專題教育,通過講座的形式增強學生的守法意識和明辯是非的能力,讓學生懂得了什么是管制刀具、為什么要遠離管制刀具,使學生明白收藏、攜帶、使用管制刀具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充分地意識到攜帶刀具進入校園的嚴重危害,逐漸養成自覺守法的習慣。
2、全體班主任認真地向學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動員有管制刀具的學生主動上交,發動廣大學生對私藏管制刀具的人進行舉報。
3、班主任每月至少要在班級進行一次針對本班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危險品的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4、加強門衛的管理,學生進入校園門衛要對學生物品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危險品進入校園,立即沒收并上交學校。門衛人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學校,堵住了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的源頭。
5、經常開展收繳管制刀具專項行動。對學生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絕不允許學生將管制刀具帶入校園。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的日常治安巡邏管控,堅決堵住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的源頭。
6、針對我校的封閉式管理,在全校師生間進一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做到預防為主,層層負責,層層匯報。
7、學校不定期在班級對學生物品進行檢查,如發現管制刀具及危險品對學生進行教育并沒收:在班級發現管制刀具及危險品,班主任進行安全教育并聯系家長。如果發生事故,追究相當人員的責任。
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強化校園管制刀具的管理,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各類校園涉刀事件的發生,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治安環境,特制訂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1、全校學生不得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2、如發現學生帶有管制刀具,學校有權收繳,并作出處理。如學生不肯上繳或者不服的,學校將通知家長并上報公安部門。
3、學生處定期清查教室、寢室,收繳學生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險器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每周日下午封校后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到宿舍,配合學生處老師進行點驗。
5、每月學生返校頭兩天和放假前兩天進行大清理,對于重點學生,重點寢室進行重點搜查和不定時搜查并做好登記。
6、班主任、公寓老師、樓長、舍長應每天對自己宿舍和班級寢室進行仔細觀察,發現有異常物品和情況,應立即報告保衛科。
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無彈簧但有自鎖裝置的單刃,雙刃刀;形似匕首但長度超過匕首的單刃、雙刃刀;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刀、三棱尖刀等。
2、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校,對不聽勸阻強行進入、擾亂校園秩序或者造成后果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嚴禁在校園及周邊佩帶、銷售藏刀、腰刀、靴刀等民族刀具,違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利用管制刀具在校園及周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益或者行政拘留。作案后投案自首并主動上交管制刀具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
5、在校園周邊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管制刀具,向學校師生非法銷售、販賣、郵寄管制刀具,在校園及周邊非法攜帶、持有以及私自保存管制刀具的人員和單位必須向公安機關主動交待問題、上交管制刀具并接受教育和處理,逾期將依法或參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6、學生違反規定,尚不夠治安或刑事處理的,在收繳交管制刀具的同時,由學校按校紀校規從嚴處理。
7、廣大師生員工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管制刀具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對舉報有功的,公安機關將給予獎勵;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
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學生利用刀具作為兇器犯罪。結合國務院批準公布施行的《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類匕首、鎖刀、彈刀、三棱尖刀、西瓜刀以及刀刃長度七公分以上、刀頂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單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對于其他類似上述刀具的單刃、雙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會上使用的品種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體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對于常被學生利用作為犯罪兇器的均列入管制。
二、對于上述列入管制的刀具,學生不得購買、贈送、攜帶保管、使用。班主任要加強教育宣傳,確保班級學生人人知曉,充分認清非法攜帶、持有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和違法性,提高學生拒絕管制刀具的自覺性和同涉刀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
三、班主任、宿管老師每周要定期或不定期在教室、寢室進行清查。利用班會、晨會等機會對學生進行管制刀具的宣傳教育,明白其危害性。班主任要開展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勵學生主動提供線索,上交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對提供的線索,要認真開展調查和摸排,確定重點工作對象,嚴明紀律和管理規定,確保管制刀具收繳徹底、干凈,消除校園涉刀隱患,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穩定。
四、學生如果有打架斗毆跡象,班主任應引起高度警惕,立即對嫌疑學生進行管制刀具清理,沒收刀具、棍棒等,并向政教處報告。
五、班主任應做好每周的管制刀具收繳情況記錄(記錄在《班級安全教案》上),并將收繳的管制刀具上交政教處,政教處交派出所備案,班主任并將其情況向家長通報,要求家長重視并對子女教育。
六、在學生中查出的刀具,學生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學校及派出所的處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如果學生在利用刀具行兇時,任何教職員工如果發現而不予制止或不沒收刀具,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若因班主任、宿管老師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經濟或法律責任。
八、加強治安管理,嚴禁管制刀具進校園是一項長期工作,各年級應經常性開展法制教育,制定和完善涉刀問題的預防,發現,舉報,查繳工作機制,使這項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嚴禁學生攜帶刀具、棍棒、鐵絲、鋼筋、鐵釘、鉛筆刀和尖銳器物等進入校園、教室。如有發現,教師應立即沒收,并對其進行教育、規勸。
二、要求學生一律使用卷筆刀削鉛筆,不得使用小刀。
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嚴禁玩耍刀具、棍棒等。
四、值周教師要加強課間活動期間的安全巡視工作,嚴禁學生活動期間用棍棒等玩耍。
五、嚴禁學生使用大頭針等制作飛鏢玩具,更不得帶進校園玩耍。
六、每周一、周五班主任要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定期檢查學生是否攜帶有刀具、棍棒等,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七、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安全網絡體系,確保刀具使用安全。
小學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保證在校師生職工的人身安全,維護師生職工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杜絕校園學生之間發生惡意傷害事件,創建“平安校園”。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管制刀具及危險物品包括:匕首、三棱刀、彈簧刀、帶鎖單刃或雙刃刀、牛角刀,形似尖刀的可傷人物具、鋼管、棍棒、酒瓶、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二、學校利用班會、思想品德課、法制教育課等,結合《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廣泛宣傳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的危害。
三、學校門崗要嚴把大門關,發現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進入校園的一律沒收,并告知班主任。
四、學校強制收繳學生隨身攜帶或存放、藏匿于校園的管制刀具等。
五、學校要每月組織定期開展一次“禁止管制刀具及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集中宣傳收繳統一行動;同時必須不定期開展管制刀具及危險物品收繳統一行動。行動前要進行周密布署,并有記錄。
六、班主任每周要進行管制刀具及危險物品的搜繳工作并做好登記,發現管制刀具立即上報學校領導。
七、對攜帶管制刀具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的同學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沒收刀具并及時向家長通報情況。
八、廣大師生職工積極向學校領導、班主任舉報涉及攜帶、藏匿管制刀具或危險物品的違紀現象和線索,對舉報有功的,學校將給予獎勵;對包庇、縱容違紀學生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
九、把“禁止管制刀具進入校園”活動作為一項長期任務,長抓不懈,切實抓出成效,并形成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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