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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傷仲永
傷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傷仲永譯文: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花錢請方仲永作詩。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也已經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里見到了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他寫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回答說:“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遠勝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常人,是因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天生就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傷仲永讀后感:
讀了王安石先生的《傷仲永》,我的感觸很深,方仲永這個天才,竟然會最終變為一個普通人,我們對他的遭遇僅僅只有惋惜和同情嗎?恐怕還應有一些對方仲永父親和縣人的批評吧,他們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卻為社會損失了一個人才。這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難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嗎?王安石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應當不只是這個,還有對天才的看法。
天才,顧名思義,從上天那里得到了才華的人。天才,當然比普通人要優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學習,就能成為一個社會難得的人才。但為什么方仲永最終成為了一個普通人。甚至連普通人都不如呢?這是因為他沒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沒有進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別人卻都在努力奮斗,不斷進步,最終他只有被超過。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會被荒廢。反之,一個普通人,經過自己的不斷努力,可能也會對社會做出很大貢獻。
要得到進步,就應當勤奮地學習。古人說:“業精于勤”。勤學是成功之母。勤能補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個是不經歷勤奮的學習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贊揚和敬佩的呢?王獻之“用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最終成為大書法家。法國文學家福樓拜的書房窗臨塞納河,因燈光徹夜透明,被船夫當作漁燈,他對天才的認識“天才無非是長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終他成為了一代大文豪。他們都并非是天生聰慧。他們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優秀,他們的成功來源于他們的耐心和勤奮。
天才在于日積月累,聰明在于勤學不輟。一個人,天資再高,如果不勤奮學習,必干不成大事業。甚至養活自己都很困難;一個人,天資一般,如果能勤奮學習,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學是成功里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或許我們并不是天才,但讓我們現在做起,努力、勤奮地學習,必能干出一番大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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