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總結
低保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顯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低保工作總結(精選19篇),歡迎閱讀參考!
低保工作總結1
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民政部關于印發<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民發〔2021〕41號)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政局在前三年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基礎上,扎實開展了全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現就全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止到10月,全市共有低保對象54981戶、105077人,其中農村低保對象34310戶,73953人。特困人員供養對象共17485人,其中農村特困人員供養對象17011人,農村集中供養3437人。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5796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
二、主要做法
(一)持續鞏固專項治理成果。全面梳理三年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整改落實不到位和反彈出現的問題。組織開展重點對象排查,對城鄉低保對象中實施備案的人員逐一排查,包括針對村兩委換屆后村社干部人員變動情況,開展新一輪村(社區)干部及近親屬備案工作,及時清理糾正優親厚友等違規納入低保問題。加強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對新納入對象“凡進必核”,對已在冊社會救助對象100%全面開展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復核。加強民政部門低保信息與殯葬信息比對,整改救助對象動態管理不及時問題,對已死亡低保對象按規定及時注銷,停發或追繳低保金。
(二)開展黨建引領社會救助鞏固兜底脫貧成果“回頭看”。全面摸排易返貧易致貧人口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加強與衛生健康、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開展對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和幫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礎信息臺賬并及時動態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礎信息。對未納入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范圍的無勞動能力或弱勞動能力、持續增收能力弱、返貧風險較高的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因災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重點人群開展摸排核查,及時將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人員納入了兜底保障范圍,堅決防止“脫保"、“漏保"問題,確保兜住底、兜牢底,在救助范圍上覆蓋基本生活、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方面,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憂解難。
(三)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等相關救助政策落實情況。貫徹落實2020年以來國家、省級層面出臺的因病因災因疫情困難群眾相關救助政策,分別下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導致基本生活困難人員的救助方案》和《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困難人員的救助方案》的通知,充分發揮社會救助效能,解決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居民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問題。充分發揮基層民政干部、村(社區)工作人員、民生員、網格員作用,重點排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等困難群眾以及社區內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觸者的家庭生活情況,對符合條件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實施“單人保”,對符合條件的未參保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適度擴大特困供養覆蓋范圍。放寬臨時救助申請戶籍地限制、簡化優化救助申請流程、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護服務、暢通社會救助求助熱,確保因病因災因疫情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群眾及時納入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范圍。
(四)集中整治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相關問題。堅持效果導向,強化專項治理整改落實,集中開展兩輪督查檢查。今年7月-8月,市局組建5個專項清查工作組,深入對10個縣市區開展困難群眾救助資金清查工作。針對2018年以來超范圍使用困難群眾救助資金、救助對象動態管理不及時、救助對象認定不精準、政策把握不準確、救助業務辦理不規范不及時和基礎工作欠規范等問題,通過聽取匯報,查看相關文件、臺賬資料、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況和實地查看,對整治整改措施落實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顯的縣市區,督促困難群眾救助資金落實到位。10月底,開展民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問題專項監督交叉檢查,對2018年以來低保金發放臺賬進行抽查,整治低保金管理發放不規范的問題,對發放賬戶與低保對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賬戶頻繁支付或大額支付等存疑信息現象。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對象卡折委托代管相關政策措施,強化對代管人的備案和監督管理。對前期發現的問題,督促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解決有關難點問題,通過規范化管理困難群眾救助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財政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安全發放到人民群眾手中。全市累計清理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應通過“一卡通”系統發放社會救助(低保、特困和臨時救助)17億7563萬元資金,涉及708.5萬人次。其中,通過“一卡通”系統發放資金11億3085萬元,占比63.69%;通過銀行卡發放資金總額6億4255萬元,占比36.31%;通過現金發放資金223萬元,占比0.001%。截至2021年9月底,沒有發現問題。
(五)集中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督促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認真梳理2018年以來各類社會救助領域群眾信訪投訴舉報事項,對其中的重復信訪事項建立了專門工作臺賬,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置,對賬銷號,著力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對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處理,嚴格政策執行程序,抓好經辦人員教育培訓,做好上訪群眾政策解釋工作,提高社會救助業務水平,加大救助政策宣傳力度,加強部門協同聯動,集中解決一批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做到抓緊抓細抓實,解決后脫貧時代中“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問題,積極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件風險,防范和妥善處置信訪、輿情事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防止出現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件的發生,保障困難群眾的利益,確保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
(六)持續整治低保等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作風問題。加強與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建立案件聯查通報反饋機制,把抓好專項整治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直接檢驗,高質量完成黨中央部署的任務,集中糾正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集中公開通報,加大曝光力度,增強震懾作用。通過黨報黨刊等主流媒體,抖音、視頻號等新媒體,微信公眾號、官網等自媒體,向全市公布市級和各縣市區民政局社會救助求助熱線,暢通和拓展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和回應群眾訴求,確保生活困難的群眾“受助有門、救助及時”。提高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為民服務質量和效率,對各縣市區社會救助服務熱線服務質量和效率進行抽查,規范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和事項辦理程序,提升為民辦事能力和服務態度,及時有效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三、工作成效
(一)深入開展清理排查,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圍繞“應保盡保”“應救盡救”“應養盡養”“應退盡退”,加強低保動態管理,重點排查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貧困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困難群體“脫保”“漏保”和清理糾正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截止到目前,累計排查330萬人口,退出不再符合條件低保對象數2320戶、4840人,其中清退“政策保”41戶、79人,死亡人員退出低保1020戶、5117人,其他1259戶、3254人;新納入低保對象2210戶、2993人,其中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數1083人,受疫情影響納入低保對象2戶4人,其他2208戶、4030人。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困難重點人群10673人,全市100%的縣市區、100%的鄉鎮(街道)、92%村(社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臺賬,共采集低收入人口(不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員)1335戶、3800人并及時錄入省民政廳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其中,城市低收入對象204戶、442人,農村低收入對象1131戶、3358人。對其中符合條件的1000名對象,100%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救助和照料工作,新納入有集中供養需求人數174人,其中安排入住機構人數174人;新納入分散供養人數402人,其中簽訂委托照料服務協議人數402人。
(二)全面排查,積極發揮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在社會救助中的作用,解決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居民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問題,切實保障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自7月30日株洲通報首例感染對象以來,我市第一時間下發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困難人員的救助方案》。全面排查社區內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觸者的家庭等重點困難群眾32853人,做到了早發現、早上報、早救助。對城鄉低保、城鄉特困人員及時足額發放資金,確保應保盡保、應救盡救,累計救助外地困難群眾近50人次,受理臨時救助591人次、支出金額72.35萬元;折價供應糧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資4.2萬元,發放防疫防護用品“愛心包”11萬元。開通14條24小時接聽的社會救助求助熱線,全市各級民政部門累計接聽熱線電話1300人次,主動救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125次。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中,受疫情影響納入臨時救助22人次。全面落實委托照料服務,協助做好服務對象疫苗接種和核酸檢測工作,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平時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特別是對獨居的失能半失能對象,采取“一日一電話、一周一上門”的方式全面排查,對發現情況異常的,及時報告并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按規定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全市1.4萬分散供養對象實現了委托照料全覆蓋,主城區1115名分散供養對象實現了核酸檢測全覆蓋。
(三)全面督辦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中發現問題線索整改不力問題,整改腐敗和作風問題。
督辦縣市區民政部門查處情況問題線索共2條,分別為醴陵市和經開區各1條,查證屬實醴陵市線索1條。認真梳理各類群眾信訪投訴舉報事項,對尚未辦理或處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臺賬,依法依紀依規進行分類處置,對賬銷號,處置率達到100%。2018年以來重復信訪事項13個,其中投訴舉報5個,已處置到位數5個;求助申請數8個,已處置到位數8個。無上報問題線索數、立案調查事項、問責干部事件、以及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確保了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我們堅持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進一步提升基層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著力解決困難群眾最急最憂最盼的緊迫關切,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困難群眾身邊,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重要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加強風險防范和動態跟蹤管理,建立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密切關注臺賬中家庭的基本情況變化。監測過程中發現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要納入保障范圍并及時退出臺賬;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要應救盡救,但不退出臺賬;對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新退出的人員要納入臺賬進行動態監測。要結合主動發現機制,定期摸排臺賬管理意外的其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情況和困難需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救助范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及時納入臺賬進行動態監測。
(二)持續開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幫扶。要會同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研究低收入人口數據庫查詢及信息共享辦法,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辦法,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在救助申請上試點“線上+線下”,在救助審批上實行“計算為主、評議為輔”,在救助方式上實施“精準差額救助”,在救助模式上探索推行“資金+物質+服務”,在救助范圍上覆蓋基本生活、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方面,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憂解難。
(三)持續整治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作風問題。民政將會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不定期嚴肅查處縣市區、鄉鎮、村(居)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問題;嚴肅查處專項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過場,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紙上整改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肅查處各縣市區審核確認主體責任不落實、效率低下等問題;及時糾正低保動態管理不到位,日常監督不深入、不持久、無實效等問題。加強統籌協調和配合協作,從嚴從實做好監測比對、摸底排查、政策納入和問題整改等工作。
(四)持續強化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堵塞發放漏洞。針對基層低保經辦中可能存在的虛報冒領、貪污侵占、優親厚友等違紀違規問題,繼續全面梳理農村低保資金撥付、卡折發放、資金發放等各環節運行情況,深入查找分析監管盲區、薄弱環節和風險點,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監管的政策措施,充分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強化資金監管,建立健全救助資金運行監管制度機制,確保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資金運轉安全。
(五)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完善信息共享平臺
建立統一的社會救助工作信息化平臺,實現數據縱橫貫通。“互聯網+社會救助”理念下,應整合各類社會救助信息,建立一個統一、自由流通、無障礙共享的社會救助信息網絡平臺。具體來說,要整合縣、市(區)鄉鎮等相關部門的信息,橫向打通部門之間的信息渠道,縱向把不同層級的社會救助部門之間的工作貫通起來,搭建跨部門、多領域、多層級、互聯互通的社會救助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社會救助申請的家庭經濟狀況多部門快速核查。要加強社會救助基礎數據庫建設,統一數據標準,規范數據互通方式,暢通信息互通共享通道,有效排除不同層級、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障礙,實現社會救助工作與“互聯網+”的深層次融合。
(六)加強宣傳督導,用“六應”兜牢民生保障網
各地民政部要將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與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相結合,通過鞏固提升行動進一步提升辦實事的成效。對邊緣困難群體,確保“應保盡保”;對新增貧困戶,確保“應兜盡兜”;對突發困難群體,確保“應救盡救”;對困難殘疾人,確保“應補盡補”;對“一老一小”,確保“應養盡養”;對“三留守”人員,確保“應幫盡幫”;對救助資金做到“應發盡發”。加大鞏固提升行動宣傳力度、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總結、推廣鞏固提升行動中形成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講好社會救助故事。
低保工作總結2
一、城鄉低保工作
(一)基本情況。我區現有城鄉低保對象3587戶5786人(其中農村低保對象3230戶,5139人,城市低保357戶,647人),全年發放城鄉低保金2281.42萬元。今年8月再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提標后城鄉低保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6600元、5000元,城鄉低保標準比例縮小至1.32:1,農村低保現分280、290、300、310、320、350六個檔人均月補助分別為415元、364元,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保障標準均高于省定扶貧線,確保救助對象兜得住、兜得牢。根據區政府第46次常會會議要求,將社會救助審批權限下放至各鎮街。優化社會救助審批流程,實現了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社會救助實行核對前置,困難群眾申請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時,向鎮街道提交申請書和核對授權書,鎮街出具受理通知書后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100%入戶調查,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階段公示和民主評議兩個環節,大幅縮減了工作時限,同時對不能通過核對平臺核對的信息,實行“容缺”審批,對基本審批條件具備、申報材料主件齊全的群眾,對暫時無法核查的信息,允許當事人承諾,先予受理審批,審批結果由鎮街道直接在村(社區)進行公示,縮短困難群眾等待時間。
(二)積極開展專項治理活動。
3月制定《蘭山區城鄉低保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分六個督導組對金雀山街道、銀雀山街道、白沙埠鎮、汪溝鎮、方城鎮5個鎮街126個村、社區并對進行督導檢查,通過檢查并未發現村干部優親厚友、二次分配的現象。對1259戶在保對象進行入戶調查,詳細了解在保對象的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及家庭主要支出情況。
5月開展《2019年全區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對遞交申請因病、因殘、因教等原因導致的支出型貧困對象及其他困難群眾,及時將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難群眾給予相應的救助。實現了應保盡保、應退進退的城鄉低保工作新格局,提高了城鄉低保工作在群眾中的滿意度。
制定《蘭山區民政領域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方案》,分6個組對汪溝鎮興旺、竹園等10個省定扶貧村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政策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入戶核查,走訪三類人群303戶,逐一登記家庭收入和經濟狀況,建立困難家庭臺賬。
(三)建立監督機制、加強核查、及時動態調整。根據《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對全區各鎮街及主管單位定期進行入戶巡查,及時了解我區社會救助基本情況。共動態調整城鄉低保對象553戶,950人(新增167戶362人,取消386戶588人)。
(四)加強規范公示和政策宣傳。5月開展“社會救助宣傳周”宣傳活動,通過宣傳進社區,張貼社會救助政策明白紙等方式讓更多群眾了解社會救助工作。7月3日在齊魯園廣場組織了“蘭山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培訓班”,各鎮街民政辦主任、村社區工作人員共計400多人參加,通過培訓提高經辦人員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五)增強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性。為確保救助對象精準,將社會救助購買服務納入區級預算,通過公開招標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城鄉低保對象家庭財產和收入情況等實行精準認定,11月對全區城鄉低保、新申請社會救助家庭開展對象排查、家計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服務。
(六)積極與扶貧部門對接,完成兜底任務。將1347名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城鄉低保,165人納入特困人員管理。2月中旬開展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根據蘭山區扶貧辦提供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2018年底所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信息,與全區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進行信息比對,將873名建檔立卡貧困戶未享受城鄉低保、特困供養救助的人員信息反饋至各鎮街,對未納入低保、特困范圍的貧困人員,要逐戶核實其家庭經濟狀況。對未能按戶施保的建檔立卡家庭,核查家庭中未享受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待遇人員,符合相應待遇的立即納入。排查過程中發現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通知本人填寫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申請書,授權審批機關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對不符合任何社會救助條件的貧困人口一定要逐戶寫明家庭詳細情況,對家庭收入達不到扶貧線的及時提高保障金額,對無勞動能力的城鄉低保家庭可提高至最高補助金額,確保完成民政兜底工作。通過鎮街排查將52人納入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管理。9月份將45名建檔立卡貧困戶重度殘疾人按照程序納入城鄉低保保障范圍。
低保工作總結3
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烏審旗民政局嚴格落實自治區民政廳、市民政局部署要求,強化工作舉措,狠抓工作落實,全力促進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現將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啟動專項治理工作
高度重視,把專項治理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制定《全旗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要點》,明確專項治理目標、任務及階段性安排,確保工作有序推進。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推進落實,確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先后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各蘇木鎮民政分管領導、民政辦工作人員召開專項治理動員會議,推進會議,調度會議,業務培訓會議,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科學開展,有力推進。廣泛宣傳發動,通過發放民政宣傳手冊、宣傳單,入戶走訪農牧民,進行宣傳,擴大社會影響,增強工作明度,營造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的良好氛圍。
二、突出重點,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督查,重點檢查了各蘇木鎮人民政府在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過場的問題,低保經辦過程中是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經督查我旗未發現此類問題。二是認真開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邊緣戶享受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全旗349戶846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邊緣戶和返貧風險監測戶逐一進行入戶排查,將16戶30人納入了農村低保范圍,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但尚未穩定脫貧的2戶5人給予“漸退期”保障;對扶貧部門識別為穩定脫貧對象,經測算收入高出低保標準的3戶11人予以清退。三是重點整治管理不規范、不到位問題。對已備案的近親屬人員進行了入戶復核,制定了從申請受理、審核、民主評議、信息公示、審批程序、資金發放、動態管理、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監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實現了低保規范化建設,杜絕了“人情保”、“關系保”的發生。低保資金實現差額補助,統一通過“一卡通”社會化發放,在每月10日前將本月的低保金全發放到位。四是將信息化建設情況作為治理重點,低保信息系統數據項填報完整、數據錄入準確、更新不及時,保證系統數據與實際資金發放數據一致,認真落實旗級核對工作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與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共享,堅持“逢救必核”,對已納入保障范圍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定期核對。五是積極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調查服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資金60萬元,委托第三方調查機構開展城鄉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入戶調查服務工作,有效緩解基層低保經辦能力不足問題。
三、完善機制,進一步加強規范化建設
以保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農村牧區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一是規范申請受理。各蘇木鎮在政務大廳救助申請受理窗口,安排專人負責受理低保申請,按規定發放溫馨提示單、一次性告知書、安排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家庭收入財產聲明及如實申報承諾書、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委托書,受理申請后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二是規范審核程序。各蘇木鎮認真落實低保審核的主體責任,按政策規定及時組織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按照100%的比例進行入戶調查、組織民主評議,對經審核符合條件人員及時在嘎查村(居)民委員會設置的村(居)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同時,無論審核是否通過都向申請人出具初審情況告知單,未通過及時說明理由。 三是規范組織民主評議。各蘇木鎮嚴格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確定相關人員組成評議小組,組織開展民主評議。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評議。四是規范信息公示。各蘇木鎮對申請人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在嘎查村(居)民委員會設置的村(居)務公開欄進行審核公示;旗民政局對擬審批低保對象家庭成員、收入情況、擬保障金額等在其居住地蘇木鎮、嘎查村(居)民委員會固定的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及政務大廳等場所進行審批公示。旗民政局對全部在享低保對象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在其居住地進行長期公示。五是規范審批程序。旗民政局認真落實低保審批主體責任,收到蘇木鎮低保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戶抽查,根據低保申請材料、核對報告等調查材料、民主評議結果、公示情況和審核意見,綜合提出審批意見,無論審批是否通過都向申請人出具批準決定書或不予批準決定書,不予批準說明理由。六是規范資金發放。低保資金統一實行銀行卡社會化發放。旗民政局提前將下月低保對象資金發放清單提交旗財政局。新納入低保對象從下月起發放低保金,經定期復核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及時與財政局銜接,辦理停發資金相關手續。七是規范動態管理。旗民政局、各蘇木鎮分別對低保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和分類復核。對家庭中有重病、重殘人員且收入基本無變化的以及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成員基本情況相對穩定的低保家庭實行年審。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家庭,原則上城市實行月審,農村牧區實行半年審、季審。八是規范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落實旗級核對工作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與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共享。堅持“逢救必核”,對已納入保障范圍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定期核對。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嚴格按照自治區民政廳、市民政局要求,進一步做好低保規范化工作。一是強化服務意識,嚴格政策標準。加強對申請低保對象的入戶調查工作,加大對申請對象的家庭財產認定力度,多渠道進行信息核對,堅決杜絕“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等現象發生。二是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政策的知曉率,做好城鄉低保公示公開工作,接受群眾監督,提高群眾的滿意度,確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進行。三是完善長效機制,鞏固工作成果。將以此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重點抓好工作紀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制度、公示制度、低保備案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做好低保動態管理工作,使真正困難的家庭和個人得到及時救助,確保群眾的切實利益不受任何損失。
低保工作總結4
2020年度,資金總收入為8355萬元,其中:縣級財政預算配套1250萬元。12月份,全縣有農村低保對象19032人(占農業總人口的4.40%),低保標準為7536元/人·年,按A、B、C三類施保,年補差標準分別為:5400元/人,4440元/人,3360元/人。
按照《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安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宜政秘〔2020〕76號)文件要求,從2020年7月起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380元/月·人(4560元/年·人)提高到628元/月·人(7536元/年·人)。
2020年10月,縣民政局出臺《關于做好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對象動態管理暨提標補差工作的通知》,結合農村低保提標補差工作,對全縣在冊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動態管理。2020年1-12月份,全縣累計保障農村低保對象228565人,1-12月份共撥發低保金8312.1萬元,年初以來月人均補差為363.66元,與2019年相比,月人均補差凈增82.1元。
2020年12月份,全縣有低保對象19032人(其中:A類5653人,B類4725人,C類8654人),其中建檔立卡扶貧對象13254人,占農村低保對象的69.64%。
低保工作總結5
今年,曹碑鎮社會事務辦秉承群眾自主申請、村級評議公示、鎮級入戶核實、市級三方入戶調查的工作流程,對全鎮115戶低保、特困申請對象進行調查核實,全年共計新增符合條件城市低保對象0戶0人,農村低保對象49戶75人、共計新增特困對象11戶11人。因死亡等情況、全年共清退不再符合政策條件城市低保對象0戶0人,農村低保48戶 52人;清退死亡特困對象6戶6人。目前,我鎮現有城市低保10戶12人,農村低保590戶922人,城市特困供養27人(其中集中供養18人),農村特困供養185人(其中集中供養25人)。
因特困對象病情加重,共向青崗、仁和等敬老院送去無贍撫撫養、無生活自理能力特困對象6人、目前我鎮在仁和敬老院特困對象26人,在青崗敬老院特困對象10人。
為防止脫貧戶因病因災或因其他突發性支出導致家庭困難,穩定脫貧攻堅成果,對家庭困難脫貧戶實施困難救助幫扶,2021年共計救助貧困黨員、困難群眾等對象74戶83人,涉及金額5.576萬元。自今年年中開始,特困對象住院需自付一定比例資金,我鎮特為住院自費較高人員申請“特困對象住院”護理補貼資金,共計為8戶住院特困對象解決住院及護理費用2.672萬元。
低保工作總結6
2021年我辦在縣委縣政府、局總支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完成提標提補和按月發放工作
根據省市要求,全面提高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由2020年的705元/月人提高到765元/月人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統一由450元提高到49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由470元/月人提高到515元/月人,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統一由325元提高到355元。城鎮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統一由915元/月人提高到995元/月人;統一農村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標準由2020年615元/月人提高到670元/月人;將農村失能、半失能的供養標準每月統一提高80元,達到995元/月人;城市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對象標準統一由495元/月人統一提高到 535元/月人,農村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對象標準統一由455元/月人提高到485元/月人。截止11月15日,我縣共發放城市低保42428人次,2077.6326萬元;農村低保149452人次,5310.3635萬元;特困供養(分散)共發放:12283人次,892.444萬元;特困供養(集中)共發放:2574人次,218.522萬元。臨時救助共發放409人次,150.2026萬元;精簡退職發放258人次,20.929萬元。
我縣各項社會救助資金嚴格按照上級要求,于每個月的十號之前發放到位。
二、開展城鄉低保復核工作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縣城鄉低保工作動態管理機制,著力提升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切實解決困難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開展全縣城鄉低保在保對象的年度復核工作,堅決整治城鄉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更好發揮城鄉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斷提高保障水平。累計發放宣傳手冊二萬余份,張貼告知書五百余份。
三、開展特困自理人員第三方探視巡訪工作
保障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編密織牢民生安全網的重要舉措,是堅持共享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應有之義,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我縣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解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面臨的最突出困難和最迫切需求為目標,切實加強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工作,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保障和維護好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權益,真正實現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和生病期間有人照料,2021年4月我縣通過政府購買照料護理服務對分散供養特困自理人員開展照料護理服務工作。
為有效加強對照料服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組織定期入戶核查、調取服務平臺工單數據、對特困自理人員訪談以及電話回訪等方式對照料護理服務情況進行調查評估,了解實際服務狀況,包括服務頻次、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是否達標,特困人員對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服務態度、提供服務設備、工作責任心滿意度等方面滿意度,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限期整改,確保我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層層有監管,為未來分散供養特困自理人員照料服務水平提升、照料服務工作管理和決策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撐和依據。通過調查評估,綜合滿意度達到了98.47%。
四、困難群眾精神病患者集中康養工作
通過調查摸底,我縣共有困難群眾精神病患者952其中特困128人,低保824人,有意愿集中康養的78人,其中已集中康養在機構的27人,尚有51人有集中康養意愿,但暫未集中康養。對于有集中康養意愿的,將于12月中旬實行統一集中康養。
五、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為進一步發揮臨時救助工作兜底民生底線、開展救急解難作用,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2018〕23號)精神和江西省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管理辦法要求,我局年初下撥臨時救助備用金76萬元,對金額較小的臨時救助一般指救助資金不超過1500元/戶·次,對救助資金超過1500元/戶·次的需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發放。特殊緊急的臨時救助,鄉鎮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后,可以不經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評議、公示等環節,先按每戶20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事后再補全審核審批手續,核實具體救助金額后,據需予以增撥,真正實現“先行救助”。
六、社會救助工作目前存在問題
1、居民家庭收入難以界定。由于收入多元化,農產品市場價格不穩定,加上家庭養殖自養自給部分,臨時工收入帶有很大的隱蔽性等原因,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有的農民瞞報收入情況,現行法律法規也未明確村民必須履行如實告知其收入的義務,也沒有賦予民政部門對申請對象收入的調查權,另外農民大部分外出務工,大部分沒有通過職業介紹所或村委會登記,客觀上造成故意隱瞞收入的可能,因此,很難界定其家庭收入。
2、城鄉低保工作機構、人員嚴重不適應工作需要。就目前來看,困難居民多,工作難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既要接受申請、進行調查核實、收集每一個低保對象的有關備案材料、建檔造冊,還要做好審批及證件、資金的發放,同時還要進行定期核查,加強動態管理,任務極為繁重。而鄉鎮、社區幾乎沒有低保工作專職人員,缺乏必要的工作人員,直接影響到低保的工作質量。
低保工作總結7
2019年,低保中心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主管局長的帶領下,在各縣(市、區)和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低保中心按照局黨組提出的“找差距、補短板”要求,深入調查研究,創新方式方法,強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繼續提高困難群眾補助標準。經市政府同意,會同市財政局、市扶貧辦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平民〔2019〕11號),將全市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60元;城市低保財政補助水平由262元提高到了274元;農村低保財政補助水平由154元提高到了166元,全市財政補助水平達到了每人每月176元,高于省定166元標準,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指導今年脫貧摘帽的`魯山縣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了3900元,C類財政補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50元,確保兜底效果。目前,各縣(市、區)城鄉低保資金已按新的標準發放到戶,圓滿完成了省定任務。
2、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將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扶脫貧人口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實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確保困難群眾享受保障待遇后,高于扶貧預測線。加強對象銜接。將符合條件的因殘、重病等支出型貧困家庭及無勞動能力或勞動能力較弱的家庭、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殘、重病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確實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3、組織開展社會救助精準兜底專項行動。持續開展了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低保復審、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等活動,規范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全部予以清退,對通過幫扶脫貧的人員,施行漸退機制。今年以來,城鄉低保救助11萬人,累計發放低保金13512萬元。
4、建立社會救助對象精準識別機制。協調1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通過對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的戶籍、車輛、住房等收入和財產狀況信息進行核對,提高了低保對象的精準識別。
5、完善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2019年,會同發改部門及時啟動了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密切關注市場變動情況,實施價格臨時補貼,確保低保、特困人員不因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影響。
(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情況
1、開展特困人員認定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認真開展特困人員復核認定,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城鄉特困人員納入救助服務。
2、提高救助供養標準。與市財政局、市扶貧辦聯合下發文件,明確特困人員生活供養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建立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制度。按照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檔制定照料護理標準。今年以來,為全市2.2萬特困人員發放生活供養資金6808萬元。
3、加強敬老院建設,提高集中供養水平。實施敬老院無障礙改造工程。下撥100萬市級福彩公益金用于我市2019年農村敬老院無障礙改造項目,9月底前全面完工;實施整合改造工程。整合撤并了一批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偏、遠、散的敬老院,全市由原來的86所整合為現在的78所; 2019年下撥185萬省級福彩公益金用于完善敬老院消防設施,提高敬老院物防技防水平。
(三)實施醫療救助情況
1、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對特困人員全額資助220元;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不低于30元標準定額資助,2019年,全市共資助26萬多人參加基本醫療。
2、提高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水平。對困難群眾經各類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住院合規醫療費用,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不低于70%予以救助,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對象分別按照不低于80%、90%的比例予以救助。今年救助困難群眾13691人次,累計發放醫療救助金2100萬元。
3、繼續實施五道醫療保障,一站式結算服務。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實行先看病,后付費,依托醫院收費窗口,一站式完成保險報銷和醫療救助;異地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通過聯審聯批窗口享受一站式結算服務。
(四)臨時救助情況
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全面落實臨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救急難工作,建立救助對象主動發現機制,對因突發事件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給予臨時救助,做到早發現、早救助,防止因突發事件致貧、返貧。今年以年,累計臨時救助5624人次,累計發放救助資金422萬元。
二、下步打算
一是繼續扎實做好城鄉低保工作,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財政人均月補助水平。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防止工作中存在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同時,加強與扶貧部門銜接,進一步做好農村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認定,把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切實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二是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進一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確保應救盡救、應兜盡兜。加強敬老院管理,積極開展敬老院百分制考核,發揮好敬老院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繼續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對遭遇困難的家庭及時給予救助。更加充分考慮現實需要,根據申請的原因、戶籍、人口多寡、家庭困難程度等,實行彈性救助機制。
四是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妥善做好信訪案件調查處理,切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確保社會救助工作運行安全,為建國70周年獻禮。
低保工作總結8
一、基本情況
(一)社保兜底工作基本情況
2018年起,我縣低保標準城鄉統籌。2020年6月,低保標準由2019年的6996元/年.人(583元/月.人)提高到7500元/年.人(625元/月.人)。目前,全縣有農村低保保障對象23527戶47873人,農村低保覆蓋率為4.43%,今年累計保障243257人次,累計發放低保資金9103.2732 萬元。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742戶2194人,將符合條件的383戶880人納入農村低保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二)臨時救助工作情況。我局嚴格按照靈璧縣民政局、靈璧縣財政局《關于印發<靈璧縣臨時救助工作操作規程>的通知》文件精神,堅持嚴格把關,截至目前共發放臨時救助資金79.62萬元,救助352人次,有效緩解了因病因災致貧家庭的臨時困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了補充作用。
(三)城市的低保工作
目前保障城市低保對象2172戶3490人,城市低保覆蓋率為1.84%,累計保障21255人次,累計發放低保資金957.837萬元,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城市低保對象62戶143人,將符合條件25戶68人納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二、具體做法。
(1)開展全面困難對象排查。保障特殊時期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落實到位,要求各鄉鎮民政所對低保、特困、殘疾人及孤困兒童等困難群眾進行深入細致排摸,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全縣排查低保、特困群眾等1萬多人次。通過電話、微信、上門等多種方式,全面掌握低保、特困人員、殘疾人及孤困兒童等困難對象的生活狀況,時刻關心關注困難群眾訴求需求、冷暖安危,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加大救助力度,盡可能簡化救助審批程序,必要時采取先救助、后補手續的方式,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有效保障困難群眾生活,主動服務疫情防控大局。
(2)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重點排查,將其中符合低保條件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按照低保操作程序及時納入低保范圍,進行最低生活保障。同時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返貧人口和建檔立卡邊緣人口納入低保范圍,確保低保兜底保障不落一人,政策覆蓋不留一片陰影。
(3)夯實村級協助責任。所有村干部簽訂低保的承諾書,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要完善備案制。對全縣村(居)兩委干部(含村級民政專干),以及涉及具體辦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審核(包括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批等事項的鄉鎮(開發區)工作人員和他們的近親屬均列為備案對象。為促進低保公開、公平、公正,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樹立良好形象,全縣共2147名村干部及低保經辦人員簽訂陽光低保承諾書,確保承諾人不插手、不干預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協助鄉鎮政府對低保進行審核,發現低保對象人員、財產發生變化、收入超標等情況及時向鄉鎮政府匯報。同時堅決抵制人情保、關系保,認真糾正錯保、漏保、騙保等問題。
(4)下發低保審批權限。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實現審批和監管職能有效分離,優化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流程,提高識別精度和能效保障,更好地銜接和助力脫貧攻堅工作,我縣于2020年7月16日出臺了《靈璧縣城鄉低保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工作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繼續推行城鄉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制度,將繼續按照“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要求,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規范鄉鎮的低保申請、核對、調查、審核、公示、審批等操作程序,民政局加大定期核查和監督力度,精準認定低保對象。
2.加大政策宣傳,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加大對低保政策法規的宣傳,為低保工作營造了良好輿論環境。通過多種方式,全方位地對低保政策進行宣傳。
3.鞏固城鄉低保長期末端公示制度,優化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程序,繼續推行和完善低保的無紙化辦公,創新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著力打造“陽光低保”。
低保工作總結9
2018年度,我街道低保復查工作在區民政局指導下,以人為本、求真務實,認真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在轄區范圍內針對不同屬性的居民嚴格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要求,做到能進能出、應保盡保、不漏保、不虛報,充分的把黨和國家的關懷送到困難居民家中。現將低保復查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規范開展低保工作
1、街道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朱曉利為組長,公共服務科科長為副組長、街道負責低保工作相關人員,各社區書記為成員的街道低保復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和審核各社區低保對象低保資料,并根據國家相關制度及條例制定了社區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對象的產生、申請手續辦理及篩選審查,由街道低保領導小組對低保對象、享受低保金額進行審核,并進行張榜公示。
3、經金牛區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員審批后,進行第二次張榜公示。
4、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再就業及隱性收入情況,嚴格按照要求辦理保障金的申請工作。
5、通過各種形式(如:講座、發放宣傳單、社區宣傳欄、召開評議會等)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6、社區與低保對象簽訂了《低保誠信承諾書》,所有低保戶均自愿加入社區志愿者隊伍,強化了低保對象參與社區公益事業的意識。社區工作人員多次組織志愿者進入社區進行環境保護、保潔保綠等公益性活動,受到了廣大居民的一致好評。
二、認真開展低保自查工作
2018年5月以來,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低保審核領導小組要求,認真對本社區的低保復查工作進行了摸底自查工作。并對本社區低保對象家庭基本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摸底,對已經再就業和隱性就業,家庭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家庭進行了重點摸排工作。本著“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原則,對因享受被征地居民養老保障、家庭收入增加、死亡、學生畢業就業等情況而不符合“低保”條件的27戶家庭34人低保對象進行了停發和退保,經復查后,目前低保對象299戶,343人。
三、嚴格發放低保資金
對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勢群體,在辦理申請、審查、審核、審批的過程中,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兩榜公示后,無重大反映,由低保戶在低保發放簽字單上簽署姓名后,確認發放到位。規范低保資金發放程序,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發放工作的透明度。截至2018年10月底,我街道今年總計發放低保資金233.105萬元,保證了低保對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四、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對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審核的難度較大。低保的主旨是“應保盡保”,即確保所有最需要幫助的群體都能得到幫助。但在申請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有小部分人錯誤地認為這是國家的無條件救助,不要白不要,想盡一切辦法爭取低保,通過隱報、瞞報等欺騙手段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騙取低保資格。由于每個家庭情況不一樣,核算家庭實際收入,包括了失業救濟金、退體金、下崗后領取的基本生活費、打零工的收入、親友的資助、財產性收入等短期內所有較為穩定的收入。由于困難群體對自身利益的關注,我們對每份收入的計算必須讓戶主心服口服,需要對低保家庭收入進行全面的摸底。雖然現在我街道已經采取與部分相關部門信息比對、深入低保人員收入單位實際調查、采取對低保家庭入戶調查及鄰里走訪的方式對低保申請家庭的財產和收入狀況進行調查,但是對家庭存款和未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真實收入情況,只能依靠個人誠信申報、入戶和公示。要準確掌握申請者的家庭情況進行摸底,其中包括家庭每個成員的健康狀況、工作經歷、經濟來源、社會關系等,需要進行全面實際走訪取證,這項工作面廣、量大、難度較大。
2、尚無低保工作專項經費保障。按照民政部全國低保基層規范化建設要求:均需對每名低保對象匹配10-15元工作經費,用于低保調查、印制檔案資料、低保政策宣傳等。但區政府未對低保工作匹配專項工作經費。社區低保兼職工作人員在從事低保工作的同時,還承擔了其它救助、優撫、慈善、社區建設、院落整治等大量繁雜工作,造成了社區低保工作人員流動性大的現象,以致部分新上崗工作人員對低保工作不熟悉,對轄區困難群眾情況掌握不全面,困難群眾檔案交接不順暢,影響了低保工作的開展,也極易造成困難群眾誤解。尤其是現在低保申請的受理主體是街道辦事處,隨著低保金的逐年增長,新申請低保的群眾不斷增多,造成街道低保工作人員在收集資料、入戶調查、鄰里走訪、信息比對等方面的工作難度逐漸增大。
3、定期隨訪及資格再確認實際操作難度較大。由于家庭收入的不固定性,街道與社區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跟蹤隨訪低保家庭,隨時了解最新情況,只憑要求低保人員每月自己申報,其真實性、準確性難以真正得到落實。實際工作中,許多低保戶不能充分理解國家政策,有的低保對象經濟條件好轉后,不是主動申請退出低保待遇,而是千方百計隱瞞增加的收入份額,希望長期享受低保待遇。也有的認為低保是一種終生的福利待遇,在收入超過低保保障標準,被取消低保資格后心生不滿,認為損害了自己應得的利益,采取威脅等對基層工作人員實行人身攻擊的方式,阻礙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尤其是正在享受低保的“兩勞”(勞改、勞教)釋放人員共78人。其中兩勞中有重病的17人,有重度殘疾5人,一般殘疾6人。0-55歲以內兩勞人員共有42人(其中50歲的女性2人,有勞動能力無重大疾病的20人,有子女在讀書的3人)。有勞動能力的0-55歲的兩勞:17人。要取消這些人的低保資格,難度很大。原因是:一是無任何“在勞動能力段的有勞動能力而無重大疾病的兩勞釋放人員不能享受低保”的政策文件規定;二是兩勞人員找工作難,用工單位“一看”或“一聽”是兩勞人員,就以各種理由稱“不能勝任此工作”進行回絕;三是已享受低保的在勞動能力階段有勞動能力而無重大疾病的兩勞人員提交不了勞動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或未達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報告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報告資料,絕大多數是以“沒人要”、“沒單位用”、“我想工作,但干不了”、“我要吃飯,我要生存”、“誰取消我低保誰就給我找工作,誰就給我飯吃”等理由和借口,聲稱“要取消我低保,那就破罐破摔,以爛就爛,要么繼續偷、搶、殺人等危害社會,要么就在街道、社區跳樓自殺、殺人,威脅和恐嚇街道和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及相關領導”。這些人即使社區勞保站、街道勞保所或社會組織為其介紹和推薦了工作單位或公益性的崗位,他們既不拒絕到用工單位報到或上崗,也不中途辭職,就是以“這里痛、那里不舒服,我有這種病、他有那種病,我這項工作做不了、那項工作不會做”等各種理由,致使用工單位出具“該同志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用工回執。他們這些人都能提交多份用工單位不能用工的用工回執。他們中還有的人有隱性用工單位和收入,拒絕告知和提交用工單位信息和收入證明,其目的就是騙取低保金,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針對這些情況,無法向新申請低保的群眾和剛釋放回來的兩勞人員進行解釋和宣傳,他們都有個比較,“為啥他們有手有腳、年輕力壯能夠享受低保,我就不行?”對新申請低保的審核和宣傳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針對低保工作存在的以上問題,我街道希望區民政局能予以解決并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和政策解釋。
低保工作總結10
自2018年以來,我市深入推進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成效,為我市為加快推進大救助體系建設,打造至美瑞安做出了貢獻。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低保5930戶,8968人,低保邊緣戶1179戶,2957人,特困供養人員690戶690人。
一、三年的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強化工作機制。為確保順利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 我局成立了以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市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為副組長、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此次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是推廣運用“互聯網+監督”。每月初在政府網站上長期公布城鄉低保對象相關信息,并根據動態管理情況及時更新,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同時面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確保舉報熱線暢通。
(三)是做好督查走訪工作。我局黨組成員分別帶隊赴各鄉鎮(街道)進行城鄉低保專項治理督查,深入開展走基層、聽聲音、解問題,進一步促進社會救助工作健康快速發展。
(四)是定期核查,確保精準。運用大數據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構建低保管控體系,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完善長效機制。及時掌握動態情況,限期核實處理異常信息。與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門建立聯絡制度,及時掌握有關信息,解決省民政廳信息系統數據比對缺漏問題,及時掌握社會救助的相關信息,確保我市社會救助工作規范運行
(五)是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組織39支社會組織和義工隊伍對90戶貧困家庭開展結對幫扶。以“社工介入和社會幫扶”為切入點,根據貧困家庭的不同需求進行科學評估,靈活選擇幫扶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個案服務,助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充分激發公益性社會組織活力,發揮社會工作者的專業作用,整合基金會、愛心人士、志愿者等社會慈善資源,為在冊困難群眾提供結對幫扶、就業幫扶、助學助醫、心理疏導、社會融入等多元化服務。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社會組織開展困難群眾家境調查和退保對象回訪工作。2020年瑞安市困難家庭(關愛探訪)入戶調查項目正式啟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3家第三方機構對我市10000多戶困難家庭開展入戶調查,切實提高低保對象認定精準度,實現精準施策、精準救助。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三年低保專項治理行動,我市從2018年1月至今共清退(含正常退出)低保4791戶,8377人,新增低保1010戶,1487人,清退(含正常退出)退低保邊緣戶2743戶,7752人,新增低邊195戶541人。排查重點對象15000余戶,低保專項治理成效不斷彰顯,有效杜絕了“關系保”、“人情保”、“錯保”、“脫保”、“漏保”問題發生,低保環境不斷凈化,進一步增加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在社會上也產生了很好的反響。
(一)是完善落實近親屬備案制度。為進一步規范社會救助申請審批程序,防止利益沖突,修訂出臺了《瑞安市社會救助審批回避辦法》,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經辦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等社會救助待遇備案制度,有效杜絕“關系保”、“人情保”現象。
(二)是加強宣傳引導。注重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通過政府網站、廣播電臺、村居公示欄等方式廣泛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最大限度地爭取困難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信訪、輿情,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事件。
(三)是2019年實施“助力脫貧”,通過社會組織開展社工介入,組織39支社會組織和義工隊伍開展結對幫扶。以“社工介入和社會幫扶”為切入點,為90戶貧困群眾提供開展有針對性的個案服務,助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將強化監管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動態管理、進退有序的運行管理機制。
(一)是要進一步嚴格按照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要求進行督查巡查,明查暗訪,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注重方式,講究策略,實事求是、積極穩妥推動城鄉低保工作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二)是要進一步嚴格審核審批程序。加強信息核查,定期開展在享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進一步規范低保申請受理、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動態管理等關鍵環節,依據規范文書開展審核審批工作
(三)是經常組織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社會救助工作業務指導,確保低保政策在基層落實不走樣,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進一步強化扶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發揮社會救助在扶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大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實施精準救助,進一步規范相關救助流程,出臺相關救助文本,健全主動發現機制,繼續加大不定期抽查力度,堅決杜絕低保沖破道德底線問題出現,全方位構建瑞安大救助體系。
(五)是進一步加強實施精準高效救助工作。借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臺,實現對象精準認定。繼續加大開展定期分類復核力度,及時掌握動態情況,核實處理異常信息,拓展與其他專項救助部門的信息核查,及時掌握社會救助的相關信息,確保我市社會救助工作精準規范運行。
低保工作總結11
一年來,市低保局駐光榮橋村工作隊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貧辦、局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鄉委黨和村兩委的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做好幫扶工作,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現將駐村精準扶貧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光榮橋村共有農戶539戶,2568人,10個村民小組;全村耕地面積5701畝,其中水田面積3501畝,旱地面積2200畝。光榮橋村村“兩委”干部3人,黨員人74人,設有三個黨小組。全村共有貧困戶84戶382人。2014年脫貧2戶15人;2015年脫貧16戶89人;2016年脫貧21戶117人;2017年脫貧40戶149人;2018年脫貧2戶5人;存量3戶9人。貧困戶主要致貧原因:缺技術22戶,缺勞力3戶,缺土地2戶,缺資金9戶,因病致貧45戶,因學致貧1戶,因殘致貧2戶。
二、駐村幫扶開展情況
1、積極響應黨的號召,下村開展疫情防控。
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要求,我局駐光榮橋村扶貧工作隊就地轉為防控疫情工作隊,接到局黨組的命令后,工作隊準時在單位集中奔赴光榮橋村,工作隊成員進駐后,迅速按照上級黨組織要求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與村“兩委”干部共同研究抗疫對策,明確工作責任,分工協作,到崗到位,投入戰'疫。一是實行責任包保,由村干部實行了住組包灣,充分發揮無職黨員志愿者的作用,每天進行消毒、體溫測量、物資代購等。二是為防范疫情從外輸入,制訂值守工作方案,協同村民在2個進出村路口設置值守崗,勸返進出村人員,有效降低了人員頻繁進出帶來的風險,有效切斷傳播途徑。同時,對生活用品出現短缺的村民,采取由駐村工作隊集中代為采購等方式為村民提供服務。三是紅喜事一律停辦,喪事一律從簡。在工作隊積極協助配合村黨支部出硬招、下重藥,光榮橋村疫情防控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2、結合實際開展復工復產,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①人居環境整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對村莊人居環境整治也未放松,村主干道及村灣道路兩旁的垃圾進行了清掃,生活垃圾做到及時轉運,人居環境得到有效治理。
②當家塘整治。對5、8組三口當家塘進行了清淤、塘埂進行了加固夯實,通過整治能有效蓄水保水,改善了村民生產生活用水。
③組級公路硬化。對十組鄧家與下屋宋家全長1600米和組級公路進行了拓寬和硬化,有效地改善了該組村民出行條件及生產資料輸入輸出。
④養殖產業發展。我村一組葛家坡新建了一個年出欄3000頭的養豬廠,現主體已完工,可示范引導我村農戶發展生豬養殖產業。
⑤南干渠整治工作協調。南干渠建設項目需在光榮水庫旁建設渡槽,我們全力配合落實征地和協調工作,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⑥發展稻蝦連作。以村里原有的稻蝦連作為基礎,引導8、10組村民發展300畝稻蝦連作,使傳統單一的種植轉變為高效增收的種養模式。
⑦做好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申報。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是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一項系統工程。已列入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規劃,配合村里按要求協助做好前期踏堪、規劃和申報等工作,該項目的建設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造福于民的大好事。
3、全力迎接脫貧攻堅“國考”各項工作
根據市委迎接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工作要求,工作隊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立即行動起來,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聚焦“三落實”“三精準”等重點內容,扎實做好各項準備,精心做好資料、材料等基礎性工作,下村入戶宣傳扶貧政策,張貼了連心卡、貧困戶政策享受告知書、全面梳理脫貧攻堅存在的問題,確保薄弱環節、突出問題落實到位。
4、抓政策落實,完善社會保障。
我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富民惠民政策;二是落實民政救助工作,對全村符合政策的困難家庭開展臨時救助。三開展扶貧慰問活動,對我局包保的貧困戶每戶安排了300元的慰問金,讓他們感受到了黨的恩情、政府的溫暖。
低保工作總結12
一、任務完成情況
(一)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救助水平。4月27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調整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救助水平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益政辦發[2018]11號),明確全市城市低保標準由42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由3036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城鄉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別不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目前,益陽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救助水平的重點民生實事任務已全面完成。截止至2018年11月,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對象48613戶61289人,月人均救助水平實際達到330元(含物價補貼),超目標任務10元,其中資陽區323元、赫山區320元、桃江縣321元、南縣359元、安化縣326元、沅江市327元、大通湖區320元、高新區346元。全市保障農村低保對象31428戶65814人,各區縣(市)月人均救助水平達到182元(含物價補貼),超目標任務12元,其中資陽區175元,赫山區176元,南縣174元,桃江縣175元,安化縣202元,沅江市171元,大通湖區177元,高新區216元。1-11月全市共發放城市低保資金2.55億元、農村低保資金1.26億元。
(二)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標準到每人每月55元。4月25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聯合下發了《益陽市2018年殘疾人兩項補貼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方案》(益民發[2018]7號),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目前,正在按新標準發放中。截至11月30日,全市重度殘疾人46730人,累計發放金額3107萬元;困難殘疾人20622人,累計發放金額1227萬元。7月開始,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已全部實現按月發放。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加強組織領導,年初,我局聯合相關部門分別成立了由聶新民任組長,相關領導為副組長,有關科室為成員的“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救助水平”和“殘疾人兩項補貼”重點民生實事的聯合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并分別召開了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全市社會救助工作會議和全市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會議進行了動員、部署和推進。同時,市局與各區縣市民政局簽訂重點民生實事項目責任狀,嚴格實行目標管理考核,形成事事有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組織體系和管理體制。
(二)精準認定對象,打造陽光救助。2017年,我們對全市農村低保和社會保障兜底對象進了全面清理整頓和動態管理,各地嚴格執行政策,通過100%入戶調查、100%民主評議、100%公開公示、100%家庭經濟收入核對,全面實現以戶為單位精準識別對象,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兜盡兜。今年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廳的安排部署,我們繼續扎實開展農村低保清理整頓回頭看及城市低保動態調整工作,加強城鄉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特別是農村低保去年被清退的、提出申請未批準的、因病或因殘或其他因臨時困難返貧的支出型貧困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我們將根據“兩不愁、三保障”的目標要求,進行重點甄別,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低保或社會保障兜底。11月,為貫徹全省民政打贏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暨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我局召開了全市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推進會,迅速起草出臺了《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益民發〔2018〕32號)和《益陽市民政局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益民發〔2018〕34號),對2018年及今后三年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截止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對象的認定、分類和標識。同時對于因病因殘因教而造成支出型貧困的家庭也可申請納入農村低保,經過初步摸底排查,將新增3700多名重病重殘及支出型貧困的農村低保對象。殘疾人“兩項補貼”清理認定工作從2月份開始,截至5月底,清理出不符合領取殘疾人“兩項補貼”人數3206人。目前,我市實現對已納入和新增納入“兩項補貼”殘疾人識別率100%。
(三)加強執紀問責,助推精準扶貧。為做好扶貧工作,我局首先從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入手,之前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扶貧工作領導小組,今年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社會救助領域作風及腐敗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成立由局長聶新民任組長,江明星、丁彩晴任副組長,紀檢監察、社會救助、規財、機關紀委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社會救助領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工作督查和統籌協調。同時新增脫貧攻堅幫扶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脫貧攻堅工作。局黨組數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扶貧工作,下發了《2018益陽市民政局“兜底保障及救助救濟一批”工作要點》,每月對扶貧工作進行調度,確保扶貧工作有序開展。3月,市局印發了《益陽市民政局關于開展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案》(益民發〔2018〕4號),5月下發了《益陽市農村社會救助領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益民發〔2018〕11號),同時抽調精干力量組成一個督查組,由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江明星和市紀委駐民政局紀檢組副組長余建軍帶隊共8人于2018年5月14日至17日對安化縣、桃江縣2個縣開展了督查,抽查了馬路鎮等5個鎮10個村,走訪40余戶群眾、111人社會救助對象。通過采取查資料、訪農戶、核數據等方式,發現9個方面的共性問題,排查出違規問題3起。針對發現的問題,迅即在安化召開了全市社會救助推進工作會,在會上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并提出了整頓整改意見,要求各區縣(市)高度重視,以問題為導向,抓住重點,多措并舉,迅速整改到位。9月,由駐局機關紀檢組牽頭對安化縣的整改情況、扶貧聯系點結對幫扶、本單位扶貧政策及重點民生實事落實情況進行了交叉檢查,對人社、民政等單位開出了17條扶貧督查問題清單,并督促落實到位。
(四)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進度和質量。一是加強督查。市局堅持不定期由局領導帶隊到各區縣市督查重點民生實事進展情況,每個季度通報項目實施進展情況,6月中旬,市局組織了三個小組,分別由江明星、蔡名科、詹小燕帶隊對各區縣市兩項重點民生實事項目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主要采取電話抽查、部門信息比對、查閱資料、看現場、聽取情況匯報等方式進行,邊查邊糾,整改到位。二是加強督辦。對進度慢、問題比較突出的項目以及項目所在縣市區將聯合市政府實事考核辦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三是實行月進度報告制度。各區縣(市)每月詳細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對個別進度較慢的隨時跟蹤督促檢查。
低保工作總結13
根據省、州下發2022年城鄉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以及省廳隨后下發《提標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及調度此項工作,現將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黃平縣民政局收到省廳和州局2022年城鄉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通知以及省廳隨后的《提標工作方案》后,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作了匯報,成立了黃平縣城鄉低保提標工作領導小組。為搞好社會救助兜低保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銜接,主動與縣鄉村振興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對接。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3月7日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組織召開了2022年城鄉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啟動暨業務培訓會議,對今年的年度核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并以縣人民政府的名義及時出臺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城鄉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黃府辦函〔2022〕29號)文件。2022年4月20日黃平縣各鄉鎮城鄉低保年度核查提標工作鄉鎮審核完畢,數據已全部上報,縣民政局正在進行數據復核,4月21日召開縣級審核會議。今年的城市低保標準由原來的635元/月·人調整為660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的4548元/年·人調整為5280元/年·人。年度核查過后,全縣現有城市低保對象953戶2806人,比核查前減少了157戶495人,年度核查前月人均補助397.35元,核查后月人均補助383.35元。其中脫貧戶737戶2460人。月需低保金107.5695萬元。全縣現有農村低保對象5572戶13517人,比核查前減少了621戶1799人,年度核查前月人均補助256.13元,核查后月人均補助306元。其中脫貧困戶3821戶9179人。月需低保金413.2484萬元。對象銜接率為73%。2022年度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擬救助對象1982戶4046人241320斤,比2021年減少了479戶1169人57480斤。
2022年度低保核查后保障人數相對于上年度減少了778戶2294人,原因有以下幾點:外出務工人員增加,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條件有所改善;就業政策、醫療救助、教育資助等社會力量參與等等。
二、存在問題
(一)低保對象動態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加強。“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現象依然存在,雖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仍不夠理想。
(二)低保對象界定難。特別是在“低保”資格確認上,尤其是農村低保,在實際操作中,由于沒有一個收入核準機構,對申請人家庭隱形收入難核定。
(三)機構隊伍亟待加強。我縣社會救助服務中心人員少,面對繁重的業務,工作壓力很大,工作力量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的矛盾尤為突出。鄉鎮民政干部少且經常變動,業務不熟,面對民政各項工作常出現顧此失彼、窮于應付、造成工作推進滯后、進度緩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傳力度。通過QQ、微信、廣播、電視、印發資料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城鄉低保相關政策的宣傳。讓更多廣大群眾對社會救助政策的知曉。
(二)加強縣鄉兩級干部的業務培訓,讓縣鄉兩級干部更加熟悉業務,更好的指導開展工作。
(三)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形成“能進能出、保障準確、運轉良好”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堅持以規范工作程序為基礎,以動態管理為關鍵,突出把好重要環節,促進社會救助工作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大對鄉(鎮)、村的督促檢查指導力度,打造我縣優質的社會救助體系。
低保工作總結14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精神,根據文件要求,我鄉全面、持續、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切實救助,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穩定有序推進,我鄉成立了以鄉長阿依海呷為組長,分管領導常巧玉為副組長,各聯村領導及包村人員、各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平穩推進該項工作,確保該項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劃出重點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一)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重要任務。通過進村入戶走訪,向鄰里群眾了解等方式,掌握低保經辦過程是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經過走訪,我鄉未發現有相關問題存在。
(二)查處漏保問題,開展低保兜底復核認定問題
加強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脫貧攻堅低保兜底保障,會同脫貧攻堅工作人員,通過走訪群眾了解情況,目前,我鄉沒有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依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未納入低保救助的情況。
(三)實施近親屬備案制度
完善本鄉低保近親屬備案范疇。我鄉建立了低保經辦人員、村社區委員會成員及村社區居民小組長以及財政供養人員近親屬納入低保相關備案制度,建立社會救助監督舉報熱線,通過群眾的監督達到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的情況。我鄉涉及5名村組干部有5名親屬享受低保情況,經查,均符合低保條件,不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的情況。
(四)加強低保對象復合認定及數據管理工作
我鄉全面開展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復核認定、系統完善工作,所有低保對象基本情況進系統管理,建臺賬、到戶到人,實施精細化管理,確保我鄉報表數據、資金發放數據、系統臺賬數據相一致,堅持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和鄉兩榜公示,獲得救助后進行長期公示,定期普查,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鄉政府辦公室電話作為鄉舉報電話,24小時專人接聽。對群眾反映的相關問題及時處理并反饋。2019年,我鄉共有4戶8人提交了低保申請,但因存款超標等原因未通過審批;因收入超過低保線、死亡等原因共9戶12人退出低保。
下一步,我鄉將繼續加強低保專項整治工作,長期堅持抓好低保審核工作,切實為困難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確保低保工作落實到處。
低保工作總結15
今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區民政局認真落實民政領域“六穩”、“六保”工作的有關要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充分發揮好民政工作兜底保障作用,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底線。
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切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我市城鄉低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標準的通知》文件要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2020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提高到642元/人,農村低保實行按檔劃分A類對象每人每月570元,B類對象每人每月450元,C類對象每人每月330元。二是抓好分類施保。對患重大疾病的困難人員按照規定給予辦理支出型低保待遇;把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同時對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員按A類進行施保;對實現就業或接受扶貧開發項目取得收入尚不穩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實行低保漸退,實現穩定脫貧后再退出低保范圍。三是做到應保盡保。轉發了《淮南市民政局、扶貧辦關于印發<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及時將符合農村低保、特困供養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
二、兒童福利工作
一是強化宣傳引導。通過集中培訓、上門宣教、公益宣傳、電話溝通等多種途徑,抓住春節期間父母返鄉的契機,宣傳《民法總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增強父母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做好基礎工作。區民政局牽頭,區、鎮、村三級聯動,開展了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認真核實農村留守兒童是否落實監護責任,核實春節期間外出務工父母是否回家及春節后父母是否繼續外出等,引導外出務工人員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并及時報告走訪情況。每個鎮配備1名兒童督導員,確定了45個村、(社區)兒童保護專干,在每個兒童之家,制做了兒童之家制度、心理咨詢制度、兒童專干職責等制度。三是開展關愛幫扶。2019年以來,區民政局在毛集鎮大郢村啟動了農村留守兒童“愛的陪伴,成長護航”關愛保護專項行動,由淮南市旭日社工對毛集鎮董崗保村圩5個村農村留守兒童提供精神慰藉、情緒疏導、關系調適、思想引導、習慣養成、危機干預、權益維護、犯罪預防等方面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幫助農村留守兒童消除消極情緒,糾正行為偏差,優化生活學習環境,促進健康成長。開設了“四點半課堂”,舉辦了“愛心點亮藝術夢想”、“多彩課堂”、“留守兒童咨詢室”等服務項目,安排了視頻親情交流、學習輔導、手工制作和下棋、打球等各類文體活動,保障了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安全和精神文化需要。共計開展服務38次,參與人數達1228人次。
三、社會事務工作
一是開展街面巡查,發現流浪精神病人,及時聯系轄區公安部門聯合救助,并送精神病醫療機構救治,確保第一時間送治,第一時間接收救治。今年以來,全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0人次,基本實現城鄉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二是按照市民政局等七部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區民政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殯葬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工作,經排查,我區無殯儀館、服務站及殯儀服務中心,遺體火化均到鳳臺縣殯儀館火化。全區殯葬服務單位僅一家(夏集鎮公益性墓地)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今年以來,沒有接到殯葬服務價格的投訴和舉報,暫未發現殯葬領域服務管理突出問題。做好安葬(放)設施違規建設經營專項摸排信息采集填報、安徽省殯葬管理信息系統使用、和公益性公墓建設工作推進情況。三是婚姻登記處于2010年底實現實時在線登記,在婚姻登記工作中明確工作標準,規范辦事程序,落實工作責任,不存在亂收費現象,切實做到空白婚姻登記證書無丟失;污損、作廢婚姻登記證書統一上交,集中銷毀有記錄;婚姻登記檔案及數據齊全、完整;婚姻登記印章、證書、檔案及數據安全使用。
四、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一是嚴格實施封閉管理。印發了《毛集實驗區民政局關于對養老機構實施封閉式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各養老服務機構克服種種困難,制定并實施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加強日常防護用品儲備,做好入院老人親屬來訪勸導等,先后勸退勸返探訪老人親屬30余人次,杜絕可能的傳染源進入養老機構。二是宣傳普及防疫知識。充分利用區廣播電視臺、微信公眾號、張貼公告、宣傳欄、LED滾動屏、微信群宣傳等多種方式,深入宣傳疫情防護知識,在各養老機構出入口處用小喇叭循環播放疫情防控音頻,增強養老機構和入住老人的防范意識。三是嚴格防控不留死角。嚴格執行疫情監測日報告、零報告制度,落實衛生防疫、疫情排查防范等制度,生活物資采取統一配送。合理安排膳食,每餐留樣備查,確保老年人食品安全。嚴格落實登記備案、晨檢晚檢測量體溫制度,對老年人居住房間、走廊、衛生間、食堂等場所每天進行2次消毒滅菌,保持環境衛生。四是嚴格開展督導檢查。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帶隊,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深入全區各養老機構檢查指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對發現的薄弱環節及風險隱患,立即督促整改落實。五是。4所養老服務機構均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升級改造,并順利通過消防驗收。各養老服務機構每年邀請區消防大隊組織安全培訓,提升在院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院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民政基層服務能力建設工作
規范區級民政部門內設機構設置,確保社會救助、社會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等主要民政業務有具體科室承擔職能。健全鄉鎮民政工作機構,進一步規范機構稱謂。建立村(社區)民政工作站,全區45個村全部配備一名民政專干,充分發揮村(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將民政服務項目納入便民服務大廳,優化流程,提升服務,實現“只跑一次”。村(社區)在“一站式”便民服務大廳設立專門民政服務窗口,并配備電腦、打印機、檔案柜等必要的辦公設施。全區三所公辦養老服務中心共入住老人129人,工作人員23人,專業護理人員22人。按照《淮南市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實施細則》,積極組織全區養老機構開展了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和崗前培訓。目前,全區4所養老機構護理人員經過培訓達到高級1人,中級6人,初級20人。
低保工作總結16
2019年以來,縣民政局按照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統籌各類社會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的綜合保障體系,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產業就業來脫貧的貧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不斷提升脫貧質量,鞏固脫貧成效。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低保兜底力度,切實做到應保盡保
一是摸清底數。截止5月底,全縣共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1655戶31948人,發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135萬元。目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19728人,我們將對尚未脫貧的3438戶7119人作為重點對象,圍繞兜底保障職能,結合開展的年度低保領域治理工作,進一步摸清底數,對因病因災,重病重殘明顯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二是加強管理。強化業務指導,提升經辦服務水平,切實發揮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實做到應保盡保。
(二)規范特困供養體系,有效提升服務水平
一是進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由各鄉鎮組織各村兩委干部和醫務人員對10271名特困供養人員進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評估失能人員469人,半失能人員652人。二是簽訂監護協議書。對8810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簽訂監護協議書,落實監護責任,確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有效落實,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提高集中供養能力。對1121名失能半失能人員進行集中供養,將其中135名全失能人員送百神廟厚德護理院,有效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務。四是加強安全管理。在“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專項檢查中,重點對35所農村公辦敬老院加大電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進行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增強特困供養機構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創新臨時救助制度,充分發揮“救急難”作用
一是“早發現”。對現行臨時救助制度進行創新和探索,通過發揮村民組長、社會救助信息員等貼近群眾的優勢,及時排查和報告困難群眾出現的急難事件。二是“全覆蓋”。通過建立低收入困難群體數據庫,實行小難小救,大難大救,長期困難制度救。三是“快救助”。通過APP客戶端,能在2個小時內完成對突發意外,基本生活難以保障的家庭提供過渡性、應急性救助。今年以來,所有“救急難”業務均通過網絡操作,實現無紙化、快捷便。1-5月份,已救助1380 例,發放救助金126萬元。
(四)拓展居家養老服務,探索兜底新模式
一是擴大試點面。由一個試點鄉鎮增加到三個試點鄉鎮。在去年湯池鎮試點的基礎上,擴大到桃溪鎮,百神廟鎮。二是擴大保障面,由一類保障人群擴至6類困難人員。在為60周歲以上低保人員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基礎上,將特困供養人員、孤兒、烈屬、烈士老年子女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失能人員增為保障面。截止目前已摸底登記三個鄉鎮6類人員4290人。同時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招投標程序正在進行中。目前,已在湯池鎮開展居家養老服務4177人次,投入資金25.06萬元。
二、存在問題
(一)工作規范化、精細化不夠。局民政工作力量嚴重不足,造成工作力不從心的被動局面。因低保對象動態管理不及時,低保工作督查不到位,造成低保應保未保,應退未退的信訪案件時有發生。因審核把關不嚴,造成特困供養人員疊加享受其他政策的現象,突出表現在同時享受計生獎扶、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政策。
(二)信息化利用程度不高。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難度較大。農村低保和扶貧政策在對象認定、工作目的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因適用法律法規各不相同,所以在對象識別和動態管理的銜接過程中存在較大的困難。
(三)“救急難”工作推進緩慢。救急難工作全縣推廣已一年時間,可資金使用率卻一直不高。實際工作中還存在救助對象如何認定才更準,如何規范入戶調查,救助標準如何細化,如何規范有效上傳附件,村級互助社如何長期有效運轉等問題,都需我們在下一步工作中作出積極應對。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強化動態管理。我們將重點關注低保邊緣人群,特別是重病、重殘等困難群體,及時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群眾納入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兜住底線。并同時做到過程規范透明,結果公平公開,提高兜底保障服務水平,提升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強化工作規范。利用全國救助試點的大好機遇,積極探索改革各類社會救助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限等。積極探索構建社會救助系統平臺,打造社會救助“網絡通道”,整合社會救助力量和資源,堅持讓數據多走路,讓困難群眾少跑腿,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三)強化工作協調。在接下來的工作中,積極探索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引入專業服務組織參與低保工作,扭轉當前事多人少的被動工作局面,切實提升基層低保工作的管理服務能力,同時進一步做好扶貧政策宣傳,特別是社會保障兜底的政策宣傳,做到社保兜底政策全知曉。通過與相關職能部分的對接,進一步核實和糾正工作中現存的問題。
社會保障兜底是脫貧攻堅的最后一道保障線,作為職能部門將全面落實各項兜底保障政策,堅持將兜底線、救急難、助脫貧,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增強整體合力,滿足困難群眾救助需求,兜牢民生底線。
低保工作總結17
為了進一步規范社會救助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根據《烏拉特中旗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方案》要求,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行動,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成立了清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啟動了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自查工作,制定詳細計劃、周密安排部署,認真在全鎮開展了農村牧區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該鎮低保對象2081戶,3260人,其中享受A類低保791戶1264人、B類低保529戶819人、C類低保761戶1177人,月發放低保金1021001元。享受低保建檔立卡328戶563人,享受A類低保324戶558人、B類低保3戶4人、C類低保1戶1人,月發放低保金236408元。
二、具體實施辦法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檢查工作是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鎮政府成立了清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檢查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廣泛宣傳,提高認識
一是召開會議,統一思想,安排部署農村牧區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二是廣泛宣傳發動,通過發放民政宣傳手冊、宣傳單,結合對幫扶領導及村第一書記經常入戶走訪農民,進行宣傳,擴大社會影響,增強工作明度,營造農村牧區低保清理自查的更好氛圍。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鎮民政人員和村委員負責人員一起,對現有低保戶、近一年來取消低保戶、重殘家庭、建檔立卡戶進行入戶走訪調査,認真核算家庭收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條件,并將調查結果;二是督促村兩委存在的問題如“人情保”、“關系保”、“信訪保”“拆遷保”等及時糾正;三是監督各村低保人員名單公示情況。通過入戶核查,我鎮今年新增低保戶40戶、95人均符合,取消低保210戶339人均不符合條件。
(四)深刻總結、注重整改
鎮政府吸取經驗,舉一反三,今后將加強低保人員的檔案管理與動態管理,為進一步轉好我鎮低保管理工作而做努力,推進農村牧區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低保工作總結18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東明書記調研督導儀隴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不移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2017年實現“兩線合一”目標,根據省、市有關要求,制定方案,以鄉鎮為工作主體開展了低保兜底“回頭看”專項行動,目前已基本結束,現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通過開展低保兜底“回頭看”專項行動,進一步做好了與扶貧銜接工作,加強了動態管理,規范了低保的申辦程序,確保了低保公開、公平、公正,做到了“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截止2017年2季度,我縣低保兜底對象為15050戶,44218人,針對低保兜底對象發放資金達2897.28萬元,均通過縣財政局一卡統中心在系統中打卡直發。
二、主要做法
1、加強領導,積極宣傳。我局高度重視低保兜底“回頭看”專項行動,及時印發了《儀隴縣民政局<關于開展低保兜底“回頭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儀民發〔2017〕29號)文件,明確了工作重點,提出了相關要求。各鄉鎮召開村(居)委干部大會和分村召開群眾大會,對政策及要求進行宣講傳達,并精心組織相關人員成立專項行動小組,明確工作責任,為順利開展專項行動打下了堅實基礎。<!--關于開展低保兜底“回頭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2、明確任務,突出重點。明確了以“自查自糾,及時整改,規范管理,完善制度,確保農村低保與扶貧政策全面落實”為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重點督查農村低保政策及各項制度規定的實施情況、“錯報、漏報、關系保、政策保”等違規問題、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情況,以及農村政策實施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等,確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實現年度“兩線合一”,有效發揮兜底保障作用。
3、積極開展,穩抓落實。以鄉鎮為單位,成立專項行動小組,進村入戶走訪調查,以自查自糾、查找問題為導向,督查低保審查審核、動態管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等低保申辦程序是否規范,低保邊緣群體中是否存在應保未保,是否存在收入超出低保保障標準,但因重病、重殘等剛性支出過大導致家庭實際生活非常困難,是否存在村委將已發放的低保資金“再次分配”、輪流享受低保問題;是否存在繞過審核審批程序,不經調查直接將某類群體或個人納入等問題;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政策保”問題;是否存在低保辦理中推諉扯皮、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問題;是否做好了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政策銜接工作,即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符合條件仍沒有納入農村低保的情況,農村低保對象符合條件仍沒有納入建檔立卡的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
1、少數留守老人、兒童,因文化水平較低、年齡偏大或較少,不是很了解低保、扶貧等有關政策。
2、目前,在低保申請對象的家庭財產狀況、經濟收入的準確核定中,由于技術手段有限,縣域外的動產、不動產、金融等信息還無法準確核實,導致家庭財產狀況、經濟收入等情況的調查準確性不高。
3、個別村委會,未將低保民主評議結果及審批結果按程序進行常年公示,違背了低保公開的原則,人為的制造了一些矛盾。
4、低保兜底對象算賬時,沒有統一標準,同時部分農戶隱瞞家庭收入狀況,導致部分鄉鎮低保兜底補差資金過高。
5、清理四有人員之后,新納入的貧困戶被規劃為低保兜底的比例較高。
6、目前我縣低保兜底對象的增幅過大,導致低保資金缺口較大。
四、整改措施
1、創新工作形式。要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縣低保局設置舉報電話,各鄉鎮舉報電話為鄉鎮黨政辦和民政所電話,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對社會各界反映的問題和群眾舉報,反映的個案,縣民政局、低保局要安排專人一線調查,重點解剖,及時處理。縣紀委監察局監察局要加大“騙保”、“ 人情保”、“關系保”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與此同時,要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釋,切實防范和化解“兩線合一”工作中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2、抓好問題整改。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工作推進中發現的問題,要嚴肅整改,不留隱患。各鄉鎮要及時做到動態管理。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要按規定程序納入兜底范圍,確保“應保盡保”。違規納入低保范圍的人員,要堅決依法依規清退,并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切實做到“應退盡退”。要結合問題整改,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優化程序、強化管理,全面實現“兩線合一”,確保圓滿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兜底脫貧任務。
3、發揮聯動作用。針對低保認定的“人口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基本信息涉及部門多的實際,民政局、低保局、扶移局、殘聯等相關部門要及時更新、完善對象信息,定期、不定期互聯互通、共享信息,各鄉鎮要在每季度的第三個月20日前上報低保動態調整表,確保兜底對象、補差額度精準、資金發放及時。
4、進一步加大民政專干培訓和政策宣傳力度。鄉鎮經辦人員要提高業務經辦能力,認真總結和推廣在低保“兜底”脫貧工作方面探索積累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加強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和扶貧政策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網絡、媒體、宣傳欄等平臺,宣傳社會救助相關政策及工作程序,增強工作透明度,擴大社會參與度,確保圓滿完成農村低保兜底脫貧任務。
低保工作總結19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保持過渡期內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為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我局印發了《鑲黃旗鞏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脫貧成果“回頭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鑲民政辦字〔2022〕32號),并按照文件要求,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協同配合,結合鑲黃旗民政局《關于開展2022年全旗城鄉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工作的通知》(鑲民政發[2022]25號),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口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擴大救助兜底保障范圍,將未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可依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因病因殘因學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和就業產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時給予適當扣減。
(二)防止返貧監測常態化工作。一是持續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工作。印發了《鑲黃旗民政局關于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的通知》(鑲民政發[2021]57號),明確了監測范圍和幫扶機制,將低收入人口既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支出型貧困人口、旗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或人員納入到動態監測范圍。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員及臨時救助條件的按程序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實行多部門聯動的數據共享、風險預警機制。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數據共享,健全完善覆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戶、農村牧區易返貧致貧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數據庫。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及時預警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農村牧區低收入人口,做到早發現、早幫扶。三是完善主動發現快速響應機制。明確基層組織及相關人員責任,將走訪、發現困難群眾列為嘎查和基層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形成救助合力。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中社會救助類事項及時辦結,實現及時發現、快速響應、即時救助。
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落實情況
(一)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盟民政局《關于做好2022年社會救助標準執行的通知》(錫民政社救〔2022〕13號)文件要求,我旗2022年農牧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年人均9264元提高至9600元,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16200元無變化,照料護理標準完全喪失自理能力標準由1090元/月提高至1337元/月,部分喪失自理能力標準由470元/月提高至555元/月,實現了規范調整全旗社會救助標準,切實做好全旗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持續推動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落實。
(二)完善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保障體系。一是嚴格落實審核確認程序,擴大救助保障范圍。截止6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納入農牧區低保242人,支出資金51.4萬元,納入特困供養范圍1人,支出資金0.8萬元。二是持續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和幫扶工作。目前我旗農村牧區低收入人口1759人,其中農牧區低保1528人特困供養49人,低保邊緣149人,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易返貧致貧33人。
(三)做好易地搬遷動態監測工作。我局及時對易地扶貧搬遷人口的生活現狀及基本情況的進行精準認定,進一步加強了社會救助與鞏固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對易地搬遷脫貧人口生活現狀進行摸底排查,實行動態監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截止目前,全旗易地扶貧搬遷戶中享受低保的有57人。
(四)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數據庫。有效利用“內蒙古民政綜合業務平臺”,通過錄入數據準確性、全面性和時效性,提高低收入人口監測能力,督促各蘇木鎮根據動態情況隨時更新完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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