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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婚戀習俗

時間:2024-05-06 09:02:58 詩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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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婚戀習俗

  《詩經》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收入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的民間和上層詩作三百余篇,這些詩反映了當時社會各方面的生活狀況。

《詩經》中的婚戀習俗

  1. 引言

  《詩經》是我國的一部古老的詩集,共收詩305篇。這些作品,最早的創作于西周初年,最晚的創作于東周的春秋中葉,全部作品產生在從公元前11世紀到公元前5世紀之間的500多年中。305篇詩,分《風》、《雅》、《頌》三類。其中,《國風》160篇,是15個國家和地區的民間歌謠;《雅》分《大雅》31篇和《小雅》74篇,是諸侯朝會所用的樂歌以及貴族社會各種典禮和宴會上的樂歌;《頌》40篇,是王室宗廟祭祀的樂歌。本文所探討的愛情婚戀詩篇集中地收集在《國風》中,少數見于《小雅》中。這些詩篇為我們提供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這一時期人們的婚愛觀念和風俗習慣。通過這些詩篇,我們也可以看到那一時期青年男女們淳樸熱烈、率真健康的情愛世界。甜蜜的愛情是我們每個人都熱切向往和追求的,這一點,不管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都不會改變。因此,可以說《詩經》中的愛情婚戀詩真正觸及到我們每個人的靈魂深處,寫出了那可貴的人性之美,讓我們為之傾倒。同時,詩中的人和事也帶給我們許多思考,許多啟發,讓三千年后的我們又為之猛醒。

  2. 一派天真爛漫的愛戀詩篇

  2.1 愛戀詩的社會意義

  《詩經》中的愛戀詩的產生,一定有它自己特別的社會意義在。問題在于,這個意義是什么?在我看來,至少有以下兩點不容忽視:

  一、愛戀詩的產生,使我國先民的情愛世界得以書面化

  《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那么,在追尋《詩經》中的愛戀詩的社會意義時,能否這樣說呢?《詩經》中的愛戀詩的產生是我國先民的情愛世界的首次書面化呈現。我以為,這是古老的《詩經》為中國文學作出的一大貢獻,也是愛戀詩產生的重要的社會意義所在。文學作品是要反映社會生活的。詩歌作為文學作品中的女神,反映社會生活,彰顯人類性情,當然是義不容辭的。盡管在手法上,有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之別。作為中國文學的源頭,《詩經》以現實主義的手法表現了《詩經》時代的社會面貌。作為中國詩歌的鼻祖,《詩經》細膩地深入地描寫了《詩經》時代先民的情感世界。就其一部分比如愛戀詩來看,人類在情愛活動中的種種幽微難言的情愫,在《詩經》中均有表現。那么,把一種內在的情感外化為歌,外化為詩,外化為書面記錄,這是不是《詩經》的一個社會意義呢?這是不是《詩經》愛戀詩的一個社會意義呢?

  二、愛戀詩的產生,使我國先民的情愛世界得以理想化

  文學作品反映社會生活,更進一步,文學作品也影響社會生活。當一個作家以一部文學作品來反映他生活的時代的面貌時,許多很主觀的因素會使他的作品與實際生活相去甚遠。這是很正常的,也是很積極的。讓生活中好的東西更好一些,讓生活中壞的東西更壞一些,這是文學表現的慣用手法。從這一角度來看,《詩經》的愛戀詩,使我國先民的情愛世界得以理想化,也正是此類詩歌的一個積極的社會意義所在。

  舉《秦風·蒹葭》為例,略作分析。“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這是一首情詩,寫了一位年青人對意中人的追尋。若從情愛實質來看,僅此而已。但一經詩人潤色,文本表現便大不相同:凄迷的秋晨,皎潔的霜華,搖曳水畔的蒼蒼滿目的蒹葭,以及迷離在抒情主人公眉間心上的那位“伊人”,整個構成一幅霜晨幽思圖(當然,這樣的解說是很煞風景的)。讀罷掩卷,良久良久,猶能感到那魅人的力量。古人形容音樂之美有“余音繞梁,三日不絕”之嘆,讀這首詩,不也正有這種感覺在心間嗎?這就是文學作品對現實生活的理想化(詩化)。現實生活中未必然的東西,在文學作品中成為必然。亦即文學作品來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此,我以為,《詩經》中的愛戀詩使我國先民的情愛世界得以理想化是此類詩歌的又一社會意義所在。

  2.2 愛戀詩表現的美好人性

  《詩經》中的愛戀詩是我國先民情愛世界的反映,也是人類美好情感的表現。通過這些詩,我們可以看到我國先民的美好人性,可以看到世道人心的希望。本章節,我將從男女兩個方面對《詩經》愛戀詩表現的美好人性略作分析。

  一、本色的好男子

  唯大英雄能本色。讀《詩經》中的愛情篇章,我們隨處可見那般本色的好男子(當然,也有那般腌臜的壞男子,此處不論)。他們也許并不孔武有力,并不沖鋒陷陣,并不殺戮無算。然而,他們或敢愛敢恨重情重義,或活力四射陽光燦爛,他們是姑娘心中的大英雄。

  以《召南·野有死麕》為例,足見一個男子的敢愛敢恨。“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拋開前兩句的起興不談,我們看后兩句:有一位少女呀春心蕩漾,好小伙兒呀便追著來湊趣兒。一個“誘”字,真妙絕無雙!這位小伙兒的磊落胸懷遂讓人印象深刻。面對自己喜愛的姑娘,他沒有猶豫,沒有顧慮。他甚至沒有考慮自己的情況是否為姑娘所接受,比如自己是否相貌堂堂?自己是否頗有積蓄?比如姑娘是否已有意中人?凡此種種,他一概不做考慮,我們看到的便是“有女懷春,吉士誘之。”直截了當,干脆利落,這就是敢愛。不過,請慢下結論,因為下面還有更絕妙的:“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針對這幾句,有解詩者認為是“拒之之辭”。如朱熹《詩集傳》[①]云:“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辭,言姑徐徐而來,毋動我之帨,毋驚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凜然不可犯之意蓋可見矣。”此種道學家的聲音為今人所嗤。這篇末一章實是一對戀人的歡愛場面。這里,沒有父母之命,沒有媒妁之言,只有你情我愿,只有男歡女愛,只有人之為人的元氣淋漓。這是本色。

  以《邶風·綠衣》為例,足見一個男子的重情重義。“綠兮衣兮,綠衣黃里。心之憂矣,曷維其已!”這當是一首懷念亡妻的悼詩。心愛的妻子亡故了,悲痛欲絕的丈夫睹物傷懷,他一邊輕輕摩挲著妻子生前親手縫制的“綠衣”,一邊唱出這首慘怛的歌。他深愛著自己的妻子。在他看來,妻子賢淑多情善解人意,對自己又體貼入微;而且,由于妻子的規勸,自己少犯了多少錯誤啊。“我思古人,俾無訧矣。”“我思古人,實獲我心。”這是他的心聲,是他內心情感的自然流露。因此,請看,一個男子,毫不隱晦自己對妻子的依賴,毫不隱晦自己對妻子的思念,當妻子去世后,他毫不隱晦自己因妻子亡故而生的悲傷。一個重情重義的男子是不是躍然紙上了呢?唐代元稹有《遣悲懷》[②]云:“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流傳極廣,深入人心,實則受《邶風·綠衣》影響甚深。這也屬正常,一首好詩,一種好的情感,激蕩人心之力量是不言而喻的。是故,一個男子,重情重義,這是本色。

  再以《鄭風·山有扶蘇》和《鄭風·狡童》為例,足見一個小伙兒的陽光燦爛。“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山有喬松,隰有游龍。不見子充,乃見狡童。”此詩的敘事者當為一位少女,她應約前來與心上人幽會,然而,見面之后,卻有意嬌嗔道:“我本來是來見美少年子都的,不承想見到你這么個狂癲的小頑童。”當然,在這里,姑娘的表現是可圈可點的。可那位沒有直接表現只是被姑娘笑罵一聲的“狂且”“狡童”呢?不也就“不著一字,盡得風流”了嗎?須知姑娘心心念念愛著的正是這個陽光燦爛的活潑潑的“小頑童”啊。在所愛的姑娘面前,沒有矜持,沒有做作,不受那世俗污染,就那么陽光的一個形象不改,這是本色。然而,還沒完。“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這首《狡童》簡直就是《山有扶蘇》的續寫,請看,前不久還花前月下密約幽會呢;轉瞬間,風云突變幻,情海起波瀾。“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了;“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了。愛就是愛,不顧一切地愛;有情緒了,鬧別扭了,那就鬧。我不理你,我不和你一起吃飯。這正是直性的可愛之人,是難得的本色之人。難怪姑娘雖在嗔怪之際,依然愛意難掩。良有以也。

  二、多情的俏姑娘

  在《詩經》中,憂郁的女性雖不勝枚舉,然而,活潑的、頑皮的、自尊自強的、精明能干的、勤儉持家的女性也所在多有。這些多情的女子給質樸的《詩經》增添了靚麗的顏色。

  在《鄭風·褰裳》中,作者就塑造了一個爽朗頑皮又略顯潑辣的女子形象。詩歌一開始,她就用仿佛是提醒卻又仿佛是警告的口吻對心上人說:你要是真心想我,就提起衣襟淌過溱河來找我。你要不想我,難道我就再沒有人愛了嗎?小憨貨!你憨不憨呀!“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在這里,姑娘是自信的,也是自尊的。你要愛我,真心想我,你就來找我;你要不愛我,天下就沒有別的男人了嗎?當然,這樣說,絕不意味著姑娘對這份感情就滿不在乎,有也可,無也不是不可。不是這樣,絕不是。恰恰相反,她對感情應該更在意,但倔強的她就偏偏不愿意在心上人面前示弱。或者說她要用這種方式博得心上人更多的疼愛憐惜。這就是個性。這就是脾氣。這就可愛又可親了。而且,越是如此,小伙子恐怕就越是愛她吧?這樣的俏姑娘,我見猶憐,何況他士。

  自然,比之于這位姑娘,還有一位更倔強,在她身上,威武不能屈的氣概表現得淋漓盡致。她就是《召南·行露》中的女主人公(當然,這是一段孽緣,似與本章節的話題不合)。就本詩,余冠英《詩經選》[③]認為這是一個已有夫家的女子的家長對企圖以打官司逼娶其女的強橫男子的答復;而陳子展《詩經直解》[④]則認為是一個女子拒絕與一個已有妻室的男子重婚的誓言。從詩中的語氣與用詞來看,陳子展的說法更有依據一些。明確了詩旨,我們再來看詩歌表現的女主角的人性光輝。“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面對男子“雖速我獄”的強橫逼婚,柔弱的女子一改其常態,十分堅定地回敬道:“即使把我送進牢中,你也休想得逞。”詩歌末章,女子再一次亮明態度:“雖速我訟,亦不女從。”讀到這里,不禁想起漢樂府名篇《陌上桑》。這兩首詩描述的故事極其相似,但兩位女主人公用以回敬的方式迥然不同。《陌上桑》中的女子機智而從容,本詩中的女子則直率而堅定。當然,這也許是因為《陌上桑》中的那位太守還風流得有品味吧(他畢竟沒有用強,將羅敷搶將去也)。于是,我們看到,在悲劇的遭遇中,一介弱女子用自己如長虹貫日般的人性光輝,照亮了古老的《詩經》,千載而下讀之,猶有凜然而鼓蕩人心者在。

  除卻這類女中豪杰,另有許多女子也以她們鮮活的形象讓人感喟不已。她們溫柔善良,對愛情充滿渴望;同時,又瞻前顧后顧慮重重。她們大多尊重世俗道德,遵守現有秩序,她們只希望獲得世俗范圍允許的幸福。這也是《詩經》中很典型的一類女子。對此,你可以批評,但無法抹殺。因為,她們代表的是占大多數的女子的行為特征。這應該也是一種人性的美好吧?以《鄭風·將仲子》為例,略作分析。“將仲子兮,無踰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這位姑娘一定十分苦惱。面對著口口聲聲要緣樹翻墻前來探望的那個他,姑娘很矛盾。她自是十分希望心上人能長來家看看,但父母尚未答允,光明正大地來往顯然不可能。那“踰我里”的方式呢?當然風險更大。據《孟子·滕文公下》[⑤]記載:“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鉆穴隙相窺,逾墻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只此一條,足以嚇煞丈夫矣,云何女子?所以,姑娘堅決地拒絕了心上人的做法,但同時,又十分癡情地安慰他道“仲可懷也”。請看,姑娘既維護了愛情,又尊重了世俗道德現有秩序,一種節制的含蓄的愛的方式,令人稱道。這是人性中美好的一面。

  3.充滿幸福憧憬的婚姻生活詩篇

  3.1婚愛詩反映的婚姻習俗

  據《禮記·昏義》[⑥]記載,周代的婚俗已經確立了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后人稱之為“六禮”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廟,而拜迎于門外。”這些禮節在《詩經》反映婚姻生活的詩篇中時有提及。淺析如下:

  一、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見于《豳風·伐柯》的這兩句詩,可作為我國的文學作品對媒人的第一次描寫吧?“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詩人以非斧不得伐柯來起興,目的在于后兩句的非媒不得娶妻。短短八個字,點出了媒人在當時的婚禮中已經是很重要的一個角色了。有時候,甚至是無媒不成婚。據《周禮·地官》[⑦]記載,在周代還設有官媒,專門負責男女婚姻之事。“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可見,媒妁之言,已經開始干涉青年男女的自由婚戀了。這種情況,也可以從《衛風·氓》中找到闡述。當那個一臉憨笑的小伙子來“抱布貿絲”之時,聰慧的姑娘看出了他的醉翁之意。然而,姑娘卻遲遲不給答復,使得小伙子很上火。結果,姑娘告訴他:“匪我愆期,子無良媒。”請聽,這口吻與“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何其相似!由此可見,當時確實已經是一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鉆穴隙相窺,逾墻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的時代了。

  二、仲春之月,令會男女。

  在周代,舉行婚禮的時間和現在是大不相同的。據《周禮·地官》[⑧]記載,那時候,青年男女多在春季舉行婚禮。“中春之月,令會男女。于是時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因此,《詩經》中便有了《周南·桃夭》這樣喜慶的華章。“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在這首詩中,詩人以桃花起興,用意很明顯。一者以桃花之艷來襯托新娘之嬌美,再者就是暗示婚禮舉行的時間是在桃花盛開的陽春。蓋春日萬物勃發,生機盎然,敬天畏命的先民們以為,在這樣的季節里舉行婚禮是上應天命的(即符合自然規律)。當然,這種情況也不皆然。比如,我們讀《衛風·氓》時,就能讀到“將子無怒,秋以為期。”的話。這涉及到一般規律和特殊情況的問題。就一個大的范圍來看,春天還是多情的青年男女釋放情感的最佳季節,也是官方明文規定的舉行婚禮的法定時間。

  三、黃昏之時,女因男來。

  這一節,探討《詩經》時代男子迎娶新娘的具體時間。這要從“婚姻”這兩個字說起。“婚姻”舊作“昏因”[⑨],原來,古時候,男子在黃昏迎娶新娘,而女子因男子而來。因此,稱“昏因”。先民認為,“陽往而陰來”[⑩],即在黃昏時娶女是吉利的。這種情況即便是到了現代,還可以在許多農村見到。迎親隊伍往往在中午才要出發,黃昏時才能將新娘迎娶回來。習俗使然。《詩經·唐風·綢繆》即是此一方面的具體表現。“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這里的“三星”指參星,此星在黃昏時始見于東方天空。“束薪”是舊時婚姻習俗之一,即在黃昏時燃起火把(亦即今之燃燭)。之后,當然就是新郎的欣喜自言了。我要怎樣來疼愛這“良人”呢?一對新人在黃昏時分結成婚姻,一個家庭組成了。在今后漫長的人生旅程中,他們將相濡以沫地完成自己將要承擔的一切社會責任。

  3.2 婚愛詩反映的社會狀況

  3.2.1社會生產狀況

  據史料記載,《詩經》中最早的詩篇大約作于西周初年,而最晚的作品作于春秋中葉。在這段長約500多年的時間里,社會生產主要以農業為主,而輔以漁獵、采集。當然,手工業和商業也取得空前的成就。對此,《詩經》都作了或多或少的反映。就婚愛詩而言,漁獵和采集表現得多一點。

  《詩經》第一篇,被《毛詩序》贊為“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的《周南·關雎》就有“參差荇菜,左右流之。”“參差荇菜,左右采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的句子。再如《周南·巻耳》的“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嗟我懷人,寘彼周行。”這些詩句,都可以說明在當時的社會生產活動中,采集還是很重要的一項。原因蓋在當時的社會生產力雖較之前代有了很大的發展,但人們的物質狀況還是不滿人意,再加上剝削階級的殘酷剝削,一年到頭,常有青黃不接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采集能在一個程度上緩解勞動者的生活壓力。于是,我們翻閱《詩經》的時候,就經常可以聽到那來自富饒的原野或豐茂的山嶺之上的動情吟唱了。

  另一個經常見到的場面就是漁獵。毫無疑問,在先民的生活中,漁獵是占著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的。當時,飼養業尚不發達,人們的肉食多數來自漁獵。況且,飛禽走獸游魚,自生于天地之間,更無需人們勞力費神。因此,種植之余,漁獵活動十分頻繁。《鄭風·女曰雞鳴》中的男子在大清早被妻子叫醒,要做的工作就是打獵。“將翱將翔,弋鳧與雁。”“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即是對狩獵場面和獵物處理的敘述。再讀《陳風·衡門》,那歡會之后的男子干脆如此率真地唱道:“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娶妻,必齊之姜?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娶妻,必宋之子?”連唱歌時的比興都涉及到魚,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漁獵甚至已經是深入到人們潛意識中的一項關乎生存的重要活動。

  3.2.2 政治狀況

  就政治狀況而言,不容樂觀。這一點,四詩風雅頌,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現。黑暗的政治導致了社會混亂,戰事頻仍。于是,當男子被迫從軍征戰,生產任務和家庭重擔就自然地落在女子肩上。讀詩至此,你能一遍遍地聽到那些身心俱疲的姐妹們的凄苦之聲。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雞棲于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這是《王風·君子于役》中的第一節,寫一個妻子思念服役遠方的丈夫。“不知其期”點明服役的期限遙遙;“曷至哉?”則訴盡思心的難耐。夕陽西下了,鳥兒歸巢,禽畜入圈,妻子卻心怯空房。試問,這一切凄苦的根源是什么?政治!黑暗的政治!黑暗的政治導致戰爭,戰爭導致善良的人民妻離子散。然而,妻子們是無奈的,她們只好向生死未卜的丈夫祈福一聲“茍無饑渴”后,再回轉身把不屬于自己的沉重的十字架默默地背起來。

  當然,也有把自己的苦楚訴諸言辭的。《周南·汝墳》如此寫道:“遵彼汝墳,伐其條枚。未見君子,惄如調饑。遵彼汝墳,伐其條肄。既見君子,不我遐棄。魴魚赪尾,王室如燬。雖則如燬,父母孔邇。” 從詩的末章來看,這也是一首思婦的歌。不同于《王風·君子于役》的是,在本詩中,服役的丈夫因故回來了。于是,夫妻間有了對話。妻子對剛剛歸來又要遠役的丈夫提出了“父母孔邇”的殘酷現實。這是對丈夫的訴苦,然而,卻又不止此也。在她無助的哭音中,仿佛使人聽到對混亂的時代黑暗的政治的控訴。

  總之,在讀《詩經》的時候,在讀到關于婚姻生活中的思婦的詩篇的時候,總讓人心生憐憫。她們往往琴瑟相諧伉儷情深,然而,生當諸侯爭霸的時代,她們不能自已。是的,她們不是棄婦而等同棄婦。歸根結底,都是政治惹的禍。

  3.3婚姻生活中先民的幸福憧憬

  產生《詩經》的時代,當然不是人們理想的黃金時代。諸侯之間的爭霸戰爭此起彼伏,給社會造成極大的破壞,人們的生活苦不堪言。然而,越是在苦難中,善良的人們就越是表現出一種強烈的對幸福的憧憬。這種心理,我們可以從多首詩中找到證據,其中《周南·桃夭》和《鄭風·女曰雞鳴》是很有代表性的。

  《周南·桃夭》是很為人熟知的一首詩。詩歌以夭夭之桃起興,寫大家對一位美麗的新娘的祝福。在這祝福聲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們的先民對幸福的具體要求。“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之子于歸,宜其家人。”這是大家希望新娘子可以和夫家的人和睦相處。蓋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華夏民族最講究一個“和”字。作為社會最基本的單位,一個家庭是否和諧,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安定與否。無論古代,還是現代,這都是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尤其,如果這個家庭還是一個特殊的家庭(如貴族)的話。因為《詩經》中的許多詩篇都是反映貴族生活的。于是,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之際,大家就一起來祝福他們,實則是一起來勸告他們,要與家人和睦相處呀。再者,就是生子。華夏文明以農業為基礎,而在那樣遠古的時代,勞動力即是農業的保證之一。一個家族,若人丁興旺的話,是要受到大家的祝賀的。于是,多子多福的觀念也就深入人心。再加上儒家對“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宣揚。凡此種種,都使得大家把結婚生子當成人生的頭等大事來辦。在這首詩中,作者雖未明言,但第二節詩,詩人以“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來起興,而興中又有比,這分明就是祝福新娘子早生貴子的另一種說法,只是更為含蓄一點罷了。因此,我說,《詩經》中的婚愛詩能夠反映出我國先民對美好生活幸福人生的憧憬。

  《鄭風·女曰雞鳴》則以一個生活小片段來表現一對青年夫婦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周南·桃夭》不同的是,這首詩中,多了夫妻二人對自己生活的經營。“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子興視夜,明星有爛。’‘將翱將翔,弋鳧與雁。’”從文本看,丈夫一大早即被妻子催起,隨即是對丈夫外出打獵的描繪。這些都可看作是夫妻二人對自己生活的慘淡經營。如此披星戴月夙興夜寐,當然不是無的放矢的,他們有自己的向往有對未來的憧憬。詩歌第二節,詩人借女子的口道出緣由。“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這幾句詩,從對丈夫狩獵的祝福、自己的做法和對自己婚姻生活的祈盼三個方面表現妻子,其情殷殷,對美好生活的渴望之心躍然紙上矣。自然,再看詩歌第三節,我們還會發現,丈夫的心與其妻一般無二。“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他們都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愛人高興一點;通過自己的經營,使自己的生活舒心一些。在他們的心中,對生活的希望和憧憬從未消失。因為,盡管現實常常使他們倍感煎熬,然而,在煎熬中,卻又有不可言傳的幸福在。

  4. 令人心生憐惜的棄婦詩篇

  4.1棄婦詩反映的婚姻破裂的原因

  就一樁婚姻而言,其圓滿與破裂的原因當然是很復雜的,遠非一篇小文所能道盡。本章節將就以下四個方面來作簡要分析。

  妻子色衰使丈夫生移情別戀之心。不能不說,無論在遠古社會,還是在現在,青春難駐紅顏老去,這都是極易使丈夫變心的一個因素。不妨以《衛風·氓》為例來分析一下。“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一個小伙子愛上一個姑娘,遂以“貿絲”為由來接近她,隨即向姑娘道明自己的心意。當此之時,小伙子對姑娘是有愛的,或者說至少他認為姑娘和他很般配。否則,何必大老遠巴巴地“來即我謀”呢?然而,當“三歲為婦”“言既遂矣”之后,丈夫對妻子便“至于暴矣”。原因何在?妻子色衰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請看作者在詩中起興之時,如此寫道,“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桑之落矣,其黃而隕。”這里,作者以桑葉的“沃若”和“黃而隕”來比襯女主人公容顏由盛及衰的變化,可謂貼切。自然地,在這兩個階段,女主人公的遭遇也就迥然不同。當“其葉沃若”之時,也恰是“桑之未落”之時;當“其黃而隕”之時,便成了“桑之落矣”之時。在詩中,作者還提到了一個時間——“三歲”。程俊英的《詩經譯注》[11]解釋說:“三歲,多年。三是虛數,言其多。”那么,多年之后,當美人已然遲暮,而經過夫妻二人多年的慘淡經營,家境又有了好轉,丈夫富足思淫欲,妻子也就處境堪憂了。

  婚后無子使丈夫得移情別戀之由。婚而不育,這在古代社會是很嚴重的一件事情。“夫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于是,《大戴禮記·本命》[12]中便明文規定:“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請看,“無子”名列“七去”第二位,可見何其重要。那么,《詩經》中的棄婦當然也應該多有因無子而被休掉的,問題在于,《詩經》的文本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在《詩經》中,被專家學者判定為棄婦的作品有《召南·江有汜》、《邶風·柏舟》、《邶風·日月》、《邶風·谷風》、《王風·中谷有推》、《衛風·氓》、《鄭風·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風》、《小雅·白華》等,可以發現,這些詩中,女主人公在悲憤之時有的提到了父母,有的提到了兄弟,卻單單沒有提到孩子。要離婚而不提孩子,對男人而言都不是人情之常,何況女子。漢末女詩人蔡文姬曾寫過《悲憤詩》,其中,“別子”一節寫得凄惻慘怛,令人不忍卒讀。為什么《詩經》中的棄婦詩竟偏偏對孩子只字不提呢?這也許是沒有孩子的一個不是證據的證據吧。

  囊中多金使丈夫具移情別戀之力。“田舍翁多收了三斗米也想易妻”,這與時下人們掛在嘴邊的“男人有錢就變壞”真是何其相似乃爾!這種情況在《衛風·氓》和《邶風·谷風》中都有描寫。《衛風·氓》說:“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邶風·谷風》說:“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小雅·谷風》說:“將恐將懼,寘予于懷。將安將樂,棄予如遺。”這幾句詩是棄婦的自訴不幸,是棄婦的悲嘆不公,同時也是棄婦對丈夫的道德批判。嫁到你們家這么多年,繁重的家務我從不推脫。早起晚睡,披星戴月,也不是一天半天了。現在家境好了,你就對我如此暴虐。可以看出,三首詩對這一問題的敘述大同小異,均表明家境好轉是丈夫把休妻付諸實施的一大原因。只是《小雅·谷風》把話說得更明白。

  男權社會使丈夫遂移情別戀之愿。正如母系社會是女子的黃金時代,父系社會則是男子的黃金時代。進入封建社會,男權或者說父權、夫權更上層樓,漸臻無以復加之境。婦女則漸成男子的附庸,家里的花瓶。在“三從四德”和“七出”的束縛下,她們失掉了自己作為人應具的權利。比如說,她們甚至喪失了姓名權,最為要命的是,她們喪失了經濟權。經濟權的喪失使她們連基本生活都不得不寄托在夫家,何談其它。如此一來,夫家或者說男子就對女子有了裁判的權利。《詩經》中描寫的情景正是出現在我國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這一階段,男權已經確立并鞏固。從詩中來看,如《邶風·谷風》中的女主人公就是在丈夫“宴爾新婚”的時候被掃地出門的;《小雅·白華》中的女主人公也是在“維彼碩人,實勞我心”的情況下被遺棄的。男子可以以莫須有的或者是欲加之的罪名將妻休掉另娶新歡,這不能不說是男權社會成全了男子而糟踐了女子。

  4.2棄婦詩表現的女性性格

  在《詩經》中出現的棄婦是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征的。但歸納起來說,可分以下兩種:

  一、自怨自艾的柔弱女子

  棄婦以此類型居多。畢竟,被遺棄后,首先從物質上來說,在那樣的社會中,寡居女子的生活是很艱難的;其次,受當時文化影響,人們對棄婦常有輿論上的惡評,這對當事人的心靈又是一大打擊。是故,當時的女子常以溫順之態立身處世,實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那么,一旦被棄,她們也往往因各種因素作祟而不圖自強以安身命,常墮入自怨自艾的狀態。這在《詩經》中出現的棄婦形象中數見不鮮。如《邶風·柏舟》中“心之憂矣,如匪澣衣。靜言思之,不能奮飛。”的女子;如《邶風·谷風》中“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的女子;如《衛風·氓》中“靜言思之,躬自悼矣”的女子;如《王風·中谷有推》中“啜其泣矣,何嗟及矣”的女子;如《鄭風·遵大路》中“摻執子之袪兮,無我惡兮,不疌故也。”的女子;《小雅·白華》中“之子之遠,俾我疧兮。”的女子。這些女子無不擁有各自的美德,或勤勞善良任勞任怨,或賢淑溫順忠貞多情,然而她們無一幸免地都在自己的生活中碰到了同樣的尷尬。面對著丈夫的移情別戀,她們無計可施無法可想,種種束縛條條繩索已將她們捆綁得無奈,于是乎這些柔弱的女子只好將生活的苦酒煎熬成點點淚珠,以滋潤自己已凋的容顏將枯的心田。試問,這到底是誰的悲哀?

  二、自信自尊的巾幗丈夫

  此類人不多,此類詩也就不多。但鳳毛麟角可見珍異,吉光片羽方顯英豪。因此,可以說,在《詩經》的棄婦形象中幸而有如此一脈,乃正是赤縣神州的福音,華夏民族的祥瑞。《召南·江有汜》就寫這樣一位被遺棄的女子。“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詩先以大江浩蕩分流縱橫來起興,引出自己的委屈。然而,女主人公話頭一轉,堅定地預言道:“不我以,其后也悔!”你不肯帶我一起走,你將來后悔去吧!緊接著,她愈堅定地一唱三嘆道:“不我與,其后也處!”“不我過,其嘯也歌!”一個女子,在那樣以男子為權力中心的社會能有如此自信,唱出這般的歌謠,令人心生敬佩。無獨有偶,《小雅·我行其野》中也寫到這樣一位可敬的女子。“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爾居。爾不我畜,復我邦家。”對比《召南·江有汜》,我們發現,這兩位女子各有其自信的現實基礎:前者以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為自信的源泉,雖主觀一點,感性一點,然自信立根于自知,仿佛讓人看到了郭靖在被丘處機和江南七怪逼婚而道出“用不著說,我們兩個心里都知道的。”時的一幕。后者則以自己有邦家可投奔為自信的支柱。這位女子當然更現實一些,請看她的敘述:我只是因為婚姻的緣故,才和你一起生活。現在,你不肯再養活我,那我可以回我的娘家。這位女子不把婚姻看作自己生命的唯一,在丈夫已然無情于己的時候,堅信自己可以重新開始。這無論如何都是英雄主義的表現。大千世界,有此等女子,養眼!養心!養氣!

  4.3棄婦詩對社會的幾點暗示

  讀罷《詩經》中的愛情詩篇,掩卷而思,有如下幾點激蕩心海,拂之不平。列而述之。

  一、我們要真正的男女平等

  我們要真正的男女平等。斯言謂何?即不要《詩經》時代的大男子主義,也不要某某時代的大女子主義。當生產力發展了,社會進步了,當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達到一定程度了,民主自由的觀念就會深入人心,人們追求民主自由之心也會隨之大盛,社會因此而發生極大的變化。然而,就我國的婦女解放運動來看,我不敢說失敗,但我認為,至少多數姐妹并未理解透徹男女平等的真實含義。于是我們看到,當姐妹們理直氣壯地以男女平等為憑來維護自己的某些權益的時候,事實上,她們已然凌駕于男子之上,一副大女子主義的模樣了。幾千年的壓迫與剝削,使得她們的身心受了巨大的創傷,于是一旦時機來臨,就要追還,就要報復,在自以為天經地義的維權運動中,忘卻了自己作為一個人的本分。自然,也就失掉了自身的尊貴,顯得那么小家子氣(或者說潑婦氣)。我們不要大男子主義,我們也不要大女子主義,我們不要非此即彼的兩個極端。我們要真正的平等。我們都應該深刻地認識到自身作為人的可貴和局限,彼此尊重,互相愛惜,不欺凌,不侮辱,在歷史的啟示中,在現實的土壤里,培育一種全新的詩意的兩性關系。

  二、要平等就不能喪失經濟權

  當然,要平等,就必須爭取權利。要權利,首要的就是經濟權。一個人生活在世界上,要生存,要發展,都要有經濟作為后盾,亦即要有錢。吃穿住行用要花錢;讀書學習要花錢。一言以蔽之,安身立命要花錢。然則,經濟權意義大矣!挪威文學家易卜生寫過《玩偶之家》,在結尾的時候,覺醒了的女主人公甩門而去。大家于是紛紛議論娜拉走后怎樣。記得魯迅先生曾就此寫過一篇演講稿,題目即為《娜拉走后怎樣》[13]。文章中,先生深刻地指出經濟權對于一個人的重要性,振聾發聵,對一班視金錢為糞土的清高之士是一記警鐘。我在閱讀《詩經》中的那些人和事時,常常聯想到這一點。試想,那些或勤勞或賢淑或聰慧或美麗或忠貞或多情的姐妹們倘若沒有被剝削掉經濟權,她們有自己起碼的生活資料,她們的命運會否改寫?李敖先生在他的文章中也多次提到錢是個好東西。他告誡讀者,人生于世,要有一點錢,然后存起來,用來保護自己的自由。在我看來,這是真正的性情中人的性情之言。然則,要平等嗎?請至少不要喪失了自己的經濟權。

  三、教育是百年大計

  這就要教育,并且,要教育得好。

  怎樣才是教育得好呢?我不敢說。或者我可以這樣說,至少不是男子學了一門技術,女子讀了幾頁烈女傳。這當然也在教育,但是還遠遠不夠。我覺得好的教育至少還得培養我們的一種健康的認知能力,一種健全的思維能力,一種健美的創造能力。我們有知識,可以此認識世界;我們有思想,可以此判斷是非;我們能創造,可以此完善人生。《大學》[14]言道:“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那么,我可以說,好的教育應該能幫助我們臻于人生的至善。當然,江湖險惡,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教育得再好也無法讓人人詩意地棲居。那就不妨退一步講,教育讓我們在遭遇人生的不幸的時候,可以從容一些,可以平靜一些,可以在悲慘中覓得希望,可以在沉淪里尋求慰安。于是,當《詩經》里的悲情故事穿越時空降臨在我們身上的時候,我們可以于絕望中尋求到一點自我的超脫。從這個意義上講,教育也是百年大計。

  5. 結論

  在我看來,作為中國的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以一種樸素的大氣為中國文學啟了航,而《詩經》中的那些情愛詩篇則像海邊沙灘上一枚枚雅致的貝殼,讓人無論行了多遠,都忍不住要頻頻地回頭張望。因為,那些面容,歷數千年而依然鮮活;那些情感,歷數千年而越發真摯。在物欲橫流的今日,一遍遍地讀這些樸素的詩篇,使人猶如醍醐灌頂,心中俗念頓消。這是《詩經》帶給我們的福音吧。自然,由于時代的原因,《詩經》也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對于這一點,作為后學,我們可以改過自新,卻不必求全責備。因為,一個偉大的傳統能夠帶給我們的利永遠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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