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
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是物業服務人為業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1
一、協議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鑒于甲方是一家具有物業管理資質和經驗的公司,乙方是由小區業主組成的委員會/代表,雙方為了更好地管理和維護小區的日常運營,特訂立本協議。
二、協議內容
1. 服務內容
甲方將負責小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保安、環境衛生、綠化、設施設備的維護等,確保小區的安全和整潔。
2. 服務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提供高質量的管理服務,保障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
3. 服務時間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并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響應和處理。
4. 服務費用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管理費用,甲方應按時提供發票和相關報表。
5.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年。協議到期前,雙方如無異議,可協商續簽。
6. 協議變更
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需要變更協議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7.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協議內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 其他約定
雙方如有其他約定,可在協議中明確規定。
三、協議解釋
本協議的解釋權歸雙方所有,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提起訴訟解決。
四、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2
一、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
地址:
聯系電話:
二、協議背景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保障業主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三、服務內容
1. 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1)小區公共區域的清潔、綠化、維修保養;
(2)小區安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3)小區停車場的管理和維護;
(4)其他相關物業管理服務。
2. 乙方承諾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并配合甲方做好相關工作。
四、服務標準
1. 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高質量的物業管理服務。
2. 甲方應保證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態度,確保業主的合法權益。
3. 甲方應及時處理業主提出的物業管理問題,并做好記錄和反饋。
4. 乙方應遵守小區規章制度,不得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五、費用支付
1. 物業管理費用按照小區實際面積和服務內容確定,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
2. 物業管理費用的調整應提前通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執行。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
七、協議變更
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必要變更協議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終止
1. 協議期滿后,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簽新協議。
2.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內容,經書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對方有權解除協議。
九、爭議解決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解決。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
鑒于甲方是一家具有相關資質和經驗的物業管理公司,乙方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所管理的業主之一,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 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管理服務:
(1) 對小區內的公共設施進行維護和保養;
(2) 定期巡視小區,確保小區環境整潔和安全;
(3) 組織并協調小區內的各項活動;
(4) 協助解決小區內的糾紛和問題;
(5) 其他乙方要求的合理管理服務。
第二條 服務費用
1.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2. 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額外費用,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服務質量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管理服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并保證服務質量。
2.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服務質量問題,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信息予以保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若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協議變更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七條 協議終止
1.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1) 雙方協商一致;
(2) 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服務,且在乙方提出書面通知后仍未改正。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十條 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務期滿或終止后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業主
地址:
電話:
鑒于甲方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譽和管理經驗的物業管理公司,乙方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所管理的業主之一,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對乙方的房屋和公共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保障業主的正常生活和使用。
1.2 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通報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和工作進展,并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1.3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有特殊要求或意見,應當及時向甲方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服務費用
2.1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2 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增加費用,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條 服務質量
3.1 甲方應當保證提供的服務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業主的合理期望。
3.2 如甲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或服務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并賠償損失。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和業務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2 本條款的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5.1 本協議的變更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5.2 本協議的解除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7.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確定,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關于物業與業主管理服務協議書5
甲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業主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譽和豐富經驗的物業管理公司,乙方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所管理的業主之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小區環境衛生、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工作。
1.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聽取乙方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處理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第二條 服務標準
2.1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保障小區內的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2.2 甲方應加強對小區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2.3 甲方應建立健全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業主的投訴和意見,確保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費用
3.1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2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合理確定物業管理費用,并向乙方公示。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2 乙方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物業管理費用,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協議變更
5.1 本協議任何一方需變更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
5.2 本協議的變更協議,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終止
7.1 本協議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新的協議。
7.2 本協議任何一方提前終止的,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8.2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協議約定期限屆滿。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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