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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他-情感散文
愛 他
——記徐志摩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去世了半個多世紀。自認是個讀書人,讀了很多書,但真正讓我心動的,就只有徐志摩的集子。讀他的詩有如三五之夜,聽晚風三弄,賞皓月娟娟。浪漫,柔美,清新,恬淡。讀著讀著便想動筆寫寫他。但讀過太多名人對他的評述,一直未敢動筆。直到讀了唐澤慧寫張愛玲的一篇文章,題目就叫《愛他》。如此斬丁截鐵,義無反顧,我這才恍然,心動提起筆來,而且盜用了人家的題目——我想,再也沒有更好的兩個字能這樣坦率而凝煉地道出心中的想法,也大可像唐澤慧一樣對自己說,“愛一個人并不需冒什么樣風險,或像學者一樣擔負這樣那樣沉重而莊嚴的使命。”
愛他,當然愛他的詩。志摩的詩形式多樣。有的結構緊湊,格律對稱,讀來紆徐從容,朗朗上口;有的形散神聚,纏綿悱惻,珠圓玉潤,清香滿口。甭管什么形式,又有兩個最顯著的特點:一是長于寫景狀物,以意寫之,空靈揮灑,裊裊如煙。如《雪花的快樂》:“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瀟灑/我一定認清我的方向/飛揚,飛揚,飛揚/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靈魂深受禁錮的人,幻想能變作鳥兒,變成魚兒,卻都不抵這雪花,輕盈,歡快,堅定,執著。雪花飄然紛呈,情感躍然紙上。二是慣用陽關三疊,一唱三嘆的詞句,一再延宕或重復,產生的美感透徹肺腑,盡在不言。如《蘇蘇》:“蘇蘇是一癡心的女子/象一朵薔薇,她的豐姿/象一朵薔薇,她的豐姿/來一陣暴風雨,摧殘了她的身世//這荒草地里有她的墓碑/淹沒在蔓草里,她的傷悲/淹沒在蔓草里,她的傷悲/啊,這荒地里化生了血染的薔薇!”每節各押一韻,句句用韻,二三句完全重復。仿佛她的美讓人無法用言語表達,她的悲苦又讓人肝腸寸斷,無語凝噎。
正如胡適在《追憶志摩》中所言:“這里面只有三個大字: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志摩的詩無一不表現著這一主題。五六十年代以后,很多評論家論及他的藝術,往往判之以“唯美”、“為藝術而藝術”之類的概論。論及他的思想,則總是“反動,消極,傷感”。我想即便是志摩安在,這樣的評述也太過苛刻,是不完全的,不公允的。但我們只要打開《中國文學史》便會發現,我們的評論家評論一個人的作品往往總是這樣,看它具不具有“革命性”,是“現實”多一點,還是“浪漫”多一點;是“群眾”多一點,還是“個人”多一點;是“論事以諷,庶幾有補于國”還是“斧藻江山,追琢風月”,有意無意,或多或少便將其與政治掛了鉤。就這點來說,他的作品確實“格調”不高,“意義”不大。因為在他的詩歌里,我們聞不到一點兒戰火的硝煙味兒,聽不到一點兒人民的疾哭聲。而他生活的三十五年中,中國卻經歷了“辛亥革命”、軍閥割據、“八·一南昌起義”、“九·一八事變”等等。當魯迅嘶力竭地吶喊、口誅筆伐反動統治的時候,志摩卻漫不經心地揮毫潑墨,為世人描繪著一幅又一幅世外桃源的淡墨山水畫。
如果說美麗的康橋是詩人在異國他鄉現代生活中找到的一塊精神凈土,所以有了《再別康橋》等詩的溫馨與浪漫,那么北京西單石虎胡同則是他在風雨飄搖的故國古都生存的一塊綠洲,所以有了《石虎胡同七號》等詩的寧靜與和諧。在凈土與綠洲之中,“身是菩提樹,心如明凈臺”,不染一塵一埃也是很正常的。讀他的詩,我們雖“不知有漢,無論魏晉”,但無一不激發著我們“尋向所志”,去追求著“愛,自由,美”。
其實志摩的思想也并非如水般清靜。他在《迎上前去》中說道:“但生命還不是頂重的擔負,比生命更重實、更壓得死人的,是思想那十字架。”在他的眼里,世間也并非歌舞升平、陽光燦爛,在《北戴河海濱的幻想》一文里,他一連用了十九個“忘卻”來表述他對世間的看法:忘卻苦惱的僵癟的人間,忘卻紛爭的互殺的人間,忘卻庸俗的卑瑣的人間,忘卻自覺的失望的人間……這一切,恐怕也只有在他的詩歌里能做到。
愛他,更愛他的為人,愛他對愛的坦誠和執著,大膽和熱烈。
在歐洲的時候,他見了林徽因,便沒頭沒腦地追求。雖然他已是有婦之夫——已經和張幼儀結了婚,而且有了孩子。后來見到已經嫁人的陸不曼,又是愛得驚天動地,全然不顧別人的看法。直到今天,這種充當第三者搞婚外戀的做法,仍讓人震驚。更何況,他生活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國,一個講究“門當戶對”、“女不二嫁”,尊崇“父母之命,媒約之言”,受封建禮教束縛了上千年的國度,而遠非歐洲。在當年,即便是青年思想解放的導師如魯迅郭沫若,也未能在這個問題上公開地、大膽地向傳統勢力挑戰。兩個人都有合法的妻子,雖另有所愛,都不敢“造次”。魯迅在他的《隨感錄四十》中自嘆:“愛情!可憐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對舊的婚姻觀念,他概括得最好:“把他們的一日戲言,當我們百年盟約。”
讓人不解的是,徐志摩與陸小曼雖然結了婚,但最終并沒有得到幸福。很多人想找到原因,但原因已顯得不怎么重要。愛過、恨過、痛過、怨過的徐志摩,應該不枉此生。他對陸小曼說道:“你教我什么是生命,什么是愛。你驚醒我的昏迷,償還我的天真。”雖未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相愛一場,如此足矣。
志摩在他的詩里不止一次提到了“死”。最后一次便是1930年的12月25日寫的《愛的靈感——奉適之一》。他說:“現在我真,真可以死了。我要你這樣抱著我,直到我去,直到我的眼再睜不開,直到我飛,飛,飛去太空,散成沙,散成光,散成風。”沒想到時隔不久,這一切竟真的成了事實——1931年11月,徐志摩乘飛機在濟南附近觸山,機毀人亡!
這個悲劇性的結局好像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愈是這樣愈讓人感到悲痛。在那灰飛煙滅的一刻,也許真的有那一陣清風,“從橄欖林里吹來的,帶著石榴花香”,帶著他的靈魂走。還有那“多情的、殷勤的瑩火,有他們照路”,來到三環洞的橋上,聽著愛人抱著他半曖的身體,“悲聲的叫著、親著、搖著、咂著……”
希望有一天我也就這樣,“要是不幸死了,就變一個螢火,黃昏飛到半夜,半夜飛到天明”。抑或化作一只黃鸝,“飛了,不見了,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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