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方外上人 劉長卿
《送方外上人 》由劉長卿創作,被選入《唐詩三百首》。這是一首送行詩,詩中的上人,即靈澈。詩意在說明沃洲是世人熟悉的名山,即要歸隱,就別往這樣的俗地。隱含揶揄靈澈之入山不深。下面和小編一起賞析一下劉長卿的這首古詩《送方外上人 》!
原文
《送方外上人》
作者:唐·劉長卿
孤云將野鶴,豈向人間住。
莫買沃洲山,時人已知處。
注釋
①上人:對僧人的尊稱。方外:衡山僧,李白有<登巴陵開元寺西閣贈衡岳僧方外》詩。
②“莫買”二句:反用支遁買山而隱事。沃洲山:在越州剡縣(今浙江嵊縣)。晉宋以來,高僧白道猷、竺法潛、支道林等均曾居住于此,高士名人如戴逵、孫綽等十余輩亦嘗至此游止。參見白居易《沃洲山禪院記》。
譯文
你是行僧象孤云和野鶴,怎能在人世間棲居住宿?
要歸隱請別買沃洲名山,那里是世人早知的去處。
賞析
詩人送僧人歸山,兩個人的關系親密嗎?言語間頗有調侃的味道,充滿了惜別與挽留之情。這首詩風趣詼諧,意蘊深厚,妙趣橫生。
這是一首送行詩。詩中的上人,即,以野鶴喻靈澈,恰合其身份。后二句含有譏諷靈澈入山不深的意味,勸其不必到沃洲山去湊熱鬧,那地方已為時人所熟知,應另尋福地。
賞析:
這是一首送別詩,但不是一般的親朋好友間的送往迎來,而是送僧人歸山。這首詩前兩句以凌云的野鶴形容僧人,貼切有味,理應不失孤云野鶴般脫俗的品性;末兩句寫詩人對方外上人的諷喻規勸,勸上人隱居冷寂的深山,而不要到熱鬧的'名勝去沽名釣譽。這首詩語言妙趣橫生,閑散淡遠,構思精巧。
“孤云將野鶴,豈向人間住。”以凌云的野鶴形容僧人,貼切有味。“云”與“鶴”本來已不是俗世凡物,何況還是“孤云”與“野鶴”,這樣超塵脫俗之物在人世是留不住的。因此詩人詼諧地說:“豈向人間住。”塵世難留方外高人。方外高人理應去深山古剎,靜心修煉;因此,上人歸山,恰得其所,理應祝賀,不該作兒女之態,像俗人那樣依依不舍,甚至帳惘無極。
“莫買沃洲山,時人已知處。”是對上人的諷喻規勸,勸上人隱居冷寂的深山,而不要到熱鬧的名勝去沽名釣譽。不少僧人愛住名山寶剎,實際上并不是為了修行,而是為了揚名,然后接近權貴,以求聞達于皇帝,達到加宮進爵的目的。這與假隱士走終南捷徑的手段相似。“莫買沃洲山”,暗寓出沃洲山名聲太大,人們都知道那地方,會影響修行,會成為走“終南捷徑”的人。這后兩句與裴迪《送崔九》的后兩句:“莫學武陵人,暫游桃源里”是同一用意,但此詩說得更直率。由此可見,作者與上人的關系親密,可以直接規勸,所以吳瑞榮在《唐詩箋要》中說:“索性勉其入山之深,是何等交誼?”
觀此詩作,寫得妙趣橫生、閑情逸趣,流露出詩人很看重靈澈孤云野鶴般脫俗的境界,向往隱居深山之中,卻規勸方外上人要另覓他處,“莫買沃洲山”,表現出詩人勸上人隱居冷寂的深山,領悟真隱和假隱之真諦,莫隱居變成趨時,失孤云野鶴般脫俗的品性。
作者介紹
劉長卿 (709~786),字文房,唐代詩人。宣城(今屬安徽)人。以五言律詩擅長,唐玄宗天寶年間(公元742年1月~756年7月)進士。唐肅宗至德年間(公元756年7月~758年2月)任監察御史、長洲縣尉,貶嶺南巴尉,后返,旅居江浙。后來唐代宗任命他為轉運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轉運留后,被誣再貶睦州司馬。他生平坎坷,有一部分感傷身世之作,但也反映了安史亂后中原一帶荒涼凋敝的景象
劉長卿是由盛唐向中唐過渡時期的一位杰出詩人。關于劉長卿的生平一直沒有確考,《舊唐書》和《新唐書》都沒有他的傳記。劉長卿詩以五七言近體為主,尤工五言,自詡為“五言長城”(權德輿《秦征君校書與劉隨州唱和集序》)。《新唐書·藝文志》著錄他的集子10卷,《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同。據丁丙《善本書室藏書志》,著錄有《唐劉隨州詩集》11卷,為明翻宋本,詩10卷,文1卷。現在通行的如《畿輔叢書》本的《劉隨州集》,《四部叢刊》本的《劉隨州文集》,都為這種11卷本。《全唐詩》編錄其詩為5卷。事跡見《唐詩紀事》、《唐才子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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