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作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合作協議書(精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乙方: (以下稱乙方)性別,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是(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與甲方進行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為共同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過經過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開發項目地段、面積、定價。
雙方合作開發土地的總面積 ㎡。土地四至為:北至 ,南至 ,東至 ,西至 。
其中,乙方個人所有土地使用權歸有畝,土地性質為 ,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四至為:北至 ,南至,東至,西至 。甲乙雙方協議定價為 15 萬(人民幣)/畝,共計 萬元。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設立項目部
雙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義下設項目部,具體命名為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通過辦理合法手續設立。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方授權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甲方投資人組成,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
甲方進行資金投入并全面負責項目籌備及運營,乙方用自有(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進行投資。在項目結束后,從總收入中收回雙方投資,利潤按合同約定分成。如有虧損,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
第三條 甲乙雙方出資額、出資時間
甲方愿意出資萬元,占雙方出資額的 %。
乙方用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權作價 15 萬(人民幣)/畝,共計 萬元,占雙方出資額的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于本合同簽訂日內預付乙方50萬元人民幣土地使用費用(后期結算在乙方投資中扣除),資金到位后,乙方須將用于合作開發地塊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權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產權證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將上述土地上附著物及建筑物清理完畢,并符合開發標準(地面附著物及建筑無賠償或補償)。
3、因合作項目涉及征地、拆遷等情況,乙方負責過程中與村委會及土地四鄰的征收、補償、談判等方面事宜,甲方負責資金投入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4、合作項目,在開發過程中如果需要融資,可用土地使用權證作為抵押。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
1、乙方保證其持有的并將與給甲方進行合作的土地使用權是合法的、完善的,不存在任何質押、凍結或其它瑕疵。
2、乙方保證其已用適當方式告知甲方一切有關可能會影響甲方權益的事項,諸如有關重要合同、法律訴訟等。如果存在告知不全或隱瞞未告,乙方愿意承擔因告知不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用于合作的地塊,在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并保證不涉及漏稅等違法行為,土地使用權屬于乙方個人所有。
第六條 利潤的分配
甲方雙方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完成后,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支付乙方土地使用權投資(屬于開發成本)。取得的利潤,應該按3:1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同時,應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分配利潤:利潤=銷售收入+其他收入-開發成本-其他開發費用-應繳各種稅金。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終止
1、經雙方協商,可變更、終止本合同。
2、任何有關本協議的變更事項,均須以書面的形式經雙方簽署后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未能適當地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并支付守約方全部損失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2、在違約事項屬于可補救的情況下,違約方除應賠償對方損失外,還應根據對方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進行補救。
第九條 本協議文本及效力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和乙方產生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在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占地約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畝,代征道路面積______畝,確切位置坐
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生不可抗
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土地合作協議書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甲方部分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地點:
2.土地面積:按實際丈量面積為準,見附件和花名冊。
二、合作期限
1、自月月(即本協議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到期后,按國家相關政策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的內容以本協議確定內容為準。
2、在建設經營期間,政府和其它相關部門一旦強拆和控制土地使用,乙方取消甲方的租金。
三、合作方式
1.租金土地每年每畝按650元稻谷計算,每斤單價按每年渡舟片區糧食市場稻谷綜合價,折成人民幣支付。
2、如國土局給甲方一次性復耕費,而乙方提前租用該棄土場,造成經濟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3、乙方現提前租用棄土場,占按9100元/畝,將現金匯入組集體以正式發票為據。
4、今后國土局將本組棄土場征用,乙方自愿不講任何條件拆除所有設施設備,本合作協議自行終止。
5、附:本協議涉及的租用地說明書一份和隱形資料。
6、.租金支付時間:按每年9月30日前支付給農戶。
7、租金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再由甲方分配給農戶,在分配中的矛盾由甲方自行協調。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不按協議支付甲方的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用地。
2.義務:按協議簽訂的內容,甲方按時交付租地,維護乙方的權利不得變更。
3.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負責處理和本協議內容的調解,保證乙方的經營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依法享有本協議所涉及租地的經營權。
②若遇國家征地拆遷,土地補償金、青苗費、購置作物給甲方,乙方所建的設施設備歸乙方。
③安全設施、環保投入由乙方負責。
④乙方與甲方協議簽訂后,次日方可用地,甲方無權干涉。
2.義務
①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②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經甲、乙雙方約定,本合作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能
生效。
附:一式多份
甲方:乙方: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協議書4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合作開發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區 鎮 村 村民小組的 畝( )承包地(詳見附件1)的土地合作開發經營權與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暫為商業用途,使用權全權交由乙方生產經營。(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改變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結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現行約定,優先承包經營權。
三、效益分成與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有商業經營活動未產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于2012年05月01日之前將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權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負責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經營和產品處置,甲方負責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產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6.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所需水電供應及道路等基礎設施,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甲方現有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股份合作土地經營尚欠基礎設施部分,由乙方實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設備,所需用地、取水點由甲方負責解決。合同簽訂后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甲方現有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核定情況表作為合同附件2。)乙方提供設備建造的各類基礎設施(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合作期間權屬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給守約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損失,另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賠償按本合同所簽定的最長年限的租金總額的雙倍賠償。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
1.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關系等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定后一個月內處理清楚,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由本組村民委員會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當地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相關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協議書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位于x的土地合作開發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開發項目地址
甲方同意將歸其支配處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出租給乙方和丙方,由丙方對土地項目投資進行開發建設。丙方進行開發建設所需法律手續由甲乙雙方負責協調辦理。甲乙雙方就合作項目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該幅土地的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對該塊土地享有完全自主經營、出租的權利,并保證該塊土地沒有其他糾紛及債權債務。根據乙方和丙方的請求協助辦理其他事項。
二、甲方將該項目土地出租給乙方和丙方,年租金為x,租金繳納期限為:租金繳納方式:該土地租賃期限為______年。租期屆滿后,乙丙雙方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乙丙雙方不再租賃,該項目的所有建筑物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按建筑物的評估價值對乙丙雙方進行補償,對補償款其中乙方應得元,丙方應得元。
三、該項目建成后,甲方同意乙丙雙方對場地和房屋對外出租,轉租及其他營利性經營,無需甲方另行確認。
四、丙方對該項目進行開發共需投資200萬元人民幣,由丙方負責對投入資金的監控和使用,項目建設預期周期共計:x,項目的建成后,丙方負責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乙方負責招商,出租等一切與項目營利性的經營,丙方按照項目年經營額的30%分享利潤。丙方對乙方的賬目誰是可以抽查。
六、在項目經營過程中,由乙方負責對項目的經營管理。
七、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出現違反合同的情形,除承擔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外,還須承擔違約金x元。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著平等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乙方與丙方就尾礦填溝造田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sjz鎮老虎山村鴿子山溝約15畝集體土地進行整治,將溝洼地填方整治成平地以滿足種植作物的要求。
2、項目地點:sjz鎮老虎山村鴿子山溝。
3、項目規模:15畝溝洼地填方整治成平地以滿足種植作物的要求,需土方40萬立方米,總投資約100萬元。
4、合作形式:委托(建設—移交)(BT模式)
第二條:甲方乙方將sjz鎮老虎山村鴿子山溝約15畝集體土地的填方整治工程委托給丙方全權負責組織實施,其整治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用選礦尾礦沙進行填方,用熟土覆蓋表層。
第三條:甲方乙方負責開通臨時道路的征占工作,丙方負責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甲方乙方與丙方約定該土地整治工程期限為10年。
第五條:甲方乙方與丙方約定在該宗土地整治工程完工后15天
內辦理工程竣工驗收。
第六條:為了按期保質完成土地整治任務,丙方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20萬元,在該協議簽訂后一周內匯入乙方賬戶,乙方承諾在丙方土地整治工程驗收合格后5天內進行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第七條:甲乙丙三方任河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將向守約方賠償違約金20萬元,若因不可抗力引發的違約責任,三方均不承擔。
第八條:三方就尾礦填溝造田工程在本協議的基礎上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丙方:(蓋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協議書7
土地提供方:xxxxx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開發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一返撥地(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預留地A1)座落在xxxx路;xxxx路;xxx地塊;;xxxxA1地塊。依據xxx辦發(2010)42號文件精神,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對該宗土地進行房地產合作開發,就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開發土地四址及面積:以政府規定紅線為準,上述土地界址清楚,無爭議,面積為xxxx畝。
二、甲方提供上述土地,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掛牌時由乙方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參與招標,土地開發性質為商住。乙方全額投資建設開發,乙方在該地塊開發建設過程中具體負責經營與管理,甲方派員協助管理和監督。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以雙方商議的土地折價入股,乙方以實際投資金額入股,利潤按比例分配。
2、乙方摘牌后,甲方將該土地完整交付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好乙方對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
3、甲方負責處理好該宗地周邊界址及本村村民的各項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對該項目的規劃設計,經營和管理等。
2、享有對該項目相應的投資經營利潤。
3、乙方在該地塊摘牌后一年內動工建設。
4、乙方必須在本協議公示前,取得該土地涉及的所有村民小組及村民的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需變更以補充協議方式確定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
簽訂日期:
土地合作協議書8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 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簽訂日期:20 年 月 日
土地入股注意事項:
1、土地出資是使用權出資,而不是所有權。
2、用于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國有土地,而且經過有償出讓。
(1)能夠作為財產權進行轉讓的只是國有土地使用權;
(2)從國家無償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依法不能作為出資使用,必須先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否則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8條規定,存在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風險。
(3)以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外投資,則必須先將集體土地通過“招拍掛”途徑變為國有土地。
3、用于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未設權利負擔。
土地合作協議書9
合伙人: 身份證號:
合伙人: 身份證號:
合伙人雙方本著合法經營、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友好平等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對經營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貸土地 畝,地點: 租貸價格: 元/畝,
租貸期限:自2014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二、利用所承租的土地,用于農作物種植,品種根本市場需求,合伙人共同商議選擇進行栽培種植。
三、在經營合作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土地租貸費、人工費)均由承租經營合伙人平均分攤,成本投資每月須有明細賬目表,進行公示,合伙人雙方必須簽字認同,每人保留一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開支,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
四、在合伙期間,合伙雙方共同出資的土地為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分割和私自處置共同財產,合伙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
五、所有銷售必須經過雙方合伙人共同研究商定決定價格方可銷售,銷售必須做到雙方知道數量、價格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進行銷售,銷售收入分配按照即賣即清的辦法進行平均分配。
六、合伙人雙方每月應召集一次會議,進行一些重大事項的研究協商報告種植情況和管理情況。并記好帳目,抓好雇傭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再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簽訂時間:
土地合作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在禮縣洮坪鄉石青村建設生態農業合作社,發展中藥材種植、經濟林、養殖業。為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維護雙方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體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合作社成員共人,名單為:
二、乙方承包土地共 塊,面積合計 畝,其中基本農田 畝。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從事中藥材種植、經濟林、養殖業等農業用途。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依據法律政策享受國家有關土地和種植作物的補貼。
5.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6.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七、經營利潤分配:
八、承包地流轉
乙方轉包、出租、互換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間以土地入股合作,均應告知甲方,轉讓承包地應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轉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應報甲方備案。乙方若自愿放棄承包經營權將土地交回,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
本合同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轉讓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轉出承包地,仍應履行本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戶主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他違法違約行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十一、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
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村委會意見:(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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