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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時間:2024-02-28 18:11:39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是以工程建設為載體的項目,是作為被管理對象的一次性工程建設任務。一般以建筑物或構筑物為目標產出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精選2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強化和規范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指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各業務部門及所有施工人員。

  第四條 工程質量總方針:精心策劃,積極創新,嚴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條 工程質量總目標: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

  第六條 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第七條 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第八條 組織學習總結和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根據質量優劣進行獎罰。

  第九條 定期組織質量檢查和質量評定工作,研究質量改進措施。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2

  一、項目組織原則

  1、項目經理向公司總經理負責,主持本項目日常工作,履行項目部職責,接受公司上級領導和公司相關領導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2、項目部編制人員服從項目經理的管理。

  3、項目部編制人員必須樹立正確觀念,各專業工長必須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堅持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

  4、項目部管理人員編制統一由公司安排,根據工程需要增加人員報請工程部,并由總經辦負責調配。

  二、工程項目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項目組織制度

  ①工程項目部實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領導下施工員負責制;

  ②工程項目部根據建設項目的規模需要,組建相應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員。

  2、會議制度

  ①工程項目部根據在建項目質量、安全、進度等目標實行定期施工會議制度;

  ②積極參加建設方組織的工程例會及定期監理例會制度。

  3、檢查制度

  ①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實行作業面日巡制,周小結、月大查制度。對于關鍵部位及隱蔽工程一定要做到全面檢查,對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及方案解決。

  ②項目管理人員要做到施工管理日志天天寫時時記,特別要注明當日檢查事項及時間、結果。

  4、項目經理、技術負責應定期對工程項目中施工質量、安全、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針對不同部位、不同季節、不同施工進度做好預測預控、為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打好基礎。

  三、工程項目部崗位責任制:

  1、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項目管理班子,調集施工力量,組建響應的工程管理人員班子,組織編制作業計劃,下達施工任務;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助制定項目目標、協調內外關系;

  ③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④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組織材料、構件、半成品訂貨、生產、儲運及材料,機具設備的租賃、進場、堆放等管理工作;

  ⑤根據材料預算,組織施工編制材料采購計劃,交由材料采購員了解市場價格后,由施工員審核、技術總負責復核,上報公司經批準后,方可選擇供貨單位訂貨。

  2、技術總負責崗位職責制

  ①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技術、質量管理標準,促進施工現場綜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參與定期的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③負責技術管理達標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參加圖紙會審,為預算、材料、財務提供會審資料;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施工方案,編制季節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編制重要質量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密切結合施工現場處理技術問題;

  ⑤參加現場生產例會,在會上報告施工情況和施工組織設計落實情況。

  3、質量員崗位職責制

  ①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實施、驗證和改進,建立健全質檢相關制度;

  ②負責質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參與制訂質量的年、季、月質量技術措施計劃;

  ③根據施工階段、施工分部、季節等變化,對工作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糾正及預防措施。

  ④定期匯總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質量動態和趨勢,對可能發生的偏離制定預防措施,并予以糾正;

  4、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①施工員對項目部經理負責,合理規范施工現場,協調公眾交叉配合工作;

  ②認真熟悉圖紙,按照項目制定的月施工計劃編制周計劃,確保月計劃的順利完工;

  ③認真做好“三檢”和隱蔽驗收等簽證及記錄;

  5、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①制定保證安全技術的措施計劃,監督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安全技術的監督檢查及措施落實,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負技術上的責任;

  ②制定保證工程質量控制計劃,深入現場督促知道操作工藝,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質量檢查驗收關對施工生產中的工程質量負指揮責任;

  ③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負責施工圖紙的審查和技術交底,對重點部位和隱蔽工程檢查、核對和驗收,防止發生錯誤;

  ④嚴格執行各項技術規程、操作工藝驗收規范及質量檢驗標準,記錄好施工日志,監理技術檔案,保存全部原始資料和寫好施工技術總結;

  ⑤定期向上匯報施工中的技術質量狀況。

  6、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①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②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制定并粗度制定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施工驗收督促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③阻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發生重大隱患時,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7、資料員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本項目部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②及時做好項目部技術資料和各種會議紀要的手機和分類整理,并督促相關施工人員及時做好資料的記錄;

  ③負責對上級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來往的文件進行整理分類以及分發;

  ④負責項目部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并向相關單位報檢。

  四、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項目部文件資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一發放,相關專業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甲方簽署的變更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專業工程師資料留做備份。

  ④專業工程師簽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項目經理審查上報甲方簽認后,蓋技術專用章,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

  ⑤外購件發至工地由項目副經理和施工員簽收,單據交由資料員復印兩份,一份存檔,一份工施工員保管,原件及時送回公司存檔。

  從單位發過來設備由施工員簽收,項目經理簽字確認。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員管,復印一份資料員存檔。

  采購拉來的配件由施工員簽收打單據一式三份,一份采購帶回公司,一份施工員保管,另一份資料員存檔。

  五、項目部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并簽到。工程開工后,除法定上班時間外,具體工作時間由項目經理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出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員工休假及事假要向副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兩天以內項目經理批準,三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四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項目部經理休假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甲方有要求的同時需申報甲方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總經辦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后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時間時公司給予調休。如確實因為項目原因不能調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時間的50%給予相應的津貼,假期不累計到下一月。工作人員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各項目部加班人員要如實上報有效加班時間,不得謊報,項目負責人和考勤員要認真負責,對加班的員工進行監督,經查謊報加班時間的員工將扣除已經累計的加班時間。

  7、現場項目部管理人員每工作滿三個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時間不得超過七天(包括往返時間),家屬在當地人員每月可休息3天,員工每個月可以休息3天。

  8、項目經理在項目上時,實行不扣不補的休假方式,未經批準超假按曠工處理,按個人日平均工資的兩倍扣除。項目部除項目經理及副經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員請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資扣除。

  9、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10、項目部人員考勤及休假情況由副經理掌握,每月月底列冊上報公司辦公室。

  六、項目部備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工程項目部設立后,可經審批程序審批后,根據項目規模大小借支一定數額的備用金,由項目部出納(或兼任出納)保管。

  2、項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備用金可由當事人填寫借款單,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向項目部出納借支,費用審批按審批程序簽名后向出納報賬。

  3、項目出納根據備用金使用情況,持現場審批單證報項目部出納,按公司審批程序審批后向公司財務報回備用金額。

  4、項目部一切資金使用開支的票據,必須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由項目經理審批后報公司財務,按公司審批程序報賬。

  七、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項目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資料員,資料員應嚴格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編號、裝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周例會記錄、每月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他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8、工程的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原則上要求項目部要求隨工程進度制作,最遲不能超過完工日期半個月,確因人員配置原因而無法獨立完成時,可向技術部申請繪圖員協助。

  八、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佩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除工種持證上崗,特除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巖物上隨意走動。

  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項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每一個接線口只準接搭一組線路。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十、施工現場保衛管理制度: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擋欄,圍欄等。盡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或公司匯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資料員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十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構成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工人。

  7、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班組長簽字接受。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十三、獎勵與處罰制度:

  1、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改進施工工藝、流程,經實際驗證成果顯著的個人,給予相應物資獎勵,并及時上報公司通報表彰。

  2、對工程施工過程不服從項目部領導工作安排、調配而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后果的將給予辭退處罰。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項目部有權對違規者處以50――1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

  ①不遵守崗位職責,不按時上班者;

  ②施工員及有關專職人員在管轄的工段內,如因管理和監督不力出現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及材料嚴重損失的;

  ③施工班組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④屬于管理協調不當造成某段工作停滯及妨礙下道工序進行而影響整個工程進度的;

  ⑤施工班組不按要求下料,不聽勸阻嚴重浪費材料的;

  ⑥施工班組沒有做好完工清場,影響文明施工的;

  ⑦由于收集和整理資料不及時或工作不力而影響工程結算的;

  ⑧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理由遲遲不能完成領導交辦工作任務的;

  ⑨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物料、用具丟失的。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程項目管理,確保項目順利進行,提高項目質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工程項目管理應遵循科學、規范、高效、安全的原則,確保項目質量、進度、成本、安全等各方面的控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設立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工程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的主要職責包括:

  1. 制定并修訂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2. 組織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工作;

  3. 監督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成本、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4. 協調處理工程項目中的重大問題;

  5. 負責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及信息報告工作。

  第三章 項目規劃與立項

  第六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應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和市場需求,組織編制工程項目規劃。

  第七條 工程項目規劃應明確項目的目標、規模、投資、進度、質量要求等,并經公司決策層審批后立項。

  第八條 工程項目立項后,應編制項目建議書,明確項目的具體實施方案、投資預算、資金來源等,并報公司決策層審批。

  第四章 項目設計與施工

  第九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項目設計,確保設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及公司的要求。

  第十條 設計單位完成初步設計后,工程項目管理部應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項目施工,并簽訂施工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應監督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確保項目按計劃順利進行。

  第五章 項目驗收與交付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完成后,工程項目管理部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項目驗收,確保項目符合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四條 項目驗收合格后,工程項目管理部應組織項目交付工作,確保項目按時投入使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六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4

  1、總則

  (一)為強化和規范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項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招標文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特制定辦法。

  (二)質量方針: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按照IS09000標準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科學管理,精心組織,開展QC小組活動,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控制,確保為顧客提供滿意的產品;并通過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三)質量目標:

  1、重合同,守信譽,在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

  2、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為100%,優良率95%,使工程達到省、部級優質工程。

  2、管理機構

  (一)項目部成立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總工、安全總監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各職能部門組成。負責研究制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完善各種質量控制規章制度,督促落實規章制度的執行。提供創優質工程的各種資源,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二)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3、質量責任制

  項目部實行質量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和終身負責制。

  (1)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的工程質量責任,達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狠抓落實,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2)從項目部到作業隊、班組到個人,層層簽定質量包保責任狀,依法進行施工質量管理。

  4、實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制度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按照職責范圍組織有關人員對設計文件進行會審,了解設計意圖、明確技術途徑,確定工程項目適用規范、工法、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并用其作為施工過程指導性文件。對設計文件有疑問或認為設計文件存在問題,應及時向業主、監理、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文件會審應以《設計文件會審記錄》形式做出會審記錄。

  (2)施工方案審批制度。單位、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工程部應編制施工方案后報總工程師審批,總工審批后報監理單位審批。

  (3)項目開工前,項目工程部技術人員負責向施工隊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提出并明確工程項目、技術標準、質量目標、質量保證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項目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規程,并以《技術交底書》形式下達并記錄。

  5、質量檢查制度

  項目部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應經常對所有工區進行施工質量檢查,其主要內容:

  (一)開工前檢查:

  (1)圖紙會審(記錄)是否滿足施工需要。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編寫是否完成,單位工程單項施工方案,是否通過項目部審批并上報監理。

  (2)技術交底、現場施工測量(復測)和放樣計算復核按規定進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是否進行上崗培訓并能掌握使用。

  (4)施工準備是否具備開工條件。

  (5)創優目標、質量措施是否制定。

  (6)開工報告是否制定并申報審批。

  (7)原材料、配合比試驗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二)施工過程中檢查的內容有:

  (1)是否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規范要求組織實施。

  (2)施工測量:放樣是否經過復核無誤。對于主要部位是否進行定期復測和換手復核,以確保管段工程中線、高程在施工中的準確性。

  (3)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和標準化作業以及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施工規范、驗標規定,抽查質量評定表格和工程實際是否相符。

  (4)原始記錄是否完善,記載是否詳實。

  (5)是否按規定進行材料試驗和檢驗,其結果是否滿足實際要求,合格證件是否齊全。

  (6)是否按工藝設計及規范、規程要求組織施工。

  (7)工班自檢、互檢、交接檢要嚴格執行,并有交接記錄;工程日志填寫要符合實際。

  (8)配料計量是否準確。

  (9)對違反規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隊及時采取措施直到糾正后方準繼續施工。

  (10)對隱蔽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檢查值班情況,核實值班記錄,確保施工過程的有效控制。

  (11)全面質量管理推行情況,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是否正常開展。

  (12)質量體系是否持續有效地運行。

  (三)定期質量檢查制度:

  (1)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綜合質量檢查評比活動,由項目總工主持,有關部室、專職質檢人員參加,采取分組檢查或共同檢查的方法。對本合同段各協作隊和各單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找準主要原因及時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2)質量檢查以檢查實物工程量為主,同時檢查內業資料、施工方法、現場文明施工及質量管理情況。

  (3)對照施工項目進行對標檢查,核查施工作業與施工規范、技術規范、驗收標準的符合程度和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優良率。

  (四)質量檢驗評定制度: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作是實行施工質量控制、考核協作隊在施工質量方面的成績、查找問題、促進工程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不斷提高的手段。

  (1)項目部主要領導,施工技術人員和質檢人員,均應熟悉掌握《質量驗收標準》,以標準為依據進行施工控制和進行“三檢”活動。對各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

  (2)檢驗評定工作的具體分工:作業工班自檢出原始記錄,協作隊質檢員把關檢查出檢查評定表等有關資料,項目部抽檢復查,幫助督促。

  (3)凡經檢驗合格的工程,按規定及時填記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檢驗評定表,作為完成工作量、考核質量成績和驗工計價的憑證,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竣工質量檢查制度。工程項目竣工后,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竣工檢查,檢查內容有:

  (1)進行竣工測量,核對各部尺寸、標高以及完成工程數量等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驗標要求。

  (2)各種施工記錄、資料收集整理情況。

  (3)復查評定記錄,核定質量等級。

  (4)在竣工檢查時,如發現漏項、缺項應及時補齊,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5

  一、工程設計變更洽商的具體經辦人為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和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等有關單位人員的聯系,并組織實施。

  二、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有文字記載,禁止口頭承諾。特殊情況下,如口頭承諾,事后必須在7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三、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各專業管理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向處領導和主管校長匯報。

  四、設計變更一般經由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具符合規范的變更通知單由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經報主管處領導閱批后進行。

  五、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設計變更洽商均需通報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簽署。每次洽商簽證費用為5000元以內的須報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批準,費用為5000元~3萬元的須報處領導批準,費用為3萬元~10萬元的洽商應報主管校長批準,費用超過10萬元的洽商應報校長批準。所發生的工程洽商應及時處理,一般不得超過7天。

  六、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應分發到以下單位和人員: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主管處領導、處資料室、預決算員和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

  七、各專業工種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八、工程設計變更、施工洽商簽證流程圖。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6

  一、建立施工質量管理組織,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專職質量員、技術員、施工員等為成員的工程質量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完善各種質量控制制度。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工程項目質量計劃,檢查督促質量保證措施的實施。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二、安排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三、組織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部位時,由技術負責人和專職質量員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四、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五、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八、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7

  1、質量目標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循施工技術規范,執行ISO9002質量管理體系,優質、高效、安全、文明完成工程施工任務,確保本工程達到如下質量目標:

  1.1總體工程保證達到合格。

  1)分部工程一次檢驗合格率100%。

  2)符合工程合同所確定的質量條款要求。

  1.2單位工程觀感質量的評定得分率達到100%以上。

  2、建立質量組織體系

  為確保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標準。我公司一貫奉行“以質量管理為中心,視工程質量為生命;堅持以人為本,嚴格過程控制,持續質量改進;努力完善保修服務,為顧客提供滿意的市政工程”的質量方針。

  在工程施工中,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質量崗位責任制,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項目工程師是技術負責人,項目各部門負有各自的質量職能,建立健全質量組織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在工程施工的全過程把質量放在首位,要求每道工序必須是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提供精品,以過程精品確保工程優質。明確崗位的質量職能、責任及權限,定期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活動,掌握工程質量動態,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

  3、建立質量檢查體系

  樹立全員質量意識,貫徹“誰管生產,誰管質量;誰施工,誰負責質量;誰操作,誰保證質量”的原則。實行質量“一票否決權”并采用風險工資制等經濟手段來輔助工程質量崗位責任制的實施。

  施工中認真接受現場技術人員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調查。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工序驗收管理上項目部設立內部檢查制度,實行內部質量驗收的層層把關。通過內部檢查制度的實施,達到有效控制施工質量的目標。

  成立創優良工程實施領導小組工程實施領導小組設置如下: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技術負責人

  組員:質檢負責人、各工種施工工長、材料負責人。

  4、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措施

  1)嚴格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

  2)嚴把原材料進場關,做好防水,及鋼筋、水泥、大砂、石子的檢驗工作,凡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工程上。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每半月(或每個工地至少)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和質量評定,在每個分項工程開展樹質量樣板和創優質活動。

  4)試水按要求程序進行,做到逐步灌水和放水,做好各種數據的測試記錄和整理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各種原始資料管理,做到工完資料齊全。

  5、各工種的施工配合

  在施工中各工種的相互配合是本工程順利進展的關鍵,也是施工中重要的問題,它涉及到各工種各工藝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案,對整個工程的進度、工期、質量以及成品保護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對此我單位在施工過程要加強各工種的相互配合的管理工作,在實際工作中要經常召開這方面的專題會議,專人負責協調各工種的關系。

  在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如土方、測量工、泥工等多個工種,各工種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否則將會給工程在質量、工期、資金方面帶來負面影響。

  6、質量與經濟掛鉤制度

  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現對施工的各班組采用質量與經濟掛鉤制度。每周由專職質量員和技術人員不定期的對各施工隊全周施工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及處罰。

  1)在施工過程中,土建施工隊應嚴格按照技術人員的安排進行施工。對于溝槽或井坑開挖的位置、寬度及深度嚴格按照規范執行,不得偷工減料。否則重新返工并對施工隊做出經濟處罰。

  2)如遇施工方案與具體施工沖突而需要修改施工方案的情況,施工隊應與工程技術人員保持及時溝通,對原施工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后方可施工。如果施工隊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所產生的工程量、材料支出均由施工隊自行負責。

  3)在砌井過程中,如發現有單磚墻(12墻)砌井,立即拆除,從新整改,并對施工隊罰款5000元。二次發現同一施工隊出現此情況,立即清除出場,不再與該施工隊簽訂任何施工協議,并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處長處以300元罰款。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集團公司所屬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管理工作,強化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不斷提高公司開發房屋的質量,從而促進我公司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管理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項目公司)。

  三、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項目公司)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職責

  四、集團公司總經理為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為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及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質量的監管;落實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的技術規范及規程,以及社會上先進的施工管理經驗、先進的施工工藝等,經過消化,引入公司內部推廣使用。

  五、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作為項目部(項目公司)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根據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在公司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項目公司)所屬工程質量的檢查。具體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甲方代表)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對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負責監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監督管理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監理單位按工程項目建立監理機構,任命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所監理工程的質量管理;監理機構應由專業配套的監理人員組成,分工負責,進行日常工程質量管理。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合同組成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所承建工程的質量管理。項目經理根據工程特點聘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進行日常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依據是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建筑工程質量的技術規范及規程,經過審批的設計文件,雙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實行質量管理一票否決制,即如果存在影響結構安全、使用功能的質量隱患,甲方代表、項目經理、安全質量監督中心檢查人員有權命令施工企業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質量隱患。

  九、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質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開班前工作會議,聽取甲方代表的工作匯報,布置當天的質量管理要務,巡視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工作,并將當天工作情況記錄在《施工日志》中。組織對本項目部(項目公司)所屬工地工程質量管理的檢查、評比,獎優罰劣。

  十、甲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質量管理監管工作。每天早晨參加班前會,向項目經理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聽取項目經理對當天工作重點的布置,巡查現場的施工質量管理情況,監督監理企業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監督、隱蔽工程檢查、以及施工單位內部的質量管理情況,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管力度。總結當天的施工質量管理情況,記錄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總結現場的質量管理情況形成報告,報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進行匯總,形成本項目部(項目公司)質量周報,送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

  十一、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根據項目部(項目公司)的總結報告與現場的施工進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屬各工地進行巡查,落實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參加各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竣前檢查。核查工程質量,核實項目部(項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遺補漏。定期組織甲方代表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工程現場觀摩例會制度,工程現場觀摩例會每周五下午2點召開,輪流在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項目公司)舉行,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負責召集,現場觀摩會以相互參觀學習、指出不足、經驗交流為主。例會參加人員:項目部(項目公司)分管工程經理、工程部經理、所在工地現場甲方代表、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工作人員,重要會議要求公司總經理、技術總監、項目經理參加,會議結束后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做出會議記錄,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推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提醒其他項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單位進場時,甲方代表要檢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熟悉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情況(項目經理、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檢查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現場布置等,審核整理后報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匯總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各施工單位的各項準備工作資料后進行審查整合(尤其應注意現場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單位作業區域的劃分),審查、整合完成后報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審查、批準,審查、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

  十三、進行重要部位的分項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應組織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審核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報工程部主任、項目經理審核、批準。經審批通過后,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施工時,甲方代表應監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核過的施工方案執行。進行重要部位分項工程施工時,要嚴密監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必要時要求監理單位進行旁站式監理或親自進行旁站式監管,及時發現不規范的操作,及時制止。

  第四章獎懲

  十四、每一項目部(項目公司)在施工現場設評比欄,每月根據日常檢查、抽查情況進行總結評比,獎優罰劣。

  十五、本年度內未發生質量事故且工程質量在項目部(項目公司)評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單體工程,對分管該單體工程的甲方代表進行表彰,獎勵1000元。分管該單體工程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年度評比中加10分,下次監理、施工招標予以優先考慮。

  十六、本年度內每發生一次一般質量事故,扣項目部經理獎金1000元,分管該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年度評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計。如一般質量事故超過三次,按重大質量事故懲處。

  十七、年度內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扣除項目經理獎金xx元,分管該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與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合同中規定,如發生以上情況,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結算中降低一個百分點計算,三年內不得在公司內投標工程。

  一般質量事故指存在質量問題,經維修或加固處理,能滿足設計要求且不影響觀感與使用;或由施工單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且對工期影響在5天以內的工程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指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經維修或加固仍不能滿足規范、設計要求;或雖經維修、加固能滿足設計要求,但影響觀感與使用;或由施工單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且對工期影響在5天以上的工程質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9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第八條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件;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x建〔20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程項目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成本的有效控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工程項目管理應遵循科學、規范、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組織架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設立工程項目管理部門,負責全面協調和管理公司的工程項目。

  第五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包括:

  1. 制定和修訂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2. 組織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

  3. 負責項目的招標、投標及合同管理;

  4. 監督項目的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5. 組織項目的驗收和結算。

  第六條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工程項目管理部門的工作,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

  第三章 項目規劃與立項

  第七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應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和市場需求,組織項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

  第八條 經初步可行性研究確認的項目,應編制項目建議書,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第九條 批準后的項目應編制詳細的項目計劃書,明確項目的目標、范圍、預算和時間表。

  第四章 項目設計與招標

  第十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專業團隊進行項目設計,確保設計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

  第十一條 設計完成后,應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保設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條 對于需要招標的項目,應按照公司招標管理制度進行公開、公正的招標。

  第五章 項目實施與監督

  第十三條 項目實施階段,應建立項目管理團隊,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 項目管理團隊應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確保工程按計劃進行。

  第十五條 項目管理團隊應定期對工程進度、質量和成本進行檢查和評估,確保項目順利進行。

  第十六條 對于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工程質量。

  第六章 項目驗收與結算

  第十七條 項目完成后,應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驗收,確保工程達到設計要求。

  第十八條 驗收合格后,應組織項目結算工作,確保項目成本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所有。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修訂時,由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提出修訂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審批后執行。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2

  (一)基本原則

  1、堅持以多種會議形式貫徹和落實公司各種規章制度及有關決定,及時研究和解決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多方交流信息,加快信息反饋的速度,不斷完善和改進管理工作。

  2、所召開的會議本著既要解決問題,又要縮短時間的原則。盡量精簡會議頻率,可開可不開的會,堅決不開;可在基層現場解決的問題,不在會上研究;屬于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不開全體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應于會前通報議題,事先準備好供會議討論的重要事項或文件材料。凡涉及對外或需向上級請示的,一定要在會前做好協調和請示等準備工作。要使各種會議開得有內容、有決議、有效果。

  3、各次會議要明確主辦部門,同時明確召集人和會議籌備人員,準備好與會人員簽到表。凡屬部門專業性質的業務會議,原則上各個業務部門自行組織召集會議,辦公室協辦。

  4、凡涉及到公司會議,或者兩個部門以上參加的會議,以及要求上級領導參加的會議,均需事前報辦公室備案并取得協調安排后,始得召開。

  5、凡會議需要費用開支的,主辦部門必須提前做好會務方案,專門編制預算,經辦公室、財務部門審核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6、會議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或會議主辦部門根據會議紀要逐項負責落實、督辦,應將執行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7、對會議決定的事項,各部門要堅決執行、抓緊辦理。在執行過程中如存在問題,應及時反饋。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問題,要積極協調解決;對涉及其他部門經協商仍解決不了的,要如實向公司分管領導反映并提取建議,由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二)會議形式

  工程建設管理會議按召開類別主要可分為公司員工大會、公司周辦公例會、部門內部工作會、工地現場會、技術專題研討會、工程重大問題專題會(質量、安全、進度)、監理協調會、工地會議等形式。

  工程建設管理會議召開時間可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定期會議要有固定的議題、時間、參加人員和會議地點。臨時會議一般是指由針對性解決專項問題的專題會議。

  (三)、會議的組織與落實

  1、員工大會

  公司員工大會是臨時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公司董事會和公司領導層對建設項目管理的要求,本項目總體工作計劃安排和發展目標,公司最新決策、決議,以及公司下一步重要工作事項布置等。員工大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公司全體員工參加。

  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辦和召集,并擬定會議議程報公司經理審定。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在會后3天內整理出會議紀要,由總經理簽發并送公司各部門。

  2、公司周辦公例會

  周辦公例會,一般在每周初或末召開,會議由總經理或委托副總經理主持,公司各部門副職以上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召集并做好會議記錄,會后,需督促各部門積極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項工作。

  會議的主要議題是:

  (1)檢查落實上周公司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2)各部門提出本周工作重點;

  (3)對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以及重要問題的討論研究;

  (4)其他需要在工作會議上討論決定的事項。

  3、部門(項目工作站)內部工作會議部門(項目工作站)內部工作會議可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各部門(項目工作站)負責人主持,主要是傳達公司領導的相關指示和對本部門(項目工作站)的工作要求,討論和解決本部門(項目工作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等。會議需做好會議記錄,以備查核。

  4、工地現場會議

  工地現場會議是針對施工現場質量、進度、安全等問題的協調和討論設計變更、技術問題等方面的臨時性會議,一般由監理代表擬訂會議議題,書面向公司相關部門(項目工作站)提出申請,也可由公司有關部門(項目工作站)提出。公司相關部門(項目工作站)根據具體事項,約定時間、地點,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監理代表處和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必要時邀請公司領導和其他有關人員參加。

  工地現場會議由公司分管領導、主辦部門(項目工作站)負責人或授權人主持,監理代表處負責召集,并負責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經會議主辦部門(項目工作站)審查后,由公司分管領導(或授權項目工作站負者人)簽發,在會后3天內發布。

  5、技術專題研討會議

  技術專題研討會議就是工程建設中重大技術問題和重要施工方案討論而召開的臨時會議,由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書面提出申請(包括會議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擬邀請專家名單、會議費用預算等),經總工程師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召開。

  會議由總工程師主持,辦公室負責籌辦及會務工作,相關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參加會議。技術質量部負責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報總工程師審定后,由總經理簽發。會后5天內發布。

  6、工程重大問題專題會議

  工程重大問題專題會議是指工程建設中,為加強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活動等專門召開的大型動員、總結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各監理代表處、各承包人及有關建設協作單位代表、公司各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參加。必要時請董事長及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籌辦和召集工作,提前3天預訂和布置會場,擬訂會議議程報總經理審定,發出書面會議通知。會議開支預算由辦公室專題簽報批準。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會后7天內發布。

  7、監理協調會

  監理協調會是項目工作站與監理代表處針對工程施工管理問題進行交流的會議,由項目工作站負責主持,每月下旬在各監理代表處分別定期召開。要求監理代表處總監、駐地高監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主管參加,公司領導酌情參加。

  主要議程:

  (1)各合同段駐地高監匯報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有關工作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2)總監總結本月監理代表處工作,對公司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改進意見;

  (3)項目工作站和公司各工程管理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監理代表處轄區內的監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改進意見,并交流工作體會;

  (4)項目工作站及公司各工程管理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監理代表處提出的問題和意見進行答復。

  8、工地會議

  工地會議分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一下簡稱工地例會),由監理代表處組織召開。

  第一次工地會議是在各合同段正式開工前必須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監理代表處總監主持,參加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公司各工程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質量監督站代表、設計代表、監理代表處專業工程師、相關駐地監理辦駐地高監和駐地監理工程師及合同段承包人授權代表、合同段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當地政府代表等。會議主要議程如下:

  (1)介紹各方人員及組織機構(包括地址及通訊)

  ①公司應向監理工程師授權,并聲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權利;宣布公司職能機構、主要人員及職責范圍。監理工程師將授權書、監理組織機構框圖、職責范圍及全體監理工程師名單提交承包人。

  ②承包人應書面提交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授權書、主要人員名單、項目經理部職能機構框圖、職責范圍及有關人員的資料材料,以取得監理工程師的批準;監理工程師應在本次會議中進行審查并口頭予以批準(或有保留的批準),會后正式予以書面確認。

  (2)宣布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計劃

  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監理工程師應就施工進度計劃作出如下說明:

  ①施工進度計劃可于何日批準或哪些分項已獲得批準;

  ②根據批準或將要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何時可以開始哪些工程施工準備,有無其他條件限制;

  ③有哪些重要或復雜的分項工程還應單獨編制進度計劃提交批準。

  (3)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準備

  承包人應就施工準備情況按如下主要內容提出陳述報告,監理工程師應逐項予以澄清、檢查和評述。

  ①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及主要機械操作人員)是否進場或將何日進場,并應提交進場人員計劃及名單;

  ②用于工程的進場材料、機械、儀器和設備是否進場或將于何日進場,是否將會影響施工,并應提交進場計劃及進場清單;

  ③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來源是否落實,并應提交料源分布圖、供料計劃清單及向甲方提供的供材計劃;

  ④施工進度及臨時工程的進展,并應提交駐地及臨時工程建設計劃和布置圖;

  ⑤工地試驗室、流動試驗室及其設備是否安裝就緒或將于何日安裝就緒,并應提交試驗室布置圖、流動試驗室分布圖及儀器設備清單;

  ⑥施工測量的基礎資料是否已經落實并經過復核,施工測量是否進行或將于何日完成,并提應交施工測量計劃及有關資料;

  ⑦其他與開工條件有關的內容及事項。

  (4)檢查業主負責的開工條件

  公司應就工程占地、拆遷以及其他與開工條件有關的問題進行說明;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批準或將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對上述事項提出建議及要求。

  (5)明確施工監理例會程序

  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監理工程師應溝通與承包人的聯系渠道,明確工作例行程序,提出有關表格及說明:

  ①計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說明;

  ②計劃進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圖表及說明;

  ③計量支付的主要程序、證書、報表及說明;

  ④延期與索賠的主要程序、報表及說明;

  ⑤工程變更的主要程序、圖表及說明;

  ⑥工程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報告程序、表格及說明;

  ⑦函件的往來傳遞交接程序、格式及說明;

  ⑧確定工地例會的時間、地點及程序。

  (6)檢查討論與開工條件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一次工地會議由監理代表處負責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由總監簽發,在會后3天分別送各有關單位。

  工地例會時根據“FIDIC”條款和合同管理要求,在建設施工中各參建方進行協調的定期會議。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3

  1、目的和范圍

  為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時、準確、全面反映工程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制定本辦法。

  工程項目是指公司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安全措施項目,環保措施項目,構建筑物維修項目,其他項目等。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的立項、設計、預算、施工、變更和驗收的管理。

  2、總則

  2.1管理流程。工程項目建設嚴格遵循可行性報告(方案)、審核、批準立項、設計、概算審定、預算審定、開工報告、質量和工期的過程控制、竣工驗收、結算、財務報告、審計等管理流程。

  2.2建設方式。新建工程、改擴建工程以及大型技術改造、安措、環措項目等委外建設由公司確定建設方式;內部工程項目建設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其他項目由企業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

  2.3計劃管理。工程項目實行計劃管理。除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的影響安全生產、經營的臨時追加項目外,未列入年度計劃的工程項目原則上不予實施。

  3、項目的立項、審批

  3.1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由研發中心編排下一年度實施項目、儲備項目、前期調研項目計劃和可行性報告,經總工程師審核后,企業管理部列入公司年度計劃。

  3.2技術改造、安措、環措項目。由項目所屬單位提出立項方案建議,經專業管理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評審完善,提出投資效益評價報告和可行性報告,報分管領導審定,企業管理部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3.3構建筑物維修。各單位界區內由各所屬單位報生產技術部核準,公用設施由生產技術部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立項,由企業管理部列入年度計劃。

  3.4其他項目。除上述項目外,其他項目由企業管理部編制實施計劃,報分管經理批準立項,由企業管理部列入年度計劃。

  3.5以上各類項目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核,董事會批準立項。

  3.6項目立項、審批權限。概算投資額在10萬以下,由總經理批準,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由經理辦公會審核批準,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由董事長或由董事長代表董事會(股東會)批準。

  3.7突發事故處理項目由主管部門報告相關領導批準后即刻實施,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周內按照管理流程補辦相關手續。

  4、項目實施部門及基本職責

  4.1項目經理部。由公司確定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經理部并報公司批準。項目經理部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的安全、質量、環境、進度、造價、竣工驗收和交付。公司與項目經理部簽訂項目建設責任書。

  4.2未實行項目經理部負責實施的項目,由專業管理部門或企業管理部負責實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項目的責任人,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的安全、質量、環境、進度、造價、竣工驗收和交付。

  5、項目設計

  5.1項目設計單位。原則上各類項目由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設計,對于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不能承擔或不能單獨承擔的設計項目,由公司組織招標確定設計單位或直接指定有資質或能力的設計單位。委外設計合同由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負責組織起草,總工程師審核,公司授權簽訂。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承擔委外設計的聯絡及技術服務。

  5.2設計委托。由項目實施部門提出設計條件及要求,報企業管理部下達設計任務。

  5.3關鍵點控制。設計關鍵控制點如工藝流程圖、重要技術方案、主要設備選型及儀表控制水平等需由項目實施部門組織評審,形成會議紀要。

  5.4概算控制。在初步設計完成之前,設計單位將工程概算報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若可行性報告中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概算的偏差大于10%,應對可行性報告進行重新審批。施工圖預算與概算偏差大于10%,應提出修改報告。

  5.5設計進度。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每月25日前將當月項目設計任務完成情況報企業管理部。

  6、預算管理

  6.1項目預算為項目造價控制的基本依據。原則上,項目造價必須控制在預算范圍以內。

  6.2項目預算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根據概算和設計圖組織編制,一式五份提交預算審核部門,并根據工程量提出審核完成時間的意見。

  6.3預算審核部門按照相關定額標準及市場行情,及時完成預算審定,分別提交項目實施部門、財務部、供應部、審計法務部。

  7、項目開工與施工

  7.1項目實施部門將項目開工報告提交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組織項目開工。開工報告須包括開工、竣工時間,工程預算等內容。

  7.2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組織項目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并經授權簽署施工合同。無監理單位的項目,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工程監理。零星項目、搶修項目或不易招標(擁有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的項目,由項目實施部門直接委托施工單位,并經授權簽署委托合同。

  7.3項目實施部門負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組織落實“三通一平”,負責項目“三同時”工作。

  7.4施工單位編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繪制統籌網絡圖,制定施工進度目標,工程質量目標、安全和現場管理目標等,明確進度、質量和費用控制點。施工計劃由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7.5項目實施部門組織現場調查,與監理單位共同審核施工方案并監督實施。

  8、廠供物資管理

  8.1工程項目建設所需物資的領用通過工程項目專用章(或工程項目專用卡)的形式管理和控制。

  8.2工程項目專用章由計劃部門統一管理。

  8.3工程項目施工前,項目實施部門將專用章啟用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后,交企業管理部安排制作,并從企業管理部登記領取使用。

  8.4工程項目建成、試車成功后,應及時移交使用單位。在工程項目移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項目實施部門將工程項目專用章返交至企業管理部。企業管理部及時書面通知供應部和財務部停止該項目的領料和結算、入賬。

  8.5工程項目專用章返交至企業管理部后,用戶單位為該項目領用的設備、材料原則上計入本單位的可控費用或技改技措費用,若確需進入項目造價的,由用戶單位專題報告總經理或公司分管領導,經批準后,由企業管理部特別說明并加蓋工程項目專用章方可領料。

  8.6有關責任:

  8.6.1公司辦公室負責工程項目專用章的刻制。

  8.6.2企業管理部負責工程項目專用章的發放和回收,負責工程項目專用磁卡的制作。

  8.6.3項目實施部門負責開具領料單或在使用單位的領料單上蓋章,嚴格執行預結算部門審核后的備料計劃,非備料計劃中的材料一律不準蓋章。

  8.6.4供應部及倉庫負責按照預結算部門審核后的備料計劃的明細項目對項目實施部門的領料單進行審核、采購和發放,不符合領料要求的領料單一律退回,非備料計劃中的設備、材料一律不準采購和發放。

  9、項目變更管理

  9.1用戶變更。用戶單位需修改任務范圍、內容或增加內容,須提出書面申請,提交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立項部門確認,報公司批準。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根據確認意見出具修改或補充通知單,分別送交項目負責人、用戶及施工監理部門和施工單位,并作出估算。

  9.2設計變更。設計部門因設計遺漏或錯誤而需補充或修改設計文件時,須提出設計補充或修改通知單,并作出估算,由項目實施部門組織立項部門、設計單位進行確認,并報公司批準,分送項目負責人、用戶及施工監理部門和施工單位。

  9.3施工變更。因施工原因而要求設計作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人批準。設計單位依據批準文件出具修改通知單或設計聯系單,并作出估算,分別轉發項目負責人、施工監理部門、用戶和施工單位。

  10、竣工驗收

  10.1竣工圖的繪制與審核。施工單位負責繪制竣工圖,提供相關的`竣工資料,交項目實施部門匯總及審核。

  10.2申請專業驗收,編寫驗收報告。項目實施部門組織公司各相關部門向市專業主管部門申請消防、環保、勞動、衛生防疫等專業驗收,安排施工單位整改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編制專業驗收報告。

  10.3竣工資料的準備。項目竣工驗收前,公司各相關部門準備好以下竣工驗收資料:

  a、項目立項部門負責提供項目立項過程中的各種請示報告、審批文件、往來文件及會議紀要;設計審查的會議紀要。

  b、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負責提供設計委托書,項目建議書,設計文件、工藝流程圖、重要技術方案、設計變更資料。

  c、項目實施部門負責提供建筑、安裝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土地拆遷協議書;建筑安裝竣工圖;建(構)筑物的使用要點;交工驗收證書及相關資料;工程審價報告;質監報告;單機試車運轉記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竣工驗收報告;各類其它協議或合同等應當歸檔的資料。

  d、供應部負責提供采購報告;采購清單;工程備品備件清點交接清單;設備采購合同;材料采購合同;質量保證書;使用許可證(壓力容器)及設備使用、維護說明等相關資料;各類其它協議或合同等應當歸檔的資料。

  e、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提供機電設備、閥門、管道試生產情況評定;設備缺陷情況;分類檢修規程;崗位操作法、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聯動、生產試車運轉記錄及交工驗收證書;開車報告;各類生產考核報表;試生產及正常生產水、電、汽供應情況;消防設施、“三防”措施情況評定;事故統計及技術處理資料;工程環保、三廢處理及有關資料。

  f、監理單位負責提供監理資質證明;項目監理合同及監理規則、監理實施細則;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分項、分部預驗收資料;工程驗收意見;監理工作總結及其它相關資料。

  g、施工單位負責提供質檢報告;建(構)筑物的使用要點;工程設備材料清單;設備竣工圖和使用說明書;施工日記;交工驗收證書;隱蔽工程記錄和驗收資料。

  h、預算審核部門負責提供項目預算、項目結算完成報告。

  i、財務部門負責提供項目籌資報告;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報告等相關資料。

  j、審計部門負責提供項目實施過程審計報告等相關資料。

  k、檔案管理部門提供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批準書全過程資料的歸檔。

  10.4項目驗收。由政府審核批準的項目,在施工結束、試生產檢驗合格,專業驗收完畢并準備好各種相關資料后,項目實施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接受主管部門的驗收。公司自行立項的項目由立項部門組織驗收。

  10.5固定資產移交。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10.6施工結束一年仍未驗收的項目,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人提出報告報公司,報告內容包括:未能驗收的理由,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案,由公司決定竣工驗收事宜。

  11、項目結算

  11.1施工單位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編制項目結算書提交項目實施部門,經初審并根據工作量提出結算審核完成時間建議,報結算審核部門預審核;結算審核部門在接到工程結算及時完成審核,并將審核結論返還項目實施部門。

  11.2項目監理單位協助項目實施部門完成項目工程量的審核及資料的收集和審核。

  11.3項目實施部門在竣工驗收后收集項目結算資料,作出結算報告,由審計法務部簽署審計意見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后,交財務部作為項目最終結算的依據。

  12、財務管理及審計

  12.1財務部根據項目進度安排和備料計劃,安排項目資金計劃,籌資并支付項目建設資金。

  12.2財務部要建立項目建設超概預警制度,跟蹤進度及資金支付情況,控制項目造價。

  12.3財務部根據項目施工合同,提取質保金。

  12.4財務部依據項目結算書,及時將建設費用轉為固定資產。

  12.5審計法務部要建立項目過程審計和終結審計制度,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

  13、項目總結與資料歸檔

  13.1項目投用后,項目實施部門及時將工藝查定資料及考核資料匯同項目試運行總結報項目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同時遞交監理總結,以此作為監理合同的付款憑據。

  13.2項目竣工資料、監理資料、驗收資料及固定資產資料由項目實施部門整理匯總,在項目竣工驗收后的30日內交公司檔案科歸檔。

  13.3項目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等,由生產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并建檔歸口管理。

  14、各項申報、審批工作程序

  公司內部的申請批復由立項責任單位負責;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申請批復工作,由各專業部門負責。

  14.1環保審批、消防審批、勞動安全審批、工業衛生審批由安全環保部負責;

  14.2規劃許可證審批由項目立項部門、技術研發中心設計院負責;

  14.3施工許可證審批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

  14.4資金籌集由財務部負責,項目評估資料由項目立項部門提供;

  14.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由設備管理部負責;

  14.6投資計劃、統計由企業管理部負責;

  14.7項目審計由審計法務部負責;

  14.8其他專業審查按協商情況解決。

  15、后評估

  項目投用一年后,由項目立項單位組織生產管理部門、企業管理部、財務部、審計法務部等對項目進行后評估,主要評估投資實施計劃、各項單耗、效益達標情況和環保達標情況,提出后評估報告,經公司審核后,作為項目資料存檔。

  16、其他

  16.1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審計結算、總結與資料歸檔各階段工作的計劃及完成情況按月定期報企業管理部,列入績效考核。

  16.2本辦法未涉及的其他項目管理仍執行原規定。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4

  1、項目設兼職資料員,負責文件的接收、發放、登記、回收等工作。由資料員負責建立項目的收文、發文登記。

  2、部門使用的資料由各部門專人發放并負責保管;長期保存的文件應需交由資料員統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須按照檔案管理及項目有關規定進行收集、發放、整理、編目和保存。

  4、檔案、資料要保持整潔,不允許在檔案和文件上亂涂亂寫。

  5、存檔資料必須為原件。

  6、涉及到經濟方面的設計變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須向經營部門提供一份原件進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經營部門控制、保存和發放。

  8、不得私自借閱或讓他人隨意查看,不得隨意攜帶外出。對檔案文件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9、對已歸檔的文件借閱時,必須辦借閱手續,限期歸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10、作廢文件不統一收回,但應在替換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不在項目工作時,應有職能部門資料員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驗收后,項目應及時將工程交工資料整理、匯總,交由武漢項目工程部歸檔。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5

  為加強項目各級施工人員責任心,有效執行公司質量管理程序中的有關規定,提高項目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順利實現。

  (一)質量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1、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由各專業工長編寫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并對班組進行現場交底工作,有必要時還應對于施工的關鍵部位和施工難點進行現場示范或過程指導。

  2、主要或重要的分項工程應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技術交底和作業指導書進行。

  3、各工長要制定本工種的工程質量管理細部措施,并提出相應的獎罰原則。

  4、現場施工要按圖進行。工程施工中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和技術復核制度,對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質量問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員(主要指工長)有義務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權拒絕進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長和質檢員應加強協作,搞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5、每一個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主管工長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填寫工程質量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完后在當月十五日前送交監理組,以便監理組能按時填報本月質量報表,作出質量工作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工程質量情況。

  6、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監理組成員有權力和責任發出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由相關責任人簽收后認真按時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質檢員發出的整改通知單,對確實存在爭議的問題,工長應在簽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項目領導裁決。對整改通知上問題的整改必須按時完成,有困難要及時提出,不得在延誤后找理由推脫責任。

  7、各班組在施工過程中有責任保護自己和其他班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進場檢驗和試驗由試驗員和材料員按照公司有關管理程序進行,未經檢驗或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嚴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經配置在現場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現場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應設配合比計量標牌,做到計量準確。

  10、項目由監理組、施工組、勞資員及項目領導定期組織進行班組施工質量評比活動,同時采取獎優罰劣措施。

  11、項目將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由總工室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針對不同階段可能出現的質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盡可能避免和減少質量通病和質量事故的出現。

  12、結合工程實際施工情況成立QC活動小組,開展QC攻關活動,有效地解決施工中出現地各種質量問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13、工程質量與經濟效益掛鉤,在工程款的結算上采用優質優價制度,鼓勵創優。

  (二)有關獎罰條例

  1、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而相關工長未及時作好質量技術交底的,對相關工長罰款50元/次。工長交底清楚,作業班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罰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損失由班組承擔。

  2、分部分項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時填報相應的質量技術資料,從而造成信息傳遞延誤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元/次。

  3、工長拒簽監理組發出的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拒絕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質量問題,罰款50元/次,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4、接到通知后不積極組織整改的對工長罰款50元/次,班組不積極完成工長的整改安排,工長有權力處罰班組或提請質檢員對班組進行處罰。工長和質檢員口頭提出的整改要求與書面通知同樣有效。

  5、質檢員和工長要共同加強施工過程監督,工長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檢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長要經過自檢認為合格后才能提請相關質檢員正式驗收,如果質檢員在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后一次抽檢(或全檢)合格率達不到85%以上,對報驗工長罰款50元/次;多處存在較嚴重的問題則加倍處罰。

  6、下道工序有權對上道工序進行監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若為搶進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現質量問題,下道工序施工人員至少承擔相當于上道工序責任人50%的處罰(包括工長和施工班組)。

  7、不注意進行成品保護的要承擔相應造成的返工費用,并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以上的處罰。

  8、項目每周組織一次質量評比活動,對現場各班組的完成工作進行實測實量。質量被評為優良并獲得第一名的班組,項目給予1000元的.獎勵;質量被評為優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兩個班組則分別罰款1000元;質量被評為不合格的班組當月工程款不予結算,同時給予1000-3000元罰款并承擔相應的所有損失。相關工長和質檢員的獎罰比照管轄班組的10%執行。連續一個月被評為優良的分項工程,施工班組獎勵2000元,主管工長和質檢員嘉獎當月獎金的20%。

  9、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提出切實可行且能有效杜絕質量通病或顯著改善工程質量的人員,由監理組以書面報告提請項目給予200-500元的獎勵。

  10、質量事故的處理按照《公司質量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6

  一、總則

  1.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質量管理,增強項目經理質量意識和施工人員責任感,確保工程質量業主要求,同時為了多創優多創精品工程,提高公司社會信譽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2.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在施項目。

  二、質量制度

  (一)一般規定

  1.開工前項目部有關質量管理責任制,管理網絡等規章制度必須上墻。

  2.開工前項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全部到崗,不在崗的項目經理必須到公司辦理責任委托書,質檢員辦理質量責任委托書。

  3.開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與公司相關科室配合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各種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后方可實施。

  4.開工前由項目經理帶頭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熟悉研究施工圖,并及時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圖紙會審,針對工程項目的疑難問題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

  5.在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質檢員必須按設計要求及國家驗收規范實施監督﹑檢查,工程中涉及的變更必須有原設計單位簽章后實施。

  (二)專項制度

  1.工程質量項目負責制項目經理部是工程質量的責任單位,對工程質量總負責,參與工程施工的各專業隊伍無論是甲方或是乙方分包的均須接受總承包方的質量管理制度和檢查,凡發現有違反國家質量標準,項目內部質量標準,有可能對工程質量等造成影響的質量問題,項目部方均有權力加以制止或處罰。對于項目分包的單位,項目部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驗收,分包單位要配備專職質檢員,并服從項目質保部的領導和管理。對于甲方分包的單位,項目部要與甲方明確管理職責和質量標準,并與甲方共同組織檢查,對于影響工程質量目標的質量問題,項目經理部要書面通知甲方,督促整改。

  2.樣板引路制度

  2.1每個分項工程或工種都要在開始大面積操作前作出示范樣板,項目質保部將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質量首檢鑒定,達到工程質量目標后方可展開大面積施工。工程項目主體結構需要作樣板的分項工程包括:

  ①柱筋綁扎

  ②墻筋綁扎(引水平線,拉通線綁扎)

  ③板筋綁扎(彈線)

  ④梁板模板支設

  ⑤柱模支設

  ⑥裝修工程樣板間,樣板墻等

  ⑦樓梯間踏步模板支設

  2.2對分包隊伍的考核、除對業績進行考核評審外,還要通過做樣板間、樣板段考核其質量情況,進行取舍,不合格隊伍堅決清退出場。

  2.3各施工隊在選取施工班組時也必須采用上述制度來取舍作業班組。

  3.施工交底制度三級交底制度:單位工程開工前,公司組織對項目經理部進行質量技術交底;項目技術部在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施工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交底;施工員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書面交底記錄,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

  4.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4.1進場材料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并加蓋紅章方為有效。

  4.2水泥、鋼材、輕質磚、輕質隔斷、防水材料及新型管材等供應商必須提供昆山市(蘇州)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得使用。進口鋼材尚須商檢局蓋章。

  4.3新型材料還須具備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推薦使用證書和產品鑒定證明。

  4.4進場材料必須進行復查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在工程上,進口鋼材必須進行化學成分分析檢驗。

  4.5材料部門要對進場材料注明進場規格、產地、數量及進場日期,并按規定批量取樣。

  4.6甲方供應的材料,不能達到質量標準時,應及時提出書面異議,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強行使用,應及時向公司反映匯報。

  5.隱蔽驗收制度

  5.1隱蔽工程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作,項目質保部將組織各級人員進行重點檢查。

  5.2隱蔽工程是指所有將被后序工程覆蓋的分項工程,如:鋼筋、砼、砌體、防水材料、電器、給排水。

  5.3隱蔽工程應具備相應的質量保證資料。

  5.4隱蔽工程必須在施工隊自檢、互檢、專檢合格并經項目分項施工員復檢合格的基礎上方可填寫申請單,向質保部申請驗收,達到要求后方可通知甲方、監理及質檢站來進行核驗。

  5.5未經甲方、監理、質檢站同意,擅自隱蔽,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被勒令停工或通報批評等后果,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質量責任。

  6.混凝土澆筑令制度砼澆灌前施工員填寫《混凝土澆灌令》經項目經理簽字后才能開盤,當監理公司有要求簽署澆灌令時,須經監理簽字后才能開盤。

  7.模板拆模令制度砼澆筑完成后,并根據同條件養護試塊的強度,達到拆模要求后,由施工員填寫《模板拆除令》經項目經理簽字后才能拆除。

  8.施工掛牌制度主要工種、關鍵工序(包括柱筋綁扎、墻筋綁扎、砼澆筑)在施工過程中要在施工現場實行掛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圖文記錄作為重要的施工檔案保存。

  9.培訓上崗制度工程所有管理人員及電焊、電工、防水等特殊工種人員均須經過業務知識技能培訓,并持證上崗;一般工種施工工人必須經過入場教育,施工前施工員必須進行詳細的質量技術交底。

  10.三檢制度。

  第一級質量檢驗:施工隊專職質檢員組織本隊分項施工員及作業班組進行100%實測定量驗收,達到優良(項目驗收標準)后,填寫驗收申請單,向項目分項施工員申請驗收。

  第二級質量檢驗:項目分項施工員組織施工隊進行100%的實測實量驗收,達到項目驗收標準后,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認可報項目質保部申請驗收。

  第三級質量檢驗:項目質保部收到《驗收申請單》核實簽字齊全后,及時組織項目施工員,分包施工員或分包隊長及質檢員進行正式驗收,達到優良(項目內部質量驗收標準)即申請甲方、監理及質檢站驗收。若仍存在少量問題,即發整改通知單要求項目施工員組織限期整改,若在限期內未整改完成,仍不合格,即進行處罰(正式驗收時整改單只發一次,第二次即為罰款單。項目質保部平時檢查時發現質量問題處理辦法同上)。

  11.成品保護制度項目部必須制定成品保護措施,建立工序、工種之間的交接制度,明確交接手續,并制定相應的獎罰條例。

  12.質量獎罰制度公司質檢科和項目質檢部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獎勵和處罰。(獎罰明細,后附)

  13.工程結算質量否決制度沒有經過質量檢驗評定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結算部門不得結算工程量。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以質檢員核定等級為準。

  三、質量驗收

  (一)質量分工

  1.公司質量部的質量工作

  (1)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各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范、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2)參加質量計劃、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的編制和質量問題監督整改、驗收。

  (3)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并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4)制定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驗收程序、驗收標準及質量獎罰實施細則;

  (5)協助項目部開展“三檢”工作

  2.項目部質量工作:

  (1)全面負責項目工程的質量管理、檢驗和協調工作;

  (2)執行落實公司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驗收程序、質量獎罰實施細則;

  (3)填寫和編制各種驗收及內部表格和資料:

  (4)配合編制和完善施工方案和創優方案;

  (5)落實和督促質量獎罰制度的執行和對現;

  (6)協助項目經理確保質保體系的正常運行,質量問題的分析和改進等工作;

  (7)對項目所有工序工程的質量控制、檢查負全面責任;

  (8)負責所有的鋼筋抽檢、取樣、協調和監控工作;

  (9)作好檢查記錄、現場質量狀況匯總、上報等工作;

  (10)鋼筋、模板、砼工程以及后期裝修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11)隱蔽工程與甲方監理聯系、配合報資料等工作;

  (12)負責質保部各種資料整理、歸檔保存等工作;

  (13)填寫主體及裝修各分項工程所有交工資料的填寫工作;

  (14)整理隱蔽驗收資料、包括驗收前將資料備齊、填寫針對甲方、監理的發文登記本、配合比及各類試驗報告、合格證

  (二)驗收程序網絡圖分項工程開始施工分項工程施工完畢施工隊質檢員組織工長、班組自檢工長組織施工隊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施工隊工長組織施工班組限期整改項目工長、施工隊質檢員、工長及班組長全面跟蹤跟班檢查,指導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合格質保部組織各級工長、質檢員進行正式驗收質保部向工程部簽發《施工許可令》甲方、監理正式驗收項目質檢員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認可,準備相關資料報甲方、監理驗收質保部根據責任情況處罰施工隊,各級工長占罰款金額的5-10%問題較輕者,質保部向工長及施工隊發整改通知單,如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對各級人員進行處罰,項目工長組織施工隊限期整改不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項目工長組織施工隊質檢員、班組驗收項目工長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報項目質保部申請正式驗收施工隊質檢員、工長填寫《驗收申請單》報項目工長申請驗收項目工長發整改通知單或對施工隊進行處罰,施工隊質檢員組織本隊工長、班組限期整改工長填寫自檢、交接檢記錄表不合格不合格合格

  (三)項目內部驗收標準

  1.鋼筋:

  (1)鋼筋加工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必須符合料表要求。批量加工實行首檢制即每班同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先加工一根或一個經檢查符合料表要求和允許偏差要求后再繼續加工。鋼筋彎曲后平面不得有翹曲不平現象,各彎曲部位不得有裂紋。鋼筋加工過程中如發現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不正常現象,必須重新取樣試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加工。箍筋彎鉤的平直部分長度、形式必須按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制作。各種構件鋼筋加工尺寸、起彎位置必須準確,偏差不得超過10mm;各種彎鉤的彎折角度必須準確一致。鋼筋加工完成后,應按類別、直徑和使用部位掛牌,并分類堆放整齊。

  (2)鋼筋綁扎鋼筋搭接接頭必須在兩端內50mm處和中間綁扎三道。在綁扎墻柱鋼筋前必須根據截面尺寸線校正鋼筋位置。綁扎箍筋前先在柱兩對角主筋上分箍筋線(在墻的兩端劃水平筋位置),箍筋彎鉤朝向柱心并交錯布置在四角縱向筋上,綁扎扣相互成八字形,扎絲頭按入鋼筋內。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設置加密箍筋。下層墻柱筋露出樓面部分必須用定位箍筋(墻用梯子筋)固定位置。柱墊塊應在每柱邊布置不少于兩行縱向間距800~1000mm,柱邊長大于800mm時,行間距不大于600mm。墻筋每個交叉點均應綁扎牢固,并將扎絲頭按入鋼筋內,墊塊距墻轉角處不大于100mm,按800~1000mm間距設置。綁扎梁鋼筋前將梁配筋寫在模板上,擺鐵時注意主次梁順序,梁與柱相交時,梁筋在內柱筋在外,梁與墻相交時,梁筋在墻水平筋內放置。梁縱向受力筋采用雙層排列時,兩排筋之間應墊直徑不小于25的短鋼筋。梁箍筋的接頭處應交錯布置在兩根架力筋上與縱向鋼筋交叉點扎牢,綁扎扣成八字形,懸臂梁箍筋接頭在下鐵處。嚴格按規范及設計要求設置梁端加密箍。保證各種鋼筋的錨固長度。墊好梁底及梁側墊塊,保證鋼筋保護層厚度。梁箍筋綁扎前必須劃好線,綁扎間距均勻、整齊,主筋必須綁扎到位,保證構件截面尺寸。板筋從梁邊一個間距處開始分線,縱橫方向板筋均應兩端分線。板筋伸入梁內,負筋放在梁上。板墊塊按間距600mm設置,且在梁邊第一排筋下和埋管下均需設置。在雨蓬、挑檐、陽臺等懸臂板的負筋要設鐵馬鐙保證保護層厚度。需二次澆筑的板施工縫處,板筋保護層應設通長支架固定鋼筋。板筋要求繞過洞口時應用扳頭扳彎鋼筋貼洞邊繞過。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加設各種洞口加強鋼筋。作到工完場清,在驗收前必須清理干凈墻柱內、梁內及板面的垃圾、雜物。作好成品保護工作,在鋼筋綁扎完成后嚴禁人為的破壞、污染、踩踏等。

  (3)鋼筋工程質量控制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方法綁扎鋼筋網長、寬±10mm鋼尺檢查網眼尺寸±20mm鋼尺量連續三擋,取最大值綁扎鋼筋骨架長±10mm鋼尺檢查寬、高±5mm鋼尺檢查受力鋼筋間距±10mm鋼尺量兩端、中間各一點,取最大值排距±5mm保護層厚度基礎鋼尺檢查鋼尺檢查柱、梁鋼尺檢查鋼尺檢查板、墻、殼±3mm鋼尺檢查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20mm鋼尺量連續三擋,取最大值鋼筋彎起點位置20mm鋼尺檢查預埋件中心線位置5mm鋼尺檢查水平高差+3,0mm鋼尺和塞尺檢查。

  (1)墻柱鋼筋驗收

  1)鋼筋規格數量。

  2)鋼筋定位:必須將偏位鋼筋調整到位后才能開始綁箍筋及水平筋。

  3)電渣焊接頭外觀質量控制:必須及時將外觀不合格接頭返工重焊。

  4)搭接接頭長度。

  5)箍筋、水平筋、豎向鋼筋間距、水平。

  6)洞口加強鋼筋。

  7)施工縫鑿毛、清理。

  8)鋼筋上水泥漿清理。

  9)焊模板定位鋼筋。

  10)連梁主筋錨固長度。

  (2)梁板模板驗收

  1)模板拼縫。

  2)板面標高。

  3)梁板起拱。

  4)柱頭、梁定位。

  5)柱頭、梁頭拼縫。

  6)梁柱截面尺寸。

  7)模板支撐架:掃地桿、水平桿、剪刀撐。

  8)大梁加固方式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3)墻柱模板驗收

  1)模板拼縫。

  2)垂直度、平整度。

  3)吊模下腳貼雙面膠防止漏漿,并且要下伸50-100㎜壓住下層砼,背枋下伸4)500㎜鎖一道對拉螺桿。

  5)外墻陽角必須彈300㎜垂線做檢查線(從下到上每層彈通)。

  6)墻柱陰陽角做法必須嚴格按方案要求。

  7)加固的頂撐、帶拉帶撐的間距、道數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8)下腳砂漿堵縫。

  9)墻柱內用鋼筋撐戴堵頭膠杯控制墻體厚度。

  10)背枋間距。

  11)墻柱根部檢查控制線。

  (4)梁板鋼筋驗收

  1)鋼筋規格數量。

  2)梁筋錨固長度。

  3)箍筋、板筋間距。

  4)二排筋位置。

  5)梁主筋打開到位,到箍筋角上。

  6)梁底、板底、墻柱側邊墊塊,板面筋高度。

  7)支座筋長度。

  8)梁底鋼筋嚴禁漏綁。

  9)墻柱鋼筋定位。

  10)懸挑梁、懸挑板面筋保護層嚴格控制(陽臺、凸窗、空調板等)。

  11)樓梯板、樓梯梁鋼筋調整、保護。

  12)交叉梁加密箍筋。

  13)搭設人行走道保護板面鋼筋。

  (5)砼澆筑

  1)砼標號。

  2)表面標高、平整度。

  3)鋼筋保護。

  4)收壓、掃毛時機、效果。

  5)一次澆筑高度不得大于500㎜。

  6)振搗密實,不能欠振也不能超振。

  7)澆筑完后控制上人、上材料時間。

  8)加強養護,特別是豎向構件。

  9)及時清理被污染鋼筋上的水泥漿。

  10)雨天保護措施。

  11)墻柱根部施工縫砼高出板面3-5㎝。

  以上內容前四項為項目質保部在對相關工序驗收時的關鍵質量控制點,即每次驗收必須要達到以上所列的各項要求,才能通過項目質保部的驗收。要求各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控制以上各點的工序質量,保證能順利通過驗收。同時也是施工隊進行自檢的目標,在施工隊報項目質保部驗收時如存在以上問題,將根據驗收程序及獎罰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罰施工隊和相關連帶責任人。第五項內容為施工過程中為保證砼成型質量及加強成品保護的控制點及具體措施,各施工隊也必須嚴格執行,項目質保部將根據砼澆筑完成后的實際效果對施工隊和相關責任人實施獎罰。

  (五)質量控制程序準備工作有下列施工質量和情況給予罰款:

  1、工程開工前公司收取總價的0.5%作為質量保證金,由公司質檢科根據工程最終質量等級是否達到合同要求和日常定期檢查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抽查、檢查考評結果決定返還率。具體為:

  ①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等級的返還總質保金的50%,未達到合同等級的扣除總質保金的50%。(但必須合格)

  ②余下質保金的50%根據每月大檢查考核決定,單位工程或一個標段自開工至竣工每月的質量評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全額返還,80~84分扣10%,75~79分扣15%,70~74分扣20%,69分以下(含69分)全部扣除。

  ③日常檢查發現有違反強制性條文和未執行規范標準和上級各種文件的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2、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工程,其項目經理在一年內公司不給予分配工程業務,情節惡劣或事故特大的公司分別給予清退出公司或按國家的法律、法規處理。

  3、在地級以上的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給項目經理處罰10000~30000元;在縣(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給項目經理處罰5000~20000元;在公司例行大檢查中,按規范和本管理制度中的一般規定以及補充說明的要求打分不滿80分的,缺一分罰1000元。

  4、凡在建設主管部門驗收過程中及抽查中開具書面整改的,每次罰款1000元,被建設主管部門網上通報的,每次罰款5000元。對于市質監站和公司質檢科開具的書面整改通知單,項目部必須按規定的日期整改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簡述在整改完成報告單上,再通知質檢部驗收,驗收合格后簽字,否則繼續整改,若項目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落實措施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經復查者核實處1000元的罰款;拒絕整改的處3000元的罰款,不回復的按拒絕整改處罰,進行教育再次拒絕的勒令停工,同時進行5000罰元,且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約見。(獎罰款由公司質檢科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公司財務科負責辦理)

  5、對于因違章指揮和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有關技術交底等相關文件進行施工造成質量隱患以及質量事故的責任人員,給予150~300元罰款。

  6、在分項工程中,凡已糾正過的問題再次產生,給予責任班組200~500元罰款,對該分項負責人給予50~300元罰款。

  7、對于不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實施或須返工、修改的分項工程不按時或拒絕整改的班組,給予200~500元罰款,整改不徹底或隱瞞所造成不良后果的重罰1000~2000元。

  8、施工隊申請項目質保部驗收的分項工程,如一次驗收不合格,對施工隊罰款200元,如二次復驗仍不能通過,對施工隊或施工隊負責人員各給予罰款500元。

  9、工程中使用試驗不合格或未經試驗的材料,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0~1000元。

  10、(1)隱蔽工程未進行檢驗簽字就進行下道工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100~500元;(2)隱蔽工程檢驗缺材質和試驗狀態檢驗記錄,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100元。

  11、商品混凝土隨意加水,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300元。

  12、發生質量事故,現場負責人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并私自違規處理,視事故性質罰款責任者300~1500元。

  13、在質量檢查時,技術資料與施工不同步,交圈不對口罰款責任者50~100元。

  14、各種焊接試件不合格(雙倍)繼續施焊,罰責任者和該操作人員50~100元。

  15、試驗人員不按規定取樣、養護和試驗,發現一次,罰責任者50~300元。

  16、對測量放線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施測人員無施測記錄或錯投軸線,錯抄、少抄標高,有其中之一者,罰責任人50~500元,因標高不準確發生的質量問題給予重罰。

  (2)不按要求每層投放控制線,而是隔層投放,放線后不進行復核,導致其它分項返工的罰款責任人50~500元;

  (3)墻柱不按要求彈出檢查線,墻柱控制線的控制尺寸不做標識,放線后不用油漆涂三角標識,或標識混亂的罰責任人50~500元;

  (4)標高不按要求每層用儀器抄平,而是隔層抄平,樓層作業范圍內,不提供足夠的標高,或者標高的誤差太大的罰責任人50~500元;

  (5)樓板模板上不按要求彈出檢查線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7、對模板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無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無審批無主管施工員通知就進行施工的罰責任人50~300元;

  (2)模板支架不按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搭設,梁柱、墻板不按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要求加固、扣件個數不按要求加設或檢查時發現扣件未擰緊造成滑移情況的罰款責任人50~300元;

  (3)支模前對樓板面上的線不進行復核或復核有問題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而私自進行調整的罰責任人50~500元;

  (4)鋼筋未通過驗收或該作業部位未經過施工負責人通知就進行封模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5)封模前不按要求將墻柱內的渣子清理干凈,隨意將墻柱的墊塊取樣或翻入墻柱的罰責任人50~300元;

  (6)遺漏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或固定不牢固、位置不準確;每個罰責任人50~300元;

  (7)梁柱、墻板上安裝預留孔洞時,未經允許私自割斷鋼筋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8)支模用的木枋未經刨制、層板未經挑選就使用或將腐爛有斷痕的木枋、層板用于工程上,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9)支配梁板模板時,不認真吊線、不拉通線造成軸線位移或梁側傾斜梁板幾何尺寸不準、線角不直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0)封墻體模板時不對樓層頂板進行復查,造成墻體傾斜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1)支模時,門窗洞口位置不準或因加固不當造成變形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2)樓板標高控制不準,樓梯踏步不按設計要求進行支配或加固不當造成澆筑砼后樓梯踏步變形跑位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3)對現場各種模板不進行編號造成混亂,在施工現場用手提電鋸等工具對模板隨意切割、或將木屑朝墻或梁內丟棄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4)澆筑砼過程中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保守工不負責任出現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5)砼未達到設計要求強度,無試驗報告或無相關管理人員的拆模許可令而強行拆模的處罰責任人200~2000元;

  (16)拆模時隨意撬除將模板破壞或拆模后不將木枋層板上的鐵釘、水泥漿清理干凈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7)拆模后對模板破損的邊角不及時進行裁割、修補或對不要的孔洞不進行堵塞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8)板與板接縫(縫隙、高差)超過規范標準1.5毫米,模板所用背枋寬度與標準相差2毫米,模板表面標高、軸線與規范相差5毫米以上,給予責任班組100~500元處罰。

  (19)因施工隊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背枋、拉桿和支撐間距超過標準50毫米,背枋搭接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爆模的班組,給予責任班組200元/m2處罰。

  (20)模板的截面尺寸、軸線位置的偏差超規范的允許范圍,每處罰責任施工隊300元;

  (21)混凝土脫模后不能滿足結構的觀感效果及結構標高、斷面、平整度、垂直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規定,給予責任者200~2000元的處罰;并責令按期處理,整改不及時或不合格者,罰款責任班組500元。

  (22)模板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前,未按要求清理好基層或未涂膜劑的班組,罰款責任班組100~500元。

  (2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執行,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300元。

  (24)在混凝土澆筑前模板內的雜物必須清理干凈,澆筑過程中必須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進行處理,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300元。

  14、對鋼筋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鋼筋原材料未經試驗或試驗結果未出來之前就進行加工的罰責任人100~1000元;

  (2)鋼筋成型不準確,幾何尺寸超出規范要求;梁鋼筋水平段過長,彎折角度不夠;鋼筋加工時彎鉤不足10d或一端過長,一端過短情況的罰責任人50~500元;

  (3)鋼筋加工不按設計、施工規范及鋼筋配料料表加工或私自更改鋼筋料表的發現的發現一次,罰款500~20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4)加工成型的鋼筋未分類掛牌堆放的罰責任人100~300元;對鋼筋銹蝕、污跡不作處理直接用到工程上,發現一次處罰責任班組或責任人100~500元。

  (5)鋼筋焊接時,沒有合格上崗證施焊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勒令退場;施焊中,如焊接有燒、含渣、焊包不均勻、錯位、彎折超規范等,每根接頭按20元罰款。對鋼筋機械連接的不和格接頭必須返工,并給予每個接頭20元罰款。

  (6)鋼筋焊接前未根據施工條件進行試焊結果未出來前就開始大面積施工作業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7)鋼筋焊接前對鋼筋端頭不矯正或切除,對有污染的端頭不清理即進行施焊作業的;電渣壓力焊接頭焊渣不清理或清理不徹底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8)鋼筋無代換手續,任意改變鋼筋型號,鋼筋未經調直而用到工程中發現其中之一罰款責任班組100~500元。

  (9)現場不經有關部門同意隨意割除鋼筋,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0)鋼筋數量、規格、間距、搭接部位、搭接長度、錨固長度等未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實施的班組和個人,視實際情形,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1)鋼筋各種類型接頭必須按設計要求錯開,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責任班組300元。

  (12)鋼筋綁扎時墻柱梁節點不按要求滿扎、漏綁鍍鋅鐵絲并超出規范要求的;梁底筋與箍筋不按設計要求滿扎鍍鋅鐵絲罰責任班組100~500元。

  (13)鋼筋綁扎時柱箍筋加密區高度不夠、梁端加密區長度不夠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4)鋼筋綁扎時梁箍筋不按要求劃分檔、梁主筋不按要求分開而堆積的;梁二排筋不按要求綁扎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1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5)鋼筋綁扎時梁鋼筋錨固不夠或一端過長一端過短的;梁腰筋及拉鉤不按要求設置綁牢的、梁鋼筋彎鉤朝向不正確、底筋彎鉤歪斜的;墻柱拉鉤不按要求掛設兩端不綁牢墊塊不按要求掛設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1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6)梁板筋綁扎前,梁底板面不清理干凈的,墻柱鋼筋不按要求先進行正確定位導致澆筑砼后鋼筋嚴重偏位的視實際的情形,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7)預留孔洞不按要求漏綁加強筋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責任班組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8)鋼筋所用墊塊厚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若錯用或亂用,鋼筋接觸模板,保護層厚度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等,每處罰款施工班組20元。

  (19)鋼筋綁扎完畢后,所有雜物須清除工作面,若驗收時,鋼筋廢料、扎絲等雜物遺留在驗收區內,給予施工班組20~200元罰款。

  (20)鋼筋綁扎完畢后,各級鋼筋施工員、施工隊必須對露筋現象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露筋,如在拆模后發現露筋現象,每點處罰責任人50元,漏筋嚴重或凸出墻面超過3mm的加倍處罰;

  (21)陽臺、窗臺板等挑板的筋綁扎必須嚴格控制質量,板筋保護層偏差不得超過±3mm,板筋間距不得超過±5mm,板筋綁扎必須作到橫平豎直,每個網格均標準(包括分布鋼筋),如在驗收時達不到要求,每塊板罰責任班組200元;如在結構驗收或評優時用儀器檢查到板筋,間距不均或保護層厚度偏差大于3mm,重罰責任隊伍2000元;

  (22)澆筑砼時,鋼筋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負責任的視實際情形,給予保守工100~300元罰款。

  15、對混凝土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鋼筋模板分項工程未通過有關部門、相關單位驗收簽字質保部未簽發施工許可令就進行砼澆筑的給予施工隊500~3000元處罰。

  (2)澆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振實、壓光,,混凝土表面有跡印或觀感效果較差,給予責任班組100~300元的罰款。

  (3)混凝土脫模后,如有爆模、混凝土松散,露筋、孔洞、疏松、漏漿,樓地面標高與設計標高與設計標高相差5毫米,給予施工班組200~1500元處罰。

  (4)混凝土拆模后發現構件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翹曲不平、飛邊凸肋等缺陷;或構件表面有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每處罰責任施工隊300元。

  (5)在限期內未將墻、柱混凝土浮漿(含施工縫)徹底清楚干凈,按50~500元處罰責任班組。

  (6)混凝土樓梯踏步步級尺寸與設計要求相差10毫米者,表面不平整、棱角不直視具體情況給予施工班組100~1000元罰款。

  (7)因施工隊違反混凝土澆筑程序,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未連續澆筑,導致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形成冷縫。每次罰責任施工隊500~2000元。

  (8)梁板砼全部澆筑完12小時以后方可上人施工或吊運材料,如提前上人施工或吊運材料,每發現一次視問題輕重處罰責任班組或個人100~500元。

  (9)如在搭設滿堂架或吊運材料時未輕拿輕放,造成板面損壞或造成樓板開裂,視問題嚴重程度,每處罰責任班組100~1000元。

  (10)澆筑墻、柱砼時流到樓板面的水泥砂漿,未及時清理并沖洗干凈,而造成板面不平整或蓋住原板面,或未復原板面掃毛面每處處罰責任班組100元,如罰款后仍未將板面復原,加倍處罰。

  (11)梁板砼澆筑完畢后,未按方案要求及時并連續養護造成板面泛白或開裂,視問題輕重程度,處罰責任班組200~1000元。其中責任施工員占罰款總額的10%。

  (12)澆筑砼時,施工人員或操作工人未在梁上、通道平臺上或操作平臺板上進行施工,而直接踩踏板面筋,每發現一次,重罰責任人100元。

  (13)澆筑砼、清洗輸送管時,未在水槽內清洗而在樓面上直接清洗,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班組100元。

  (14)澆筑砼時,鋼筋或木工保守工擅離工作崗位或不主動進行修整或保守,一經發現對該施工隊罰款100~5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50~100元。

  (15)澆筑砼、拆接輸送管時,管內砼未倒到層板上或料斗里,并轉到同標號結構部位,而直接倒到尚未澆筑砼的粱板上,一經發現,每處罰款施工班組200元。

  (16)當墻、柱、梁等構件表面出現輕微的蜂窩麻面等質量問題時,未經規定的配合比進行修補或處理,而私自調配材料修補,一經發現,視輕重程度處罰施工隊責任人或班組100~500元。

  (17)當墻、柱梁等砼構件出現較嚴重的蜂窩、露筋或出現狗洞等嚴重的質量問題時,未經項目同意,私自用砂漿修補,一經發現重罰施工隊500元。

  (18)澆筑砼時,私自將低標號砼倒入高標號砼澆筑部位,一經發現,每處罰款20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100~500元。

  (19)澆筑砼時,私自將高標號砼倒入低標號砼澆筑部位,一經發現,每處罰款5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100~300元。

  (20)安裝輸送管時,私自利用主梁或鋼柱進行加固,一經發現,罰責任人200元,如造成鋼筋變形重罰1000~3000元。

  (21)澆筑砼前,為圖方便,私自將梁板內垃圾、渣子,沖到墻柱內,且未及時沖出,一經發現,罰款責任班組5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并處罰責任施工員按總金額的10%的罰款。

  (22)墻、柱拆模后,未及時養護或按方案規定的養護時間連續養護,每發現一次罰施工隊100~300元。

  (23)墻、柱拆模后,未及時用塑料薄膜封閉并在薄膜后沖水養護,每發現一次罰施工隊100~300元。

  (24)為確保外墻面、樓梯間下層砼面、預留洞下層砼墻面不被混凝土漿污染,各隊在澆筑邊緣部位砼時,必須進行有效的控制,防止砼溢出墻模外,且必須派專人在模板下口處守護,一但出現少量漏漿時,應及時用清水洗干凈,如在澆筑砼時發現漏漿且未及時清洗干凈,每次罰責任班組或管理人員各100~3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受罰的責任班組或管理人員有各隊自行分清責任;

  (25)為確保衛生間、陽臺等高低垮處、預留洞周邊砼的成型質量,各隊在找平時必須充分,平整度偏差不得超過3m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處處罰200元;高垮及低垮的標高必須控制準確,偏差不得超過±5mm,低垮砼面禁止高于定型鋼模底面,拆模后低垮板面砼平整,且與鋼模底平。如拆模后高低垮板面砼成定型質量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處重罰責任班組500元;

  (26)樓梯間休息平臺砼板面未壓光、抹紋過多或色差過大,每塊板處罰200~400元;樓梯踏步面振搗不充分,造成爛根、蜂窩麻面,或較明顯的氣泡現象,每塊斜板處罰施工班組100~400元;樓梯澆筑完畢后未進行有效的保護,造成面層損傷、破損,每發現一次重罰責任班組300元;

  (27)為確保上下層施工縫處新舊砼結合符合規范要求,墻、柱層施工縫鑿毛時,必須將面層浮漿全部剔鑿掉,且在墻柱鋼筋驗收前將墻內垃圾用空壓機及清水徹底清理干凈,如達不到上述要求,視問題輕重,每次處罰施工隊200~500元;

  (28)澆筑砼時,各施工隊必須派專人及時將下層板面上、后澆帶附近、預留洞口附近的砼漿徹底清理干凈,并露出原樓板掃毛線,否則,一經發現無人清洗或清洗不徹底,重罰施工隊3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

  (29)樓板面找平時,必須嚴格控制好陽臺、后澆帶、預留洞等樓板厚度,偏差不得超過±5mm,否則每處罰施工隊1000~2000元,如在結構驗收時達不到要求,重罰責任隊伍2000元;

  (30)陽臺、外挑板、窗臺板等部位的砼必須進行充分的振搗、找平,并在7天內保持板面濕潤。否則,一經發現出現裂縫、強度不足、露筋等嚴重的質量問題,每塊板重罰責任班組500元;如發現有蜂窩、麻面等質量問題,每塊板處罰責任班組100~200元;

  (31)砼澆筑過程中如遇大雨天氣,必須提前做好遮蓋措施,并及時對現場砼進行覆蓋保護,如無防護措施或遮蓋不及時,造成砼出現較大質量缺陷,罰責任班組100~300元,責任施工員負10%連帶責任。

  16、對水電安裝通風空調、消防、弱電等安裝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水電、消防等安裝工程不準為圖自己施工方便而任意切割鋼筋、不準任意調整鋼筋和模板,如有違反,每次對違章施工隊罰款300~1000元。

  (2)在裝修階段,水電消防、通風空調、弱電等安裝施工隊不準亂鑿土建的墻體,在砌磚前必須將線管、線盒預埋在磚墻里;在抹灰前穿好引線鐵絲,嚴禁在土建抹灰后因管露不通、線盒不到位等原因去剔槽打洞;在樓地面工程前穿電線,嚴禁樓地面工程完工后因線穿不通而剔槽。凡出現此類違章現象,每次罰違章施工隊500元。

  (3)預留、預埋的洞口、管線的位置、標高必須準確,如有位置不準、標高超高等質量問題而給其它施工隊造成損失或施工不便的每處罰相關施工隊300~500元。

  17、(1)由于施工員玩忽職守而帶來的質量事故,造成的返工修改,材料、人工等浪費,由事故責任人承擔20%~50%的罰款;(2)每一分項分部工程,技術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員進行技術交底,發現缺一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18、資料缺項,混凝土澆筑不做試塊,砌筑不做砂漿試件,少做、漏做,甚至不做等工作不負責任者,處罰100~300元,混凝土、砂漿試件不注明部位,使用部位錯標,亂標者,發現一次,罰款50~500元。

  19、(1)砌筑工程必須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布置拉接筋、接槎、預留洞、設置圈過梁等未按要求實施,給予每處200元處罰;(2)砌筑工程質量差,平整度,垂直度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灰縫不飽滿、頂磚不密實、砌體軸線偏移、門窗洞口位置不準確等,造成返工,按每平方米50元罰款,材料損失費由該班組或個人賠償。

  20、對裝飾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所有裝飾工程都必須在基體或基層經過驗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500元。

  (2)抹灰超厚厚度超過30mm無加強措施不分層進行、抹灰層有脫層、空鼓、抹灰面層有爆灰、裂縫等缺陷,每處罰施工隊300元。

  (3)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不整齊、不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面不平整,每處罰施工隊200元。

  (4)抹灰表面垂直度、平整度、陰陽角方正、順直等必須達到規范要求,如施工隊達不到規范要求的合格率,給予沒檢驗批500元罰款。

  (5)木門的放火、防腐、防蟲處理、木門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200元。

  (6)木門框安裝不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固定電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200元。

  (7)木門扇安裝不牢固、開關不靈活、關閉不靈活、關閉不嚴密等,每處罰款300元。

  (8)各種門窗表面不得有劃痕、碰傷,漆膜或保護層應連續;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色澤一致,無銹蝕。如有不符合,每處罰款200元。

  (9)鋁合金、塑鋼門與墻體之間的縫隙必須填嵌飽滿,并用密封膠密封;門窗扇的橡膠密封條或毛氈密封條必須安裝完好、不得脫槽。如有不符合,每處罰款100元。

  (10)飾面磚必須按施工工序實施,陰陽角方正,線條鉤縫平滑順直,并滿足觀感效果,產生空鼓、質量低劣,造成返工的材料損失費用由該班組或個人賠償,并按每平方50元處罰。

  (11)飾面磚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裂痕和缺損;陰陽角搭接方式、非整磚使用部位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墻面突出物周圍的飾面磚必須整磚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飾面磚接縫應平直、光滑,填嵌必須連續、密實;凡有不符合項,每處罰款100元。

  21、樓地面工程如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水泥砂漿樓地面如有表面平整度偏差超出允許范圍、空鼓、表面翻砂、邊角清理不干凈、污染墻面等問題,每處罰款200元。

  (2)面磚樓地面如有缺棱掉角、拼縫不均勻、錯縫、色差、表面平整度偏差超過規范允許、非整磚運用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踢角不順直、厚度不均勻等質量問題,每處罰款100元。

  22、倉庫保管員須對材料分類堆放、標識,對不合格品應另行堆放并作標識,或退還供應商,違者給予50~100元罰款。

  23、土建、水電安裝、消防、鋼結構等施工單位前后工序配合不好,破壞其他施工單位成品、半成品,造成人工、材料損失的由責任方處以200元罰款。

  24、構件或預埋件用錯,錯安、錯位、漏缺等,罰款50~100元。

  25、成品、半成品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易燃、易爆、易碎等物體須派專人巡視監護。如保護措施未施未起到有效的作用或無保護措施造成成品、半成品損壞,罰責任人50~200元。

  26、對產品和材料造成破壞、污染者,給予200元罰款;損失超過200元的另加損失費的30%予以處罰。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7

  工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過程質量職責重于泰山,為了國家和用戶高度負責,為了是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合同約定最終實現,并構成工程質量,工程品質功能和使用價值,特制定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業iso9002質量標準運行要求,建立健全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質量職責制,強化管理,職責到人。

  2、認真搞好項目施工人員質量管理教育,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的保證工程質量的程序、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明確項目質量目標,標準要求,抓好職工培訓,爭創優質工程。

  3、努力學習,推廣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施工手段,優化工藝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樣板墻制度,以點帶面,確保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對“四新”技術,明確重點,詳細具體,注重可操作性。

  4、在認真搞好圖紙會審,精心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加強施工過程的設計變更(審查)管理,加強技術復核工作,強化組織技術交底,強化積累技術質量的全面、科學、準確、及時。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質量,嚴格選取分包商,通過對其技術、管理、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和售后服務等質量保證潛力,信譽調查以及產品質量的實際檢驗評價,各供方之間的比較,最后中和評價,選定工作關系,在使用前嚴格進行1書面檢查2外觀檢驗3理化檢驗4天無損檢驗等四種檢驗,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6、實施工序質量監控,通過對工序活動條件(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和工序活動效果(即工序的過程標準)兩個方面監控,通過管因素、管過程,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從事后檢查過關、轉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時準確留存質量過程成果,如砂漿、砼試塊,鋼筋焊接等施工過程試件,務必及時做好,專人養護、專人送試,及時留檔。

  8、組織施工質量檢驗,強化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俗稱質量三檢)和專業檢查(施工組項時檢查,項目部每月兩次綜評驗測)工程隱蔽驗收、工程預檢、基礎和主體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實施工程質量優質優價,班組個人獎罰分明,兌現整改堅決及時。

  9、從施工順序和防護措施兩個主要環節入手,加強成品保護,按正確流程施工,不顛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損壞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確的施工方法,保護方法保護好前道工序產品質量。

  10、堅持竣工標準,做好售后服務,堅持竣工資料,標準,通過資料分層次自檢解決全部遺留,整理好竣工質量,實現工程竣工質量目標,售后服務體現工程質量,堅持24小時內處理好質量投訴,并按季節性,技術性,保修期滿三中形式用心主。動回訪用戶,總結經驗,不斷改善,完善,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8

  一、總則

  1、質量管理工作是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我們應貫徹“質量第一求生存,科學管理促發展”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質量的預控、檢查和驗收制度,便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讓顧客的要求得到滿足。

  2、質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要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的各個環節上,進行技術監督、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使產品的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1)工程技術部門要監控與審核工程質量規劃和施工方案,落實三級交底制度,檢查規劃與方案的實施過程,抓好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廣十項新技術應用,提高工程質量品牌。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進度計劃,要堅持做到上道工序質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終以嚴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進度創造良好的施工生產環境,提供使顧客滿意的精品。

  2)材料部門供應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質量標準,要嚴格把關施工方的材料采購、驗收檢測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施工現場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規格、性能以及應用要求的情況,做到為工程建設提供合格材料。

  3)質量檢查人員應持證上崗,應挑選工作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專職質量人員公司直接領導,應相對固定,不得任意調整。如因工作確需調動,需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

  4)專職質量檢驗員的配備,根據國家規定數據不低于企業職工總數的5‰,應滿足企業質量管理的要求與能力。

  5)項目部、隊組質量管理,在操作過程中要盡心盡責,隨時檢驗。項目部應有項目質量員,項目質量員獨立開展工作。專業隊應有兼職質量員,以便進行檢驗工作。兼職質量員由關切或有經驗的工人擔任。

  6)質量管理網絡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總工程師分管,在公司質量管理部組織下展開各項工作。各技術經理分管質量工作,分管技質的主管抓質量工作,項目部設質量員、隊組設兼職質量員。

  7)質量檢驗人員應定期參加公司的質量活動。

  8)全面質量管理是現代工業生產中一種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企業的全體職工,都要學習和參加質量管理,為了取得經驗,逐步展開,應建立質量管理小組,并開展活動。

  二、公司各級的質量責任制

  1、公司總經理是負責承擔企業工程質量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質量負全面責任。總經理委托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具體抓公司的工程質量。

  2、總工程師或項目經理負責實施公司質量工作規劃,指定質量管理目標,負責確定重點、重大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總工程師或項目經理領導質量管理部和工程技術部,對工程質量進行具體工作。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由質量管理部組織評定,總工程師審核驗證。

  3、各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項目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分管的技術經理具體抓工程質量,有職有權。各項目經理應尊重技術經理在質量問題上的處理意見。項目部應根據具體情況定出質量管理目標,確定創優質目標工程,制定獎罰制度并以切實實施。并制定工程質量計劃。

  4、技術負責人對在建工程的質量全面負責,項目工程師配合項目經理抓好工程質量控制,負責技術交底、過程檢查處理、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評定驗收,匯報和整改質量問題,技術負責人在質量問題上應與項目施工方工程師密切配合,尊重項目工程師在質量問題上的意見。

  三、公司質量管理部職責范圍

  1、認真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方針,在技術負責人領導下,組織推動生產中的質量工作,貫徹、執行工程質量的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規范、規程及有關文件,有關規章制度。

  2、在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制訂和完善工程質量獎罰方法,并組織實施,對分公司進行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經常深入現場,積極宣傳,貫徹質量操作規程,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技術負責人。

  4、參與重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對職工做好質量教育,并經常對質量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并組織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6、組織質量員定期活動,開展質量監督工作,提高質量員業務水平。

  7、做好工程質量報表,做好分項工程質量月檢查評定工作,并將分項工程月檢查評定情況匯集上報下發。

  8、在技術負責人領導下,擬訂目標管理項目,開展優質工程活動,做好組織評定及資料復查工作。

  9、組織工程的基礎、主體及竣工的驗收工作,聽取有關單位意見,提高工程質量。

  10、收集顧客投訴意見,明確責任部門,按要求落實整改問題,使顧客得到滿意。

  四、質量檢查和評定

  質量檢查工作,應以檢查為主,互檢與專職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

  1、互檢:工序搭接,不同工種交接時,應進行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通過互檢以促進隊組之間提高工程質量意識,并弄清各自的責任。

  2、檢驗批的質量檢查:應由項目質量員、作業班長進行檢查和實測,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并填寫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最后匯報我方及監理方。

  3、分項工程的檢查:應由技術負責人、項目工程師、項目質量員進行檢查和實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填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專職檢查:公司專職質量員根據項目部的分項工程評定,每月組織復查,核定分項工程等級。隊組互檢由隊組兼職質量員簽字。

  5、定期的質量檢查:公司組織各級質量管理人員開展定期的質量檢查,交流經驗,開展評比活動,促進工程質量不斷提高。

  (1)技術負責人每月對分項工程進行復查,對于檢查不合格的應及時處理,表揚優良,批評差劣,進行獎懲。

  (2)質量管理部每季對工程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的情況匯集起來上報下發。對工程質量成績顯著的單位和項目部給予表揚或嘉獎。

  6、公司質量管理部不定期的開展質量抽查工作,全面監控施工項目的質量動態,嚴格把好過程控制關。

  五材料、構件的質量驗收

  1、所有進場的原材料及工具,施工單位應及時提供出廠證明或質量保證書。工地材料員要對所進材料的規格、數量及外觀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2、各種材料驗收:要檢查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驗用證、進市許可證及質量保證資料,成品出產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驗收標準,驗收人員對成品規格、數量及外觀質量進行驗收。

  3、所有由生產廠送進場的產品,材料部經理在工地應進行檢查驗收,質量員進行質量抽查。到廠內提貨的,應在廠內進行驗收,發現質量存在問題,可拒絕接收。

  4、現場材料必須按施工總平面圖布置堆放整齊有序,場地要硬化,排水要暢通,特種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證材料在現場存放過程中的質量。

  六質量員的活動及報表制度

  1、每月質量員進行集體活動,活動內容由質量管理部組織,如:

  (1)學習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及其他業務知識。

  (2)交流情況,分析解決質量通病。

  (3)優質工程驗收評定。

  (4)質量觀摩。

  2、每季參加一次由公司組織的質量檢查活動。3做好分項工程質量月報,通過檢查,如實填寫。

  3、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工程質量事故分一般性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兩類。一般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與公司取得連系。

  七工程階段驗收

  單位工程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在該階段工作完成后進行。單位工程階段驗收分殼體驗收、性能測試;分項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和質量驗收記錄及安全和功能檢測報告等。階段驗收由各項目部協助我方進行邀請該工程的設計、監理、質監及公司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工程階段驗收按下列程序進行:施工方的項目工程師介紹工程概況和施工中質量控制情況,公司技術質量部門介紹質量檢查結果。進行現場檢測;匯集到會各方代表驗收意見;進行主體工程驗收簽證或提出整改意見寫成會議記錄及驗收報告。為確保單位工程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特規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內容后,必須通知公司質量管理部一起進行竣工工程的質量預驗收。未經預驗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八整體驗收

  1、工程預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工程合同范圍內的分部項工程施工完畢。

  (2)階段工程通過驗收,性能良好。

  (3)工程質量驗收資料齊全,質量控制資料基本齊全。

  (4)書面的施工情況匯報已完成。其內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筑面積、預算造價、計劃開竣工日期、實際開竣工日期、結構形式、周遍施工環節、內外裝飾、施工中發生的特殊情況,甲方、設計、監理、質監情況、總分包情況等。

  B、工程施工實況:施工過程、設計變更、隱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況:質量預控方法、過程、結果;各分部項實測統計及結果;分部項驗收及結果、QC小組活動及結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決的問題及建議。

  工程預驗收提出整改的內容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及時填寫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和觀感質量檢查記錄。企業技術負責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后才能進行正式的竣工驗收

  2、工程整體驗收

  整體驗收在預初驗合格之后由我方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四方人員參加共同驗收,驗收時應做好驗收準備,資料必須齊全,要作施工情況匯報,介紹工程質量概況,填寫竣工驗收記錄,驗收通過后共同簽證,交付我方使用。整體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了合同規定的各項工程的內容。

  2)各分部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以上。

  3)工程技術資料正確、齊全。

  4)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證書。

  5)書面的施工情況匯報已完成。

  工程效能的驗收及認證:工程結束后,由我方按國標進行性能檢測:

  1)如我方對測試結果有異議,可由供方、我方及由我方委托的權威檢測單位組成聯合驗收小組,對項目進行復測認證,測試費用由我方負責。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規定的指標,施工方整修至達到合同要求,發生費用由施工方負責。

  2)工程竣工驗收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施工介紹工程概況;介紹施工實況匯報工程質量情況;提出工程中尚未解決的問題并說明原因;驗收人員實地查看驗收工程;聽取及匯總各方面的意見,評定質量等級;簽字辦好驗收手續確定竣工資料、竣工決算,完成未了事項及工程結帳的制約日期。

  3)其它項目的驗收:項目結束后由我方派出專人及監理方按雙方制訂的合同有關要求,對該工程的電氣、裝飾通風安全及其它配置設備進行驗收。

  4)交付:在上述兩項目驗收均合格后,方式方將該工程交付給需方,屏蔽驗收工作結束,屏蔽合同履行完畢。交付:在上述兩項目驗收均合格后,施工方將該工程交付給我方,屏蔽驗收工作結束,屏蔽合同履行完畢。

  九、業主滿意度測量

  房屋質量是業主滿意度的重要方面,認真實施在施工過程中、施工驗收時和驗收后的業主滿意度測量,是企業為滿意度提供服務的規定。在施工過程中,現場協調會中,上級主管部門綜合檢查中收集各方的顧客滿意度信息。從中分析和測量企業給予業主的滿意程度,并不斷提出改進意見,使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業主的滿意不斷提高。

  十、獎罰制度

  獎優罰劣的措施:對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職和質量下降的;對違反規定的,造成安全問題的;給甲方造成使用功能嚴重影響的;對工程反復出現問題又不積極整改,均處以經濟罰款和行政處罰。

  對榮獲優質工程(包括結構優質)的;對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名列前茅的;對分部、分項質量突出的等給予表彰和獎勵。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修訂時,生產管理組應填"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后,憑此執行。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19

  一、工程管理人員管理標準

  1、認真學習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的勞動法、建筑法及相關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各項生產、安全制度;

  2、貫徹落實公司規定的"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針,積極做好生產安排和安全生產的防范措施;

  3、熟悉掌握本部門的工作職能,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4、服從公司領導,勇挑重擔,保質保量的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5、講究職業道德,工作扎實求精,對本職工作高標準,嚴要求,且富有創新精神;

  6、堅持原則,團結他人,不搞小團體,不蓄意鬧事,有意見和建議主動向公司領導反映;

  7、嚴格要求自己,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賭博,不酗酒,不說臟話,在工人中起表率作用;

  8、模范遵守作息時間,有事向公司領導請假;

  9、注重儀表整潔,講究環境衛生,保證身體的健康。

  二、工程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合一”體系,對項目實施標準化工地建設,協助公司做好管理評審工作。

  (2)負責本項目部的生產指揮和經營等全面行政管理工作。

  (3)代表公司履行對業主的工程承包合同,執行公司的質量方針,實現工程質量目標。

  (4)建立和完善項目的組織機構,明確人員職責,建立恰當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職工的積極性。

  (5)領導制定經營計劃,負責施工財務計劃、技術措施實施。

  (6)不斷完善經濟機構,搞好經濟效益,主持季度盈虧分析。

  (7)經常掌握財務收支情況,嚴格各種費用的開支,以及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手續,并對所屬職能人員上報的資料、報告等進行認真審查,保證及時準確。

  (8)協助項目經理進行施工生產、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管理,對現場管理工作負責;

  (9)主持工地例會和安全會議,協調管理分包方、施工設備、物資等資源,實現施工質量、進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CI等管理目標;

  (10)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參與單位工程的交驗;

  (11)協助項目經理進行環境合規性評價,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12)負責協調與現場周邊單位和居民之間的關系。

  (13)在項目經理領導下,負責對項目所承擔的工程按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合一”體系標準開展工作。

  (14)統籌項目質量計劃編制及落實,開展質量安全教育,保證各項制度的正常運行。

  (15)負責組織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周檢。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項目技術人員、質量檢查員進行分項、分部工程檢查和評定。

  (16)參加公司副經理主持的項目工程最終檢驗和試驗。

  (17)合同規定由建設方檢驗認定的項目,應及時通知建設方代表參加,具體要求執行合同規定。

  (18)因施工急需在檢驗報告完成前需例外放行的,負責提出書面報告。

  (19)合同規定由需方檢驗認定的項目,應及時通知需方代表參加,具體要求執行合同規定。

  (20)在實施工程項目保護措施過程中,發現項目受到損壞,立即寫出書面報告。

  (21)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承擔項目工程的交驗工作。

  (22)負責安全標準化工地的建設,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負主要責任。

  (23)負責項目宣傳教育工作,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定期組織檢查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搞好評比獎罰工作。

  (24)參與經濟考評,搞好治安保衛。

  三、工地技術員工作職責:

  (1)認真做好設計文件和圖紙的審核、施工測量及施工技術交底工作,認真填寫工程日志。

  (2)負責具體落實月、周作業計劃,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抓好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的管理。

  (3)做好施工過程中的控制工作,及時有效地解決施工中的技術問題,協調工種配現場管理人員崗位分工及職責明細第3頁,共4頁合、工序銜接工作。

  (4)負責監督檢查產品保護措施的落實以及產品和過程狀態標識等工作。

  (5)參加一般不合格品的分析、評審和處置。

  (6)參加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及時報告QC成果。

  (7)編寫工程用料計劃,做好勞務分包方的工程量結算工作。

  (8)負責編制施工生產計劃、檢查生產計劃執行情況;

  (9)負責施工生產的協調、調度、現場文明的實施,處理好施工生產的進度與質量問題;

  (10)落實好工程過程產品保護和保修服務;

  (11)搞好勞動力管理,及時調配人力資源,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12)負責分承包管理和員工培訓工作;

  (13)負責管理評審、質量記錄、文件和資料的控制、內部質量審核、統計技術的推廣應用等要素文件貫徹實施。

  (14)負責所承擔的作業區、段內的工序質量管理、過程質量控制和成品保護等施工管理工作。

  (15)按照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員交底的要求作好施工技術指導。

  (16)按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經常檢查所管轄施工隊或作業組的施工質量和安全情況,并監督其做好自檢、工序交接檢,發現不合格品要及時糾正或向有關人員匯報。

  (17)組織實施施工過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隔離和處置。

  (18)按時填寫臨時用工等各種有關原始記錄和工程日志,作到準確無誤。

  四、工地質檢員工作職責:

  (1)負責對工程質量進行日常檢查和記錄。

  (2)負責工程檢驗狀態標識,參加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復核和質量檢驗評定。

  (3)參加項目周檢,對工程質量情況作出分析總結和評價,每季末書面上報公司安質科。

  (4)負責例外放行物資和工序的標識和記錄。

  (5)對施工過程中檢查出的一般不合格品進行處置和跟蹤驗證,且負責報送和保存質量記錄。

  (6)負責施工中一般不合格和預防信息的分析,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監督實施。

  五、工地安全員工作職責:

  現場管理人員崗位分工及職責明細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勞動安全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項目部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2)協助經理督促、檢查技術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制度違章作業并監督改進。

  (2)經常檢查工地施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上級反映。

  (3)負責編報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各項統計報表。

  (4)按時填寫安全臺帳,作好事故分析記錄及安全資料的管理工作。

  (5)負責根據集團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制定本項目部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6)負責對參觀訪問人員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相關知識的培訓。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部勞保用品的發放管理和使用情況。

  六、工地資料員工作職責:

  (1)負責所有文件、資料、圖冊的管理工作。認真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進行文件資料的收發、編號、標識、登記和更改,并根據公司下發的“有效文件資料清單”及時清理本項目部無效文件和登記、添加有效文件資料。

  (2)負責工程技術資料、質量保證資料和施工管理資料的整理、保管、歸檔。

  七、工地庫管員工作職責:

  (1)遵守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制度以及《倉庫之臨時庫房管理規定》。

  (2)堅守崗位,不得隨意擅自離開。倉庫內嚴禁閑人出入或擅自動用物品。

  (3)負責編制出入庫材料明細帳。材料出庫領發料人應按規定簽發小票。

  (4)負責做好每月倉庫、工地材料清庫、盤點報表工作,并按規定上報財務部。

  (5)按消防安全規定,確保倉庫安全。

  (6)負責倉庫內材料擺放有序,并保持倉庫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日清掃。

  (7)非本工程使用材料,需經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8)完成項目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20

  為將各項目部工地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各施工項目有序的進行,落實“預防為主,安全、質量第一、綜合冶理”的方針,減少各類(安全、質量、勞資、材料款)事故的發生,公司特制定如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望質量安全管理部全體人員及各項目部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1、質量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工程項目質量安全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質量安全管理部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盡心盡職,以身作則,切實履行對公司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的監管職責。

  2、質量安全管理部質安員檢查工作時應態度端正,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辦事;發現工地存在問題應在第一時間與項目經理溝通,提出處理意見并如實向上級領導匯報。

  3、質量安全管理部對質量安全的監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檢查或電話跟蹤的工作方法。質安員檢查工地需由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檢查人員應認真、及時填寫《項目檢查記錄表》,并主動與相關部門做好信息溝通。遇有重大問題或事故風險苗頭時,必須立即向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4、所有工程項目部必須在服從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公司及工程所在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指導的同時,無條件地接受并配合公司對工程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包括質量、安全、勞資、材料款使用等各方面)。

  5、《項目檢查整改通知單》實行審批式,并及時發放到聯營項目部。項目部接到通知單后必須無條件執行,落實整改責任人,按期整改。質量安全管理部必須做好整改的跟蹤,以消除隱患。整改完成后,應如實以書面報告至質量安全管理部存檔。

  6、聯營項目工程的首次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如首檢不合格,造成再次或多次檢查的,檢查費用由聯營項目部負責承擔,費用參照公司有關收費標準。

  7、質量安全管理部實行在“春節”、“五一”、“十一”非常時期重點檢查制度,項目部必須認真予以配合。

  8、質檢員必須熟悉擬檢查項目的合同、項目概況及該項目實施中的各種情況。

  9、聯營項目部需公司派員到現場配合或技術支持的費用由聯營項目部負責,費用參照公司有關收費標準。

  10、所有檢查記錄表實行編號及有序歸檔。

  11、對多次檢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或存在其它隱患的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部有權將其提交相關部門和領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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