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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九家賦雪 黃庭堅
都城窮臘月半破,晚來雪云應朝課,出自宋代詩人黃庭堅的《宣九家賦雪》,這是一首鮮為人知的詞作。黃庭堅是“蘇門四學士”之首,一生服膺,大概只有蘇東坡一人。
宣九家賦雪
都城窮臘月半破,晚來雪云應朝課。
虛檐稍聞飄瓦聲,六花連空若推墮。
翩翩恐逐歌吹來,皎皎不受塵泥涴。
試尋高處望雙闕,佳氣蔥蔥寒貼妥。
遙知萬馬駕紫宸,把燭天街聽宮鏁。
吾人豈解占豐年,但喜酒樽宜附火。
石鼎香浮北焙茶,洪爐殼爆宣城果。
陸珍海異厭下箸,別索百種煩烹和。
仆奴睥睨費呼叱,主人愛客無不可。
憑向江船問子猷,山陰夜醉何如我。
北鄰長吉最能詩,怯寒正想重裘坐。
故遣長須屢送來,猶得王孫嘲飯顆。
黃庭堅簡介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又稱黃豫章,生于宋慶歷五年6月12日(公元1045年7月28日),字魯直,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為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
幼年即機警聰明,讀書數遍就能背誦。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李常非常奇怪。以為他是千里之才。后黃庭堅考中了進士,任葉縣縣尉。熙寧初參加四京學官的考試。由于應試的文章最優秀,擔任了國子監教授,留守文彥博認為他有才能,留他繼續任教。蘇軾有一次看到他的詩文,以為他的詩文超凡絕塵,卓然獨立于千萬詩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沒有這樣的佳作。由此,他的名聲開始震動四方。黃庭堅擔任太和縣知縣,以平易治理該縣。當時課頒鹽焚,其他縣都爭著占多數,太和縣獨不這樣,縣吏們不高興,可是該縣的老百姓都喜歡。
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哲宗即位,召黃庭堅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神宗實錄》修成后,提拔為起居舍人。遭母喪。黃庭堅性情至孝,母親病了一年,他日夜察看顏色,衣不解帶,及死,筑室于墓旁守孝,哀傷成疾幾乎喪命。喪服解除后,任秘書丞,提點明道官,兼國史編修官。紹圣初,黃庭堅出任宣州知州,改知鄂州。章敦、蔡卞與其黨羽認為《神宗實錄》多誣陷不實之辭,使前修史官都分別居于京城附近各處以備盤問,摘錄了千余條內容宣示他們,說這些沒有驗證。不久,經院受考察審閱,卻都有事實根據,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黃庭堅在《神宗實錄》中寫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于是首先盤問他。黃庭堅回答道:“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凡是有所查問,他都照實回答,毫無顧忌,聽到的人都稱贊他膽氣豪壯。黃庭堅因此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攻擊他的人還認為他去的是好地方,誣他枉法。后因避親屬之嫌,于是移至戍州。黃庭堅對此像沒事一樣,毫不以貶謫介意。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柔意和他親近。他講學不倦,凡經他指點的文章都有可觀之處。
宋元符元年(公元1100年)徽宗即位,起任黃庭堅為監鄂州稅,簽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員外郎召用,他都推辭不就,請求為郡官,得任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罷免,主管玉龍觀。黃庭堅在河北時與趙挺之有些不和,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秉承他的意向,呈上黃庭堅寫的《荊南承天院記》,指斥他對災禍慶幸,黃庭堅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宣州管制。三年后轉到永州,黃庭堅未聽宣布命令就死了,終年六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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