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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鞏《謁李白墓》
曾鞏為“南豐七曾”(曾鞏、曾肇、曾布、曾紆、曾纮、曾協(xié)、曾敦)之一。
謁李白墓
作者:曾鞏
世間遺草三千首,林下荒墳二百年。
信矣輝光爭日月,依然精爽動山川。
曾無近屬持門戶,空有鄉(xiāng)人拂幾筵。
顧我自慚才力薄,欲將何物吊前賢。
人物生平
年幼聰慧
曾鞏祖上世家為學者,祖父作過尚書戶部郎中,父為太常博士。曾鞏天資聰慧,記憶力非常強,幼時讀詩書,脫口能吟誦,與兄長曾曄一道,勤學苦讀,自幼就表現(xiàn)出良好的天賦。史稱鞏十二歲能作文章,說話不平凡。
結(jié)識良友
18歲時,赴京趕考,與隨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識,并結(jié)成摯友。20歲入太學,上書歐陽修并獻《時務策》。自此名聞天下,但因其擅長策論,輕于應舉時文,故屢試不第。慶歷七年(1047),其父去世,只好輟學回歸故里,侍奉繼母。曾鞏少年時與王安石為密友,登歐陽修之門以后,就向歐陽修推薦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8),歐陽修主持會試,堅持以古文、策論為主,詩賦為輔命題,曾鞏才與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進士第一。[1]在這之前,他不但認識了歐陽修,結(jié)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經(jīng)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書信來往,投獻文章,議論時政,陳述為人處世的態(tài)度。
任職歷程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當涂縣)司法參軍,以明習律令,量刑適當而聞名。五年,由歐陽修舉薦到京師當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理校出《戰(zhàn)國策》、《說苑》、《新序》、《梁書》、《陳書》、《唐令》、《李太白集》、《鮑溶詩集》和《列女傳》等大量古籍,對歷代圖書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寫了大量序文。
熙寧二年(1069),任《宋英宗實錄》檢討,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紹興)通判。熙寧五年后,歷任齊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為政廉潔奉公,勤于政事,關心民生疾苦。他根據(jù)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結(jié)合實際情況加以實施。致力于平反冤獄、維護治安、打擊豪強、救災防疫、疏河架橋、設置驛館、修繕城池、興辦學校、削減公文、整頓吏治、廢除苛捐雜稅,深受群眾擁戴。
晚年生活
元豐三年(1080),改任滄州(今河北)知州,途經(jīng)京城開封時,宋神宗召見。宋神宗對其“節(jié)約為理財之要”的建議大為贊賞,留任為三班院勾判。
元豐四年(1081),朝廷認為曾鞏的史學能比得上士大夫,適宜掌管五朝史事。任為史官修撰,管勾編修院,判太常寺兼禮儀事。
元豐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書舍人。曾鞏述說年歲已老,望另選賢能。有《授中書舍人舉劉攽自代狀》,表示謙退。同年九月,曾鞏即遭母喪,因而罷職。
元豐六年(1083)四月,曾鞏卒于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終年65歲。后葬于南豐源頭崇覺寺右。
教育貢獻
曾鞏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在當代和后代古文家的心目中地位是不低的。他的成就雖然不及韓、柳、歐、蘇,但有相當?shù)挠绊憽T柕乃枷雽偃鍖W體系,他贊同孔孟的`哲學觀點,強調(diào)“仁”和“致誠”,認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虛心自省、正誠修身就能認識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對兼并政策,主張發(fā)展農(nóng)業(yè)和廣開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時,以“仁”為懷。
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對王安石變法有些不同看法。他認為法愈密,則弊愈多,不主張死守成法,他對在位者的因循茍且表示不滿,提出法律是適應實際情況而變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道德是一個人在社會上立足的根本,不可以改變。主張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對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動上,他能夠維護新法,在齊州為官時,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樂業(yè)。他師承司馬遷、韓愈和歐陽修,主張“文以明道”,把歐陽修的“事信、言文”觀點推廣到史傳文學和碑銘文字上。他強調(diào)只有加強道德修養(yǎng),才足以發(fā)難顯之情,寫“明道”之文。
曾鞏重視興教勸學,培養(yǎng)人才。他培養(yǎng)了一批名儒,陳師道、王無咎、曾肇和曾布受業(yè)于他。曾鞏治學嚴謹,每力學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識其微。 在撫州居所側(cè)建有“興魯書院”,并親自定學規(guī)、執(zhí)教席,推動撫州學風。在南豐“子固公園”,有曾鞏幼時讀書處──讀書巖、曾文定公祠、仰風亭、思賢堂,縣博物館亦建在其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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