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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課文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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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2),熊掌(3),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5)。生,亦我所欲也(6),義(7),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8)。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9),故不為茍得也(10);死亦我所惡(11),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12)。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13),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14)?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15),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16)?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17),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18),所惡有甚于死者(19)。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20),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21)。
一簞食(22),一豆羹(23),得之則生,弗(24)得則死。呼爾而與之(25),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26),乞人不屑也(27)。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28),萬鐘于我何加焉(29)!為宮室之美(30),妻妾之奉(31),所識窮乏者得我歟(32)?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33),今為宮室之美為(34)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35)此之謂失其本心(36)。
[作者簡介]
孟子(約前372~前289),戰(zhàn)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軻,鄒(今山東鄒縣)人。約生于周烈王四年,約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相傳孟子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后裔,幼年喪父,家庭貧困,曾受業(yè)于子思的學(xué)生。學(xué)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說諸侯,企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到過梁(魏)國、齊國、宋國、滕國、魯國。當(dāng)時幾個大國都致力于富國強(qiáng)兵,爭取通過暴力的手段實現(xiàn)統(tǒng)一。孟子的仁政學(xué)說被認(rèn)為是迂遠(yuǎn)而闊于事情,沒有得到實行的機(jī)會。最后退居講學(xué),和他的學(xué)生一起,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在孟子生活的時代,百家爭鳴,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站在儒家的立場加以激烈抨擊。孟子繼承和發(fā)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一套完整的思想體系,對后世產(chǎn)生了極大的影響,被尊奉為僅次于孔子的亞圣。
孟子繼承和發(fā)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發(fā)展為仁政學(xué)說,成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把親親、長長的原則運(yùn)用于政治,以緩和階級矛盾,維護(hù)封建統(tǒng)治階級的長遠(yuǎn)利益。
孟子把倫理和政治緊密結(jié)合起來,強(qiáng)調(diào)道德修養(yǎng)是搞好政治的根本。他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后來《大學(xué)》提出的修齊治平就是根據(jù)孟子的這種思想發(fā)展而來的。
孟子哲學(xué)思想的最高范疇是天。孟子繼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殘留的人格神的含義,把天想象成為具有道德屬性的精神實體。他說:誠者,天之道也。孟子把誠這個道德概念規(guī)定為天的本質(zhì)屬性,認(rèn)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觀念的本原。孟子的思想體系,包括他的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都是以天這個范疇為基石的。
[注釋]
(1)節(jié)選自《孟子·告子(上)》。
(2)魚,我所欲也:魚是我喜歡的東西。欲,想要,喜歡。
(3)熊掌:熊的腳掌,是一種非常珍貴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兩種東西如果不能同時得到。可得,同義詞復(fù)用,能。兼,同時得到。
(5)者也:語氣詞復(fù)用,與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亦,這里同固,本來。
(7)義:公正合宜的道理或舉動。
(8)舍生而取義者也:(我寧愿)舍棄生命而去求得義。而,連詞,并列關(guān)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語,有是謂語,甚于生者是賓語。于,介詞,比。
(10)故不為茍得也:所以我不干茍且偷生(的事)。茍得,茍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惡:死本來是我厭惡的。惡,討厭,不喜歡。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禍害中有我不該躲避的。患,禍害。有所不避,有不該躲避的禍害。所,代不避的禍害。辟,通避,躲避。
(1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人們所喜歡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寶貴的。如使,假如,假使。之,結(jié)構(gòu)助詞,的。
(14)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那么一切能夠求生的手段有哪一種不能采用呢?者,用在形容詞、動詞或動詞短語后面,構(gòu)成名詞性短語,表示(人、事、物),這里是的手段。
(15)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假使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比死亡更可怕的。莫,否定副詞,沒有。
(16)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那么一切可以用來逃避禍患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則,連詞,表承接,就,那么。
(17)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運(yùn)用這種方法就可以生存,然而卻有人不采用它。由,介詞,用。是,近指代詞,這。
(1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故,由此。
(19)所惡有甚于死者:所厭惡的有勝過死亡的。
(20)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不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信念。非獨(dú),不僅。
(21)與賢者能勿喪耳:只是有道德的人喪失這種信念罷了。耳,而已。
(22)一簞(dān)食:一筐飯。簞,古代盛飯用的圓形竹器。
(23)一豆羹(gēng):一碗湯菜。豆,古代盛羹湯的器皿,形似高腳盤。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帶湯的食物。
(24)弗(fú):不。
(25)呼爾而與之:如果吆喝著施舍給人家。呼爾,吆喝的樣子。爾,為副詞詞尾。之,泛指與的對象,譯作人家。
(26)蹴(cù)爾而與之:如果用腳踢著讓人家來取。蹴爾,用腳踢的樣子。踢。
(27)乞人不屑也:即使是乞丐也不屑接受。不屑,瞧不起。
(28)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對于優(yōu)厚的俸祿如果不問它合不合禮義就去接受它。萬鐘,指優(yōu)厚的俸祿。鐘,古量器,六石四斗為一鐘,這里極言其多。不辨禮義,即不辨以禮義,不按禮義來分別。
(29)萬鐘于我何加焉:那么優(yōu)厚的俸祿對我來說有什么益處呢!加,增益,這里指所獲得的益處。焉,語氣詞。
(30)為宮室之美:為了自己住宅的華美。宮室,住宅,上古宮與室同義。
(31)妻妾(qiè)之奉:妻妾的侍奉。妻妾,正妻和小老婆。
(32)所識窮乏者得我歟(yú):(為了我)結(jié)識的窮苦人感激我嗎?所,起指示作用。窮乏,貧困,貧苦。乏,缺少錢財。得,通德,名詞作動詞,感激。德我,認(rèn)為我有恩惠。歟,助詞,表示疑問。
(33)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從前情愿犧牲生命也不接受。鄉(xiāng),通向,從前。為,肯,情愿。
(34)為:動詞,接受。
(35)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作法難道不應(yīng)該停止嗎?是,這些。亦,加強(qiáng)語氣,無義。已,停止,結(jié)束。
(36)本心:指舍生取義。
[譯詩、詩意]
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兩樣都吃,我就舍棄魚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擁有的,正義也是我想擁有的;如果不能兩樣都擁有,我就舍棄生命而堅持正義。生命是我想擁有的,但是還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擁有的,所以我不愿意茍且偷生;死亡是我厭惡的,但是還有比死亡更使我厭惡的,所以我不愿意因為厭惡死亡而逃避某些禍患。如果讓人想擁有的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于不出來呢?如果讓人厭惡的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禍患,什么事情干不出來呢?但也有些人,照此做就可以擁有生命,時照此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的禍患,卻不照此做。由此可知,的確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擁有的東西,也的確有比死亡更使人厭惡的東西。這種心原本不只是賢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過賢人能夠保持它罷了。
一籃子飯,一碗湯,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餓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過路的人雖然餓著肚子也不會接受;如果用腳踩踏后再給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可是現(xiàn)在,萬鐘的傣祿卻有人不問合乎禮義與否就接受了。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奉養(yǎng)以及我所認(rèn)識的窮苦人感激我嗎?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xiàn)在卻為了住宅的華麗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xiàn)在卻為了妻妾的奉養(yǎng)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xiàn)在卻為了我所認(rèn)識的窮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嗎?這種做法叫做喪失了本性。
[賞析]
這篇文章選自《孟子·告子上》,它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dāng)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yīng)該舍生取義。
什么是義呢?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告子上》)又說:義,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萬章下》)孟子認(rèn)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樣提出和論證他的主張呢?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在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rèn)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diǎn)。
為什么要舍生取義呢?孟子從三個方面進(jìn)行論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這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義),所以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愿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yīng)該舍生取義。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yīng)該舍生取義。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這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dāng)?shù)氖侄?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dāng)?shù)霓k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通過以上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diǎn)就成立了。
不過,上面的論證只是講道理。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簞是古代盛飯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禮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mào)貿(mào)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zhí)飲,曰:嗟!來食!揚(yáng)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可見,孟子寫這段話是有根據(jù)的。所惡有甚于死者,當(dāng)面忍受別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厭惡,所以寧愿餓死也不愿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無人認(rèn)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舍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yīng)舍生取義。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huán)境中卻見利忘義。這種現(xiàn)象該如何解釋呢?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jìn)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鐘是古代的計量單位,六斛四斗為一鐘,萬鐘指豐厚的俸祿。為什么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rèn)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dāng)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現(xiàn)在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rèn)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不是可以罷休了嗎?
朱熹在《四書集注》中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于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于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以頃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評語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敗的危難之際,能夠?qū)幩啦磺⑸嵘×x,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時,卻不顧廉恥、不擇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違法亂紀(jì)為親戚朋友謀取私利,這不就是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嗎?他們確實是喪失了原來的立場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責(zé)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不但對當(dāng)時的黑暗政治和壞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義,而且也提醒后人應(yīng)該時時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貪圖爵祿而干不合禮義的事情。不過,孟子說: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認(rèn)為每個人一生下來就具有仁、義、禮、智等善心,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是后來失其本心,這樣解釋沒有強(qiáng)調(diào)后天教育和社會環(huán)境對人的影響,是他的唯心主義性善論的表現(xiàn)。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quán)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jīng)在齊國任客卿,后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托人挽留孟子,條件是準(zhǔn)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qū)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并送給孟子萬鐘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fèi)用,結(jié)果遭到孟子的嚴(yán)辭拒絕。(見《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fā)的,表現(xiàn)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孟子在本篇中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yáng),對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后世產(chǎn)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zhǔn)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guī)范,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xiàn)。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xiàn)代無產(chǎn)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舍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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