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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3-11-10 11:42:05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2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加強全縣房屋安全管理,增強對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及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寶興縣規劃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發生倒塌、坍塌或承重結構嚴重損壞,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置的事件。

  (四)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日常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以預防為主,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2、堅持屬地負責,協同應對的原則。房屋安全應急工作實行房屋所在地鄉鎮負責制。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縣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救援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各鄉鎮和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房屋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房屋產權人負責對自有房屋進行監護、治理,發生險情時,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應積極開展自救、互救。

  3、堅持依法規范,科學應對的原則。房屋安全應急工作必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寶興縣分管建設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建設局局長、各鄉鎮負責人

  成   員:縣城建局、縣安全辦、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分局、縣交警大隊、供排水集團、縣供電局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主管建設副職。

  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主管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

  2、指揮部職責

  負責全縣房屋安全應急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工作,按照全縣房屋安全應急工作方案要求,指導、監督各鄉鎮落實房屋安全應急工作。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城建局(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導全縣房屋安全應急工作,代表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指導和監督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工作落實。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現場協調機構,負責傳達監督和落實指揮部決定和指令,收集、匯總房屋災情信息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協調各有關部門工作;起草有關文件和綜合報告。

  (2)縣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的調撥。

  (3)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救助。

  (4)縣民政局:負責妥善安置受災群眾,保障受災群眾臨時居住和飲食供應等救助工作。

  (5)縣公安分局、縣交警大隊:負責保衛搶險現場安全,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交通,保障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6)供排水集團、縣供電局:負責切斷搶險現場電、水、熱、燃氣供應,并保障搶險現場臨時用電、用水。

  (7)各鄉鎮:按照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執行具體應急工作。

  (8)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二)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各鄉鎮負責人

  副總指揮:各鄉鎮副職

  成  員:各鄉鎮相關科室負責人,當地房屋產權單位主要負責人,具體組成成員由各鄉鎮確定,并報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本辦事處房屋安全管理科室。

  2、指揮部職責

  全面負責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工作,接受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指導和監督,并向其報告工作。

  辦公室負責組織日常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排險解危;負責編制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預案,并報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負責應急物資的落實和保管;當出現險情后按照街道辦事處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全面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受災居民疏散、撤離;落實應急各項保障措施,確保應急工作順利實施。

  3、成員單位職責

  成員單位職責由各街道辦事處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參照縣房屋安全應急成員單位職責制定,并報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房屋安全的預防與治理

  (一)預防

  各鄉鎮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轄區內房屋安全進行排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不能判定危險性等級的可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對鑒定為危險房屋的要報區城市建設局備案。

  (二)治理

  各鄉鎮房屋安全管理科室對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應及時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進行維修治理。對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確無能力治理解危的危險房屋,應及時上報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申請解危資金進行治理。對依靠本縣財力難以進行治理的危險房屋,縣政府應及時上報市政府申請危房搶險解危資金進行治理。

  四、應急響應

  發生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時,房屋所有人或其他人應立即向各鄉鎮報告,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應立即赴現場了解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規建局)報告。

  街道辦事處接報后,應按照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并隨時向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搶險工作進展情況。

  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赴現場了解情況,指導、監督街道辦事處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工作。

  縣房屋安全應急響應啟動后,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應隨時向市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搶險工作進展情況。

  五、緊急處置

  (一)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房屋居住和使用人應當積極開展自救、互救,迅速報告當地街道辦事處,并按照當地街道辦事處的指揮迅速疏散。

  2、各級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要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實施。

  3、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應在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處置工作,不得擅自行動或拒絕推諉,延誤搶險救援。

  4、全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全力配合搶險救援工作。涉及搶險救援的所有審批手續,要一律從速從簡辦理。急救中心和各醫院要及時提供救護車輛、人員和設備,全力救治傷員。

  5、全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全力配合和支持房屋安全應急工作,緊急情況下,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可臨時征用社會物資,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6、對已無保留價值的危險房屋,可在保障人身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實施緊急拆除,各相關部門應積極予以配合。

  7、各相關部門要做好受災群眾安撫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維持現場治安秩序,加強現場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暢通。宣傳部門要對搶險救援工作予以客觀報道。

  (二)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人員應根據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特點,對搶險現場和搶險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救援人員安全。

  (三)群眾的安全防護

  相關部門要及時疏散、轉移群眾,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要對事發地及周邊群眾安全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要確定應急避難場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實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

  六、善后處置

  (一)善后處置具體工作由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需要向市政府申請危險房屋搶險拆除資金的,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二)有關部門要配合各鄉鎮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房屋拆遷、維修等善后工作。

  (三)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救援資料,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

  (四)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七、總結與評估

  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現場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處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處置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預警預報和搶險信息聯絡體系

  全縣要建立房屋安全預警預報和信息聯絡體系,向社會公布縣房屋安全報警電話。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成員單位及轄區內主要房屋產權單位、房管單位、物業企業聯系電話,編制信息聯絡網,報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縣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區級信息聯絡網,確保應急信息網絡通暢。

  (二)編制鄉鎮搶險應急工作預案

  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應根據本預案編制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預案。預案應包括本轄區房屋安全應急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范圍、搶險方案、保障措施等內容。預案應根據具體情況編制,對各種不同的險情處理措施要細化分解,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報區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加強危險房屋治理

  各鄉鎮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本轄區內的房屋產權人和房管、物業、學校等單位對自有、自管危險房屋進行綜合治理,采取必要的維修加固措施及時排除險情。

  (四)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縣規建局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房屋安全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鄉鎮組建一支不少于5人的房屋安全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組建單位要為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裝備、設備、器材和物資。

  (五)保障應急資金和應急物資供應

  縣財政應保障搶險資金儲備充分和撥付及時,保證房屋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縣、鄉鎮兩級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要組織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協調搶險人員、工具、車輛,確保隨時投入搶險工作中。

  (六)完善技術支持

  聘請房屋安全鑒定辦專家,為危險房屋鑒定、維修、治理和應急處置、救援等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加強對各級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與應急處置能力。

  (七)責任與獎懲

  房屋安全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房屋安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房屋安全應急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應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預案的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或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發現已不適應實際工作時,由縣規建局組織修訂后,報縣政府審核后發布。

  (二)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縣規建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房屋使用應急管理工作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以避為先。加強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落實常態化網格化監管機制,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及時組織撤離避險,確保居民生命安全。

  1.2.2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群防群控。發揮村兩委的組織優勢,發揮各部門和專業單位的技術力量,綜合派出所、民政等部門的動員能力,提高住戶與相關管理人員的應急避險應對技能

  1.2.3及時預警,果斷決策,快速處置。加強房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建立完善住宅房屋險情及時發現預警機制、會商決策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全面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縣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山東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

  1.4適用范圍

  適用于孟姑集鎮域范圍內鑒定為C級、D級危房及房屋結構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房屋。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組織體系

  2.1.1成立由鎮鎮政府為總牽頭指揮,以鎮黨政辦、建委、應急辦、水利站、財政所、司法所、民政辦、派出所、國土所、綜合執法大隊、信訪辦等部門組成的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建委辦公室。

  2.1.2根據實際需要,指揮部組建部門為應急處置和指揮決策提供咨詢、參謀。

  2.2工作職責

  黨政辦:負責相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后勤保障以及相關文字材料、所需物資的籌措準備。

  建委:負責建立健全全鎮房屋使用安全應急管理工作體系;貫徹執行黨委政府關于房屋使用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指導村兩委制定完善和實施“一房一案”的緊急撤離執行方案;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開展宣傳、演練、應急準備及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做好房屋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的技術保障,參加應急管理工作的會商,提供專業建議、技術咨詢。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房屋安全的預防預警機制和工作會商決策機制,對重點防治的住宅房屋以“幢”為單位編制“一房一案”應急撤離執行方案,在指揮部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實施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具體工作。

  鎮應急辦:負責將房屋使用安全預案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全鎮應急聯動工作體系,完善全鎮相關應急預案:根據指揮部要求,開展各類演練,做好應急響應啟動期間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鎮民政辦:負責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中困難群眾的基本用房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行動必要經費。

  派出所:負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現場的治安;在發生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后;組織人員疏散,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維護現場和交通秩序。

  國土所:牽頭指導地質災害區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舊住宅房屋應急處置、治理改造相關用地政策。

  綜合執法大隊:重點針對“破墻開門”等違法違規裝修行為實施聯合整治,對住戶擅自更改底層房屋用途,拆除承重墻、擴大門洞等行為一并納入整治。做好并指導督促村兩委做好違章建筑拆除工作。

  水利站:負責做好雨雪、大風等極端惡劣天氣相關氣象預報預測預警等應急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落實主體責任

  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日常維護、委托鑒定、安全治理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管工作。

  3.2建立樓、房檔案

  3.2.1一樓一檔。鎮建委負責建立轄區內經篩查的房屋檔案,內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篩查和鑒定報告,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片區監管員,日常巡查檢查頻次和記錄,緊急撤離疏散點和方案,做到對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狀況全掌握、細管理。在開展裝修管理、危舊房屋巡查、危房解危排險等工作時,及時記錄并建立臺賬,定期匯總。

  3.2.2一房一案。鎮建委根據轄區內住宅房屋的安全狀況確定應急管理需重點防治房屋,以“幢”為單位編制“一房案”的應急撤離執行方案,作為全鎮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明確緊急撤離決策和執行的組織體系,程序及要求,指揮和決定,相關組成人員的責任分工。

  3.3加強監管監測

  3.3.1聯動監管。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安全”的監管原則,會同各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相應的房屋使用安全監管聯動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加大對“破墻開門”“違規裝修”的整治和處罰力度。

  3.3.2日常監管。鎮政府負責落實確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員和片區監管員,全面建立專人檢查、專人監管、專人負責的常態化、網格化管理體系,形成社區(村)片區的二級監管網絡和屬地為主的日常監管體系。建立使用安全應急處置、安全信息建檔等相應制度。

  3.3.3監測預警。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全鎮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實施動態監測預警,根據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情況按照不同監測頻率,采用相應措施實施監測。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房屋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納入動態監測體系,更新相關資料,做到及時響應、快速應急。建委等相關部門時刻掌握重點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狀況,對房屋危險跡象明顯加劇的,及時組織專家會商,分析評估安全風險類別,做好分類應急處置。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4.1.1現場查勘。在接到安全隱患信息后,第一時間指派片區監管員、房屋安全管理員赴現場了解房屋基本信息、隱患程度等,同時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4.1.2應急聯動。其他各成員部門按照職責要求做好各項預防、前期準備、配合及善后工作,合理采取維穩措施,切實保障社會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2分級響應

  4.2.1事件分級。根據房屋使用安全隱患嚴重程度,將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危急、緊急和一般三級。

  (1)危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房屋本身質量差以及居民在使用過程中拆除、破壞承重構件等,造成局部墻體(構件)已經出現明顯的承載力不足引起裂縫,且裂縫不斷開裂,房屋隨時有倒塌可能的;經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經專家組論證,需立即撤離的。

  (2)緊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房屋本身質量差以及居民在使用過程中拆除、破壞承重構件等,造成局部墻體(構件)已經出現明顯的承載力不足引起的裂縫,且裂縫較為明顯或局部墻體己破壞的;經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鑒定為C級危房的。

  (3)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局部墻體(構件)承載力嚴重不足,但在圈梁等構件作用下,墻體尚未出現明顯承載力不足引起的裂縫;局部墻體(構件)已出現明顯承載力不足引起的裂縫,但裂縫變化發展較緩慢;局部墻體(構件)破壞,應力重分布后,附近墻體(構件)尚未達到立即破壞的程度的

  4.2.2響應程序。根據房屋使用安全隱患等級不同,對危急、緊急和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分別啟動一級、二級和三級應急響應。

  (1)一級響應程序:鎮政府組織落實群眾撤離轉移工作,第一時間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專家組(專業單位)對突發情況進行先期分析,指揮部根據房屋實際情況,組織商討并確定實施方案,成員單位按照職責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及時采取合理維穩措施: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舊住宅房屋或經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縣住建局應及時下發《督促解危通知書》,通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停止使用并立即撤離,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拒不執行且房屋有發生安全事故現實危險的,報請縣政府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縣政府作出采取強制措施決定的,由指揮部根據房屋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予以執行。強制措施包括:對水、電供應和可燃性氣體、液體輸送進行控制;劃定警示區,實行臨時交通管制征用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和有關設施;拆除或者破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和有關設施;對危險房屋采取消除現實危險的必要措施;組織人員撤離;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二級響應程序。第一時間做好居民溝通工作,落實片區監管員、房屋安全管理員,對房屋增加巡查頻率,確保全面掌握房屋在實施緊急加固前的基本情況:同時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監測工作,由第方動態監測服務機構對該房屋增加巡查頻率;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實施緊急加固維修工作。

  (3)三級響應程序。鎮片區監管員、房屋安全管理員加大房屋巡查力度,增加房屋巡查頻率;同時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監測工作,由第三方動態監測服務機構對該房屋增加巡查頻率;落實日常巡查工作。

  4.2.3指揮協調

  鎮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在啟動應急響應前,指令相關聯動成員單位實施先期處置。當啟動三級響應后,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進入二級響應及以上時,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召開房屋使用安全應急處置緊急會議,部署防范、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應急防范措施,加強對隱患房屋巡查,做好房屋周邊安全維護工作,及時更新上報最新消息,必要時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房屋內的各類人員實施轉移。進入一級響應后,由指揮部全面實施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

  4.3信息報送

  社區和居民發現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時,要及時上報社區。鎮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在接到房屋安全警情后,要迅速指令鎮建委等相關部門行現場查勘,了解隱患基本情況,確認隱患等級,對危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或安全隱患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要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

  5.應急結束

  房屋安全險情得到有效控制,相關安全隱患消除后,經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相關部門(單位)應在事件處置完畢后4小時內反饋事件詳細情況。

  6.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要求給予技術、人員、物資、經費等保障。鎮政府負責組建專家組,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負責房屋使用安全應急處置協調工作,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實施臨時加固等,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7.獎勵追究

  對在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應急處置中因失職瀆職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加強對全區既有房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簡稱房屋安全事件,下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有關單位、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職責和任務,確保房屋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高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輕和消除房屋安全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9號)、《武漢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武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漢市房屋安全應急預案》、《武漢市江岸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區房屋管理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三)分級分類

  既有房屋安全事件是指:房屋地基基礎、墻體或者其他承重構件出現明顯下沉、裂縫、變形等情形,已經(或者可能)造成既有房屋發生倒塌、坍塌,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需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置的事件。根據其危險程度和影響,房屋安全事件劃分為三個等級:

  1.Ⅲ級險情突發事件:房屋出現安全隱患,有危險點,須及時采取排險解危措施。

  2.Ⅱ級險情突發事件:房屋隨時有倒塌、坍塌的危險,須立即組織人員撤離。

  3.Ⅰ級險情突發事件:房屋發生局部或整體倒塌、坍塌,須立即組織實施搶修救援。

  (四)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江岸區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一般房屋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本預案。

  2.發生(Ⅲ級)以上房屋安全事件,在及時報告上級指揮處置機構的同時,迅速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五)工作原則

  1.快速反應、先行處置原則。房屋安全事件發生后,各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人員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立即開展搶險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發生(Ⅲ級)以上房屋事件,由市級以上機構領導應急處置,區房屋安全應急處置機構執行各項救援、救災和防護措施。

  3.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原則。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區既有房屋的應急處置機構協調公安、消防、醫療、急救、城管、建設、水務、國資公司等部門的應急隊伍開展前期處置行動。

  4.整合資源、協調高效原則。構建與應急處置相適應的功能完善、系統聯動、決策科學的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房屋災害應急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5.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房屋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江岸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區應急委,下同)的領導下,成立江岸區房屋安全專項應急委員會(簡稱區房屋專項應急委,下同),成員單位由區房管局、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辦、區城管執法局、區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水務和湖泊局、區國資公司、漢口供電公司、市燃氣公司、區電信局和街道辦事處組成。

  2.區房屋專項應急委主任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區房管局局長擔任。

  3.區房屋專項應急委下設辦公室(簡稱區房屋專項應急辦,下同),是區房屋專項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在區房管局辦公,區房屋專項應急辦主任由區房管局局長兼任。

  4.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區房屋專項應急委(辦)可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二)職責任務

  1.區房屋專項應急委的職責:

  (1)貫徹落實區應急委決定事項;

  (2)研究判斷房屋險情趨勢,確定應急處置工作方案;

  (3)負責組織指揮損壞房屋的緊急援救行動;

  (4)調動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應急處置力量和資源;

  (5)承擔其他有關房屋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組織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2.區房屋專項應急辦的職責任務:

  (1)負責本區域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落實區房屋專項應急委決定事項;

  (3)編制和執行區房屋專項應急預案;

  (4)承辦必要的房屋搶險設備及物資的儲備工作;

  (5)收集匯總、核實上報房屋損壞程度和搶險進展情況;

  (6)落實現場指揮部的信息報送和資料信息整理歸檔;

  (7)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8)承擔房屋專項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區房屋專項應急委(辦)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時,可以依法依規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1)切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

  (2)劃定警示區、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3)利用鄰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

  (4)拆除或損壞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

  (5)其他需要便于應急搶險的措施。

  4.因應急搶險拆除或損壞毗鄰建筑物、構筑物的,由區房屋專項應急委(辦)負責組織修復或補償。

  (三)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1.區房管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檢測、鑒定機構對受損房屋進行監測、鑒定,負責與區各部門、街道辦事處保持聯系,完成區房屋安全應急委和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區委宣傳部:負責與區政府辦制定信息發布方式和途徑,組織、協調房屋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

  3.區公安分局:對現場實施警戒和臨時交通管制,維護治安秩序,組織公安消防隊伍搜救被困人員。

  4.區應急辦:負責組織落實事故原因的調查、事故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工作。

  5.區城管執法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管理設施和管理秩序的恢復,協助做好事故現場清理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協助組織落實現場搶險救援的人員和物資運輸。

  6.區建設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新建道路建設及老舊社區道路維修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和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損壞情況查勘,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對受損人防工程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7.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地質情況的勘驗調查工作。

  8.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落實醫療機構和人員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及時救治和處理受傷人員。

  9.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應急管理局調查因壓力容器設備爆炸導致房屋損壞的事故工作。

  10.區民政局:做好既有房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發生后轄區符合救助條件群眾的臨時救助工作,配合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人員臨時安置。

  11.區財政局:負責籌集應急搶險救援資金。

  12.區教育局:負責校園內師生人員的安全和疏導工作。

  13.區水務和湖泊局:負責組織落實協調搶險救援現場排水管道設施搶修和恢復工作。

  14.區國資公司:負責組織應急搶險人員、設備和物資,按要求開展現場救援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15.漢口供電公司和市燃氣公司:負責切斷事故現場電力和可燃氣體的輸送,確保周邊用戶電力和燃氣供應安全。

  16.區電信局:負責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

  17.街道辦事處:及時了解和準確報告事件現場情況,摸清房屋居住人員基本情況,疏散屋內人員,安置臨時住宿,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

  遇到行政職能或地域變更,由繼任單位履行責任。

  (四)現場指揮部

  在區房屋專項應急委(辦)的領導下,開展搶險救援的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可以設立險情監測組、醫療急救組、交通運輸組、疏導防護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搶險救援組,完成應急處置的各項任務;

  1.險情監測組。以區房管局為主,組織檢測、鑒定機構對受損房屋進行監測、鑒定以及周邊房屋安全狀況勘查與評估等工作。

  2.醫療急救組。以區衛生健康局為主,負責組織協調醫療急救等工作。

  3.交通運輸組。由區公安分局和區城管執法局組成,負責搶險救援時的交通運輸指揮調度、搶險救援物資運輸線路上的故障排除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4.疏導防護組。由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分局和區民政局組成,負責對受損房屋內的居民及受到威脅的周邊居住人員進行疏散,安排臨時住宿,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

  5.治安保衛組。以區公安分局為主,負責設置現場警戒、治安秩序維護等相關工作。

  6.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區房管局組成,負責制定應急處置信息發布方案。

  7.搶險救援組。由區房管局、區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水務局、區公安分局、區國資公司、漢口供電公司、市燃氣公司、區電信局組成,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做好房屋安全搶險救援相關工作,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五)專家組

  1.建立并完善應急處置專家庫,聘請房屋管理、公共安全、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震減災、水務管理等方面的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

  2.專家組必須堅持科學專業處置原則,指揮處置房屋安全事件。制定處置方案、處置辦法、恢復方案,形成科學有效的決策方案,必要時可請專家參與現場的指揮處置工作。

  3.專家組參加房屋安全事件的損失評估。

  三、預防與準備

  (一)信息報送與值班備勤

  1.區房屋專項應急委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房屋安全信息的報送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和及時報告制度,確保通訊信息暢通,認真履行值班備勤工作職責,做好值班記錄,遇節假日、惡劣天氣應加強值班備勤。

  2.街道辦事處協助區房管局做好轄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類危險等級的房屋安全監控,落實危險房屋的巡查和監控工作,發現險情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

  3.區房管局負責做好全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對破壞房屋結構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防范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應對準備

  區房屋專項應急辦及其成員單位,應該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的人員隊伍、物資裝備的準備,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聯動機制。

  (三)預案演練

  區房屋專項應急辦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房屋安全事件應急演練,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處置應對措施。

  (四)宣傳培訓

  區房屋專項應急辦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房屋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知識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能力,以及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意識。

  四、應急響應和搶險救援

  (一)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以上房屋安全事件,區房屋專項應急委(辦)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了解房屋受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確定應急處置規模和范圍,將應急響應情況迅速報告區應急辦和市房管局。

  (二)搶險救援

  1.現場處置

  發生房屋安全事件后,迅速判明事件性質及危害程度,區房屋專項應急委(辦)決定設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及時通知成員單位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警戒與隔離

  (1)現場警戒由公安民警及相關人員負責執行。

  (2)區公安分局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群眾疏散,落實事故現場周邊的交通管制措施。

  3.現場搶險

  (1)現場搶險救援由區公安、消防、房管、建設、城管、水務、衛生、國資公司、供電、燃氣等單位、部門的相關人員負責;

  (2)負責搶險救援的單位、部門,迅速組織搶險救援隊伍,帶好搶險救援設備、器材、物資到達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查明險情部位,制定處置方案;

  (3)現場搶救救援順序為先救被困人員、次為搶救財產,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現場救護

  (1)現場受傷人員的救護由醫療衛生機構負責。

  (2)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落實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初步治療,傷情允許移動的,迅速送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救治。

  5.現場勘查

  (1)現場勘查由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專家組等相關人員負責。

  (2)勘查人員攜帶攝錄設備、監測儀器、工具進入事故現場勘查,全面攝錄事故現場,監測主要受力結構裂縫及遇險房屋整體變形情況,分析事故原因,提供搶險救援方案所需的資料信息。

  6.信息發布

  在區委宣傳部的指導下,區房屋專項應急辦迅速制定信息發布方案,統一由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對外公布有關信息。

  (三)應急結束

  房屋安全的各項危害全部排除,次生災害和衍生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人員安置保障措施落實,處置突發事件的職責任務履行完畢,區房屋專項應急委決定應急工作結束,現場指揮部予以撤銷。

  五、恢復與重建

  (一)調查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結束后,由區房屋專項應急辦組織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分局等單位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調查的重點是查明房屋安全事件發生的經過和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調查報告;

  3.事件調查人員應當依法、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安全事件調查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阻撓、報復調查工作,有關單位責任和個人責任的認定與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善后處置

  1.房屋安全事件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事故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會同區房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民政局等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及時做好各項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2.區房管局負責組織落實鑒定單位開展事故毗鄰危險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

  3.遭受房屋安全事件的危險房屋需要修復或重建的,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辦理。

  六、應急保障

  (一)通訊信息保障

  建立全區房屋安全事件預警預報信息體系,區房屋專項應急辦建立完善的聯系渠道和方式,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整理轄區內房屋產權單位負責人的聯系渠道和聯系方式,保證通訊信息暢通。

  (二)搶險隊伍及設施保障

  1.區房屋專項應急委成員單位應當加強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信息通訊的建設和管理。

  2.區國資公司應當建立較為穩定且能滿足處置房屋安全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隊伍,做好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實搶險救援專業人員,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儲備搶險救援物資、設備、器材,負責應急搶險中心倉庫的定期維護、保管,應急搶險車輛規范使用。

  3.區財政局將房屋安全使用監督管理專項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保障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需要,用于困難家庭危房治理,突發險情房屋應急處置,搶險救援物資、設備、器材日常保管維護,應急預案演練等工作費用的落實。

  七、附則

  (一)本預案自區政府批準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江岸區既有房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同時廢止。

  (二)本預案由區房屋專項應急辦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四)本預案中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迅速有效地開展城鎮危舊住宅房屋使用安全應急處置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輕房屋安全事故損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拱墅區范圍內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

  堅持屬地負責、街道為主,部門聯動、群防群控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安全為先原則;

  堅持及時預警、果斷決策、快速處置原則。

  (五)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房屋內人員實施安全轉移,臨時安置和管理。

  2.開展危房周邊的安全巡查,疏散人員,拉設警戒線,確保危房周邊安全。

  3.落實危房應急處置工作的物資設備采購、儲備、調撥、配發等各項準備工作。

  4.組織開展危險房屋安全應急解危的其它相關措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區領導任副總指揮,區應急管理局、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衛健局、規劃資源拱墅分局、消防拱墅大隊、交警拱墅大隊、各街道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搶險救援工作組(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后勤保障組、治安防范組、現場救援組、專家工作組、醫療救護組、交通管制組、信息宣傳組、善后處理組),區住建局作為指揮部辦公室辦事機構,承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在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各街道成立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分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副主任任副總指揮,街道下屬科室、社區為應急指揮分部成員。

  (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各街道開展一般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各街道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分部: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本轄區內一般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配合應急指揮部開展較大以上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做好先期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對重點防治的危險住宅房屋以“幢”為單位編制“一房一案”應急撤離執行方案;動態收集房屋安全突發事件預警和處置信息,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相關信息;負責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區住建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傳達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指揮部決定;協調、督促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負責區級房屋安全應急搶險隊伍和設備物資的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各街道開展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有關單位上報的城鎮房屋安全相關信息;負責組建危舊房屋應急搶險工作專家組;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安全巡查工作,配合屬地街道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監督檢查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啟動執行情況;負責對受害住戶的基本生活開展救助,妥善做好受房屋安全事故影響住戶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臨時轉移安置工作;受區政府委托組織對房屋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并及時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危舊住宅房屋突發事件媒體應對工作,撰寫新聞通稿,組織媒體接待,組織制定新聞發布方案,適時新聞發布等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處置危舊房屋現場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負責周邊的治安防控和保護,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因房屋安全事故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危險區域住戶安全撤離或轉移,確保房屋安全險應急處置工作有序推進。

  區發改經信局:負責組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通訊網絡。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房屋安全應急搶險的資金籌集及安排,對應急搶險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做好房屋安全事故救助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及使用監督工作。

  區城管局:加強與氣象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收集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情況,做好因不利天氣影響房屋安全的各項應對準備工作;督促落實廣告公司、業主對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加固、鏤空等安全防范處理措施,確保安全。

  區衛健局: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病人員實施醫療救護工作。

  規劃資源拱墅分局:負責土地權屬的確認,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治理。

  消防拱墅大隊:參與危房的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搜救、滅火等工作。

  交警拱墅大隊:負責區域周邊道路的臨時交通管制和事件影響區域的外圍交通組織工作;引導現場滯留車輛疏散,保障救援通道暢通。

  各街道:負責提供危舊房屋影響相關住戶的情況,落實危房住戶臨時安置點,組織力量及時撤離危房所有住戶,疏散周邊群眾,并上報有關搶險工作情況,并且做好后勤保障和社會穩定工作。

  (三)房屋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組職責

  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公安、住建等部門參加。負責傳達搶險救援指揮部領導指示,報告災害處置情況,協調有關搶險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事故調查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門配合,負責對發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事故責任進行調查和評估,核實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并通過指揮部向區政府報告發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初步原因。

  后勤保障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相關成員單位配合,負責組織、協調事故處置所需的經費、車輛、場所、通信等保障。

  治安防范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及當地有關工作人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

  現場搶救組:由指揮部指揮各成員單位,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安全轉移受傷人員和財物。

  專家工作組:由區住建局負責,抽調行業專家組成現場搶險救援專家組,主要負責分析現場房屋安全事故原因,研究提出搶險方案,為搶險救援決策提出建議。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健局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提供醫療保障。

  交通管制組:由交警拱墅大隊負責,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疏導道路交通,確保應急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信息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負責媒體應對工作,撰寫新聞通稿,組織媒體接待,組織制定新聞發布方案,適時新聞發布等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民政、各街道等單位配合,負責做好遇難、受傷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三、分級響應機制

  根據房屋安全隱患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和緊迫性,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響應級別。

  (一)Ⅳ級應急響應(一般事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應急響應:

  (1)有關部門發布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或地質災害藍色預警時;

  (2)本區進入主汛期時;

  (3)重大節假日、國家或省市重要會議和活動期間;

  (4)當獲取可能造成一般級別房屋安全突發事故的房屋安全風險隱患信息時;

  (5)轄區里發生一般級別房屋安全突發事故,未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

  (6)經研究認為可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的其他情況。

  2.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各有關單位根據預警信息,在分指揮部的指揮下及時啟動預案,開展工作,保持信息暢通,隨時了解掌握重點區域、重點房屋和重點隱患情況,并將情況及時報告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由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上報指揮部和區政府。

  (二)Ⅲ級應急響應(較大事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應急響應:

  (1)有關部門發布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或地質災害黃色預警時;

  (2)當獲取可能造成較大級別房屋安全突發事故的房屋安全風險隱患信息時;

  (3)轄區里連續發生2起及以上房屋安全突發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

  (4)經研究認為可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的其他情況。

  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接到Ⅲ級應急響應報告后,在指揮部的指揮下迅速啟動預案,各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指揮部交辦的工作,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落實值班人員,確保通訊暢通,第一時間掌握重點區域、重點房屋和重點隱患情況,各有關單位根據要求開展應急搶險工作,并將情況和措施隨時報告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由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上報指揮部和區政府。

  (三)Ⅱ級應急響應(重大事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應急響應:

  (1)有關部門發布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或地質災害橙色預警時;

  (2)當獲取可能造成重大級別房屋安全突發事故的房屋安全風險隱患信息時;

  (3)轄區里發生重大房屋安全突發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媒體高度關注的;

  (4)經研究認為可發布Ⅱ級預警信息的其他情況。

  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指揮部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啟動Ⅱ級預案。由副總指揮帶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有關單位迅速開展搶險工作,加強與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各有關單位領導現場聽從指揮,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并將搶險信息和有關情況迅速匯總上報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由辦公室統一報告指揮部和區政府。區委宣傳部加強輿情監測,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四)Ⅰ級應急響應(特別重大)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應急響應:

  (1)有關部門發布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或地質災害紅色預警時;

  (2)當獲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級別房屋安全突發事故的房屋安全風險隱患信息時;

  (3)轄區里發生特別重大房屋安全突發事故,或突發事故造成多人員傷亡事故,媒體極度關注的;

  (4)經研究認為可發布Ⅰ級預警信息的其他情況。

  2.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啟動Ⅰ級預案,由總指揮帶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各有關單位迅速開展搶險工作,加強與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各有關單位領導現場聽從指揮,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統籌信息,將搶險工作和采取的措施迅速報告指揮部和區政府。區委宣傳部進一步加強輿情監測,積極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四、應急準備

  (一)制定預案

  各街道結合轄區內“一樓一檔”的實際情況,編制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做好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報警預警及處置工作。

  (二)落實排查制度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指導、督促各街道落實本轄區內的危舊房屋、危險區域房屋、拆遷工地的排查制度,尤其是汛期和冬季雨雪來臨前的排查和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房屋安全隱患,不留死角,并做好危舊房排查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

  (三)建立危舊房檔案

  各街道建立健全轄區內危舊房檔案并實行動態管理,注重存在安全隱患和風險的危舊房信息數據的收集、研究和分析,為有效開展治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四)做好預警響應工作

  建立專家會商制度,及時分析不良的巡查和監測數據;收集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變化情況等,做好房屋安全應急的各項應對準備工作。

  五、應急處置

  (一)啟動預案

  根據以下情況啟動預案:

  1.分級響應機制提示;

  2.有關單位緊急報告;

  3.社會組織和市民群眾報警,已初步核實;

  4.其他渠道獲知房屋安全險情或災害發生時。

  (二)應急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單位必須迅速作出反應,根據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堅持以緊急疏散人員、確保人員安全、減少傷亡為原則。加強事故現場監控,迅速報告搶險情況。

  (三)現場處置

  各有關單位應根據預案要求和工作職能,立即進入應急狀態,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1.參與應急搶險工作的單位,應根據現場指揮人員指令,迅速確定搶險方案,緊急實施搶救、疏散人員;

  2.指導搶險隊伍開展搶險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對發生事故的房屋進行臨時加固,防止房屋倒塌或二次坍塌;

  4.做好現場證據保全工作;

  5.險情排除后盡快搜救現場遇難人員;

  6.(配合)相關單位組織事故調查工作。

  (四)信息上報

  1.各有關單位在開展應急搶險工作時,應及時做好房屋安全事故及搶險信息和情況的收集、上報工作,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

  2.事故發生、調查、處理的有關情況,由區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

  六、后續處置

  (一)指導事故周邊房屋進行排查鑒定

  房屋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要指導、督促事故所在街道做好事故及事故毗鄰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必要時,可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二)指導開展房屋加固維修及拆除工作

  對于發生事故的房屋及事故毗鄰房屋經鑒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有關單位、部門要指導、督促相關街道做好解危方案制定,以及房屋修繕、加固、拆除等實施工作。

  (三)開展房屋搶險工作評估

  搶險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處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搶險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報送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七、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1.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建10個搶險救援工作組,明確牽頭單位,落實具體人員。

  2.區住建局組建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應急搶險專家隊伍,為應急搶險提供技術支持和專業保障。

  3.各街道組建疏散、撤離人員工作隊伍,確保危房所有住戶安全轉移。

  (二)物資保障

  各有關單位儲備應急搶險救援相關器材、裝備等物資。

  (三)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應落實好房屋安全搶險資金,并做好管理和監督工作。各街道、有關單位也應根據工作實際做好資金保障,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開展。

  (四)技術保障

  1.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應急預警預報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高預警預報準確率。

  2.區住建局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專家庫,為危險房屋鑒定、維修、治理和應急處置、救援等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

  3.開展房屋安全管理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與應急處置能力。

  (五)信息保障

  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住建局)建立區政府有關單位的內部信息聯絡體系,確保應急信息網絡通暢。

  (六)醫療保障

  區衛健局主要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現場搶救傷員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區公安分局及有關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危險房屋附近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應急搶險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危險房屋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秩序。

  (八)交通保障

  交警拱墅大隊負責做好危房周邊應急搶險道路暢通。

  (九)避險場所保障

  各街道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視應急避險場所的建設。要根據實際需要聯系確定一批便捷旅館,在緊急狀況時作為應急避險場所。

  八、宣傳、演練

  (一)宣傳工作

  1.在相關平臺上發布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宣傳房屋安全有關知識,介紹房屋應急避險方法。

  2.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發布本區的房屋安全應急搶險電話,便于社會各界和市民群眾的聯系。

  (二)應急演練

  1、根據房屋安全搶險應急處置預案和需要,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2、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必要的演練。

  九、城鎮危舊非住宅房屋應急處置

  城鎮危舊非住宅房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參照本區城鎮危舊住宅房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執行。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做好房屋安全應急工作,明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責任,在必要時對受災房屋及人員進行緊急支援,最大限度地控制突發事件危害,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石家莊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石家莊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的意見》的要求,按照房安部門的職責,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認真負責。在局機關的統一領導下,各科室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突發事故的應急工作。

  3、充分準備,科學救援。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科學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4、預防為主,加強檢查。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預防,日常檢查工作。

  二、應急響應

  1、建立應急事故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任、副主任擔任,成員由技術、稽查、綜合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房屋突發事故一旦發生,立即趕到現場并向市局安全處報告,啟動房屋安全應急預案,做到相互間通訊暢通。

  2、做好保障工作。 即物質、器材準備,平時固定一勘查包,備足充分的工具和儀器,并處于良好狀態,一旦有事保證用得上。

  3、交通準備,采用乘車、租車等形式,以迅速到達為目的,事后進行經濟處理。

  4、防護器材的準備。例如救生衣、防電擊防腐手套等。

  三、深入現場,精心處置

  1、深入現場必須兩人以上,并持有行政執法證件。

  2、房屋倒塌事故現場處置,服從現場指揮領導。

  3、因房屋安全引起群眾圍觀、歐斗事件的處置。主要是協助公安部門工作。

  4、防汛期被水淹造成房屋倒塌事故的處置。主要是協助防汛部門做好工作。

  5、涉及其它房屋安全應急事件的處理。此事多是政府指令性工作。處置辦法,參照上述處置程序進行。調查清楚后,立即寫出專題報告,不準推托滯后。

  6、熟知有關協同單位聯絡信號,便于攜手協作處置。主要是“110”、轄區房安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電話等,要求背會記住,不查便能呼叫出。

  7、做好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應急相關工作。

  四、響應結束

  當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急響應工作即告結束。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緊急通知》和市、區、辦事處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 領導指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 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局部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局部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 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于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程度加深。

  流程:警報——疏散——報告——總結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信號,認真做好事故后期處理。

  流程:報警——疏散——報告——搶救

  四、 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后,組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和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

  教師應在最后離開危險區域;

  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三乙,西為三甲、四甲)——三樓(東為六乙、六甲,西為四甲、五甲、五乙),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家屬樓通道為中間樓梯間,女人、老人、小孩優先疏散;

  5、協助疏散: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衛應及時打開校門;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后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救助:發生事故后,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一 般傷病為三醫院,重大傷病為一醫院,萬樂老師負責組織人員);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傷病人員臨時聚集點為漁光居委會,臨時救助人員由校醫生負責;

  事故發生后,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后期事項;

  7、聯系電話:醫警:120 火警:119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主要是指地震、臺風、工程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房屋倒塌,在發生這類事故時,為了使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組員:各科科長校醫。

  二、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辦公室

  醫療救護組:教務科、學生科、校醫

  警戒維護組:校園管理組成員

  后勤器材組:教務科、辦公室

  現場搶救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職工

  三、各部門職能

  (一)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救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救援行動。

  (二)現場處置機構

  1、信息聯絡組:及時把事故發展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2、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搶救和向臨近醫院疏散救治工作。

  3、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4、后勤器材組:提供搶救用具、車輛等。

  5、現場搶救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職工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進行現場搶救。

  四、房屋倒塌后應急措施

  1、事發現場的'教師、學生第一時間內報領導小組。在場教職工為現場指揮員,現場指揮疏散、搶救工作。

  2、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內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先將重傷人員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保障救護通道。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救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確保學生安全撤離。

  8、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學生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疏散,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籃球嘗操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9、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匯報內容: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②簡要經過、傷亡人數;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⑤匯報人姓名。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防范措施:

  1、加強校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加強應急逃生演練,提高師生逃生能力,降低傷亡率。

  二、處置措施

  1、發現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學校校長,預案組織機構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學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學生點名清人,發現有缺席學生要逐一將缺席學生的去向了解核實清楚。

  3、學校立即報告當地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區醫院進行救治、并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學校后勤人員要保證搶救傷者的費用到位、死者善后處理的費用到位。

  6、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7、安撫學生情緒,解除學生的恐怖心理,維護好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8、做好傷亡學生父母及親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釋工作。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㈠預防措施

  1、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突發校舍倒塌隱患。

  2、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檢查制度,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一旦學校出現突發校舍倒塌事故,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迅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若學生在校園突發校舍倒塌事故中受傷,對受傷學生學校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并立即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刻向教育局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在教育局的指導下,妥善處置有關問題,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時內將事件詳細經過及處理結果作書面報告教育局。

  3、學校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并立刻向教育局報告財產損失程度,同時做好其他師生思想工作,穩定他們的情緒,及時做好安頓工作,進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事件發生后,當地教職工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特大突發校舍倒塌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拍照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物證。

  2、事故報告內容:突發校舍倒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并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情況。

  2、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并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突發校舍倒塌事故進行處理。

  3、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4、進行突發校舍倒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加強我校校舍倒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學校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穩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校舍倒塌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二、應急救援工作小組設置:

  (1)通訊聯絡小組負責人:xx

  (2)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xx

  (3)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xx

  (4)保衛小組負責人:xx

  (5)排險搶修小組負責人:xx

  (6)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人:xx

  (7)善后處理小組負責人:xx

  (8)搶險突擊隊成員:xx

  三、校應急人員聯系電話:

  報警電話:報警110;火警119;緊急救護120;辦公室電話:xx;總務處:xx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遇到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校舍倒塌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損失和擴大;

  2、組織召開處理突發事故工作會議,確定救援方案;

  3、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教學秩序的工作;

  4、檢查督促各部門責任人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二)應急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1、及時了解事故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并將領導小組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3、協調各應急部門之間的關系;

  4、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三)排險搶修組的主要職責

  1、救援行動組接到校舍倒塌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實施救援行動;

  2、組織指揮有關責任小組開展人員救護、疏散和學校財產的保護,把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3、指揮電工、水工等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供電、供水,確保應急燈、消防設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導組的主要職責

  1、疏散引導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

  2、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五)安全防護保衛組的主要職責

  1、安全防護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醫護人員搶救、運送傷員;

  2、認真清點、看護疏散物資,并做好記錄。

  (六)善后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

  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根據事故的性質,依據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應急救援程序

  1、發生校舍倒塌事故要及時將事發情況準確報告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主要負責人。

  2、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指揮事故的處理工作。各行動組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提出事故救援行動方案,工作小組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協調好各組的`行動,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現場保護等工作。

  4、當險情突然發生時,白天由值班領導、夜間由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通知領導小組組長,然后由組長通知副組長,再由副組長分頭通知工作小組成員。疏散引導、安全救護、事故調查小組成員必須在接到通知后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搶險工作。

  5、當學生在校上課發生險情時,由三個年級組長通知各小組成員和各級班主任有秩序的組織學生撤離學校。在撤離中班主任要合理安排好學生,避免學生混亂,出現踩踏事故。另一方面由全體男教職工,組成的搶險隊迅速將學校的重要物資進行轉移,其他非班主任教師也要投入到搶運物資的工作中。

  6、險情過后,全體教師要及時到校,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堅持24小時值班和報告制度,一旦發現險情和意外情況,要采取果斷措施予以處置,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7、對工作準備不周、責任落實不到位、組織指揮不利、未按履行職責而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個人,事故調查小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并上報領導小組,追究其相關的瀆職責任。

  本預案是我校發生重大校舍倒塌安全事故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各辦公室每一位教師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義務。制定相應的應急實施預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處理到位。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做好我鎮危舊房綜合治理工作,妥善防范和處置因危舊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確保嚴橋鎮范圍內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范圍和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適用于嚴橋鎮所轄范圍內所發生的危舊房屋倒塌事故。

  二本預案為嚴橋鎮區域內危舊房屋倒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中遵循“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層負責;屬地為主,嚴密組織;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成立嚴橋鎮危舊房屋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和鎮長擔任組長,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指導,統籌協調,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鎮危舊房屋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危改辦,由鎮黨委副書記孫俊鴻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收集、掌握房屋安全的相關信息,并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轄區的房屋進行排查,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負責和市住建局進行協調對接。

  二任何部門、單位接到房屋倒塌事故或發現危急情況報警后,必須立即報告。

  三各村(社區)書記主要負責轄區范圍內的危險房屋應急處置領導工作,做好排查、預判、信息收集及上報、一線險情處置、輿情控制等領導工作。

  四各村社區在辦公室的統一指導下,建立村(社區)危房倒塌事故處置小組,組成人員由各村社區書記任組長,副組長由主任或副主任擔任,成員由村社區兩委、工作人員、村醫、片區段警等組成。具體名單由各社區報送辦公室備案

  三、應急避險場所的設置

  各村社區應設室外安置點及室內臨時安置點,把群眾集中安置在安置點,每個安置點都要設立食宿、醫療、安保小隊,確保群眾在吃、住、醫、安全等方面得到保障。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建立預警機制。辦公室要對轄區的危舊房屋建立檔案,特別是每幢樓的居住戶數和具體人數,登記造冊,做到不漏一人,排查結果上報領導小組,把各村(社區)上報的房屋信息進行歸檔整理分類,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對可能會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預警;及時向市住建局上報情況,根據鎮或上級相關部門通知,及時組織危房住用人員進行轉移。

  二建立巡查制度。各村社區設房屋巡查員,建立聯系制度。定期要排查危房情況,特別是汛期、雨季時要對轄區的房屋進行排查,聘請房屋安全鑒定專家定期對轄區重點關注的房屋進行勘察,一旦發現房屋危險趨勢加劇,立即組織疏散居住人員。

  三培訓宣傳制度。辦公室定期組織開展工作人員培訓管理職責、預警、救護等知識,重點掌握基本的鑒別危險房屋的知識。積極印發有關房屋安全的宣傳資料,村社區定期對居住在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居民發放安全通告,辦公室配合各村社區對居民做好說服工作。

  五、險情處置等級

  鎮范圍內發生因房屋發生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為確保撤離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險情處置等級分成一般險情、重大險情二級。

  一一般險情處置。當發生地面沉降、塌陷、裂縫從而影響安全時,村社區發現或接到群眾舉報后應立即對塌陷和沉降點進行標志和隔離,做好相關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災情發展情況,居民的安撫工作,同時上報辦公室,經相關業務部門確認后才能解除險情。

  二重大險情處置。當房屋發生倒塌或沉降嚴重危及房屋安全時,村社區應急分隊應馬上到達現場,同時第一時間上報辦公室,村社區書記及時做出組織人員撤離的決定并組織居民自救。由領導小組統一上報市政府,辦公室聯系公安、消防、電力、醫院等部門組成搶險分隊,組織力量疏導車輛和人員,立即開展人員搜救。必要時請專業搜救單位、部隊的支援。

  六、應急處置

  危房安全險情或事故發生后,危房所在村社區應遵循“迅速、及時、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把危房安全險情和事故情況,上報至危舊房屋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同時組織居民自救,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統一上報市政府及相關單位。

  1、黨政辦:負責搶險排險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并監督各成員部門預案展開工作;制定搶險排險物資調劑、配給方案。

  2、鎮衛生院:負責聯系衛生醫療救護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3、鎮供電所:負責切斷搶險現場電供應,并保障搶險現場臨時用電。

  4、所在地村社區:負責提供倒塌房屋的基本情況資料,參與搶險救災,協助保障受災人員臨時的基本生活和保障搶險現場臨時用水、用電,負責轉移安置受災房屋人員,疏導周邊受影響群眾,并負責每季度和惡劣氣候條件下轄區房屋安全檢查巡查、危房日常監控工作,及時報告隱患;配合鎮相關部門督促危房責任人采取排危治理措施,防止塌房傷人責任事故的發生。

  5、各成員單位之間要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及時掌握危房地區的動態信息,主動承擔相關的工作責任。

  七、保障要求

  危舊房屋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必須自覺遵守應急搶險紀律,一旦發生重大緊急災害,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立即投入防災救災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最大努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如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內部制度等規定嚴肅處理,突發事件期間到位不及時、通訊不暢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視情節輕重作扣款、待崗、辭退等處理。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房屋倒塌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房屋倒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房屋倒塌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房屋倒塌的應急處理預案》。

  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成

  學校設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校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承擔和履行學校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善后處理等職責,統一領導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救援的一般程序

  (一)現場應急處理

  現場應急處理執行下列一般程序。

  1、房屋倒塌突發事件發生時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有關部門報警,并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向公安、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盡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房屋倒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有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發現場,聽取突發事件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班主任引導本班學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

  4、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二)信息報送

  1、報送內容:事發時間、地點。突發事件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人等。

  2、報送程序:分兩級報送。

  (1)事發個人報送。事發后立即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并隨時匯報事件的處理情況。

  (2)學校報送。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辦學單位、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隨時匯報事件的處理情況。(由校長負責)

  (三)突發事件調查監控

  1、突發事件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后,積極協助學校進行突發事件調查。當事單位和個人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任何人不得隱瞞真—相。

  2、防范監控。為了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要加強隱患的排查、整改,學校有關領導應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指導、督促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監控方案,確保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確保萬春街道轄區內危險房屋重大安全隱患及倒塌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事故災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范圍和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適用于萬春街道已鑒定為危房的樓棟,出現樓棟發生危險房屋倒塌事故和發現危急情況下啟動該方案。

  (二)本預案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成立萬春街道危險房屋緊急處置領導小組(指揮部)。萬春街道危險房屋緊急處置指揮部在萬春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負責對因房屋發生嚴重沉降開裂、倒塌,臺風,惡劣天氣及地震等嚴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拝和統籌協調。街道黨工委書記任政委,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黨工委副書記及委員任副總指揮,街道辦事處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社區書記為專項指揮機構成員。

  (二)萬春街道危險房屋緊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萬春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收集、掌握房屋使用安全的相關信息,并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轄區的房屋使用安全進行排查,負責和區房屋安全監管部門進行協調對接。

  (三)各社區和網格服務中心在辦公室統一指導下,建立危險房屋人員緊急撤離應急分隊,組成人員應由社區書記任隊長,副隊長應由社區主任或副主任擔任,成員由社區工作人員、片區民警、樓道小組長等人組成,轄區開發主體單位和各物業公司也應成立相應組織。(具體名單由各社區報送危房辦公室備案)

  三、應急避險場所的設置

  社區或小區網格服務中心應設室外安置點及室內臨時安置點,把群眾集中安置在安置點,每個安置點都要設立食宿、醫療、安保小組,確保群眾在吃、住、醫、安全等方面得到保障。必要時統籌轄區內的旅館、酒店進行臨時安置。

  四、預防和預警

  (一)建立預警機制。各社區和小區網格服務中心對轄區的危險房屋建立檔案,特別是每幢樓的居住戶數和具體人數,登記造冊,做到不漏一人,排查結果上報辦公室匯總,辦公室把社區上報的房屋信息進行歸檔整理分類,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對可能會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預警;及時向區房屋安全監管部門上報情況,根據指揮部或上級相關部門指令及時通知組織危險房屋住用人進行轉移。

  (二)建立危房安全巡查常態化機制。各社區和小區網格服務中心每月需開展危房安全巡查工作,由包片社工兼任日常巡查員。同時要發揮黨員、樓道小組長作用,定期收集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特別是汛期、雨季時要加大對轄區房屋排查力度,在巡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房屋危險趨勢加劇,辦公室上報指揮部立即組織疏散居住人員。

  (三)培訓宣傳制度。辦公室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掌握基本的鑒別危險房屋的安全知識,印發房屋安全的宣傳資料,組織人員參加管理職責、預警、救護等知識的學習。社區對居住在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居民發放安全通告,辦公室配合社區對居民做好說服工作。

  五、險情處置等級

  社區范圍內發生因房屋安全隱患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時,為確保撤離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險情處置等級分成一般險情、重大險情。

  (一)一般險情處置。當發生地面沉降、塌陷、裂縫從而影響安全時,社區發現或接到群眾舉報后,應立即對塌陷和沉降點設立標志和隔離,并及時上報街道應急辦公室和指揮部,經相關部門確認后才能解除險情。

  (二)重大險情處置。當房屋發生倒塌或沉降嚴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時,社區應急分隊應馬上到達現場,同時第一時間上報辦公室和指揮部,社區書記和主任有權及時作出組織人員撤離的決定并組織居民自救。由指揮部統一上報管委會,街道應急辦公室聯系公安、消防、電力、燃氣供水、醫療等部門組成搶險分隊,緊急疏散倒塌房屋相鄰或周邊住戶,查清人員居住情況,通知房屋所有人(代管人)到事發現場。在救援隊伍到來之前,派出人員接應救援隊伍和清除交通障礙,疏散圍觀群眾,圍護事故現場,做好警戒工作。

  六、應急處置

  (一)危房安全險情或事故發生后,危房所在社區應遵循“迅速、及時、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把危房安全險情和事故情況,上報至危房撤離辦公室和指揮部。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同時組織居民自救,根據實際情況由指揮部統一上報管委會及相關單位。

  (二)經費保障實施街道和社區兩級負責制,街道主要負責較大事故災害時人員疏散安置的物資保障。其中,綜保辦負責購置、儲備居民必須的食品及生活用品。保障應急搶險人員的食品、飲用水供應;負責采購手電筒、蠟燭、搶險、排澇等工具。各社區負責聯系溝通本社區居民,收集匯總上報區域內實有人數和物資保障需求等信息,配合協助應急物資采購、儲備、分發等工作。

  (三)社會事務辦負責聯系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安排衛生服務中心、健民醫院等負責災害發生地區輕傷病員的搶救、治療等,重傷病員由120就近送醫院,當災情嚴重時請求區衛生部門支援。各社區要充分發揮依靠社區衛生院和相關志愿者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第一時間的現場搶救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

  (四)運輸保障由交警中隊和城管執法三中隊負責,交警中隊和城管執法中隊全體隊員組成突發事件人員應急疏散預備隊,負責疏散撤離時的人員運輸和有關物資保障,必要時由綜保辦聯系轄區單位和社會運輸公司支援。

  (五)萬春派出所負責轄區內突發事件現場的社會秩序、治安秩序的維護工作。各社區要充分發揮志愿者的作用,重點做好居民疏散撤離后區域內防偷防盜工作,協助做好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秩序的維護等相關工作。

  (六)平安建設辦負責危房區域住用人員的穩定、信訪工作。各成員單位之間要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及時掌握危房區域的動態信息,主動承擔相關的工作責任。任何部門、單位接到房屋倒塌事故或發現危急情況報警后,必須立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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