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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考勤制度

時間:2022-03-10 11:07:03 銷售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銷售考勤制度

  銷售考勤制度(通用12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銷售考勤制度(通用12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銷售考勤制度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銷售考勤制度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銷售考勤制度3

  一、總則

  1、制定目的: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提升員工工作效率,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凡本部門銷售人員,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二、崗位職責

  1. 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部門管理規定。

  2. 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3. 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以大方得體的儀態,積極熱情的'工作態度,做好公司內相關銷售工作。

  4. 嚴守公司的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商業機密,不得泄露與他人。

  5. 廣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場動態,對有意向的客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關系,創造成交機會。

  6. 必須全面了解產品的性能及特點,掌握銷售談判技巧、熟悉銷售合同條款;并嚴格控制銷售費用支出,降低銷售成本。

  8 .在工作中,搞好團結協作關系,共同完成銷售任務。

  9. 在業務中出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和公司領導匯報,提出個人建議。

  10. 認真為新老客戶服務,提高客戶對公司的美譽度和信譽度。

  11. 認真做好產品的售后服務,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提出解決方案,提請領導同意后實施。

  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13.不得利用業務為自己謀私利,不得損害本公司利益換取私利,不得介紹客戶式轉移業務給他公司謀取私利。

  15.業務員要離職時必須提前一月上交書面申請,無條件協助公司做好新舊交接工作。

  三、考勤細則

  1、出勤

  1.1 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工作制。

  公司作息時間:夏季:10:00—14:00,15:30—19:30

  冬季:10:00—14:00,15:00—19:00

  1.2 簽到:全體部門員工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午休時間外出時必須本人親自考勤。

  2、市場銷售人員電話考勤

  2.1 銷售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設備的.開機暢通(含節假日)。

  2.2 銷售人員的通訊設備如更改號碼應及時將新號碼報銷售部,以便及時更新,如不及時通知,影響電話查崗,視為曠工。

  2.3 電話查崗,被查業務員需用當地固定電話回復,如被查人員在途中,必須在20分鐘內,用當地電話回復,特殊情況說明原因。

  2.4 被查業務員必須本人親自回電,不得請經銷商或別人代回電話,如若違反,視為曠工。

  2.5 被查人員應熱情禮貌地配合查崗人員的工作。

  2.6 查崗一次不在視為曠工,同時給予警告;第二次不合格,進行現金處罰200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第三次查崗不合格,取消當月所有費用并書面警告。 性質嚴重者,調離銷售崗位。

  2.請假

  2.1 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準,方可請假。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立即電話告知部門經理,說明緣由,在上班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3.1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50元,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每月累計遲到、早退者3次記曠工一天。

  3.2 曠工: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曠工一次罰200元,累計曠工3次以上者將給予處分。

  3.3 病假:員工生病須在上班前通知上級領導,并應在康復上班前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3.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級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息,未經批準或超期休假的按曠工處理。事假扣除當日工資。

  3.5 外出: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辦理業務,由當事銷售人員在外出登記表上記錄,并注明外出時間、地點、辦理業務的公司名稱及電話。銷售人員外出辦理業務時,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

  3.6 每日下班前10分鐘,銷售人員需向銷售經理匯報當天的工作情況。

  4.公休

  4.1每周公休日2天。

  4.2 法定節假日:

  4.2.1 元旦,放假1日;

  4.2.2 春節,放假3日;

  4.2.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2.4 國慶節,放假3日;

  4.2.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5.考勤統計

  5.1 每月考勤時間:本月1號至本月31號 。

  5.2 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本部門內勤每月按本規定,結合考勤系統的記錄來制定月度考勤表,并報行政管理部。

  6. 票據審查情況

  銷售經理須在每月末將當月所有票據貼好寄回公司,未貼票或票據混亂者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將根據每人當月每天報點時間和地點對票據進行審查,如有時間或地點不符者取消當天所有費用,即當天補貼和對應票據;個人駕駛車輛的人員, 公司每天給予銷售經理的出差補貼,銷售經理在月底必須將餐飲或住宿票據一同寄回,無票據者不予報銷。報銷日期為每月三號十八號。

  銷售考勤制度4

  一、工作時間

  公司統一規定的上班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作息時間為9:00-5:30,其中12:00-13:00為午飯和休息時間。(上、下班考勤嚴格按照簽到時間為準,不得代簽。)

  二、休息日安排

  銷售部為每周5天工作日,上級領導可根據銷售具體情況安排人員休息,若有特殊情況可停止安排休息。

  二、考勤制度

  ⑴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3次以上者罰款30元,每月累計遲到、早退者3次記曠工一天。

  ⑵曠工: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曠工一次罰款100元,累計曠工3次以上者將給予處分。

  ⑶病假:員工生病須在上班前通知上級領導,并應在康復上班前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病假扣除當日50%工資。

  ⑷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級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息,未經批準或超期休假的按曠工處理。事假扣除當日工資。 ⑸外出: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辦理業務,由當事銷售人員在外出登記表上記錄,并注明外出時間、地點、辦理業務的公司名稱及電話。銷售人員外出辦理業務時,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

  ⑹每日下班前10分鐘,銷售人員需向銷售經理匯報當天的工作

  情況。

  ⑺每日按時認真填寫外出登記單、匯報工作情況。

  三、考勤管理

  ⑴銷售人員考勤記錄于每月固定日期統計匯總,上報公司計算工資。

  ⑵銷售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時間,為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時間保障。

  銷售考勤制度5

  一、分層落實考勤管理責任

  1、落實各級主管的考勤管理責任,一層管一層,省級經理管區域經理和拓展總監的考勤,區域經理管客戶經理的考勤、拓展總監管拓展經理的考勤,拓展經理管拓展專員的考勤。省級經理對本市場全員考勤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2、直接主管應準確掌握分管人員的出勤情況,對分管人員考勤提報的規范性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規范考勤管理流程及執行要求

  (一)生成原始考勤記錄

  1、出勤(使用終端考勤系統規范提交出勤數據)

  (1)客戶經理每天上班在掛靠客戶處報到并上傳1張出勤照片,要求照片必須包含本人頭像及客戶店招;下班時在分銷區域的批發商或終端處或拓展活動現場再上傳1張出勤照片,要求照片必須包含本人頭像及相關店招或活動現場照片,以上兩次上傳記錄構成客戶經理當日的完整出勤記錄,缺一不可。區域經理參照客戶經理要求執行。

  (2)拓展專員每天上班在本區域的當日推廣活動相關客戶處或者活動點就近客戶處報到并上傳1張出勤照片,要求照片必須包含本人頭像及客戶店招;下班時在活動現場上傳一張出勤照片,若當日開展異業談判等非現場活動時,則在相應工作結束地點上傳一張出勤照片,出勤照片必須包含本人頭像及工作現場標識。以上兩次上傳記錄構成拓展專員當日的完整出勤記錄,缺一不可。拓展總監、拓展經理參照拓展專員要求執行。

  (3)若為參加內部會議,則提交的出勤照片為包含其他部分參會人員的會場照片。

  (4)正常上班期間,終端考勤系統提交的出勤數據作為考勤的原始憑證,未提交以及提交的數據不規范均視為曠工,遇到特殊情況無法正常使用終端考勤系統的,問題在2天內(含)能夠解決須書面報省級經理審核備案,問題超過2天才能得到解決的須書面上報銷售公司審核備案。報備手續由各省妥善保管,同時建立終端考勤系統試用異常情況專項登記臺賬,實時更新。

  2、缺勤

  (1)正常休息。

  (2)請假。請假管理規定及手續辦理要求詳見附件,沒有正常請假手續一律視為曠工。要求各省按月整理書面請假手續并妥善保管,同時建立本省全員請假管理臺賬,每月10日前完成臺賬的更新。

  (3)曠工。當天無故缺勤超過1個小時、不到4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1天。

  (二)各級例會上,確認形成兩次例會間隔期的員工考勤記錄表

  1、每次例會前一天,各級主管根據終端考勤系統提取的報表以及書面請假記錄,制作兩次例會間隔期的考勤記錄表(格式見附件)。考勤記錄表格式及填寫規范詳見附件。要求制表前省級經理要對區域經理及拓展總監、區域經理要對客戶經理、拓展總監要對拓展經理、拓展經理要對拓展專員的本階段終端考勤系統考勤原始數據進行逐一審核確認,尤其是考勤照片的圖像組成及定位,確保考勤系統后臺提取的數據真實有效。

  2、例會上,各級主管要組織分管人員對出勤信息進行確認并在考勤記錄表上的簽字,嚴禁代簽,各級主管同時簽署審核意見,明確注明是否已嚴格對分管人員提交的終端考勤數據的規范性進行逐一審查,尤其是考勤照片的圖像組成及經緯度定位。

  (三)制作本市場所有人員全月考勤記錄電子表

  各省根據各區域、各拓展小分隊等各級例會的員工考勤記錄電子表及簽字原件,匯總后制作形成本市場所有人員月考勤記錄電子表初稿,并通過抽查終端考勤系統數據、復核請假手續等方式對考勤記錄表的出勤數據進行核查,最終形成本市場所有人員全月考勤記錄電子表。

  (四)上報考勤記錄表

  1、各省于次月10日前上報上月全員考勤記錄電子表(附上當月請假人員請假審批單圖片)及經省級經理簽字的掃描件至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匯總形成全體銷售人員全月考勤數據表后報備人力資源部一份。

  2、各級例會上確認形成的兩次例會間隔期員工考勤記錄電子表及相關簽字原件,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上報要求,但必須是在匯總形成全員全月考勤表前完成收集。

  3、終端考勤系統使用異常情況專項登記臺賬及全員請假管理臺賬由各省自行保管、備查。

  4、各級例會上確認形成的兩次例會間隔期員工考勤記錄表簽字版原件,以及員工書面請假手續由各省按月整理,每季度上報最后一旬寄送銷售公司存檔、備查。

  三、建立監督核查機制

  (一)對考勤信息的查驗

  1、要求直接主管對下屬出勤信息查驗率達到100%,即逐人逐天查驗。

  2、要求各省每月按照各類人員不低于20%的比例進行出勤信息的查驗。

  3、銷售公司每月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對區域經理、客戶經理進行抽查,市場部結合活動計劃每月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對拓展總監、拓展經理及拓展專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每月10日前反饋人力資源部備案。

  4、以上查驗的內容主要為終端考勤系統提報的考勤數據,重點包括考勤照片的圖像組成及經緯度定位兩個方面。此外,如有請假的,還需復核書面請假手續。

  5、要求市場定期比照《客戶經理走訪及例會記錄本》對考勤記錄進行檢查。

  (二)對請假規范的查驗

  1、銷售公司每季度抽查不少于20%的市場的員工請假手續。

  2、銷售公司每月對各省請假人員工獎造冊規范進行復核。

  3、銷售公司每月對各省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人員的處理情況進行跟蹤考核。

  四、考核

  1、對終端考勤系統考勤數據的查驗,無論是哪個層級,凡發現弄虛作假等問題,一律按照視作曠工處理。銷售公司、市場部層面的抽查,發現問題的,每起扣罰市場200元。

  2、各省違反請假管理規定的,包括越權批假、請假手續不完備、未標準造冊請假人員工獎等,每起扣罰市場200元。

  3、員工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由各省執行扣罰,達到一定天數的,按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特殊情況需報銷售公司審核報備(目前是連續曠工3天開除,這個有點偏嚴,執行起來也比較困難,是否需要調整,商量下)。各省未按照規定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的,每起扣罰市場200元。

  五、其他

  1、全體人員使用納入終端考勤系統進行考勤上報,由于前期未要求拓展人員必須使用,因此給予拓展人員2個月過渡期,2月1日起正式執行考核,請各省抓緊申報、請銷售公司盡快完成系統軟硬件的配置。

  2、銷售公司根據人員分管范圍及時向省級經理、區域經理、拓展總監、拓展經理開放終端考勤系統后臺報表提取權限。

  3、銷售公司加強人員掛靠與實際工作崗位一致性的管控,取消業務員崗位,增設待崗人員,注明待崗類型(銷售公司再重點完善下)。

  本規定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考勤范疇內的任何已發通知、規定如與本規定沖突的,均以本規定為準。同時,要求各省組織全體員工及今后新入職人員學習及簽字,簽字原始記錄由各省統一妥善集中保管。

  銷售考勤制度6

  由于本公司外線銷售人員較多,考勤監督機制并未對外線銷售人員完全發揮效用,為更好的調動外線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銷售員的工作效率,充分發揮銷售員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發展潛力,創造良好的市場業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外派銷售人員。

  第三條 執行部門

  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一條 考勤監督的規定

  (一)每日由人力資源部電話聯線外線銷售人員,了解其工作動向及出勤情況;

  (二)每日由外線銷售人員負責人將本隊人員工作實施情況,用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人力資源部指定郵箱,以便人力資源部及時掌握其工作動向及工作時間安排情況;

  (四)公司人力資源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報進行監督。

  第二條 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一)普通員工(包括經理)

  公司普通員工三天以內(含)假期向部門經理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公司普通員工三天以上假期向部門經理申請,各主管領導與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二)部門負責人

  各部門負責人一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各部門負責人一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三)高層領導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四)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向有關上級進行銷假,一天以上假期需要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人力資源部銷假。

  第五條 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員工請(休)假單》,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第六條 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

  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第七條 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及外線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3日下午17點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者本部門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經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的依據。

  注: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月度考勤報表由綜合管理部進行填報。

  第三章 休假管理

  結合工作性質及相應實際情況,參照公司銷售部相關規定履行。

  銷售考勤制度7

  一、制定目的:

  為加強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二、適用范圍:

  1、銷售部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2、權責單位:銷售部負責本法則的制定、修改 、廢止和起草工作。

  三、管理規定:

  1.1工作制度

  A、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12月—4月(上午 8:30---12:30 下午13:30—17:30);5月—11月(上午 8:30---12:30 下午14:00—18:00);

  B、業務外出的員工,可根據任務實際情況安排時間。

  1.2打卡制度

  A、公司實行上、下班IC打卡制度。全體銷售部門同事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B、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綜合文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營銷總監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綜合文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部門綜合文員進行管理,每月5號前提交上月部門考勤表到財務部。

  E、銷售人員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報到,采用電話報勤,備案一天到走訪路徑。如出差外地,應提前備案。(公司進行查檢時要求銷售人員在30分鐘內再次報勤,發現錯報勤或不及時報勤,公司將給予相應處罰。)銷售人員應保證工作時間內電話暢通,發現欠費或停機2次沒有及時開通時,取消當月話費補助。

  F、銷售人員按公司制度填寫《每周工作日志》,并于每周六10點前發至營銷總監郵箱。

  1.3加班管理

  A、部門員工在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需照常工作的情況。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B、部門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須按正常的出勤;

  C、所有加班均按調休處理。

  D、調休須事先申請獲批后方可休息,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4各類假期規定

  A、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C、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D、請假的核準權限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綜合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5缺勤規定

  A、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樂捐部門活動基金10元,30分鐘以內扣款20元,6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超過60分鐘按礦工一天處理。

  B、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

  1.6說明

  部門每位員工都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從嚴處理。

  4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銷售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銷售考勤制度8

  1. 銷售部工作時間暫定為8:00—17:00(根據季節不同即時調整),置業顧問的輪休時間由銷售主管安排休息表(每月4天休息,原則上周六、日不予安排休息),如需調休須提前向銷售主管提出申請,并經其同意,否則作曠工一天處理。

  2. 售樓處人員實行上班打卡制度,由財務劉超負責核實,作為考勤記錄。因事、病不到者,需及時獲得上級領導同意后,方可生效。任何人不得代他人請假或弄虛作假,否則作曠工一天處理。

  3. 上班遲到10分鐘內給與理解,但每月不得超過5次(含5次),超過5次則每次罰款5元,遲到30分鐘內罰款10元,遲到60分鐘以內罰款20元。遲到60分鐘以上罰款40元,無故未打卡者(沒有及時通知上級領導),扣除半日基本工資。

  4. 無故早退10分鐘內罰款5元,超過10分鐘以上且未通知上級領導未打卡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

  5. 事假須提前2天向上級領導申請簽署事假條,得到簽字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則視為曠工。如臨時有事需請假者,必須及時告知上級領導,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時候補簽事假條。

  6. 病假應比規定上班時間至少提前20分鐘告知上級領導,休假后必須補交相關證明或請假條,否則視為事假,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7. 上班時間如遇急事需外出,必須向上級領導申請,得到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超過2小時以上視為事假。如未經同意擅自外出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

  8. 午休時間暫定為12:00—13:30分(即時調整),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調整。

  9. 請事假者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一個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者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一個月病假不得超過6天(出具醫院住院證明的重大疾病除外)。

  10.一個月內曠工1次者,扣除2日基本工資,曠工2次者,扣除當月一半基本工資及其它

  各項傭金,曠工3次(含3次)以上者,公司予以除名且無任何薪酬與福利。

  11.全勤員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在評選每月優秀員工及獎金發放上給與優先考慮。

  12.此制度至出臺之日起即生效。

  銷售考勤制度9

  制定目的: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考勤規定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湖南辦事處所有員工。

  一、工作時間

  1.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特殊崗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并在第一到崗時間一天內開具調休單。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并打卡。不得無故遲到、脫崗、早退、曠工。

  (1)遲到、早退10分鐘內罰款10元。遲到、早退10分鐘至30分鐘內罰款20元。

  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罰款30元并扣除當天工資;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算做曠工;連續遲到三次,第三次遲到當曠工處理。

  (2)曠工一天,罰款50元,扣除2天工資及當天獎金,并給予口頭警告。

  2、公司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如發現代打卡,代打一次對雙方當事人處以30元罰款。并對代打者給予口頭警告。

  3、公司在上午9:30分實行當日收卡考勤制。

  每月準許三次(含三次)缺打卡,但須有主管領導當日在卡上簽注,視為在崗。三次以上按曠工處理。

  4、因公外出者,應提前填寫外出登記表。如遇緊急情況未登記者,回公司后應及時登記并向主管領導以書面形式說明外出原因,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公出差的人員,應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如自駕車須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成行。并交考勤員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因特殊原因未及時填寫出差申請的,在到崗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未補辦者按曠工處理。

  三、休假制度

  1、公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按排放假日期與天數。

  2、婚假:達到國家規定婚齡可享受3天帶薪假期。審批權限為總經理。

  四、請假制度

  1、公傷假: 為帶薪假,視假期長短,在沒有正式人員替補頂崗前可享受基本工資。審批權限為總經理。

  2、病假: 為不帶薪假,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超過10天者或年累計超過60天者公司考慮解除勞動關系。3天以內(含3天)由主管領導審批生效,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生效。事后補辦手續審批依據為醫院證明。

  3、事假: 為不帶薪假,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或年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考慮解除勞動關系。請假半天至1天時間,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做書面申請,審批權限為部門主管;請假1天到3天時間,必須提前1周做書面申請,審批權限為公司經理;請假4四天到6天時間,必須提前2周做書面申請,審批權限為公司總經理;請假時間超過1周,不予審批。

  4、每月事假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算曠工,周例會或月例會時間不予請事假。

  五、曠工制度

  1、正常工作日不在崗者,以曠工論。

  2、上班時間脫崗、擅離職守者,以曠工論。

  3、在崗不作為,上網玩游戲或拒不執行,故意拖延領導交代任務者,以曠工論。

  4、申請假期不被批準,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

  5、次日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辦妥手續。當月累計超過三次事后請假者,以曠工論。

  6、批準假期已滿,未申請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

  7、曠工時間基數為0.5天起,月度曠工3天或年度累計曠工15天者,算自動離職。

  六、加班制度

  1、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學習、活動、招商會議不屬加班范疇。

  2、額定工作量由于個人原因造成當日事不能當日完成的不屬加班范疇。

  3、出差期間逢公司規定休息日不屬加班范疇。

  4、因請假、調休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不屬加班范疇。

  5、加班基數為2小時起。以考勤卡為依據。

  6、調休基數為4小時起。調休須經主管領導批準生效。調休單不得事后補辦。

  7、調休員工應提前交接好工作,如已預見而未交接工作而造成客戶、同事投訴,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享受公司手機補貼的員工,調休期間不得關閉手機。如違反每次按照補貼金額扣除50%補貼。

  七、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20xx年11月26日起實施。員工違規主管領導及時指出,并開具員工處罰單。考勤所罰款項將用于湖南辦舉辦員工活動。

  八、條款釋義

  本公司保留時效修改權。

  銷售考勤制度10

  一、內勤人員考勤制度

  1、作息制度:每周實行一天調休工作制,周六或周日,。

  2、上班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注:以上作息時間調整時以公司通知為準。

  3、上班后不得辦私事,一經發現扣除當事人半天工資作為處罰。

  4、調休:如需調休,需經上級負責人審批,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一切工作,如因調休而影響業務進展或耽誤工作,情節嚴重者給予50-100元/次的罰款。

  5、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情況未打卡者,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行政綜合部作出經直接主管及部門負責人認可的書面說明,否則以曠工處理。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每次均罰款100元。員工出差前應到行政綜合部登記備案。

  6、考勤卡管理

  員工上崗當天,由行政綜合部為其辦理考勤卡,員工到財務部領取考勤卡須交納10元押金。員工應妥善保管考勤卡,考勤卡遺失,押金不退。考勤卡遺失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掛失并申請補辦。

  7、遲到、早退

  在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次罰款2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不足半天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除按規定做相應處罰外,另追加按一天事假處理。

  8、曠工

  A、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沒有履行工作職責或不能以正常聯系方式,如上班時間電話關機等,進行聯系,又未主動聯系公司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遲到、早退時間超過一個小時的,都視為曠工。

  B、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一個月累計曠工三天扣發九天基本工資。

  C、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8天,公司將解除與其勞動關系。

  二、市場各區域考勤制度

  1、每月實行4天調休工作制,調休前需提前5天申請,經上級同意、工作安排妥當后方可休息,重大節假日放假安排視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2、上班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3、遲到、早退:

  在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次罰款2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不足半天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除按規定做相應處罰外,另追加按一天事假處理。考勤由直接上級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每月由大區經理/區域經理匯總給市場部內勤文員,內勤文員匯總整個市場部考勤之后交行政綜合部。

  4、曠工:

  A、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沒有履行工作職責或不能以正常聯系方式,如上班時間電話關機等,進行聯系,又未主動聯系公司的,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市場返回公司或串區域工作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都視為曠工。

  B、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一個月累計曠工三天扣發九天基本工資。

  C、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8天,公司將解除與其勞動關系。

  5、電話考勤:

  A、銷售人員必須保證從早晨7點至晚上10點通訊設備的開機暢通,含節假日,。

  B、銷售人員的通訊設備如更改號碼應及時將新號碼報營銷部,以便及時更新,如不及時通知,影響電話查崗,視為曠工。

  C、電話查崗,被查業務員需用經銷商固定電話回復,如被查人員在途中,必須在20分鐘內,用經銷商電話回復,特殊情況說明原因。

  D、被查業務員必須本人親自回電,不得請經銷商或別人代回電話,如若違反,視為曠工。

  E、被查人員應熱情禮貌地配合查崗人員的工作。

  F、查崗一次不在視為曠工同時給予警告,第二次不合格,罰款200元,工資中扣除,第三次查崗不合格,取消當月所有費用并書面警告。性質嚴重者,調離營銷崗位。

  三、請假

  1、主管級以下人員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兩天以上須報副總經理批準,主管級及主管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員工請假須提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提前或親自辦理者應由同事、親屬代辦或假期后補辦,須提前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

  3、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請假理由經查實有虛假者,按曠工論處。

  4、請假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辦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請假期滿后,應及時到行政綜合部銷假。如需續假,應致電直接主管,直接主管同意并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

  6、病假: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員工憑正規醫院開具的診斷書或醫生的建議休假證明請病假。

  7、事假: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銷售考勤制度11

  1、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外勤的客服人員和銷售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銷售助理負責考勤工作,每月3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外勤人員的考勤簽到表、缺勤人員相關休假憑證報送公司人事行政部。

  3、由于客服和銷售工作的流動性及分散性,每日早上(9點以前)外勤人員以短信形式將本日工作計劃發至銷售助理,銷售助理負責統計,未短信考勤者,按缺勤處理。每月月底外勤人員回公司時,補簽月度考勤表,不得委托他人簽到、代人簽到或提前簽到,否則雙方均以曠工處理。

  4、銷售業務員每周五將下周工作計劃表發至銷售助理,如當日工作與計劃不符,請短信考勤時告知銷售助理。銷售助理和人事行政部隨機抽查,發現私自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業務,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回者,視為曠工。

  銷售考勤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促進工作效率的提高,加強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以實現獎優罰劣、獎勤罰懶,收入與考勤掛鉤,特結合xx工作實際,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xx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由中層以上干部按每周一班輪流值班,監督打卡情況。

  二、由辦公室負責于每月25日對各部門考勤記錄進行整理、匯總。對缺勤、病、事假、加班及漏打卡情況作統計,并依此兌現當月工資。

  三、員工不按規定打卡的,每缺1條考勤記錄,扣除本人月度獎金的3%,如遇出差或公務在外不能按時打卡的,須有部門經理出具的情況說明;

  四、各崗位工作人員須遵循請、銷假制度,按照層級管理權限報批,批準后的假條交辦公室做核對考勤記錄之用;

  五、病、事假規定。

  1、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報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并征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須同時提供醫院證明,休假結束后要及時銷假;

  2、xx員工請休病、事假,病假在3天以內(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合同人員為通訊費)的5%,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的10%,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

  3、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的8%,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的13%,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全額月度獎金(通訊費);

  4、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1個工作日的,不再計發當月月度獎金和地區生活補貼(通訊費);

  5、全年累計病假超過44個工作日或事假超過22個工作日的,除執行上一條規定外,年終獎降低一檔并不得參加本年度優秀等次評選;

  6、全年連續病假超過4個月,事假超過2個月的,休假期間工資按應發數額的70%計發;

  7、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員工既沒有病、事假條,又不按規定打卡,考勤記錄連續缺失4次以上(含4天),部門經理未能出具情況說明的,按曠工1天論處,扣除當月月度獎金(通訊費)50%,曠工2天的,扣除當月月度獎金(通訊費),曠工3天的扣除當月月度獎金和地區生活補貼(通訊費),并在部門內給予警告處分;

  8、全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的,扣除當年12月份工資,年終獎降低一檔,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xx內通報批評;

  9、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的,予以開除;

  六、婚、孕、育人員考勤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七、xx員工大會由辦公室活動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無故缺勤者,扣除當月考績工資10元/次;

  八、加班規定:

  1、按照每周40小時工作制,超出部分視為加班,加班時間以小時計算;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按照層級管理權限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加班期間按照xx考勤規定打卡,并由主管領導簽發換休單;

  (1)(2)

  3、晚上和周末加班的,以主管領導簽發的換休單注明時間為準,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門經理負責合理安排調休,原則上不發加班費。如果確因工作任務密集無法調休的,換休單時間可累計,按3元/小時計發加班費,按月結清,在安排調休時由主管領導負責收回調休單并及時交辦公室核對考勤記錄;

  4、國家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上崗的,根據工作情況由中心統一計發加班費,不使用換休單;

  九、本規定自總經理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同時解釋權歸xx總經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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