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藥品管理制度[精華]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門店藥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門店藥品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為了確保藥店門店藥品的質量安全,規范藥品的采購、儲存、銷售等各環節操作,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藥店門店藥品管理制度。
二、藥品采購管理
1. 藥品采購應依據市場需求、庫存情況及藥品質量等因素進行,確保藥品供應及時、充足。
2. 采購藥品必須選擇合法、有資質的藥品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 采購藥品應嚴格按照藥品注冊證、藥品說明書等文件要求,確保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
三、藥品儲存管理
1. 藥品應分類存放,按照藥品的性質、用途、儲存條件等合理分區、分架。
2. 對需要特殊儲存條件的藥品,如冷藏、陰涼、避光等,應配備相應的儲存設施,確保藥品在儲存過程中保持其質量。
3. 藥品應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對于過期、變質、損壞等不合格藥品,應及時進行清理和處理。
四、藥品銷售管理
1. 藥品銷售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銷售假藥、劣藥、過期藥品等不合格藥品。
2. 銷售藥品時應向顧客提供藥品說明書、使用注意事項等信息,確保顧客用藥安全。
3. 對于處方藥的銷售,應嚴格遵守處方審核、登記、保存等制度,確保處方藥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五、藥品陳列管理
1. 藥品陳列應整齊、有序,方便顧客查找和選購。
2. 藥品陳列應分類、分區,符合藥品儲存條件,避免藥品因陳列不當而影響其質量。
3. 藥品陳列應定期更換,確保藥品的新鮮度和有效性。
六、藥品退貨與召回管理
1. 對于顧客因藥品質量問題或其他原因提出的.退貨要求,藥店應認真對待,及時進行處理。
2. 藥店應建立藥品召回制度,對于出現質量問題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應主動進行召回,確保顧客用藥安全。
七、藥品信息管理與培訓
1. 藥店應建立藥品信息管理系統,對藥品的采購、儲存、銷售等各環節進行信息化管理,確保藥品信息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2. 藥店應定期對員工進行藥品知識、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法律意識。
八、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藥店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藥店所有,如有爭議,由藥店負責人負責解釋和處理。
門店藥品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確保藥店門店藥品的質量安全,規范藥品的采購、驗收、儲存、銷售等流程,特制定本藥品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藥店門店的所有藥品管理工作。
二、藥品采購
1. 藥品采購應遵循“質量優先、價格合理、渠道合法”的原則,從具有藥品生產或經營資質的供應商處采購。
2. 采購前應核實供應商的資質和信譽,確保藥品來源合法。
3. 采購的藥品應符合國家藥品標準,并有相應的藥品注冊證、生產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三、藥品驗收
1. 藥品到貨后,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人員應核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有效期等信息是否與采購訂單一致。
2. 驗收時應檢查藥品的包裝是否完好,有無破損、污染、霉變等情況。
3. 對驗收合格的藥品,應做好入庫登記,記錄藥品的入庫時間、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信息。
四、藥品儲存
1. 藥品應按照其性質、劑型、用途等分類存放,確保藥品儲存環境的干燥、陰涼、通風。
2. 藥品應放置在貨架上,離地、離墻、離頂保持一定距離,避免藥品受潮、污染。
3. 藥品應定期檢查,對過期、變質、破損的藥品應及時處理,并記錄處理情況。
五、藥品銷售
1. 銷售藥品時,銷售人員應核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信息,確保銷售給顧客的`藥品信息準確無誤。
2. 銷售藥品時,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藥品銷售規定,不得銷售假藥、劣藥等不合格藥品。
3. 銷售藥品時,應向顧客提供藥品的使用說明、注意事項等信息,確保顧客用藥安全。
六、藥品退貨與召回
1. 對于顧客退回的藥品,應進行嚴格的驗收和檢查,確保退回的藥品符合退貨條件。
2. 對于符合退貨條件的藥品,應按照退貨流程進行處理,并記錄退貨信息。
3. 對于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的藥品召回通知,應立即停止銷售相關藥品,并按照召回通知的要求進行處理。
七、藥品質量事故處理
1. 一旦發生藥品質量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擴大。
2. 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找出問題根源,制定改進措施。
3. 對涉及質量事故的藥品進行封存和追溯,確保問題藥品得到妥善處理。
八、附則
1. 本制度由藥店門店負責人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門店藥品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保障藥品的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提高藥店門店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藥品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藥店門店的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銷售等各個環節。
二、藥品采購
1. 采購渠道:門店應確保從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批發企業采購藥品,并簽訂采購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藥品選擇:門店應根據市場需求和消費者需求,選擇質量好、療效確切、價格合理的藥品進行采購。禁止采購假藥、劣藥和過期藥品。
3. 采購計劃:門店應制定合理的藥品采購計劃,避免藥品積壓或短缺。采購計劃應根據藥品庫存情況、市場需求和消費者反饋進行調整。
三、藥品驗收
1. 驗收人員:門店應指定具備專業知識的驗收人員負責藥品驗收工作。驗收人員應熟悉藥品管理法規、藥品驗收標準等相關知識。
2. 驗收內容:驗收人員應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進行認真核對,確保藥品質量符合標準。對于不合格藥品,應拒絕接收并及時報告。
3. 驗收記錄:驗收人員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包括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家等信息。驗收記錄應保存備查。
四、藥品儲存
1. 儲存條件:門店應確保藥品儲存條件符合藥品說明書的要求,避免藥品受潮、霉變、蟲蛀等。對于需要特殊儲存條件的藥品,應設立專門的儲存區域。
2. 分類儲存:門店應將藥品按照類別、用途、劑型等進行分類儲存,便于管理和查找。對于易混淆的藥品,應設立明顯的.標識。
3. 定期檢查:門店應定期對藥品進行質量檢查,包括外觀檢查、有效期檢查等。對于過期藥品和不合格藥品,應及時下架并處理。
五、藥品銷售
1. 銷售人員:門店應指定具備專業知識的銷售人員負責藥品銷售工作。銷售人員應熟悉藥品的功效、用法、用量等信息,并能為消費者提供正確的用藥指導。
2. 銷售記錄:門店應建立藥品銷售記錄制度,詳細記錄藥品的銷售情況,包括藥品名稱、規格、數量、銷售日期、銷售人員等信息。銷售記錄應保存備查。
3. 處方審核:對于處方藥的銷售,門店應建立處方審核制度。銷售人員應對處方進行認真審核,確保處方符合法規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處方,應拒絕銷售并及時報告。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 本制度由藥店門店負責人負責解釋和修訂。如有需要,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
3. 本制度適用于藥店門店的所有員工,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規定,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門店藥品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為了規范藥店門店的藥品管理,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藥店門店的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銷售、退貨及不合格藥品處理等環節。
二、藥品采購
1. 藥品采購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確保從合法渠道購進藥品。
2. 采購藥品時,應當核實供貨方的資質證明,包括《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合格證明等。
3. 采購藥品時,應當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藥品質量、價格、交貨期限等條款。
三、藥品驗收
1. 藥品到貨后,應當立即進行驗收。驗收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藥學知識和經驗。
2. 驗收時,應當核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有效期等信息,并與采購合同一致。
3. 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要求,應當立即拒收,并及時向供貨方反饋。
四、藥品儲存
1. 藥品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進行儲存,確保藥品質量不受影響。
2. 藥品應當分類存放,不同品種的藥品應當分開擺放,防止混淆。
3. 藥品儲存區域應當保持干燥、通風、清潔,防止污染和蟲蛀。
4. 藥品應當定期進行盤點,確保藥品數量與記錄相符。
五、藥品銷售
1. 藥品銷售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藥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銷售藥品時,應當向顧客提供藥品說明書,并詳細解釋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信息。
3. 銷售藥品時,應當核實顧客的身份信息,確保藥品銷售給合法的消費者。
4. 銷售藥品時,應當開具銷售憑證,記錄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銷售日期等信息。
六、藥品退貨及不合格藥品處理
1. 顧客要求退貨的藥品,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2. 退貨藥品應當進行驗收,確認藥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3. 不合格藥品應當立即下架,并按照規定進行處理,防止不合格藥品繼續銷售。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藥店門店所有,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應當及時修訂并發布。
藥店門店將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門店藥品管理制度 篇5
一、為確保所陳列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
三、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藥店驗收合格,其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的.藥品。
四、藥品應按品名、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物價標簽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中藥飲片與其他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五、拆零藥品必須存放于拆零專柜,做好記錄并保留原包裝標簽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
六、需要低溫保存的藥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溫下陳列,需陳列時只陳列包裝。
七、中藥飲片應一味一斗,不得錯斗、串斗、混斗;裝斗前應進行質量復核,飲片斗前必須寫正名正字。
八、對陳列的藥品應每月進行檢查并予以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九、用于陳列藥品的貨柜、貨架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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