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是不是修辭手法?
1.對比是修辭手法,也是表現手法。表現手法也叫表達方法和寫作手法等。
對比作為一種辭格,是在一定的語句結構內,用來表示事物之間的矛盾和對立關系的。如果涉及到文章各部分的對比,則是文章的一種表現方法,已經超出了修辭學的范圍。如魯迅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一文中,前半部分寫“我”在百草園的生活,后半部分寫“我”在三味書屋的生活,通過前后對比來批判封建教育對兒童的束縛和摧殘,這就是一種文章表現方法,而不是一種修辭方法,因此不能混為一談。
2.對比是表現手法或說是寫作手法,不是修辭手法。
主要的修辭手法有:對偶,比喻、擬人、借代、夸張、排比、反復、象征、寄寓、寄托等,
寫作技巧包括:賦比興、襯托、對比、渲染、卒章顯志、畫龍點睛、以小見大、欲揚先抑、聯想想象、語序倒置等。
表現手法:托物言志、寫景抒情、敘事抒情、直抒胸臆、順敘、倒敘、插敘、對比、襯托、象征、聯想、想象、照應、寓景于情、反襯、烘托、虛實結合等等。