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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23 17:05:00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風險控制,也被稱為風控,是企業或組織采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目的是消滅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或者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重慶重二師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風險管理,建立規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證公司安全穩健運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風險是指未來的對公司實現其經營目標不確定性的影響。

  第三條本制度旨在公司為實現以下目標提供合理保障:

  (一)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

  (二)實現公司內外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

  (三)確保法律、法規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

  (五)確保公司建立針對各項重大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四條按照公司目標的不同,風險分為戰略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

  (一)戰略風險:沒有制訂或制定的戰略決策不正確,影響戰略目標實現的負面因素。

  (二)經營風險:經營決策的不當,妨礙或影響經營目標實現的因素。

  (三)財務風險:包括財務報告失真風險、資產安全受到威脅風險和舞弊風險。具體表現為:

  1.財務報告失真風險。沒有完全按照相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規定組織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沒有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導致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

  2.資產安全受到威脅風險。沒有建立或實施相關資產管理制度,導致公司的資產如設備、存貨、有價證券和其他資產的使用價值和變現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風險。以故意的行為獲得不公平或非正當的收益。

  (四)法律風險:沒有全面、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影響合規性目標實現的因素。

  第五條按風險能否為公司帶來盈利機會,風險分為純粹風險和機會風險。

  第六條按照風險的影響程度,風險分為一般風險和重要風險。

  第二章風險管理及職責分工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為風險管理第一道防線;財務部和總經理辦公會為風險管理第二道防線;董事會為風險管理第三道防線。

  第八條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在風險控制方面的主要職責為:

  (一)按照公司內控部門制定的風險評估的總體方案,根據業務分工,配合內控項目組識別、分析相關業務流程的風險,確定風險反應方案;

  (二)根據識別的風險和確定的風險防控方案,按照公司規定設計并記錄相關控制,根據風險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設計,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規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業務流程、編制風險控制文檔和程序文件等;

  (三)組織和監督控制制度的實施,發現、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進意見并予以實施,對于重大缺陷和實質性漏洞,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情況,以便公司內部監控體系的正常運行;

  (四)配合財務部等部門對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第九條子公司的風險管理和職責分工的設置,分別參照上述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公司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應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職責分工落實到有關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

  第十一條在戰略風險方面,廣泛收集國內外公司戰略風險失控導致公司蒙受損失的案例,并收集與公司相關的宏觀經濟政策、技術環境、市場需求、競爭狀況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點關注本公司發展戰略和規劃、投融資計劃、年度經營目標、經營戰略以及編制這些戰略、規劃、計劃、目標的有關依據。

  第十二條在財務風險方面,廣泛收集國內外公司財務風險失控導致危機的案例,收集與公司獲利能力、資產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發展能力指標的重要信息,重點關注成本核算、資金結算和現金管理業務中曾發生或易發生錯誤的業務流程或環節。

  第十三條在經營風險方面,廣泛收集國內外公司忽視市場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公司蒙受損失的案例,收集與公司產品結構、市場需求、競爭對手、主要客戶和供應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對現有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操作運行情況進行的監管、運行評價及持續改進,分析公司風險管理的現狀和能力。

  第十四條在法律風險方面,廣泛收集國內外公司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公司蒙受損失的案例,收集與公司法律環境、員工道德、重大協議合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條公司對收集的初始信息應進行必要的篩選、提煉、對比、分類、組合,以便進行風險評估。

  第十六條公司風險評估主要經過確立風險管理理念和風險接受程度、目標制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反應等五個基本程序來進行。

  第十七條確立公司風險管理理念和風險接受程度是公司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公司風險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認知整個經營過程中的風險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態度。風險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標實現過程中愿意接受的風險程度。公司實行穩健的風險管理理念,對于高風險投資項目采取謹慎介入的態度;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采取謹慎的風險管理態度,可以接受較低程度的風險發生。

  第十八條目標制定是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對策的前提。公司必須首先制定目標,在此之后,才能識別和評估影響目標實現的風險,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動對這些風險實施控制。

  公司目標包括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合規性目標和財務報告目標四個方面。目標確定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計劃。

  第十九條風險識別就是識別可能阻礙實現公司目標、阻礙公司創造價值或侵蝕現有價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問卷調查、小組討論、專家咨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業標桿比較、訪談法等識別風險。

  第二十條風險分析主要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對公司目標的影響程度兩個角度來分析,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組合而成。公司對風險進行分析,確認哪些風險應當引起重視、哪些風險予以一般關注,對于需要重視的風險,再進一步劃分,分別確認為“重要風險”與“一般風險”,從而為風險對策奠定基礎。

  (一)如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屬于“極小可能發生”,該風險就可不被關注;

  (二)如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高于或等于“可能發生”且風險的影響程度小,就將該類風險確定為一般風險;

  (三)如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風險可能發生”且風險的影響程度大,就將該類風險確定為重要風險。

  第二十一條風險對策。公司在進行風險分析后,應該根據風險分析結果,結合風險發生的原因選擇風險應對方案:規避風險、接受風險、減少風險或分擔風險。

  (一)規避風險:退出產生風險的各種活動;

  (二)減少風險:采取行動減少風險的可能性或降低風險影響程度或兩者同時降低。減少風險一般涉及大量的`日常經營決策;

  (三)分擔風險:通過將風險轉移或者分擔部分風險來減少風險的可能性和影響;

  (四)接受風險:不采取任何行動去影響風險的可能性或影響。風險分析后,確定風險應對方案時,公司應考慮以下因素:

  1.風險應對方案對風險可能性和風險程度的影響,風險應對方案是否與公司的風險容忍度一致;

  2.對方案的成本與收益比較;

  3.對方案中可能的機遇與相關的風險進行比較;

  4.充分考慮多種風險應對方案的組合。

  第三章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第二十二條公司根據風險應對策略,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管理解決方案。方案一般應包括風險解決的具體目標,所需的組織領導,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所需的條件、手段等資源,風險事件發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以及風險管理工具。

  第二十三條根據經營戰略與風險策略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公司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為控制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條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內控措施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立內控崗位授權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各崗位明確規定授權的對象、條件、范圍和額度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超越授權作出風險性決定;

  (二)建立內控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報告人與接受報告人,報告的時間、內容、頻率、負責處理報告的部門和人員等;

  (三)建立內控批準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項,明確規定批準的程序、條件、范圍和額度、必備文件以及有權批準的部門和人員及其相應責任;

  (四)建立內控責任制度。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崗位(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獎懲制度;

  (五)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顧問制度。充分借助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法律顧問力量,大力加強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完善公司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備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當按照各有關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的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第四章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

  第二十六條公司建立貫穿于整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連接各上下級、各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的風險管理信息溝通渠道,確保信息溝通的及時、準確、完整,為風險管理監督與改進奠定基礎。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有關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應定期對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和檢驗,及時發現缺陷并改進,其檢查、檢驗報告應及時報送公司綜合辦公室。

  第二十八條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有關部門(附屬學校及機構)能否按照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監管評價,監督評價報告應直接報送董事會。此項工作也可結合年度審計、任期審計、離任審計或專項審計工作一并開展。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規范組織的風險控制活動,確保組織能夠識別、評估、控制和監控各類風險,從而降低風險事件對組織的影響,保障組織的穩定運營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組織內部所有與風險控制相關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風險識別、評估、控制、監測、報告和持續改進等。

  第三條原則

  風險控制應遵循以下原則:

  全面性原則:對組織面臨的所有風險進行全面考慮。

  重要性原則:重點關注對組織目標影響重大的風險。

  適應性原則:根據組織內外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風險控制策略。

  透明性原則:確保風險信息的透明度和溝通的有效性。

  第二章 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四條風險識別

  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風險識別,識別潛在的風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戰略風險等。

  第五條風險評估

  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其發生的可能性和潛在影響,形成風險評估報告。評估過程中應充分考慮組織的特點、業務模式和外部環境等因素。

  第六條風險評估更新

  當組織面臨的內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更新風險評估,確保風險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風險控制措施

  第七條風險應對策略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包括風險規避、降低、轉移和承受等。

  第八條風險控制措施制定

  根據風險應對策略,制定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明確責任人和執行時間,確保控制措施的有效實施。

  第九條內部控制

  加強內部控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業務流程,降低操作風險。

  第十條員工培訓

  加強員工風險意識培訓,提高員工識別和應對風險的能力。

  第四章 風險監測與報告

  第十一條風險監測

  建立風險監測機制,定期對風險進行監測和跟蹤,確保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執行。

  第十二條風險報告

  定期向組織的高層管理者和利益相關者報告風險情況,包括風險識別、評估、控制和監測的結果,以及需要關注和改進的方面。

  第五章 持續改進與學習

  第十三條持續改進

  定期對風險控制管理制度進行審查和評估,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調整和改進。

  第十四條經驗總結

  對風險事件進行總結和分析,提取經驗教訓,為未來的風險控制提供借鑒和參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組織的風險管理部門所有。

  第十六條生效與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訂,應經組織高層管理者批準。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了規范組織的風險管理工作,確保組織的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風險控制管理制度。本制度是為了通過明確風險管理的目標、原則、流程和方法,提供有效的風險識別、評估、控制和應對機制,降低風險對組織造成的潛在損失,提升組織的風險防范能力。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1、風險識別

  定期組織風險審查,包括內部審計、專項調查等方式,全面系統地識別組織面臨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

  鼓勵員工積極報告潛在風險,建立風險信息上報渠道,確保風險信息的及時傳遞和處理。

  2、風險評估

  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定量或定性評估,確定其發生的可能性、潛在影響程度以及優先級。

  建立風險評估模型和指標體系,利用歷史數據和專家意見,科學地進行風險評估。

  三、風險應對策略與措施

  1、風險應對策略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包括風險避免、減輕、轉移或接受等。

  對于重大風險,應制定專項風險應對方案,明確責任人、時間節點和具體措施。

  2、風險控制措施

  完善內部控制流程,確保各項業務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要求。

  建立風險預警系統,通過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

  加強員工培訓,提升員工的風險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

  四、風險監控與報告

  1、風險監控

  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團隊或委員會,負責風險的日常監控和管理工作。

  定期對關鍵風險指標進行監控和分析,確保風險在可控范圍內。

  2、風險報告

  定期向上級管理層和利益相關者提交風險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風險狀況、應對措施及效果評估等。

  對于重大風險事件,應及時向上級管理層報告,并制定應急預案進行應對。

  五、風險管理制度與政策

  1、風險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的目標、原則、流程和方法。

  定期對風險管理制度進行審查和更新,確保其適應組織發展的需要。

  2、風險管理政策

  制定風險管理政策,明確組織對各類風險的態度和容忍度。

  確保風險管理政策與組織的戰略目標和業務活動相契合,形成系統化、結構化的風險管理體系。

  六、持續改進與學習

  1、經驗總結與分享

  對風險事件和實踐中的經驗教訓進行總結和分享,形成風險管理案例庫和知識庫。

  鼓勵員工參與風險管理經驗的交流和學習,提升組織的風險防范能力。

  2、制度優化與改進

  定期對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進行審查和優化,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

  根據組織發展的需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和政策。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的風險控制管理,確保公司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護公司和客戶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二、風險控制原則

  1. 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應貫穿于公司的各項業務和管理活動中,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風險控制。

  2. 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措施應切實有效,能夠及時發現、評估、監控和應對風險。

  3. 獨立性原則:風險控制部門應保持獨立性,獨立于業務部門,確保風險控制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4. 平衡性原則:在追求業務發展的同時,應充分考慮風險控制的需要,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三、風險控制組織架構

  1. 公司設立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全面領導和協調公司的風險控制工作。

  2. 風險控制部門作為公司風險控制的核心部門,負責制定風險控制策略、監控風險狀況、提出風險控制建議等。

  3. 各業務部門應設立風險管理崗位,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識別、評估、監控和報告工作。

  四、風險控制流程

  1. 風險識別:各業務部門應對自身業務進行全面的風險識別,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

  2. 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部門應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的性質、程度和影響范圍。

  3. 風險監控:風險控制部門應建立風險監控機制,定期對風險狀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確保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

  4. 風險應對:針對不同類型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包括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等。

  五、風險控制措施

  1.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確保各項業務流程的規范化和合規性。

  2. 加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培訓,提高員工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控制水平。

  3. 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應對潛在風險。

  4. 定期對風險控制制度進行審查和更新,確保其與業務發展相適應。

  六、風險控制報告與考核

  1. 風險控制部門應定期向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提交風險控制報告,報告應包括風險狀況、風險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等。

  2. 公司應將風險控制納入業績考核體系,對風險控制工作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附則

  1. 本制度由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通過本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公司將能夠更好地識別和應對風險,確保業務穩健運行,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的風險控制管理,提高風險防范能力,確保公司穩健經營,特制定本風險控制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旨在規范風險控制流程,明確風險控制責任,確保公司資產安全。

  二、風險控制原則

  1. 預防為主:加強事前預防,從源頭上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2. 全面控制:覆蓋公司所有業務領域和環節,實現風險管理的全面覆蓋。

  3. 分級負責:按照業務特點和風險程度,實行分級管理,明確各級責任。

  4. 持續改進:不斷優化風險控制流程,提高風險控制水平。

  三、風險控制流程

  1. 風險識別:各部門應定期對業務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

  2. 風險評估: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量化評估,確定風險的嚴重程度和發生概率,為后續風險控制提供依據。

  3. 風險應對: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和風險承受等。

  4. 風險監控:對風險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5. 風險報告:定期向上級匯報風險控制情況,對重大風險事件進行及時報告和處理。

  四、風險控制責任

  1. 公司高層: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戰略,審批風險控制制度,監督風險控制執行情況。

  2. 風險管理部門:負責風險識別、評估、應對和監控,定期向公司高層報告風險控制情況。

  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風險控制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確保業務活動符合風險控制要求。

  4. 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風險控制制度,積極參與風險控制工作,共同維護公司資產安全。

  五、風險控制培訓

  公司應定期組織風險控制培訓,提高員工的風險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培訓內容應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風險監控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六、獎懲機制

  為鼓勵員工積極參與風險控制工作,公司應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對在風險控制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風險控制制度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風險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制定補充規定。

  本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的實施,將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確保公司穩健經營,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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