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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課文譯文及注釋

時間:2023-03-13 11:01:43 振濠 文言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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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課文譯文及注釋

  因為古時候的鐘和鈴都是樂器,所以掩耳盜鐘后來逐漸變成了掩耳盜鈴,后人用掩耳盜鈴這一成語比喻自欺欺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掩耳盜鈴》課文譯文及注釋,希望對你有幫助!

  《掩耳盜鈴》課文譯文及注釋1

  掩耳盜鈴

  先秦:呂不韋 撰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鐘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

  譯文及注釋

  譯文 范氏逃亡的時候,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著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后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鐘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只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注釋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后,逃在齊國。

  亡,逃亡。

  (2)鐘:古代的打擊樂器。

  (3)則:但是

  (4)負:用背馱東西。

  (5)錘(chuí):槌子或棒子。

  (6)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采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為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掩耳盜鈴》課文譯文及注釋2

  掩耳盜鈴

  作者:呂不韋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鐘②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③;以錘④毀之,鐘況然⑤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⑥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7)也!

  注釋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后,逃在齊國。

  亡,逃亡。

  (2)鐘:古代的打擊樂器。

  (3)則:但是

  (4)負:用背馱東西。

  (5)錘(chuí):槌子或棒子。

  (6)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譯文

  范氏逃亡的時候,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著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后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鐘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只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采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為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呂不韋

  呂不韋(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呂氏,名不韋,衛國濮陽(今河南省安陽市滑縣)人。[1-3] 戰國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編纂《呂氏春秋》(又名《呂覽》),有八覽、六論、十二紀共20余萬言,匯合了先秦各派學說,“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稱“雜家”。書成之日,懸于國門,聲稱能改動一字者賞千金。此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團叛亂事受牽連,被免除相邦職務,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復命讓其舉家遷蜀,呂不韋擔心被誅殺,于是飲鴆自盡。

  《掩耳盜鈴》課文譯文及注釋3

  原文: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鐘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

  譯文:

  范氏逃亡的時候,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著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后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鐘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只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采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為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注釋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后,逃在齊國。 亡,逃亡。

  (2)鐘:古代的'打擊樂器。

  (3)則:但是

  (4)負:用背馱東西。

  (5)錘(chuí):槌子或棒子。

  (6)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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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找來一把大錘子,拼命朝鐘砸去,咣的一聲巨響,把他嚇了一大跳。小偷著慌,心想這下糟了,這鐘聲不就等于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里偷鐘嗎?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鐘上,張開雙臂想捂住鐘聲,可鐘聲又怎么捂得住呢!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

  他越聽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雙手,使勁捂住自已的耳朵。"咦,鐘聲變小了,聽不見了!"小偷高興起來,"妙極了!把耳朵捂住不就聽不進鐘聲了嗎!"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把耳朵塞住,心想,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鐘來,一下一下,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故事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是否捂住耳朵,它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它不會依人的主觀意志而改變。有的人對自己不利,或不喜歡的客觀存在,采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為如此,它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鐘"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如果對客觀存在的現實不正視、不研究,采取閉目塞聽的態度的話,最終便會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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