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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懂得真滋味的勵志人物故事
即便在今天,不少讀者尚認為魯迅先生只是個金剛怒目的戰斗者,嚴肅緊張有余而活潑和藹不足,他的文章也像匕首、像投槍,充滿“戰斗的氣氛”。這種看法并沒有錯,卻不全面。其實,魯迅在生活中是個極有趣味的人,看到這一點,將幫助我們認識什么才是許廣平所講的那個“十足的魯迅”。
止庵最近寫了一篇文章《“十足的魯迅”舉隅》,文中提到魯迅的一些生活趣味,讀來饒有情趣,齒頰留香。
文章介紹說,魯迅喝茶的方式是從紹興老家帶來的喝法:在大錫壺里裝滿開水,另在茶杯里泡上濃茶汁,隨時可以兌開水喝。在東京時,魯迅所用的茶葉大都是中等綠茶,來到上海后,就講究多了,改用小壺泡茶,當茶的香氣不夠時,如果時間允許他細細品嘗,他就會要求另換一壺。在雜文《喝茶》中,魯迅寫道:“有好茶喝,會喝好茶,是一種‘清福’。不過要享這‘清福’,首先就須有工夫,其次是練習出來的特別的感覺。”先生是享受過這種“清福”的,對茶的“特別的感覺”他也有,只是喝茶的“工夫”比他人少。
魯迅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寫道:“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兒時的蔬果勾起了鄉愁,這跟我們普通人沒有什么兩樣,而鄉愁是不分雅俗的。在生活情趣方面,我寧可相信魯迅既雅且俗。據許廣平講,魯迅到了晚年,“吃的東西雖隨便,但隔夜的菜是不大喜歡吃的,只有火腿他還愛吃,預備出來不一定一餐用完,那么連用幾次也可以。素的菜蔬他是不大吃的,魚也懶得吃,因為細骨頭多,時間不經濟,也覺得把時間用在這種地方是可惜的。”因為怕浪費時間而懶得吃魚,這又透露出先生“戰斗者”的本色。
魯迅的煙癮很大,這一點眾所周知。另外他還愛喝酒,并不是那種高檔酒,喝酒時也能夠節制。孔另境講到喝酒時的魯迅:“每次吃飯都是要飲一些酒的,不一定飲多,但確為他所嗜愛,不過酒的質地卻異常講究。有一次,見許女士親自為他用玫瑰花浸著什么酒。一次在他家吃飯,我飲了他幾杯紹酒,那酒味的醇厚,是我在上海任何朋友家里都沒有飲到過的。”用玫瑰花浸酒,這種飲酒法在當時應是十分雅致的,其中可見魯迅的生活并非單色,他原本是個情趣多彩的人。
魯迅還愛吃零食,比如糖和小花生,他也常常拿這些小東西招待客人。許廣平提到魯迅的小小嗜好時說:“糖也喜歡吃,但是總愛買三四角錢一磅的廉價糖。”這一點是耐人尋味的,不是魯迅買不起更高級的糖,而是因此要自己真正、完全、尋常地融入生活,而不是離開生活吧。既可以仰望星空、智勇戰斗,又能夠低低地落一身生活的塵埃,這就是獨一無二、越來越叫人遐思和喜愛的魯迅。
凡是到過魯迅書齋的人,都會驚嘆那里的井然有序、一塵不染。在生活趣味方面,先生也是遠離凌亂頹廢的。孫伏園說:“他雖然做官十幾年,教書十幾年,對于一般人往往無法避免的無聊游戲,如,如舊戲,如妓院,他從未沾染絲毫。”
魯迅一生都善于判斷和接受新事物,許廣平說他晚年很愛看電影,“算是唯一的娛樂了”。看電影時,魯迅常常買最貴的票,因為最好的座位才能帶來最好的娛樂。“他的意思是,看電影是要高高興興,不是去尋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遠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魯迅去看電影是真的完完全全放松自己,絕不會心里還想著“匕首”和“投槍”。去看電影,他們不坐電車和黃包車,而要坐時髦且價錢不會低的小汽車。“晚間,小孩子睡靜了,客人也沒有,工作也比較放得下的時候,像突擊一下似的,叫一輛車子,我們就會很快溜到影院坐下來。”許廣平說。
看到高興處,那個曾經被認為只會戰斗的偉大戰士,“高興得好像吃到了稱心的糖果的小孩子一樣”。看后,先生還會意猶未盡地給朋友寫信,鼓動說“不可不看”。
童心未泯的魯迅,一定是得了生活的真滋味。這個“十足的魯迅”,是不是讓我們好一陣驚喜和驚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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