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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主要事跡

時間:2024-10-22 12:28:29 艷盈 王安石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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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主要事跡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許多人都寫過事跡吧,事跡具有觸發力大、感染力強的特點。那么擬定事跡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王安石的主要事跡,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王安石的主要事跡

  【醞釀變法】

  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熙寧二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熙寧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學士范鎮認為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七八月間范純仁上書皇上,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舍“堯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劾王安石巧詐,說他:“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論變法之事,神宗說:“更張法制,于士大夫誠多不悅,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三封長信——《與介甫書》責難王安石“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今介甫為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滅之,棄者取之,矻矻焉窮日力,繼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為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輸法于江,淮,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輒艴然加怒,或詬罵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于恕乎!” ;列舉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則寫了《答司馬諫議書》回復:“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后司馬光向宋神宗辭職,隱居洛陽專心編纂《資治通鑒》。

  【變法背景】

  1、北宋初年,宋朝統治者由于對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態度,導致三分之一的自耕農淪為佃戶和豪強地主隱瞞土地,致使富者有田無稅、貧者負擔沉重,連年的自然災害加劇了農民苦難,因而造成各地農民暴動頻繁。

  2、北宋與西夏和遼國發生多次戰爭,土地不斷遭蠶食。

  3、宋朝內部改革派與守舊派斗爭激烈。

  “三冗”危機:

  1、冗官,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權的方式,集中皇權,比如,宰相職位一般有很多人擔任,同時還設置了樞密使、參知政事、三司使,來分割宰相的軍、政、財權。官職也不斷增加,導致北宋機構臃腫;采用恩蔭制,一個官僚一生當中可以推薦數十個親屬當官;北宋大興科舉,科舉應試人數增加,取士人數也增加。

  2、冗兵,政府為穩定社會秩序招收流民入軍,軍隊數量增加,軍費增加。

  3、冗費,冗官、冗兵導致財政支出增加,北宋政府還要給西夏和遼“歲幣”,與此同時由于土地兼并現象嚴重,富豪隱瞞土地,導致財政收入銳減,因而造成了北宋政府的財政危機。

  一大背景:軍隊渙散,指揮效率和戰斗力較低,導致北宋在與遼國和西夏的斗爭中常常失敗。

  1、北宋政府為了防范武將實行更戍法,頻繁調動武將,導致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并設立不同機構管轄軍隊,調兵權與領兵權分離,削弱軍隊戰斗力。

  2、為了穩定社會秩序,北宋政府荒年募兵,招募流民當兵,軍隊戰斗力下降。

  3、北宋以步兵為主,與北方少數民族的騎兵作戰處于劣勢。

  4、武器生產管理混亂,影響軍隊戰斗力。

  【王安石變法】

  由于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進行變法。王安石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系,并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執政以后,王安石繼續發揮了他的這一見解。在改革中,他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雖然強調了政府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并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干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搞過多的專利征榷,提出和堅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張和做法。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推動改革變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一系列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斗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變法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兩宮太后、皇親國戚和保守派士大夫聯合起來,共同反對變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1074年)第一次罷相。次年復拜相王安石復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繼續推行下去,于熙寧九年(1076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閑居江寧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都被廢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變法內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寧年間進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條例司撤銷后,由司農寺主持變法的大部分事務。曾布、呂惠卿等人參與草擬新法。這些新法按照內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為理財、軍事、教育等措施,其具體內容如下:

  1.理財措施

  最重要的是“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2.限制大商人

  供應國家需要和限制大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3.均輸法

  熙寧二年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由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情況,然后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從便變易蓄買”,貯存備用,借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均輸法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減輕了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4.市易法

  熙寧五年三月,頒行市易法。在開封設置市易務。市易務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價格,收購滯銷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出售,商販可以向市易務貸款,或賒購貨物。后又將開封市易務升為都提舉市易司,作為市易務的總機構。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壟斷市場方面發揮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5.免行法

  熙寧六年七月,正式頒行免行法。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

  6.發展農業生產

  調整國家、地主和農民關系的政策以及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7.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頒布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谷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后,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谷物或現錢。青苗法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但具體實施中一些官吏強制借貸,借機敲詐盤剝。

  8.募役法

  熙寧四年頒布實施。募役法(免役法)規定由州、縣官府出錢雇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雇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募役法使原來輪流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9.方田均稅法

  熙寧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農寺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分“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縣長舉辦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為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為依據,制定稅數。方田均稅法清出豪強地主隱瞞的土地,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也減輕了農民負擔,同時卻嚴重損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們強烈反對。

  10.農田水利法

  熙寧二年頒布。條約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在王安石的倡導下,一時形成“四方爭言農田水利”的熱潮。北方在治理黃、漳等河的同時,還在幾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貧瘠的土壤變成了良田。

  穩定國家秩序,這一方面屬于軍事措施。鞏固國家秩序和整頓、加強軍隊的措施,有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以及建立軍器監等。

  11.將兵法

  作為“強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并軍營,另一方面實行將兵法。自熙寧七年始,在北方挑選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武官專掌訓練。將兵法的實行,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了軍隊的戰斗力。

  12.保甲法

  熙寧三年頒行。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或客戶,每十家(后改為五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為保丁。農閑時集合保丁,進行軍訓;夜間輪差巡查,維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與正規軍相參為用,以節省國家的大量軍費,又可以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制起來,以便穩定國家秩序。

  13.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變法派還改革了科舉制,整頓了各級學校,為社會培養需要的人才。王安石在變法在教育上的措施主要有改革科舉制度、整頓太學和在州郡廣設學校。

  熙寧四年(1071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廢除以空洞的華而不實的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即要求考生聯系當前實際采取參加經義策論的考試。這就把科舉的立足點放在選拔具有經綸濟世之志和真才實學的天平上,從而擴大了考選名額,使一大批新進之士取代反對改革的舊官。同年秋,實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進行教學的太學三舍法制度。

  王安石變法時改革科舉制度。廢除明經諸科,進士科不再考詩賦,專考經義和時務策。設明法科,專考律令、斷案等。舊有的科舉取士之不能滿足國家治理的需要,與社會實際脫節。王安石的這一改革,主要目的是糾正過去的缺陷,選拔一些通經術、明時務的人才為國家治理服務,以便由此選拔的人才能夠更好的為變法服務。

  【變法影響】

  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后將近15年時間。在此期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并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級官員、皇室減少了一些特權,而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則減輕了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國家也加強了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增加了財政收入。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司馬光當政時,最終新法被罷廢。不久,因為中央財政資金不足,經司馬光提議,荊公的變法條目部分得以恢復。

  王安石變法和20世紀30年代美國新政同為世界經濟史上影響巨大的事件。1000年來,對于王安石變法的巨大歷史意義,后人的認識越來越深刻,世界上對王安石進行積極評價的人也越來越多,不少人對王安石變法對當代的啟示意義給予全面評價。王安石變法和新政農業政策之間的聯系,,少有人給予像美國新政農業部長華萊士對之的關注。在華萊士看來,王安石變法所要解決的問題,是20世紀30年代美國同樣面臨的問題;王安石變法的措施,新政農業政策同樣可以借鑒。

  1944年,華萊士訪華期間,有關的報道寫道:“華氏研究中國歷史,對于吾國王安石之農政,備致推崇,迭次言論中皆有向往之詞。在迪化今烏魯木齊參觀新疆女子學院時,圖書室中適有一部《王臨川全集》。王世杰羅家倫兩氏,因示華氏以該書。華氏謂彼曾研究過王安石,但在全集中一定還有彼所不曾知道的文章。王氏因語此書中不畏天變、不畏祖宗之法等語,謂王安石整個精神,只是不畏任何阻力。華氏答稱:余于此頗悉。離院時向諸生演說,因即量諸生記取王荊公的話,不畏天災,不畏任何阻力,效法蔣委員長,克服一切困難。在與王主任世杰及盛主席夫婦、羅監察使家倫等閑談中,亦詢及我宋代政治家王安石之有關各節,華氏譽王安石中國歷史上推行“新政”之第一人;并請王主任可能搜集有關王安石之事跡,并訪得其后人。在沈部長歡宴席上,華氏重復提到王安石,并進而以現時代眼光與當時情形相較恒,發為一種樂觀的期待。”

  華萊士為什么對王安石評價如此高?在他看來,羅斯福時代的美國與王安石時代的中國經濟形勢非常相似,一方面出現農產品過剩,一方面由于美國農業信貸系統本身為壟斷集團所把持,一般農民無法取得貸款,土地被地主收回,生計日窘,只有通過政府向人民提供貸款,使農民們能夠盡快找到生計,才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王安石的良好立法在古代皇權時期不能實現,但是在當代可以成為現實。1930年正值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時任農業部長的華萊士仿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在美國建立常平倉(中國古代儲備糧荒平抑糧價的政府糧倉),一方面實施農業貸款,一方面收購多余的物資和糧食食品,免費發給城市人民,不但解決了糧荒問題 ,還保證了糧食物資價格的穩定,為美國度過經濟大蕭條起了重要的作用。某種程度上講,是王安石拯救了饑餓的美國農民。

  【變法成果】

  熙寧六年(1073),在王安石指揮下,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王韶率軍進攻吐蕃,收復河(今甘肅臨夏)、岷(今甘肅岷縣)等五州的作戰。宋軍收復5州,拓地2000余里,受撫羌族30萬帳,建立起進攻西夏地區的有利戰線。

  王安石的簡介

  朝代:宋代

  出生地:今江西臨川

  生卒年:1021—1086

  身份: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用能于期歲之間,靡然變天下之俗。

  ——蘇軾

  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唯公庶足以當之矣……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詬,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則有克林威爾,而在吾國則荊公。

  ——梁啟超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學家。

  公元1021年,王安石出生在撫州臨川(今江西臨川)的一個小官吏家庭里。父名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

  北宋慶歷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簽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寧波)事、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

  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份,同年輕的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變法主抓“理財”和“整軍”兩大方面,積極推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方田均稅、免役、市易、保甲、保馬等新法,史稱“王安石變法”或“熙寧變法”。

  王安石變法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兩宮太后、皇親國戚和保守派士大夫聯合起來,共同反對變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1074年)第一次罷相。次年復拜相。王安石復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繼續推行下去,于熙寧九年(1076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閑居江寧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都被廢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變法,雖然歸根結底是為加強皇權,鞏固封建地主的統治地位,但在當時對生產力的發展和富國強兵,確曾起到了推動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在歷史上有其進步的意義。偉大革命導師列寧稱譽王安石是“中國十一世紀改革家”。

  另外,王安石不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同時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王安石在文學創作上成果頗豐。其詩作不僅數量多,且自成一家,在開創宋詩局面的過程中功不可沒;其散文語言雄健簡練,奇崛峭拔,在措詞與語氣上也極具特色;其詞作數量雖不多,但藝術性很高,且開創了詞壇豪放的先聲,對后人影響巨大。在內容上,王安石的作品多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王安石的作品今存《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臨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點金成鐵

  王安石一生寫了大量詩文,給后人留下了許多佳句名篇。然而,他也有一些修改是弄巧成拙的。

  “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是唐人的名句。詩人以“噪”襯“靜”,益顯其靜;用“鳴”托“幽”,逾顯其幽,這兩句詩把靜景寫活了。但王安石看后,卻不以為然,大筆一揮,改為“一蟬不噪林逾靜,一鳥不鳴山更幽。”王安石用孤立的、靜止的觀點去看待客觀事物,把詩句改得韻味全無,無怪乎當時的詩人黃庭堅訕笑他“點金成鐵”。

  王安石改詩

  王安石手跡王安石有一首膾炙人口的七言絕句《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這首詩是王安石乘船停泊鎮江對岸的瓜洲時所作,寫好后很快就流傳開來,不少人為這首短小精悍、生動形象的詩擊節賞嘆。尤其是第三句中的“綠”字,將形容詞用作動詞,把春天來到時江南的一派勃勃生機極其巧妙而逼真地勾畫出來,使抽象的文字成了一幅極其傳神、富有動感的圖畫,把人們帶進了美妙的藝術境界。后來,有人發現了這首詩的草稿,發現總共只有二十八字的《泊船瓜洲》,竟有很多處進行過修改,其中那個最為人稱道的“綠”字,竟然前后修改了五次,先是“到”字,后來在一旁寫了“不好”兩字,又改“到”為“過”,大概是覺得“過”仍嫌死板,復又改為“入”字,但“入”字顯然也不稱心,又再次被改為“滿”字,“滿”字當然沒有“綠”字好,最后還是被改掉了。可以想見,在這張涂得亂七八糟的詩稿上,王安石不知耗費了多少心血。

  明月與黃犬

  據說,王安石做了宰相后,在政務閑暇時,常常翻閱各地送來的詩文。有一天,他看到廣東有個秀才寫的詩:“彩蝶雙起舞,蟬蟲樹上鳴。明月當空叫,黃犬臥花心。”他看了第一、二句,點頭稱贊;看到第三、四句,便禁不住暗笑起來:“明月”怎么會叫,“黃犬”豈能臥于花心,必然是少年學子亂彈琴。于是,進屋把這兩句改成“明月當空照,黃犬臥花蔭”。自以為改得好,既用了原韻又切合實際,同時詩味又比較濃。

  后來,王安石變法失敗,被迫辭去宰相職務。真是無官一身輕,王安石到各地去游玩。一天,他來到潮州,偶然同當地的一位老秀才談起這件事。老秀才捻須笑笑說:“大人有所不知,在我們這一帶,有種小鳥叫明月鳥,常在夜晚鳴叫;又有一種小蟲,色黃,形體依稀若犬,民眾習慣稱它叫黃犬蟲,夜晚喜歡蜷息在花心里。”說得安石面紅耳赤。王安石感到內疚,想起幾年前亂改那位秀才寫的“明月詩”,完全是因為自己無知而鑄成的失誤。后來,王安石還專程拜訪了那位秀才,并當面表示了歉意。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宋史·王安石列傳》

  ○因循茍且逸豫而無為,可以僥幸一時,而不可以曠日持久。

  ——王安石《上時政疏》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慶歷二年(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歷任揚州簽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罷相,退居江寧。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郁然病逝于鐘山(今江蘇南京),贈太傅。紹圣元年(1094年),獲謚“文”,故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潛心研究經學,著書立說,被譽為“通儒”,創“荊公新學”,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哲學上,用“五行說”闡述宇宙生成,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思想;其哲學命題“新故相除”,把中國古代辯證法推到一個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論點鮮明、邏輯嚴密,有很強的說服力,充分發揮了古文的實際功用;短文簡潔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于說理與修辭,晚年詩風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豐神遠韻的風格在北宋詩壇自成一家,世稱“王荊公體”。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

  王安石的軼事典故

  拗相公

  明末馮夢龍纂輯的《警世通言》,有《拗相公飲恨半山堂》,寫王安石變法失敗的事。王安石告老還鄉時,沿途所見所聞,都是百姓對變法的不滿和怨憤,因之抑郁、悔恨而逝。文中寫道:“因他性子執拗,佛菩薩也勸他不轉,人皆呼為‘拗相公’。”三不足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這話并不是王安石所說,卻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將它歸到王安石名下。“天變不足畏”指的是對自然界的災異不必畏懼;“祖宗不足法”是指對前人制定的法規制度不應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對流言蜚語無需顧慮。后世對這三句話多加褒獎,認為它表達了一位改革家無所畏懼的精神態度。王安石正是以這種精神毅力來頂住一切壓力、排除一切阻力,堅定不移推行新法的。

  清廉樸素

  王安石做宰相的時候,兒媳婦家的親戚蕭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訪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請他吃飯。第二天,蕭氏子穿盛裝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會用盛宴招待他。過了中午,他覺得很餓,可是又不敢就這樣離開。又過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肴都沒準備。蕭公子心里覺得很奇怪,喝了幾杯酒,才上了兩塊胡餅,再上了四份切成塊的肉,上飯后,旁邊只安置了菜羹罷了。蕭氏子很驕橫放縱,只吃胡餅中間的一小部分,把四邊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餅拿過來吃了,那個蕭公子很慚愧地告辭了。

  不邇聲色

  王安石任知制誥時,王安石的妻子吳氏,給王安石置一妾。那女子前去伺候王安石,王安石問:“你是誰?”女子說自己是“家欠官債、被迫賣身”而來。王安石聽罷,不僅沒收她為妾,還送錢給她,幫助她還清官債,使其夫婦破鏡重圓。

  有人告訴王安石的夫人,說她丈夫喜歡吃鹿肉絲。在吃飯時他不吃別的菜,只把那盤鹿肉絲吃光了。夫人問,你們把鹿肉絲擺在了什么地方?大家說,擺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調換了一下,鹿肉絲放得離他最遠。結果,人們才發現,王安石只吃離他近的菜,桌子上照常擺著鹿肉絲,他竟完全不知道。

  千錘百煉

  王安石作《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第三句最初寫作“春風又到江南岸”,覺得不好,后來改為“過”字,讀了幾遍,又嫌不好;又改為“入”字,然后又改為“滿”字,換了十多個字,最后才確定為“綠”字:“春風又綠江南岸”。

  囚首喪面

  王安石不注意自己的飲食和儀表,衣裳骯臟,須發紛亂,儀表邋遢,王安石的這些惡習眾所周知。蘇洵曾經描述王安石說:“衣臣虜之衣,食犬憊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慶歷五年(1045年)三月,韓琦任揚州知府,王安石為簽判,成了韓琦的幕僚。王安石經常通宵達旦地讀書,因此當差的時候時多來不及洗漱裝扮。韓琦以為王安石夜夜尋歡作樂,就勸他不可荒廢讀書。王安石也不辯解,只是說韓公不能知我,后來韓琦才發現王安石非常有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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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說課稿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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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棄疾主要事跡(通用5篇)09-06

王安石古詩03-30

王安石簡介07-02

《春日》王安石11-01

王安石年譜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