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江有汜》
《江有汜》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后也處。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譯文
大江自有分流水。這個人兒回故里,不肯帶我一同去。不肯帶我一同去,將來懊悔來不及!
大江自有洲邊水,這個人兒回故里,不再相聚便離去。不再相聚便離去,將來憂傷定不已!
大江自有分叉水,這個人兒回故里,不見一面就離去。不見一面就離去,將來號哭有何益!
注釋
⑴汜(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復匯合的河水。
⑵歸:嫁。
⑶不我以:不用我。
⑷渚(zhǔ主):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稱渚。”
⑸不我與:不與我。
⑹處:憂愁。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處’,假借為‘癙’,實為‘鼠’”《詩經·小雅·雨無正》“鼠思泣血”,鼠思,憂思也。
⑺沱(tuó駝):江水的支流。
⑻過:至也。一說度。
⑼嘯:一說蹙口出聲,以抒憤懣之氣,一說號哭。嘯歌:聞一多《詩經通義》“嘯歌者,即號哭。謂哭而有言,其言又有節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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