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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檢討詩”
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
白居易在杭州做了三年刺史。他為官清廉,一身正氣,淡泊名利,兩袖清風,任內興湖筑堤,引水灌田,沒有拿過一分不該拿的錢。所以卸任離開的時候,感覺心里非常坦然。
但過了一段時間之后,白居易整理行囊時,發現了兩塊小石子。原來是自己當年在杭州游覽天竺山時,覺得這兩塊石子好看,就撿回作為紀念。頓時,白居易發覺自己做了一件“很不清白”的事,對不起天竺山,對不起杭州。倘若每個游客都帶走這里的山石,哪還有天竺山的秀美?山石雖然不值錢,但取之卻玷污自己的名聲,和貪臟千金沒什么兩樣。
于是,白居易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寫下《三年為刺史》詩二首。其一:“三年為刺史,無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題詩十余首。慚非甘棠詠,豈有思人不?”其二:“三年為刺史,飲冰復食葉。唯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此抵有千金,無乃傷清白。”
人們都把這兩首詩稱作白居易的“檢討詩”。第一首是檢討自己的工作,不講個人如何動員群眾,籌集資金,修筑白堤,造福百姓,而說“三年為刺史,無政在人口”,只是寫了幾首詩,沒有過人之處。第二是檢討自己的作風,平日里總說一塵不染,一錢不收,而實際卻不自覺地拿了天竺山的石頭。
這樣的故事,歷史上還有很多。
漢武帝時,汲黯到淮陽任太守,當地豪紳們按照慣例,準備帶厚禮登門拜望。汲黯聞之,馬上親寫拒禮詩一首,讓人貼到大門上:“太守府門朝南開,無理有錢莫進來。自知之明聽勸導,賄賂則是小人才。”這話說得好,送禮賄賂者,都是“小人才”。
杜甫在劍南節度使嚴武府中當幕僚時,有個商人給杜甫送來一條名貴的毛毯,名“織成錦”。杜甫一看,馬上賦詩一首,讓送禮人連同原物一并帶回。詩曰:“奈何田舍翁,受此厚贈情。錦鯨卷還客,始覺心和平。”天下沒有免費的饋贈,退了,心里才會踏實。
明朝蘇州知府況鐘,在蘇州為官多年,后來任滿回京述職時,寫下這樣一首詩:“檢點行囊一擔輕,京華望去幾多程。停鞭靜憶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況鐘一生做官30年,家中卻未增添任何田產。人們在他死后歸葬時發現,“舟中惟有書籍并服用器物而已,別無所有。”
清雍正年間,銅山縣知縣葉存仁期滿離任時,僚屬們乘著夜色,駕一葉小舟為他送來禮物。葉存仁隨即吟詩一首,表示堅決拒絕:“月白風清夜半時,扁舟相送故遲遲。感君情重還君贈,不畏人知畏己知。”“不畏人知畏己知”,是一種很高的道德境界。做了虧心事,即便別人不知,自己也會一輩子不安。
清道光年間,陜西蒲城縣知縣蔡信芳離任之日,百姓攔道挽留,蔡信芳含淚寫詩相贈:“罷郡輕舟回江南,不帶秦中一寸棉。回看群黎皆有愧,長亭一別心黯然。” “不帶秦中一寸棉”,是一種操守,也是一種高尚。要不,那么多的州府縣令,為何只有他們的故事代代流傳?
上任是信任,卸任是考驗。白居易等人的“檢討詩”和“拒賄詩”,是古今官員的典型樣板。無論在離任的時候,還是檢討自己的時候,都可以借鑒。要不然,等到真的“出事”,則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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