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消防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寓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2
一、負責外教公寓(15#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二、負責外教公寓消防安全器材安檢工作,確保消防器材狀態良好;
三、負責外教公寓煤氣罐管理工作,嚴格按院方要求,指定地點安全存放(亞惠煤氣罐儲藏室);
四、負責外教廚房煤氣罐、供氣管線、閥門等定期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五、負責外教公寓施工動火、用水、用電、消防安全現場督查工作;
六、負責與學院國合部情況溝通工作,要求外教離開公寓及時關閉電源,以防引發安全事故;
七、負責外教公寓發生險情及時疏散、滅火、報警等工作;
八、負責檢查外教公寓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消防器材、安全門等消防設施完好情況。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工作安排檢查、人員培訓
責任人:項目部部長
內容: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制定、落實檢查、消防安全有關法規、常識人員培訓
標準: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定、落實到人、檢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辦班2次,案例分析隨時通報。
二、安全防火巡查、檢查
責任人:內崗保安、保潔員巡查樓內公共區域
外崗保安、外環保潔員巡查樓外公共區域
班長每周檢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隊長每月檢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內容:公寓內、外安全防火隱患巡查、檢查
標準:內、外崗保安、舍務老師每日巡查并記錄,班、隊長按時進行防火檢查并記錄;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責任人:保安隊隊長
內容:查安全疏散標志、安全疏散門及通道、車道
標準:安全疏散標志完好,疏散門、通道、車道暢通無阻;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
責任人:消控室值班員
內容:消防安全自動報警系統全面監控
標準:堅守工作崗位,認真監控報警系統,做好工作記錄;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責任人:工程主管 全體工程維修人員
內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維修工負責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維護保養
標準:認真執行月檢并記錄,維修工及時現場維修;
六、動火、用電安全管理
責任人:項目部主管
內容:審查施工單位動火、用電批件(學院行政部),動火、用電現場安全防范督查
標 準:嚴格執行學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動火、用電現場必備防火器材;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
責任人:(變電所所長)負責變電所安全供電管理
負責各樓宇配電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
亞惠餐廳車經理負責煤氣罐儲藏室、亞惠后廚安全管理
負責協助學院國合部,對外教公寓煤氣管線、安全用電等進行檢查
內容:重點部位、場所防火防爆管理
標準: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做好所管區域易燃易爆危險品及場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
責任人:保安隊隊長主持該項工作成員:全體保安員
內容:初期火災撲救,火災報警、接警、搶險、疏散、現場保護
標準: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火災報警、接警、配合公安消防搶險救助;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責任人:保安隊隊長主持該項工作
內容:組織公寓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標準:嚴格執行學院行政部和物業公司安保部制定的滅火應急疏散方案,定期舉辦(1次/半年)消防安全演練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責任人:工程主管主持該項工作
內容:安全防火、電氣設備設施檢查(防雷、防電)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4
1.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1.1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用火的良好習慣,愛護用電設施,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杜絕火災隱患。
1.2學生公寓內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制度,責任區負責人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1.3嚴禁亂動電源總閘、保險盒及樓內的消防器材,熟悉滅火工作流程。
1.4不準私自安裝電器插座,不準改裝、拆除公寓配套電器線路。
1.5學生不得在公寓內開灶做飯,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
1.6學生公寓內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險品,不準使用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
4.7公寓內禁止吸煙、嚴禁在公寓內焚燒紙屑、燃放爆竹,熄燈后不能點蠟燭,以免發生火災。
1.8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2.消防培訓管理規定
2.1中心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兩次。
2.2中心對新員工要及時進行培訓,培訓率達到100%。
2.3對員工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2.3.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3.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2.3.3定期參加學校保衛處(部)組織的消防綜合演習。
2.3.4中心每學期對各公寓樓的學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宣傳,內容包括:
a)中心各項消防安全規定。
b)樓內手提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c)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
3、手提滅火器使用規范
3.1滅火器操作
3.1.扯去鉛封,拔出保險銷,立于離火點的有效距離處。
3.1.2手握膠管,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適當擺動噴嘴,使噴霧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3.1.3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射著火點,直到火焰安全熄滅,以免復燃。
3.1.4滅火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3.2注意事項
3.2.1滅火時,不可沖擊液面,以防飛濺。
3.2.2滅火器一經開啟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氣后才能保證使用。
3.2.3使用時若遇干粉噴不出情況,應慢慢擰松蓋,讓氣粉噴出。
3.2.4每周查看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堆積雜物,通道門、鑰匙是否齊全完好。
4.防火安全“二級”檢查制度
4.1一級檢查由管理員組織實施
4.1.1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4.1.2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負責。
4.1.3每天應將本樓檢查的結果向管理員匯報。
4.1.4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處理,較大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能忽視或拖延。
4.2二級檢查由副主任組織實施
4.2.1副主任組織每月對各樓進行一次檢查。
4.2.2檢查管理員對一級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4.2.3組織處理各樓的火險隱患及整改情況,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4.2.4副主任向中心主任匯報消防安全情況。
4.3檢查的基本內容
4.3.1易燃易爆危險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4.3.2學生公寓有無使用違章電器,火爐、酒精爐等存在火災隱患的情況,有無檢查、處理紀錄。
4.3.3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處理。
4.3.4倉庫內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內溫度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及值班情況等。
4.3.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層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有無私拉電線情況。
4.3.6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燃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
5.撥打“119”電話報警程序
5.1拿起話筒撥:“119”鍵,直至聽到對方回話。
5.2準確講清起火單位名稱、所在位置,要詳細講明什么街道、幾號樓,不易尋找的地方要說明周圍有什么標志性建筑。
5.3講清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大小、火場面積,燃燒物品可分為油、化學物質、一般物質。
5.4講清起火單位是多層住宅(在幾棟幾號),還是其他住宅。
5.5講清報警人的姓名、聯系電話,以便隨時聯系。
5.6若需安排消防車要講清楚接車地點,地點應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標志性建筑旁。
6.電器線路防火安全規定
6.1適中防范規程
6.1.1必須嚴格執行電氣裝置安裝規程的技術管理規程,堅決禁止非電工安裝、修理。
6.1.2根據導線使用的具體環境選用不同類型的導線,正確選擇配電方式。
6.1.3安裝線路時,電線之間、電線與建筑構件或樹木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應用鋼管或硬質塑料保護,以防絕緣遭受破壞。
6.1.4線路上應按規定安裝識別器或熔斷器,以便在發生短路時能及時、可靠的切斷電源。
7.超負荷防范規程
7.1根據負載情況,選擇合適的電線。
7.2嚴禁濫用銅絲、鐵絲代替熔斷器的熔絲。
7.3不準亂拉電線和接入過多功率過大的電氣設備。
7.4檢查去掉線路上過多的用電設備,或者根據線路負荷及時更換成容量較大的導線,或者根據生產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電時間調開,以使線路不超負荷。
8.接觸電阻過大防范規程
8.1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器設備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8.2銅、鋁線連接,宜采用銅鋁過渡街頭,也可采用銅鋁街接頭處墊錫箔,或在銅線接頭處搪錫。
8.3通過較大電流的接頭,不允許用本電線做接頭,應采用油質或氧焊接頭,在連接時加彈力片后擰緊。
8.4要定期檢查和檢測接頭,防止接觸電阻增大,對重要連接街頭要加強監視。
9.學生公寓消防器材配置規定
為加強學生公寓消防自救能力,校保衛處(部)要在各樓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9.1學生公寓每層配置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管理。每層配置的消防器材根據樓層的長短略有不同。
9.2使用管理制度
9.2.1所有消防設施、設置為消防應急時用,嚴禁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
9.2.2配備的消防器具由各樓值班員管理,由辦公室每月定期進行檢查、保養。
9.2.3嚴格按消防器材使用規范進行操作。
10.學生公寓安全管理規定
10.1增強學生的消防意識,杜絕安全隱患。
10.2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0.3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10.4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
10.5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吹風、電熨斗、熱得快、電褥子、電梳子、飲水機、洗衣機、畜電池式應急燈和偽劣電源插板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及其他電器設備,嚴禁擅自拉電線。
10.6公寓內嚴禁吸煙,嚴禁亂扔煙蒂,嚴禁在公寓內焚燒紙屑和雜物等。
10.7檢查規定
10.7.1學生公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對學生公寓安全隱患進行抽查的制度。
10.7.2管理員每月組織本樓工作人員對學生公寓進行檢查,并在在《值班工作記錄》中體現。
10.7.3中心積極配合學校保衛處(部)及上級消防部門的例行檢查。
10.7.4檢查內容包括:違章電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
10.7.5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吹風、電熨斗、熱得快、電褥子、應急燈、電梳子、飲水機、洗衣機、偽劣電源插板等;嚴禁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放射性物品;公寓內有違章電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褥子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學校批準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電器設備等)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現象。
10.8懲罰措施
10.8.1公寓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煤油爐、燒酒精爐等)或亂扔煙蒂的,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學校給予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還要追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10.8.2公寓內有違章電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吹風、電熨斗、熱得快、電褥子、應急燈、電梳子、飲水機、洗衣機、偽劣電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經查出,沒收違章電器設備,并根據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同學給予學籍處分。由于使用違章電器引起火災,造成嚴重損失的將依照消防法律、法規追究應付的責任。若查獲違章電器無人承認或集體使用,本宿舍成員一并處理。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5
學生宿舍(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宿舍(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濟南市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禁止在宿舍(公寓)內使用水烏龜、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慰斗、電吹壺、電開水壺(熱得快)、干鞋器等電熱器具。
2. 嚴禁在宿舍(公寓)內私拉亂接電源線,接線板和臺燈不得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臺燈燈泡不能超過40瓦。
3. 禁止在宿舍(公寓)內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
4. 禁止私自拆裝宿舍(公寓)內的天燃氣熱水器設施或改變天燃氣設施使用用途。
5. 嚴禁在宿舍(公寓)內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6. 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
7. 宿舍(公寓)內禁止存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8. 宿舍(公寓)內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9. 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并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6
一、 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負責人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和相關消防標示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 嚴禁臥床吸煙。
五、 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六、 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七、 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需持證上崗。
八、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負責人妥善處理。
九、 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十、 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一、 對煤氣、氧氣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檢查。
十二、 負責人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十三、對消防控制系統進行定期實驗檢測,保留檢測記錄,完整填寫消防控制系統日志。
十四、對消防系統的中的重點設備,消防主機、消防電梯、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壓力排水設備和風機等設備,進行定期試運行,確保所有設備正常運行。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7
第一部分 住宿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必須由公司按規定統一安排,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
二、凡安排住宿人員必須交押金100元,公司統一配備設施,在退宿舍時,必須報宿舍管理員驗證,結清賬務清點物品無損后方可退回押金,如損壞公物,除按照原價賠償外,罰款50元
三、嚴禁外來人員住宿,若發現本廠員工未經批準私自住宿或安排自己親友及外來人員住宿的,每次扣罰容留人員100元,引起嚴重后果的從重處罰,并由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
四、公寓實行定房、定床、定人的管理方法,如發現未經綜合辦批準私自調整房間、床位或將床位轉讓他人居住的,每違反一次扣罰當事人50元,并限期在一天內調整、拒辦者扣罰100元,并取消其住宿資格
五、為便于檢查和管理,公寓的門鎖由公寓管理員統一管理、更換和使用,如住宿人員私自將房間門鎖更換,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公司為員工配備的物品如有丟失,由責任人承擔2-3倍的罰款
六、居住人必須愛護宿舍內的設施和房間內的公用物品,包括熱水器、電視、風扇、床等所有物品,如損害熱水器、電視、風扇、門窗、床、砸碎玻璃,除包賠損失外,每次扣罰當事人50元
七、公寓內燈泡不得超過60W,不得私自拉線和安裝插座,每違反一次扣罰50元
八、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熱器等高功率電器,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并給予沒收。
九、公寓內禁止大聲喧嘩,禁止放高音或出現敲砸等噪音,違者扣發50元。
十、禁止長明燈和長流水及跑冒滴漏,做到人走燈滅,及時關緊洗刷間和廁所水龍頭,否則每違反一次扣罰責任人50元。
十一、男女宿舍間禁止互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如確有事會客人員必須在晚上9.30以前離開,否則每違反一次扣罰50元。
十二、凡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廠內各項規章制度,講好個人衛生及公共衛生,做到房間地面整潔無雜物,床下個人用品擺放整齊,床鋪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室內外墻壁不亂貼亂劃,門窗玻璃干凈,窗臺無灰塵,房間無蜘蛛網,每違反一項屬個人部分扣罰當事人20元,屬公共部分扣罰每人20元。
十三、垃圾一律放入垃圾桶內或每天早晨送到垃圾堆,污水送回洗刷間池內,不準向樓下及走廊潑水,扔雜物,違者一次扣罰100元,兩次以上罰款500元,并取消住宿資格。門前走廊雜亂者,扣罰該房間每人20元。
十四、公寓內禁止做飯,不得使用煤氣設施、廚房設備(包括燃氣灶具、整體廚房、天然氣等),違者扣罰50元.
十五、公寓內禁止喝酒、吸煙,在宿舍內打架斗毆,喝酒鬧事或在女職工面前有言語不文明或不雅行為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交保衛處或公安機關從嚴處理。
十六、宿舍內原有廚具、天然氣等設施嚴禁使用,違者取消住宿資格。
十七、宿舍舍長每月8號前到物業處繳納水、電、物業費,將繳納的費用均分到每個舍員。
十八、舍長負責管理宿舍內部人員紀律、財物安全、衛生等各項事務,在宿舍出現突發事件或糾紛時,及時向公司匯報,嚴禁包庇、遮掩一切不良的違規行為。
十九、所有離職的人員,必須到綜合處辦理交接手續;自離職手續辦理當日起,必須將宿舍內個人物資清理完畢,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內留宿,違者扣罰50元。凡離職人員離開宿舍時,不得將非本人物資帶出宿舍,違者將被給予等價金額的處罰外,另外考核500元,嚴重者交由執法部門處理。
二十、各宿舍做好防火、防偷、防盜措施,提高安全方面的意識,出門時確認鎖好門窗,否則造成各項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無法確認責任人的,有全體人員承擔。
二十一、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者隨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二部分 公寓人員守則和考核辦法
一、宿舍發生的水、電設施等問題要及時報公司處理,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現象,如抽查發現一次扣罰責任人50元。
二、各宿舍管理員值日表、衛生區劃分合理,并將書面材料張貼在門后,以便公司抽查。
三、每人必須對所負責樓房的門窗保持衛生整潔,如發現門窗有損壞、有污垢、有灰塵等,每項扣罰20元。
四、各宿舍必須保持地面、樓道整潔無垃圾,每天值日人員拖地最少兩遍(木質地板必須使用干燥的拖把,嚴禁木質地板出現拖泥帶水的現象),保持墻壁衛生無灰塵、無蜘蛛網。
檢查時,每有一項達不到要求扣罰20元。
五、保持廁所無糞便、無尿垢,隨時沖刷,每天至少3次,如有沖刷不干凈,扣罰20元。
六、對需要開門進宿舍人員,應先問清姓名,房間,驗明工作證,確認無誤后方可開門。房間登記住宿人員不在時,其他人員不得開門進入,如有違反每次扣罰200元。
七、來訪人員必須登記,限時離開,如有違反每次扣罰50元,如出現問題追究法律責任。
八、各宿舍對所有工具負責保管不得丟失,如有丟失,除照價賠償外并罰款20元。
九、衛生檢查標準:
1、被褥干凈,疊放整齊;
2、生活物品定置管理,擺放整齊;
3、房間內無亂貼、亂掛、亂拉現象,地面無雜物;
4、臉盆、拖鞋等物品放在床底并擺放整齊;
5、公司配備物資、用具無損壞現象,房間內無亂拉電源現象;
6、舍長及舍員責任明確,無被盜現象發生。
十、由檢查考核小組,對宿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凡查出問題,按《住宿管理制度》對住宿人員進行檢查的項目,每查出一項(次),扣罰當日責任人20元。衛生每查處一項(次),扣罰當日責任人10元。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8
1.自覺保持公共室內衛生,不亂扔果皮雜物,日常垃圾要及時清理,并隨手帶至樓下,不準隱藏在室內。
2.不得在室內大聲喧嘩、吵鬧、唱歌、大聲打電話,不得干擾同室人員正常休息。
3.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帶入房間留宿,有客人來訪的須在晚上10點前送離房間。
4.嚴禁在房間內酗酒、吵鬧滋事、聚眾賭博、吸毒等。
5.愛護室內公共設施(如:桌椅、床鋪、洗衣機、熱水器等),如有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6.室內不允許做飯,不得私自亂拉電線、插排,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熱毯等電器,以免造成火災。違者罰款50元/人.次,違規三次以上者驅離公寓,押金不返。
7.不得將易燃、易爆及易腐蝕品放在室內,違者驅離公寓,扣除押金。
8.現金、本人證件、各種卡、貴重物品等個人財產要妥善保管好,丟失責任自負。離開房間要隨手鎖門,并切斷電源。
9.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10.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好習慣,主動節約用電用水。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9
為加強公司房屋租賃的管理,發揮房屋資產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適用范圍:公司所屬范圍內(包括所屬子公司)的所有房屋租賃業務。
第二條 出租房屋的條件:閑置房屋或公司經營的.預期收益小于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響公司的總體規劃和有損公司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對承租方的條件要求:品牌企業優先于一般企業,一般企業優先于個人;宿舍區內的房屋應能夠為居民提供服務,方便職工生活。
第四條 對外租賃房屋的管理部門,除公司經理的特別授權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本單位的房屋進行出租。
第五條 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各單位收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租賃機會,從中私自獲利,一經查出,按所獲非法收入3—5倍罰款。
第六條 房屋出租時,房屋出租單位,必須認真查驗承租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并要求提供證明承租單位存續性的有關資料。承租人為個人的,須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備案。承租人為單位的,須留存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同時房屋出租時原則上需要收取一定額度的風險金。
第七條 單位所有臨街門面和賣場柜臺自己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賃給他人使用,經營范圍以承租方營業執照為準。
第八條 門面租賃每次合同期限最長不能超過3年,如需要超過3年,應當報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單位出租房產或賣場柜臺應有明確的月租金標準,出租單位應保證出租房產租金標準不低于同地段相當條件的市場平均租金。
第十條 月租金確定后,出租單位不得隨意降低標準,確因市場發生變法需要下調標準的,必須書面報公司經理批準。 第十一條 租賃合同的簽訂:公司各單位對外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賃合同》文本簽訂(一式三份,公司兩份),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 租賃期限:除非對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如遇特殊情況需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簽訂長期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書面形式報告,經同意后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對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寫明理由,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解除后立即注銷原合同。
第十四條 對外租賃房屋電費收取的管理單位,每月應如數收取,不得不收取或折價收取。
第十五條 房屋出租單位應加強對外租房屋租賃人的監督,不得轉租,不得對建筑物結構造成破壞。
第十六條 房屋出租單位應對出租房屋及其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及時維修、養護,保證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條 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堅持“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出租房屋的安全責任由房屋出租單位負責;房屋承租人應當對其使用行為負責。
第十八條 租賃期內的水、電、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按照“誰使用,誰支付”的原則,由承租人支付。租賃期滿后,承租人不得退回裝修費用。
第十九條 承租方必須愛護出租房屋內的各種設施,未經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室內水、電、暖設施,不得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不得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不得實施其他影響房屋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條 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使用承租房屋時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二十一條 未經房屋出租單位許可,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承租房屋。如擅自轉租造成損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標準主動交納房屋租賃費,水、電、暖費。凡發現承租方違法經營,或改變經營范圍,或轉租他人,或超過15天未繳納租金的,出租人有權酌情終止合同。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所租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含商品及貴重物品)由自己保管,凡發生丟失、失火、盜竊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第二十四條 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出租單位應當檢查門面和配套設施,如發現有損壞的,應當在承租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 各房屋出租單位要設置房屋租賃管理專管人員,負責及時收取租金及其它費用以及對租賃房屋的日常跟蹤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若遇欠費、轉租或破壞房屋結構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反映,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六條 各公司出租房屋須建立基礎資料臺帳,將合同期限、金額、承租人信息等內容填寫清楚。
第二十七條 集中大量外租或多用戶租用的房屋等,凡具備招標出租條件的,應使用招標辦法確定承租人。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資產管理事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文之日起執行,同時原制度廢止。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10
針對出租房與房客之間相互配合更加融洽,居住環境更加舒適、安全、衛生。特此管理制度
1. 進出大門隨手關門(謹防小偷)
2. 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3. 樓道內禁止堆放個人雜物、垃圾
4. 按時繳納房租,最遲不超過一星期,越期未交者禁止繼續居住
5. 禁止損壞房間內任何物品(包括門、窗等)損壞者按原價賠償+人工費
6. 禁止大聲喧嘩,樓層較高,請看管好自家孩子,不要在樓梯與護欄處玩耍,保證孩子人身安全,安全第一,請有孩子的家長自覺遵守請自覺遵守以上管理制度,感謝大家的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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